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doc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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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点建议

搞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三点建议

黄星伟 改革的三点建议搞好新一轮国有企业 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加快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

搞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仅仅明白其重要意义、紧迫情势和方向目标还不够,须从各个方面扎实有效推进。

在实际工作中把握以下三点将会有所裨益。

一、遵循工作原则,规范改革行为。

(一)国情原则。

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植根于国情之中,切忌盲目模仿、照搬硬抄。

正确贯彻国情原则,一是从中国国情出发,深刻认识我国国有企业的历史现状,分析判断其趋势,具体问题具体解决,此乃改革需要注意的问题。

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打破“左”的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善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走一条中国式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道路。

二是客观清醒地看待我们自身的短处和缺陷,虚心而大胆地吸收借鉴符合现代社会大生产和反映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先进科学的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管理方法,为我所用。

(二)法制原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

经历20年改革探索期后,企业改革行为不应再长时间失范无序,不应再陷入打乱仗的状态。

为保障企业改革顺利实施,必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改革措施行为,用法律法规保护、巩固、完善企业改革成果,为全面实现市场经济体制准备充实的法律基础。

既然改革的风险和失误是存在的,历史也证明那种先乱后治的被动式做法,往往助长一些人只跟感觉走,一哄而起,使改革流于紊乱,背离正确目标方向,贻误进程。

所以应尽可能同步或超前建立和形成改革相关法规,努力提高改革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促进并保障企业依法改革、依法经营管理。

完善现行法规也应在法规程序之内进行。

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就能大大降低改革成本,巩固改革实际效果。

(三)经济利益原则。

企业是独立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对经济效益追求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永恒推动力。

企业改革最终是为了创造更高运转效率、更大经济效益,创造更多物质财富。

经济利益原则是“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具体化,是经济学物质利益原理的升华,是判断企业改革得失的衡量标准。

在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推进我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对我县国资工作非常重视,余接成主任、郑良智科长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这对我县今后做好国资监管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刚才,建华局长就国资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我完全同意,请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深刻认识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是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中央、省、市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我们必须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高度,从搞活国有经济、维护国家与地方政府权益的高度,从规范管理、反腐倡廉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要统一思想,不断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深化。

党的十六大总结了我国20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确定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机构,分别代表国家和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县成立国资办,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要求,也是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有资本参股控股,必须以加强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为基础,搞活机制,搞好国有资本运营,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控制力和发展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要转变观念,为我县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创造环境。

成立国资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大举措。

“国务院令第378号”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困境及克服对策研究

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困境及克服对策研究

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困境及克服对策研究【摘要】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面临诸多困境,包括管理体制不完善、资源资产评估困难和资源资产保护缺乏等。

为克服这些困境,可以通过完善资源管理政策、加强资源资产评估技术和强化资源资产保护意识来提升管理效能。

通过这些对策的实施,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将获得创新发展,为我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提供有效保障。

【关键词】关键词: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困境、克服对策、完善、评估技术、保护意识、创新发展。

1. 引言1.1 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难题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

在过去的管理体制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漏洞,导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科学,资源浪费严重,经济效益不尽如人意。

其次是资源资产评估难度大。

由于自然资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其价值和潜力的评估往往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给管理者带来了困扰。

再者是资源资产保护困难。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自然资源遭受到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如何有效地保护资源资产成为一项迫切的任务。

这些难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健康发展。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加强资源管理政策的完善,提升资源资产评估技术水平,强化资源资产保护意识,才能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

2. 正文2.1 困境一: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是新时代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一个困境。

我国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众多,部门间协调不畅,导致资源管理工作分散、重复,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调度,造成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存在法规不够明确、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难以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资源管理中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仍存在障碍,导致资源监测和评估不准确、不及时,影响资源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针对资源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困境,需要加强资源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资源管理体制和政策框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地位,整合资源管理力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地方国有企业依法治企问题研判及对策

地方国有企业依法治企问题研判及对策

也于国勺於止诊讲诊金问髦祈询加好嗪□广东惠州娄光辉依法治企是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应有之义,也是加快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对于地方国有企业来讲,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就是全面实施依法治企。

深入研究如何加强国有企业依法治企,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助推做强做优做大,承担好支撑作用,发挥好国企智慧,为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国资国企智慧和力量,是 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问题检视及剖析当前,地方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通过开展法治创建等专项工作,大多数企业法治基础性工作得到有效改善,普遍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建 立了法治机构,逐步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但总体上与全面依法治企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意识不强,知识储备不够。

