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鱼与熊掌可以兼得—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大基本原则.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言税.国家的基石;税收.乃国之血脉。
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
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用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大课题。
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而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使征税人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
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一体。
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生产充满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一、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古人云.“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
”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
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人之间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
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心。
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
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财政走向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公平性与效率是税收制度的重要评价标准。
本文探讨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
一、什么是税收制度的公平性税收制度的公平性是指税收在实施过程中不偏袒某些群体而影响其他群体的财产和收入,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1、税法平等原则税法平等原则代表了税法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它保证了税收的公平性。
税法平等原则要求对等情形下,相互享有相同的税收义务和相应的税收权利。
规定财产、收入等的纳税人,在同等情况下应该负担相同的税收。
2、税收调节作用税收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均衡、公正,并体现纳税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税收的收取范围、调节力度等,都应该是合理的,以达到公平的收入和财产分配。
二、税收制度的效率税收制度的效率包括税收征收的效率和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
1、税收征收的效率税收征收的效率是指采用税收征收手段时,要使税收成本最低,税收收入最大化,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2、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使用税收所得的效率指在达到主要政策目标的前提下,为保证内部安排和管理的正常运转,使税收所得的使用尽量达到最佳的效果。
同时要控制税收的支出,合理布局和配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收益的平衡。
三、税收制度的优化税收制度的优化是指在坚持公平性和效率原则的前提下的,对税制进行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
税收制度的优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税收制度的合理性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符合社会和经济的需求,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个人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以实现不同政策目标。
2、税收调节力度的强度税收制度的调节力度应该与经济结构的变化相结合,合理调整税收体系,将税收的调节力度和目标进行统一。
3、税收科技化税收科技化提高了税收执法的效率,提高了税收数据的处理能力,并且实现了电子政务的信息化管理。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
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浅析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而作为税收基本原则的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也伴随着税收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在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逐渐呈现出来。
二者如何协调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也愈来愈引起经济工作者的关注。
本文重点就人们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的理解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
一、税收基本原则税收原则,就是政府征税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包括税制的建立和税收政策的运用。
税收原则的思想萌芽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
如在中国先秦时期,就已提出平均税负的朴素思想,对土地划分等级分别征税;春秋时代的政治家管仲则更明确提出“相地而衰征”的税收原则,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来确定税负的轻重。
西方则在16、17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提出了比较明确的税收原则,如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初步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等税收原则。
但一般认为,最先系统、明确提出的税收原则是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即“税收公平原则,税收确实原则、税收便利原则、税收节省原则”。
此后,税收原则的内容不断得到补充和发展,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集大成者阿道夫·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四方面九原则”,即财政原则,包括充分原则和弹性原则;国民经济原则,包括税源的选择原则和税种的选择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包括普遍原则和公平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包括确实原则、便利原则、最少征收费原则即节省原则。
