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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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区整体托管行政区的体制创新与融合路径

功能区整体托管行政区的体制创新与融合路径

功能区整体托管行政区的体制创新与融合路径作者:储著斌来源:《决策与信息》2018年第09期[摘要] 国家级开发区整体托管一个完整行政区,实施一体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协调发展,但在有序推进两区融合发展进程中,管理体制存在着模糊行政现象。

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托管汉南区而言,两区融合发展彰显了发展模式的重大转变,实现了发展主线的重大转折,同时治理方式呈现出复杂性,开发区行政组织执行权力时行政权限不明、行政职能界限不清,在行政管理体制、权力配置、激励机制、编制管理等方面不得不接受既有体制的重重约束。

因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可借鉴国内其他开发区整体托管行政区的实践经验,发掘“效率”与“合体制性”之间的张力与趋势,一方面在实践中要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为国家相关实验保留试错回旋的余地;另一方面要解决法律地位模糊的问题,将开发区托管行为在法律法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国家级开发区;行政区托管;管理体制改革[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18)09-0097-112018年迎来了改革开放40周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中,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

近年来,我国各类开发区托管行政区模式已十分普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托管一个完整行政区,有利于促进区域内协调发展,但开发区的改革开放事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障碍,严重制约着两类区域的一体化发展。

以2013年12月启动的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整体托管汉南区为例,“是武汉发展史上一件意义深远的大事”[2]“是武汉市第一次出现开发区整体托管一个行政区”[3];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武汉创新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作为全国24条试点经验之一在全国推广[4]。

汉南区的发展趋势

汉南区的发展趋势

汉南区的发展趋势
汉南区是湖北省武汉市的一个城区,以下是汉南区的发展趋势:
1.产业升级:汉南区将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强新能源、新材料、新药、智能装备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2.城市建设:汉南区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包括道路、公共交通、水利设施等方面。

同时,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整治,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3.科技创新:汉南区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科研机构建设。

4.旅游业发展:汉南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将积极开发旅游资源,打造特色景区,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和消费。

5.教育与人才培养:汉南区将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升教育质量,并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和引进人才,推动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6.农业现代化:汉南区将加大对农业现代化的支持,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总体而言,汉南区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高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加大投资力
度、创新驱动和优化资源配置,汉南区将逐步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国务院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1993.04.04
•【文号】国函[1993]37号
•【施行日期】1993.04.04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
正文
国务院关于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1993>3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进一步扩大武汉市对外开放有关问题的请示》(鄂文<199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沌口、郭徐岭地区,东至长江岸边,西至318国道,南至高压走廊,北至神龙路。

规划面积为十平方公里,首期开发面积为五点五平方公里。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坚持以兴办工业和科技型项目为主,大力吸引外资,以加快轿车产业的国产化和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发挥外向型经济的窗口作用。

三、要加强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领导,做好统筹规划,分期组织实施,做到开发一片、建设一片、收效一片,促进开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四月四日。

武汉开发区共青团:能抗硬活 善打硬仗

武汉开发区共青团:能抗硬活 善打硬仗

疫情发生以来,共青团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委员会(下文简称“团区委”)积极组织动员全区青年,在群防群控、便民服务、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组建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在“急、难、险、重、新”任务中接受考验,检验能力。

据统计,团区委共组织志愿者498名,合计上岗2610人次。

志愿者们遍布方舱医院、隔离点、康复驿站、商超和社区,累计服务时长达15660小时。

投身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之中,一支支青年突击队迅速成长,成为能抗硬活、善打硬仗的战斗集体。

一呼百应 车都青年争相请战
1月28日晚,团区委4个小时内组织动员全区7个街道、7大园区、20余家单位、200余名青年成立“车都青年应急志愿服务队”,为外地驰援武汉医。

江秦、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江秦、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江秦、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12【案件字号】(2021)鄂01行终28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平沈红俞震【审理法官】陈平沈红俞震【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江秦;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胡顺【当事人】江秦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胡顺【当事人-个人】江秦胡顺【当事人-公司】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代理律师/律所】曹士祥湖北长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士祥湖北长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士祥【代理律所】湖北长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江秦;胡顺【被告】武汉市公安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分局【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开发区分局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案件有管辖权。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管辖第三人证人证言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开发区分局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治安案件有管辖权。

