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提升基础设施品质,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品质工程”要求,全面提升本项目建设品质,特制定建设“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为核心,以“科学办交通、合力办交通、勤俭办交通”为抓手,以提升公路建设内在质地和外在品位为目标,全面推行“五化”管理,实现公路建设“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
二、内涵及要求品质工程的具体内涵及要求是建设理念体现以人为本、本质安全、全寿命周期管理、价值工程等理念;管理举措体现精益建造导向,突出责任落实和诚信塑造,深化人本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技术进步展现科技创新与突破,先进技术理论和方法得以推广运用,包括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的探索与完善;质量管理以保障工程耐久性为基础,体现建设与运营维护相协调、工程与自然人文相和谐,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衡发展;安全管理以追求工程本质安全和风险可控为目标,促进工程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协调发展;工程建设坚持可持续发展,在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公路建设“品质工程”应达到“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四个方面具体要求。
1、优质耐久首先是倡导和注重工程施工过程的工作质量。
2、安全舒适是指公路在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员、设备、产品等应具有足够的安全性。
3、经济环保是指施工过程中,首先考虑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经济节能,实现公路交通产品建设和使用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4、社会认可首先是指公路交通产品的存在感和外在几何尺寸及线型的自然、顺畅、美观,能够体现路域文化和地域特色,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建设目标在总结以往公路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通过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全面打造“品质工程”,建设目标是:1、建设理念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将建设“品质工程”的新理念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理、施工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考核和教育培训,开展一线监理和施工人员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品质的“工匠精神”。
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创建“品质工程”实施方案我省公路建设自2010年推行标准化管理以来,成效显著,“三集中”得到全面推广,现场规范化施工深入人心,工程质量有了质的提升。
“十三五”规划,国家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交通运输行业提出用新理念打造品质工程的要求。
为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创新标准化管理新理念,将品质工程建设理念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争创典型示范,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 2016]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 2016]193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质监字[ 2017]4号)和《江西省创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现场会暨建设推进会》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理念提升、创新引领、示范带动、制度完善为途径,全面提升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争创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品质工程的典型示范。
(二)建设目标通过优化设计、创新管理、控制质量,整合科技信息、保障绿色安全、提升智慧运营,力争建成一条“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和谐美观”路,争创省级交通优质工程;探索适合江西省情的公路改建技术,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经验,打造江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品质公路建设典型示范工程的“江西样板”。
二、实施内容(一)工程管理1.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模式。
为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落实工业化建造理念,统筹协调施工期交通组织,合理降低建设与养护成本,工程被纳入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模式当中,建设过种程将积极探索PPP 管理模式优缺点和创新机制。
2.探索公路工业化建造模式。
高速公路品质工程总体实施方案
⾼速公路品质⼯程总体实施⽅案兴国⾄赣州⾼速公路北延新建⼯程品质⼯程总体实施⽅案兴赣⾼速公路北延项⽬办公室2018年6⽉为深⼊推进公路⽔运品质⼯程创建⼯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运品质⼯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运品质⼯程⽰范创建⼯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运品质⼯程评价标准(试⾏)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199号)及《江西省创建公路⽔运品质⼯程实施⽅案》(赣交质监字〔2017〕4号)、《关于新开⼯项⽬开⼯初期阶段质⼯程创建相关⼯作要求的通知》(赣交质便字〔2018〕4号)等⽂件的要求,结合兴赣北延⾼速公路的建设特点,为提升本项⽬的⼯程品质,全⼒以赴打造“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的品质⼯程,制定品质⼯程总体实施⽅案。
⼀、项⽬概况本项⽬路线起于兴国县⿍龙乡兴赣⾼速与泉南⾼速交叉位置,利⽤既有的兴国枢纽互通与兴赣⾼速公路相接,⽌于宁都县⼩布镇北侧与昌宁⾼速公路对接,途经兴国县⿍龙乡、城岗乡、良村镇、南坑乡,宁都县黄陂镇、⼤沽乡、⼩布镇。
路线全长约63.928km,按双向四车道⾼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时,路基宽度为26⽶,⼯程批复概算67.67亿元。
兴赣北延⾼速主要⼯程量序号项⽬单位数量备注1路线总⾥程公⾥63.9282路基⼟⽯⽅千⽴⽅24017.6计价⽅(天然⽅)3桥梁⽶/座12052/33含互通及分离⽴交、主线上其中:特⼤桥⽶/座0/0⼤、中桥⽶/座9958/26含主线上跨分离⽴交互通主线上跨桥⽶/座2094/74隧道⽶/座4350/45互通⽴交处6其中枢纽互通3处6服务区处17连接线公⾥/条 5.499/1⼆、品质⼯程打造⽬标(⼀)总体⽬标坚持“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品质⼯程”实施⾏动,总结、创新和推⼴标准⼯艺⼯法,逐步建⽴健全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标准体系、智慧体系、诚信体系”,以抓住重点、把握难点、注重细节、寻求亮点为⼯作⽅法,打造品质北延、模范⾼速,全⾯提升兴赣北延⾼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和⼯程质量⽔平,实现“雕铸绿⾊公路、筑就平安⼯地、弘扬⼯匠精神、锻造品质⼯程”的项⽬建设总体⽬标,争创全省乃⾄全国的⾼速公路建设品质⼯程⽰范项⽬。
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
公路品质工程创建实施方案一、前言。
公路品质工程是指对公路进行改善和提升,以提高道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
本文档旨在提出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目标与意义。
1. 目标,提出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公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
2. 意义,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对于改善公路质量、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保障道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步骤。
1. 调研分析,对公路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包括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交通事故情况等,为后续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 制定方案,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工程目标、范围、时间节点和预算等。
3. 资金筹措,制定资金筹措计划,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渠道,确保工程资金到位。
4. 实施管理,建立工程实施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
5. 质量监控,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 完成验收,工程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保证公路品质工程的实施质量。
四、注意事项。
1. 充分沟通,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沟通,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配合。
