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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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的风险管理与防范

融资担保的风险管理与防范

目前,国内担保机构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主 要包括:
(1)“四全”风险管理体系 (2)“审、保、偿”分离制度 (3)项目经理A、B角制度 (4)保后检查制度 (5)代偿责任追究制度
全面的风险意识 全过程的风险控制 全员参与的风险管理 全新的风险管理手段和方法
“审、保、偿”分离制度是为增强担保业务
非财务状况调查评价应把握好四点
关于核查的基本要求
断判析
分 还 款 能 力 还 款 意 愿
关于调查的主要内容
关于管理水平调查评价 关于经营状况调查评价
第三、财务状况调查评价
1、审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它应收款 2、审核存货 3、审核对应收票据总账余额与报表数是否相符 4、审核长期投资报表数与其总账余额是否相符 5、审核固定资产 6、审核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7、审核流动负债 8、审核长期负债 9、审核实收资本 10、审核销售收入 11、审核销售成本 12、审核费用 13、审核投资收益 14、审核营业外收入 15、在确认数据真实的情况下,计算有关财务指标
争对手(有机硅项目);2、银行(与银行客户经理交流)、会计师 事务所等;3、政府机关,例如人民银行、工商(企业信息表等)、 税务、国土等。4、其他: 特聘专家、公开刊物、Internet等。
第二、非财务状况调查评价:对企业展开非
财务方面调查评价,应当核查企业的基本情 况、企业管理水平、产品及技术状况、行业 及市场情况、产品制造及生产管理能力、企 业资信状况、风险性、反担保措施等企业的 非财务因素。
担保公司从2009年确立担保主业以来,始终 坚持“依法合规、从严治司、强化管理、防 范风险”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内控机制,
严加防范风险,两年多来,累计代偿余额和 代偿率都为0,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篇一: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实施。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银监会融资担保业务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发布施行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为什么要制定《办法》?答: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办法》是根据当前融资性担保业规范发展和防范风险的需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的。

《办法》的制定实施,将对融资性担保业的规范和发展产生现实和长远的积极影响。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长期以来,由于担保行业缺乏相对统一的准入要求和经营规范,也没有建立持续的日常监管制度,我国融资性担保机构仅作为普通的工商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导致行业市场定位不清、机构发展无序、经营管理失范,融资性担保的专业优势和增信功能未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进而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制定《办法》正是要通过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规范、监管规则和法律责任,明确其性质、市场定位和基本的运作规则,促使其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确立可持续经营的业务模式,增强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融资性担保业规范经营、加强监管的需要。

十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下,我国融资性担保业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广大小企业、微小企业融资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近年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后,融资性担保业不断暴露出业务运作规范性差、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以及违法违规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

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北京文资久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总裁办公会、投资管理部、艺术品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部(以下简称风险控制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总裁办公会职责:对筛选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判断,对投资项目立项进行决策,对投资项目的相关执行事项进行审议。

投资管理部职责:负责基金的设立工作,提出基金募集方案、基金解散及清算方案;负责基金具体事务的管理,并负有识别、评估基金运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负责投资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签发日期:实施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xx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控制,确保企业目标实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以及《xx》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采用的所有针对各种风险管理活动的总称,通过合理的方法识别、分析、整合、沟通、评价、应对以及控制风险,选择最佳的风险管理措施对风险予以处理,以较少的成本将各类不确定因素产生的结果控制在预期可接受范围内,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四条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公司总体目标要求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部信息沟通的可靠性,生产信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三)确保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确保降低纯粹风险可能带来的收益变动,实现稳定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总体绩效。

(五)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因风险事故的影响而中断。

(六)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机制,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整体性原则,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构建要以公司的战略目标为指导,从整体上把握公司的风险状况,结合公司内、外部环境将各相关部门有效地进行融合,从组合风险的角度考虑风险。

在确定长中短期目标后根据目标进行事件确认、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构建相应的方针政策对风险实施管理,确保目标的实现。

(二)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要对全面风险管理具体措施的成本及其收益进行比较,权衡成本与收益,要以切实、可行为目标,合理地制定方案、选择方法。

针对在公司风险经营中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产生广泛影响的关键风险进行预控管理。

构建一个区分重点风险与一般风险、关键风险与非关键风险的合理体系。

融资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融资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况风险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像互制约 (即业务流程与部门设置既要考虑各个环节的制衡关系与风险控制,又要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的原则来设置业务流程及内部控制机制。