本案中,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频资料、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上诉人江秦因私人纠纷对胡顺进行殴打,致使胡顺受轻微伤的事实。

上诉人江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被上诉人开发区分局据此对上诉人江秦处以七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幅度适当。

被上诉人开发区分局对上诉人江秦履行了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听取上诉人江秦的陈述、申辩等相关程序,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武汉市汉南区简介

武汉市汉南区简介

汉南简介自然资源1、地质、地貌。

汉南区地质为疏松沉积物,厚度在80米左右,疏松沉积物具有二元结构铁特征;自然地貌呈东南高,西北低,沿河高,腹部低,东北局部丘岗星罗棋布,小湖交错,港汊纵横,东南部、南部及西部为江河冲积平原,以及由湖泊淤积而成的宽阔平原,地势平坦,其高程在海拔20.7~26米之间,一般在22.5米左右,冲积平原区、淤积平原区和低垄岗区的面积分别占全区总面积的61.2%、19%、19.8%。

2、矿产。

建国后,探明汉南境内地下蕴藏有煤,埋藏深且储量少,无开发价值。

2006年,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通过二维地震勘探,发现境内地质属海相构造,具有天然气蕴藏地质条件。

专家初步分析,天然气的蕴藏量在1400亿至2500亿立方米之间,居全国前列。

若海相三维地震勘探确认天然气未泄漏,即可进行大规模开采。

3、气候。

汉南区属北亚热带东亚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四季分明、热量充足、光照适宜、雨量充沛、雨热同季、旱涝交替、无霜期长等特点。

年平均气温为16.8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39.8摄氏度(1966年8月1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17.4摄氏度(1977年1月30日)。

无霜期年平均日数为254天,最长为294天(1994年),最短为194天(1982年)。

年辐射量为107.16千卡∕平方米。

在年辐射量的季节中,夏季最强,冬季最弱,春秋两季相差不大。

汉南区全年的日照时数为1 970小时,日照率为45%。

日照时数8月份最多,2月份最少。

年平均降水量为1 276.2毫米,高值年(1954年)为2 037.6毫米,低值年(1976年)为839.9毫米,年际差为1 197.7毫米。

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23天。

年平均风速为2.1米/秒,常年风向为东北风,频率为28%。

4、土壤。

汉南区的土壤质地多样,沙、黏、壤质间有,但以沙质、壤—沙质、沙—壤质土壤居多,纯沙质土壤和纯黏质土壤极少。

土壤酸碱度范围为微酸性、微碱性范围,PH值在5.5—8.5之间。

武汉开发区及其具体地理位置

武汉开发区及其具体地理位置

1、武汉汉正街都市工业园:位于硚口区古田地区解放大道41号,(30°36′0.24″N,114°11′31.15″E)2、国家级武汉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武汉市西南,汉阳区与蔡甸区交界处,长江以北,武汉三环线和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之间。

(30°29′N,114°09′E)3、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武汉市东南部洪山区、江夏区境内。

在武汉东湖、南湖和汤逊湖之间,东起武汉三环线,西至民院路,北接东湖,南临汤逊湖。

大致范围是:(114°18′N--114°26′N,30°26′E--30°32′E)4、武汉江汉经济开发区:位于江汉区西北角,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7号。

(30°37′32.05″N,114°14′18.88″E)5、武汉江岸经济开发区:位于武汉市江岸区,靠近武汉市长江二桥和武汉市火车站。

6、武汉洪山区经济开发区:位于洪山区书城路48号(30°30′13.81″N,114°20′11.99″E)7、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位于青山区处工人村路与冶金大道的交叉处附近8、汉南经济开发区:汉南区纱帽正街1119、蔡甸经济开发区:位于武汉西南部蔡甸区,(30°27′49.78″N,114°08′10.92″E)10、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位于江夏区大学园路(30°26′06.34″N,114°22′55.24″E)11、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地处武汉市黄陂区最南端,在武汉外环线和中环线之间,在黄陂区巨龙大道上。

(30°42′42.62″N,114°15′10.49″E)12、武汉吴家山台商投资区:位于武汉市区西部(30°37′01.78″N,114°06′19.97″E)。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介绍本报告书旨在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我们可以为进一步发展和改善该开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

