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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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耻辱——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一览

百年耻辱——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一览

百年耻辱——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一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是中国人民百年来的耻辱,这些条约标志着中国在近代史上的屈辱和辱没。

这些条约在中国人民的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和痛苦,也对中国的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以下是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的一览:
1. 《南京条约》(1842年):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国割让香港岛给英国,并赔偿英国军费。

2. 《天津条约》(1856年):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割让新的贸易口岸给英法等国,并赔偿巨额军费。

3. 《北京条约》(1860年):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割让更多的贸易口岸给英法等国,并赔偿更大额的军费。

4. 《辛丑条约》(1895年):是中日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巨额军费。

5. 《马关条约》(1895年):是中日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割让辽东半岛给日本,并赔偿更大额的军费。

6. 《辛丑和约》(1901年):是中国八国联军侵华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赔偿巨额军费,并同意允许外国驻军进驻中国。

7. 《辛丑协定》(1901年):是中国八国联军侵华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同意对外国人实行司法和行政管辖权。

8. 《辛丑条约》(1902年):是中英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同意对外国人实行司法和行政管辖权,并割让新界给英国。

9. 《九国公约》(1901年):是中国八国联军侵华后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同意对外国人实行司法和行政管辖权,并赔偿巨额军费。

10. 《中俄密约》(1917年):是中俄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国同意割让外东北地区给俄国,并赔偿大量军费。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中国近代史中存在许多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主要是指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中国遭遇的一系列不平等对待的国际条约。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1. 《南京条约》(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国被迫签署该条约。

根据条约,中国割让香港岛,并开放广州、上海、福州、宁波、厦门五个港口对外贸易,给予英国等国家最惠国待遇。

2. 《辛丑条约》(1895年):该条约是甲午战争后日本对中国提出的不平等条件。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予日本,支付大笔赔款,并开放多个港口给予日本特权。

3. 《马关条约》(1895年):中国与日本签订的另一不平等条约,由于甲午战争中国战败。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朝鲜独立,割让辽东半岛给予日本,支付大笔赔款,并开放多个港口给予日本特权。

4.《巴黎和约》(1898年):该条约是中法战争的结果,中国战败。

根据条约,中国承认法国对越南的宣称权,割让广西、云南部分地区给予法国。

5. 《辛丑/达式部分合约》(1901年):作为《辛丑条约》的补充,该合约使八国联军中的俄国、英国、法国、日本、美国签署。

根据合约,八国联军获得打击义和团的权力,在中国增设多个领事馆,并使中国免除给予其他国家的关税审查权。

6. 《辛丑/箱骑兵协定》(1901年):八国联军协议的一部分,规定驻中国的八国联军可以在华派驻5000多名驻华驻兵,享受特殊待遇和特权。

以上是中国近代史中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条约及其内容,这些条约使中国遭受了巨大的领土割让、赔款、关税特权等不平等待遇,对中国的主权和利益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加剧了中国人民对外来压迫的抵抗和民族觉醒的浪潮。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

中国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简表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大不平等条约是《南京条约》、《辛丑条约》和《马关条约》。

这些条约对中国的领土主权和国家独立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耻辱。

1.《南京条约》(1842年):《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英国签订。

该条约是由鸦片战争结束后签订的,对中国的开放程度和领土割让程度造成深远影响。

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香港岛给英国;(2)赔偿二千五百万元白银;(3)开放五个通商口岸;(4)赔偿英国战争损失;(5)给予英国在华教士的特权等。

《南京条约》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境地,对中国的独立和主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辛丑条约》(1898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二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俄国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外东北三个省给俄国;(2)赔偿两亿两白银;(3)允许俄国在中国境内修筑铁路等。

《辛丑条约》进一步削弱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状态。

3.《马关条约》(1895年):《马关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三个不平等条约,由清朝与日本签订。

该条约是在甲午战争后签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给日本;(2)赔偿两亿两白银;(3)开放多个通商口岸;(4)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展商业活动等。