而在现代西方财政学中,通常又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稳定经济”三原则。
综合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论述,均是围绕财政收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政策三方面而论,他们认为的最高原则就是“效率”和“公平”。
我国经济学界也认同此种观点,并且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也是我国税法基本原则。
二、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指税收活动要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它要求以最小的费用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并利用税收的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或者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经济发展的妨碍。
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认识
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认识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制度设计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和经济合理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税收的公平原则是指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该按照其经济能力的大小进行纳税,即高收入者应该承担更高的税负,而低收入者则应该享受较低的税负。
公平原则体现了税收的公正性,旨在避免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和谐发展。
税收的公平原则有四个基本要素:纳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税收承担者。
纳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基础,如个人收入、企业利润等。
税率是指根据纳税依据计算得出的具体税款数额,可以根据不同的纳税依据采取不同的税率。
税收优惠是指针对某些特定纳税人或者特定行业进行减免税负的政策措施。
税收承担者是指最终应当负担纳税义务的主体,可以是个人、家庭或企业等。
公平原则的实现对于税收制度设计非常重要。
如果税收制度设计不公平,可能会导致富人过轻纳税,贫困人群过重纳税,加剧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的平等和和谐发展。
因此,税收制度应该根据人们的经济能力划分纳税群体,采取渐进税率的方式,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低收入者享受较低的税负。
另外,税收制度还应该避免对某些纳税人进行不公平的差别对待,减少纳税漏洞和避税行为。
税收的效率原则是指税收制度应该能够确保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税收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可能会对经济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因此,税收制度设计应该遵循经济效率的原则,即尽可能减少税制对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
税收的效率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税制的简洁性、税负的合理性、税收的稳定性和纳税成本的降低。
税制的简洁性是指税制设计应该简单明了,避免出现过多的税种和税率,减少税制的复杂度和繁琐性,从而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行政成本。
税负的合理性是指税收应当根据不同的经济主体的经济能力进行合理的分配,使得纳税人承担的税负与其经济能力相符。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doc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doc
税收作为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从政治-经济层面而言具有特殊的体现,而
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则用以作为税收政策颁布期间的衡量标准和先决条件,成为促使中国
税收改革和完善的动力之一。
本文将就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做出简要分析。
首先,税收的公平原则是根据人民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实际状况,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以确保人民财政与现实的公平分配,而形成的一种原则。
如我国的依法收税和社会公平方面,一方面法律明文确定,依据国家定好的税制法律,对纳税人进行税收调节;另一方面
也会针对特殊情况进行特殊扶贫,采取更合理的税收征管手段,使纳税人欠税的金额达到
最小,发挥税收的公平原则。
其次,税收的效率原则,是指在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处理税收时应以不影响被税
者正当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现收税的效益的最大的原则。
中国税收改革以及税
收管理制度的完善都是建立在这条原则之上的,尤其是在营改增方案下,实行消费、关税、增值税等处理方式,不仅减轻了企业企业负担,促进了企业获得发展良机,也使得税收分
配公平普惠。
最后,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方
面税收公平原则保证税收均衡公平,照顾特定群体,保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税收
改革与完善是建立在税收的效率原则之上,促进社会生产力多元发展,增强财政收入,从
而确保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
总之,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应得到积极的贯彻,并努力以不断完善的基础
上实行改革,有效发挥税收所赋予的最大功能。
财政学论文——税收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分析
税收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分析摘要: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税收效率原则指税收活动要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他们是各个时期众多国家所确认的税法基本原则。
由于在不同社会形态或处于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国家间对于“公平”的理解和实现之标准有所不同,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的态度不同,与之相联系的税收制度也不尽相同。
