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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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_工作制度

地震监测_工作制度

地震监测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地震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震监测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能力。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国家地震局是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地方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国家地震局负责全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观测设施和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网络体系,实现地震监测预报信息的共享。

第八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应当加强与国际地震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地震科研活动,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国际影响力。

三、监测预报第九条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主要包括地震监测、地震预测、地震预警和地震信息发布等环节。

第十条地震监测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观测系统,加强地震观测数据收集、处理和分析,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第十一条地震预测工作应当根据地震监测数据和相关信息,运用科学技术方法,对地震活动趋势进行预测。

第十二条地震预警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制定地震预警应急预案,提高地震预警能力。

第十三条地震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权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地震信息。

四、短临预报管理第十四条地震局监测预报司负责对个人及学术团体的地震短临预报意见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地震局监测预报司指定预报专家管理个人及团体等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收集整理,及时在地震部门会商中介绍预测意见的主要依据、结论等,供震情跟踪判定时参考。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17•【字号】长府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长府办发〔2008〕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地震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九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地震局)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震减灾的重大战略部署,切实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制定以下意见:一、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我市位于松辽平原断陷盆地内,伊舒地堑从东侧经过,西临松辽盆地地震构造带,受其影响,具有发生6级左右破坏性地震的危险性。

历史上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1960年榆树发生了5.8级地震,1966年长春南范家屯发生了5.2级地震。

全市有51%的面积为高烈度地区,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我市是全省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人口稠密,经济发达,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密集,一旦有破坏性地震发生,将会造成严重灾害和损失。

近一两年来,我市及周边地区小震活动明显增强,表明地震形势比较严峻。

我市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完备,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地震科普宣传的深度、广度和规范程度还不够,广大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县区间工作还不够平衡,地震宏观观测网点密度不够,短期与临震预报能力还不强;一些重大工程和生命线工程建设历史比较久远,抗震能力存在一些隐患;地震监测设施尚须及时更新;抗震设防管理的法规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农居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等等。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

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建设部(已撤销),民政部•【公布日期】1989.03.27•【文号】[89]震发办字第113号•【施行日期】1989.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国家地震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地震防灾工作的意见((89)震发办字第113号1989年3月27日)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四川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地震局于1989年1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了“1989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国务委员宋健同志代表国务院、李鹏总理到会作了重要讲话(见附件)。

会上,与会代表运用近几年多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1988年地震活动情况和各种观测资料的分析,对1989年及稍长时间的地震趋势进行了会商,主要意见如下:1.1988年我国地震活动的频度和强度明显增强,再次表明我国大陆地震活动已出现了一个新的明显起伏增强的趋势。

这种活动状况可能持续到本世纪末。

今后几年地震活动仍将处于较高水平,发生7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较大,尤其是九十年代的十年中,可能发生多次7级以上地震。

2.我国大陆强震的主体活动区可能主要在我国西部,特别是青藏构造块体(即地理上的青藏高原)及其边缘地带和新疆地区。

我国东部地区也将进入中强以上地震(5-6级)相对活跃的状态。

华北地区在九十年代里存在发生多次6级左右乃至少量7级地震的可能。

华东和华南地区,中强地震活动水平也可能比上一活跃期增强。

3.1989年我国大陆地震活动水平可能略低于1988年,但仍有发生7级地震的可能。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对当前发现异常情况较多,在近一、二年或更长些时间内我国西部可能发生6级以上,东部可能发生5-6级或稍强些地震的地区,进行了重点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了七个重点加强监视的地区:1.四川中西部乾宁、康定至川滇交界地区。

【地震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地震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

【地震意见】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18号),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一)充分认识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十世纪,我国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二分之一,共发生死亡人数超过百人的地震53次,其中超过千人的地震22次。

新世纪以来,汶川、玉树地震相继造成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开展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监测台网,形成了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报思路,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预报实践并取得一定进展。

但同时也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汶川地震等重大地震灾害,显露出我国地震监测基础仍较薄弱,地震预报的水平还很低,地震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人才队伍还不能适应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监测预报的社会管理有待加强,公共服务的产品尚不丰富。

