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财务费用明细表(详细说明)
15 业务招待费
16 销售佣金
17 市场开发费
18 其他
合计
财 务 费
1 利息支出 2 汇兑净损失 3 金融机构手续费
用 4 利息收入
5 现金折扣
合计
1 机物料消耗
2 工资
3 折旧费
4 低值易耗品摊销
5 租赁费
6 运输费
7 保险费
制 8 水电费 造 9 外部加工费 费 用 10 职工福利费
11 职工教育经费
签证费 展位/摊位费 清洁费 保安费
其他
指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或签证居留证延期费,国外工作人员专家证延期费 等指公司人事招聘费或管理部搞宣传的展位费,如参加广交会、展览会等 指公司雇佣保洁员费用 指公司雇佣保安的工资费用 包含管理部在网上招聘广告费以及“管理费用”其他二级科目所未包括 的费用
指销售部门受雇人员全部工资。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 指支付员工的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指为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运输费用和装卸搬运货物的费用 指销售部门发生的“文具用品费”、“书报资料费”、“外联宣传费”等 指为直接销售货物而发生的产品保险费用 是指为销售产品而直接发生的包装货物的费用 是指销售部门为开展促销或宣传产品等举办展览、展销会所支出的费 用,包括:资料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的开支 是指为宣传公司产品或品牌,而通过各种媒体所支付的费用
财务用各种费用明细表二级科目三级科目可不设说明工资11基本工资12加班费13临时工工资折旧费管理部使用的固定资产每月所计提的折旧办公费61书报费管理部门购书订报刊杂志的费用62印刷费印名片劳动合同公司内部报纸63日常办公用品费64消耗用品费指购咖啡茶叶纸杯纯净水矿泉水纸巾以及洗手间用的洗手液消毒液手纸等65指企业参加工商联合年费企业变更费企业验资审计费等66其他包括财务部购发票费财务报表财务帐本和封皮以及复印费等无形资产摊销指月底对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分期摊销结转费用10开办费摊销是对公司在筹建期间所发生的开办费的摊销11租赁费包括食堂房租会议室租赁费职工宿舍房租其他的管理部门使用场地时发生的场地费用12运输费指管理部门偶尔发生的通过运输公司的运费13邮电费131快递费132上网费14电话费141固定电话费指管理部门办公室有线电话使用费142手机费指管理部门移动电话使用费15坏账准备16存货跌价准备指指公司依据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涨跌对存货所计提的跌价准备17设计开发费171工资含技术部职工的日常工资年终奖项目奖等172加班费即技术部职工的加班费173办公费指技术部发生的邮寄费复印费传真费冲扩费购书费及其他杂费174教育培训费指技术部职工教育培训所发生的费用175修理费指技术部发生的修理电脑费购硬盘数据线等费用176招待费即技术部招待客户的餐费177活动经费指技术部组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178市内交通费指技术部职工市内办公所发生的费用179差旅费指技术部职工国内外出差所发生的长途机车船票费和出差补助1710检测费指技术部用于产品检测而发生的费用1711其他即技术部发生的除以上各项外的费用18技术转让费是财务部根据公司与其他公司转让技术合同所计提的一种费用19技术研究开发费指公司依据一定的比例为新产品研究开发计提的经费20技术提成用于公司与其他公司技术合作所发生的按一定比例计提的基金21社保费指公司和个人按一定比例交纳的社会保险22工会经费指公司和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工会费23住房公积金指公司和个人按一定工资比例交纳的购房基金24会议费指企业加入政府或社会某协会的会费和活动费25职工教育经费指公司按照一定工资标准计提的公司职工教育基金26劳动保护费指公司为职工购买劳保用品所发生的费用27培训费271讲师费指聘请讲师的讲课费272指购买培训材料的费用273餐费指培训期间公司员工发生的餐费购食品费用274其他包含培训期间
支付个人收支明细表
说明: 1.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未达到应税标准、没有扣缴税款的纳税人情况报送;非本单位雇员、非本期收入及其他有关事项应在备 注栏中注明; 2.本表一式两份,属地分局(所)一份,受理部门审核后返回扣缴义务人一份。 制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向总局反映。
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前款所说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帐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
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有关领导要对代扣代缴工作提供便利,支持办税人员履行义务;确定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1.06.01•【文号】国税发[2001]57号•【施行日期】200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六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6年4月30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4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4日)宣布失效或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2001年6月1日)1994年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制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遵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和征管还没有到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此,朱镕基总理明确指示:“现在亟需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调节收入不均、贫富悬殊的现象。
”李岚清副总理也于最近批示:“请将对高收入者征税问题作为今年和今后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我们应尽快完善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这本身也是解决分配不公的重大措施,望今年将此作为大事来抓,这里的潜力很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现就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收入者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为了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确立了新的社会收入分配方针,收入分配的体制、政策和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个人所得税法练习题含答案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答案分离版)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属于个人所得税中非居民纳税人的是()。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B。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满1个纳税年度D。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未居住2。
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应按()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A。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B。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D.工资、薪金所得3.下列各项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中,正确的是()。
A。
