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Word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2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包括技术方案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监控等。
3.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技术方案制定4.煤矿应依据矿井地质条件和资源储量,合理制定技术方案。
5.技术方案应经专家评审,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6.技术方案中应包含矿井开采方式、工作面布置、支护措施等关键内容。
7.煤矿应监测技术方案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技术方案的评估和调整。
三、设备运行管理8.煤矿应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日常巡检、定期维护等。
9.设备巡检应按照规定频率进行,记录巡检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
10.设备维护应严格执行制定的计划,包括定期保养、及时更换损坏零部件等。
11.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故障处理过程应记录详细情况并及时反馈。
四、安全生产监控12.煤矿应安装并正常运行安全监测设备,包括测气仪、测温仪等。
13.安全监测设备应定期校验,并记录校验结果。
14.安全隐患发现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5.对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煤矿应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制定整改方案。
五、技术培训和交流16.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17.技术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常识、设备操作技能、灾害防治等。
18.煤矿应建立技术交流平台,鼓励员工交流技术经验和创新成果。
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19.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20.对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应及时指导并要求整改。
21.煤矿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2.煤矿应建立事故纠责机制,对违反技术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2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4.煤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该依托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二章责任与组织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确定责任清晰的管理人员,并形成科学的组织体系。
第七条矿长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领导,负责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有权进行管理决策。
第八条技术部门应有专门的技术管理团队,负责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运行与实施。
技术团队应具备专业的技术背景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章技术文件管理第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制定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等。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应根据具体的生产条件和工艺特点进行制定和修订,确保技术文件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应当进行严格管理,对技术文件的变更和修订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章技术培训与考核第十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开展全员的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技术考核。
第十四条技术培训应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岗位特点和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十五条技术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书面教育、现场指导、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
第十六条技术考核结果应作为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技术设备管理第十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新技术和新设备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二十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操作和管理活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的提高。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生产技术管理机构:规定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明确了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要求。
2.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规定了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制度,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技术文件、生产过程监控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3. 生产技术管理措施:明确了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如矿井通风、瓦斯抽放、安全监测等。
4. 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规定了煤矿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要求,以预防和应对事故发生。
5. 技术设备管理:明确了煤矿技术设备的选用、安装、维护和检修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6.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定了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作业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保障生产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发生,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 1 页共 1 页。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是指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控制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注重技术先进性,引进、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员工的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技术队伍。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煤矿生产技术创新研究。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积极推行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与职责第九条煤矿应当设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明确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十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有足够的人员和技术力量,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技术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第十三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的要求与措施第十四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管理方案,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管理方案应当明确生产目标、技术要求、管理措施和考核评价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建立健全自动化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预警和处置生产异常。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齐全的生产设备和工具,确保生产工艺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和保管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开展科学的生产技术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的技术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益,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和矿井。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目标是提高采矿效能,降低生产成本,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和效益等因素,进行科学决策。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煤矿应设立技术部门,负责矿井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应设立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和安全监控部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技术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指导生产工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3. 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和事故预警;4. 协助制定煤矿的生产计划和生产方案。
第十条煤矿应设立技术管理委员会,由矿长担任主任,技术部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研究、决策和协调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煤矿应配备先进的矿山设备,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二条煤矿设备管理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设备的购买、验收、维修和更新工作。
第十四条煤矿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煤矿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第十六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强化现场管理,通过定期巡视和维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安全监控第十七条煤矿应配备先进的安全监控设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监控系统。
第十八条安全监控部门负责矿井的安全监控工作,包括对矿井的气体、水文、地质等进行监测。
第十九条煤矿的安全监控应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
