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指南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受理范围区管权限内民办学校(含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或设立审批责任股室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办事流程提交申请-→窗口初审-→受理-→审核〔含专家现场评议〕-→补充资料〔假设有缺误〕-→公示-→发文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11-17条申报材料A.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拟办学场地房地产权证或土地建设规划有效证明。
B.经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筹设批复。
2.筹设情况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证明。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并附成员签名以及个人简历表〔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关于学校设立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参与并签名确认〕。
5.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1式2份〕。
〔表中所附材料同C中第7点所要求〕6.其他需提供文件:①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楼宇消防平安合格证明,以及以教育教学为用途的办学场所内部装修消防平安验收意见书和装修平面图。
②如有食堂,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③房屋质量平安鉴定证明等。
C.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1.申办报告。
〔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申请民办学校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流程一、前期准备1、办学地点:租赁期一般不少于3年,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300m2,同时还需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工程鉴定,并出具“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原件最好准备2—3份)2、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会决策机构,成员必须由5人以上(含5人)奇数组成,制定学校章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及财务管理制度,所有理事成员签字按手印(章程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3、学校领导要求:校长应具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经历,校长及副校长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并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校长应当是专职的,不得由法定代表人兼任。
校长、副校长年龄不超过68周岁.二、名称的核准1、事项内容:确定学校的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2、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3、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4、注意事项:应采用的名称样式为“南宁市西乡塘区****培训学校”,切忌出现“中心”“艺术”等字眼三、验资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资金(办学注册资金不少于15元),,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最好能准备3份原件)四、学校的筹设1、举办者到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材料2、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或由行政审批大厅教育局窗口递交材料)提交申办学校相关材料。
教委民教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学校的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
3、需提交材料:⑴办学许可申请书⑵民办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⑶民办学校法定责任人情况登记表⑷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鉴定表⑸民办学校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⑹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登记表⑺民办学校理事会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⑻民办学校管理费用人员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财务人员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⑼民办学校专任教师花名册((附身份复印件验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⑽民办学校申请设立时所有校舍、设备、器材、设施清单⑾其他:章程原件、“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原件、验资报告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注意: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样办学许可证",还有4份红头文件即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有些地方可能只发一份,到就得自己复印了)五、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2、所需提交的材料: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样办学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章程原件、验资报告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表,包含:登记申请书、登记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负责)登记表、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及内设机构情况表、执业人员登记表、办公住所证明、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审批表、银行账号印章备案表⑷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3、到报社登报:民间组织成立(复印发票给民政局)4、由民政局出证明:刻章注意:给民政局的所有复印件都要加盖学校公章,所以3、4点要视当地民政局的时间和顺序要求办理民政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六、物价局1、举办者到办证大厅民政局窗口领取材料2、所需的材料:⑴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租赁合同、法人代表身份证各复印1份验原件⑵申请报告⑶教育局给的红头文件:关于准予设立学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教育局当时给多份的,就给原件,只给一份的,就复印)⑷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申请表、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表、章程核准表⑸公章物价局审核通过后发“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表”或“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许可”,记得拿一份给教育局备案。
民办学校申报审批流程图
筹设的应当说 明理由。
设立:对达到设置标准的, 自受理之日起 2 个月内作出是否 批准设立的决定。
公办、集体办:到编制、质监、物 价等部门办理法人单位登记、组织机构 代码、收费审批等相关手续,并刻制印 章、开设账户。
民办:到民政、质监、物价等部门 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组织机 构代码、收费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刻制 印章、开设账户。
公告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告。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的 民办学校申报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 填写《福建省学前教育机构办学 申请登记表》。
受理 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申报材料 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并在 5 日内告知补齐、补正材料。超过 期限视同受理。
审查 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申报材 料;实地考察;形成审核评议意 见。
民办学校许可证流程图
申请筹设
→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2、举办者姓名、住址及有效身份证明;3、资金来 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2)审批机关实地考察,学校的设立符合当地教育发展需求的。
↓
申请正式设立(所需材料) 1、 申报报告; 2、 民办学校审批表; 3、 可行性报告; 4、 出资办学的验资报告和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 学校章程,学校董事会、 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人员 名单;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 件; 7、 校长、教师、理通知书 □补证材料通知书
→
办理时限: 审批机关应 在受理申办 者申请一个 月内
→
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并在受理申 报材料三个月内组织专家组队申办者的 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形成考 察报告,提出专家组评估意见,做出书 面决定通知申办者。
审批权限: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由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审批;普通初中及初中以下学校由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民办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
民办的办学许可证申请流程民办办学许可证是指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由民办学校或其他社会组织开办的学校所必需的资质证明和手续。
