VOCS排放量对比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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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广东环境保护厅

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广东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广东生态环境厅1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计算方法 (3)2.1VOC S投用量 (4)2.2VOC S回收量 (5)2.3VOC S去除量 (6)23广东省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汽车制造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和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表面涂装过程中VOCs 排放量计算。

2. 计算方法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VOCs 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VOCs 排放量为VOCs 投用量与VOCs 回收量和去除量之差,见公式2-1。

去除回收投用汽车制造--E E E E(公式2-1)式中:E 汽车制造—统计期内汽车制造企业的VOCs 排放量,千克; E 投用—统计期内使用含VOCs 的物料中VOCs 量之和,千克; E 回收—统计期内各种溶剂与废弃物(含固体与液体)回收物中VOCs 量之和,千克;E 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 去除量,千克。

42.1 VOCs 投用量VOCs 投用量为统计期内企业使用的各种物料中VOCs 量之和,见公式2.1-1。

含VOCs 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擦洗溶剂、涂料、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密封胶、保护蜡、粘结剂等。

()∑=⨯=ni iWF WE 1i 投用(公式2.1-1)式中:W i —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 物料i 投用量,千克; WF i —统计期内物料i 中VOCs 质量百分含量,%。

含有VOCs 物料的投用量以企业原辅材料购入及库存单据等凭证为核定依据。

原辅材料中VOCs 含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以产品质检报告中的VOCs 含量作为核定依据,该质检报告应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或由供货商提供;(2)其他情况下,应按照表2.1-1取值。

VOCs排放量怎么算?听小E来介绍(I)

VOCs排放量怎么算?听小E来介绍(I)

VOCs排放量怎么算?听⼩E来介绍(I)导⾔⾃2016年初《⽯化等5个⾏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法》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暂⾏办法》发布以来,⼩E撸起袖⼦加油⼲,经过整整⼀年的努⼒,研究成果终于体现于《上海市⼯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计算⽅法(试⾏)》。

这些⽂件到底怎么⽤?⼩E努⼒⽤最简单和直⽩⽅式来为您介绍:(I)四步得结果三个⽂件、数不清的公式,⼤家⼀定望⽽却步了?不⽤担⼼,跟着⼩E⾛,保证四步内,欢欢喜喜得到结果。

第⼀步:分⾏业⼀家企业要计算VOCs排放量,⾸先做的第⼀件事情是分辨⾏业。

如果这家企业是属于(1)船舶⼯业、(2)汽车制造、(3)⽯油化⼯、(4)涂料油墨制造、(5)印刷⾏业,那么采⽤《5个重点⾏业计算⽅法》中相应的⾏业⽅法。

如果这家企业不属于这5个⾏业,那么就采⽤《通⽤计算⽅法》。

第⼆步:缕源项⼀家企业有多少个VOCs排放点呢,这有点懵?不过⼩E早已帮您梳理好,您需要做的只是在下⾯这张表中打钩。

如果有这个源项,你把圈给勾上,就这么简单。

第三步:找数据上⼀步勾选源项后,就要为这些源项去找数据和资料了。

如果是企业环保管理⼈员,那您就要向采购、⽣产、储运等兄弟部门发号施令了;如果是咨询服务商,那您就要跪求企业主帮忙了。

设备规格、物料⽤量与含量、监测数据、危废量等等,能够收集的数据越多,那计算结果就越精准。

第四步:算结果有了数据后,在《通⽤计算⽅法》和《5个重点⾏业计算⽅法》中找到相应的计算公式,在计算式中填⼊数据,就可以得到每个源项的排放量了,再把所有的源项排放量累加,您就得到了企业的排放量,⼤功告成了!只要具备算术能⼒,就可以四步得到VOCs排放量计算结果。