本文重点放在人们对税收效率与公平原则的理解方面,从纳税意识入手对税收公平原则论证;用图示法对税收效率进行分析论证。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收效率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的两项最基本的原则,一个合理的税收体系既要体现公平原则,也要体现效率原则。
什么是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一)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早在300多年前,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1623—1687年)就提出税收的公平原则。
在他看来,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
在当代西方经济学家的眼中,公平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经济能力或者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收;二是经济能力或者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缴纳不同数额的税收。
我们通常又叫做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由此观之,公平是基于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和纳税条件而言的,税收负担要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和纳税能力相适应,而不能简单地看纳税的数额。
例如,一个贫苦的农民缴纳100元的税和一个亿万富翁缴纳10000元的税比较,前者的数额显然明显少于后者,但是实际的税收负担要比后者重的多。
亚当·斯密(1723—1790年)在其《国富论》中也对税收的公平原则作出以下解释:“一国国民,都须在可能的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国家的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富,维持政府。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1000字税收作为一种政府强制性收入方式,具有调节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促进资源配置等多种作用。
本文将从税收的公平和效率两个方面探讨税收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税收的公平问题税收的公平是指在税收征收和分配过程中,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应得到合理的分配,具体体现在税收的税基和税率上。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税基不公平。
一方面,有些非法经营者和企业采用逃税手段规避纳税责任,导致公共财政收入减少,同时对合法纳税者不公平。
另一方面,税收立法和实践中较少关注贫富差距和地区差异,导致不同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不均衡。
对于这些问题,建议政府采取以下对策:加强税收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逃税行为;制定和实施更为公平的税收政策,调整税制结构,将税收负担更合理地分配到不同的纳税人身上。
二、税收的效率问题税收的效率是指满足国家财政收入需要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减少对经济的阻碍以及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
具体表现在税收的选择、实施和监管上。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效率不高。
一方面,政府在税收筹集过程中往往会加重企业的负担,对市场资源的配置产生不利影响,制约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税制设计中往往存在税费太高、征纳复杂等问题,影响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回报。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政府采取以下对策:在制定税收政策时注重对市场资源和企业的影响,避免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加强税收立法和监管,优化税制结构,改善税收征纳环节,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综上所述,税收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是当前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政府应采取合理的对策措施,促进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公平、高效地运行,从而更好地发挥税收的社会作用。
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两原则
与效率 的 同 时
,
把 侧 重 点放在 效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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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 主 义 国家则 应 采用超 额 累 进 税制 亦 即兼顾 公 平 与效率 的 同 时
效率 原则 的前 提下
求 得最 大的 公 平
把 侧重 点放在 公 平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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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第3提 高会扩 大消 费
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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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加储 蓄和 私 人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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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高效 益
并 调 动 劳动者 的 生 产 积 极 性 和 创 造性
,
如果 税 率 过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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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过 重 以 及 因征 税 办 法 不 合理 造 成 投 资者 和 生产经 营者 的 税收 边 际 利 润 下 降 和 职 工 收入 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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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 造公 平税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税收的公平和效率原则-10-2316:53在当代社会里,制定一个良好税制,应符合公平、效率、稳定、确实、便利、节省等要求。