《马关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进一步遭受了削弱,中国陷入更加半殖民地化的状态。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近代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们使中国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削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导致了中国国力的衰落和社会的动荡。

这些条约的签订,也使中国人民对外国侵略者和不平等条约感到极大的屈辱和愤怒,催生了中国人民反抗外国侵略的民族觉醒运动。

这些条约的签订,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国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一页。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归类
一、近代史上三大不平等条约:
1、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
2、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
3、1901年《辛丑条约》
二、割地的条约:
①英国通过《南京条约》割占香港岛。

②俄国通过《瑷珲条约》等割去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

③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去台湾、澎湖列岛等。

④中英、中法《北京条约》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三、赔款的条约:
①《南京条约》赔款2100万元
②《马关条约》赔款2亿两白银
③《辛丑条约》赔款4.5亿两白银
④中法《北京条约》《天津条约》巨额赔款
三、开埠通商:
①《南京条约》: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权。

②《马关条约》:开放沙市、重庆(最西端)、苏州、杭州为商埠。

③《天津条约》:增开11处通商口岸
四、攫取中国的特权:
①《南京条约》:规定了协定关税权。

②《马关条约》:日本首先取得开设工厂的特权。

③《辛丑条约》:列强取得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的完全控制权。

五、有突出特征的条约:
①中俄《瑷珲条约》:割地最多的条约。

②《南京条约》:中国关税主权开始丧失。

③中日《马关条约》:在中国开设工厂的特权,最能反映资本主义进
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特点,对中国民族资本
主义的发展打击最大。

④《辛丑条约》赔款最多的条约;体现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
中国的工具,
最能体现清政府“洋人的朝廷”的条约。

⑤《天津条约》外国公使可以进驻北京,开放通商口岸最多。

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总结

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总结

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签定的《南京条约》(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条约》以后,中英又签定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在这两个条约签定以后,1844年中美签定了《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1851年中俄鉴定了《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1858年5月中俄签定了《瑷珲条约》,1858年6月中国与英,法,俄,美,俄四国签定了《天津条约》,同年11月中国又与英,法,美三国签定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1860年中英,中法,中俄又签定了各自的《北京条约》,1861年6月中俄签定了《堪分东界约记》,1868年中美签定了《中美续增条约》,1874年10月中日签定了《台事专条》1876年9月中英签定了《烟台条约》和《入藏探路专条》,1881年中俄签定了《伊犁条约》,1884年中法签定了《中法简明条约》,1885年签定了《中法新约》,1890年和1893年清政府与英国签定了《藏印条约》和《藏印续约》,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1896年的《中俄密约》,中俄1896年签定了《续订旅大租地条约》,1898年中德签定了《胶奥租界条约》,1898年中英签定了《订租威海卫专条》1901年清政府同俄,英,美,日,德,法,意,奥,西,比,荷11个国家签定了《辛丑条约》,《辛丑条约》签定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1、宣布结束战争。

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

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

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

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三大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三大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签订的三大不平等条约
1、鸦片战争(1840—1842)
《南京条约》,条约规定: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影响: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2、甲午中日战争(1894—1985)
《马关条约》,条约规定:①清政府割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②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③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④增辟通商口岸等。

影响: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

3、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00—1901)
《辛丑条约》,条约规定:①清政府赔偿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担保;②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③清政府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④规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影响:《辛丑条约》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沉重的负担,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

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

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中国近现代史6大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现代史6大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现代史6大不平等条约一、《南京条约》1、1842年中英签订。

2、影响: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国第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

标志着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从此进入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虎门条约》1、1843年中英签订。

2、作为《南京条约》的附约,其中满足了英国的协定关税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要求。

三、《望夏条约》1、1844年中美签订。

2、中美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进一步规定了协定关税、.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侵犯中国的领海权。

四、《黄埔条约》1、1844年中法签订。

2、中法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除了享有英美规定的特权外,还享有在中国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五、《马关条约》1、1895年中日签订。

2、影响:《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的结束,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