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科学、更有效,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破坏性地震特别是强震的监测预报为重点,大力加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坚持不懈开展监测预报实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濮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5•【字号】濮政[2012]76号•【施行日期】201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的通知(濮政〔2012〕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濮阳市地震监测台网规划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时期地震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中震测发〔2010〕94号)、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监测规划〉的通知》(中震财发〔2012〕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8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1〕107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的通知》(濮政文〔2011〕101号),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地震形势与地震监测台网现状(一)地震形势与地震灾害风险濮阳地处华北地震区中南部,是地震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区内分布着聊兰断裂、黄河断裂、长垣断裂、磁县─大名断裂、安阳─清丰断裂、元村断裂等活动构造,具有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

根据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划分结果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我市全部国土处于七度以上高地震烈度区,其中范县全部、南乐东部、清丰东部、华龙区东部、濮阳县东北部、台前西部为八度烈度区,我市所处的冀鲁豫交界区为国务院确定的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历史上,我市濮城曾发生过6.5 级地震,邻区菏泽7 级地震、磁县7.5 级地震也给我市带来不同程度的破坏。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2.12.24•【文号】中震防发[2012]73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震防发〔201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为切实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与支持,本着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中国地震局在广泛调研和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积极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办法,尽快制定本地区的考核办法,全面促进《考核办法》的贯彻实施。

附件: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中国地震局2012年12月24日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继续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和《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震防发〔2010〕96号),推进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基础能力建设,交流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规范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负责组织。

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由市县工作指导办公室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第三条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由中国地震局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组负责实施,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客观考核。

第四条被考核单位为全国地市级和县级地震工作部门。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考核内容包括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防震减灾工作保障和其他相关工作六个方面。

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

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练习题带答案1.某地方要新建国家重点工程,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

此种情况下,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A.正确B.错误答案:B2.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只能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A.正确B.错误答案:B3.根据《行政强制法》,以下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是()A.划拨存款、汇款B.罚款C.加处罚款答案:B4.市民李某发现邻居家失火,他应该拨打的报警救援电话是()。

A.114B.119C.120答案:B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应当指导分管行业、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A.正确B.错误答案:A6.我国制定《防震减灾法》是为了()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A.防御和减轻B.杜绝C.预报答案:A7.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A.正确B.错误答案:A8.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应当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全面预防的原则,以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为依据,无需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

A.正确B.错误答案:B9.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地震灾害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级。

A.正确B.错误答案:A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所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

A.正确B.错误答案:B11.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A.正确B.错误答案:A12.中国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国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年度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

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

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地震局(已更名)•【公布日期】1986.04.01•【文号】•【施行日期】1986.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国家地震局震情分析预报工作管理条例(一九八六年四月一日)我国有计划地大规模开展地震预报研究和实践已经二十年了。

此间,在我国大陆发生了一系列强震,使我国地震工作者研究地震预报问题提供了反复实践的机会,使我国地震预报研究获得很大进展,同时也使人们逐渐加深了对地震预报困难性的认识。

地震预报作为自然科学领域里一个难度很大的科学问题,目前仍处在研究、探索阶段。

但是,作为地震工作部门,在边观测、边研究的基础上,做好震情监视和预报工作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为了最大可能地减轻地震灾害,必须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总则1、地震工作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为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奋斗。

各级领导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计划和工作安排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优先保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政策上鼓励科技人员和广大职工努力搞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2、地震监测预报以观测为基础。

地震监测预报水平的提高,在科学上主要依赖于各有关学科领域研究的深入和技术的进步。

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必须抓好台网和流动观测的观测质量,抓好观测资料的传递、流通和管理。

注意应用现代技术不断改善地震观测、信息收集及处理系统,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研究。

分析预报人员应努力吸收和应用有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并针对分析预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必要的应用研究,不断改进监测预报方法,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的科学水平。

3、分析预报部门是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具体的主要承担者。

各级领导务必加强分析预报系统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和业务、组织领导,充实研究技术力量,保持分析预报队伍适宜的梯队结构,保持震情分析预报人员的相对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地震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宜府办函[2007]73号【发布部门】宜宾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04.25【实施日期】2007.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宜府办函〔2007〕7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地震局《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市地震局)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加强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6]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我市各区县城区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能力目标。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科学减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实行科学决策,提高减灾实效;坚持统筹兼顾,实现城乡和区域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公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一)加强监测台网建设,消除监测盲区。

“十一五”期间建成全数字化监测台网,消除地震监测盲区,使我市具备监测1.0级以上地震的能力,地震速报时间缩短为5分钟,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加强敏感地区的短临跟踪监测。