研究方法为了进行本报告的编制,我们采取了以下研究方法:1. 收集和分析相关的环境数据和资料。

2. 进行现场考察和实地调研。

3. 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模型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

4. 分析规划对气候、水资源、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估结果根据我们的研究和评估,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 规划方案将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气候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可能增加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

2. 规划方案将对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带来一定的挑战,需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3. 规划方案对土地的利用将产生一定的变化,需要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保护和利用。

4. 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需要得到重视,应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

建议和措施基于对环境影响的评估,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1. 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和监管政策,确保规划方案的可持续发展。

2. 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确保合理利用和科学规划水资源。

3. 制定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4.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

总结通过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我们希望该报告能为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请注意,本报告中的评估和分析结果仅供参考,具体措施的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进一步的调研来决定。

谢谢!。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

(二)评估事项。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
省级文 件要求 的评估 类型
市级文 件要求 的评估 类型
区级文 件要求 的评估 类型
土地 勘测

矿产 压覆 ◆

地质 灾害
水土 保持
文物 保护
洪水 影响
地震 安全性
气候 可行性
环境影响 评价
通航 条件
节能 评估















建议


文件要求:省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 号) 市级:《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武政办〔2018〕86 号) 区级:《关于进一步优化重大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行政审批流程的实施细则(试行)》(武经开办〔2018〕50 号)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单位职责。区域评估工作由智慧生态城、通 航及卫星产业园分别牵头实施,编制试点区域的评估报告和 负责做好区域评估工作的相关经费保障。区国土规划局、发 改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 单位配合支持开展区域评估,充分使用好评估评审结果,对 符合规定的不得无理由拒绝使用。 (二)加强工作督导。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实施” 的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处理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和改 革的关系,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家充分调研论证,确 保区域评估结果合法、有效。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建立完善监 督检查和工作调度制度,对有关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定期调 度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管和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协同跟进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确 保开展区域评估后监管不放松、不缺位,相关工作标准不降 低。要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转变 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真正便利企业和群众。

武汉各区简介

武汉各区简介

武汉作为中部崛起的首要扶持对象,地铁轻轨已经相继开通,发展迅猛。

但人均收入来看,仅在四千元左右,相对于目前房价,承担有些吃力。

武汉分三镇:汉口、汉阳、武昌(以长江和汉江为界限划分开)主城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位于武昌),汉阳区(位于汉阳), 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位于汉口)经济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阳),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昌)远城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汉口以商业最为繁华,拥有全国文明的汉正街商业街。

主城区由东向西依次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

武汉的轻轨一号线已经在汉口开放使用了,由东西湖区的东吴大道站,途径硚口,江汉,江岸三个主城区,至堤角站与汉口东北方向的三环线连接。

汉口中心区域房价均价是所有区域中最高的,已经达到9000元/平方米,而武汉均价在6000元./平方米。

武昌以大学高校居多,从光谷广场沿着珞瑜路经群光广场一直到长江一桥最为繁华。

光谷广场有号称世界最长的光谷步行街,群光广场周围的街道口区域以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门南北相对,是电子数码最集中的区域。

主城区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

武昌区位于一环线,人口最为密集。

武昌区分徐东,中南,中北,积玉桥四个板块。

积玉桥区,近4年主要是做旧城区改造,它的地理位置独特,临近长江、汉江、沙湖,周围有龟山、蛇山、黄鹤楼等著名景点,又位于武汉一环线内,寸土寸金绝不为过。

徐东地区地处武汉二桥,作为联通武昌和汉口的交通枢纽,人流量特别大,聚集了很多商家。

但是徐东地区道路规划不太理想,除了主干道都是一些老路,使本来就车流大的徐东大街更加拥堵。

并不像光谷,除了珞瑜路和雄楚大道两条主干道,还有关山一路关山二路一些支线,使光谷显的更加大气舒适。

汉阳相对比较综合。

以钟家村和王家湾靠近一环线区域较为繁华,住宅沿着墨水湖新楼盘较多。

开发区分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武汉东方向,以受到洪山区光谷广场辐射的关山板块最为繁华。

新时代国家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党建研究

新时代国家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党建研究

新时代国家级开发区产城融合党建研究作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组织部课题组来源:《党员生活》2019年第12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西部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