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六、《辛丑条约》1、1901年清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签订,是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订的一个和平协定。

2、影响:《辛丑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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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1.南京条约《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朝在与英国的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败。

清政府代表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亦译作皋华丽号)上与英国签署《江宁条约》,又称《中英南京条约》。

(1)主要内容: 1、宣布结束战争。

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

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

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

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

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2)后果: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2、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开创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增加财政负担,激化阶级矛盾,影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5、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英军进攻广州,1860年10月结束。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清朝廷被迫于1858年先后与俄(6月13日)、美(6月18日)、英(6月2 6日)、法(6月27日)签订《天津条约》,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1860年又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5月,英法联军侵入天津,并扬言进攻北京。

清政府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赴天津议和。

于6月26日、27日分别与英、法订立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又叫《江宁条约》——中·英■1842年8月;■割让香港岛;■赔款2100万元;■广州赎城费6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5口为通商口岸;■英商进出口货物的税率,清政府“均宜秉公议定则例”;《五口通商章程》——中·英■1843年;■在通商口岸,中国人如与英侨“遇有交涉诉讼”,英领事有“查案”、“听讼”之权利,其“英人如何判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照办。

■将英商进出口货物的具体税率用中英协定的方式固定下来;《虎门条约》——中·英《望厦条约》——中·美■1844年;■扩大领事裁判权,即在华美人的一切民、刑事诉讼,均由美国领事等官询明办理。

各国缓例而行。

■中国如要变更税则,必须得到“议允”;《黄埔条约》——中·法《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中·俄《天津条约》——中·英法美俄■1858年■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开放牛庄(营口)、登州(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10个口岸;■洋船可自由往来中国各口岸,洋货只需在海关交纳2.5%的子口税,不用“逢关抽税,过卡抽厘”;《瑷珲条约》——中·俄■1858年;■割黑龙江以北60多万平方公里领土;《北京条约》——中·英■1860年■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和昂船洲,“归英属香港界内”;■开放天津为通商口岸;■开放伊犁和喀什葛尔为商埠;《北京条约》——中·法■1860年;■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土地,建造自便;《北京条约》——中·俄■1860年;■割乌苏里江以东40余万平方公里领土;《勘分西北界约记》——中·俄■1864年;■割西北44万多平方公里领土;《中法新约》——中·法《改订伊犁条约》和五个勘界议定书——中·俄■1881年;■割7万平方公里领土;《中葡友好通商条约》——中·葡■1887年;■允许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马关条约》——中·日■1895年;■赔款2亿两;■威海卫日军守备费150万两;■割让辽东半岛(后以3000万两白银赎回);■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澎湖列岛;■允许日本在中国设厂,各国也缓例进行;《辛丑条约》——中·英法美俄日德意奥……■1901年;■赔款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共计9.82亿两);■各地赔款2000万两;■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反对列强的组织,清政府各级官员如对人民的反抗斗争“弹压惩办”不力,“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顺序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顺序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顺序
中国近代史中的不平等条约不限于以下顺序:
1. 《南京条约》(1842年):作为第一份不平等条约,中国
在鸦片战争中败北,被迫签署,割让香港、开放五个通商口岸,赔款等。

2. 《天津条约》(1858年):与英、法签订,中国承认洋人
领事法院驻中国、给予更多关税优惠、允许传教士传教并在中国购买地产等。

3. 《北京条约》(1860年):与英、法签订,中国割让安南(越南)和台湾、赔款,同样承认洋人在中国购买地产。

4. 《辛丑条约》(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败北,被迫
签订,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支付巨额赔款。

5. 《马关条约》(1895年):与日本签订,中国割让中国东
北(旅顺、大连)和台湾,赔款,开放烟台、临沂、石炭河三个港口。

6. 《辛丑和约》(1901年):作为《义和团运动》的后果,
中国被迫签署,赔款,容许建立列强军事驻中国机构。

7. 《青岛条约》(1914年):作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后的和
平条约,中国被迫归还在山东租界(青岛)给德国。