但⼩E担⼼您会有拿不定注意的时候,明天继续为您介绍。

借此机会感谢上海市环保局相关处室的领导,专门为此项⼯作安排科研课题,并全程给予细⼼指导。

同时也感谢在我们⼯作中给予帮助的各位同仁。

真诚地希望各位看官留⾔,帮助⼩E不断提⾼。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 法
目录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办法概述 • VOCs排放量核算标准与规定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量核算案例分析 • VOCs排放量核算的挑战与对策
01 有机液体储罐VOCs排放 量核算办法概述
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机液体储罐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严 重的VOCs排放问题。为了控制有机液体储罐的VOCs排放,制定核算办法是必要 的。
02 VOCs排放量核算标准与 规定
国家排放标准与规定
国家对不同行业和不同规模的有机液 体储罐VOCs排放量有明确的标准和 规定,这些标准通常基于储罐容量、 操作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制定。
国家排放标准规定了VOCs的排放限 值、监测方法、数据记录和报告要求 等,企业必须遵守这些规定,否则将 面临处罚。
要点二
对策
建立健全的VOCs排放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 法成本,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宣传 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形成全社 会共同参与VOCs排放监管和执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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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的观看
物料衡算法适用于对VOCs排放量有 中等要求助于企业采取措施降低排放。
排放系数法
01
排放系数法是通过经验公式和参数来估算有机液体储罐的 VOCs排放量。
02
这种方法需要参考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实际情 况进行估算,因此结果的准确性相对较低。
这种方法需要使用高精度的测量仪器, 并且需要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 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物料衡算法
物料衡算法是通过计算有机液体储罐中 VOCs的物料平衡来推算排放量。

VOCs燃烧处理装置废气的实测浓度的换算、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核算

VOCs燃烧处理装置废气的实测浓度的换算、单位涂装面积VOCs排放总量核算

DB13/XXXX.5—XXXX 27附录E(规范性附录)VOCs 燃烧处理装置废气的实测浓度的换算对VOCs 采用焚烧、热力燃烧方法进行处置的,应按照相应排放标准规定的基准氧含量进行折算,对于排放标准中采用催化燃烧法和热力燃烧方法没有规定基准氧含量值折算方法的,催化燃烧法的VO Cs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以标准状态下基准氧含量值为5%体积分数的干烟气为参考值换算;热力燃烧法的VOCs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以标准状态下基准氧含量值为10%体积分数的干烟气为参考。

所有监测报告应标注基准氧含量值。

计算公示如下:)O ()O air ()O ()O air (2222--ϕ'ϕϕϕ⨯ρ'=ρ,,式中:ρ—废气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计量单位为mg/m 3;ρ'—实测废气排放浓度,计量单位为mg/m 3;)(2O ϕ—基准氧含量,计量单位以体积分数表示mol/mol ;)(2O ϕ'—实测的氧含量,计量单位为以体积分数表示mol/mol ;)O ,air (2ϕ—空气中氧含量,计量单位为以体积分数表示mol/mol 。

除VOCs 燃烧处理装置排气外的其他工艺排气,直接取实测浓度值与标准进行比较,无需进行换算,但不得人为稀释排放。

DB13/TXXXX.5—XXXX 28附录F(规范性附录)单位涂装面积VOCs 排放总量核算F.1单位涂装面积VOCs 总量排放限值的计算考核是以每月表面涂装工艺所有排放的VOCs 总量(含逸散性排放量)除以底涂总面积为依据。

F.2汽车涂装生产线每月VOCs 排放总量以物料衡算法按式(F1)计算:VOCs 排放总量=I -O 1-O 2......................................................................(F1)di ⨯=∑=i n1i M I ............................................................................(F2)Ci ⨯=∑=i n 1i V I .............................................................................(F3)b a I O 2⨯⨯=.................................................................................(F4)式中:I ——为各涂装单元每月使用涂料、稀释剂、密封胶及清洗溶剂中VOCs 的量,单位为千克每月(kg/月),使用式(F2)、(F3)方法计算均可。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1.确定排放源:首先,需要确定企业的主要VOCs排放源和次要排放源。

主要排放源通常包括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和存储罐等,而次要排放源则包括污水处理和废气治理设施等。

对于大型企业,可能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排放监测,以确定排放源的种类和数量。

2.收集数据:收集企业每个排放源相关的数据,包括VOCs物质的种类、使用量、含量、废弃物处理方式等。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生产记录和监测数据,或者通过不同部门的信息共享来收集。

3.计算排放因子:根据VOCs物质的种类和排放源的特点,确定计算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是指每单位使用量或废弃物处理量对应的VOCs排放量,通常以克/单位或千克/单位为单位。

排放因子可通过环境保护部门的标准值或类似企业的实测结果来确定。

4.计算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和排放因子,计算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

通常的计算公式为:VOCs排放量=排放因子×使用量或废弃物处理量。

5.数据整合和汇总:将每个排放源的VOCs排放量汇总,得到整个企业的VOCs排放量。

此外,还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量和运行时间将VOCs排放量标准化,以便进行企业之间的比较或趋势分析。

上述方法是一种常用的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但具体的计算步骤和数据要求可能因企业的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按企业不同的行业特点,计算方法和排放因子可能有所差异。