其中,税收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两项最基本的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一)税收公平的意义在当代经济学家看来,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一方面,税收的公平性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例如,要是纳税人如实申报并依法纳税,必须使其相信税收是公平征收的,对每一个纳税人都是公平的。
如果人们看到与他们富裕程度相同甚至远比他们富裕的邻人少缴很多税甚至享受免税待遇,如果人们认为现实税制存在着偷漏税或避税的现象,纳税人的信心就要下降,纳税人很可能会因此而千方百计地逃税以至抗税。
另一方面,税收矫正收入分配不均或悬殊差距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爆发革命或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也正是自威廉·配第、亚当·斯密以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将“公平”“平等”原则置于税收诸原则之首的原因所在。
那么,税收公平的含义是什么?又怎样才能使税收对所有纳税人都作到公正对待呢?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
一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这称作“横向公平”(亦称作“横的公平”或“水平公平”)。
二是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这称作“纵向公平”(亦称作“纵的公平”或“垂直公平”)。
可见,公平是相对于纳税人的纳税条件来说的,而不是税收本身的绝对负担问题。
或者说,税收公平问题不能孤立地看税负本身,而要联系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
税收负担要和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适应。
(二)衡量税收公平标准如何确定纳税人的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问题,实质上是衡量税负公平标准的选择问题。
税法的公平与效率(1)
税法的公平与效率导言税法作为一种社会管理工具,旨在为政府提供财政收入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
在税法设计中,公平性和效率是两个关键的原则。
本文将探讨税法的公平性和效率,并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
公平性税法的公平性是指税法在征税过程中对纳税人的公平对待。
公平性可以从多个角度来衡量,包括平等原则、纳税能力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
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税法公平性的基础,要求相同情况下的纳税人应该被纳税法平等对待。
这意味着纳税人应该按照相同的标准和方式缴纳税款。
例如,如果两个纳税人具有相同的收入和财产状况,那么他们应该缴纳相同数额的税款。
2. 纳税能力原则纳税能力原则要求纳税人应按照其纳税能力承担税务责任。
纳税能力可以根据纳税人的经济状况来衡量,如收入、财产、消费等。
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税法应该采取不同税率和税收措施以便更公平地分摊税收负担。
3. 利益平衡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指纳税人在征税过程中应该获得对应的公共利益回报。
即纳税人缴纳税款后,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和福利来回馈纳税人。
例如,税收用于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发展。
效率税法的效率是指税收征管机制能够以最低的成本和资源实现最大的税收收入。
在效率方面,我们主要关注税收征收的经济效果、行政效果和社会效果。
1. 经济效果税法的经济效果主要关注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
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表现在资源配置效率、生产效率和消费效率上。
税法设计应鼓励经济活动的增长和创新,同时限制资源的浪费和不经济的行为。
2. 行政效果税法的行政效果是指税务机关对税法的执行和管理效果。
税法的行政效果可以通过减少税收征收的成本、简化税务程序和提高征税的合规性来体现。
税务机关应该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技术手段,以确保税法的顺利执行。
3. 社会效果税法的社会效果是指税收在社会层面上的效果和影响。
税收的社会效果可以体现在财富再分配、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实现上。
税收收入可以用于改善社会的福利、减轻贫困、促进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结合。
税收与公平:兼顾效率与公平
税收与公平:兼顾效率与公平税收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通过征税来收集资金,为国家和人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和福利。
同时,税收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过程中,税收面临着各种挑战,需要政府采取科学的税收政策,来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税收与效率税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的稳定程度。
为了提高税收的效率,政府需要采取一些措施:1. 简化税制:通过简化税制,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提高征税的效率。
政府可以针对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制定统一的税率,或者采取不同的征税方式,来简化税制,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
2. 提高税收科技化水平:随着科技的发展,政府可以通过提高税收科技化水平,来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
例如,政府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查询和比对,从而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
3. 加强税务管理:政府可以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例如,政府可以加强对纳税人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来提高税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税收与公平税收的公平性也是政府重视的一个问题。
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政府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1. 制定公平的税率:政府可以制定公平的税率,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在制定税率时,政府需要考虑到不同纳税人的收入和利润水平,来制定合理的税率,从而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2.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政府可以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社会公平。