第二十条安全监控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监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安全监控人员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控部门应实时分析监测数据,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前言为推进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严密化,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1 目的和意义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作人员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利,维护煤矿生产的正常、安全、高效运转,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煤炭生产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炭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二、生产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2.1 安全第一煤炭企业一切生产工作必须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
在制订各项管理规定时,应特别注意安全因素,使安全成为企业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2.2 合理布局、生产组织与安全设施煤炭企业必须根据矿井地质条件、采煤方法、生产险情、技术水平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矿井的开采方式和生产组织设计方案,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设施,如安全通道、排水设施、通信设施、强排风系统、维修通道等。
2.3 强化技术管理煤炭企业必须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将技术革新落实到生产管理中,提高技术水平。
2.4 加强监督检查煤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标准、技术操作要求以及现场设施、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不合理、不安全的经营行为。
三、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3.1 煤炭企业应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作用•制定煤炭生产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煤炭企业应制定并实行科学的、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组织技术建设、技术革新和技术引进煤炭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机构,制定技术工作计划,并按期组织实施。
3.2 煤炭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煤炭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煤炭企业的生产进行严格的许可制度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生产许可证。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安全、高效生产。
第四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组织结构,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煤矿应配备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六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第七条煤矿应注重新技术的引进和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的评价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九条煤矿应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生产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制度等。
第十条煤矿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过程管理、设备管理、原材料管理等内容。
第十一条矿井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矿井通风管理、矿井瓦斯管理、矿井排水管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技术标准制度应包括:煤矿采掘工艺技术标准、运输工艺技术标准、机电设备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十三条煤矿应定期审核、修订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确保其与实际生产工作相适应。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组织第十四条煤矿应建立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制定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权限,并公布。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生产需求,配备合适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
第四章技术管理人员第十七条煤矿应配备合格的技术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主管、技术员等。
第十八条技术主管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承担技术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和计划。
第十九条技术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承担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条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安全高效生产,根据《煤矿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四条煤矿应当注重生产技术管理的过程控制,提高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积极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
第六条煤矿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生产技术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体制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二)组织煤矿生产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三)组织煤矿的技术培训和教育工作;(四)参与煤矿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确保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程序。
第十二条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二)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流程和程序;(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评估和检查;(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和计划。
第四章生产技术管理措施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制定并实施各项生产技术管理措施,提高生产过程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第十五条生产技术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和流程;(二)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三)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四)加强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控制;(五)开展技术创新和改进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收集、分析和运用相关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板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可连续,保障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始终是煤矿生产的首要任务,生产技术管理必需以安全为前提。
2.效益导向原则:生产技术管理要重视提高生产效益,确保煤矿可连续发展。
3.法律依据原则:生产技术管理必需依法遵从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生产技术部门设置1.公司应设置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煤矿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公司应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2.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应包含生产计划订立、技术方案设计、设备维护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计划订立流程1.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依据市场需求和公司经营计划订立年度、季度和月度的生产计划。
2.生产计划应考虑矿井条件、设备运行情形、劳动力情况等因素,合理布置生产任务。
3.生产计划应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技术方案设计流程1.技术方案设计应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考虑煤矿特点和生产环境,订立合理的方案。
2.技术方案设计应综合考虑矿井开采工艺、设备配置、安全措施等因素。
3.技术方案设计应经专家评审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设备维护管理流程1.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和标准。
2.设备维护计划应包含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故障处理等内容。
3.设备维护工作应由专业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流程1.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包含事故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
3.生产技术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条人员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采煤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保证生产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采煤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煤炭工程或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当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具有煤矿生产实际经验。
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掌握新技术,适时推广应用。
第三章采煤技术管理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健全采煤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选择适宜的采煤方法和设备,保障采煤效率、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采煤技术档案,记录采煤涉及的工程地质资料、勘探数据、煤层信息、采煤进度和生产指标等内容。
第九条对于新采区或者采区有较大变化的,应当进行工程勘察、地质勘探等必要工作,制定合理的采煤方案,并经煤炭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条煤矿应当购置适合生产需要的采煤设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采煤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安全生产标准操作,不得擅自操作或者改变。