不同行业的排放因子通常是根据具体环境保护法规和行业标准来确定的。

2.对于一些难以量化的VOCs排放源,如漏气、泄露和散失等,可以采用直接排放测量或模型计算等方法进行估算。

3.对于复杂的生产过程和多个排放源的情况,可以利用流量平衡或质量平衡等方法对数据进行校验和验证,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4.在实施VOCs排放量控制技术和管理措施时,需要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VOCs排放量。

VOC排放量计算方法

VOC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VOCs排放环节包装印刷行业VOCs主要排放环节包括印刷、烘干、复合和清洗环节二、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包装印刷企业VOCs排放量计算公式如下:核算期VOCs排放量(千克)=核算期投用油墨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投用胶黏剂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投用涂布液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核算期投用润版液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投用洗车水中VOCs的量(千克)+稀释剂使用量(千克)-核算期VOCs去除量(千克)-核算期VOCs回收量(千克)。

(一)投用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中VOCs的量计算方法。

核算期投用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中VOCs的量(千克)=核算期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的使用量(千克)×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的VOCs含量(%)式中:核算期企业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使用量以购买发票等结算凭证为核定依据;各类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的VOCs含量优先以油墨(胶黏剂、涂布液、润版液、洗车水)供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等为核定依据。

无法获得VOCs含量数据的,可按以下系数取值:油墨:塑料里印油墨白色65%、白色以外的色墨70%,塑料表印油墨60%,纸质凹版印刷油墨60%,柔版印刷油墨60%,丝网印刷油墨45%,金属印刷油墨45%,商业轮转印刷油墨30%,单张纸印刷油墨5%;胶黏剂:30%;涂布液:40%;润版液:20%;洗车水:17%。

(二)稀释剂使用量计算方法。

核算期企业投入稀释剂的量,以购买发票等结算凭证为核定依据。

(三)VOCs去除量计算方法。

VOCs去除量为核算期企业各工段VOCs去除量之和。

鼓励企业通过监测法进行核算,无监测数据的统一采用去除率计算方法进行核算。

若企业某工段未安装任何处理装置,则其VOCs去除量为0。

1、监测法。

核算期某处理装置VOCs去除量(千克)=[核算期该处理装置进口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核算期该处理装置出口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核算期该处理装置排风量(立方米/小时)×核算期该处理装置运行时间(小时)×10-6式中:处理装置进口、出口平均浓度按照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第三方监测数据或环保三同时验收监测数据取值。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填报表中相关数字计算方法
1、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计算方法量如下:
W产生量=Q1×K ×C入口浓度÷109(吨)
其中:Q1—为废气治理设施每小时入口气量(m3/h),K—为年运行小时(h),C入—为污染物处理设施入口浓度(mg/m3)。

2、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量如下:
W排放量=Q2×K×C出口浓度÷109(吨)
其中:Q2—为废气治理设施每小时出口气量(m3/h),K—为年运行小时(h),C出—为污染物处理设施出口浓度(mg/m3)。

3、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计算方法量如下:
W减排量=W产生量-W排放量
其中:W产生量—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吨),W排放量—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吨)。

4、废气治理设施漏风率计算方法如下:
f=(Q2-Q1)/Q2×100%
其中:Q1—为废气治理设施每小时入口气量(m3/h),Q2—为废气治理设施每小时出口气量(m3/h)。

5、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计算方法如下:
η=(W产生量-W排放量/W产生量)×100%
其中:W产生量—为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吨),W排放量—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吨)。

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核算方法

附件2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2.1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作业过程中VOC排放量计算。

表面涂装行业包括以下行业类别:C3610汽车制造业,C3620改装汽车制造,C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C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2.2核算方法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VOCs产生主要来源于使用的有机溶剂在生产过程中挥发逸散或经由排气筒排放。

VOCs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计算公式如下:E汽车涂装= E物料-E回收-E去除(式2-1)E汽车涂装:统计期内VOCs排放量,千克;E物料: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千克;E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去除量,千克;E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的回收量,千克。

2.2.1 物料中VOCs含量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计算见公式2-2,有机溶剂包括但不限于:涂料、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

∑=⨯=n1ii物料,i物料,物料WF WE(式2-2)W物料,i: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有机原辅料i投用量,千克,以企业原辅料购入凭证为核定依据。

WF物料,i:统计期内物料i中VOCs质量百分含量,%。

根据下列三种方法计算:①以供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MS/DS文件)为核定依据,如文件中的溶剂含量数据为百分比范围,取其范围中值,②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类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报告中VOCs含量,○3无法获取VOCs含量比例的,按表1给出的含量比例计。