城市重要建筑群和生命线工程必须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二)继续坚持震情跟踪会商制度。

坚持专家预测、地震部门把关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短临预报。

由地震部门牵头制订我市的震情短临跟踪方案。

中国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中国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机制
2 0 0 8 年 5月 1 2日汶 川 8 . 0级 地 震前 ,没 有

震有 关 的异 常现 象进行 分 析研 究 后 ,得 出 的
对某 一地 区未来 地 震活 动状 态进行 预测 的结
收稿 日期 :2 0 1 3 - 0 5 — 0 2 ;修 回 日期 :2 0 1 3 — 0 5 — 0 4 。
第 5期 ( 总第 4 1 3期 )
2 0 1 3年 5月






No . 5 ( S e r i a l No . 4 1 3 )
Ma y, 2 01 3
Re c e n t De ve l op me nt s i n W o r l d Se i s mo l og y
以上 地震 工作 部 门或 者 机构 书 面报 告 ,也 可
以直 接 向中 国地震局 主 管地震 预测 预报 的部
门报 告 , 地震 部 门要 登 记并 出具 凭证 。需 要
指 出的是 , 单 位和 个人 的研 究 成果 及相 关 学 术交 流 中涉及 的地震 预 测 内容 不是 地震 预测
论 。地 震 预 测 是 中 国 地 震 局 和 县 级 以 上 地 震
工作 部 门或者 机 构 的一 项 法 定 的 基本 职责 。 同时 ,国家鼓 励社 会组 织 和个人 开 展地 震 预
测研 究 。
任何 单位 和个人 通过 研究 提 出的地震 预
测意 见 , 应 当 向所 在地 或者 所 预测 地 的县 级
地震 预报 意见 的形 成 、地 震预 报 意见 的评 审 和地 震 预报 的发 布 。涉 及 的法 律 制 度 有 : 地
震预 测 意见 的形成 与报 收 程序 、震情 会 商意 见 与地震 预报 意见 的形 成 与报 送 程序 、国家 对地 震 预报实 行统 一发 布制 度及地 震灾 害现 场监 测 与震后 趋势 判定 制度 等 。

中国地震局报告

中国地震局报告

中国地震局报告概述中国地震局是负责研究和监测中国地震活动的国家级机构。

该机构发布的地震报告对于地震的研究和预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中国地震局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总结其中的重点内容。

地震活动概况根据中国地震局的报告,中国是一个地震活动频繁的国家,地震分布广泛。

其中,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和青藏高原地区是地震高发区域。

地震活动主要集中在地壳运动较为活跃的断裂带上。

近年来,中国地震活动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尤其是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的地震频率明显增加。

这可能与地壳运动速率的加快、构造应力积累的增加有关。

中国地震局报告指出,这种地震活动的变化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并加强地震预警和灾害应对能力。

历史地震事件回顾中国地震局报告还回顾了一些历史地震事件,并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评估。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的地震事件:唐山大地震(1976年)唐山大地震是中国历史上最具破坏力的地震之一。

这次地震发生在1976年,震中位于河北省唐山市。

地震造成了约24万人死亡、16万人受伤和40万人无家可归。

其经济损失也非常巨大。

这次地震的教训是巨大的,中国地震局在报告中强调了地震预警和应对措施的重要性。

自唐山大地震以来,中国加强了地震监测和预测技术的研究,提高了地震预警系统的准确性和响应速度。

汶川大地震(2008年)汶川大地震是中国近年来最严重的地震事件之一。

地震发生在2008年,震中位于四川省汶川县。

地震造成了约7.68万人死亡、37.21万人受伤。

此外,还有大量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被毁坏。

中国地震局报告对汶川大地震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总结了地震预警和应急救援的经验。

该报告强调了加强地震救援能力,提高应对灾害的整体效率的重要性。

地震预测技术中国地震局报告介绍了一些地震预测技术的进展。

地震预测是地震学研究的重要领域,通过利用地震监测数据和统计方法,预测地震的发生时间、规模和地点,以提前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在地震预测技术方面,中国地震局采用了多种手段,包括地震监测台网、动态监测系统和地震监测卫星等。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0.04.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地震局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部门、防震工作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协商研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协调处理好“防”和“救”的关系,宁可重叠、不可遗漏,把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作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化统筹兼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做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无缝衔接、紧密合作,实现有分有合、互相配合,探索构建新时代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新体系、新机制,不断提升我省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配置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在“防”和“救”上的工作分工。