2. 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3. 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施工区域的生态环境。
4.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执行,杜绝挪用、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五、总结。
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是保障公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实施,才能确保公路品质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效果。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公路品质工程的创建实施方案,共同努力,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提高公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
江西 品质工程实施方案
江西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江西省是中国东部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丰富的资源和优越的区位优势。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推动江西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施品质工程是当务之急。
二、目标设定。
品质工程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推动江西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加强质量管理。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推动企业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同时,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加大科技投入,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推动技术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3. 加强人才培养。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4. 加强市场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机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5. 建立品牌认证体系。
推动企业建立和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品牌认证工作,提高江西产品和服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提升江西省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
加大对品质工程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投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2. 资金支持。
加大对品质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进行质量管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
3. 宣传推广。
加强对品质工程的宣传推广,引导企业树立品质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品质工程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五、预期效果。
通过品质工程的实施,预计将在未来5年内实现江西省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水平大幅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改善,江西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公路水运工程实施方案
公路水运工程实施方案一、前言。
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在交通运输领域中,通过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水路运输的优势和公路运输的便捷性,为社会提供高效、快捷的运输服务。
在当前交通运输体系日益完善的背景下,公路水运工程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的公路运输已经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
而水路运输作为一种环保、节能、高效的运输方式,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公路水运工程的实施势在必行。
三、工程目标。
1. 提高交通运输效率,减少运输成本;2. 缓解公路交通压力,降低交通事故率;3. 促进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的互补发展;4. 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四、实施方案。
1. 建设水路运输基础设施。
首先,需要对水路运输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包括港口、码头、航道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坚实的保障,为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的互联互通打下基础。
2. 完善物流配套设施。
其次,需要完善物流配套设施,包括货物装卸设备、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等。
这些设施的完善将提高水路运输的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为公路水运工程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持。
3. 推动信息化建设。
在实施公路水运工程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的运输管理系统和信息交流平台,提高运输的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4. 加强政策支持。
为了推动公路水运工程的实施,需要加强政策支持,包括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优化行政管理体制,鼓励企业投资兴建水路运输设施,推动公路水运工程的健康发展。
五、总结。
公路水运工程的实施方案需要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取得成功。
通过建设水路运输基础设施、完善物流配套设施、推动信息化建设和加强政策支持,可以实现公路水运工程的高效运行,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09.10.19
•【字号】厅办字[2009]30号
•【施行日期】2009.10.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厅办字[2009]30号)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现将《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附件: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注:主办单位中排位在前的为牵头单位(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赣交质监字[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省交通科研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省投资集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办: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和社会物资高效畅通运输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现将《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6月30日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
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
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水运运输逐渐成为人们出行和货物运输的重要方式。
这种运输方式具有运力大、能耗低、环境友好的优势,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然而,水运品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包括环境保护、安全运输、品质管理等方面的挑战。
因此,有必要对水运品质工程的创建方案进行深入研究,以提高水运运输的品质和效益。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旨在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促进水运运输行业的发展,提高水运品质工程的运输效率和安全性,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服务品质,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三、项目内容1. 水运品质工程现状调研首先,需要对水运品质工程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水运运输行业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这包括水运港口设施、船舶技术、航道管理等各个方面的情况。
通过调研,找出水运品质工程的瓶颈和问题所在,为制定方案奠定基础。
2. 建设科学合理的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根据水运品质工程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