表1 有机物料种类与VOCs含量参考值2.2.2 VOCs 回收量企业回收有机溶剂或废弃物种VOCs 含量,计算公式如下:E 回收=E 废弃+E 回收溶剂(式2-3)式中:E 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 的回收量,千克。

E 废弃:指统计期内回收的废弃物中VOCs 含量,千克。

∑=⨯=n1i i 废弃,i废弃,废弃WF WE (式2-4)式中:W 废弃,i :统计期内废弃物i 的回收量,千克,以企业委托的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出具发票为依据;WF 废弃,i :统计期内废弃物i 中VOCs 的含量,%,以实际测试分析结果或同类物质类比参照结果为依据。

无组织voc排放量计算公式

无组织voc排放量计算公式

废气(含VOCs)污染物计算方法:计算方法的优先顺序为:自动监测法>手工监测法>系数法。

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动监测法:E = Q × C × T × 10-9(公式(1))其中,E表示某周期内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Q表示烟气流量(某周期内若有多次监测数据,取平均值)(m³/h),C表示污染物排放浓度(某周期内若有多次监测数据,取平均值)(mg/m³),T表示某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手工监测法:E = V × T × 10-3(公式(2))其中,E表示某周期内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V表示排放速率(某周期内若有多次监测数据,取平均值)(kg/h),T表示某周期内污染物排放时间(h)。

系数法:E = A ×α× B × (1-C) × 10-3(公式(3))其中,E表示某周期内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t),A表示某周期内产品产量或者原辅料消耗量(t),α表示污染物产污系数(kg/t-产品或者原辅料),B表示废气收集效率(%),C表示某污染物去除率(%)。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

⼯业涂装⼯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法⼯业涂装⼯序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计算⽅法⼀、适⽤范围本⽅法适⽤于现阶段⼯业涂装⼯序VOCs排放量计算。

本⽅法适⽤于⼯业涂装企业或⽣产设施的排放管理。

本⽅法也适⽤于汽车修理与维护业中的涂装⼯序VOCs排放量计算。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于本⽅法。

2.1 挥发性有机物本⽅法所称VOCs,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

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包括⾮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2.2 ⾮甲烷总烃采⽤规定的监测⽅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以碳计)。

2.3 实测法通过对企业排⽓筒或⽆组织排放源进⾏监测获取数据,并计算相应环节排放量的⽅法。

2.4 公式法利⽤公式表征⽣产过程物料的物理化学过程,从⽽计算排放量的⽅法。

2.5 物料衡算法指根据物质质量的守恒原理,对⽣产过程中使⽤的物料变化情况进⾏定量分析,从⽽计算获得产⽣量或排放量的⽅法。

2.6 涂装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的涂层过程,⼜叫涂料施⼯。

2.7 ⼯业涂装⼯序⼯业⽣产中涂料调配、表⾯处理(脱脂、除旧漆等)、涂覆(含底涂、中涂、⾯涂、清漆)、流平、⼲燥等环节的⽣产⼯序。

2.8 涂料涂于⼯件表⾯形成具有腐蚀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如标⽰,绝缘,耐磨等)的连续固态涂膜的⼀类液体或固态材料的总称。

2.9 固化剂是经过缩合、闭环、交联或催化等化学反应,引发油漆树脂单体聚合固化的物质或混合物。

2.10 稀释剂涂装过程中,添加于涂料中,⽤于调节涂料树脂的溶解性、挥发速度的物质。

2.11 溶剂型涂料以有机溶剂为介质的涂料(或⽤有机物作为溶剂的涂料)。

2.12 ⽔性涂料本⽅法中指完全或主要以⽔作溶剂或者作分散介质的涂料。

2.13 粉末涂料不含溶剂的粉末状涂料。

⼯业涂装⼯序VOCs 排放量计算采⽤全过程物料衡算法,见公式1-1。

VOCs排放计算方法合辑及公式应用

VOCs排放计算方法合辑及公式应用

VOCs排放计算方法合辑及公式应用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相继推出了VOCs排污收费政策,收费不是目的,最主要的还是通过经济杠杆迫使企业自觉进行VOCs减排,缓解大气污染。

其中,VOCs排污收费征收的最关键环节就是测算量化,如何通过实际有效的方法对VOVs产生量进行核算,做到真正的按产生量收费,成了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最为关切的问题。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做下简要的梳理一下。

由于VOCs涉及行业种类繁多,测算方式也不尽相同。

目前主要的测算方法有:实测法、公式法、物料平衡法和系数法。

这四种计算方法的关系如下图:一、实测法该方法最接近实际值,通过对企业排气筒或无组织排放源进行监测获取数据,并计算相应环节排放量的方法。

但由于目前测量仪器的局限性很难对VOCs内所有成分进行检测分析,且很多无组织排放无法进行合理有效的收集,给实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公式法该方法专业性较强,主要是利用公式表征生产过程物料的物理化学过程,从而计算出得VOCs排放量。

