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设计管理流程专业设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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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设计管理流程
专业(专项)设计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对室内装修项目设计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提供的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和期望,满足及建筑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地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
2.室内装修所需设计资料。
2.1规划设计主管严格按照项目总体计划时间组织进行室内设计。
2.2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收集装修所需部位建筑施工全套图纸。
2.3营销中心负责提供经审批的室内装修建议书,提出装修风格、项目定位、客户需求、功能要求、风格取向、装修成本建议以及销售样板间的选址、数量、启用时间等建议。
2.4经营成本主管参照营销策划部的室内装修建议书,提出室内设计限额。
3.编制《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
3.1规划设计主管根据收集资料和室内设计要求编制《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
3.2规划设计主管组织《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评审。营销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工程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分管领导、置地总经理、集团总裁参及评审并形成决议。
3.3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整理评审纪要、修改《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并填报《设计任务书会签表》,营销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工程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分管领导、置地总经理审批后定稿。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将评审意见落实到最终版的
设计任务书中。
4.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
4.1经营成本主管根据《工程建设询价、招标管理制度》组织设计单位招标。并将审批后的《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提交设计单位组织设计。
4.2规划设计主管负责设计过程中对设计单位的沟通和管理。重要交流事项保留记录,保证设计单位按计划、设计要求完成设计任务。
4.3设计单位根据《室内装修设计任务书》和设计计划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规划设计主管。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初审和签收。
4.4经营成本主管根据完成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进行造价概算和预算。
5.室内装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评审
5.1规划设计主管组织对室内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的评审。营销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公司(部)、总工程师、分管领导、置地总经理参及评审并形成决议。
5.2施工图设计评审时,经营成本主管要反馈造价预算结果。如果超出设计限额,则评审是否增加设计限额或调整设计方案。
5.3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整理评审纪要,相关部门人员会签。
5.4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整理评审意见,向设计单位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并跟进设计单位进行修改。规划设计主管负责评审意见在设计方案中的落实。
5.5设计单位根据设计评审意见,修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完成后提交工程管理中心。
5.6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初审并签收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并组织审核。营销中心、经营成本主管、工程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分管领导、置地总经理参及会签,置地总经理审批后定稿,集团总裁知晓。
6.施工图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6.1规划设计主管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室内装修设计交底,项目公司(部)、工程管理中心各主管、置地总工程师参及。
6.2项目公司(部)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进行施工图会审。填报《图会审记录表》。
6.3规划设计主管负责完成材料及家具饰品等选样定版。
7.施工准备
7.1项目公司(部)根据规划设计主管要求提供现场条件,在室内装修进场前完成相应工程,并对其进行详细检查。
7.2项目公司(部)配合室内的入口、通道、楼梯、大堂装修前的完工准备。
8.施工管理
8.1项目公司(部)负责室内施工监督并控制质量、进度、成本。
8.2规划设计主管配合室内装修施工,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8.3室内装修工程包括入口、通道、楼梯、大堂等方面一体化的装修。
8.4项目公司(部)负责提供施工用通道、水源、电源并协调施工单位同总包方的相关手续。
8.5项目公司(部)负责施工队伍进场前,按照装修图纸要求完成给排水、消防管线、空调等工程的改造。
8.6项目公司(部)负责协调装修施工及相关的土建、水电等专业的配合工作。
8.7项目公司(部)负责组织现场协调会,组织规划设计主管、营销中心召开销售通道和包装协调会并落实施工情况。
8.8项目公司(部)负责组织装修工程收尾清洁、搬运等事宜。
9.销售示范单位(样板房)的家具、饰品购置
9.1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提出销售示范单位家具、饰品购置计划,列出需采购家
具饰品清单。
9.2室内饰品、家具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规划设计主管配合。
9.3项目公司(部)负责采购物品的清点、验收(产品型号、数量、规格、外观完整),规划设计主管配合。
10.工程竣工、验收
10.1项目公司(部)负责组织工程验收,规划设计主管、营销中心、项目公司(部)组织填写《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
10.2项目公司(部)负责装修工程竣工结算,交接工作手续等办理。
专业(专项)设计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对专业(专项)设计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提供的设计满足业主需求和期望,满足及建筑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置地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
2.专业(专项)设计资料的收集
2.1规划设计主管至现场收集或由项目公司(部)提供专业(专项)设计可利用的资料。
2.2规划设计主管收集公司领导在专业(专项)方案设计方面的设计构想和建议。
2.3规划设计主管整理经营成本主管提供的专业(专项)方案设计各阶段设计限额指标。
3.专业(专项)设计计划
3.1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拟订专业(专项)设计计划。该计划由置地总工程师、营销中心审核会签,分管领导、置地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2经审批通过后的专业(专项)方案设计计划需要提交项目公司(部),编入项目进度总体计划统一执行。
4.《专业(专项)方案设计任务书》编制
4.1规划设计主管负责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写《建筑专业(专项)方案设计任务书》,方案设计阶段主要包括:
设计总要求、总原则
设计进度要求
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限额
4.2规划设计主管组织《专业(专项)方案设计任务书》内部评审,参及评审的部门:工程管理中心、营销中心、项目公司(部)、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