受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和行政管理思维模式影响,企业领导人员偏重业务知识学习,淡化对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和法律意识的提升,唯命是从、唯“权”是从现象普遍,在用法律武器和法律工具维护权益、防范风险方面,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更多停留在“法律很重要”的一般认知上,等到企业权益真正受到侵害,才想起找律师咨询,临时抱佛脚。

个别领导人员甚至有法不依、阳奉阴违,动辄触碰法律红线,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

2.机制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现象严重。

地方国企依法治企普遍缺乏总体规划,对法治工作投入人力、资金不足,专门组建法律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务人员企业不多,一些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基础性制度缺位;企业落实上级依法治企工作要求标准不高,对法务工作人员重视不够,一些企业规章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不放在心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现象比较突出。

3.法人治理、依法决策欠账较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3.31•【文号】国资厅发法规[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资厅发法规[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委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以及全国国资委系统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地方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制定了《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2011年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的重点是:指导推进面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指导地方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指导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各地国资委可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实施本地区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

请你们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个处(室)。

本通知贯彻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为加强对地方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提高指导监督工作的规范性、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通知如下:一、指导推进面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一)组织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论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议与措施

论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议与措施

论加快推动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议与措施作者:袁鲁斌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06期摘要:当前,面对新常态、新形势。

习总书记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因此,深入探讨如何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对保障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最大化地发挥国有企业对市场经济的引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本文深入研究探讨并提出加快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措施和建议,从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建议与措施一、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1、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组合、调整的制度,合理的产权制度具有界定和规范财产关系,提供激励,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形成稳定预期等功能。

但目前,我国部分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事件时有发生。

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切实做好国有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工作:(1)明确国有产权实施边界,将国有资本所有权与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正确分离对待。

一方面,国家是国有企业产权的唯一合法代表,拥有对国有企业法人财产的最终所有权。

另一方面,国家和授权监管部门不能无故侵犯企业的自足经营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所拥有的合法的法人财产权承担应履行的责任。

(2)建立国有企业经营制约机制。

实现企业独立行使法人产权之后,就是要建立一套能明晰企业应负的权利和责任、能对经营者所有权有所制约的机制,使得国有企业由有能力的经营者在合理制约体制下经营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明确国有企业在产权关系上的自负盈亏责任。

目前,仍有许多亏损企业在企业难以为继时直接把自己甩给国家,国家实际上是通过社会税收来解决个别烂摊子。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欧阳光辉内容摘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使职能及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这部分资产关系到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08年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8]33号),对促进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方向发展,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经过几年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初见成效。

然而,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弱化等方面原因导致资产管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资产预算不够细化,资产配置不够科学合理,资产使用效率不够高,资产处置工作不够规范等。

本文在总结存在问题和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其所有权由国家享有的各种经济资源。

它是各级政府行使国家权利、管理国家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在政府部门履行各项职能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政府资源逐渐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公共领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从2004年至200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从4万亿元增长到8万亿元。

就湖南省本级的情况看,根据2007年资产清查和2010年资产信息系统数据分析,截至2009年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数已达1712亿元,比2006年底的省本级资产清查数增加539亿元,增长46%。

如何管好用好日益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国企改革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国企改革困难的原因及对策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大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摆脱困境。

从此,国企改革再次升温,成为最引人注目的焦点。

在两年的时间里,中央的决心不可谓不大,采取的力度不可谓不深,但国企改革仍无明显转机,成为改革攻坚阶段困扰国人的“心腹之患”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心要闯过国企改革的难关。

一、国企改革困难丛丛的原因。

1、认识上的不足。

小平同志曾经就改革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认识的过程,提出“摸着石头过河”的论断。

从1984年起,国企改革历经风雨,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放权让利、两权分离、承包经营和转换经营机制等,虽有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说来并不如人意。

在80年代中期,针对国家包揽一切,束缚企业生产积极性的状况,中央作出放权让利的决定。

但在实施过程中,实质是让了地方的权,让了主管部门的利。

地方和主管部门在国家放松对国企的计划控制,允许企业有一定留利后,加强了对企业的干预,一方面形成地方资本垄断和部门资本垄断;另一方面又对企业形成了多头管理,增加企业的“婆婆”,给以后的改革提出新的难题。