这包括水运港口设施的改善,船舶技术的更新,航道管理的优化等各个方面。
通过建设品质工程,提高水运运输的效率和安全性。
3. 开展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的实施在制定方案之后,需要对方案进行具体的实施,包括项目立项、资金筹措、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
通过实施方案,逐步提高水运品质工程的品质和效益。
4. 水运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的监测和评估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需要对水运品质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和建设成果的达到预期效果。
四、项目意义1. 推动水运运输行业的发展水运运输是我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通过水运品质工程的创建,可以提高水运运输的效率和品质,推动水运运输行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发展。
2. 保障水运运输的安全性水运运输涉及到大量的人和货物,安全性是重中之重。
通过水运品质工程的创建,可以提高水运运输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货物的安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3.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九江市港口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各省管水运工程项目办:《江西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3月24日江西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程序管理第三章建设市场管理第四章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第六章工程信息及档案管理第七章试运行期维护工程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水运工程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水运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3号令)、《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5号令)、《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水运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从事水运工程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不包括军事、渔业港口和长江岸线航道项目)。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港口建设项目、航道工程、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活动。
第三条水运工程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水运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省重点水运工程及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江西省港航管理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其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
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混凝土,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集中计量拌制并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至使用地点的水泥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条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文件未予明确,确需采用商品混凝土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未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不得采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条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将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纳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程序及原则第五条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二)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度最新发布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且其在《目录》中的“企业产品”须满足项目拟采购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三)拌合站内设有满足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需要的混凝土试验室,试验室通过了计量认证评审,试验室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试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混凝土试验员不少于4人。
试验检测人员应持有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机构颁发的检(试)验员能力证书。
(四)混凝土拌合设备应具备电子计量系统和电脑控制系统,可及时存储、查询、追溯所有生产过程记录及配料数据。
(五)生产厂区水泥、集料、外加剂、掺合物等库房、堆场功能分区清晰,满足使用要求。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赣交基建字[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1]57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省交通设计院:《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本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已经厅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若干规定为加强厅属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现场管理机构(一)厅属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公路建设项目由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速集团)下属的交通咨询公司(以下称项目管理公司)管理,水运建设项目逐步实现水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称项目管理公司)管理。
项目管理公司受项目法人委托承担项目建设期管理职能,管理机构为项目管理公司派出的现场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现场管理机构),现场管理机构在工可批复后组建,管理所需人员原则上由项目管理公司派出。
现场管理机构统一命名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或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办公室。
(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担任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水运项目或两项以上中型公路、水运项目的负责人;现场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担任过一项以上大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或两项以上中型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施行日期】2019.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直管县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现将《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7月31日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程序及原则第三章过程管控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混凝土,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通过集中计量拌制并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至使用地点的水泥混凝土拌合物。
第三条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招标文件未予明确,确需采用商品混凝土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未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的,不得采用商品混凝土。
第四条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将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纳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商品混凝土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程序及原则第五条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二)为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度最新发布的《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且其在《目录》中的“企业产品”须满足项目拟采购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20•【字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发展和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属各单位:三、主要任务(一)构建高品质的基础设施网络1、全面推进高速公路网建设全面建成“四纵六横八射十七联”高速公路网,新增通车里程1353公里,新增5个高速省际出口。