8. 《中日联合声明》(1915年):中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迫同意,承认日本在中国的特殊权益和利益,使日本在中国发展更有优势。

这些条约的签署过程和内容,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国的领土完整、主权和国家利益,被视为不平等条约的代表。

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内容及时间

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内容及时间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及其影响
一、不平等条约的内容
不平等条约是指在中国近代史上,西方列强通过武力、威慑或欺诈等手段强迫中国政府签订的剥夺中国主权和利益的条约。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不平等条约及其主要内容:
1. 《南京条约》(1842 年):割让香港岛、赔偿英国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五口通商、协定关税、废除公行制度。

2. 《天津条约》(1858 年):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增开天津、大沽、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外国商船可以自由驶入长江一带通商口岸、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外国传教士可以到内地自由传教。

3. 《北京条约》(1860 年):割让辽东半岛、赔偿八百万两白银、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允许外国人在中国买卖人口、扩充公行制度。

4. 《马关条约》(1895 年):割让台湾、澎湖列岛、赔偿日本二亿两白银、允许日本在中国开设工厂、开采矿产、修建铁路、允许日本在中国福建、广东、山东等地驻兵。

二、不平等条约的影响
不平等条约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丧失主权: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丧失了大量的领土、主权和利益,使得中国成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

2. 经济剥削:不平等条约使得西方列强在中国享有特权,他们
可以通过不平等条约获得大量的经济利益,而中国则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剥削。

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内容

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内容

近代史不平等条约的内容中国历史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中英《南京条约》第一次鸦片战争又称《江宁条约》。

1842年8月29日签订。

条约规定:1、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港口;2. 割让中国领土香港;3. 中国赔偿二千一百万。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签订了两个补充条约:《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

进一步规定了英国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1、压低中国关税,规定进口税率5%;2、允许外国兵船停泊在中国通商港口;3、准许英国在“五口”租界。

意义: 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中美《望厦条约》1844年7月3日签订。

又称《五口通商章程》。

条约使美国取得了英国《南京条约》同样的特权,并又规定:扩大领事裁判权,允许美国兵船自由出入中国通商港口。

3.中法《黄浦条约》1844年10月24日签订。

即《五口贸易章程》,使法国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国的同样特权外,还增加:1、允许和保护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坟地;2、取消清政府对天主教的禁令,发还教堂。

第二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有:1.中英《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6日签订。

主要内容是:英国公使得驻北京,并在通商港口设领事馆。

1、2、增开南京、台南、汉口、九江等九个通商口岸。

3. 英国人可以往内地游历、通商。

4. 英国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

5. 中国给英国赔偿白银四百万两等2. 中法《天津条约》 1858年6月27日签订。

使法国除取得英国上述特权外,又规定:1、允许天主教入内地自由传教。

2、法国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中国给法国赔款白银二百万两。

3.中俄《瑷珲条约》 1858年5月签订。

主要是:1、中国将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的大片领土割让给俄国。

2、乌苏里江以东至海的中国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4.中俄《天津条约》1858后6月13日签订。

主要是:1、允许俄国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南、琼州七口通商。

2、准许在中国设领事,并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中国近代五大不平等条约内容

中国近代五大不平等条约内容

中国近代五大不平等条约内容在中国近代史上,存在着五个重要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导致了中国的领土割让、经济剥削和国家主权受损。

以下是这些条约的内容概述:1.《南京条约》(1842年):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份不平等条约。

根据条约,中国被迫割让香港岛,并开放五个港口,让英国进行对等贸易,签署国际贸易关税协定等。

此条约奠定了中国近代以后不平等条约签定的基础。

2.《天津条约》(1856年):此条约乃是中国与英、法、美等国签订的一个系列条约,对中国的主权和领土造成了严重损害。

根据此条约,天津开埠,增设新的贸易口岸,确立了西方列强在中国多个城市的势力范围。

3.《辛丑条约》(1895年):此条约是在中日甲午战争后签署的,使中国失去台湾和澎湖列岛,并割让辽东半岛给日本。

该条约中还有附加协议,限制中国增兵、开放大连、允许日本侨民在中国定居等。

4.《马关条约》(1895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后签署此条约,割让台湾和澎湖列岛给日本,并赔偿巨额战争赔款。