面对行政干预,多头管理,国企步履沉重,中央又提出了政府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相分离的措施。

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实质上是全民,在实践中,由代表全民的政府行使所有权,一谈到两权分离,就有一个“所有者权利”如何实现的问题。

两权分离的结果是所有者“缺位”,失去了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导致许多企业领导班子腐败,而且在投资中出现“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盲目行为。

受承包制在农村中取得巨大成效的启发,于是有人把它移植到国企改革中来,在实行中,却无法象农村那样,把承包者的“责、权、利”结合起来,结果出了“拼设备”等短期行为,带来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所以有人提出一个很有意思的假设,如果农村承包也象企业承包一样,由村长而不是村民来承包,结果会怎样呢?党的十四大以后,国企走上了转换经营机制的路子,此时改革目标已明了,但在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存在很大分歧。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建议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综合性的改革工程,是从战略上、整体上盘活国有企业的重大举措,也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竞争的需要.但是,一些地方在国企改制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还相当严重,引发了一系列争论和思考.在国企改制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问题,债转股中产权不清等。

一、国有企业资产流失(这也是国企改制中出现较大争议的主要原因)(一)国有资产流失的式主要形式1。

低估贱卖。

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在进行改制的过程中,存在着低估国有资产价值,即国有资产评估失真问题,问题较为普遍,甚至有些地方和企业存在无偿转让和使用国有资产的情况.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主要表现为:(1)对国有资产低价交易、折股或任意将国有股转为法人股甚至个人股;将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低价转让,流入个人腰包.(2)在改制过程中缺乏对国有无形资产的折股保护意识。

从目前评估的要素上看,显然国家的有关文件已将“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列入评估,但一些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对国有无形资产只是简单地估算一个极小数额或干脆不评估,有意无意吞噬国有资产.缺乏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由于改革制度尚不健全,对那些与财产权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如许可证、专营证以及与以后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如销售渠道、采购网络等等没有相关规定,其流失额更是惊人。

(3)在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对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从而使国有资产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权益受损。

2.转移藏匿.一些企业借改制之机,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利用权力化公为私,大肆鲸吞国有资产。

(1)财会凭证不严,审计工作徒有虚名。

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数额是必经程序。

在这一过程中藏匿、鲸吞国有资产最常见的有一下几种:一是将原本有效债权作为呆帐、坏帐核销;二是通过涂改帐册、发票改变成本和指出搞虚亏实盈;三是加快固定资产的“报废"以达到隐匿资产的目的,而审计工作的走过场,使国有资产的保障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

国企改革:如何全面深化推进国企改革

国企改革:如何全面深化推进国企改革

国企改⾰:如何全⾯深化推进国企改⾰全⾯深化国企改⾰的必要性1、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柱。

在资产总额⽅⾯,根据国资委统计数据显⽰,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10.4万亿元,约占全国资产总额的五分之⼀。

在固定资产投资⽅⾯,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国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3万亿,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超过五分之⼀。

国有企业是国家收⼊的重要来源。

根据财政部统计数据显⽰,2019年,国有企业应交税费为4.61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的29.18%;2020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应交税费为2.16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的26.38%。

2020年上半年,国有企业在全⼒抗击疫情、有序复⼯复产中发挥了⼤国重器的“顶梁柱”作⽤。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产业链、供应链遭受较⼤冲击,国内经济⾦融运⾏挑战加⼤。

国有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确保⼝罩、防护服、熔喷布等关键物资的及时供应;确保雷神⼭、⽕神⼭医院的按时完⼯;维持能源、粮油、医药等关键资源价格稳定等。

国有企业成为“复⼯复产的主⼒军、⽣⼒军。

”同时,国有企业在2020年上半年降低社会运⾏成本中发挥了重要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国有企业在今年上半年累积降低全社会运⾏成本超过1200亿元,全⼒⽀撑社会复⼯复产,缓解中⼩企业资⾦压⼒,如央企路桥公司为中⼩微企业降本减负,减免路桥费⽤50亿元;央企房地产企业减免中⼩企业租⾦累积超过40亿元。

2、国企改⾰发展历程⾃1978年⾸次提出国企改⾰的概念以来,我国国企改⾰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第⼀阶段(1978-1992年),以国务院颁布《关于扩⼤国营⼯业企业经营⾃主权的若⼲规定》等五个⽂件为标志,国企从完全计划经济模式转向了⾃主经营、⾃负盈亏。

