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标准版)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3篇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3篇范文大全合同范本保险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篇〕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保险金额的%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8篇
旅行社旅客意外保险合同8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旅行社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本合同所涉及的保险对象为乙方所组织、接待的旅行社旅客。
二、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旅客随乙方旅行开始,至旅行结束离开所游目的地为止。
具体日期以乙方预定的行程表为准。
三、保险责任范围1. 意外伤害身故: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旅客死亡。
2. 意外伤害伤残:因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旅客身体受到伤害,导致永久伤残。
3. 突发疾病身故:在旅行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导致死亡。
4. 医疗费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5. 其他附加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行李损失、航班延误等附加保障,具体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具体保险金额和保费根据乙方所组织的旅客人数、行程路线、预计风险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保险金额及保费表》。
五、赔偿处理1.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完整理赔材料后,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
3. 甲方对乙方的理赔请求进行核实后,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应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4.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2)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导致保险合同无法履行。
3.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发生意外事故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无法履行保险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民航免责协议书范本
民航免责协议书范本甲方(航空公司):乙方(乘客):鉴于甲方为一家合法注册并运营的民航公司,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乘客,现双方就乘坐甲方运营的航班达成以下免责协议:第一条免责声明1.1 甲方声明,其运营的航班在遵守国家及国际民航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飞行安全。
1.2 乙方理解并同意,飞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变化、机械故障等。
1.3 乙方同意,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航班延误、取消或变更,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责任限制2.1 甲方对乙方在飞行过程中因意外事件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不承担超出民航法规规定的责任。
2.2 乙方同意,甲方的责任仅限于按照民航法规及甲方的运输条件所规定的范围。
第三条赔偿条款3.1 乙方若因航班延误、取消或变更遭受损失,甲方将根据民航法规及甲方的运输条件提供相应的赔偿。
3.2 乙方同意,甲方提供的赔偿为最终赔偿,乙方不得就同一事件向甲方提出额外的赔偿要求。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4.1 本协议一经签署,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4.2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本协议将相应调整以符合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凡持有效机票乘坐民航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残疾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三)意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在乘坐民航客运航班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8篇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8篇篇1一、合同双方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作为乘客在乘坐甲方指定的航空器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同意在保险期间内,对乙方因乘坐航空器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
2. 意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身体伤害、死亡、疾病、失踪等。
3. 本保险不承担因乙方自身疾病、心理疾病、违法行为等原因导致的伤害。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2. 保费:人民币________元。
五、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乙方进入航空器开始至离开航空器为止。
六、赔偿范围与程序1. 赔偿范围:乙方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赔偿程序:a) 乙方发生意外伤害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 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c) 审核通过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及赔偿范围进行赔偿。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间结束或依法解除之日止。
2. 双方均有权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
3.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a) 乙方故意自伤、自杀、犯罪行为等导致的伤害。
b) 乙方在航空器起降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航空公司规定导致的伤害。
c)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伤害。
2. 甲方对乙方因投保时隐瞒或虚假陈述导致的伤害不承担保险责任。
九、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4年私人飞机包机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私人飞机包机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1.1 甲方名称与地址1.2 乙方名称与地址1.3 甲方指定的旅客人数1.4 私人飞机类型与注册号1.5 包机服务时间范围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范围2.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2.2 飞行航线及目的地2.3 旅客登机与离机时间2.4 行李规定与限制第三条费用与支付3.1 包机费用总额3.2 费用支付方式与期限3.3 额外服务费用明细3.4 发票与收据第四条合同的履行与变更4.1 乙方履行合同的义务4.2 甲方变更合同的义务4.3 变更产生的费用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双方违约的情形5.2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5.3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第六条不可抗力6.1 不可抗力的定义6.2 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6.3 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第七条隐私保护与信息安全7.1 旅客个人信息的保护7.2 飞行过程中信息的保密7.3 违反隐私保护的后果第八条保险责任8.1 乙方向旅客提供的保险8.2 乙方自身的保险8.3 保险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九条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仲裁地点与适用的法律9.3 仲裁结果的终局性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0.1 合同解除的条件10.2 解除合同的通知程序10.3 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处理第十一条一般条款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期限11.3 双方的信息更新义务第十二条特殊条款12.1 特殊情况的处理12.2 特殊需求的满足12.3 特殊条款的修改与补充第十三条附件13.1 附件一:飞行计划申请表13.2 附件二:旅客名单与资料13.3 附件三:保险单据复印件13.4 附件四:其他相关文件第十四条签署与日期14.1 双方签署的合同正本份数14.2 合同签署日期14.3 双方签署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与定义1.1 甲方名称与地址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_。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6篇)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被代理方(甲方):_____代理方(乙方):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二条代理地域范围乙方为甲方在甲方经营区域内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第三条代理业务范围(一)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为定额保单。