推进建设年限较早、交通量大的重点瓶颈路段和出省大通道扩容改造,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中主通道作用。
对部分不适应发展需求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扩建改造,启动部分收费站扩容改造工程。
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高速通道研究,适时启动武汉至阳新至南昌、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前期研究工作,有序地引导地方高速公路建设。
专栏1 高速公路建设重点建成25条高速公路,其中续建并完成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南昌南外环、广昌至船顶隘、兴国至赣县、资溪花山界至里木、南昌至宁都高速南昌连接线、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宁都至安远段、宁都至定南高速公路安远至定南段、宁都至定南高速定南联络线、东乡至昌傅、都昌至九江高速都昌至星子段、修水至平江、上饶至万年、铜鼓至万载等14个项目949公里(含改扩建88公里);新开工建设并完成广昌至吉安、广昌至吉安高速支线(吉安绕城)、铜万高速宜丰联络线、赣皖界至婺源、萍乡至莲花、抚州东外环、贵溪至资溪、兴赣北延高速、沪昆高速公路赣浙界至东乡段扩容、大广高速公路赣州至定南段扩容、大广高速公路吉安至赣州段扩容等11个项目长972公里(含改扩建480公里)。
规划建设沪昆高速公路昌傅至赣湘界段扩容改造168公里、南昌市西外环绕城高速公路、环鄱阳湖旅游快速通道、武汉至阳新至南昌、通山至武宁高速公路江西段等项目,适时启动信丰至南雄、寻乌至龙川、上饶至蒲城等省际高速公路前期研究工作。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市场,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05年12号令)、《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公路水运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等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是指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总站)或省级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的机构。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经交通部门考试合格,具备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知识、能力,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两类。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江西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站)具体实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设区市交通局是本辖区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部门,其设区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实施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管理第六条检测机构等级,是依据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对检测机构进行的能力划分。
检测机构等级,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专业。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赣交建管字〔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省高航中心,省交通运输执法局,省港口集团,各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11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分包的条件第四章分包合同管理第五章分包行为管理第六章附则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维护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水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长江航道局所管项目外,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水运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专项工程发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工程是指根据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对应的可承包的工程。
专项工程是指按照《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划分原则适合专业化分包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
本细则所称劳务合作,是指承包人或者施工分包人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进行发包的活动。
第四条承包人或分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租用他人机械、设施设备,或者购买由他人制作完成的金属结构等特殊成品构、配件,或者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进行发包(即劳务合作),不属于施工分包。
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方案
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方案一、前言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方案是为了确保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品质管理和控制,保证水运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
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方案是在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水运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系统的品质管理控制方案。
二、品质工程创建的基本原则1. 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法合规。
2. 突出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要突出水运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和环保特性,确保水运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3. 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要以预防为主,注重全员参与,实现全员品质意识提高。
4. 持续改进、全过程控制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要实现持续改进,全过程控制,确保水运工程建设的品质。
三、品质工程创建的基本内容1. 品质组织机构水运工程品质组织机构是水运工程品质管理的基础,负责水运工程品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品质组织机构应包括品质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确保水运工程品质管理的顺利进行。
2. 品质体系建立水运工程品质体系建立是水运工程品质管理的基础,包括品质方针、品质目标和品质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和落实,确保水运工程品质管理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3. 工程管理程序水运工程品质工程创建包括工程管理程序的制定和实施,确保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程序得到有效的实施。
4. 品质控制计划水运工程品质控制计划是为了对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品质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水运工程的建设品质。
5. 品质实施水运工程品质实施是为了对水运工程品质进行有效的实施,包括品质检查、品质评定和品质记录的实施。
6. 品质监控水运工程品质监控是为了对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品质进行有效的监控,包括品质监控手段的制定和实施。