风险管理的流程、组织架构和职责划分:(一)建立完善风险化解制度1、严格担保前审查、担保审批分离制度,明确责任,从责任上阻塞风险漏洞。

2、严格遵守担保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

(二)严格反担保措施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业主或者法人代表个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建立代偿制度、落实追偿措施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相应取得追索权,通过下列方式展开追偿:1、追究反担保人以及受保人民事赔偿责任;2、变现其抵押物、质押物;3、租赁、经营或者拍卖、变卖其资产,以收入弥补损失;4、其他合法处置方式。

宜宾联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况(一)董事会的职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重慷慨针和管理原则;挑选、聘任和监督 高级管理层人员,并掌高管人员的报酬与奖惩;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方案。

(二)总经理岗位职责协助执行董事完成公司的年度担保经营目标, 并负责打造担保核心业务; 按 照公司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 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推动担保业务达成; 深入了 解本行业动态, 对担保业务发展进行预测, 研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担保产品, 保证 担保业务的持续增长; 对担保业务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对各部门经理的工作进行 布置、 指导、 检查监督、 评价和考核管理, 签发与其职责权限相对应的业务文件。

(三)业务部岗位职责负责保后检查,跟踪担保贷款的使用、还款保障、反担保情况、撰写保后检 查报告;负责保后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监测担保客户还款来源、还款记录、还 款意愿及法律责任,对逾期贷款及代偿款的催收及各类风险担保采取补救措施。

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规范融资担保公司行为,防范风险,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所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出资并实际控股,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为主要经营目标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

第三条注册地在我省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在我省开展业务的省外融资担保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为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职责,牵头协调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

设区市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融资担保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属地融资担保公司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第五条我省建立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坚守融资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功能定位;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多方风险分担机制;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和尽职免责机制,实现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省域全覆盖;鼓励各类主体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进行捐赠。

鼓励民营融资担保公司立足当地区域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各地可参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政策支持。

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管理办法

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规避和减少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企业担保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担保,分为为集团内公司担保、为集团外公司担保及信托公司、担保公司为集团外公司担保。

集团内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受托管理企业)。

集团外公司是指上述公司以外的公司,包括集团外其他公司及集团参股公司。

集团外其他公司是指无权属关系的集团外公司;集团参股公司是指持有子公司的股权但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集团外公司。

信托公司是指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是指山东省鲁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控公司)所属山东省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信托公司为集团外公司担保主要是指信托公司对外开展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

担保公司为集团外公司担保主要是指担保公司对外开展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担保业务。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除外)不得为个人及无产权关系且不含国有股的企业提供担保;不得为高风险投资项目(包括任何形式的委托理财、买卖股票、期货、期权)以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提供担保。

第四条被担保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拥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制度;(三)具有清偿债务能力;(四)无逃废银行债务或拖欠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五)无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案件;(六)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七)省国资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下列企业和资产不得设定担保:(一)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的企业;(二)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资产;(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资产;(四)依法不得抵押或质押的其他国有资产。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号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二○一○年三月八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为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公司担保业务健康、高效发展,按照国家对担保行业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在国家关于融资担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第二条认真执行国家融资担保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第三条做到风险分散的安全性、流动性、赢利性的有机统一,谋求经营风险的最小化。

第四条认真落实调查制度。

按照公司《担保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对申请担保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全面地、尽职地调查与分析,调查重点如下:1、主导产品调查,判断主导产品的生命力与竞争力。

2、市场营销调查,判断申请人的市场营销能力、主导产品适销程度和市场前景3、经营风险调查,发现申请人在销售规模、营销策略、购销关系、投资决策、成本控制、资金渠道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4、行业风险调查,分析申请人经营战略的合理性,预测企业发展前景。

5、财务状况调查,核实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判断企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6、反担保调查,对反担保人的资格、财务实力、抵(质)押品的变现能力、反担意愿、反担保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等。

7、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担保要重点做好经营资格、个人信誉、资金实力、经营项目、还款能力等方面的调查。

8、根据审慎原则和风险控制的需要,认为其它需调查的内容。

第五条健全信用考评机制。

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考评指标,进行全面的考评,实行量化打分,按考评得分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四个等级,对考评结果进行认真分析,等级在三级的应审慎确定是否担保,等级在四级的原则上不予担保。

第六条加强风险评估、预防和监测1、风险评估。

对风险系数进行评估,根据风险系数大小确定是否担保。

2、风险预防。

重点把好三关:一是客户资料审查关,做到资料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二是反担保财产产权关,保证财产产权真实、清晰、合法;三是担保审批关,严格执行公司《担保授信审查与审批决策制度》,坚持按程序处理每个环节的担保相关业务,不得有越权越级,不得个人操纵担保业务。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保护社会资金利益,促进融资担保业的稳健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和备案1. 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2. 融资担保公司在设立前,须向当地金融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3. 融资担保公司在备案后,应按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条件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与备案内容不符的经营活动。