(三)乙方为甲方在本条(一)、(二)款规定的险种及承保限额内代理展业。
(四)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格式保单。
对于该标准格式保单乙方无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处理权、查勘定损理赔权。
第四条责任范围(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乙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手续费的;2、甲方在授权乙方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过程中有损害代理人、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3、甲方在乙方为其代理的业务出险时,不能及时理赔,并按规定赔付;4、甲方在处理乙方代理业务的赔付时,有假赔案等欺诈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权范围,而事后又未经甲方以书面形式追认;2、乙方通过代理权的行使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3、乙方与被保险人或其他第三方隐瞒重大事项欺骗甲方;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划缴保险费的。
第五条保险费的划缴方式和期限乙方为甲方收取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甲方根据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险种,根据总公司、省公司的规定支付代理手续费为____%。
(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在签发保险单前,甲方对乙方在授权内范围代理的保险业务有最后确认权。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5篇)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第一条_____合同的构成航空旅客意外伤害_____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____单或者其他_____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____人参加本_____。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____人本人或者对被____人有_____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_____责任在本合同____期间内,被____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_____金:1.被____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_____金额给付身故_____金。
2.被____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_____金额给付身故_____金。
3.被____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人身_____残疾程度与_____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_____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_____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_____金。
被____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_____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_____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_____金。
4.被____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____人住所地社会医疗_____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_____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_____金。
5.本公司所负给付_____金的责任以_____金额为限,对被____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_____金达到其_____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____人的_____责任终止。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一、保险合同的目的和范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是为了保障乘坐民航客机的旅客在飞行中遭受意外伤害后能获得一定经济赔偿。
本条款适用于在被保险人乘坐合法载客的民航客机进行国内及国际航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1. 保险责任范围本保险承诺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有效期内乘坐民航客机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提供保险赔偿。
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飞机事故:如空难、撞地、失事等;• 机舱意外:如燃料泄漏、火灾、设备故障等;• 空中颠簸:如气流异常、飞机颠簸造成伤害等。
2. 赔偿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受伤程度的不同,本保险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丧失生命:保险金额的100%;• 完全失能:保险金额的100%;• 伤残程度达到60%以上:保险金额的70%;• 伤残程度达到40%至59%:保险金额的50%;• 伤残程度达到20%至39%:保险金额的30%;• 伤残程度达到1%至19%:保险金额的10%。
三、免赔额和特殊责任免除1. 免赔额本保险设定了免赔额,即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需要自行承担的赔偿部分。
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10%。
2. 特殊责任免除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乘坐非法载客的航班;•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或参与造成意外事故;• 被保险人滥用酒精、药物或其他精神药物;• 被保险人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航空安全规定;• 被保险人乘坐非民航客机。
四、保险费支付和终止合同1. 保险费支付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进行保费支付。
保险期间为投保后的一年。
2. 终止合同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本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再符合投保条件;• 被保险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五、索赔处理流程1. 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证明、乘机凭证等。
保险公司将在收到报案后进行初步核实。
航空意外险理赔流程
航空意外险理赔流程航空意外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乘坐飞机的旅客提供保险保障。
当乘客在航空公司的航班中遭遇意外伤害或死亡时,可以通过航空意外险进行理赔。
本文将介绍航空意外险的理赔流程。
当乘客在航班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死亡时,他们或其家属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乘客的保险证件、航班票据、医疗证明、死亡证明等。
这些证明材料是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基础,因此需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下来,保险公司将对报案进行审核。
他们会仔细核对乘客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可能要求乘客提供额外的证据或文件。
这是为了确保理赔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与乘客或其家属进行多次沟通,以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
一旦保险公司确认理赔申请的有效性,他们将向乘客或其家属发放赔款。
赔款的金额将根据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赔偿标准来确定。
一般来说,航空意外险会提供多种赔偿项目,如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身故赔偿金等。
乘客或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相应的赔偿项目。
在赔款发放之前,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乘客或其家属签署一些文件,如赔偿协议或声明。
这些文件是为了确保双方对赔款的权益和义务有清晰的了解和约束。
乘客或其家属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文件的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或寻求法律意见。
保险公司将根据赔款发放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将赔款直接汇入乘客或其家属的指定银行账户。
乘客或其家属应确保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以便顺利收取赔款。
航空意外险的理赔流程相对较为简单,但仍需乘客或其家属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险公司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有效性后发放赔款。
乘客或其家属应理解并遵守保险合同中的约定,确保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飞机机身险合同5篇
飞机机身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飞机机身及其相关设备的安全与保障,甲乙双方就本飞机机身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有的飞机机身及其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航电设备、起落架等。