目前,关于VOCs的公式法测算上海,江苏等地对其进行了规范,而且应用范围仅为船舶行业、油墨行业、汽车制造、印刷行业、石化行业等。

而且,公式法的前提是默认管件不发生泄露,对于实际情况来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物料平衡法根据物质质量的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变化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从而计算获得产生量或排放量的方法。

该方法建立在对企业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从物料平衡分析着手,对企业的原材料、辅料、能源、生产工艺过程、排污情况等所有存在VOCs的环节进行综合分析,最后才能得出较真实的VOCs产生量。

企业缺少各个环节的VOCs监测计量环节,并且无组织VOCs排放难以量化,使得该方法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四、系数法该方法通过获取重点行业或排放环节相应的活动水平信息和排放系数,从而计算出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

是目前应用最多的VOCs测算方法,面对各个行业复杂多变的VOCs产排过程,系数法中设定的系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对VOCs产生量进行大致的测算。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

附2石油化工行业VOCs 排放量计算办法本办法所涉及监测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石化行业的VOCs 排放源分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燃烧烟气排放;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采样过程排放;火炬排放;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事故排放等12类源项。

企业某个核算周期(以年计)VOCs 排放量为:111=m m E E =∑石化(公式1)式中:E m 石化行业各源项污染源VOCs 排放量,千克/年。

各源项污染源的VOCs 排放量应为该源项每一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加和,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1nm i i E E ==∑(公式 2)式中: E i某源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i 的排放量,千克/年1=N i i n i n VOCs WF E E WF =⎛⎫⨯ ⎪⎝⎭∑排放源,(公式3) 式中:E i污染物i 的排放量,千克/年;E 排放源n,i 含污染物i 的第n 个排放源的VOCs 排放量, 千克/年;N 含污染物i 的排放源总数;WF i 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污染物i 的平均质量分数;WF VOCs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VOCs的平均质量分数。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装卸过程中涉及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中单一物质的,应按本办法进行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并可在VOCs总量中予以扣除。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全过程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进入气相的VOCs,可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VOCs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未投用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但未收集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后未去除的排放量=VOCs产生量总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且去除的量。

一、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排放量核算结果的准确度从高到低排序为:实测法、相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平均排放系数法。

前三种方法是基于检测的核算方法,需获得检测仪器对物料的(合成)响应因子,见附录一。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是企业对环境的直接影响之一、它们是一类容易挥发成气态的有机化合物,存在于企业的生产和工艺过程中。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是评估企业的环境影响和制定减排措施的关键。

第一步,确定挥发性有机物类型和数量。

企业需要收集和分析其生产和工艺过程中使用和产生的有机化合物类型和数量。

这可以通过查看企业的原材料使用和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监测和分析企业的废水、废气和废物样本来完成。

企业也可以参考行业标准和政府规定,以确定应注意的特定有机化合物类型。

第二步,计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有多种方法可以用于计算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1.标准排放因子法:这是一种最简单的计算方法,通过使用标准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因子,将原材料使用量与排放因子相乘,得出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这些排放因子通常由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开发,并基于相似工艺的历史数据和实验结果。

然而,由于每个企业的工艺和原材料使用可能不同,这种方法的精确度可能有限。

2.小流量采样和分析:这种方法要求在不同的污染源处采集废水、废气和废物样本,并使用气相色谱仪等化学分析方法来确定挥发性有机物的数量。

这种方法对于细致的排放量估算非常有用,但也需要高昂的仪器成本和熟练的操作人员。

3.挥发性有机物质量平衡法:这种方法通过计算输入物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量和输出产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量来估计排放量。

分析挥发性有机物质量平衡可以帮助企业识别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流失。

无论使用哪种方法,准确的数据收集是计算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的关键。

企业应确保准确记录有机化合物的类型、用量和处理方式,并遵守监测和报告的规定。

监测和评估的数据将有助于企业制定和实施减排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的影响。

企业还可以参考环境监测与控制标准,以确保它们的排放量符合规定的限值。

综上所述,计算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企业正确收集和分析有机化合物的类型和数量,并使用适当的方法进行计算。

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VOCs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广东生态环境厅1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计算方法 (3)2.1VOC S投用量 (4)2.2VOC S回收量 (5)2.3VOC S去除量 (6)23广东省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VOCs 排放量计算方法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广东省汽车制造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和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表面涂装过程中VOCs 排放量计算。

