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的管理规定—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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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压力表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压力表管理制度范本压力是现代社会人们普遍面临的一种心理和生理状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对于企业来说,有效管理员工的压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心理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帮助企业建立一套完善的压力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个压力表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使用:第一章压力管理制度的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帮助企业对员工的压力进行科学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品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本企业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者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压力表的管理流程和具体实施方案。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压力表的建立和管理、压力管理措施的实施和评估等。

第二章压力表的建立和管理第五条压力表是对员工压力情况进行量化评估的工具,旨在了解员工的压力水平和主要来源,为制定相应的压力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第六条压力表的建立应符合以下原则:1. 综合评估:压力表应综合考虑员工在工作、生活、人际关系等多个方面的压力因素,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压力情况。

2. 易于操作:压力表的填写应简单明了,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评分体系。

3. 保密和匿名:确保员工对填写压力表的内容享有一定的保密权,并允许匿名填写,以便员工能够真实反映自己的压力情况。

第七条压力表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原则:1. 定期填写:员工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周期填写压力表,如每月或每季度。

2. 统计和分析: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员工填写的压力表进行统计和分析,了解员工的压力状况,并形成相关报告和分析结果。

3. 反馈和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应针对员工的压力情况,及时向员工提供反馈和相关的压力管理建议。

第三章压力管理措施的实施第八条压力管理措施包括个体措施和组织措施两个方面。

个体措施主要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个性化的压力管理服务,包括心理咨询、职业规划、健身活动等,旨在帮助员工转变消极的压力态度,提高应对压力的能力。

组织措施主要是指企业为整个组织提供的压力管理服务,旨在改善组织的管理方式和工作环境,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管理规定

压力表管理规定

压力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压力表管理制度1.0目的为严格执行生产的安全使用制度,保证压力表的精确度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压力表和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人身安全,使设备和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压力表。

3.0职责3.1供应部负责带压力表设备或压力表的采购工作。

3.2安全部负责对压力表的定期检查。

3.3安全部定期将压力表送往有校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压力表进行维护。

4.0管理制度4.1采购4.1.34.2验收设备部和相关部门在对设备(带压力表)或压力表验收时应对如下内容进行检查:a)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b)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c)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d)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敾驌负斪郑既范鹊燃叮龀П嗪拧?e)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f)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g)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撍醺骇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h)应检查压力表外部是否有封签,如无,则做不合格处理。

4.3压力表的安装4.3.1安装地点应力求避免振动和高温影响。

4.3.3压力表安装处与测压点的距离应尽量短,要保证完好的密封性,不能出现泄漏现象。

4.3.4在安装的压力表前端应有缓冲器;为便于检验,在仪表下方应装有切断阀;当介质较脏或有脉冲压力时,可采用过滤器、缓冲器和稳压气等。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规定,化学工业部和XXX在1988年10月10日联合发布了《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将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现在,许多企业也对压力表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较低,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断其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A类压力表等同于强检压力表。

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以及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而强检计量器具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A类压力表即为强检压力表,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XXX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

1991年8月6日,XXX发布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防护方面的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包括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和密封增压压力的测量。

1、用于测量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压力表(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

压力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表安全管理制度
1、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校验合格的压力表应有铅
封和检验合格证,并注明校验日期,如此合格后压力表方可使用。

2、在无压力时,指针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或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能
超过压力表的允许误差,否则禁止使用。

3、压力表表盘封面玻璃不能破裂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4、压力表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时,禁止使用。

5、压力表弹簧管泄漏或指针松动时,禁止使用。

6、隔膜压力表有泄漏时禁止使用。

7、安装压力表,当介质为水蒸气时,应装设存水弯管,避免高温
蒸汽直冲压力表。

8、压力表量程应取设备最高工作压力的1.5到3倍。

9、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

10、压力表安装一般要垂直安装,并要求位置便于操作人员观察。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 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 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 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2 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厂内压力表管理制度规范

厂内压力表管理制度规范

厂内压力表管理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压力表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和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使用压力表的部门。

第三条压力表是用来测量液体或气体压力的仪器,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所有部门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压力表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厂内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压力表台账,对压力表进行登记、管理和保养。

第六条压力表的使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压力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在压力表使用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压力表工作正常。

第八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压力表进行校准,确保其测量的准确性。

第九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压力表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十条对于无法修复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压力表,必须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一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对压力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压力表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因使用压力表造成的生产事故,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总结经验,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五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和完善本管理制度,使其不断适应生产现实。