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按不同项目所得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B.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收所得税C.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征税;连载以后又出书的,应视同一次稿酬所得征税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税时,允许扣除的必要费用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成本、费用4.某工程师(中国公民)2009年5月被派遣到某外资企业提供业务指导,当月外资企业支付其工资7000元(需上交派遣单位40%,有合同证明),原派遣单位支付其工资880元,已知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均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则当月该工程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是()元。
A.337B.205C。
69D.635。
中国公民丁先生2009年1~12月份取得每月工薪收入4000元,同时12月份取得年终奖金36000元。
丁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是( )元。
A.2100B.7375C。
7495D.79396.2009年2月,某企业支付甲某退职费18000元,该退职费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同时当月还支付乙某退职费20000元,该退职费不符合规定条件与标准。
已知甲某、乙某每月工资均为2500元。
则甲乙两人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是( )元。
A。
600B。
700C.675D。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要求安吉县第一次经济普查办公室二○○四年十二月一、填报对象及围1、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中的法人单位(93-97)如:机关法人、社团法人、街道、社区及居委会和村委会2、以下行业中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和其他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仓储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和软件业。
二、基层普查表的表式1.行政事业单位一套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60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602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602-1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G627表)三、基层普查表的填写规定及上报时间1.普查表包括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时点指标的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调查年度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普查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用阿拉伯数字。
3.在填写普查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4.普查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5.法人单位各类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数、财务状况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6.普查表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2004年年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7.在普查表的下角列示的“本单位实填种表”、“共页,第页”,每个单位必须按表逐填写。
8.普查表的上报时间:2005年1月30日前.四、指标解释及填报方法(一)指标设置特征(二)表头指标(三)数据来源(四)指标解释(一)指标设置特征本表为统计报表表中第一至六项的指标为会计指标,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可从会计报表直接取得资料表中第七项是统计指标(业务指标)(二)表头指标表头指标包括:法人单位名称、法人单位代码。
国库支付中心表格
会计集中核算单位报账业务登记表启用日期:单位工会报销预留签名单位全称(盖章):工会主席(主管领导)(签名):单位报账员(签名):单位报销专用章(盖章):(即原行政账户章)电话:QR7.6.1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差旅费报销单QR7.6.2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支出报销单单位负责人:报账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QR7.6.3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单位负责人:报账员签字:保管员:经办人:QR7.6.4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报账编号:NO。
支出报账单报账日期:年月日填报单位编号:附单据张数:填报单位名称:摘要:支出用途: □经费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项支出□基金支出□其他支出□往来支出操作方式: □现金□内部转账□外部转账转账对方单位:结算方式: □现金□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委托银行付款□信汇□电汇中心审核意见:QR7.6.5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银行拨(付)款申请书年月日QR7.6.1.1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备用金定额核准表报账单位(盖章):年月日备注:现金日记账月平均支出数、余额数依据本年度实际数填列。
QR7.6.1.2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借款借据QR7.6.1.3中国工商银行现金存款凭证QR7.6.1.4珠海市收款专用收据第一联:存收款单位(盖章):开票人:收款人:珠海市财政局印QR7.7.4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QR7.7.5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总表表页:核算部门: 部门负责人: 会计主管: 制表:QR7.7.6-1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表页:QR7.7.6-2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表页:QR7.7.6-3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明细表QR7.7.7-1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月报表QR7.7.7-2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月报表单位名称:年月日表04 单位:元、人核算部门: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QR7.7.7-3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月报表核算部门: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QR7.7.8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数字表QR7.7.9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记账凭证凭证号:QR7.7.10珠海市政府会计结算中心会计资料移交表根据工作安排需要,(移交人)将所统管单位账务移交给(接交人),移交时间为年月日,移交人账务负移交说明:(一)移交人应将其负责的所有单据整理、记账,并与资金会计、银行核对银行存款相符后,结清当月账务,打印出余额表,才能办理移交手续。
个人所得税申报时间是多久?