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编制申请材料编制申请材料是申请办学许可证的第一步,这些材料通常包括:(1)办学方案:包括学校名称、学校的办学类型、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规模等;(3)拟聘请的教职员工的情况:包括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工作经历等;(4)拟使用的办学场所的产权或租赁合同;(5)校舍及设备情况:包括学校用地的规划、校舍的建筑图纸、教学设备清单等。
2.提交申请材料将编制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教育行政机关,由其负责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核发手续。
同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教育主管部门初审教育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的审查。
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教育主管部门会要求申请者补充材料。
4.核实验收教育主管部门将会对申请材料中所述的学校的场地、设施、教职员工等进行实地核实,以核实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5.专家评审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校园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6.公示教育主管部门会对通过了初步审查和专家评审的申请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该学校的相关信息。
公示期一般为10至30天,目的是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7.最终审批公示期结束后,教育主管部门会根据公示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来进行最终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办学许可证。
8.发放证书如果通过了最终审批,教育主管部门会向申请者发放办学许可证,这样申请者就正式获得了办学资格。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民办办学许可证申请的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申请者应在申请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同时,在申请办学许可证时,申请者还应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可信、合规合法。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为了规范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的设立,保障教育质量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我国对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进行了明确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的要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设立的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审批流程1.申请阶段(1)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一般包括学校(培训机构)名称、所在地、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管理机构等基本信息。
(2)编写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需要包括学校(培训机构)的办学宗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师资力量以及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介绍。
(3)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报告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等。
2.初审阶段(1)初审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现场考察。
教育主管部门会派人员到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办学条件和设施。
3.终审阶段(1)组织专家评审。
教育主管部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进行评审,评估教育资源配置、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2)听证会。
教育主管部门会组织听证会,邀请申请学校(培训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就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询问和辩论。
(3)审批结果。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听证结果进行审批,对申请学校(培训机构)是否获得设立资格进行最终决策。
二、所需材料1.学校(培训机构)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法人证书等。
2.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设施及条件证明文件。
包括校舍、教室、设备等可供教学使用的场所和设施的证明材料。
3.学校(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证明文件。
包括教师的资格证书、教师队伍情况及教师聘用合同等。
4.学校(培训机构)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等。
5.学校(培训机构)的教育方案及教材。
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6.学校(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文件。
包括招生录取制度、教学管理规定等。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例。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向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市)内向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市教育局申请,由省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
民办教育机构筹设、申办程序申办、变改、停止提交资料与办理程序一、筹设申办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交资料及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需提交的资料1.单位或个人提交筹办学校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举办者、办校(园)主旨、培育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系、经费筹备与管理使用、拟办校(园)名称等)。
法人申办要盖有法人单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署名,公民个人申办要署有创办人自己的署名与联系方式;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质监局申请名称早先赞同。
依据举办者自发原则,拟申办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民政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拟申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应到工商质监局进行申请名称早先赞同。
举办者应将赞同后的办学名称交至民办学校审批部门报审。
3.举办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简历;假如两个(含两个)法人联办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公民合办,应有合法的联办或合作协议,并说明主要创办单位或主要举办者;4.递交办学资本验资证明,明确注册资本数目和经费根源;启动资本和运行资本的根源、数目、使用计划;5.属捐献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献协议,载明捐献人的姓名、所捐财富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有关有效证明文件。
教育部门组织考评组进行初步审察(审察报批的各样资料及观察场所),写出观察建议提交县教科体局党委会议议论。
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能否赞同的决定,并送到申请人。
(二)申请正式建立学校,需提交的资料1.筹设赞同书;2.筹设状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许其余决议机构构成人员名单;4.学校财富的有效证明文件;5.用作校园的房产证及校园校舍平面设计图、房产全部权人的身份证、租借协议或赞同借用的证明及房舍使用性质证明,在住所小区内创办的要供给小区的有关规划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允许建议书(存案)、消防建筑工程查收建议书(存案)、食堂卫生允许证,校舍建设完工查收合格证或房子安全判定证明。
申请民办学校手续
申请民办学校手续在申请民办学校时,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
以下将详细介绍申请民办学校的手续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二步是了解学校的申请条件。
每个民办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包括学术要求、英语水平、面试等。
需要仔细阅读学校的申请要求,并评估自己是否符合。
接下来是准备申请材料。
通常,申请民办学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几项:1.申请表:根据学校要求填写的申请表格。
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术成绩等。
2.学术证明:包括学校的成绩单、推荐信、证明自己学习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3.考试成绩:如有必要,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考试成绩,如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4.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对自己的介绍和动机的陈述。
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对该学校的兴趣和为什么选择该学校。
5.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需要,还可以提供其他证明自己特长或特殊情况的材料,如奖项证书、实习证明等。
完成准备材料后,需要按学校要求的方式提交申请。
通常有在线申请、邮寄或亲自递交等方式。
需要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是等待学校的回复。
一般情况下,学校会在一定的时间内给出录取结果。
在等待期间,可以继续关注学校相关信息,了解录取的最新进展。
最后是缴纳学费和办理入学手续。
一旦获得录取通知,需要按时缴纳学费,并办理入学手续,如签订入学合同、办理学生证等。
一般来说,学校会给出具体的办理入学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在申请民办学校时,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1.了解学校的申请截止日期,并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申请。
