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9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F、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7)证人的义务: A、作证的义务 B、如实作证的义务 C、保守公安司法机关询问的情况以及陈述内容 的秘密,不向外泄露。 D、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8)证人的权利 A、司法人员到证人单位进行询问时,证人有权 要求其出示证明文件。 B、证人有权按照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提供证言。
(5)意义 A、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 证,是实行辩护的重要手段。 B、证据是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二、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
证据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在诉讼中如何收集 证据、如何审查和判断证据、如何运用证据认 定案情的制度和规则。 理论基础有二: 1、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刑事证据制度 2、程序正、一般来说比较客观真实,直接、生动、形象、 具体。 B、由于主客原因,可能有虚假、不真实的一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 (1)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 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口供”。 (2)三种情形: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 实所作的供述。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 解。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 的陈述,即攀供。
F、各种公证文书、裁判文书等。 (4)书证的特征: A、表现形式及制作方式的多样性; B、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相关联; C、内容和思想可供人们认识和了解,用文字或 者符号、图形的方式来记载或表达。 (5)使用书证的条件有三: A、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内容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 联系。 B、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 C、要有明确的制作者。
五、证据的分类
1、概念和意义 (1)概念: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 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目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用规 律,以便指导办案工作。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BLaw30202.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3.课程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al of Law4.课程性质:必修课5.课程适用层次:本科6.课程适用对象:法学专业7.总学时:72学时8.学分:4二、课程概述本课程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概述;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刑事案件的管辖;刑事证据的基本理论及运用;立案与侦查;起诉程序;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刑事判决的执行。
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和具体制度,能运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时分配建议四、主要教学内容与要求第一章概述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和熟悉诉讼、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跟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明确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明确弹劾式、纠问式和混合式诉讼的不同特点,明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主要特点及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等相关法律的本质。
讲授学时:2学时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第二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性质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
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三、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四、追求诉讼效率第五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二、刑事诉讼法的根据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刑诉法的发展脉胳,中外刑事诉讼法历史沿革中的精华与糟粕,以及当今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领会弹劾式诉讼制度、纠问式诉讼制度的概念和主要特点,资本主义国家辩论式的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变革表现,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征;掌握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程序和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诉讼程序的基本状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补充的主要内容。
第九章 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洪某故意杀人案
某日,在一河边发现一具女尸,经辨认为某厂工人梁某, 死亡原因为农药中毒,且梁某有4个月身孕。经侦查收集到如 下证据材料:1.同厂多名工人证实梁某与该厂副厂长洪某关系 暧昧。2. 洪妻说:她知道其丈夫与梁某的关系,而且最近听洪 某多次对她说梁某多次逼他离婚,要想办法解决。3. 梁某的母 亲证实:梁某亲口对她说怀了洪某的孩子。4.洪某供认梁某是 自己所杀。但该案在法院审理时洪某翻供,说梁某要挟他如果 不离婚就死给他看,结果当洪某赶到出租屋时,梁某已经喝下 农药死了,洪某为了不连累自己,就移尸到河边。 【问题】
2.4月24日下午,田小法穿猪皮凉鞋离家,在该市汽车站 下车,到第2天上午9点回到哨吟乡五星村家中。 3.田于24日晚上12点投宿在该市前进招待所。进所后曾用 水冲洗一段时间后才就寝,早上6点钟离开招待所。 4.田于4月24日晚,留在住宿登记簿上的笔迹与电报稿上的 笔迹,经鉴定,完全相同。 5.徐明根在死亡前是跟田小法一起去常乐镇的。 6.徐明根带有宝石花手表一块,限额支票两张,票面为5干 元和9干元。在田小法裤袋里搜出宝石花手表一块,在其拎包 内搜到面额为5干元和9千元的限额支票面张。 7.尸体检验报告。
二、证据的本质特征
(一)证据的客观性:证据事实必须是伴随着案件 的发生、发展的过程而遗留下来的、不以人们的主 观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事实。 (二)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 某种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有实际意义。 (三)证据的合法性,也叫证据的许可性:收集、 运用证据的主体要合法,每个证据来源的程序要合 法,证据必须具有合法形式,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 查证属实。
8.死者徐明根的血为B型,田小法之血为A型,凶器榔头及 旧鞋上的血斑为人血,B型,镐头上的毛发为人发,血型为B型。 9.查获了作案后洗过的衣裤和凉鞋。
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明对象
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实体法事实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
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事实