此外,条约还规定日本在中国拥有极大的商业利益和特权。

5.《辛丑和约》(1901年):此条约是列强对中国发动的义和团运动后签署的。

根据条约,中国同意向列强支付庞大的赔款,并在北京修筑外国驻军的八国联军司令部。

这进一步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

以上五个不平等条约,被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耻辱,是中国人民对外来侵略和压迫的抵抗的结果。

它们使中国失去领土,遭受严重的经济剥削,损害了国家的尊严和主权。

对中国来说,这些条约的签署标志着近代中国的屈辱历史,这也成为了中国人民争取独立与国家尊严的动力。

(完整版)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完整版)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名称:
《天津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858年6月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俄、美、英、法四国
意义:
1、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主要内容
内容:①
影响:
1、外国公使进驻北京。
2、增开牛庄(营口)、淡水、南京、汉口、等10个通商口岸。
1、中国的门户进一步被打开,资本主义列强侵略范围扩大,从沿海深入内地,从南方扩展到北方
1、允许日本在华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条款,争先在中国设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①主要内容: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赔款、开口岸、设厂免税”。割地(辽、台、澎)、赔款(军费2亿两)、开口岸(沙、重、苏、杭)、设厂免税(口岸设厂,内销免税)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英国(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
意义:
1、进一步规定了英国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
主要内容
内容:
影响:
1.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
1、中国司法主权被破坏。
2.英国取得“片面最惠国待遇”。
1、成为以后各国窃夺侵略特权的重要手段。
2、还使英国享有在美国与法国在中国通过条约取得的特权。
3.英国取得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特权。
3、规定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
4、规定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界或割让他国。
5、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①主要内容:
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内东顾问焊警械、舅舅不让借钢铁”。解释:“内东”──承认日本在内蒙东部、东北南部的特权,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特权;“顾问”──聘日本人为军、政、财顾问;“焊警械”──中日合办汉(焊)冶萍公司、警政及军械厂;“不让借”──中国沿海的港湾、岛屿不租借或割让他国;“舅舅钢铁”──“舅舅”谐“99年”,“钢”谐“港”,“铁”指“铁路”,即日本延长两港口(旅顺、大连)两铁路(安奉、南满)的租期为99年。

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1840--1840年6月,英国发动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这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转捩点,从此,中国开始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842年签订的中英《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在此后几十年里,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断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强迫中国签订了数十个不平等条约,从政治、经济、军事等各方面大量掠夺侵略权益,使中国一步步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

一、《南京条约》等第一批不平等条约1、背景:1839年6月3日至25日,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率领地方官吏,在虎门海滩将从英美鸦片商贩中缴获的两万多箱鸦片全部当众销毁,冲入大海,这就是虎门销烟。

虎门销烟的壮举,有力地打击了外国侵略者的气焰,极大地鼓舞了中国人民的斗志,维护了中华民族的尊严,振奋了民族精神。

虎门销烟的消息传到伦敦后,英国政府以"保护通商"为名,决定要用武力打开中国的大门。

1840年6月,侵华英军总司令乔治·懿律率领4000名英军,到达中国广东海面,封锁珠江口,挑起侵略中国的鸦片战争。

由于清朝封建制度的腐败、清政府的昏庸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技术落后,以及由于经济技术的落后而形成的军事装备的低劣、军事技术停滞,历时两年多的鸦片战争,最终以清朝的失败而告终。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在英国大炮的威逼下,被迫同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签订了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2、条约内容:《南京条约》规定:中国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英国200万元;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协定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税率,无权自行确定,必须与英国共同议定。