2.多了解学校,提前与学校老师或学生进行交流,增加对学校的了解。
3.保持良好的心态,面对面试等环节时保持自信。
4.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在等待学校回复期间,可以给自己找其他备选的学校,以防录取失败。
总之,在申请民办学校时,要提前选择学校、了解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申请、等待学校回复、缴费并办理入学手续。
同时,要注意保持积极的心态,面对各种环节时保持自信,并遵守学校的规定和要求。
民办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民办技⼯学校设⽴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条件)⼀、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举办者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区域内技⼯教育的宏观规划;(⼆)申请举办技⼯学校的单位应当具有法⼈资格,申请举办技⼯学校的个⼈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为能⼒。
联合举办技⼯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出资⽐例、⽅式、权利和义务等。
申请中外合作举办技⼯学校的按照《中华⼈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相关规定执⾏;(三)申请设⽴的技⼯学校应有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学校章程。
名称应符合下列要求:1、只能使⽤⼀个名称,外⽂名称应与中⽂名称⼀致;2、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规范、明确为“珠海市------技⼯学校”;3、未经国家⼈⼒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世界”、“国际”字样,未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冠以“⼴东”、“粤”字样;(四)符合《技⼯学校设置标准(试⾏)》。
⼆、办理材料主要包括申请设⽴技⼯学校的⽬的、理由、依据。
按照表格内容按实际填写。
按评审细则来评分主要包括:举办者、申办理由、拟⽤名称、办学地址、培养⽬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等联合办学的,应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
与国(境)外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
(资料复印件应根据⼯作需要提供原件核对,核对⽆误后退回原件。
)主要包括办学场地的⼟地使⽤证明,其中租赁场地的,应提交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场地使⽤协议(属于三旧改造临时改变功能的⼯业⼚房需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改变功能的批复⽂件,批复⽂件应明确临时改变功能后场地使⽤期限不得少于8年),租赁期不得少于8年,房屋产权证、建设⼯程验收合格证、建筑⼯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临时改变功能的要提交改变功能后的⼯程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意见书)、⾷堂卫⽣许可证等有效证明⽂件复印件。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例。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向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市)内向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市教育局申请, 由省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8)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学校注册流程
申办民办学校及民非法人登记程序一.名称的核准事项内容:确定学校名称并经过民政局核准办理部门: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处办理时限:一周左右办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需提交的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至民政局领取)二.验资事项内容:按民政局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户并注入相应资金、由具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验资。
办理部门:银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者自定)办理时限:不定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市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注意事项:经过注册验资的办学资金只能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学校的筹设(此阶段可视情况跳过)事项内容: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
办理部门:教育局办理时限:30日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需提交材料:1、申请筹设学校的:拨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b.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提供身份证、学历、户口簿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证明;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法人组织代码、法人资信证明);c.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验资报告,校舍的产权的有效证明及校舍场地租赁协议);d.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e.核名通知书四.办学条件评估事项内容: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对申办的学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指南
6、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法人代表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 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
1、 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一”条第1、2、3、4款材料。
2、 第二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和“一”条第5、6、7、8款材料。
申 办 报 告
主 要 内 容
学 校 章 程
主 要 内 容
1、 受理。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为受理。
2、 初审、评议。审批机关进行初审后,交由教育机构设立评议组考察评议,并填写《民办学校设置评议意见书》。
3、 审批。审批机关作出是否批准(同意)的书面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十天内完成审批。
设 立 申 办
评议审批
申办学校层次
审批机关
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幼儿园
2、小学
3、初级中学
4、教育培训学校
区、县(市)
教 育 局
一、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1、 申办报告。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4、 属于捐赠校产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者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 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3.01.17•【字号】长人社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长人社发〔2013〕5号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长沙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批条件和程序第三章设置标准第四章变更与终止第五章机构管理第六章督导检查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南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系指本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行政部门)依法审批设立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或中心(以下统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批准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符合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学员的合法权利,应当依法予以保障。
第五条市人社部门负责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审批和管理;指导县(市)人社部门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工作。
民办学校审批流程
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审批办理项目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申请筹设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399号令)申请条件1. 举办者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2. 教育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以下统称“决策机构”)及其章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3. 具有必备的开办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4. 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5. 配备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生活与安全保障设施6. 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负责人7. 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队伍8. 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教师队伍9. 具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10.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办理时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答复,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以书面形式答复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办理地点句容市教育局(文昌中路12号)联系电话0511 —经办科室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所需提交材料1. 