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鉴定监督管理流程图
进口货物海关查验流程
进口货物海关查验流程如下:
海关确定查验后,由现场接单关员打印《查验通知单》,必要时制作查验关封交报关员。
安排查验计划。
由现场海关查验受理岗位安排查验的具体时间,一般当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验计划。
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授权报关员应当到场,并负责协助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查验结束后,由陪同人员在《查验记录单》上签名、确认。
查验方式有两种:彻底检查和抽查。
彻底检查是对货物逐件开箱(包)查验,对货物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原产地货物状况等逐一与货物申报单详细核对。
抽查则是按一定比例对货物有选择地开箱抽查,必须卸货。
此外,海关对货物的查验一般在进出口码头、车站、机场、邮局或者其他海关监管场所进行。
查验流程完成后,如果货物符合要求,海关会放行。
请注意,具体的查验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海关以获取最新信息。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流程
一、办理事项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网上办理:申请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入“行政审批”版块,选择“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事项办理。
现场办理:申请到各直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办理。
三、申请条件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四、提交材料(一)线上填写申请材料,无须提交纸本申请材料。
(二)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1.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2.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商等;3.入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进口注册证书;4.入境、出境特殊物品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提供病原微生物的学名(中文和拉丁文)、生物学特性的说明性文件(中英文对照件),以及生产经营者或者使用者具备相应生物安全防控水平的证明文件;5.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6.出境特殊物品涉及类遗传资源管理范畴的,应当取得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海关对有关批准文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7.使用含有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生物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证明,BSL-3级以上实验室必须获得有关国家机构的认可;8.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申请为单位的,首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时,除提供上述第2项所规定的材料以外,还应当提供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单位地址、生产场所、实验室设置、仓储设施设备、产品加工情况、生产过程或者工艺流程、平面图等。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第一篇: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1、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2)提供有关的资料。
(3)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审核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用转施检部门签署意见,计收费;(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入境废物、活动物等除外)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后通关放行”。
第一个步骤:报检第二个步骤:受理报检第三个步骤: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第四个步骤:检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对于合格的,有两种情形1、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是同一个地方,那么就开出《出境货物通关单》。
2、如果说货物的产地和报关地方不一致的,则开出《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6、这批货物从烟台运到青岛后,企业凭着烟台检验检疫机构给开出来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到青岛检验检疫机构换取《出境货物通关单》。
7、凭着青岛检验检疫机构开出的《出境货物通关单》以及其他单证向海关报关,履行完有关的手续后,海关放行。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 简介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流程和程序。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进出口货物符合国际贸易法规和卫生平安标准,保护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平安、动植物健康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工作程序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2.1 提交申请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的第一步是向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出口货物通常由出口商进行申请,而进口货物的申请那么由进口商进行。
申请包括货物的根本信息、货物所属类别〔如食品、动物产品、化学品等〕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等必要信息。
2.2 检验检疫预审一旦申请提交,相关机构将对申请进行预审。
这意味着对申请文件的复审以及货物的根本信息的核查。
预审的目的是确保申请文件和货物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为后续的实地检查做准备。
2.3 实地检查实地检查是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的关键步骤之一。
该步骤涉及对货物进行实地检查,以核实货物的数量、质量以及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和规定。
实地检查的方式根据货物的类型和特性而不同,可能包括现场采样、检验设备使用、包装检查等。
2.4 样品分析与检验在实地检查过程中,通常会采集货物的样品进行分析和检验。
这是确保货物符合标准和规定的重要环节。
样品分析与检验通常由专业实验室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结果审查和批准根据实地检查和样品分析与检验的结果,相关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或拒绝。
如果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将发放检疫证书或出入境货物检疫检验结果报告,允许货物继续进出口流通。
然而,如果货物未能符合标准和规定,相关机构可能会拒绝申请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退回货物、销毁货物等。
2.6 监测和追踪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并不会在批准之后终止。
相关机构会继续监测和追踪进出口货物的流向和质量。
这是为了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没有遭受污染或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2.7 处理违规行为如果发现违反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或规定的情况,相关机构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检疫检验工作流程
检疫检验工作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一)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1.入境货物法定检验检疫的工作程序先报检,后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办理通关—实施检验检疫—放行2.特殊入境货物检验检授工作程序(1)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等特殊货物,按有关规定,检验检疫机构在受理报检后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方可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2)对于最终使用地不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通关后调往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按规定应在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的货物除外),即在口岸只办理报检和通关手续,货物的检验检疫和出证等工作均在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完成。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申请报检-受理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评定-通关放行1.申请报检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的报检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持相关单证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受理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审核有关单证,符合要求的受理报检并计收费,然后转施检部3.实施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4.合格评定及通关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合格评定及通关(1)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供报检人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2)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货物,报检人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将电子信息发送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并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条”,报检人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换证凭条”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1. 引言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和流程是国家在对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操作步骤和管理措施。
它旨在确保进出口商品和动植物的质量与安全,防止疫病的传入和扩散,维护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利益。
2. 检验检疫工作程序2.1 申报与准备阶段•进出口商在开始进出口手续前,必须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检验检疫部门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或动植物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
2.2 检验检疫前操作阶段•进出口商在检验检疫前需要提供相关样品,并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进行采样和准备。
•检验检疫部门对采样的样品进行标识和封装,并记录相关信息。
2.3 检验检疫操作阶段•检验检疫部门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包括外观、包装、标识、规格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化验实验室分析。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判定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4 检验检疫后操作阶段•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进出口商品或动植物的检验检疫证书,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查封、扣押、销毁等)。
•进出口商在取得检验检疫证书后,方可继续进出口手续。
3. 检验检疫工作流程3.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流程1.进出口商申报:“进出口商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提交进出口商品的申报资料和证明文件,等待初步审核。
”2.初步审核:“检验检疫部门对申报的进出口商品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检验检疫。
”3.采样准备:“进出口商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样品并进行采样和准备。
”4.样品封装:“检验检疫部门对采样的样品进行标识、封装,并记录相关信息。
”5.检验检测:“检验检疫部门对样品进行外观、包装、标识、规格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化验实验室分析。
”6.结果判定:“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判定样品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7.证书出具:“检验检疫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出具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证书。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方式.