(一)地震灾害“防”和“救”的分工原则: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救援和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统计工作,并指导协调地震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各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地震灾害预防和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承担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方面的职责:1.负责本级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起草和向上报备工作,接受下级政府和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学校、基层组织及企业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备。

2.负责地震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和救灾救助工作。

3.承担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10.19•【文号】国办发[1998]136号•【施行日期】1998.10.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10月19日国办发[1998]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国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国家地震局更名为中国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是管理全国地震工作、经国务院授权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能调整(一)增加的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

(二)调整的职能。

将制定颁发有关技术规范的职能调整为拟定地震行业标准。

(三)移交的职能。

1.将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地、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的职能移交省级地震局承担。

2.将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的职能移交省级地震局承担。

3.将重点地震科技项目的论证评估及非重点地震科研项目的管理、地震烈度的评审、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广、地震科技市场管理的职能移交下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能调整,中国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震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拟定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建立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指导全国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研究提出地震灾区重建防震规划的意见。

(三)制定全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正文:---------------------------------------------------------------------------------------------------------------------------------------------------- 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2010年3月16日)为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果,汲取汶川地震经验启示,贯彻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全国地震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实施《纲要》,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和创新(一)地震科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重要支撑和引领。

防震减灾工作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

未来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严峻的地震形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支持防震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提高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经费投入,推广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高防震减灾工作水平。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描绘了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将“加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发展水平”作为三大发展战略之一,将“提高科技支撑能力”作为实现规划的一个重要保障。

落实法律要求,实现规划目标,必须长期致力于推进地震科学技术进步,以防震减灾任务需求为第一导向,努力提高地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是新时期防震减灾事业的迫切要求。

多年来,地震行业始终坚持以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作为防震减灾事业的支撑,注重科研与任务相结合,取得了一批重要科技成果。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正文:---------------------------------------------------------------------------------------------------------------------------------------------------- 中国地震局令(第9号)《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28日经中国地震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陈建民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提高水库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水库建设单位负责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承担。

第四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水库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库地震监测是我国地震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属于国家基础科学数据,其保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水库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受到保护。

第六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台网建设质量。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水库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中国地震局•【公布日期】2004.10.15•【文号】•【施行日期】2004.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中国地震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震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科委: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震灾严重而又频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

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是向公众普及科学的地震防、抗、救知识和方法,逐步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文)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做好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做好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仅上个世纪以来,我国死于地震的人数达55万人之多,占全球因地震死亡人数的53%。

建国以来100多次破坏性地震袭击了22个省(区、市),造成27万余人丧生,占全国各类灾害死亡人数的54%。

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对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各级科技和地震部门、科普团体,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做好防震减灾科学普及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稳定社会秩序、增强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心理承受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发生地震及火山灾害和国外发生造成重大影响地震及火山灾害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前期处置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视省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国家地震应急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2组织体系2.1国家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

地震局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

必要时,成立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国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2地方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

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织等,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陕政办函[2010]184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中国地震局开展地震流动测量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0〕18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2010年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精神,“十二五”期间,中国地震局将组织地震测量队伍在我省范围内开展地震流动监测工作。

为了确保地震监测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务必密切配合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测量人员、车辆携带仪器设备执行地震监测任务时,请所在地政府、军警部队查验放行,并协助解决测量人员住宿问题和雇佣少量劳动力。

二、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请公安交警或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办理短期特别通行证,准许车辆在市区内行驶,准许在单、禁行线通行。

三、准许测量人员、车辆免费通过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铁路、哨卡和重要工程设施等地段;准许卡车载人行驶;准许铲除影响测量的少数青苗和树木(按规定给付赔偿费)等。

四、请铁路、民航、公路、水路等有关运输部门在购票、托运、乘车、变席等方面提供方便。

五、如测量工作地点位于民族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区、旅游景点时,请当地政府及民族、宗教、文物、旅游等有关部门予以协助,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如测量工作地点位于风景保护区时,请景区管理部门准许免费进入景区开展地震监测工作。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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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震局,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一)充分认识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我国地震多、强度大、分布广,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十世纪,我国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地震死亡人数的二分之一,共发生死亡人数超过百人的地震53次,其中超过千人的地震22次。