个⼈所得税申报时间是多久?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个体⼯商户和个⼈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预缴的,纳税⼈在每⽉终了后7⽇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内办理纳税申报。
⼀、个⼈所得税申报时间个⼈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具体情况如下:(⼀)⾃⾏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个体⼯商户和个⼈独资、投资者取得的⽣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预缴的,纳税⼈在每⽉终了后7⽇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在3个⽉内进⾏汇算清缴。
⑶纳税⼈年终⼀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取得所得之⽇起30⽇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7⽇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内汇算清缴。
⑷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7⽇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纳税⼈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七条的规定办理。
(⼆)代扣代缴申报期限⑴扣缴义务⼈每⽉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7⽇内缴⼊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纳税⼈姓名、单位、职务、收⼊、税款等内容的⽀付个⼈收⼊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扣缴义务⼈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经查实,其未在⽀付个⼈收⼊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扣除。
⑷扣缴义务⼈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年终分红个人所得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年终分红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标 签】个人所得税,年终分红,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深地税发﹝1997﹞345号【发文日期】1997-07-14【实施时间】1997-01-0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个人所得税各分局: 现将《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年终分红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年终分红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股份合作公司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股份合作公司,是指深圳实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而成的股份合作公司。
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础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三条 股份合作公司的个人股东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其从股份合作公司取得的年终分红所得,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项目。
第四条 向股东个人支付红利的单位,亦即股份合作公司,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支付股东个人红利的同时,按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五条 股份合作公司向股东个人支付红利,其中,属于股东募集股股份的分红,以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红利总收人减除国家银行同期个人存款利息部分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股东合作股股份的分红;以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红利总收人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深地税发﹝1999﹞471号文规定,恢复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金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前款所称募集股,是指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募股形式,由股东个人投资认购的股份;前款所称合作股,是指设立股份合作公司时,由集体财产折股后分配给股东的股份。
【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5号
2005-12-23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现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重要意义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是新形势下提升个人所得税管理水平的突破口,也是个人所得税税制建设与征管改革的发展方向。
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务、增强公众纳税意识的角度,充分认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二、完善配套措施,积极稳妥地分步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个税申报流程
个税申报流程(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客户端软件的下载、安装及登录联网→双击IE→地址栏输入或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用密码,登录系统→个税管理→个税软件(全员管理扣缴单位端)下载→[选择第二块]个人所得税简易报税软件版(下载)→保存,选择路径(比如桌面位置),关闭→回到桌面,找到保存的路径,找到文件,双击→下一步→我同意以上条款→下一步→浏览前框内输入D:\→下一步→下一步→完成→记事本→关闭。
此时桌面上产生一个”个税网络系统在线报税”快捷方式指向D:\文件夹中的文件。
安装成功后删除原安装文件,防止以后无意卸载或重新安装时丢失本单位的数据,源程序文件一直存在网税系统中,可随时下载。
安装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软件时,为防止病毒引起C盘数据丢失或人为的误删,不要安装在C盘或桌面上,建议安装在D盘或E盘。
二、第一次登录双击桌面上”个税网络系统在线报税”快捷方式→网络在线自动升级→初始化向导→下一步→根据自己单位情况选择电信宽带用户或网通宽带用户→输入网税系统用户名、用户密码→联网测试,成功→点击自动获取单位的下列信息,取数成功后,可对框内的黑色字体进行进行修改,数据正确后→下一步→职工参保情况设置→操作员设置→新建→输入登录名如001,姓名操作人真实姓名,密码如111111,如增加多人操作可再次点击新建→工资表项目设置,分必选项和可选项,原打上启用标记的为必选项,未打勾的为可选项,查看必选项项目,如需增加工资表项目,在可选项项目行的项目名称中修改应发自定义1,2…..,然后在启用标记栏打上勾;增加应扣的项目,相同的操作→保存,下一步→员工信息录入方式,可选择两种方式,一是手工录入;二是文件导入(适用本单位已有相关的电子人事档案的单位)→员工信息输入(导入)完毕,保存,完成整个初始化工作。
1、手工录入:→登记,录入本单位员工的基本信息,录入中白色字段为必录项目,淡黄色字段为非必录项目,必录项目录入不全不能保存,每录入结束一人,保存,然后再重新登记全部录入员工信息。
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填表帮助