第十六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本管理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压力表的登记管理第十八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压力表台账,对压力表进行登记。

第十九条压力表台账应当包括压力表的名称、规格、型号、出厂编号、购置日期、验收日期等信息。

第二十条压力表台账应当根据压力表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对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每一台压力表都有专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工作正常。

第二十三条压力表管理人员应当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校准,保证其测量的准确性。

压力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表使用管理规定根据各单位压力表使用情况,针对使用中损坏、报废率较高的现象,特此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以缓解由于压力表损坏、补充不及时带来的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问题,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压力表须建立详细的资料档案,及时准确的更新压力表使用位置变更、损坏、报废情况。

(2)以上变更资料务必于每月20号前完成,并上报项目部有关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3)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需安装使用强制检定压力表的生产环节,并根据需要安装相应压力表。

强检压力表应有专门的备用表,强检表与非强检表不能混用、混存。

一般情况下,主要管汇上关键部位的计量压力表、关键生产环节的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要强制按检定周期检定。

(4)除(3)中确定的强检压力表以外,凡由我单位试井队校检的压力表暂定校检周期为12个月,在校检期内的压力表如需单独校检的,可随时送检。

(5)憋压用压力表需根据各单位实际使用情况及时校检,确保使用正常。

(6)憋压时须由两人操作进行,先用大量程压力表初步确定压力范围,再用小量程压力表进行憋压作业,以免瞬时高压损坏压力表。

(7)正确合理使用、拆装压力表,仪表经常使用工作压力不大于测量上线的70%,不允许过载使用。

(8)使用在关键部位的新压力表在使用前需校检,精密压力表不许替代普通压力表使用,特种压力表与普通压力表不能通用。

(9)试井队对于校检后报废的压力表要给出说明,用以指导并改善生产环节。

送地方检定所校检报废的压力表同样要给出说明。

(10)希望各压力表使用单位提高责任心,切实完善落实本制度,对于明显降低设备损坏率的单位应予以奖励,对于未明显降低损坏率而又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单位,应予以处罚。

大安项目地质部2010年11月26日修订2011年1月1日执行。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压力表使用管理制度(16.6.5下发)

压力表使用管理制度(16.6.5下发)

压力表使用管理规定为强化公司压力表的规范管理,确保各使用部门压力表测量值的准确性,增强生产的安全性,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对压力表的校验、使用作如下规定:1、用于我厂安全防护等方面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属于强制检定的压力表,按国家规定半年检一次,如锅炉主体压力表等。

2、用于生产控制过程中重要参数的压力表及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半年检一次。

3、只用于管道压力指示等,对压力值精确度要求不高的,或仅仅是显示其是否有压力的真空表、真空压力表,检定周期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验,但平时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督,使用部门发现有误差影响时,也可随时进行送检。

4、压力表到期检定时,由设备科发检验通知单通知使用部门,使用部门必须安排本部门人员配合检验过程的拆、装表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5、使用部门对新安装、新领用的压力表必须进行首次检定后方可使用。

6、使用部门必须建立仪表台账,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变更台账,真正做到现场与台账一一对应;对要求强检的压力表、检修后期安装已拆下的压力表时,需按原台账所注明的安装位置一一安装。

7、设备科对所检定的压力表做好检定记录,检定原始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对合格的压力表出具检定合格证书,贴上合格标签后,方可投入使用。

8、压力表的现场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设备科人员对使用部门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检查分为现场压力表安装规范情况、使用情况、台账与现场压力表的对应情况等。

以上管理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附:压力表强检的条件:1、特种设备上起监视作用的。

2、有毒、有害、腐蚀性严重的介质压力测量的。

3、用于安全防护的。

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

设备科2016年5月20日。

压力表分级管理规定

压力表分级管理规定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 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范本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范本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现场压力表的测量准确性,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现场压力表进行测量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现场压力表的检定规定第四条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应由专业检定机构进行,并应定期进行检定。

第五条现场压力表在使用前和定期检定后应进行验收和标定,并填写相应记录。

第六条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根据其使用频率和环境条件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如果现场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送检,并修复或更换。

第三章现场压力表的使用管理第八条现场压力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无漏气、渗油等现象。