新世纪以来,汶川、玉树地震相继造成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任务。

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开展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地震科学研究的重要基础。

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地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取得了显著进步,逐步建立了基本覆盖全国及重点区域的监测台网,形成了长中短临渐进式预报思路,持续不断地开展了预报实践并取得一定进展。

但同时也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汶川地震等重大地震灾害,显露出我国地震监测基础仍较薄弱,地震预报的水平还很低,地震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人才队伍还不能适应监测预报工作的需要,监测预报的社会管理有待加强,公共服务的产品尚不丰富。

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科学、更有效,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以破坏性地震特别是强震的监测预报为重点,大力加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坚持不懈开展监测预报实践,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履行法定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社会管理,拓展公共服务,不断提升监测预报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综合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3.0级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长、中、短、临地震预测科学水平不断提高,预报能力不断增强;建立适应监测预报需求的人才队伍和工作机制,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对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到2020年,建成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短临预测预报水平有明显提高,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

(四)基本原则。

坚持夯实监测基础。

完善地震台网规划布局,加强台网建设与运行管理,丰富地震观测产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打牢地震预报和科学研究的观测基础。

坚持研究实践并举。

加强监测、预报、科研、实验的结合,鼓励创新,勇于实践,完善风险决策机制,发挥地震预报的减灾作用。

坚持长中短临结合。

多路推进长中短临地震预报,逐步使长期预报更科学,中期预报更有效,短临预报有所突破,震后趋势判定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提供更好的服务。

坚持开放交流合作。

强化监测预报理论和方法研究的交流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思路和技术成果,积极推进监测预报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

坚持依法科学管理。

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创新监测预报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二、长中短临预报相结合,大力推进地震预报探索实践(五)强化十年尺度地震中长期预报的基础作用。

十年尺度地震中长期预报的主要目标是确定7级以上地震的发震区域,对规划布局监测台网、编制地震区划图、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部署综合防御地震措施、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各项减灾对策具有重要基础作用。

组织开展对一、二级地块边界带地震危险性普查和活动断层探测,定期开展大区域地形变测量、深部结构探测工作。

系统持续地推进中长期地震预测的研究工作,加强十年尺度地震预测技术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划定方法的研究,加强新的观测手段在地震中长期预测中的应用。

每五年对重点监视防御区进行动态评估。

推动有效方式发布中长期预测结果。

(六)发挥1-3年地震中期预报的指导作用。

未来1-3年强震危险水平和主体活动区域的研判,对研究确定年度地震趋势和重点危险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认真总结中期预测的经验方法,创新中期地震预测思路。

加强全国及区域地球物理场的观测和深入分析,结合地震活动性与动力学过程研究,研判地震活动趋势和主体活动区域。

建立相应的中期预报工作体制机制,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专业队伍,提高地震中期预报的能力。

(七)提高年度地震趋势和危险区研判能力。

提高一年尺度的地震预报水平,科学研判年度地震趋势和重点地震危险区,对各级政府及地震部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和减灾准备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制定地震观测台站(网)、流动观测网针对危险区域加密观测制度和工作方案,落实震情跟踪监视各项措施。

各相关研究所要开展一年尺度地震预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并建立研究成果在地震预报一线应用和检验的机制。

总结评估历年年度危险区的判定效能,强化各学科在年度会商中的作用,注重对数字化观测资料的深入分析应用,充分吸纳新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改进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方法,提高年度危险区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努力开展短临预报实践,提升震后趋势判定能力。

成功的地震短临预报是减轻人员伤亡的有效手段,准确的震后趋势判定是抗震救灾和稳定社会的重要依据。

加强地震预报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新的科技成果,创新多学科为基础的地震短临预报技术方法,发挥各专业学科组的骨干和指导作用。

制定短临跟踪方案,加强短临监测技术和方法应用。

发展观测数据自动处理和异常信息提取的技术系统。

密切监视震情动态,及时发现并核实重大异常现象,开展震情研判工作。

科学分析震情发展趋势,客观面对预报现实水平,做好风险评估及对策建议,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努力开展地震短临预报实践。

完善地震现场流动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现场流动台站快速布设组网能力和余震分析处理能力。

