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实现特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国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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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实现特大型水轮发电机组国产化
一、国家决策:对三峡工程实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国家高瞻远瞩的重大装备设备国产化,早在三峡工程论证阶段已有安排。依托重点工程实现重大装备国产化是我国政府导向行为。在三峡工程开工前,围绕三峡机电设备国产化、国家对民族工业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科研攻关,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支持鼓励的政策及措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峡工程的重大装备科研攻关列入从“六五”到“十五”连续5个国家“五年”计划,我国相关科研机构、院校及机电设备制造厂为此作了充分准备。从1983年三峡工程可行性审查会后,到国家正式批准三峡工程开工,在这十余年的论证中,三峡工程的重大装备前期科研攻关,包括工程专用施工设备、通航设备、电站水轮发电机组设备以及三峡工程输变电成套设备等各项攻关工作一直没有停止。
在上个世纪80年代再次进行三峡工程论证时,原国务院重大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三峡工程机电设备列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组织XX大电机研究所、XX电机厂(哈电)、东方电机厂(东电)、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东北输变电设备集团公司、XX电力机械设备制造公司、电力部XX自动化院、清华大学、XX大学、河海大学、华中科技大学、XX大学等单位开展科技攻关,先后建立了高水头水力试验台进行水轮机水力设计与模型试验的研究,建立了1000吨级、3000吨级推力轴承试验台,进行6000吨级推力轴承的计算与试验研究,总结了国内设计制造大型水电机组的经验,配合设计部门和论证小组提出了三峡工程的水轮机和水轮发电机的参数方案,为立足于国内自主设计制造做了大量的技术准备。
1993年7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同年11月起先后邀请国外有设计制造大型水轮发电机组业绩的厂家来华技术交流,中方也曾派出各个代表团到国外考察。通过考察,了解掌握了国外大机组的技术水平
和运行情况。国内外有制造大型水电机组能力的厂家充分展示自己的独特的优势,都提出了自己的技术方案,力争在竞争中取胜。
在国家政策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三峡工程重大装备前期科研攻关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成为三峡工程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为三峡工程机电设备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也使后来与外国厂商谈判时有了充实的技术支持。
二、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技贸结合,在三峡机组采购过程中引进先进技术
三峡工程设计装机26台70万千瓦大型机组,加上地下电站的6台,共有32台。在三峡左岸机组采购前,投运的70万千瓦大型水轮机组在全世界也只有21台。当时,中国一无装机,二无技术,三无制造能力,差距巨大。三峡机组是当时世界上容量最大、直径最大、重量最重的机组,其设计和制造难度很高,存在的问题对世界上著名的水轮发电机组制造厂商也具有挑战性。因此,国务院三峡建委果断决策:三峡左岸电站机组实行国际采购,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提高我国水电装备制造整体水平。
面临着三峡工程重大装备的需求和挑战,中国三峡总公司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本着采用成熟技术和加速先进技术成熟化的指导思想,一方面用世界上已有的先进成熟技术和产品装备三峡工程,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一方面又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最终立足于国内制造三峡工程装备。在采购国外先进设备的同时,通过引进关键技术、消化吸收创新,为国产化创造条件。经国务院三峡建委同意,决定通过招标使我国最具优势的XX电机XX公司(哈电)和东方电机股份XX(东电)作为技术受让方。
在招标文件编制阶段,中国三峡总公司专门征求国内专家和两家企业的意见,由其开出“清单”,提出需要通过三峡机组国际招标引进的核心技术项目。然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外商在投标前分别与中方两厂签订技术转让和分包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必要内容。
在技术引进上,为了三峡工程右岸电站机组能立足国内供货,需要通过三峡左岸电站机组的国际招标,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提高国内制造厂商的技术水平。同时,为了发挥国内企业制造成本较低的优势,并有利于逐步掌握国外技术,掌握三峡机组制造所需的工艺要求
和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外方分包给国内厂商一定数量的具有关键部件的实际制造份额。
三峡工程的机组招标文件规定:投标者对供货设备的经济和技术负全部责任,投标者必须与中国有资格的制造企业联合设计、合作制造,中国制造企业分包份额的比例不低于总价合同的25%;要求投标者必须向中国制造企业转让技术,并培训中方;并且规定,必须由中国制造企业为主制造2台机组。
1996年6月,中国三峡总公司对外宣布左岸电站一次采购14台70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水电设备采购项目”一下子吸引了全球著名水电设备制造厂商和跨国公司组成了6个投标体竞争投标,形成激烈的竞争局面。1997年秋,签字仪式在举行,时任总理的李鹏出席并对于三峡机组的招标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三峡左岸电站14台机组中,阿尔斯通和ABB(后并入阿尔斯通发电公司)组成的供货集团中标8台,与挪威克瓦纳(后并入GE水电)和哈电合作;加拿大GE和德国伏依特、西门子(VGS)联合体中标6台,与东电合作。国内两家制造企业分包份额大于合同总价的30%。
面对三峡工程这个诱人的市场,中标的外国制造厂商完全响应了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转让的“三个必须”的条件,同时承诺连同机组设计软件源程序一并转让给中国合作企业。三峡工程为实现这个使国内大型水电装备制造厂家受益的技术转让条件共支付了1635万美元的费用。
按照技术转让协议,哈电共接受阿尔斯通的设计软件42个,涉及三峡机组设计制造的各项关键技术,包括商业软件和开发软件。东电接受了VGS相似内容的开发软件、计算机硬件和商业软件,并有264人次接受了VGS的技术培训,全面掌握了三峡机组的研制技术。国内企业不仅掌握了以引进的技术、提高了大型水电设备的设计和制造水平、工艺水平,并很好地按期完成分包任务。
在加强自主开发的前提下,国内企业依托三峡工程项目引进技术、合作制造,成功走过了“技术转让——消化吸收——自主创新”三步曲,这一做法成为加快我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的一种经验,业界称之为“三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