1843年,中英又相继签订了《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通过这两个条约,英国又取得了领事裁判权,凡中国人与英国侨民发生纠纷,交涉诉讼,其英国人如何科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不受中国法律约束;关税值百抽五,规定英国货物进出中国海关,大部税率"值百抽五",内地通过税"照旧输纳,不得加增",从而把中国关税税率固定在最低限度;片面的最惠国待遇,中国"将来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用示平允",这就成为以后各国窃夺侵略特权的重要手段;英国军舰可以常驻五口通商口岸,实即外国军舰对通商口岸进行武力威胁,破坏中国的领海权。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中国历史上的不平等条约
1中英《南京条约》 1842年8月29日签订:割香港岛给英国,开放广夏福宁上,丧失海关自主权
2 中美《望厦条约》 1844年7月3日签订
3 中法《黄浦条约》1844年10月24日签订
4 中英《天津条约》1858年6月26日签订
5 中法《天津条约》1858年6月27日签订
6 中俄《瑷珲条约》1858年5月签订
7 中俄《天津条约》1858后6月13日签订
8 中美《天津条约》1858年6月18日签订:允许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9 中英《北京条约》1860年10月24日签订:割九龙半岛和昂船洲
10 中法《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
11 中俄《北京条约》 1860年11月2日签订:割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土地
12 中美《续增条约》 1868年7月28日签订
13 中葡《天津条约》 1887年12月1日签订
14 中俄《伊犁条约》1881年2月24日签订
15 中英《烟台条约》或称《滇案条约》,1876年9月13日签订
16 中法《会议简明条约》1884年5月11日签订
17 《中法新约》又称《越南条约》,1885年6月9日签订
18 中日《马关条约》1895年4月17日签订:割台湾全岛和澎糊列岛,2亿两白银,允许外国人在中国办厂
19 中日《交收辽南条约》1895年11月8日签订
20 《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获得中国领土上的驻兵权,罚款4.5亿两白银。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不平等条约

一、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割香港岛给英国;②赔款2100万银元;③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④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须同英国商定。

1843年10月,中英《虎门条约》:英国取得片面最惠国待遇;英国可在五口租地建屋。

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英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海关税率值百抽五。

(注:五口通商章程签于1843年7月,但后来是作为虎门条约的附件。

)二、1844年7月,中美《望厦条约》:除割地赔款外《南京条约》及其附属条约的所有条款;扩大领事裁判权;美国兵船可在各港口自由航行;五口可租地建立教堂、医院。

三、1844年10月,中法《黄埔条约》:除割地赔款外《南京条约》及其附属条约所有特权及《望厦条约》所有特权;允许在五口建立教堂和坟地,还得由中国进行保护。

四、1858年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主要内容:①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②增开牛庄(后改营口)、淡水、汉口、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

③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

④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⑤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200万两白银。

五、1860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主要内容:①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②增开天津为商埠;③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④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⑤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 万两白银。

六、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割让台湾及及所有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在中国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七、1901年清政府与英、美、俄、德、日、奥、法、意、西、荷、比十一国《辛丑条约》主要内容:(1)中国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本息折合九亿八千多万两。