例如,政府可以对低收入家庭和贫困地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这些家庭和地区的发展,从而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3. 加强税收监管:政府可以加强税收监管,来确保税收的公平性。
政府可以加强对税收征收的管理和监督,来确保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准确性,从而增加税收的公平性。
三、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的策略在兼顾税收效率与公平的过程中,政府需要采取一些策略,来达到预期的效果:1. 实施税收激励政策:政府可以实施税收激励政策,来鼓励纳税人参与税收征收。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浅谈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1)
我国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税收法规的重要宗旨。
当前,我国的税收体系逐步向社会公平、便捷靠拢,在法律法规形成的思想导向下,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使得税收改革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
首先,公平原则是运用税法改善社会公平,这一原理已经深刻地影响了税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它赋予了税收分配过程的社会意义,强调的是公平的财产分配,以及减少财富不均的问题。
公平原则又可分为公平性和政治正义两个方面,前者强调税收合理性降低贫富差距,弥补社会不公;后者要求税收法律实施时遵循正义道德,确保平等尊严。
其次,效率原则是要求税收法规改善经济效率,以维护社会发展、促进市场运转。
经济效率是指企业、市场以及政府机构在面对有限资源时最大化实现其利益的能力。
在税收方面,效率原则的目的是降低政府的税收负担,最大限度地改善企业、市场经济的竞争程度和效率,有助于制定符合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税收制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推动经济发展。
进一步来看,我国从近年来改革开放后,以“半个世纪让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的口号引起的改革与发展,也让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
同时,中国经济的发展也使各种市场行为变得特别激烈,税收的优化、效率的提升也受到重视,使得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两者有了更加紧密的结合。
总之,税收的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融为一体,已经被深刻地融入到税收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坚持“改革开放”这一战略方向以及提高公平性和效率的重要宗旨。
它既鼓励劳动和创新,又保证平等尊严,注重经济效率,表现出了我国完善税收法制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政策调控能力。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
一、税收公平
• 如何征税对纳税人才是公平的,首先应该界定 公平的涵义。一般而言,公平是与价值判断相 联系的社会伦理道德范畴,是国家想要达到的 社会目标之一,对公平的追求是以承认现有社 会分配不合适为前提的。税收应该以公平为本, 公平合理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和税制建设的目标, 从古至今,横贯东西方国家税收的实践证明, 税收公平与否往往是检验税制和税收政策好坏 的标准。
• 首先,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如果税收活动阻 碍了经济发展,影响了GDP的增长,尽管是公 平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税收作为调节经 济的手段,是弥补市场失灵的一个有效政策工 具,目的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发展, 离开了效率,公平便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变得毫无意义。所以真正的公平必须融合效率 的要求,必须是有效率的公平。
• 其次,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高效率 内含着公平原则,如果税收不公平必然 会挫伤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甚至还会 引起社会矛盾,从而使经济缺乏动力和 活力,自然也就没有效率可言。
• 税收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不是绝对的,就某一 税种而言,两者会有矛盾和冲突。例如,商品 税可以通过各类奖限政策推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一般认为是有效率的,但 由于它背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有时会造成纳 税人的苦乐不均,通常由被认为是不公平的。 所得税具有负担合理、课征公平的优点,但它 距离经济运转过程较远,很难调节生产和流通, 又有效率不高的缺点。
公平的种类
• 起点公平 • 结果公平 • 规则公平
体现公平的税收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作者:杨浩来源:《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 2017年第2期[内容提要]公平与效率一直以来都是税收的基本原则,此两大原则可以说并没有受到时间和空间影响,在各个时代都被众多国家明确。
不同之处只在于所处社会形态或是主导阶级的角度和认知与制定的标准的差异。
[关键词]税制公平效率[D OI编码]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7.02.28[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87(2017)02-0102-03公平与效率,本是政治学范畴内的概念,但也被各个领域所熟知和应用。
就税收而言,这两大原则可以认为是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抽象理念和具体操作的指引政策,也是国家社会形态下所有组织或是个体在现实生活中所应当遵循和执行的准则。
一、公平与效率(一)两大原则的历史由来及演变政治环境作为税制成长的重要环境,是有直接导向作用的。
相比较于那些以“中性原则”、“法定原则”等被我们熟知的西方税制,中国的税制更可以说是一种从上级向下级推行的方针。
在改革开放之前,可以说“平均主义”对税制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这段时间里,税制的改革也是以社会资源的平均分配为目的的片面化改革,带来的结果也是大家周知的,税收种类稀少,税收作用匮乏,对于整体经济调节能力及其有效。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行,税收制度也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目标调整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不同比重。