程序法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采取 强 制措施的事实
是否超越诉讼期限的事实
其他是否违反诉讼程序并可能影 响正确判决的事实
证明责任
概念
证明责任是指负有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的法律义务
内容
提出证明主张;收集或提出有关证据;运 用证据证明这一主张并使这一主张达到法定的 证明要求
特点
司法机关负有证明责任,并且在诉讼中起 着法定作用;自诉人、反诉人及附带民事诉讼 的原告负有一定的证明责任;被告人、犯罪嫌 疑人及其辩护人一般不负有证明责任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证据的基础理论 诉讼证明
第一节 证据与证据法
一、证据的概念与特征 1.定义: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材料说 2.属性:a.客观性(证据所表述出来的内 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非主观想 象、臆断或虚构。
b.关联性(证据必须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 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案件的证明对象都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其真实 可靠,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衡量证据确实、充分具备的条件
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均经过查证,确 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据以定案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 客观联系
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 的矛盾得到合理排除
案件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并 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审查判断证据 1.对单个证据的审查(真实性、关联性、合
11证据制度一般理论
第11讲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刑事诉讼的理性与公正
证据、事实、证明
一、证据
证据:是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是定案的根据。
两层意义的统一: 证据载体(证据形式) 证据事实(证据内容)
二、证据的属性
1、大陆法系: 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某证据能够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的资格。 证明力:对案件事实是否存在证明作用以及证明作用的大小。
“主观方面”的“推定”
九、证明的过程
1、侦察:收集、保全证据
2、对证据进行审查和判断:单个审查、相互印 证审查
3、综合运用证据认定事实 相互印证的证据体系(证据链)
2、英美法系: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或者是否能够说明待证事实。 可采性:证据是否能够被采用
二、证据的属性
3、我国传统“三性说” 客观性:证据真实、确实,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
够作为定案根据。
关联性:证据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上的内在联系,能 起到证明作用。
合法性:证据的收集主体、收集方法、收集程序合法, 且经过法定审查程序。(司法实践中:符合刑事诉讼 法的基本目的和原则,而非绝对性地符合所有规则。)
序中的证据规则。
五、刑事诉讼的认识论
事实(真理)与 认识 认识的主体:司法人员为主的参与人 认识的客体:案件事实 认识的手段:证据 认识的过程:刑事诉讼程序
六、事实 客观事实(真实)、法律事实(真实)
案件(整体)事实、基本(主要)事实
七、证明的对象
1、证明的对象: 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
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
2、对象的范围: 实体法事实:对是否成立犯罪、成立何种罪名、
第09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断时,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审查单个证据前后内容是否一致 的问题。 其次,要审查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一致, 在互相印证中辨明真伪。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三)综合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只有单个证据不能认定有罪,即“孤证不能定罪”;
2.在运用间接证据定案时要更加谨慎; 3.在某些“一对一”的案件中,收集到的基本上是言词 证据;
(一)刑事证明对象的内涵与意义
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又称待证事实,主要是指公
安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予以
证明的事实情况。
(二)刑事证明对象的范围
1.实体法事实
2.程序法事实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实体事实包括:
(1)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情况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时
证言 ; (四)被害人陈述 ; (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 (六)鉴定意见 ; (七)勘
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
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 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二)证据的属性
大陆法系国家通常采用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来表达证据的属性。
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五版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认识论
第一,诉讼认识之主客体具有特定性; 第二,诉讼认识的手段主要是证据;
第三,诉讼认识过程被严格法定化。
第九章 证据制度
物证的审查判断
• 审查的内容--物质、物品、痕迹有 无因犯罪行为引起的变化;是不是伪 造的;物证的来源;物证与案件事实 之间的有无联系。
• 审查的方法--比较检验;辨认;鉴 定。
2、书证
书证的概念
•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 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对案件起 证明作用的文件或其他物质材料。
•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 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 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四、 证明责任
• 1、证明责任的概念 • 所谓“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中,究
竟应该由谁来对案件事实承担证明的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证明犯罪的责任应由控诉 方承担。
• 2、证明责任的分担
•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包括下 列三个方面的内容:
• (1)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 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指控 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理应承担证 明责任。
犯罪行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 的证据 。 • 无罪证据是指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 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 行为的证据 。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按照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不同