二、保险期间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飞机的机身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保费:甲方应支付的保费为人民币____元。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导致的飞机机身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飞机事故或飞机操作失误;(4)飞机机身及其相关设备的盗窃、抢劫。
2. 对于其他非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
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如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乙方按照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如实际损失小于保险金额,乙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2.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2)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费;(3)保险标的因非保险事故原因灭失或价值严重贬损。
3. 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需要保险,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与乙方协商续签保险合同。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航合同范本3篇
东航合同范本3篇篇一东航合同范本甲方(承运人):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旅客/托运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联系方式:一、航班信息1. 航班号:[具体航班号]2. 出发地:[出发地点]3. 目的地:[到达地点]4. 起飞时间:[具体时间]5. 到达时间:[具体时间]二、票价及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票价支付相应的费用。
2. 票价可能会根据季节、航线等因素进行调整,乙方应在购票时确认最终价格。
3. 乙方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如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等,具体费用以甲方公布为准。
三、旅客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但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乙方应按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误机,甲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应遵守航空安全规定,不得携带违禁物品登机。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协助,但不得干扰其他旅客的正常旅行。
四、托运货物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委托甲方托运货物,但应遵守甲方的货物运输规定和要求。
2. 乙方应如实申报货物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如因乙方申报不实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包装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如因包装不符合要求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货物运输的相关信息和证明,但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运营。
五、航班变更和取消1. 如因不可抗力、天气原因等导致航班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航班变更或取消,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协助。
六、行李运输1. 乙方有权携带一定数量的行李登机,具体规定以甲方公布为准。
2. 乙方的行李应符合甲方的行李运输规定,如因行李超重、超尺寸等原因导致的费用,乙方应自行承担。
3. 如乙方的行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保险1. 甲方建议乙方购买航空意外保险,以保障乙方在旅行过程中的安全和权益。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8篇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8篇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合同1第一章保险对象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
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
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3.战争或军事行动;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保险公司核定承保后签发保险单。
有关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
有关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对象本保险合同适用于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的旅客,即乙方。
二、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财产损失等。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乙方开始参加甲方组织的旅游活动起至旅游活动结束止。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旅游活动的性质、乙方年龄、健康状况及风险程度,由甲方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费。
五、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时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确保保险的有效性。
2. 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进行救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 若乙方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或其家属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4. 若乙方在旅游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财产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索赔,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保费,并有义务为乙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 乙方有权在旅游过程中享受保险保障,并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确保合同的履行。
七、免责条款1. 因乙方自身疾病、妊娠、流产等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2. 因乙方参与高风险运动、从事犯罪活动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3. 战争、核辐射、核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免于承担保险责任。
八、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航空公司客运服务协议样本
航空公司客运服务协议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1.2 合同条款1.3 术语解释2. 服务内容2.1 航班预订2.2 票价与支付2.3 行李规定2.4 座位分配2.5 登机与离机3. 乘客权利与义务3.1 乘客权利3.2 乘客义务4. 航空公司权利与义务4.1 航空公司权利4.2 航空公司义务5. 特殊情况处理5.1 航班取消5.2 航班延误5.3 乘客伤亡5.4 行李丢失或损坏6. 保险服务6.1 保险种类6.2 保险购买6.3 保险理赔7. 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法律诉讼8. 法律适用与管辖8.1 法律适用8.2 管辖法院9. 合同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生效9.2 合同终止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义务10.2 例外情况11. 不可抗力11.1 不可抗力事件11.2 不可抗力后果12. 修改与补充12.1 修改条件12.2 补充条款13. 合同附件13.1 附件内容13.2 附件效力14. 签署与日期14.1 签署人14.2 签署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定义与解释1.1 合同双方1.2 合同条款本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航班预订、票价与支付、行李规定、座位分配、登机与离机等条款。
1.3 术语解释航班:指航空公司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国际、国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
票价:指航空公司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航班运输服务价格。
行李:指旅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和托运行李。
座位:指航空公司根据本合同分配给旅客的乘坐位置。
2. 服务内容2.1 航班预订旅行社应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进行航班预订,并确保预订信息的准确性。
2.2 票价与支付旅行社应按照航空公司提供的票价支付运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
2.3 行李规定旅客的行李应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进行打包和标记,超重或超大行李需按照航空公司规定支付额外费用。