(2) 将北京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保护,中国人概不准居住。

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不平等条约
2、增开牛庄(营口)、淡水、南京、汉口、等10 个通商口岸。
1、中国的门户进一步被打开,资本主义列强侵略范围扩 大,从沿海深入内地,从南方扩展到北方
3、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自由航行。
1、实即外国军舰对通商口岸进行武力威胁,破坏中国的 领海权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白银200万两,赔 偿英商损失白银200万两。
中国清政府与日本
签订地点:
日本马关
签订国代表:
清政府代表李鸿章与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
意义:
1、该条约是继《南京条约》以来最严重的 不平等条约。
2、该条约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进入一个新 的阶段。
3、反映了帝国主义资本输出、分割世界的 侵略要求。
4.该条约使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程度大大加 深了。
中日《二十一条》
条约名称:
中日《二十一条》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1915年5月9日签订国:袁世凯军阀政府与日本
意义:
1、实质上是日本要把中国变为日本独占的殖民地。
主 要 内 容
内容:①
影响:
1、要求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并加以扩大。
2、要求延长日本租界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 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
1、“使馆界”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大本营。
2、外国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区,便于侵略者镇压中国人民反帝 斗争。
部门:
3、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 部之上;
1、使清政府成为洋人的朝廷。便于列强“以华制华”。
军事:
4、拆除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扎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的 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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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名称
主要通商口岸
《南京条约》
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
《天津条约》
牛庄(营口)、淡水、汉口、南京、 琼州、汕头、台南、九江、镇江、烟台、
《北京条约》
天津
《马关条约》
重庆、沙市、苏州、杭州
四、攫取特权类条约
条约名称
特权内容
《南京条约》附件
《望厦条约》
《黄埔条约》
《天津条约》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签订时间轴:
①条约内容:
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赔款、开口岸、协税”。
②通商口岸名称:
方法1,用字头法记为“广、厦、福、宁、上”。
方法2,用谐音法记为“光(广)下(厦)不(福)能(宁)上”。
条约名称: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签订时间:
1843年7月22日和1843年10月8日(既签订《南京条约》后第二年)
主要内容:
项目:
内容:①
影响:
割地:
1、割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进一步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的完整。
2、这是日本继俄国之后,对中国领土进行的最严重的一次割让。
3、它迫使台湾和祖国隔离,并且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
4、此后,帝国主义各国争相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中国民族危急进一步加深。
5、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即行革职,永不叙用”。
1、使清朝官吏进一步成为帝国主义的帮凶。
修约:
6、修订商约。清政府同意将各条约中通商行船的内容加以修订,以便利帝国主义扩大对中国的侵略
1、使列强加强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
4、准许华工出国
1、实际上是准许列强掠卖中国人口。
5、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800万两白银
①主要内容: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认天约、开天津、割九龙、准华工、增赔款”。
方法2,用字头法结和谐音法记为“准(许)天天陪酒”。解释:“准”──准许英、法招募华工出国;“天天”──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增开天津为商埠;“陪”──谐“赔”音,指对英、法两国赔款各增至 800 万两白银;“酒”──谐“九”音,指割让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影响
影响:
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的神圣领土大片被割占,领土主权遭到空前的蹂躏;中国的主权被西方列强进一步破坏和践踏了,使中国社会经济加速半殖民地化;各国公使常驻北京,更便利了列强对清政府的控制和影响。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开始投靠外国侵略者,中外反动势力公开勾结起来,共同镇压中国人民的革命活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给中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加深了。
条约名称:
中英、中法《北京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860年10月24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英国、法国
意义:
1、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2、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
主要内容
内容:①
影响:
1、清政府承认《天津条约》有效
2、增开天津为商埠
1、使第二此鸦片战争开放的通商口岸增加为11个。
3、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
中国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
四十四万平方公里
1864年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19世纪80年代
中俄《改订条约》以及以后五个勘界议定书
中国西北部
七万多平方公里
从19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俄国趁火打劫,侵吞了我国北方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领土
中日《马关条约》
条约名称:
中日《马关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895年4月17日