第⼆阶段(1993-2002年),以1993年中共⼗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问题的决定》为标志,国企通过兼并重组、下岗分流和债转股等措施,提⾼了盈利能⼒,建⽴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现状及解决方法

国有企业现状及解决方法

我国国有企业现状及解决方法内容摘要: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所存在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实行BPR(企业业务流程重组)的必要性,以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BPR(企业业务流程重组)正文: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我国国有企业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萌芽并发展起来的新型企业形式。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由于多数国有企业采用集权管理方式,决策程序不科学。

2、国有企业管理者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3、由于旧有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缺乏民主、监督机制和规则。

4、国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机构繁多且不合理。

5、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混乱,企业对人力资本的投入不足,人力资本含量高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技工严重流失与冗员过多、人浮于事并存。

我国国有企业的管理经营者多由政府直接任命的,采用集权管理方式,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身兼数职,各种决策集于一身,决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公司经济利益等,一般职员无法监督,这种现状很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经营管理者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国企的生存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国有企业管理团队状况如何,整体素质的高低,是国企业的兴衰成败的关键,因此说,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对于国有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数职员要对分支机构、子公司领导负责,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则对总公司领导负责,因此一般职员无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活动,一些重大决策主要由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负责人决定或由他们报告总公司后决定,那么这些决策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公司经济利益等,一般职员无权发表意见也无法监督。

其次,由于公司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职员的饭碗往往直接掌握在分支机构、子公司的负责人手中,所以一般职员对他们的任何所作所为不敢有任何非议,甚至发现其决策中的某些问题。

由于我国的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进行了改革,但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仍旧深远。

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建议

完善我国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的建议

二 、监管 工作 的公开化 与专 业化
( 一 )监 管 工 作 公开 化 在现实生活中,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者 和经营者 出于各种 动机 ,经常 出现信息披露

完善组织体系和法律体系
( 一 )加快完善监管的组织体系 加 快推 进经 营性 国有 资产监 管 的组织 体系 的建 设步伐 ,依照 《 企业 国有资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 》及相关法规, 自上而下建立健 全权责 明确 、管理规范 、上下协调、廉洁高 效 的省 市 ( 地) 两级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 , 合 理划 分各 级有 资产监 督管理 机构 的监管 范围和 产权隶属关系 ,进一步理清 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国有资产 监管机构 的职责权限。 对 于县 级 国有 资产 的监 督 管理 ,由上 级 ( 省、 市 )政府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的派 出机构分别 管理所属下级 ( 地市、县)政府数量较少的 国有资产: 由下级 ( 地市、县 )政府委托上 级 ( 省、地市 )或平级 ( 仅 限地市 )政府的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管其国有 资产 ;由地市 或县级政府委 托有资质 的信托机构代管其国 有 资产 ;由地方政府直接授权其 出资 的投资 公 司或企业集 团公司经营 国有资产 ; 在财政 或经委等部 门设置专 门机构管理 国有资产。 ( 二 )完善监管 的法律体系 从 职 能来 看 ,国 资 委 、财 政 部 制 定 国有 资产监管规章 、制度 ,指导和规范地方 国有 资产监 管工作。地方 国资委 、财政局应 当根 据 国有 资产监 管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制 度 ,结合本地实 际情况 ,制定相应 的实施办 法 。在 具 体 业 务 指 导 方 面 ,中 央 主 管 部 门主 要是加 强对 地方 国有 资产监 管工作 的调查 研 究 ,适 时组 织 业 务 交 流 和 培 训 , 总 结推 广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经 验,建立与地方 交流联 系的信息网络 , 解释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的 疑难问题,提 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建议 等 。 因 此 ,对 地 方 政 府 与 地 方 国资 委 的 关 系 等深层次 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来解决。 1 . 明确地方政府应 当履行 出资人职责的 国有资产范 围,包括地 方基础 设施 、公用事 业和骨干主导产业 ,以从全局确保 国有经济 在 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 中的主导作用,保障 公共 产 品 的供 给 。 2 . 对 国有资产在各级 出资人之 间调整 的 条件和 程序 做 出明确 的规定 ,规范 调整行 为,切 实保护各级 出资人 的合法权益;依法 主动 调整,促进 区域协调发展 ,维护全局利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阻力及对策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阻力及对策

企业管理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的经济改革都是我国深化改革的重心,混合所有制成为经济改革的焦点。

