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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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

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

2012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目的 (4)

第二条管理围 (4)

第三条管理要求 (4)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5)

第四条组织机构 (5)

第五条组长 (6)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6)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7)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7)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7)

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 (8)

第十条防火要求 (9)

第十一条施工要求 (9)

第四章计划管理 (10)

第十二条计划审批 (10)

第十三条计划实施 (12)

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 (15)

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 (16)

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 (16)

第五章施工管理 (17)

第十七条工程区域 (17)

第十八条工程车开行 (19)

第六章安全管理 (27)

第十九条安全要求 (27)

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 (28)

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 (28)

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 (29)

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 (29)

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 (30)

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 (31)

第七章附则 (31)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

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管理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

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

1. 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

2. 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含上空)、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

3.0米围(含上空),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

3. 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

4. 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管理要求

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

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轨行区管理组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

各车站实行地盘商管理模式,各地盘商、驻地监理有权检查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工地出入证和轨行区施工作业令,如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阶段工地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可拒绝其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各地盘商、驻地监理应严格履行地盘管理职责,并承担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轨行区封锁区间严格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要求,遵循谁的设备谁负责的原则。

轨行区作业管理主体在轨(铺)通前以轨道施工单位为主,在轨(铺)通后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

在轨道铺设、机电系统工程安装、车站建筑安装装修和机电调试工程阶段,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均需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工程施工及行车管理工作,设立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管理组(以下简称管理组),管理组机构设置如下:

第五条组长

1. 组成:由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指定专人担任。

2. 职责:管理、指导轨行区管理组工作。协调公司本部与外单位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协调公司各部、室间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需于《施工行车通告》中发布的施工与运输周计划,签发《施工行车通告》。

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

1. 组成:副组长及各小组是轨行区管理组的具体执行机构,由市轨道交通2号线公司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相关部、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设调度员和办事人员若干。人员、办公地点及联系将另文公布。

2. 管理组的主要职责:

1) 根据集团公司和2号线建设公司下达的“工期计划”及各承包商实际施工情况,制订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月度计划;

2)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负责收集、汇总、编制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周计划,管理组各副组长及监理单位工程师参与施工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召开周计划协调会;

3) 负责审批临时、变更计划,合理安排、协调各承包商调度室对线路、机车车辆的使用,监督有关单位执行审批的日计划;

4) 组织实施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

5)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上报、协助调查事故。

6) 负责调查、分析、处理违反施工计划的行为。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

1.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

前期以轨排施工单位、后期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成立施工调度室、管理轨行区。具体交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通过协商会议确定。

其它各参建单位均应设置调度(计划)室,负责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以下简称施工调度室)提报本单位施工计划,其成员报所属2号线建设公司轨行区管理组备案。各参建单位在管理组的集中统一指挥下,由各自的调度室成员(或由调度室指定的施工区域主管)组织进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或进行相关的工作。

2. 各参建单位调度(计划)室的主要职责为:

1)按规定细化本单位的具体施工与运输月(周)计划,按时报管理组;

2)与管理组商定所有可能采取的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

3)传达、贯彻管理组公布的轨行区施工、运输计划与调度通知、命令等,并监督本单位执行;

3. 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员必须坚守岗位,与管理组保持联络,服从管理组的统一指挥。

第三章参建方责任

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

1. 概述

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施工单位的轨行区作业进行监督管理。

2. 职责:

1) 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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