第十二条采煤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应当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修保养方案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切实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制度,及时处理发现的事故隐患,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及时进行技术改进和技术提升。
第六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实施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020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全矿各单位都必须服从矿统一布置,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凡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影响生产者,生产管理部门有权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五条 生产管理、考核,以生产管理部(生产办)为主,企业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财务工资部协助执行。
(七)材料、设备在运输途中丢失、损坏的;
(八)未经使用单位签字同意或未按照指定地点卸料的;
(九)供料单位及用料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规定地点交接材料的;
(十)车皮(叉车)内材料未卸尽就用于装矸或其他物料的;
(十一)单位液压支柱下井前未进行试压,未配齐三用阀,外观失效,使用中出现自卸的;
(十二)未按规定装卸、存放、使用单体的;
(二)各单位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未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或报计划单的,或未根据单位提供的物资计划及时供应的;
(三)凡使用单位领用的材料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的;
(四)常用物资和备品、备件未达到足够储备数量的;
(五)发料单位所发材料不符合使用单位要求,未及时发现的;
(六)井下材料、备品备件、料场管理混乱,文明生产环境差的;
2020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编 辑: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生产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生产管理,明确职责,做到有章可循,奖罚有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井)根据安全生产需要,设立生产管理部(办),安全监察部,同时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井调度室),矿(井)实行24小时领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调度指挥制度。
新矿 生产技术管理规定2020版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 -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
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 2 -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
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保证矿井生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活动。
二、组织机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应由煤矿企业设立。
其组织机构应分为生产技术部、信息中心、自动化中心等部门。
三、职责1.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研究、技术服务、产品技术质量检测和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
2. 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企业生产信息系统、互联网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3. 自动化中心负责煤矿自动化工程、智能矿山建设等工作。
四、管理要求1.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生产技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定期开展技术交流、调研和评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按照采煤工艺流程规划生产,组织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监控生产过程,调整和优化技术参数,确保生产质量和安全。
3. 煤矿企业应建立生产技术质量监测机构,规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标准,实施监测检验和评估管理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防止生产事故发生。
4. 煤矿企业应将生产技术计划作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实施技术措施,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5. 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档案管理机制,及时收集、整理生产技术档案,为企业技术管理和矿井优化调度提供参考和支撑。
五、技术培训1. 煤矿企业应加强技术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素质。
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培训证书,确保安全生产和合理化的生产管理。
2. 煤矿企业应建设较好完备的技术培训室和实习基地,为员工提供适宜的培训环境。
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承诺。
六、技术创新1. 煤矿企业应加强生产技术创新,积极推广科技成果,鼓励职工进行技术革新和改进,并推行激励机制,提高新技术的推广与运用。
2. 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技术创新和改进活动,组织技术创新小组,制定技术创新计划,领导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七、监督管理1. 监督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检查计划,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进行定期检查。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效益,维护矿工健康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国内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安全、环保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提升,保障矿工安全生产权益。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包括技术管理机构和技术人员队伍。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加强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矿工技能素质。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技术管理考核等。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技术专家的合作,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提升煤矿生产技术水平。
第二章技术管理机构第八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机构,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限,承担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机构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机构应与煤矿企业其他部门和岗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机构应加强与外部技术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最新的技术信息和研究成果。
第三章技术人员队伍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技术人员队伍,包括初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了解最新的煤矿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培训体系,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技术人员岗位评价和激励机制,提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应积极参与技术研究和创新,为煤矿生产技术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章技术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技术管理岗位职责、技术管理流程和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治理水平,实现技术治理精细化,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依照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生产技术治理职责界定1.1技术治理范畴1.1.1制定矿井生产、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安全技术、年度打算及中长期规划。
1.1.2采区、工作面及单项工程设计、地质探查及储量、生产接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科研及技术开发。
1.1.3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难的技术治理。
1.2技术治理机构及权限1.2.1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对矿技术治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科室。
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治理上同意总工程师领导。
1.2.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受总工程师托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
1.2.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治理制度、标准、细那么、方案和措施等。
1.2.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治理负责。
1.3技术治理体系1.4技术治理职责1.4.1总工程师职责协助矿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打算,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打算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稳、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爱护、运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难预防、环境爱护措施,并检查督促事实上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4.2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治理工作。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生产技术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加强煤矿企业技术管理的监督与控制, 防范失误、降低风险、避免损失、保障安全和质量,实现技术管理精细化,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管理范围(一)制定矿井生产、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安全技术、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二)采区、工作面及单项工程设计、地质探查及储量、生产接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科研及技术开发。
