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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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际税收的范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不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仅以销售商品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对支付的所得课征的一个独立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关税和增值税的协调是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一国为吸引外资而实施较低的税率也是恶性税收竞争的一种形式。

四、选择题

1.国际税收的本质是()。

A.涉外税收 B. 对外国居民征税

C.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 D. 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20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在西方国家的大规模降税浪潮实质上是()。

A.税负过重的必然结果 B.美国减税政策的国际延伸

C.促进国际贸易的客观需要 D.税收国际竞争的具体体现

3.1991年,北欧的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5国就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合作问题签订了:()。

A.《同期税务稽查协议范本》 B.《税收管理互助多边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UN范本

4.()是重商主义时代最著名的贸易协定,也是关税国际协调活动的开端。

A.《梅屈恩协定》 B.《科布登—谢瓦利埃条约》

C.《税务互助多边条约》 D.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第二章所得税的税收管辖权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税收管辖权不属于国家主权,只是一种行政权力。

2.判定纳税人的身份是一国正确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前提。

3.美国的公司所得税除了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之外,还坚持公民管辖权。

4.我国目前同时采用居所标准与停留时间标准判定纳税人的居民身份。

5.我国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实际为法律标准及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只要满足其一便可确定为本国居民。

6.外国公司设在本国境内的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由总机构汇总缴纳所得税。

7.中国税法规定,个人须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才能确定为中国的居民。

8.法国人甲先生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在美国各停留了140天,根据美国现行的停留时间标准,他在2005年不被确认为美国的居民。

9.某巴哈马居民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选择题

1.税收管辖权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税收管理权 B. 税收管理体制

C.国家主权 D. 财政管理体制

2.我国税法规定,在我国无住所的人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我国住满()即成为我国的税收居民。

A.90天 B. 183天

C.1年 D. 180天

3.中国采用()来判断租金所得的来源地。

A.产生租金财产的使用地或所在地

B.财产租赁合同签订地

C.租赁财产所有者的居住地

D.租赁租金支付者的居住地

4.特许权转让费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主要有()。

A.特许权交易地标准

B.特许权使用地标准

C.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标准

D.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标准

5.中国香港行使的所得税税收管辖权是()。

A.单一居民管辖权 B. 单一地域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 以上都不对

6.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

A.注册地标准 B.管理和控制地标准

C.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D.选举权控制标准

7.在世界上主要国家中,目前同时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是()。

A.美国 B. 日本

C.中国 D. 澳大利亚

8.一国与他国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只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缔约国双方的()。

A.国民 B. 公民

C.税收居民 D. 人民

9.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

A.加拿大 B. 中国

C.意大利 D. 英国

10.下列国家中,同时采用注册地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来判定法人居民身份的国家有:()。

A.爱尔兰 B. 澳大利亚

C.墨西哥 D. 新加坡

六、案例题

某人从1998年起被德国西门子公司派到我国,在西门子公司与我国合资的甲公司任职做法律顾问。该人每月的工资有两家公司分别支付。我国境内的甲公司每月向其支付人民币18000元,西门子公司每月向其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7000元。1999年9月,该人被西门子公司派到英国,负责一起诉讼案件。他在英国工作15天,英国公司向其支付工资2000英镑。完成工作后,该人返回我国的甲公司。请计算该人1999年9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税收抵免问题)。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方法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纳税人是否具有同一性。

2.从效果上看,一国仅实行地域管辖权和一国对国外所得免税对于居民纳税人来说是一样的。

3.只有抵免法和免税法才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而其他方法只是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4.当纳税人在国外的分公司有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综合限额法可以相对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5.母公司用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股息预提税进行抵免属于间接抵免。

6.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时,习惯性住所标准优先于重要利益中心标准。

7.在所得税管辖权的协调原则中,居住地原则有利于实现税收的资本输出中性。

8.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的有限额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四、选择题

1.经合组织范本规定,转让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内河运输的船只或附属于经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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