2.4 座位分配航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座位,特殊需求(如靠窗、靠走道等)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本产品由本公司面向
本产品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本产品由本公司面向全国销售,限于向中国居民(包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居民)销售,或非中国居民为其入境后的大陆境内购买本保险产品。
【基本信息】本产品条款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版)》,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承保。
【产品介绍】、投保人为年满周岁且对被保险人有可保利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保险人为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班机的旅客,每一被保险人有效保险期间限购一份,多投无效。
、保险期限:本产品保险期限为天以内单次航班,保单起保时间由您自由选择,但最早为投保当天的次日零时生效。
、受益人:本保险合同的身故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其他保险责任的受益人为本人;、特别约定:)针对意外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出险状况可同时适用不同状况,则以其中保险金额最高者为有效,被保险人不可同时获得多种状况的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持有几份本保险,同一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其承担的保险金给付责任以壹份为限,超过部分无效。
)本产品适用条款《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版)》。
、责任免除: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殴斗;(四)各类疾病,以及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猝死;(五)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六)被保险人未遵守民用航空管理法规或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七)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八)恐怖袭击。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三)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为准)期间;(四)被保险人从事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服刑期间;(五)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呈阳性)期间。
飞机机身险合同范本
飞机机身险合同范本1. 保险人:[保险人名称]地址:[保险人地址]联系电话:[保险人联系电话]2. 投保人:[投保人名称]地址:[投保人地址]联系电话:[投保人联系电话]鉴于投保人拥有并使用一架型号为[飞机型号]的飞机,并且希望就该飞机机身的损失或损坏获得保险保障,保险人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的保险标的为投保人所有的上述飞机机身。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导致保险飞机机身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 碰撞、坠落、坠毁;2. 火灾、爆炸;3. 雷击、暴雨、洪水、龙卷风、台风、暴风等自然灾害;4. 飞行物体坠落。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保险金额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具体金额为[保险金额]。
2. 保险费按照保险人制定的费率计算,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保险费。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起算,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时间止。
五、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2. 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通知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将及时进行查勘和定损,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 对于保险标的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将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六、除外责任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飞机机身的损失或损坏,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罢工、暴动;3. 核反应、核辐射;4. 保险飞机机身的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5.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
七、投保人义务1. 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2.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完整的证明和资料;3. 投保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航空运输的法律法规,确保保险飞机的安全运营;4.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应保持保险标的的状况良好,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检查;5. 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通知保险人。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范文6篇
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险合同范文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旅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丙方提供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乙方作为旅行社代表丙方与甲方共同签订此保险合同。
本合同旨在明确各方权益,保障旅游安全,共同构建和谐旅游环境。
一、保险对象及范围1. 本合同适用于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的旅客。
2. 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突发疾病、财产损失等。
二、保险金额及期限1. 保险金额:根据旅游活动的性质、风险程度及丙方的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2. 保险期限:自丙方开始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活动之日起至结束之日止。
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由丙方承担,乙方代收。
2. 支付方式:丙方应在报名参加旅游活动时,将保险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理赔。
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理赔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3. 丙方应遵守旅游安全规定,如因自身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免责条款1. 因下列原因造成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丙方故意自伤、犯罪行为;(2)丙方在参加非乙方组织的活动期间发生的意外;(3)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
2. 乙方在旅游活动中应尽到提醒、告知、照顾等义务,如因乙方过失导致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理赔程序1. 发生保险事故后,丙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由乙方协助向甲方报案。
2. 甲方应在收到报案后,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3.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协助甲方完成理赔工作。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024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2024年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一、保险范围本合同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情况下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1. 在乘坐由合同中指定的正式航空公司运营的地面距离的航班期间,意外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2. 在登机和下机过程中,因意外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3. 在乘坐由合同中指定的正式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期间,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而导致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交通等费用);4. 在乘坐由合同中指定的正式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期间,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而导致的行李丢失或损坏。
二、保险责任和保险金支付1. 对于在乘坐由合同中指定的正式航空公司运营的航班期间发生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并在确认伤残程度后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此意外导致的死亡,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身故赔偿金。