第九条现场压力表应妥善保管,避免受到撞击、挤压或其他不适宜的外力。

第十条现场压力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其清洁干燥,避免与腐蚀性物质接触。

第十一条现场压力表使用结束后,应进行清洁,并妥善放置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到湿气侵入。

第十二条在现场压力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异常或其他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或专业维修人员。

第四章现场压力表的记录管理第十三条对现场压力表的检定、使用等情况,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第十四条检定记录应包括厂家、型号、规格、检定日期、检定机构名称等信息。

第十五条使用记录应包括日期、使用环境、使用人员、使用目的等信息。

第十六条现场压力表的维修情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日期、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信息。

第十七条所有现场压力表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五章现场压力表的处置管理第十八条现场压力表使用寿命结束或检定后无法修复时,应进行安全的处置。

第十九条现场压力表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条现场压力表的处置应由相关负责人负责,并进行记录。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应按照程序进行,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节由有关单位、个人制定,并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

压力表管理制度

压力表管理制度

压力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严格执行生产的安全使用制度,保证压力表的精确度和设备的安全运转,延长压力表和设备的使用期限,保障人身安全,使设备和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项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压力表。

3.0 职责
3.1供应部负责带压力表设备或压力表的采购工作。

3.2 安全部负责对压力表的定期检查。

3.3 安全部定期将压力表送往有校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

3.4 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压力表进行维护。

4.0 管理制度
4.1 采购
4.1.1供应部在采购设备(带压力表的)时,应审查压力表生产厂家的产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1.2供应部在采购设备(带压力表的)或压力表时,应审查压力表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使用有效期。

4.1.3 当具备4.1.1、4.1.2条件时,方可采购,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0 相关文件
6.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0 记录。

压力表分级管理规定

压力表分级管理规定

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

压力表管理规定

压力表管理规定

压力表管理规定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压力表管理制度1.0目的为严格执行生产的安全使用制度,保证压力表的精确度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压力表和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人身安全,使设备和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压力表。

3.0职责3.1供应部负责带压力表设备或压力表的采购工作。

3.2安全部负责对压力表的定期检查。

3.3安全部定期将压力表送往有校验/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

3.4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压力表进行维护。

4.0管理制度4.1采购4.1.34.2验收设备部和相关部门在对设备(带压力表)或压力表验收时应对如下内容进行检查:a)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b)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c)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d)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敾驌负斪郑既范鹊燃叮龀П嗪拧e)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f)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g)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撍醺骇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h)应检查压力表外部是否有封签,如无,则做不合格处理。

4.3压力表的安装4.3.1安装地点应力求避免振动和高温影响。

4.3.3压力表安装处与测压点的距离应尽量短,要保证完好的密封性,不能出现泄漏现象。

4.3.4在安装的压力表前端应有缓冲器;为便于检验,在仪表下方应装有切断阀;当介质较脏或有脉冲压力时,可采用过滤器、缓冲器和稳压气等。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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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压力表的相关管理规定
1、安装前应核对仪表的型号、规格、精度等级是否符合仪表使用要求。

检查仪表的接头螺纹和安装的阴螺纹是否一致。

压力表正常使用时指针所指示的位置应在表盘总量程的⅔—¾处。

2、压力表应垂直安装,倾斜度一般不大于30°,以免带来指示误差。

现场压力表表盘方向尽量保持一致,以便检查。

3、安装后,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观测指针是否在零位或紧靠盘止钉,否则不宜使用。

4、测量蒸汽压力时,压力表下端应装有环形管,使用中有水来传递蒸汽压力,以免高温蒸汽冲入弹簧管内,影响仪表精度,或不慎使焊锡熔化,造成仪表测漏,发生事故或烫伤人。

5、使用时应缓慢打开阀门,使压力慢慢升到工作位置。

若突然打开阀门,如压力失控,超过测量上限,会造成弹簧管被打坏、变形或造成扇齿脱牙而使仪表失去功能。

6、使用完毕后,应缓慢卸压,不要使指针猛然降至零位,这样指针回撞在盘止钉上,会将指针打弯甚至打断。

7、压力表质检标签及出厂合格标签必须齐全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检定或维修。

到达检验时限的压力表,由设备员负责及时与机动部沟通、外委。

8、拆卸下来已无法使用的压力表应尽快销毁或退库,杜绝与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混放,以免拿错、误用。

质量合格的压力表应存放在防尘、干燥、无腐蚀的环境中,并做好规格型号标识,方便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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