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报检方式
进境一般报检:进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取得《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对货物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进境流向报检:进境流向报检亦称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指法定入境检验检疫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持有关证单在卸货口岸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获取《入境货物通关单》并通关后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必要的检疫处理,主要检疫交通工具和外包装;
异地施检报检:异地施检报检是指已在口岸完成进境流向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该批进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
是对货物实施具体的检验检疫。
入境货物报检的地点和时限
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废旧物品及在卸货时发现包装破损、重数量短缺的商品,必须在卸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需结合安装调试进行检验的成套设备、机电仪产品以及在口岸开件后难以恢复包装的商品,应在收货人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检验;
《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输入种畜
1、保税区货物出境时,报检人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单证。
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供磅码单;属商品检验和食品卫生检验范围内的应检货物,应提供《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
2、保税区货物入境时,报检人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相关的外贸单证。
来自美国、日本、欧盟和韩国的货物入境时,报检人提交与包装有关的证书或声明。
保税区内进出境货物为旧机电产品的应按旧机电产品备案手续办理相关证明。
国际物流中的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流程
进出境货物包装的报检
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可分为危险货物 包装检验和一般货物包装检验 。
进出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 检验,一般在抽样现场检验,或进行衡器 计重的同时结合进行。对进出口商品包装 用纸箱的生产厂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
计收费(原)
检验检疫收费包括:进出境检验检疫、考核、注 册、认可认证、签证、审批、查验、进出境动植 物实验室检疫项目、鉴定业务、检疫处理等费用
计费“一批”为一个计算单位。“一批”是指同一品 名在同一时间,以同一个运输工具,来自或运往 同一地点,同一收货、发货人的货物。单一集装 箱多种品名货物拼装,满足此条件的,按一批计 。
进出境检验检疫是指政府部门以法律、行政法规 、国际惯例或进口国法规要求为准则,对进出境 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进行检验 检疫、管理及认证,并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的活 动。目的是保护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效益。
我国进出境检验检疫按其业务内容不同分为进出 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 。
检验检疫工作在国际物流中的作用
检验检疫结果单、证书、证单在国际物流中的 作用:
① 是进出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② 是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主要依据 ③ 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重要依据 ④ 是办理索赔的重要依据 ⑤ 是计算关税的依据 ⑥ 是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 ⑦ 是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我国进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模式
我国实施“先报检,后报关”的检验检疫货物 通关制度,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 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 、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 的国际通用的检验检疫模式。
一般入境货物检验监管流程
一般入境货物检验监管流程一.检验检疫部门的进口职能把关与服务并重。
(一)把关。
对进口货物进行安全、环保、卫生、反欺诈等项目检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品才可使用;若不合格,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安全检验:机械危险、电气危险、热危险、振动危险、辐射危险、危害性排出物危险。
环保项目:空气、水等环境污染,机械工业含油废水排放、电磁辐射。
卫生项目:主要是作业环境,比如噪音、粉尘、废气、防毒。
食品加工机械。
(二)服务。
对进口不合格货物(包括到货残损)出证,帮助企业通关和对外索赔。
包括情形①货物残损②数量短少③规格不符④品质缺陷⑤进口货物出境维修校验。
但并不是所有货物都可以出证,在无法核清事实情况时,不予出证。
例:规格不符,数量短少,因为到货时未经检验就擅自开箱使用,导致未实施到货开箱检验,无法核实不合格情况,不具备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海关放行后20日内,收货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
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
二.进口检验监管模式进口与出口检验监管不同之处:出口成品检验一次过,而进口货物检验周期长,检验监管涉及有7个环节,装运前检验、口岸检验、到货检验、开箱检验、安装调试检验、运行检验、质量保证期检验,详述见第三节。
进口进口与出口检验监管相同之处:并不是全部批批检验,对于比较诚信而且掌握了进口检验监管项目与方法的企业,我们采取监管为主,检验为辅的方式。
根据进口货物种类和企业的自检能力,现有检验监管模式如下:(一)批批检验、多环节检验。
针对企业自检能力差,高风险货物。
采取批批检验、多环节检验。
要求未经检验检疫合格,不准销售、使用。
例:进口机床、成套生产线、医疗器械、旧机电等。
(二)批批检验、主要环节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