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要加快节奏,应积极借鉴国外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科学的经济制度,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这样才能促使我国国有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但能提高企业的总体工作效率,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虽然存在一些阻力,但只要努力克服,就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力提升资本效率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动力,在最理想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一定要顺应资本市场,做好资源配置,以便促进资本的流动,将更多自由的资金流向企业内部,从而让资源配置达到最好效果。

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度下另一大重要动力就是可以改善企业的管理布局,平衡企业权力分配。

让曾经“一股独大”的局面变为“多股并存”,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而多个股东并存的方式,能够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公司的代理成本,同时,可以弥补外部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当企业股东利益得到维护的时候,也能够使企业整体经营效益得到提升。

特别是对于上市的国企来说,因为资本市场和监督机构起到了双重监督的效果,将会更加有利于公司管理。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阻力(一)缺乏立法支撑当前,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在改革工作中遇到很多阻力,由于现存的很多立法没有明确指出政府的监管范围,导致政府对企业干预过多,企业的经济制度如同摆设,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所以,国有企业推行所有制改革,首先需要解决立法问题,通过立法支持企业在混合所有制下实现经济收益。

(二)企业制度形式化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逐渐建立了一系列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机构,可以使企业的运营更加规范有序,但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国有产权特征,在公司治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股权制衡尚未实现,使得企业内部缺乏标准化体系,让股东之间因为利益产生矛盾。

因此,企业通过混改,可以激活国企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通过董事会来改变企业管控不合理的地方。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2.13•【分类】其他正文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保障职能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全面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改革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书面报告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口头报告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做好相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全国人大财经委组成调研组,在组织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座谈会,走访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部门和机构,赴重庆、广西、宁夏、山东等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委托广东、湖南两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调研报告。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史耀斌,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朱明春,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吕薇、欧阳昌琼、周松和、蔡玲等参加了相关调研活动。

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与管理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家底”进一步丰厚壮大,管理绩效进一步提升,较好地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国有资产规模的不断壮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义更为明显。

本文通过阐述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以及管理体制的相关内容,指出当前我国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例如:产权关系模糊、产权约束机制薄弱、现有资产运营效益不高、多头管理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问题的对策,助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稳定和创新,以达到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相关概述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配置使用、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以及产权纠纷管理,产权登记、资产清查等。

国有资产管理不仅指的是对属于国家的各类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管理,还包括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管理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一般来说,国有资产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有资产的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大致指的是,通过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以及经济政策目标的管理活动,进行投资决策的制定和调整等。

国有资产的产权处置管理需要按照国家基本战略布局和经济目标,及时调整国有资产储存量。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模糊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模糊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与国家之间的权力归属不清晰,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与管理不够到位,包括企业与政府部门的行政关系不够明确,影响国家的宏观管理,也会导致企业缺乏经济活力。

产权关系模糊还包括权属不清、账实不符等情况,一般来说,产权关系不明确表现在房屋、车辆等,是由单位所得,大都没有产权证明。

部分企业经过多年的机构改革及变动,普遍存在产权与实际不符、分立合并等情况。

大多数车辆调拨单位与被调拨单位的资产交接手续比较缺乏,在调拨以后,也缺乏过户变更证明和产权证,容易出现产权分离的情况。

产权约束机制薄弱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普遍存在忽视自我产权约束机制的情况,国有企业并没有完全实现产权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等,久而久之,部分企业的运营目的容易产生偏离,从为社会和国家创造财富,转移到为了获取企业某几个小集团的内部利益,为提高员工及领导收入等目的。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作者xxxx------------------------------------------日期xxxx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问题、建议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集中于如何有效强化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一焦点上,是国有资本面向企业外部和社会资本,谋求企业发展和资本集中、重组、扩张的改革。

即通过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相互结合,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同时也为社会资本进入国有经济传统领域打开大门。

然而,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首先要认清其内涵和其中的关键问题。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概念内涵分析,需要辨别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的概念。

混合所有制最早来源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国家对传统资本主义自由放任经济模式的改良理论——“混合经济”论。

混合经济主要源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经汉森、萨缪尔森、科斯、诺斯等人的发展而形成,实质上指的是国家干预的、以私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根据《牛津经济学词典》,混合所有制是关于所有制的制度安排;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各种不同所有制资本,通过多元投资、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混合经济是用于描述一个介于放任自流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之间的经济,特指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并存的经济。