总的来说是从“效率与公平、兼顾并举”(1992年在党的十四大)到“优先效率、兼顾公平”(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再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目前十八大提出“无论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效率和公平都要兼顾,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二)公平公平原则有两个重要的维度。
第一维度是缴纳能力公平:一方面,相同经济水平的人群所缴纳的税收的相同的,较低经济水平群体所缴纳的税收要低于较高经济水平的群体,即相同级别之间的公平。
效率与公平的税收制度探析
效率与公平的税收制度探析一、引言税收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之一,为实现国家公共财政收支的平衡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支撑和保障。
但税收制度的性质不仅体现在财政收入的源泉上,更深层的体现在对社会公平理念的支持和实现上。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建设一个公平、透明、可持续的税收制度”。
因此,如何构建效率与公平并重的税收制度成为了国家税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税收制度的效率性问题1、税制对经济利益的影响税制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经济增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税收制度通过财政收入的调节,可以引导资源投入,对于经济的调控和支持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税收制度还可以减轻或者缓解经济中的差异化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税制的繁琐性问题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效率性与公平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
在建立税收体系时,我们不仅要考虑税基宽度,还要考虑税率的设计、税收征收的方式等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税收制度的繁琐性问题容易导致负面效应的产生,给纳税人和税收管理机构都带来了繁重的工作量。
三、税收制度的公平性问题1、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有效的税收制度应当尊重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这包括对于纳税人的隐私和安全保护,在征税过程中,不得侵犯税收征纳的公民基本权利以及遵循知情权、财产权、以及公平原则等法律原则。
2、税务机构公正执行法律公正的执行税务法律,依照法律规定准确收入纳税,没有滥用权力、没有行为走私,确保实现征税的公平和透明性。
3、税制在资源分配中的作用在资源分配中,税收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
例如,征税时,可以向那些收入更高、具有更多可支配财富的人征税,而减轻那些因为生产和经营等原因而遭遇困难。
四、效率与公平的税收制度取舍实际上,实现税收的效率性和公平性并不是完全矛盾的,而是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的问题。
因此,我们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以实现合理平衡和取舍。
1、税制设计目标清晰在税制初建时,必须对于征税的目的、手段、地点以及税制的媒介进行明确规划,不盲目的跟随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确保税基完备且公平性充分考虑。
浅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效率
浅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与效率作为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直接税种,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总是能引起人们极大的关注。
经全国人大批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由800元上调至1600元。
这一上调使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税负大为减轻,但相对于我国目前高达0.45的基尼系数和个税中存在的公平与效率缺陷,个人所得税法的此次修订仅仅迈出了个税改革的一小步,更难以做到“劫富济贫”。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许多不尽合理之处,个人所得税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作用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下面,笔者就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与效率状况进行具体分析。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分析税收中的公平原则要求国家在征税时应使每一个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从而保持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均衡。
这种均衡体现在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两个方面。
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所采用的宽税基和累进税率相结合的税收政策能够较好地体现这两种公平。
因此,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在实现社会公平目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的公平性缺陷却直接导致了其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缺位。
1、征税范围的公平性分析首先,我国税法采取了具体例举的形式。
例举的11类中的所得,理应纳税,而11类之外的所得,就不用纳税,从而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相对狭窄。
与之相反,美国个人所得税法采取排除法,即规定排除项目以外的所有所得都应被确认为所得的来源。
其次,我国的税收减免优惠措施过多、过滥。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10类免税所得和五类减税所得的优惠措施,而对各类减免项目的标准又缺乏严格统一的限定,形成了很大的税收漏洞。
最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课税范围主要集中在现金领域,未将一些附加福利,如公有住房、免费就餐及各单位发放的实物福利等列入课税对象,不利于税负担分配的支付能力原则的体现。
2、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公平性分析我国以单个个人作为纳税申报单位,并且不考虑纳税人的实际家庭结构而采用统一的费用扣除额和税率,不利于税负担分配的支付能力原则的体现。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2010-11-04 22:30国家公布了车船税征收的意见稿,许多人在为是按价值还是按排量征税率的看法而争论。
大多在讨论税收在贫富差别的调节公平的功能,却没有人注重税收的效率问题。