申办报告2. 设立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3. 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4. 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大纲5. 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拟聘教师资格的证明文件6. 办学出资证明7. 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8. 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与基本情况9. 办学场所及设施、设备证明文件材料10. 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书11. 其他材料:如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学校,须提交上级公安、交通、教育部门同意其设置的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1. 申请人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2. 教育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告之申办条件和要求3. 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整理并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4. 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并审核申办材料5.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并形成评议意见6. 向不符合条件者告之不予许可理由7. 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办学许可证8. 申请人凭办学许可证分别到民政、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手续。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成立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成立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12.18•【字号】长教通[2012]275号•【施行日期】2012.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成立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通知(长教通〔2012〕275号)各区县(市)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决定成立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
评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顾问:张伟玦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建华长沙市教育局局长主任:王建林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副主任:李枫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平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邓芸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缪雅琴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委员:党朝荣长沙市人民政府督导室主任刘凯希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处长陈珍坤长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黎彬长沙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丁郭长沙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处长曾力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处长熊建忠长沙市学校安全保卫处处长张璞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副处长曹泽群长沙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主任科员专家委员:杨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雷芳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年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龚继曾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陈登斌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董事长黄旭湖南都市职业学院院长陈竞男长沙竞男女子专修学院院长刘真根湖南医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李黎丁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刘邵来湖南广益实验中学校长杨建新金海教育集团董事长刘文章浏阳市新文学校校长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民办教育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根据申办学校的类型和层次,邀请部分专家委员参与设置评议。
附件:《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长沙市教育局2012年12月18日长沙市民办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置管理,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长沙民办初中招生政策
长沙民办初中招生政策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拥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优质的教育环境。
在初中阶段,长沙市不仅设有公办初中学校,还有许多民办初中学校。
本文将介绍长沙民办初中的招生政策,帮助家长和学生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
一、招生范围长沙民办初中的招生范围主要包括本市户籍学生和外地户籍学生。
对于本市户籍学生,通常有特定的居住区域要求,学生需要符合相关区域的居住要求方可申请。
对于外地户籍学生,民办初中学校通常设有一定的招生名额,需要进行学业水平测试或面试,以选拔合适的学生。
二、招生条件长沙民办初中的招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水平:学生需要具备相应的学业水平,取得入学年级的学业成绩达到一定要求,以保证学生具备跟进学习的能力。
2. 品德表现: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品德表现也是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品德素养,积极向上,乐于助人,并在社会实践中有突出表现。
3.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是被学校重视的方面之一。
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思维、团队合作能力等,以适应学校的教学和社团活动。
三、招生程序长沙民办初中的招生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报名:家长需要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到学校。
2. 笔试或面试:学校会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组织相应的笔试或面试环节。
内容涉及学科知识测试、综合素质评估等,以选拔适合的学生。
3. 录取:根据笔试或面试结果,学校将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师生比例和招生计划录取相应的学生。
四、学费和奖学金长沙民办初中的学费收取标准通常由各所学校自行决定,家长在报名阶段需要咨询具体的费用情况。
同时,一些民办初中学校设有奖学金制度,对于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会提供相应的奖学金资助,以鼓励学生进一步努力。
五、其他特色长沙民办初中学校各有特色,例如有的学校注重STEM教育,培养学生的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能力;有的学校注重艺术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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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学校章程
主要内容
1、受理。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材料并经验收合格后为受理。
2、初审、评议。审批机关进行初审后,交由教育机构设立评议组考察评议,并填写《民办学校设置评议意见书》。
3、审批。审批机关作出是否批准(同意)的书面决定。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受理之日起三十天内完成审批。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法人代表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8、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
1、第一步,申பைடு நூலகம்筹设民办学校,提交“一”条第1、2、3、4款材料。
2、第二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和“一”条第5、6、7、8款材料。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学历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根据教学需要确定。
民办学校的命名,未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8、章程修改程序。
5、普通高中
6、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市教育局(每周二在市政务中心受理)
7、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省教育厅(每周二在市政务中心受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
4、颁证。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然后,学校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
1、申请办学的可行性论证;
2、举办者;
3、培养目标;
4、办学规模;
5、办学层次;
6、办学形式;
7、办学条件;
8、内部管理
体制;
9、经费筹措
和管理使用。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设 立 申 办
评议审批
申办学校层次
审批机关
举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幼儿园
2、小学
3、初级中学
4、教育培训学校
区、县(市)
教育局
一、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载明产权)。
4、属于捐赠校产的捐赠协议(载明捐赠者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