通过文献梳理和作者分析判断,混合所有制是微观层面的概念,指的是存在不同类别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混合,不仅包括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混合,还包括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混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一个宏观层面的语义概念,它是指国家所有、集体所有、非公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成分,至少两种组合在一起的经济制度,表现形式主要有:交叉持股、股份制、上市,发展而成的微观形态是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经济是西方国家的概念,指的是私人经济为主的市场经济加入了国家干预调控,与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形成的背景和社会体制不同,我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从公有制发展而来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高校国有资产存在问题及对策

高校国有资产存在问题及对策

高校国有资产存在问题及对策摘要: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高校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就目前国有资产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对策1.国有资产概述及国家政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摒弃“重购置、轻使用、重支出、轻管理”的落后观念,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促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高校认为在国有资产管理上,没有必要花精力去做,主要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教学,这样就造成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忽视,使得高校的国有资产变成一块糊涂账。

要解决好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首先要摸清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方面:2.1.机构设置方面:纵观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基本按以下三类机构设置,例如《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2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问题:2.2.1资产管理员和经办人换了一批又一批,原始资料也多次多人转手,全校教职工人员退休或调职都未强制办理国有资产交接手续,导致原始信息遗失现象频出,到最后新接收工作人推辞这是以前的问题,现岗位还未有接替的工作人员,因此资产不能成功完成调拨,也为以后的管理工作设置了障碍。

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淡薄,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的思想,例如购入的资产,缺乏明确的责任人,或者责任落实不到位体现在部分单位由于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没有专人负责。

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还体现在基层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工作量大,自身业务水平不一,被动管理的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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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组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仅有203个,占总数的45.3%;单独成立国资委的有176个,占总数的39.3%。

不少省(直辖市)和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中的规定有出入,运作上不够规范,从而不同程度地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问题,使各地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国企改制不规范和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为指导和规范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2004年1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拟定的《关于设立市(地)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但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因为地方政府的龙头是省级政府,绕过省级政府直接指导市(地)级政府,肯定效果不会理想。

何况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国资改革的难度远远比想象大得多。

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十分复杂,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

当前,加快推进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努力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首先,明确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各地在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因地制宜,但必须遵循党中央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方针。

主要是:坚持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在国家所有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这些方针政策是多年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总结,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

各级政府和国资监管机构一定要在改革实践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执行。

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求,总结改革的实践经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改革,要在构建:“国家统一所有,分别行使产权,专门机构监管,授权委托经营”的整个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下进行。

国家统一所有。

根据国家法律和现行体制,地方国有资产归国家统一所有,由国家统一制定法律法规,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必要时有权统一配置资源。

地方政府尤其省级政府没有所有权,不能随意调拨上收地市县甚至乡镇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的资产。

分别行使产权(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

通过逐级授权,明确监管国有资产的范围,各级政府分级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辖国有资产分别负有收益、处置和考核等项管理职权。

专门机构监管。

中央政府及省(直辖市)、市(地)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分设,组建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机构,代表政府统一监管国有资产。

授权委托经营。

地方政府授权地方国资委监管和营运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管理。

地方国资委委托国有资产营运主体,以资本为纽带,理顺出资关系,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的出资人职责。

其次,加快建立和健全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自上而下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是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和出资人不到位、推动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的一项基本措施,也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

已经组建的省和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尚未组建的市(地)要按照《指导意见》加快组建步伐,能够单独设立的应尽可能单独设立,并努力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

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市(地)级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要按照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分开的原则,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切实做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借鉴世界各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验,可以实践的方式和途径有五个:一是政府直接授权当地已建的资产经营公司或专门机构监管和营运。

二是将股权委托给社会上的信托机构运作,这类似于社保基金的委托投资行为,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学会)分别进行专业监管。

三是由省级国资委通过派出机构监管市(地)国有资产。

四是市(地)政府将国有产权委托其它市(地)国资委监管或委托托管公司、资产经营公司、经纪公司等专门机构运作。

五是在市(地)财政局里专设一个监管国有资产的机构。

从目前情况看,第一种方案较易实现政资分离和政企分离,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便于操作,是应该积极实践和推广的一种模式。

对于县级政府,国家已经明确不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目前,可按照上述市(地)的几种方式探索。

对于国有资产存量较大的县,第一种方式比较适合;对于国有资产存量较小、国有企业数量较多的县,第五种方式比较适合。

事实上,县一级国有资产存量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差异很大,一些沿海地区的县的国有资产总量比其它地方的一些地级市甚至省级城市的国有资产总量还大。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必须积极探索县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