• 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就能够证明案 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 间接证据是指凡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具体包括哪些?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重要知识点】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2017-2018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我们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讲义,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证明对象: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在诉讼证明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范围包括:实体法事实, 程序法事实免证事实:免证事实, 就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即公安司法机关不需要依靠证据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的事实, 因此控辩双方在法庭上也不必加以举证。
对免证事实作出规定, 有利于缩小证明对象范围, 减少证明环节, 加快诉讼进程, 提高诉讼效率。
包括有:(1)常识性的事实。
(2)自然规律和定理。
(3)国内法律的规定及其解释。
(4)司法职务上应当知悉的其他事实。
证明责任:(一)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承担的提出证据证明白已主张的责任, 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
负有举证责任的有:1、公诉案件职业培训教育网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3、被告人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不承担举证责任。
(二)证明职责:证明职责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基于国家对其职责要求, 在刑事诉讼中应承担的证明义务。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 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 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 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 直到煮开, 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 要集中火力, 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 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 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 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 基础基本一样, 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 仍然会“烧不开”。
09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汇编
证据法:是指规定如何收集和运用证据,查明并认定 案件事实和其他相关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 而言,就是关于证据的定义和分类、证据的收集与 提供、证据的运用与采信、证据规则、证明责任和 证明标准等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凭据说。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何家弘教授)
3、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说。
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信息资料。
4、材料说(或资料说)。
《辞海》对证据一词的解释为,“法律用语, 据 以认定案情的材料”。
5、手段(或证据方法)说。
如法国《拉普斯大百科全书》对证据的定 义是:“证据就是为了确定某一个法律事 实的真实情况(或某一文件的存在)所使 用的手段”。
是不知情的,但日常生活中的证明与实验室里的 自然科学证明的认识主体通常是知情的
(二)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论与证据法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这就要求 证据法应当关注的是客观存在的人的行为, 而不是单纯的人的未表现为行为的思想
任何案件的事实要素不外乎“何时、何地、 何情、何故、何人、何事、何物”,其中 每一要素均具有客观实在性
日本平凡社所编《世界大百科事典》亦称: “证据是法律用语,是法官在诉讼上为了 获得资料确定判决基础采取的一种手段”。
6、推荐定义
证据,是指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 案件事实的根据。
证据,是指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 案件事实的信息资料。
【思考题】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关于证据 的定义,进行分析评价。
一种观点:仍将证据制度作为刑事、民 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各自的有机组成部 分,进一步完善其与证据有关的条款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编制说明《刑事诉讼法学》是按照公安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中公检法机关的办案程序与办案理念。
通过本课程学习,力求使学生掌握刑事办案程序中的现代诉讼理念和具体办案程序的法律要求。
本课程主要采用课堂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公安工作实践,重点突出应用性和公安特色。
本大纲由孟璐起草,张桂霞审核,经法律系批准,于2017年9月实施。
一、课程代码:07004二、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三、课程类型:公安基础课四、适用对象:本科各相关公安专业五、课程学时:68,讲授学时:60,实践学时:8。
六、教学内容: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掌握刑事诉讼法历史类型的特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
第一部分学生自学知识一、诉讼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三、刑事诉讼法与相邻部门法的关系第二部分教师讲授重点第一节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一、诉讼二、刑事诉讼(一)刑事诉讼的特征(二)刑事诉讼阶段三、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法的性质(三)三大诉讼的区别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一)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二)研究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三)刑事诉讼实务---实践中的经验与教训(四)外国刑事诉讼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一)辩证思维(二)理论联系实际(三)比较借鉴法第三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一、刑事诉讼目的——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一)惩罚犯罪(二)人权保障(三)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辩证关系二、司法公正——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三、控审分离、控辩对抗和审判中立四、诉讼效率第四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依据三、刑事诉讼法的任务第五节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外国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一)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特点(二)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特点(三)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特点二、中国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一)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特点(二)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法的特点(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改第二部分思考与练习仔细研读本章内容,重在理解。