税收一个重要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公平,对富者多征税,用二次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穷人转移支付,如教育、医疗、最低保障等,这种税收的调节征用大多集中于一次分配的收入之中,即在取得工资、劳动报酬、知识产权所得、资本盈利所得、经营所得等初次分配的所得过程之中。
在发达国家也大多存在于财产拥有的阶段,如赠与税、物业税、遗产税等。
发展中国家大多因财富拥有情况远低于发达国家而未实行财产性税收政策。
但发生于消费过程中的税收却大多更注重于效率,而非调节公平。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消费中的税制更多的是鼓励生产与消费的倾向,优先于提高效率,以便扩大消费、拉动生产。
中国的税制起源于计划分配中的一律平等,这种假公平的分配制下无需用税制来调节公平问题,因此是一个低税或无税的基础上开始的。
改革开放之后是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打破了平均分配,也逐步产生了收入与贫富之间的差别,于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税制是从每产生一个可能出现的富点上都设一个税种,而不是系统的建立一套合理的税制。
这样就出现了仅个人所得相关的税就多达十多种,并且相互之间漏洞百出,甚至出现穷者无法偷税漏税、而富者却可合法的利用税制的漏洞而少纳税的现象,未起到公平的调节作用反而加大了贫富的差别。
如按月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却可能因家庭抚养人口多尔要领取低保补贴;如那些低月工资或无月工资的演员、明星、大腕儿们一次性的演出收入高达几百万元,但按一次性劳务收入上缴20%的个税,但同样的工资性收入则要按45%的税率缴纳一倍以上的个税。
各国政府将个税统一化的税制改革并没有在中国接轨,因此45%的高税率只解决了一部分人的调节作用,却同时在创造另一部分人的贫富收入差别的加大。
我国也曾为抑制高消费和腐败而出台过宴席税之类的税收政策,但结果如何呢?不但没解决大吃大喝的腐败问题,也未解决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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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学论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浅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而这两大原则的贯彻是在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不断对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终得到实现的。
资源的最优配置意味着效率,国民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意味着公平 ,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国民收入合理分配这两方面的调节作用直接影响到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进而影响到国民的福利。
关键词:税收;效率;公平一、税收公平、效率原则的理论内涵1、公平是税收的基本原则在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
在现代经济中,各类经济组织成为重要的纳税主体,与个人相比,它们要求经济方面的公平比社会公平更迫切、更现实。
而且,经济公平也是税收效率原则的必然要求。
税收公平,特别是经济公平,对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的税制建设与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使税制更具公平,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是我国进一步改革税制的重要研究课题。
2、税收不仅应是公平的,而且应是有效率的这里的效率,通常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效率,也就是征税过程本身的效率,它要求税收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耗费成本最小;二是经济效率,就是征税应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或者对经济效率的不利影响最小。
遵循行政效率是征税最基本、最直接的要求,而追求经济效率,则是税收的高层次要求,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税收调控作用认识的提高。
二、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关系1、信息不对称下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所得税因为最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且不会扭曲市场价格也不存在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由此被认为是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质税种。
但是莫里斯教授1971年发表在《经济研究评论》的“最优所得税理论探讨”证明,在不完全信息下,所得税同样存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因而政府的税制设计对于兼顾效率和公平非常重要:按照前面关于税收公平的探讨,我们知道,满足公平的税收应该体现量能纳税原则,即能力高的人缴纳更多的税收,而能力低的人则更少缴税或免税。
如果政府对纳税人的能力有完全的了解,就可以根据能力对不同的人征收不同的税,这样既保证了社会公平也不损害效率。
但在现实中,政府对纳税人能力的大小是不清楚的,或者说,在纳税能力方面,政府处于信息劣势而纳税人处于信息优势。
在能力不可观察时,只能选择能够大概反映能力的收入水平征税。
但如果对高收入的人征高税,有能力的人就会假装能力很低,使政府征不到税,从而政府通过再分配调节收入的初衷难以实现。
莫里斯教授关于最优所得税制的研究表明,不完全信息下政府实现最大税收的政策是规定最高收入的边际税率为零。
考虑到政府能够通过转移支付将支出用于有利于穷人的项目,这种税制对低收入者也是有利的。
因而,在不完全信息下,公平与效率的兼顾不能仅从税收的量能纳税单方面考察,而应该结合财政支出进行评价:政府通过最优税制设计诱使高能力者选择有效率的工作时间,并据此获得最大的财政收入,而增加的财政收入对于穷人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2、税收公平与效率在具体税种上的矛盾上面我们假定政府以所得税获取全部财政收入,以及在此假定下,效率表现为税收政策应尽可能不扭曲当事人的工作努力决策,由此我们探讨不完全信息下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然而正像我们在税收效率中所表述的,税收效率不仅表现为所得税所产生的超额负担,而且还涉及到行政费用、从属费用,税收效率应表现为这三者总和尽可能的低。
在此产生的税收公平和效率的难题是,税收公平与效率在具体税种上可能是矛盾的。
通过前面的考察我们发现,累进所得税制对纳税人工作努力的负激励使其同样存在超额负担的效率问题,并因此与公平目标产生矛盾,如果说最优税制设计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了一条思路的话,那么所得税因高额的征收费用和从属费用所产生的效率问题往往使发展中国家望而生畏,从这个意义上说,所得税同样存在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对于商品税而言,虽然其征收和从属费用可能小于所得税,但其对市场价格的扭曲所产生的超额负担是显而易见的,从另一方面,商品税所具有的累退性从税收公平方面是难以让人满意的。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增值税作为商品税中的独特税种,其“中性”特征作为区别于其他商品税的最大的优势被认为是克服了商品税的超额负担问题,但从公平的角度,这种高效率的税种同样也未能避免商品税所共有的缺憾—累退性。