2. 计算方法汽车制造业(表面涂装)生产过程中VOCs 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VOCs 排放量为VOCs 投用量与VOCs 回收量和去除量之差,见公式2-1。

去除回收投用汽车制造--E E E E(公式2-1)式中:E 汽车制造—统计期内汽车制造企业的VOCs 排放量,千克; E 投用—统计期内使用含VOCs 的物料中VOCs 量之和,千克; E 回收—统计期内各种溶剂与废弃物(含固体与液体)回收物中VOCs 量之和,千克;E 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 去除量,千克。

42.1 VOCs 投用量VOCs 投用量为统计期内企业使用的各种物料中VOCs 量之和,见公式2.1-1。

含VOCs 物料包括但不限于:擦洗溶剂、涂料、固化剂、稀释剂、清洗剂、密封胶、保护蜡、粘结剂等。

()∑=⨯=ni iWF WE 1i 投用(公式2.1-1)式中:W i —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 物料i 投用量,千克; WF i —统计期内物料i 中VOCs 质量百分含量,%。

含有VOCs 物料的投用量以企业原辅材料购入及库存单据等凭证为核定依据。

原辅材料中VOCs 含量根据以下原则确定:(1)以产品质检报告中的VOCs 含量作为核定依据,该质检报告应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或由供货商提供;(2)其他情况下,应按照表2.1-1取值。

炼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核算细则

炼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核算细则

炼油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 总量核算细则一、核算公式核算期炼油石化行业VOCs 减排量为核算期炼油石化行业VOCs 排放量与上年度VOCs 排放量差值。

炼油石化行业VOCs 排放量采用全口径核算方法,为核算期本辖区所有炼油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之和。

核算公式如下:∑==n 1i iE E 炼油石化炼油石化 (2-1)式中:E 炼油石化—核算期炼油石化行业VOCs 排放量,吨; E 炼油石化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吨; n —核算期炼油石化企业数量,个。

二、核算方法炼油石化企业VOCs 排放量对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量分别核算,核算公式为:i i i E E 无组织有组织炼油石化+=E (2-2)式中:E 有组织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VOCs 有组织排放量,吨;E 无组织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VOCs 无组织排放量,吨。

1.炼油石化企业VOCs 有组织排放量核算期炼油石化企业VOCs 有组织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E 有组织i =E 有组织上年i + I 有组织i -R 有组织i (2-3)式中:E有组织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量,吨;E 有组织上年i —上年同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有组织排放量,吨;I 有组织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排放量,吨;R 其他i —核算期第i 个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削减量,吨。

(1)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排放量核算方法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排放量,根据核算期投入试生产建设项目的环评报告中VOCs 总量数据进行核算。

∑==ni i E I 1新增有组织 (2-4)式中:E 新增i —核算期第i 个已投入试生产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中VOCs 排放总量数据,吨。

(2) 核算期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削减量核算方法 核算期炼油石化企业新增有组织削减量是指核算期通过实施工程治理措施和结构调整措施新增的VOCs 削减量。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
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确定排放源:确定vocs排放来源,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装修、家庭使用等。

2. 计算排放因子:根据vocs来源的不同确定相应的排放因子,例如工业生产可以使用行业标准的排放因子,而家庭使用可以使用设备排放因子等。

3. 确定排放量:将排放因子乘以相应vocs来源的用量或产量,得到排放量。

4. 统计排放量:将每个来源的排放量相加,得到总的vocs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vocs排放总量计算方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为排放因子和用量等参数的精度和准确性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应用中,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对计算结果的影响。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

石油化工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办法.

附2石油化工行业VOCs 排放量计算办法本办法所涉及监测和检测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石化行业的VOCs 排放源分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燃烧烟气排放;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采样过程排放;火炬排放;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事故排放等12类源项。

企业某个核算周期(以年计)VOCs 排放量为:111=m m E E =∑石化(公式1)式中: E m 石化行业各源项污染源VOCs 排放量,千克/年。

各源项污染源的VOCs 排放量应为该源项每一种污染物排放量的加和,见公式 2:1nm i i E E ==∑(公式 2)式中: E i某源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i 的排放量,千克/年1=N i i n i n VOCs WF E E WF =⎛⎫⨯ ⎪⎝⎭∑排放源,(公式3) 式中:E i污染物i 的排放量,千克/年;E 排放源n,i 含污染物i 的第n 个排放源的VOCs 排放量, 千克/年;N 含污染物i 的排放源总数;WF i 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污染物i 的平均质量分数;WF VOCs 流经或储存于排放源的物料中VOCs 的平均质量分数。