鉴于个别县国有资产存量确实很大,客观上需要设立县国资委的,国务院国资委应抓紧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使之经过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国资委严格审批得以单独设立。

第三,抓紧落实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监管条例》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做了明确规定,主要是行使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等。

由于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监管的国有资产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有很大的不同,在国有经济发展战略上的侧重也有所不同。

前者主要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保证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后者则从地方或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着重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而不强调控制力。

因此,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职能定位上应更侧重国有资本营运,并把监督管理寓于资本营运之中。

从各地情况看,不少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可避免遗留了一些行政职能,个别的仍然主要按照行政管理的方式管理国有资产,导致诸多“越位”和“错位”问题。

尤其是一些国资监管机构内设机构不科学、不健全,无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名义上是出资人代表,实际上并没有完全到位,致使地方国有资产监管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问题。

例如,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大多没有设立经营预算机构和规划发展机构、重大事项的投资决策机构和审计机构;不少地方在国有资产监管的决策机制上实行行政决策方式————“议决制”,而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按照国有产权管理要求实行“票决制”,即委员会集体决策,一人一票。

由于存在这些问题,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既难以有效监管地方国有资产,更难以营运好有限的国有资本。

在纵向和横向关系方面,即行政关系与产权关系问题,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存在的矛盾也比较突出。

在个别省份,仍沿袭计划经济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惯性,对下级政府出资形式的国有资产随意调拨,结果产生了产权纠纷和利益冲突,导致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出现混乱。

各地普遍存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划分不清楚的问题,出资人权利仍不同程度地被计划发展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以及行政主管部门分割占有。

据初步统计,根据《公司法》界定的出资人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三大职能,《监管条例》把三大职责细化成了大约18项出资人职责,但在各地实践中,只有一半左右落实到位。

由于职责划分不清,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摩擦,对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十分不利。

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是遵循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通过加快改革,认真落实《监管条例》,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完善内设机构和运行机制,理顺各方面的关系。

一是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明确自身定位,围绕如何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来设置内部机构,淡化行政色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能力。

为充分发挥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该设立预算和规划发展机构以及投资决策机构;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风险防范,应设立内部审计体系;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应由目前的议决制逐步过渡到票决制。

二是严格按照《监管条例》,落实各级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利,上级政府不能凭借行政权利侵犯下级政府所辖国有资产的权利;区域范围内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在涉及纵向产权关系时应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合资组建公司,以保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所有权;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建立在“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一级财政,一级出资人”基础上的,县级政府出资形成的资产应当由当地政府配置,而不能由上一级行政部门或国资机构随意调配。

也就是说,国家统一所有只能由中央政府来体现。

三是理顺国资监管机构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关系。

各级地方国资委不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它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也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的出资人职责。

总之,只要严格按照《监管条例》明确划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责、权、利,行政关系和产权关系就一定会理顺。

第四,积极探索适宜本地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营运体制目前,大部分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模式通常采用上海和深圳以往的做法,设为三层次:第一层次为地方政府授权的国资委作为特设机构,代表政府专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调整,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层次是由国资委具体行使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营运主体,如,大型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公司、托管公司等,具体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细化母公司作为出资人与所出资企业的产权关系。

第三层次是国有投资企业,主要是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以及以参股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占用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依法享有包括国有资产在内的企业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一些地方在以三层次的监管模式为主的同时,还对两层次模式(即国资委————国有投资企业)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应该说,三层次模式是我国一些城市和地区在长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深入总结的产物。

实践证明,这一模式通过设立中间层即国有资产营运主体,可以整合国有资产,也可以有效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实现监管与营运的有机结合。

因而应该是我国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方向。

当然,该模式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对中间层的监管不利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运营效率下降等问题,但这一问题可以通过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得到解决。

在两层次模式中,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实际上必须承担资本营运的责任,因而需要具备资本营运的能力。

也就是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不仅是出资人或股东,还是董事,不但要进行股权管理,还要进行资本营运。

这一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设计,一时也难以做到,很可能顾此失彼。

鉴于大多数省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不提倡搞两层次模式;而对于国有资产存量很少的个别省份和市(地),尤其是一些国有资产已经实现向少数领域集中的省级或地级城市则可以探索尝试,其前提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转变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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