由此我们看到,在具体的税种上,公平与效率往往难以两全。
税收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要求政府必须重视税制的具体设计及税种的选择。
现时,国际上一般认为,在复合税制的基础上按照各类税种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大小,各国的税制体系可分为两大模式:一种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另一种是以商品及劳务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
实行第一种模式的大多是经济发达国家,其特点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具有征收所得税的基础。
据有关资料,世界上以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国家有 30 多个,包括美、加、英、日等国。
第二种模式主要为发展中国家所采用。
世界上 100 多个发展中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 300 美元的低收入国家占三分之二,这些国家人均可支配的收入极少,因而没有征收所得税的基础,财政收入主要靠货物税、关税甚至古老的农业税。
由此可见,税制设计和税种选择首先应依据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及相应的产业结构,整体而言,所得税在公平和效率方面虽然优于商品税,但并非所有的国家都适宜采用,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一则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限制了所得税的税基,二则所得税高昂的征管和从属费用相对于发展过国家较低的所得税税基也得不偿失,结果很可能是政府根本不足以筹措到足额的税收来应付必要的开支。
由此,讨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必须基于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税收的功能首先是组织财政收入,因而应在满足财政收入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公平与效率的问题。
最优所得税制的设计其实就是针对以所得税为基础的发达国家如何更好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而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的发展中国家则更应倾向于如何加强商品税的横向公平及税收“中性”,并逐渐过渡到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
为此,增值税在横向公平及“中性”方面的优势成为世界银行向发展中国家推荐的优质税种。
三、税收与收入分配1、税收分配在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定位及效用国民收入分配是由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三个层面共同组成的复杂系统和过程。
收入分配的差别则是分配公平与否的最终综合反映。
1)经济公平与税收中性。
税收分配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定位及效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即经济活动之内的分配领域, 个人负担相同的税收,即实现税收的横向公平,为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提供税负公平的外部环境, 促进经济增长。
2)社会公平与税收调控。
在国民收入再分配即经济活动之外的分配领域, 政府是收入分配的主体,按照政治上的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即国家运用各种经济手段调节收入与财富的分配,达到社会公平分配的目标。
3)政府税收分配的定位是借助于税收非中性原则的实施和效用, 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与政府分配的社会公平目标保持一致。
收入分配差别既是市场效率的源泉和动力, 也是市场效率的结果。
但收入分配差别过大,既有悖社会公平, 也同样会损害市场效率。
效率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实现。
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国民收入再分配领域理当承担起干预和调节收入分配的重任, 即主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
4)税收分配的定位还是借助于税收中性原则的实施及效用,实施所得税、财产税等非中性的税收政策, 对收入分配结果、收入的使用、收入的财富积累与转让等进行全面横向公平即经济公平,与市场经济的效率目标保持一致,使具有不同负担能力的纳税人能够合理负担税收。
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制度,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满足政府的社会公平目标是经济的内在要求, 市场经济效率与经济公平是内在统一的。
2、税收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 人们之间的收入水平和经济地位会出现较大差别。
从有利于合理分配财富和增进社会经济福利的角度看,选择什么样的征税制度或方式,是采取差别税制还是实行统一税制,哪一种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上述目标?一种是对收入水平相同但居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如何对待问题。
对所有的人应该均等课税,但对他们在经济地位上的差别应采取区别对待措施予以调整;对于经济地位较强的人,可以在征收一般所得税的基础上, 再对其奢侈支出课征一定的特别税;对于经济地位较弱的人,可以在税基上给予适当宽免。
另一种是对收入水平不同但居于同等经济地位的人怎样对待问题。
应当根据量能负担原则,收入愈高的征税愈重。
具体措施如:累进的所得税、财产税或遗产税,以及对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分别设计高低不等的税率。
结论:税收对于资源配置与收入分配的调节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实现,。
同时,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提高效率,增加国民收入的总量,而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为收入分配的公平实现创造了前提。
此外,公平的实现也为效率的优先奠定了基础,这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从效率与公平角度重视税收对于增进社会福利的意义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创造一个高效运转、和谐发展的社会。
参考文献:【1】马发骥,王顺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税务研究2005.8【2】王慧洁, 田金玲从效率与公平角度浅析税收对于增进社会福利的意义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5【3】王宇论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及税制设计改革研究-理论导刊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