三、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金1. 融资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应达到设立时的最低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存。

2.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的比例将资本金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运营和风险储备。

3.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挪用、冻结或转移资本金,且不得将资本金用于非经营活动。

四、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1.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保证担保等融资担保服务。

2. 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对外担保,但应控制风险,确保自身的偿付能力。

3. 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非担保业务,不得经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

五、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1. 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风险。

2. 融资担保公司应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用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在提供担保服务时能够做出准确的判断。

3. 融资担保公司应根据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提高担保费率、要求提供担保物等。

六、融资担保公司的信息披露1.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披露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风险状况等。

2. 融资担保公司应按照规定向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报送经营报告、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七、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和处罚1. 融资担保公司应接受当地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验收工作。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融资担保公司,当地金融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管理暂行方法担保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管理暂行方法为了标准和加强本公司管理,防范.控制和化解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方法。

第一条本公司的设立系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经注册后再开展业务。

第二条本公司采用公司形式运作,将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保证经营和管理系统的高效运作。

第三条本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工程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并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工程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四条本公司将为受托运作的担保基金设立专门账户,并将担保基金业务与自身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五条本公司收取担保费将根据担保工程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第六条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本公司自身实收资本的10%;本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将不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

第七条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是:银行信用社贷款、合同履约、票据质押、诉讼保全、工程招投标及投资等品种的担保和再担保,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担保和资金运用业务。

第八条本公司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那么与贷款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对贷款实行比例担保,并与贷款金融机构密切协作,及时交换和通报投保企业的有关信息,加强对投保企业的监督,共同维护双方的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将建立严格的担保评审制度,配备或聘请经济、法律、技术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才,采用先进的工程评价系统,提高评估能力,加强对担保工程的风险评估审查;注重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群,积累完整、详实的客户资料,为工程评估建立可靠的信息根底;严格执行科学的决策程序,切实防止盲目决策,加强对担保工程的跟踪,完善对投保企业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强化内部监控,防范道德风险,保证合规经营。

第十条本公司将建立健全信用担保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积极采取信用担保风险分散、反担保、再担保、信用互助担保、再担保和银保风险共担等措施,降低担保业务的风险。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业务管理办法

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维护本公司优良信誉和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小企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和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各类担保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与客户发生的担保业务活动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所开展的担保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

第二章业务种类、受理及调查第五条管理办法所指担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合同履约担保、财产保全担保。

第六条融资担保是指为达到某种投资或消费目的,在融资申请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担保提升融资申请人的信用,达到融资的目的,分为公司融资担保和个人融资担保。

担保业务产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票据贴现担保、开具承兑汇票担保、保付代理担保、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担保、房地产开发贷款担保、设备租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质押贷款担保、房屋按揭/加按/转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贷记信用卡透支额度担保、个人创业贷款担保、投资经营贷款担保等。

第七条合同履约担保是指保证合同各方守信履约,按合同约定的义务正确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合同完成的担保行为。

担保业务产品包括: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工程合同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房地产交易担保、机动车交易担保、企业产权过户交易担保、保付代理业务等。

第八条财产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提供的对因财产保全不当给被申请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担保。

产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担保。

第九条本公司业务范围内所开展的各项业务的受理及调查,参照相关业务的操作细则执行。

各项业务的操作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担保项目的评审第十条担保项目实行初审、复审、评审和终审四级审核制度。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篇:担保公司管理办法(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担保公司的管理,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保护担保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担保公司,是指取得担保经营资格并从事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四条: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保障国家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担保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范围第五条:担保公司可以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也可以以合伙企业形式组织。

第六条: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提供信用担保、保函担保、贷款担保和其他业务形式的担保。

第七条:担保公司从事的担保业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出经营许可范围。

第三章: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和准备金第八条: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应当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缴存。

第九条:担保公司应当根据业务风险水平和准备金制度要求,设立相应的风险准备金。

第十条:担保公司的准备金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并及时提取或补充。

第四章:担保公司的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担保公司应制定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十二条:担保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规范运行和风险防控有效。

第十三条:担保公司应当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统计数据。

第十四条:担保公司应当确保核心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担保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第五章:担保公司的监管第十六条:担保公司应当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

第十七条: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报备、备案、登记等规定,确保业务合规开展。

第十八条:担保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金融监管部门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并承担信息报送和公示的责任。