1996—2014年,经历5次“托管扩容”后,开发区的规划控制面积扩大到489.7平方公里,下辖7个街道、7个园区,人口45.9万,产业工人近20万,形成了以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生物医药、食品饮料为支撑的现代产业集群。

当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层党建主体丰富多元:以非公经济组织为主的园区、以城市居民小区为主的城市街道社区、以拆迁集并为主的农村还建型社区、以传统农业种植为主的农村、以国营农场为主的农场大队。

与基层党建主体多元对应的是基层党建受众的多元:园区主要是产业工人和高科技人才,城市街道社区主要是城市居民,农村还建型社区主要是农村过渡到城市的原著居民,农村主要是地道的农民,农场大队主要是类似农民的农工。

在产城融合发展大环境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不断探索如何有效适应不同基层主体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党建引领产城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一)以“两新”党建促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建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构筑非公党建新高地,把党组织的组织力转化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生产力,促进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组织体系,提升红色领导力。

建立“‘两新’工委-园区综合党委-非公企业党组织”三级垂直管理体系,对企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党员设岗定责,把党建工作延伸至企业末梢。

出台区“两新”工委职责与制度,确定统战、发改、招商、经信等区直部门作为“两新”工委委员单位,建立区“两新”工委牵头抓总、委员单位各司其职、区街(园区)联动协同的工作机制。

年初签订党建责任状,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年中加强督促检查,补齐短板弱项,强化责任落实;年末组织书记述职评议,集中检验和展示工作成效。

优化服务体系,激活红色组织力。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
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武汉蔡甸区教育局地址
蔡甸区教育局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190号
电话:************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科
3.计划财务科
4.基础教育科
5.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6.师资培训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7.教育督导办公室(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8.招生科(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汉南有发展前景吗

武汉汉南有发展前景吗

武汉汉南有发展前景吗武汉汉南作为武汉市的一个区域,近年来发展迅速,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以下是对武汉汉南发展前景的探讨。

首先,武汉汉南地理位置优越,位于武汉市的南部,拥有便捷的交通条件。

汉江从汉南区经过,形成了丰富的水资源。

同时,该区域有多条高速公路(如长江大桥、京港澳高速公路等)经过,与武汉市中心及周边城市相连,交通便利,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此外,汉南区还拥有武汉天河国际机场,为国内外的商贸往来提供了方便。

其次,武汉汉南有丰富的资源和优势产业,为经济和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武汉汉南有较大的土地面积,适宜发展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

此外,该区域还有丰富的水资源和渔业资源,发展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行业具有潜力。

此外,汉南区还有一些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如武汉龙阳科技园、武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等,吸引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人才,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三,武汉汉南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开发潜力。

该区域拥有大片的绿地和农田,空气质量较好,生态环境较为优越。

在乡村振兴和生态农业的背景下,武汉汉南具备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潜力。

该区域可以发展特色农产品种植和加工业,吸引游客前来观光和旅游,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最后,武汉市政府对武汉汉南的发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

武汉市委、市政府将汉南区纳入武汉市重点发展区域,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该区域的经济发展。

例如,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人才培养等方面都给予了政策和经济支持,为武汉汉南的发展提供了积极的保障。

综上所述,武汉汉南作为武汉市的一个区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良好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和优势产业、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政府的支持都为该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各项政策的实施,武汉汉南将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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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区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政〔2018〕5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8〕38号)、《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武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坚持以下原则:(一)优先支持重点产业。

优先支持本区重点发展的下一代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体育旅游、检验检测等优质项目。

(二)支持与贡献相适应。

原则上本区对企业的所有资金支持,与企业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相适应。

(三)就高不重复。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省、市、区出台更优惠政策和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执行,对通过本区“一事一议”享受的同类事项不重复享受。

(四)诚信守诺。

若被支持企业违反承诺,弄虚作假,将视情节轻重,追回已经发放的支持金或扣除其他应发放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五)守法守规。

对在安全、环保、社会稳定等方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视情节—1 —轻重,暂缓或取消政策兑现申请资格。

本办法适用的企业或机构,必须在本区注册并依法纳税且承诺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适用的个人必须工作于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或机构。

本办法所称总部企业需满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规〔2018〕38号)的认定标准。