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填表帮助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适用于正常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如果该纳税人当月没有工资薪金所得,即应税收入额为零,也要填写该表进行零申报。
姓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该三项内容要与基本员工信息模版相对应。
工资表内应发工资表内应发,是企业工资表上列示的应发工资总额,指发放给纳税人的,在税款所属期限内取得的实际含税收入总额,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录入时应将不含税的收入换算成含税收入后再录入。
非全年一次性奖金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是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月、季、半年等加班奖、先进奖等。
该项目填列企业没有反应在工资表中的上述收入,工资表内应发已包含非全年一次性奖金,该项目不再填列。
工资表外应税津贴补贴工资表外应税津贴补贴,填列企业没有反应在工资表上的其他各种形式的应税津贴补贴。
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以及取暖费、通讯费、车改补助等,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薪收入,并按章纳税,工资表内应发已包含该类补贴,该项目不再填列。
实物有价证券实物、有价证券,填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各种实物、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所得的凭证上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填列企业为职工缴付的各种商业保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支付个人收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本报告表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特定行业工资薪金计算、内退一次性补偿计算、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计算、股票期权计算、平均到月计算个税年终清算、平均到月计算个税按月预扣”等特殊算法的明细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个人收入)明细报告表》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的标准,都应当填写此表,并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二、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1、扣缴义务人(公章):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的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2、证件类型代码: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对应的代码,居民身份证——001;护照——002;士官证——003;台胞回乡证——004;港澳通行证——005;其他——006。
3、国家或地区代码:对照代码填写:中国——156;中国台湾——158;中国香港——344;中国澳门——446;美国——840;加拿大——124;巴西——076;阿根廷——032;美洲其他国家地区——992;英国——826;法国——250;德国——276;意大利——380;俄罗斯——643;瑞典——752;瑞士——756;丹麦——208;匈牙利——348;奥地利——040;比利时——056;荷兰——528;挪威——578;葡萄牙——620;西班牙——724;爱尔兰——372;欧洲其他国家和地区——993;南非——710;埃及——818;非洲其他国家和地区——994;日本——392;韩国——410;新加坡——702;印度——356;以色列——376;亚洲其他国家和地区——995;澳大利亚——036;新西兰——554;大洋洲其他国家和地区——996;其他国家和地区——999;4、职务代码:对照代码填写,高层正职——01;高层副职——02;中层正职——03;中层副职——04;一般职员——05;其他——065、职业代码:国家机关负责人——11;事业单位负责人——12;企业单位负责人——13;科学研究人员——20;工程技术人员——21;卫生技术人员——22;经济业务人员——23;金融业务人员——24;法律专业人员——25;教育工作人员——26;文艺工作人员——27;体育工作人员——28;新闻出版文化工作人员——29;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30;购销人员——41;饭店、旅游及健身娱乐场所服务人员——42;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50;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60;军人——70;其他从业人员——80;6、所得项目代码(所得类别代码):按照税法规定的项目(类别)填写,同一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1)在“普通算法”明细报告表中,请对照下列代码填写:工资、薪金所得——0701011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07010211;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07010311;劳务报酬所得——07010411;稿酬所得——07010511;专利权——07010611;商标权——07010621;著作权——07010631;非专利技术——0701064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07010711;财产租赁所得——07010811;财产转让所得——07010911;偶然所得——07011011;其他所得——07011111;(2)在“特殊算法”明细报告表中,请对照下列代码填写:年终一次性奖金——001、特定行业工资薪金计算——002、内退一次性补偿计算——003、一次性解除劳动合同计算——004、股票期权计算——005、平均到月计算个税年终清算——006、平均到月计算个税按月预扣——0077、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06.01•【字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正文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为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市局制定了《上海市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实施对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的实施对象是依法进行纳税申报的所有扣缴义务人。
二、关于报送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资料的范围《暂行办法》第三条所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除列举外的一切应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不论取得收入的个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扣缴义务人均应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支付个人收入的明细资料。
三、关于申报资料的报送《暂行办法》第五条所指扣缴义务人在申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主要包括《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附表》和《个人基本信息表》。
其中,《个人基本信息表》在首次申报或者发生增、减纳税义务人信息时报送,平时可以不再报送。
对有增加或减少纳税义务人信息的,扣缴义务人须在报送的《个人基本信息表》“备注栏”中标明。
四、关于申报方式和凭证使用(一)申报方式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可以采用网上电子申报、软盘申报和纸质申报等多种方式。
在推进过程中,各分局应当积极宣传和倡导扣缴义务人自行或委托税务代理人采用网上电子申报或软盘申报方式。