7. 品质改进水运工程品质改进是为了持续改进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品质,包括品质改进活动和品质改进效果的评价。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2010年3月31日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提高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切实抓好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厅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下简称“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实施安全培训教育,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和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交通建设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及省、市(区)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含高速公路技改项目、高速公路服务区改扩建项目和农村渡口改渡建桥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活动”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1、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2010年4月15日前,厅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厅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于2010年4月20日前制定、印发本地区、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江西省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江西省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6.01•【字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江西省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督查分类和内容第三章督查程序和要求第四章督查结果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促进行业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活动。
省厅负责组织开展对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普通国道、省道工程项目,县道、乡道、村道中的隧道、大桥及以上桥梁、二级以上公路工程项目,以及四级以下航道整治,不满一千吨级码头、船闸等水运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省级质量安全督查)。
省级质量安全督查具体工作由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交通质监局)组织实施。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三级以下农村公路工程项目(不包括项目中的隧道、大桥及以上桥梁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下简称市级质量安全督查)。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市级质量安全督查具体工作委托设区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省、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督查工作,旨在指导和督促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掌握普通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1]61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7月7日经厅有关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原《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赣交计发[1993]第88号)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江西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江西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以及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军事港口、渔业港口、专用航道、专用公路和江西省行政区域内长江航道工程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江西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省级质监机构”),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指导全省各设区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其监督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指导。
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市级质监机构”)。
市级质监机构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权限范围的划分,具体负责(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业务上受省级质监机构指导。
有条件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县级质监机构”),未能设立专门质量监督机构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有专职质量监督人员,并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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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1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强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以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但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公路水运工程的品质仍存在一定差距。
打造品质工程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交通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现代工程管理发展新要求,统筹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均衡发展,实现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对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品质和服务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习总书记视察我省提出的“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要求和去年9月对交通运输工作作出了“七个重点、四项要求”的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交通”发展要求,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领导、项目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的基本原则,通过提升工程设计、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科技创新、绿色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品质工程的软实力,全面提高公路水运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协调发展和转型升级,为建设开放共享、人民满意的交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企业创建。
在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厅各有关单位(部门)、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各参建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抓好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
充分发挥行业政策引导作用,完善项目建设评价体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结合公路、航道(船闸)、港口等公路水运项目特色,强化公路水运项目和参建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调动参建各方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2.总结提高,改革创新。
进一步总结推广近年来施工标准化、“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围绕品质工程内涵和创建重点要求,大力推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创新的驱动与引领作用,推广运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标准等先进技术理论和方法,为品质工程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3.功能提升,注重效益。
立足功能的完善与提升,从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专项攻关和重点突破,既着力提升工程品质,又避免盲目高成本、高投入,实现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优,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4.示范带动,统筹推进。
重点指导培育一批示范创建项目,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行业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实现工程品质的稳步提升。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品质工程评价体系,工程实体质量、功能质量、外观质量和服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大中型水运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争创全国品质工程示范项目2个、省品质工程示范项目10个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一整套具有鲜明江西特色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政策、标准和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公路水运工程品质。