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课本P13-14)
俄国侵占我国北方大片领土
时间
不平等条约名称
割占领土范围
割占领土面积
1858年
中俄《瑷珲条约》
中国东北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
六十多万平方公里
1860年
中俄《北京条约》
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
约四十万平方公里
1860年
中俄《北京条约》
第一次鸦片战争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条约名称:
中英《南京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842年8月29日
签订地点:
中国南京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英国
意义:
1、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2、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主要内容:
项目:
内容:①影响:赔款1、中国赔偿2100万银元
1、开创恶例,加重中国人民负担
3、规定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
4、规定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得租界或割让他国。
5、中国政府须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国警政及军械厂由中日合办。
①主要内容:
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内东顾问焊警械、舅舅不让借钢铁”。解释:“内东”──承认日本在内蒙东部、东北南部的特权,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特权;“顾问”──聘日本人为军、政、财顾问;“焊警械”──中日合办汉(焊)冶萍公司、警政及军械厂;“不让借”──中国沿海的港湾、岛屿不租借或割让他国;“舅舅钢铁”──“舅舅”谐“99年”,“钢”谐“港”,“铁”指“铁路”,即日本延长两港口(旅顺、大连)两铁路(安奉、南满)的租期为99年。
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哥哥开厂赔两亿两”。解释:“哥哥”──谐“割”音,指割地;“开”──开放四处通商口岸;“厂”──口岸设厂,内销免税;“赔两亿两”──赔款两亿两。
《辛丑条约》
条约名称:
《辛丑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901年9月7日
签订地点:
中国北京
签订国:清政府与列强11国【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匈帝国)、比(利时)、荷(兰)、西(班牙)】①
中日《二十一条》
条约名称:
中日《二十一条》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915年5月9日
签订国:
袁世凯军阀政府与日本
意义:
1、实质上是日本要把中国变为日本独占的殖民地。
主要内容
内容:①
影响:
1、要求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并加以扩大。
2、要求延长日本租界旅顺、大连及南满铁路、安奉铁路的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东三省南部及内蒙古东部的特殊权利。
①签订国家:
谐音法,“有一日,一只老鹰饿得没办法,嗷嗷叫”。解释,有一(意)日(日),一只老鹰(英)饿(俄)得(德)没(美)办法(法),嗷(奥)嗷叫。
②主要内容: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赔款 、划界 、拆炮、驻兵 、惩官民、改总理、修商约”。
方法2,用字头法结合谐音法记为“修使馆赔炮兵,改总理惩官民”。解释, “炮兵”──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炮台,准许外国军队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惩官民”──惩办义和团运动中参加反帝斗争的官吏,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反帝性质的组织,对反帝运动镇压不力的官吏,立即革职,永不叙用。
1、租界建立
条约名称:
中美《望厦条约》
基本情况:
签订时间:
1844年7月3日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美国
意义:
1、使资本主义扩大在华特权,中国丧失更多主权。宗教成为重要侵略手段。
主要内容:
1、使美国取得了英国在《南京条约》及其附件中取得的除割地、赔款外的一切特权。
2、美国兵船可任意到中国通商港口“巡查贸易”。
3、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自由航行。
1、实即外国军舰对通商口岸进行武力威胁,破坏中国的领海权
4、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游历、通商、传教。
5、清政府赔偿英法两国军费各白银200万两,赔偿英商损失白银200万两。
①主要内容: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公使驻京、开十口、外国船、外国人、赔款”。
方法2,用数字排比法记为“一开二赔三外”。解释:“一开”──增开通商口岸;“二赔”──军费、商损两种赔款,;“三外”──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外国船(可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
赔款:
2、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
1、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负担。
2、外国列强通过清政府的贷款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
开放通商口岸: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1、新开放的通商口岸,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中国内地。
设厂:
4、允许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开设工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1、允许日本在华设厂,其他列强援引“利益均沾”条款,争先在中国设厂,进一步掠夺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①主要内容:
方法1,挑选核心词依次缩记为“割地、赔款、开口岸、设厂免税”。割地(辽、台、澎)、赔款(军费2亿两)、开口岸(沙、重、苏、杭)、设厂免税(口岸设厂,内销免税)
签订国
中国清政府与英国(作为《南京条约》的附件)
意义:
1、进一步规定了英国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
主要内容
内容:
影响:
1.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
1、中国司法主权被破坏。
2.英国取得“片面最惠国待遇”。
1、成为以后各国窃夺侵略特权的重要手段。
2、还使英国享有在美国与法国在中国通过条约取得的特权。
3.英国取得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房屋和永久居住特权。
意义:
1、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完全确立
主要内容:
项目:
内容:②
影响:
赔款:
1、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
1、巨额赔款是列强对中国空前的大规模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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