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装卸过程中涉及附表1中单一物质的,应按本办法进行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并可在VOCs 总量中予以扣除。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全过程单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进入气相的VOCs ,可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VOCs 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未投用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但未收集的排放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后未去除的排放量=VOCs 产生量总量-废气处理设施投用收集且去除的量。

一、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排放量核算结果的准确度从高到低排序为:实测法、相关方程法、筛选范围法、平均排放系数法。

前三种方法是基于检测的核算方法,需获得检测仪器对物料的(合成)响应因子,见附录一。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

附件4 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方法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排放量计算,其中印刷包装、汽车涂装等已有具体计算方法的有机溶剂行业按照已有方法计算。

表本办法适用行业范围核算方法有机溶剂使用行业VOCs产生主要来源于使用的有机溶剂在生产过程中VOCs挥发逸散或经由排气筒排放。

VOCs排放量计算采用全过程物料衡算法,计算公式如下:E有机溶剂= E物料-E回收–E废水- E去除(式4-1)E印刷:统计期内VOCs排放量,千克;E物料: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千克;E废水:统计期内废水中VOCs量,千克;E去除:统计期内污染控制措施VOCs去除量,千克;E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的回收量,千克。

物料中VOCs含量统计期内使用的所有物料中的VOCs量计算见公式4-2,计入核算量的有机溶剂包括但不限于:涂料、胶黏剂、油墨、稀释剂、固化剂、清洗剂等。

∑=⨯=n1ii物料,i物料,物料WF WE(式4-2)W物料,i:统计期内所有含VOCs有机原辅料i投用量,千克,以企业原辅料购入凭证为核定依据。

WF物料,i:统计期内物料i中VOCs质量百分含量,%。

根据下列三种方法计算:①以供货商提供的质检报告(MS/DS文件)为核定依据,如文件中的溶剂含量数据为百分比范围,取其范围中值,②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类原辅材料的检测分析报告中VOCs含量,○无法获取VOCs含量比例的,按表1给出的含量比例计。

其中,电子、装备制造等行业涉及到印刷包装的工艺应尽量按照印刷包装行业中溶剂VOCs含量。

表1 有机物料种类与VOCs含量参考值VOCs回收量企业回收有机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含量,计算公式如下:E回收=E废弃+E回收溶剂(式4-3)式中:E回收:统计期内使用溶剂或废弃物中VOCs的回收量,千克。

E废弃:指统计期内回收的废弃物中VOCs含量,千克。

∑=⨯=n1ii废弃,i废弃,废弃WF WE(式4-4)W废弃,i:统计期内废弃物i的回收量,千克,以企业委托的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出具发票为依据;WF废弃,i:统计期内废弃物i中VOCs的含量,%,以实际测试分析结果或同类物质类比参照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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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VOC S 排放量对比核算方法
对于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监测规范、资料齐全的排污单位可采用监测法、物料衡算法进行对比核算。

核算方法和使用条件如下:
一、石油化工行业对比核算法
1.对于石油化工工艺尾气有组织排放,可采用监测法核算排放量。

)10(E 91
1-=⨯⨯⨯=∑i i i n
i t Q C
式中:C i 指第i 个排气筒VOCs 排放平均浓度,以非甲烷总烃(NMHC )计,mg/m 3;
Q i 指第i 个排气筒出口风量,以标态风量计,m 3/h ; t i 指第i 个排气筒运行时间,小时; n 指排污单位排气筒数量,个。

2.对于石油化工行业无组织排放(密封点泄漏、储罐呼吸、废水逸散、装卸释放等单元排放量之和),可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1)密封点泄漏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1
密封点主要包括阀门、泵密封、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它密封点,其VOCs 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其它
开口管线连接件法兰泵阀门E E E E E E +++++=1E
)()()()()()(其它
开口管线连接件法兰
泵阀其它其它其它开口管线开口管线开口管线连接件连接件连接件法兰法兰法兰泵泵泵阀门阀阀3n 1
i 3
n 1i 3n 1i 3
n 1i 3n 1i 3n 1i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10t n -=-=-=-=-=-=⨯⨯+⨯⨯+⨯⨯+⨯⨯+⨯⨯+⨯⨯=∑∑∑∑∑∑i i i i i i e m e m e m e m e m e m
式中:e 阀门i ,e 泵i , e 法兰i ,e 连接件,e 开口管线,e 其它指申报月实施检漏的第i 个阀门、泵、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泄漏造成的无组织VOCs 排放速率,Kg/hr ,如表2所示;
m 阀,m 泵, m 法兰,m 连接件,m 开口管线,m 其它指排污单位阀门、泵、法兰、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的数量,个;
n 阀,n 泵, n 法兰,n 连接件,n 开口管线,n 其它指实施检漏的阀门、泵、法兰、
连接件、开口管线和其他密封点的数量,个;
t 指核查期内排污单位运行时间,小时。