三、组织机构厅成立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爱和副组长:胡钊芳、王昭春成员:曾晓文于钦民任东红王继东朱晗彭瑜胡建强糜向荣熊昌军彭东领聂复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东领成员:俞文生刘学斌蒲华徐远明邱文东瞿强曹驰昊于文金卢世军郭捷菲各设区市交通运输运输局、公路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高速集团,交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工作。
四、主要措施和任务(一)提升工程设计水平1.健全工程项目设计体系。
以工程质量耐久安全为核心,研究制定公路水运工程耐久性关键控制指标标准。
以需求和目标为导向,研究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设计行业相关政策,推动工程项目系统考虑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营维护,加强可施工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环境保护、灾害防御、经济性等系统设计,实现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
2.推进工程项目统筹设计。
深入推广标准化设计,以推进模块化建设为方向,研究编制我省统一的设计标准图,鼓励构件设计标准化和通用化。
切实加强精细化设计,注重工程薄弱环节设计的协调统一,统筹考虑施工的可操作性和维护的便捷性。
努力推行生态环保设计和生态防护技术,加强生态选线选址,重点加强对自然地貌、原生植被、表土资源、湿地生态等方面的保护。
鼓励推行宽容设计,充分考虑工程使用状态的不利情形,对可能的风险做好防范设计。
3.完善勘察设计审查制度。
严格按照规定在设计阶段实行双院制咨询审查,试点推行勘察监理制度,并建立咨询审查意见与工程后期管理挂钩考核制度。
探索改革工程设计审核评估机制,严把设计审查质量。
4.强化勘察设计过程评价。
完善招标文件技术清单,设置勘察方案、外业验收、设计质量、设计深度等专用条款。
加强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强制性标准执行、关键技术控制、勘察设计进度等实施过程跟踪。
研究勘察设计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勘察设计、咨询审查等动态评价制度,强化责任考评机制,严格落实设计、咨询责任。
5.创新工程设计评估机制。
探索设计效果后评估,科学评价勘察设计工作成果,加强责任追究,对由于勘察深度不足、设计重大失误等原因引起较大以上变更或存在其他设计质量问题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勘察设计费用,同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从业单位信用管理体系。
(二)提升工程管理水平1.健全项目管理体系。
深化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改革,总结推广“代建+监理一体化”“改进传统监理”“自管”等项目建设管理模式改革试点经验。
深入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建立“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鼓励应用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四位一体管理体系(QHSE管理体系)。
健全专业化分包管理制度,规范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施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施工技能。
2.探索全寿命周期项目管理模式。
推行工程总承包、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项目建设模式,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环节形成交叉、互动、互补的质量保障机制。
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管理单位开展专业化项目管理工作。
3.着力提升施工标准化水平。
推进施工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场站建设标准化;积极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逐步推进工程建设向产业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工业化、智能化和产业化水平,实现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中构造物装配化施工比例达到20%以上。
4.推进标准化施工班组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施工班组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
加强施工技术交底,实行班前教育和工后总结制度。
推行班组首次作业合格确认制,促进班组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推行施工班组实名制,强化班组的考核与奖惩,提高班组人员产业化水平。
(三)提升工程质量水平1.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
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界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质量责任。
建立关键人履职标准和各岗位工作规范,建立岗位责任人质量记录档案,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推动落实质量责任终身制。
2.推广工程质量诚信管理。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数据库和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发生交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负有责任的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
建立企业、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年审、招投标的关联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的引导、规范作用。
3.推进质量风险预防管理。
强化工程项目质量风险预控管理,加强质量风险分析与评估,完善质量风险控制措施和运行机制。
健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和执行落实体系,严格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制度,强化技术方案分级分类审核责任,全面推行首件工程制,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
4.加强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建立质量目标导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工序自检、交接检、专检“三检制”。
加强设计符合性核查评价,深入实施质量通病治理,实施成品及半成品验收标识、隐蔽工程过程影像管理等措施,强化质量形成全过程闭环可追溯。
加强检测机构管理,建立质量检测及监测机制,加大抽检频率和工程检测资料核查力度,严查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编造检测数据等行为。
积极应用先进检测技术和装备,建立工程质量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加强过程质量管控。
5.强化工程耐久性保障措施。
加强工程耐久性基础研究工作,创新施工工艺,加强关键结构、隐蔽工程和重要材料的质量检验和控制,切实提高工程耐久性。
(四)提升工程科技创新能力1.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
发挥技术标准先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标准和施工标准,形成一系列设计指南、技术规范和生产标准等特色品质工程标准体系,并进一步整理形成品质工程技术标准汇编。
2.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
强化科研与设计施工联动,开展集中攻关和“微创新”,大力推广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淘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落后工艺工法和设施设备,推动工程技术提升。
3.实施成套关键技术攻关。
建立全产业链创新体系,开展工程施工、病害处置、钢结构桥梁建造和运维管理等成套关键技术攻关和集成创新,激励公路水运从业者参与到大众创新行列中;建立成套技术推广渠道,对取得成果的成套技术集中展示、广泛宣传和统一管理。
4.建立健全全过程的信息化体系。
应用“互联网+交通基础设施”发展新思路,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现代化互联网技术,统筹管理项目全寿命周期大数据,建立从项目设计、施工到运营、评估的全过程信息子平台。
引导建设单位研究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加大视频监控、工艺监测、预测预警、移动终端等“智慧”设施设备的投入,实现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货物定位、施工环境、安全防护、施工工艺、质量检测等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数据自动化采集、分析与处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管理、项目管理的智慧程度。
5.推进BIM技术应用。
加强BIM技术开发,推进工程设计向多维设计转变;鼓励技术复杂的大桥、隧道、港口码头等工程结合BIM技术建立管理平台,利用BIM技术改进施工管理,提升管理效率、设备利用率,减少材料和备件库存,降低施工成本;鼓励钢结构制造加工等工序直接利用施工图设计数据进行构建加工,提高加工效率和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