第9章证据制度一般理论资料
第三节 证明
• 四、证明标准 • 含义: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法定的 证明程度等,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认定案件事 实所要求达到的程度或标准。刑事证明标准 则是指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 罪所要达到的程度。 • (一)我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明标准的形成
第三节 证明
• 三、证明责任 • 源于古罗马法中著名的“谁主张,谁证明”原则, 到近代德国发展到繁荣阶段。现行,两大法系的双 重证明理论,即大陆法系的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 明责任;英美法系的提供证明责任和说服责任。 • 我国立法首次使用举证责任概念是《行政诉讼法 》第32条。《刑事诉讼法》第49条对举证责任问题 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说主张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 任从两方面来界定,即举证责任和证明职责。
• •
1、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负有举证责任,理由:第 一,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理应负有举证责任;第二,无 罪推定原则的要求;第三,基于被告人特殊的诉讼地位。 • 公诉案件中,收集证据的责任主要由侦查机关承担。 •
(一)举证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50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 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 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 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 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 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九章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证据与证据法 第二节 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三节 证明
第一节
一、证据的概念
证据与证据法
一般意义上的证据,通常指“能够证明某事物的真实性 的有关事实或材料”。 诉讼中的证据,受到证据法及其他 法律的规定,体现出司法赋予的独特品性。 从法律规定看,我国刑诉法第48条规定。 证据的定义有事实说、根据说、信息说等不同学说。我 国刑诉法采用材料说。教材认为,证据是内容与形式的统 一,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所表达的事实,证据的形式是事实赖 以存在的载体。刑诉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 事实的材料”, 这里的”材料”是证据事实与证据载体相 统一的表述。
刑事诉讼法学的证据规则
刑事诉讼法学的证据规则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刑事诉讼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证据规则的概念、种类、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证据规则的概念证据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刑事诉讼中如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的原则和标准。
它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司法公正的基础。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冤假错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证据规则的种类在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排除合理怀疑规则、排除非法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自白任意规则等。
这些规则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保障了司法公正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证据规则的应用(一)排除合理怀疑规则的应用排除合理怀疑规则是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一项证据规则,它要求办案人员在认定事实时,必须排除合理怀疑,确信所认定的事实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
在实践中,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运用排除合理怀疑的思维方法,确保认定的事实真实可靠。
(二)排除非法证据规则的应用排除非法证据规则是指法律禁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
在实践中,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和手段是否合法,对于非法获取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这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三)补强证据规则的应用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证据来源共同证明同一事实时,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
在实践中,办案人员应当认真审查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可靠性,对于不足以单独证明事实的证据,应当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确保认定的事实真实可靠。
(四)传闻证据排除规则的应用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刑事诉讼中,如果证人陈述的证言是通过转述或描述的方式获取的,则该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
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
首先,是指证据所表达的内容或证据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办案人员的意志为转移,不是主观想象、臆断或者虚构的。
其次、就证据的存在形式看,无论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还是其他种类,都是客观实在物。
2、关联性。
又称为证据的相关性,是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有客观上的内在联系性,从而能起到证明作用。
证据的关联性是由案件本源事实所决定、派生的。
3、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以及证据收集的主体、方法和程序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且证据必须经过法定的审查程序,其中重点强调证据收集手段、方法的合法性。
证据裁判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争议事实的认定,应当依据证据。
包括三方面的要求:其一、裁判的形成必须以证据为依据;其二、裁判所依据的证据是具有证据能力(可采性)的证据;其三、作为裁判根据的证据,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证明要求。
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认识论和价值论(P161-165)证明,是指以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为主要主体,由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参与,所进行的收集、运用证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证明对象,又称为“待证事实”,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予以证明的事实情况。
包括实体法事实、程序法事实和免证事实。
免证事实,就是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即公安司法机关不需要依靠证据可以直接予以认定的事实。