第一条支持项目落户(一)对新落户项目,正式投产(经营)3年内亩均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50万元且亩均年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或亩均年财政贡献达到200万元的,按照区级财政贡献的70%给予奖励,亩均年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的,按照区级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

原则上以上奖励应自达到条件起连续奖励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财政贡献累计达到200万元,且已在本区经营的公司(含分公司),新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可参考原公司财政贡献,对其区级增量部分按照100%给予连续3年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享受本项奖励的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招商奖励。

(二)对2017年1月1日及以后设立的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给予落户奖励:实收资本5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实收资本5亿元以下的,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自认定—2 —为总部企业年度起,分2年每年按照50%的比例予以兑现。

第二条支持企业用地用房(一)本区重点产业项目购买土地自建厂房,或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申请联合或者独立建设总部建筑物的,可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二)经认定具有成长性的新落户企业,年度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或累计设备投资800万元以上的,在区内租赁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制造的,每年按照不高于每月25元/平方米、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8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享受补贴的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

对纳入规模以上统计或年增幅50%以上的,可累计补贴3年。

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

(三)对经认定的新落户现代服务业项目,购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配套用房和附属设施)的,按照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奖励金额不超过实际建设经费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面积在1000平米及以下的,每年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50%给予补贴,超过1000平米的部分,按照3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享受补贴的面积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

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

(四)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新设立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设施和配套用房,下同),自认定次年起连续3年,每年按租金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可补贴—3 —150万元;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照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同一企业不能同时享受以上2项办公用房补贴。

(五)本办法实施后对企业将现有厂房、商用写字楼及村社将集体用地出租或自建形式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项目,落户2年内区级财政贡献达到50万元的,按照其引进项目区级财政贡献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照引进项目区级财政贡献的30%给予入驻企业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支持企业扩大规模(一)对年产值过5000万元且区级财政贡献呈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年产值过500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奖励。

年产值过100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

年产值过5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奖励。

年产值过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15%、2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年产值过2亿元且增幅达到15%、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

年产值过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对年营业收入过3000万元且区级财政贡献呈正增长—4 —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其增幅分别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过1亿元且增幅达到10%、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过50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8万元、12万元、18万元奖励。

年营业收入过30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20%、3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2万元奖励。

(三)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区级财政贡献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3年获得500万奖励的,再奖励500万元。

(四)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

第四条支持企业加大投入(一)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照投资额的2%、6%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

对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投资额达到800万元以上的技改项目(生产线改造、工艺改造等),涉及设备、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按照投资额的8%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原则上不与第一条同时享受)。

—5 —(二)现有企业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在本区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不含购买土地费用,下同),按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按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奖励资金分2年每年按照50%比例予以兑现。

(三)鼓励停产企业或因环保须外迁的企业自带优质项目进行整体转型升级改造,在新项目达到承诺的相关指标后,按照新项目新增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原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新项目新增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新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亿元。

第五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一)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25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对主持研制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研制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对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8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四)对本办法实施后首次进入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工程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6 —(五)对与我区签订正式协议,服务于本区产业发展,依法注册成立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产业联盟、技术联盟、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仅限服务业)、商会(仅限服务业)等组织,经认定后每年给予30万元活动经费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第六条增加新动能(一)对获得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支持和奖励的示范项目且明确要求配套的,按照要求比例配套,没有明确比例的,经认定后分别按照资助金额的40%、30%、20%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二)对本区鼓励发展的文化体育旅游、电子商务、通航运营、卫星应用、信息服务、数字出版、检验检测等企业,经认定自实际经营起3年内,分别按照其区级财政贡献的80%、60%、4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鼓励制造业企业分离设立独立的销售主体,本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销售企业共10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奖励。

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本办法实施后分离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服务5家以上企业的,给予原制造业企业及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共50万元奖励。

第七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对在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企业—7 —分阶段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新入驻区内的上市企业总部,按照该标准奖励。

对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二)经认定的中小制造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为1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且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2年内不重复享受。

担保贷款项目按照实际担保费(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5%)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发展外向型经济(一)对入驻出口加工区的平台或者企业,年度进出口额达到300万美元及以上的,全部进出口额按每1万美元500元人民币的标准奖励。

单个平台或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

(二)对由本区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国内、国外(境外)展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展位奖励的,按照市奖励标准的100%予以配套;市财政无奖励的,按照参展企业实际展位费的5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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