如扣缴义务人采用纸质申报的,为减轻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的压力,加速申报流转,受理窗口可根据《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汇总数据,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将明细数据转后台,安排人员集中录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了加强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现将我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什么间题,请随时向总局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一九九五年四月六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强化代扣代缴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注(注1:自2001年5月1日起,第三条、第四条改按新《征管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国税发[2005]205号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第一条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行为,维护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的以下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类型及号码、职务、户籍所在地、有效联系电话、有效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等。
对下列个人,扣缴义务人还应加报有关信息:(一)非雇员(不含股东、投资者):工作单位名称等;(二)股东、投资者:公司股本(投资)总额、个人股本(投资)额等;(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含雇员和非雇员):外文姓名、国籍或地区、出生地(中、外文)、居留许可号码(或台胞证号码、回乡证号码)、劳动就业证号码、职业、境内职务、境外职务、入境时间、任职期限、预计在华时间、预计离境时间、境内任职单位名称及税务登记证号码、境内任职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境外派遣单位名称(中、外文)、境外派遣单位地址(中、外文)、支付地(包括境内支付和境外支付)等。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扣缴义务人编码:□□□□□□□□□□□□□□□□□□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序号姓名国籍(地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所得项目所得期间收入额免税所得税前扣除项目减除费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应扣缴税额已扣缴税额应补(退)税额备注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合计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合计谨声明:此扣缴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填写的,是真实的、完整的、可靠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扣缴义务人公章: 经办人: 代理机构(人)签章:经办人:经办人执业证件号码: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受理人:填表日期: 年月日代理申报日期: 年月日受理日期: 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201308版)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二、申报期限次月十五日内。
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3、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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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有利征管、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在本表样的基础上增加栏目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未达到纳税标准、没有扣缴税款的纳税人情况报送。
三、“收入项目”栏填写金额,4+5+6+7+8=3
四、非本单位雇员、非本期收入及其他有关事项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五、“审核人”指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
六、本表为A4横式,填写一式二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一份。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扣缴义务人编码: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扣缴义务人留存,一份报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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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
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三、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外两种文字填写。
六、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税务机关为扣缴义务人确定的税务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
3、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外文两种文字填写。
2、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回乡证等)名称。
3、所得项目:按照税法规定项目填写。
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4、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5、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外币折合人民币时,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算;如为美元、日元和港币以外的其他外币的,应当按照缴款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中的现钞买入价折算。
6、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7、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1)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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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4)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9、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及减免税额。
10、扣缴非本单位职工的税款,须在备注栏反映。
11、表间关系: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3)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12、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八、本表为A4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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