主要有:1、常识性事实,即为具有通常知识经验的一般人所通晓而且无可争议的事实;2、自然规律和定理;3、国内法律的规定及其解释;4、司法职务上应当知悉的其他事实,即司法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职务上所得知的一切事实。
证明责任,包括举证责任和证明职责。
举证责任,是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由控辩双方承当的,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责任,如果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了证据,但达不到法律规定的要求,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后果。
1、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2、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3、被告人除法律规定之外,不承担举证责任,例外情形:《刑法》第395条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中,被告人提出证明财产差额部分的来源是合法的,否则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
刑事诉讼法学--第9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 15
【例】甲故意杀人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他证据外,还 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犯有故意杀人罪,这些材料中哪些 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
A.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 B.甲在10年前曾采用同样手段实施过犯罪行为(被判过刑) C.甲吃、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 D.甲的情妇证明,案发时,与甲在某影院看电影,电影名是《飘》 【答案】B, C
* 2
一起银行盗窃案,侦查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沈某。进行警犬辨 认,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闻了闻后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 员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 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 列一选项正确的是?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 16
(三) 合法性
合法性,也称为法律性,也是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 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整和调整,作为案件根据的证据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1、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 2、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 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
* 21
2.现场勘察笔录
现场勘察笔录记载:现场勘验检查于2006年7月28日06时15 分开始,7月28日16时30分结束。
警察出庭说2006年8月8日提取到门把上念斌的指纹。 办案人员解释:“日期填错了”
* 22
3.现场勘验检查录像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记载制作录像45分钟,实际只有23分钟。 负责录像的严剑飞只承认拍摄了其中的13分01秒 办案人员解释:把十几分钟写成45分钟是因为粗心。
刑事诉讼法学--第九章 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
(三)辩证唯物主义反映论与证据法 物质运动的结果必然呈现一定的形态, 任何案件都是物质运动的形态,它具有 特定性、稳定性与反映性 反映论表明,各色证据就是案件事实的 反映 反映论决定了司法证明方法、司法证明 标准等基本理论问题 许多证据规则也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反 映论
(四)辩证唯物主义可知论与证据法 案件事实是可以通过证据查明的
刑事诉讼证明的特点:
刑事证明的任务是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刑事证明是一种揭示案情的复杂的实践和 逻辑思维活动 刑事证明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依照法 定的程序进行的 刑事证明是一个(收集、审查、判断、运 用证据并得出结论的)过程
二、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是指在诉讼中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 事实。具体包括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被告 人主体方面的事实和程序法事实三个方面。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如:
1、客观性:是指证据都是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猜测。
【案例视频】测谎技术
美国证据法中的“相关性”和“可采性”
相关性。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401条规 定,相关的证据是指这样的证据:它具有使 任何对于解决争议有影响的事实比没有该证 据时更可能存在或更不可能存在的任何倾向。 可采性。是指证据是否属于法律上允许在裁 判者面前提供的证据。具有可采性的证据都 是相关证据,但相关证据未必都可采。
三、刑事证据的意义
刑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
刑事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起诉、审理和定罪量刑的依据 刑事证据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
刑事证据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 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 刑事证据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工具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英文名称:Criminal Procedure Law课程代码:2DA3A0090学分:3分总学时:54学时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先修课程: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考核方式:闭卷考试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程。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为三大程序法之一,它是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部门法。
本课程是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是法科学生必修的专业课之一。
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程序。
教学中主要侧重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司法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二、教学基本要求(一)了解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体系、结构,了解外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对刑事诉讼法学形成一个整体性的认识。