第十九条:担保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金融监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担保经营资格等。

担保风险控制及奖惩管理办法

担保风险控制及奖惩管理办法

担保风险控制及奖惩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担保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管理,提高担保成功率,减少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担保申请后,担保中心有关部室和人员严格按《担保审批程序》(〔2007〕滨担保6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

一、项目考察第三条实行业务部室主任项目考察负责制。

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主任分别对其所考察的项目负责.第四条业务部室考察担保项目,必须有风险部人员参与,一起对担保项目做出初步审查和判断。

所有考察人员(包括风险部参与的人员)都要在考察评审表上签字.第五条业务部室考察人员要严肃、认真地对担保项目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分析,并作出判断,由业务部室主任向中心项目会议进行汇报。

业务部室人员对项目担保与否意见不统一或对项目不同意担保的,不得提交中心项目会议研究。

第六条担保中心提供担保责任又按时解除担保责任,无任何风险的,原则上提取本项目担保费收入的2。

7%,用于奖励负责本项目的业务部室;业务部室人员的具体分配标准由业务部室主任确定,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出现代偿的项目,对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室人员(不包括风险部参与考察的人员)要进行相应处罚。

具体处罚标准:(1)代偿本金100万元及以下的,从发生代偿月份始,扣负责本项目的业务部室主任1000元工资,其他考察工作人员800元工资,连扣三个月;(2)代偿本金100万元—-—200万元(含)的,从发生代偿月份始,扣负责本项目的业务部室主任1200元工资,其他考察工作人员100 0元工资,连扣三个月;(3)代偿本金超过200万元的,从发生代偿月份始,扣负责本项目的业务部室主任1500元工资,其他考察工作人员1200元工资,连扣三个月;(4)代偿额收回后,全额返还所扣工资,形成损失的按收回代偿额占总代偿额的比例返还所扣工资。

二、项目审查第八条实行担保项目审查制度。

项目审查主要由风险管理部负责,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测重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对项目作出判断,向中心项目会议提出建议.第九条解除担保责任无任何风险的项目,对审查人员人员的奖励按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公司治理结构
风险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
权力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行为;高
级管理层则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二、风险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应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的管理机制。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和管理公司的风险暴露,并及时采取措施
来应对风险情况。

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责清晰、内部审计制度健全。

公司应
建立审批制度和流程,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透明性,杜绝内部欺诈和腐败行为。

四、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运作情况,确
保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运作状况和风险情况。

五、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吸引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才,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增值贡献力量。

六、合规合法制度
公司应坚持合规合法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或不道德
的行为,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要求。

七、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是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只有建立科学、合理
的内部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地规范公司的运作和管理,为投资者创造更好的回报,并为公
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投资风险公司的规章制度

投资风险公司的规章制度

投资风险公司的规章制度
《投资风险公司规章制度》
投资风险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投资高风险项目的金融机构,其业务涵盖了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领域。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运营,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风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首先,投资风险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这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内部运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投资风险公司需要建立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确保在投资过程中能够对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有效管理,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此外,投资风险公司还需要建立合理的投资决策制度。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决策流程和标准,遵循科学的投资分析方法和决策原则,确保投资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回报率。

另外,投资风险公司应当建立合规监督制度。

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机制,合规团队应当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投资行为和业务模式,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工作。

最后,投资风险公司应该建立有效的投资退出机制。

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退出决策和执行机制,灵活应对各种市场环境和投资情况,在最佳的时机和方式退出投资项目,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

总之,投资风险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有效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更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目标。

因此,投资风险公司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公司的业务能够安全、稳健、有序地进行。

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精选3篇)