(三)通风、机电技术及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二、技术管理职责及权限(一)公司实行行政、业务分离逐级负责的原则。
即煤矿各分管总监实行两级领导, 行政上受各煤矿矿长领导, 业务上对公司相对应的业务总监负责。
(二)各煤矿企业实行技术总监在技术领域负总则制, 对煤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1、煤矿技术总监分管技术、地测、矿建、通防等职能科室。
机电、运输等单位在重大技术设计及重大设备选型方面接受总技术总监领导。
2、技术业务科室负责人对技术总监负责, 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受技术总监委托, 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
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 负责出台各种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
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管理负责。
三、技术管理一般规定(一)煤矿企业日常生产工作中, 必须严格执行技术控制与审批制度, 否则不得随意进行任何施工作业项目。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 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 围绕措施抓落实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及重要技术措施必须在经过煤矿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技术总监同意报公司公司安全技术部及技术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施工。
3、施工技术工艺或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时, 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补充修订原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2020标准化-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矿生产技术管理,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在总结我矿生产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进行科学、严密的管理。
全矿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必须遵守本细则,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为了加强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总工程师对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级行政领导应尊重、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职责范围内所做的正确决定。
并保证技术措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
第四条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生产一线,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走过场。
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条工程技术人员要积极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增强应变能力。
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煤矿的技术准备水平,为提高我矿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二篇)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障矿山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生产效益。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矿山安全生产要求。
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层级负责,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
第七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重视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装备。
第八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注重保护环境,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九条煤矿应设立专门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矿山科技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员工技术素质。
第十二条矿山应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提出创新技术和管理措施。
第三章生产技术管理第十三条煤矿应制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生产工艺、技术规范和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应加强对生产工艺的研究和优化,提高生产效率和煤矿资源利用率。
第十五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煤矿技术标准体系,保证生产技术质量的可控和可靠。
第十六条煤矿应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保证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八条煤矿应加强技术装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信息化管理第十九条煤矿应建立信息化技术管理体系,实现对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和分析。
第二十条煤矿应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生产调度和管理的精确性和效率。
第二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二条煤矿应加强对信息化技术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技术水平。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二十三条煤矿应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煤矿生产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煤矿及其职能部门,包括矿山开采、矿井设计、矿山安全监察、工程技术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煤矿企业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提出和执行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效;2.开展技术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技术本领;3.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推动煤矿技术创新;4.监督和检查煤矿生产技术执行情况,适时发觉和解决问题;5.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技术改造和优化方案;6.帮助其他部门订立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享有以下权力:1.对煤矿生产技术实施监督和检查,并要求矿区各部门搭配供给相关信息和数据;2.发觉煤矿生产技术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看法并要求限期整改;3.组织煤矿技术培训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做出相应奖惩;4.参加煤矿项目审批和技术评估,供给建议和支持;5.提出技术投资计划和预算。
第三章技术管理标准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技术管理:1. 技术管理目标(1)确保煤矿生产过程安全,防备事故发生;(2)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3)推动煤矿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2. 技术管理内容(1)煤矿生产工艺流程管理:订立煤矿生产工艺流程,保证流程顺畅、合理;(2)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提高安全技术水平;(3)人员培训与管理:确保员工技术水平,开展培训活动;(4)设备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5)技术经济分析与管理:对生产过程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技术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技术管理制度,遵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供给数据支持;(3)定期组织技术会议,交流阅历和探讨问题;(4)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合作交流,引进优秀技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矿集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司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促进矿井安全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1 条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必须设立采掘生产技术、机电运输、矿井“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置生产技术、机电、通防、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及部门技术负责人,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必须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配置防冲击地压专业副总工程师,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设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门机构,各类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企业生产定员总数均不少于5。
第2 条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矿井主要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和支持总工程师行使安全技术决策、指挥等职权;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
各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要落实安全技术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安全技术业务保安责任制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业务部门和生产区(队)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定,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技术措施,保证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第3 条强化安全技术管理决策机制。
总工程师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企业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
煤矿的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煤矿设计单位编制,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综采工作面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冲击地压、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由矿主要负责人批准。