(二)理解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各项诉讼制度与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三)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范畴、基本制度以及各种程序的特点,培养和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中具体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概述(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法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二、刑事诉讼阶段的概念和划分标准三、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异同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二、国际人权公约中刑事司法准则的意义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一、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若干基本观念一、司法公正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三、控审分离四、控辩对等五、诉讼效率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2学时)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刑事诉讼法的沿革二、刑事诉讼模式的沿革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和近代刑事诉讼法二、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第三章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1学时)第一节制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根据一、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双重目的和意义二、制定刑事诉讼法的根据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一、首要任务二、第二项重要任务三、第三项重要任务第四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2学时)第一节专门机关一、人民法院二、陪审制度三、人民检察院四、公安机关五、国家安全机关第二节诉讼参与人一、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二、自诉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五、其他诉讼参与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第三节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四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意义二、本原则的基本内容第五节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审判权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实行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六节依靠群众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原则第七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八节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九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节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一节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三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四节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二、本原则的主要内容第十五节依法不追诉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六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二、刑事诉讼法中贯彻这项原则的重要意义第十七节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简介一、程序法定原则二、正当程序原则三、控审分离原则四、无罪推定原则五、控辩平等原则六、有效辩护原则七、适度原则八、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第六章管辖(2学时)第一节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及原则二、管辖的意义及分类第二节立案管辖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四、关于执行管辖的几个问题第三节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二、地区管辖三、指定管辖四、专门管辖第七章回避(2学时)第一节回避的概念和意义一、回避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回避的种类、理由和适用的人员一、回避的种类二、回避的理由三、回避适用的人员第三节回避的程序一、回避的提起二、回避的审查决定三、对驳回申请的复议第八章辩护和代理(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辩护一、辩护制度的概念及历史发展二、辩护制度的内容三、法律援助制度第二节代理一、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二、自诉案件的代理三、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四、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践教学:讲座第九章证据概述(5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证据和证据制度一、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二、证据的特征三、刑事证据制度第二节证据种类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结论七、勘验、检查笔录八、视听资料第三节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章证明(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证明的概念二、证明对象三、证明要求四、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第二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一、收集证据二、审查判断证据三、各类证据的收集及审查判断四、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案情的规则第十一章强制措施(3学时)第一节概述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二、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第二节拘传一、拘传的概念和意义二、拘传的程序第三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一、取保候审的概念、种类和意义三、监视居住的概念和条件四、监视居住的程序第四节拘留一、拘留的概念和意义二、拘留的条件和程序第五节逮捕一、逮捕的概念二、逮捕的条件三、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权限及程序第十二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成立条件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特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第二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第三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保全和先予执行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实践教学:案例分析第十三章期间和送达(1学时)第一节期间一、期间的概念和意义二、期间的计算第二节送达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二、送达程序第十四章刑事诉讼的终止和中止(2学时)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一、诉讼中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中止的条件和程序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一、诉讼终止的概念和意义二、诉讼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章立案(2学时)第一节立案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立案程序的概念第二节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一、立案的材料来源二、立案的条件第三节立案的程序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