2. 对于因登机和下机过程中的意外导致的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承担合理的医疗费用,并根据伤残程度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对于因此意外导致的死亡,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身故赔偿金。
3. 对于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而导致的费用,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承担相应的费用赔偿。
4. 对于因航班延误或取消而导致的行李丢失或损坏,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
三、保险费和有效期1. 被保险人需要在购买机票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费将根据不同航班距离和航空公司的风险评估来确定。
2.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航班出发当日起至航班到达目的地当日止。
四、保险事故处理流程1. 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伤害或延误、损失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理赔调查,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理赔处理。
3.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的行为涉嫌故意或恶意欺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保险合同解除1. 如果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
2024年最新民用航空旅客运送服务协议范本
2024年最新民用航空旅客运送服务协议范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运送服务范围1.1 运送路线1.2 运送时间1.3 特殊情况处理2. 旅客购票与退改签2.1 购票方式2.2 退票政策2.3 改签政策3. 旅客行李规定3.1 免费行李额度3.2 额外行李费用3.3 行李尺寸与重量限制3.4 特殊行李处理4. 旅客乘机权益4.1 座位选择4.2 机上服务4.3 机上安全规定4.4 特殊旅客权益5. 航班延误与取消5.1 延误处理5.2 取消原因5.3 旅客补偿6. 保险责任6.1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6.2 行李保险7. 责任限制7.1 旅客人身伤亡7.2 行李丢失或损坏7.3 航班延误或取消8. 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8.3 仲裁9. 法律适用9.1 合同签订地法律9.2 国际旅客运送法律10. 合同生效与终止10.1 签订日期10.2 合同终止条件11. 其他条款11.1 通知与通讯11.2 旅客信息保护12. 航空公司信息12.1 航空公司名称12.2 联系方式13. 旅客信息13.1 旅客姓名13.2 联系方式14. 附件14.1 旅客运送规定14.2 行李尺寸与重量标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运送服务范围1.1 运送路线本合同所涉及的民用航空旅客运送服务,具体路线如下:(此处列出具体的运送路线,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1.2 运送时间根据旅客购票时所选航班,本合同规定的运送时间如下:(此处列出具体的运送时间,包括出发日期和时间、到达日期和时间)1.3 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天气、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将及时通知旅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处理。
2. 旅客购票与退改签2.1 购票方式旅客可通过航空公司官网、客服电话、机场售票处等渠道购买机票。
购票时需提供旅客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2.2 退票政策(此处详细列出退票政策的各项条款,如:购票后多少时间内可以退票、退票手续费等)2.3 改签政策(此处详细列出改签政策的各项条款,如:购票后多少时间内可以改签、改签手续费等)3. 旅客行李规定3.1 免费行李额度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度如下:(此处列出免费行李的件数、尺寸和重量限制)3.2 额外行李费用如旅客携带的行李超出了免费行李额度,需按照航空公司的规定支付额外行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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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T-202111230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标准版)
This contract is applicable to clearly dividing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effectively restraining the behaviors of both parties and ensuring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凡持有效机票乘坐客运航班班机的旅客,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者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
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附表)的规定,按
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
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
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者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4.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被保险人住所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本公
司在保险金额的10%的限额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
5.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
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遭受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遭受意外伤害。
第五条保险期间
一、本合同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持本合同约定航班班机的有效机票到达机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二、被保险人改乘等效航班,本合同继续有效,保险期间自被保险人乘等效航班班机通过安全检查时始,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港走出所乘等效航班班机的舱门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
同一被保险人最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
二、保险费由投保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交清,每份保险费为人民币20元。
第七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三、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或者其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残疾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者变更。
第八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
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被保险人身故,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被保险人残疾,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
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五、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第二或者第三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六、如被保险人在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七、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一、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前申请要求
解除本合同。
但在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起飞后,或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在该航班起飞三十日以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出解除合同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投保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的有效证明(若被保险人因故未乘坐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
三、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在扣除所交保险费10%的手续费后退还所交的保险费。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险单签发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释义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等效航班:是指由于各种原因由航空公司为约定航班所有旅客调整的班机
或被保险人经航空公司同意对约定航班改签并且起始港和目的港与原约定航班相同的班机。
战争:是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是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是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