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地质构造带、过顶板破碎带、过老窑、过老巷、缩(扩)面、工作面收尾、安装撤除等期间编制的专项安全措施,冲击地压矿井采掘工作面编制的防冲专项安全措施,针对矿井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的防治措施等,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4 条完善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实际,建立完善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主要有:1、矿井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计划编制、审查、决策的技术管理制度;2、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制定、审批管理制度;3、生产系统、供电系统、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供排水系统、监测监控等系统设计、调整审批、备案的技术管理制度;4、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各专业的技术管理制度;5、矿井采掘工程、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等各专业作业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各种操作规程编制、审批、检查、考核、评优管理制度;6、各专业技术管理事故追查分析、责任追究制度;7、各种资料存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8、矿井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第5 条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矿井要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制定企业安全技术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机制。
继续完善激励考核办法,提高采矿、地质、机电等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的待遇,形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使用人才的良性机制。
第 6 条加强安全技术人才队伍管理。
要严格队伍管理,明确技术岗位职责,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技术管理责任。
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和晋升管理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努力做到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
第7 条完善安全科技队伍培训和评价机制。
高度重视安全科技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围绕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开展技术规定和标准的培训。
积极建立人才评价体系,推进实施技术带头人制度,建立健全竞争、创新机制,保护安全科技人员的技术创新权,提高优秀安全科技人员待遇,调动安全科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第 8 条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维简费用和科研费用的提取使用规定,重点用于研究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水、火、煤尘、地热、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
要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要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与科研院所等机构联合,针对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进行研究攻关,全面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程度。
第 9 条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矿井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
逐步优化开采工艺和设备配置,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和现代化装备水平的提高。
附件一:采区设计管理规定附件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三:掘进技术管理规定附件四:采煤技术管理规定附件五:沿空留巷管理规定附件六:井巷维修管理规定附件七:生产技术管理处罚规定附件八:生产矿井安全评价管理办法附件一采区设计管理规定采区设计的编制和实施是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矿井经济效益,搞好安全,实现合理集中生产的基础。
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采区设计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节采区设计编制一般规定第1 条煤矿开拓新采区,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采区设计,集团公司省内矿井的采区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区域公司所属矿井和二级矿井所属三级矿井的采区设计由区域公司、二级矿井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其他二级矿井采区设计由本企业负责人审批,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集团公司对各矿井采区设计编制、审批、备案、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督查。
采区设计方案应有2 个以上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选择最优方案。
第 2 条一个采 (盘) 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2个煤 (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 (盘) 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 该采 (盘) 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和4个煤 (半煤岩) 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
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严禁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高瓦斯、突出、有容易自燃或者自燃煤层的矿井, 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第3 条采区设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转型升级、安全发展;坚持“无人则安”的先进理念,按照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化、岗位无人化“三化”要求,实现减人、提效;坚持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发展方向,体现工程技术综合应用与系统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减面、减设备;坚持“绿色发展”的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大力实施综合利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巷道布置力求做到系统简单,体现合理集中生产,为矿井提速、提效、提质高产高效创造条件。
第4 条采区设计编制依据1、所有采区设计及设计变更的编制,都必须以《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和国家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颁发的各种专业技术安全规定为依据;2、集团公司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3、“三下开采”、煤柱区开采等特殊开采设计和论证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4、矿井设计文件,如矿井设计、矿井改扩建设计、水平设计或区域设计、前期相关设计等;5、矿总工程师根据本年度开拓方案和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下达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包括以下内容:⑴采区开采范围、开采煤层数目;⑵设计原则(包括巷道布置、采煤方法的选择、采用先进技术和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的主导意见);⑶采区生产能力;⑷主要生产系统;⑸设计方案编制完成时间。
6、设计人员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的设计所必需的原始资料以及“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煤矿安全规程”等上级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 5 条采区设计编制程序1、矿总工程师根据年度开拓方案、生产接续及集团公司批准的地质说明书下达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2、矿设计部门或受委托单位按照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设计规范》等上级有关规定、规范、文件政策要求,编制采区设计;3、设计单位接到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开工前两个月完成采区设计,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接到变更设计编制委托任务书于一周内完成变更。
4、采区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审查,按照本规定第一条程序审批、备案。
第6 条采区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采区设计说明书(包括特殊安全技术措施)、采区设计图纸、主要机电设备及器材目录、采区设计经济效益专篇四部分,并附采区地质报告、特殊开采设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复等附件。
第7 条采区设计技术人员的配置及素质要求1、为保证设计质量,要求各矿承担矿井采区设计的主要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基本条件: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热爱煤炭事业,能安心从事煤炭技术工作。
⑵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熟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煤矿各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方法,熟悉本业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及技术标准。
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及专业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本专业设计工作。
具备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本专业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 3 年以上,有现场工作经验,能根据现场情况从技术上制定可行的方案、施工设计、作业规程或措施。
2、矿井采区设计技术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大、中型矿井配备符合设计工作基本标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采矿、机电各 2 人,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 1 人;小型矿井配备不得少于 6 人,其中采矿、机电、运输、通防、地质、通讯各1 人。
第二节采区设计说明书的编制基本内容第8 条采区概况及地质特征㈠采区概况1、采区位置及范围。
采区位于井田的具体位置,上下水平标高,范围大小(走向及倾斜长度)、开采煤层数、煤层厚度、倾角等。
2、详细描述与邻近采区及地面关系。
相邻矿井、小煤窑开采、邻近采区、邻近煤层、历史遗留煤(岩)柱、主要井巷等相互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