三、人民检察院对不立案的监督第十六章侦查(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的任务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一、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二、询问证人的程序三、询问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一、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二、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第五节搜查一、搜查的概念和意义二、搜查的程序第六节扣押物证、书证一、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二、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第七节鉴定一、鉴定的概念和意义二、鉴定的程序第八节通缉一、通缉的概念和意义二、通缉的程序和对象第九节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一、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三、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的主要工作第十节侦查终结一、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二、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和程序三、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四、侦查程序中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第十一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一、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侦查权二、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程序第十二节补充侦查一、补充侦查的概念和种类二、不同阶段的补充侦查第十三节侦查监督一、侦查监督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监督的内容实践教学: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第十七章起诉(3学时)第一节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二、提起公诉的一般理论第二节提起公诉的程序一、审查起诉二、提起公诉三、不起诉第三节提起自诉的程序一、自诉案件的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三、提起自诉的程序第十八章第一审程序(4学时,其中实践教学2学时)第一节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二、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三、第一审程序的改革和发展第二节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三、法庭审判程序四、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五、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六、延期审理、中止审理七、第一审程序的期限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和范围二、自诉案件的提起、审查和处理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第四节简易程序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三、简易程序的审理第五节判决、裁定和决定一、判决二、裁定三、决定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审判第十九章第二审程序(3学时,其中实践教学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两审终审制二、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三、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一、提起二审程序的主体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三、上诉、抗诉的理由四、上诉、抗诉的期限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二、全面审理原则三、二审的审判方式和程序四、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五、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一、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概念和意义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实践教学:观看教学片第二十章死刑复核程序(2学时)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行使核准死刑权的人民法院二、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三、报请复核的基本要求四、审查核准程序第三节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一、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行使核准权的人民法院二、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第二十一章审判监督程序(2学时)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任务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一、申诉材料的来源二、申诉的法律效力和申诉的理由三、审查处理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第四节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一、重新审判的方式和程序二、重新审判案件的审查三、重新审判后的处理第二十二章执行(1学时)第一节概述一、执行的概念、特点和意义二、执行的主体和客体第二节各种判决、裁定的种类与执行机关一、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裁判的执行二、对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三、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的执行四、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六、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第三节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一、死刑和死缓执行的变更二、暂与监外执行三、减刑和假释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五、发现错判和对申诉的处理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一、人民检察院对各种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监督第二十三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自学)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第三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第二十四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自学)第一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二节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页眉内容第三节刑事司法协助第二十五章刑事赔偿程序(自学)第一节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刑事赔偿的范围第三节刑事赔偿程序四、教学参考书1、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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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应当由法定人员依法定程序予以收集。
2、证据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具有合法的来源。
3、证据必须经法定程序出示和查证。
08:51:40 17
作为案件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除了要求证据的形式合法外,还要求证据的收集、提供甚至 审查等环节也必须符合法定程序的要求。