融资性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精选3篇)
第五条担保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从被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开始到担保业务相关权利义务终结的全过程进行 管理,包括项目初审、项目评审、担保方案落实、风险监督与防范、风险化解与处置。
第六条担保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应当以审慎客观、风险分散、审核独立为操作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担保业务风 险控制体系。
第二章担保的对象和条件
合公司标准的行为,向评审会议参加人员提出质疑,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六条通过会议评审的担保项目由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主任委员将《担保尽职调查报告》、《担保风险 分析报告》、《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和《担保项目评审会议汇总表》等文件报送公司风险控制部门,公司监管部门 原则上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项目审核意见表》上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的项目须进行复议:
1、担保公司评审会议结论为复议的项目;
2、公司审核结果为复议的项目;
3、公司及担保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二个月至三个月内办理手续的项目
从项目评审流程办理;超过三个月办理手续的项目,从项目初审流程办理。
第二十八条对于评审会议结论和公司审核结果决定复议的项目,由原项目A、B角或重新委派项目A、B角根据 复议条件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向项目评审机构提交修正后的《担保尽职调查报告》和《担保风险分析报告》。
4、公司担保意向有效期;
5、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发布统一格式的担保业务合同、协议、承诺函等相关法律文件范本,并且负责 担保业务合同和相关法律文件的审核。根据审核的需要,公司法务部门有权向合同提供人提问,被询问人必须如实 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有权针对不符合合同格式、不具备法律效应的条款进行修改。
第二H^一条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1、担保公司项目评审机构全体成员 2、项目A角、B角; 3、风险管理部负责在保项目监管人员; 4、项目评审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评审会议议程: 1、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召集; 2、项目A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 3、项目B角负责向评审委员报告项目风险情况及担保方案; 4、评审委员按照实事求是,专业合理的原则,对根据公司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 5、主任委员负责收集评审委员填写的《担保项目评审子表》并保证内容完整清 晰,综合评审委员的评审意见后汇总至《担保项目评审汇总表》报担保公司总经理签字。 6、对资料不全或项目报告未能揭示问题导致评审会对项目内容不能做出判断 时,评审委员应提出需补充和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主任委员书面形式通知业务部加以落实,项目A角在会 后收

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文件类别:管理办法文件编号:HYTZ—BF—FK撰写单位:投资公司版本:A—00发行日期:2015年5月机密等级:□机密■一般编制:审核:审批:核准:文件修订单文件名称: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 (4)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5)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 (7)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稳健持续运行,提高投资效益与效率以及投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投资目标的影响。

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投资理念和投资标准,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全员风险意识,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1、有效防范、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2、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

3、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和效益,树立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投前、投中、投后控制的相统一,并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2、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是一个由投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落实到投资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成为全员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员工不能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同时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目标、投资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益的相统一.5、审慎性原则: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一切投资业务活动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投资为基本出发点.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第五条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特点,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道德风险、信誉风险等六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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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投资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担保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是指以河南国赢投资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信用、资产,对外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或零风险。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的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风险控制评委员会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所有公司的担保业务必须经风险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风控部对风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风险部是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

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也要责无旁贷控制各自业务中的风险,业务文书必须经风控部的查阅。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出具、审核担保业务各类合同;
2、从法律角度分析各项目法律风险。

、负责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风险预测及完成项目的风险监控、监督、3 复审工作。

4、向风控委员会提供咨询审查意见、认定和创新。

5、负责本公司各项制度及业务合同、协议的制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

6、负责本公司逾期代偿资金的催权、追偿及诉讼业务。

7、负责本公司各部及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

8、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

1
第七条风控部责任规则原则是,谁主办谁负责、谁监控谁清权的责任负责制,同时遵循与客户服务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奖罚分明管理制度。

第八条风控部实行二审评审制度,即初审、综合评审上会决策的制度,最后出具评审项目调查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即项目受理制度、立项制度、逐步筛选培养公司的优质客户群,并对各客户建立信誉跟踪调查档案。

第十条对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客户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立项。

1、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使用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不是一年。

3、企业或个人信用较差的。

4、资金负债率40%以上者。

5、公司有涉诉条件,争议标的超出公司净资产的30%以上者。

6、公司高层领导有涉诉违法犯罪情况的。

7、公司有贷款已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理由展期的。

8、连续逾期三次以上。

9、企业中高层领导一次或三个月内更换四分一以上。

10、企业中高层领导,控股股东一次性更换四分一以上。

11、企业提供资料有重大虚假。

12、其它风控委员会和股东会认为不能立项的。

第十一条客户在担保业务中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逾期或不按时提供财务报表等不实信用资料,以及不配合风控人员跟踪监管的,不再办理担保业务.
第十二条反担保措施
加强反担保措施的保护,加强反担保流程的控制完善,质、抵押物品登记保管,但也不能因为客户反担保物可靠、充分而降立项条件和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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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合理设置反担保措施,力求抓住核心控制因素,力求避免出现影响其反担保措施实现的因素,或司法实践中无法得到支持变现的现象.
第十四条反担保物调查、调换、置换,必经风控委员会评审后做出决定,其它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反担保物。

第十五条风控部工作重点是贷款融资到期项目收回贷款工作和代偿工作,要重点监控客户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做好代偿涉诉案件的处理。

第十六条风控部、风控委会员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负责制的民主评议原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风控管理部负责制订解释、修改或补充。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颁布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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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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