加强震后趋势判定技术方法的总结和研究,建立震后趋势综合判定的技术系统,提高地震序列类型和震后趋势预测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震后趋势判定意见发布的程序和机制。

三、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夯实地震预报及科研基础(九)科学规划台网布局,加强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建设。

围绕服务于地震预测、地震应急和地震科学研究,规划优化地震台网布局,建设“空间、地表、深部”相结合的立体观测体系。

拓宽GNSS、InSAR、热红外遥感、卫星电磁和重力等空间对地观测的研究与应用,加快推进电磁监测试验卫星系统的研制。

根据预报和科研需求,科学评估观测台网效能。

逐步开展井下观测站网的建设。

重点推进烈度速报与预警、背景场探测、钻孔应变台网等重大项目。

加强火山、海域、水库、大型油气田等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地震台站(网)管理。

地震台站在完成保证观测质量、良好运行维护等主体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在异常核实、分析预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加强台站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推广中心台、综合台工作模式,加强对无人值守观测点的管理。

支持地震综合台站开展监测预报的应用研究和实践。

加强地震台网数据深入分析与挖掘,开展各学科观测数据的深加工和预测应用研究,丰富台网产出,规范资料产品。

提高地震速报、烈度速报、预警及大震应急专业产品的快速产出能力。

(十一)加强地球物理场流动观测。

对流动观测手段、装备、队伍、布局、效能进行评估。

清理现有流动观测手段和技术装备,整合流动观测资源,调整完善流动观测网布局,实现全国基本场复测常规化。

加强流动观测队伍建设与设备的配备,加大流动观测的投入,逐步达到重力、GNSS等全国网每年复测一期,重点区域每年复测两期,区域水准、国家地磁网3-5年复测一期。

加强流动观测资料及时共享、分析处理、数据产品服务和成果应用。

(十二)建立观测台网运行维护质量保障体系。

探索建立用户、厂家、监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地震观测仪器质保体系。

加强国家及区域运行维护中心建设,建立仪器备机备件和技术支持中心。

建立台网运行专用仪器设备更新机制,保障台网高质量稳定运行。

建立地震观测仪器生产、销售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建立监测仪器设备质量检测、入网审批制度,加强仪器设备入网监管。

加强地震观测仪器的计量检定及标准化工作。

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建立地震观测点在规划、国土、公安等部门的备案制度。

四、深入开展地震科学研究,推进监测预报理论与技术方法创新(十三)加强新技术、新方法研发及实验室建设。

清理评估现有观测方法和手段,遴选一批稳定、可靠、有效的观测仪器设备,加快推进技术升级和更新换代;以预测研究为目标,吸收引进观测技术新成果,建立合作开放的研发新机制,研制并储备新一代观测技术。

加快空间对地观测、井下综合观测、地应力观测、海洋观测、主动源观测等新技术实验与应用,研发抗干扰技术和数据采集、处理方法。

建立观测仪器中试制度。

以研究所为依托,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学科实验室建设。

(十四)加强监测预报科学研究。

落实国家地震科技发展纲要,每个五年规划应争取设立监测预报领域的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持续稳定地支持监测预报科技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监测方法手段、数据分析处理、地震成因机制、地震预报方法等科学研究。

开拓动力学思想引导下的物理预报新途径,探索数值地震预报新方法和地震预测预警新模式。

促进监测预报科技成果的转化。

加大对监测预报一线科研工作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

(十五)加快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

地震预报实验场要成为新型地震观测仪器的实验基地、地震预报新理论新方法的实验场区、地震科学研究的交流基地。

深入开展实验场区历史地震研究、活动断层探测、介质特性及其动态演化研究,成为“地下搞清楚”的示范区。

科学评估并动态调整实验场内的地震监测、预报和科学研究项目。

依托地震预报实验场,组织开展各类科学研究项目,推进地震预报实践。

建立实验场管理制度,形成开放、动态的长效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南北地震带、华北地区国家地震预报实验场建设。

(十六)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平台,开展监测预报及科学研究联合攻关。

加强海峡两岸的地震科技交流合作。

不断拓宽地震监测预报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领域和渠道,推进地震台站加入国际地震观测网络,开展地震观测数据交换工作,积极加入相关国际组织,密切跟踪国际前沿动态,深入开展地震观测技术、地震台网建设、地震预测研究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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