凡不具备证据资格的证据应予以排除。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记载制作录像45分钟,实际只有23分钟。 负责录像的严剑飞只承认拍摄了其中的13分01秒 办案人员解释:把十几分钟写成45分钟是因为粗心。
08:51:40 23
4.现场提取证据时间
现场提取物品五件,记载提取物品的文字记录和所附照片拍 摄时间都明确写明是7月28日。
实际上除呕吐物是当日提取的以外,其余四件物品均是7月
08:51:40 36
翁其峰于8月10日上午同时在五个地点调查:
这种情况下,被利用来确定未知事实的已知事实就是证据。
例如法院根据被告人和被害人素有仇恨,在被告人家中搜出凶器,现 场有被告人脚印等事实情况,确定了被告人杀害被害人的罪行。这些 事实就是被告人杀人罪的证据。
08:51:40 7
证据是借以得知有关案件事实情况的来源或材料,即证据来源。它强 调证据不仅仅是一种事实,同时也是证据事实的载体即证据的形式, 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法律规定的证据形式。
办案人员解释:正式的《立案决定书》的日期写错了
08:51:40 21
2.现场勘察笔录
现场勘察笔录记载:现场勘验检查于2006年7月28日06时15 分开始,7月28日16时30分结束。
警察出庭说2006年8月8日提取到门把上念斌的指纹。
办案人员解释:“日期填错了”
08:51:40 22
“记不清了”,后来又向法
院称想起来是8月9日,开庭又当庭改口是8月8日。
错误:提取程序严重违反公安部规定
08:51:40 26
7.见证人签字冒签
现场见证人李智和卢晨,都是平潭县公安局的司机。 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和对杨云炎的住宅搜查中均担任见证人。 经比对,他们的签字涉嫌冒签。
C.甲吃、喝、嫖、赌,道德品质败坏 D.甲的情妇证明,案发时,与甲在某影院看电影,电影名是《飘》 【答案】B, C
08:51:40 16
(三) 合法性
合法性,也称为法律性,也是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 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整和调整,作为案件根据的证据 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2)门把送检人是翁其峰签的字,但翁当庭不承认是自己送检;
(3)翁其峰于2011年向法院出具证明,门把是抓念斌的重要证据
之一,但翁其峰在出庭作证时称:“我是在8月8日念斌招供之后 才拿到(门把的)鉴定结论”。
08:51:40 25
6.证据提取程序违法
水壶和高压锅是本案的关键物证 水壶和高压锅到底是何时提取和送检的? 办案人员曾证明是8月9日下午2点送检,因庭前提交的质谱图 内水壶里的水检验时间是8月9日凌晨3点。
(2)拍摄录像的陈秋星称自己“关掉录像机回去睡觉了”;
(3)丁元华称自己坐在桌子后边,翁其峰是否刑讯逼供需要向
翁本人核实;
(4)翁其峰称在家睡觉。
08:51:40 29
10.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方调查
2006年7月28日10:30—12:50分 翁其峰与施龚文在省立医院 向念福珠调查;
08:51:40 10
1997年4月15日
【评析】
这份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使用。
鉴定意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捡察院、人民法院指派或聘
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 作出的书面意见。
鉴定意见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是必须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通过鉴定写出书面意见 并由其本人签名;
08:51:40 12
二、证据的特征
1、证据的客观性
2、证据的关联性
3、证据的合法性
08:51:40 13
(一) 客观性
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
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真实存在的反
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08:51:40 14
(二) 关联性
关联性也称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
对其展开侦讯。念斌随后做了罪案供述。
念斌被法院先后判处了四次死刑。 2014年的8月,被无罪释放。
08:51:40 20
1.立案时间
1.平潭公安局《刑事立案决定书》立案时间:2006年7月28日
2006年7月28日死者刚死,死因不明,毒源不明,无犯罪证据 就做出《刑事立案决定书》,违反刑事诉讼法立案的规定。
31至8月9日期间提取的。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文字记载的提取时间以及记载的拍摄的
照片时间都是错误的。
办案人员解释:因为业务不熟
08:51:40 24
5.委托鉴定的时间
现场提取门把:关键物证,“锁定”念斌的依据。 (1)委托鉴定时间有从2006年8月8日改为7月31日的涂改痕迹;
翁其峰解释:我填的是8月8日,是支队让我改成7月31日的。
不具备证据资格的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08:51:40 18
2010年两院三部联合颁布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以司法
解释的形式规定了这一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能够强化公安司法人员的证据意识和程 序意识,有效遏制刑讯逼供,提高案件质量,防止冤假错 案的发生。
正是由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使得按照证据裁判原
08:51:40 9
【阅读案例】
在一起责任事故案件的审判中,审判长宣读了一份鉴
定意见: "……被告人梁军在生产中一贯不负责任。1997年 3月31日晚,梁在锅炉房值班时,竟擅离职守,上街吃面条 ,买香烟,长达一个半小时不在生产岗位,致使锅炉温度失 去控制,因而引起火灾。"
鉴定人:某公安局消防
科
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
明作用。
08:51:40 15
【例】甲故意杀人案中,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除了其他证据外,还
收集到了下列材料,如果要认定甲犯有故意杀人罪,这些材料中哪些
不具备证据的相关性特征?( )
A.甲写给被害人的恐吓信
B.甲在10年前曾采用同样手段实施过犯罪行为(被判过刑)
08:51:40 3
一、刑事证据概念比较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08:51:40 4
基地组织派遣恐怖分子策划恐怖袭击,成功引爆了某煤矿 ,致使数百名工人重大伤亡。这位恐怖分子回基地等着领 赏,但是媒体封锁消息,压根没报道,结果这位恐怖分子
被基地组织以撒谎罪被处决。
08:51:40 27
8.鉴定造假
平潭县公安局有两份标有同样名称“2007.07.27预审念斌1 ”的
录像光盘。
一份在10分50秒处出现中断:将出现中断的录像光盘提交法庭。
一份内容不详:将内容不详的光盘送往公安部鉴定。
公安部鉴定: “未发现标有“2007.07.27预审念斌 1”所记录 的录像内容经过剪辑、整合技术处理。”
念斌是假的。签字都是自己亲自签的。
08:51:40 35
翁其峰于8月9日
审讯笔录显示翁其峰15:40—16:45分,在平潭看守所审
讯念斌
提讯证显示翁其峰 10:30—17:50在看守所提讯念斌
而调查笔录显示 16:10——16:30分又在南赖村向丁云虾调 查
翁其峰解释:丁云虾的调查是真的,审讯念斌是假的,提 讯证上的签字和日期都是后补上去的
二是是必须是就案件中的
进行鉴定;
08:51:40 11
一是鉴定意见必须是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某 些专门性问题,作出结论,并由其本人签名;
二是鉴定意见必须是就案件中的专门问题,从科学上回答
起火原因,进行鉴定,作出结论;
三是鉴定意见不应就法律问题进行论断。
鉴定意见中从规章制度上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法律评断, 如"一贯不负责任"等,超出了鉴定意见内容应有的范围。
将该鉴定结论连同出现中断的录像光盘送往法院,作为念斌有罪 的证据。
法庭质证中,办案人员承认该录像少1个多小时是念斌招供时, 关闭了录像机造成的。
08:51:40 28
9.审讯笔录和同步录像不同步
念斌招供之前录像中断一小时 出现中断之处正是念斌从不交代到交代的关键之处。 当时审讯念斌的共计四人,他们在法庭上的解释: (1)高毅称自己“出去了”;
08:51:40 31
12.记录的时间不准确
丁元华于2006年8月10日 8:50—9:50向洪某调查; 9:40—10:30分,向杨某调查; 9:50—10:30向张某调查 解释:是分别调查的,记录的时间不准确。
08:51:40 32
13.一人两地同时调查
翁其峰于7月31日 8:10—12:20分在福建省省立医院(位于福州)向俞涵调查 8:10—12:20分在平潭县澳前边防派出所向陈炎娇调查。 省立医院和澳前边防派出所两地相差100多公里。 陈炎娇证言由“红塑料桶里的水”变成了“水壶里的水”。
从证据的形式角度上说,证据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只有依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