表1炼油石化行业密封点无组织VOCs 排放速率表
注:a. 排放因子单位是kg/源·小时;
b. SV 是监测设备显示的监测值(SV ,ppmv );
c. “其他”设备类型根据装置的变化不断完善,包括装油鹤管、压力安全阀、填料箱、排放口、压缩机、翻卸杆臂、隔膜、排水沟、开口、计量表、抛光杆。

“其他”设备适用于除了连接件、法兰、开口管线、泵和阀之外的所有设备;
d. 当监测设备读数显示“0”时,即使用读数为零时的默认排放速率进行设备排放量的估算;当监测设备显示是某个具体数值时,则使用相关排放速率方程来估算。

需要注意的是,当监测设备的最高显示值是10000ppmv 或100000ppmv 时,在测量显示为10000 ppmv 或100000 ppmv 时(可能最高值已超过),使用关联排放速率估算排放量。

(2)装卸操作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2
)10(E 31
2-=⨯⨯=∑i i n
i V e 装卸装卸
式中:e 装卸i 指第i 次装卸作业VOCs 排放系数,Kg/m 3;
V 装卸i 指第i 次装卸作业物料装卸量, m 3; 装卸作业VOCs 排放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η1()
4928.1(49.1-⨯+⨯
=T SPM
e i 装卸
式中:S 指不同装卸方式所对应的饱和系数,如表3所示;
P 指装卸物料的绝对蒸汽压,psia ; M 指装卸物料蒸汽摩尔质量; η 指物料回收率,一般取值90%。

T 指液体装载温度,℃。

表2 装载损失条件因子
(3)储罐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3
采用美国EPA TANK4.09d 模型进行计算,吨;核算时需采 用排污单位所在地的气象资料数据。

(4)废水处理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4
废水处理隔油池冷却塔E E E ++=4
E
式中:E 冷却塔指冷却塔废水VOCs 无组织排放量,吨;
E 隔油池指隔油池废水VOCs 无组织排放量,吨; E 废水处理指废水处理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量,吨。

)
10(E 61
-=⨯⨯=∑i i n
i V e 冷却塔冷却塔冷却塔
式中:e 冷却塔i 指冷却塔废水VOCs 无组织排放因子,Kg/m 3
;对循环水中石油类进行监测并采取泄漏设备控制的取0.08,未对循环水中石油类进行监测并采取泄漏设备控制的取0.7;
V 冷却塔i 指第i 个冷却塔冷却水用量,m 3。

)
10(E 61
-=⨯⨯=∑i i n
i V e 隔油池油水分离器隔油池
式中:e 油水分离器i 指油水分离器VOCs 无组织排放因子,Kg/m 3
;废水中石油类浓度大于3500mg/L 的,取0.6,;废水中石油类浓度在880 --3500mg/L 之间的,取0.111;废水中石油类浓度小于880mg/L 的,取0.0225;
V 隔油池i 指第i 个隔油池废水处理量,m 3。

E 废水处理采用美国EPA WATER9模型进行计算。

)
10(E 61
-=⨯⨯=∑i i n
i V e 废水处理废水处理废水处理
式中:e 废水处理i 指废水处理过程VOCs 无组织排放因子,Kg/m 3
,取
0.005。

VOCs 无组织排放量E 无=E 1+E 2+E 3+E 4 二、其它行业对比核算方法
对于汽车制造、电子、印刷、家具制造行业,如果排污单位以VOCs 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自通过评估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确认含VOCs 的原辅材料数据全面可靠,可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排放量。

1.物料输入(Input, I):
I :排污单位投入用于生产的VOCs 量; (2)物料输出(Output, O): O R , VOCs 回收量;
O A,废气中VOCs排放量(O A1:经集气设施收集且经净化设备处理后的VOCs排放量;O A2:经集气设施收集,未经净化处理的VOCs量。

O A3:净化设备VOCs消减量);
O W,排入水中的VOCs量;
O S,产生的废弃物或废溶剂中VOCs量;
O P,生产的产品中所含VOCs量。

总排放量 E=I-O W-O A3-O S-O P-O R
一般情况下,Ow, Os,Op可忽略不计,故总排放量可简化为:
E=I- O A3-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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