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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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PD-08-JD10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并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与日常性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本规定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体制、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即厂部为一级(策划部代行其职能)、检修部热控专业为二级、班组为三级。

第六条策划部热工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一)在生产副总经理(助理)和策划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二)制定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三)检查各部门热工专业工作进行情况,参加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四)分管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备品配件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修标准和非标准项目的审定及验收;

(五)参加本厂扩建工程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设计审查和设备选型。

第七条检修部热工监督专责人员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每年至少总结一次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填报“八率”(即:1)热工主要仪表投入率、校验率2)热工主要仪表调前合格

率、3)热工自动装制投入率、4)热工自动装制投运率、5)热工保护投入率,6)热工保护投运率、7)热工主要保护动作正确率,8)热工主要设备消缺率)月统计报表,校对其准确性,按华能公司要求汇总填报热工监督月报表,报策划部;

(二)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三)做好本部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工作,不断提高“八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四)参加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五)参加我厂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安装调试与验收工作;

(六)定期送检标准仪表设备,做好本厂的热工量值传递。

第八条班组热工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及实施细则,落实各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工作;

(二)每月按时完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八率”报表,做到不隐瞒、不漏报,使“八率”统计真实、可靠。积极开展技术革新、设备改造、系统完善化工作,不断提高“八率”指标;

(三)班组热工监督应有周计划、月计划,组织做好设备专责分工、设备巡视检查、定期维护、定期试验、定期校验及设备消缺工作;

(四)做好班组热工监督的技术管理。包括资料管理、设备台帐管理、计算机软件管理、逻辑及定值管理等;

(五)认真落实专责设备评级、定级工作,按有关设备评级管理制度进行。对二、三级设备应制定设备升级计划,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具备消缺条件时,立即安排消除。

第二章热工监督范围

第九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包括:

(一)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

(二)自动调节系统;

(三)主机保护系统;

(四)辅机联锁系统;

(五)信号系统;

(六)程序控制系统;

(七)量值传递系统。

第十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内容:

(一)检测元件(热电偶、热电阻、孔板、喷咀、平衡容器及其他一次传感器等);

(二)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二次门等);

(三)热工二次线路(补偿导线、电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

(四)二次仪表及控制装置(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累计仪表、巡测装置、调节装置、操作装置、执行机构、运算装置、转换及辅助装置、用于监测、保护、自动调节的计算机系统等);

(五)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保护或联锁装置信号及音响装置等);

(六)程序控制装置(程序控制器、程序控制用阀门、自动装置、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

(七)标准计量器(标准热电偶、标准热电阻、标准水银温度计、标准活塞压力计及精度等级不低于0.4级的标准压力表、标准转速表)。

第四章运行监督

第十一条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清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二)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清晰;

(三)自动调节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系统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原水电部颁发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四)信号光字牌应用印刷体,准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五)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执行机构小间钥匙应由运行人员掌握,运行中的执行机构维护、检修需通过运行值班人员;

(六)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要分清快速、一般、滞后三种熔断器,不可用错,熔断器容量定值应按《火电厂热工自动化设计规程》核算;

(七)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照明、伴热及保温。

第十二条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工保护装置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第十三条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专责人员或值班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

第十四条保护定值、联锁定值、报警定值及其它运行参数定值不得随意调整,必须经生产副总经理(助理)签字允许方可变更,夜间可经值班厂领导批准签字,并在运行主控室《热工保护投退登记本》

上登记签字。

第十五条未经生产副总经理(助理)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六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第十七条主要热工仪表进行定期现场校验时,主要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系统综合误差的三分之二,主汽温度、主汽压力、主汽流量在常用范围的误差应不大于其精度的二分之一。

第十八条热工人员应经常听取机组运行人员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记录及时分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水平。

第十九条因主设备或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缺陷或因设计不当,且无法弥补;或机组运行方式改变而不再需要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办正式审批手续,经生产副总经理(助理)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同意,方可重新进行“四率”统计。

第二十条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计算机系统,应满足其对环境的要求(防尘、温度、湿度等)。

第二十一条运行中的DCS集散控制设备附近,严禁使用对讲机;控制机柜门始终保持关闭屏敝状态,工作时必须采取接地措施并配备防静电手碗。

第五章检修监督

第二十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

第二十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小修后所需的总调试时间,在列入检修计划时应给予充分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先作出设计,并经厂部批准。

第二十四条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极、喷咀和温度元件),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作出检查记录。

第二十五条检修工作结束后,热工及控制装置盘台的底部电缆孔洞必须封闭良好,并应重新覆盖防火涂料。

第二十六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后,应由部门主管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段验收,并对检修质量做出评价,属于主设备控制与保护装置(如大、小汽机转速、振动探头,空予器间隙等传感器)应会同机务一同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第二十八条检修后的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且运行稳定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做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原水电部颁发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中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十九条检修后的热工程序控制、信号、保护和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确认正确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项目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十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改进、校验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及记录数据、图纸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天内整理完毕归档。

第六章监督仪表标准及要求

第三十一条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量值传递按二级标准进行传递。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二级标准试验室(工业级标准),其标准计量委托上一级量值传送机构传递监督;经上级部门批准,本厂可对部分标准计量器进行校验(仅限于批准项目)。

第三十三条标准计量器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应由本厂提出标准计量器周期检定计划,检定计划一经制订下达,应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拖延或不送检,如有变更应事先联系并修订计划。

第三十四条标准计量器超过检定周期尚未检定者,即视为失准。失准的标准计量器不允许用作量值传递。

第三十五条标准计量器应有检定、维护规程,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制造厂的出厂技术说明书和技术档案。

第三十六条标准计量器检定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的标准计量器的原理和检定、维护规程(兼管修理的检定人员,应掌握修理工艺及熟悉有关的规程),并由上级机关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后,才能从事标准计量器检定工作,标准计量器检定人员要定期考试,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才能恢复检定工作。

第三十七条标准计量器的检定合格证书中,除列出各项技术数据外,还应注明检修、调整的主要内容;如检修者和检定者不是同一人员,应在证书上分别注明并签章,以示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司标准试验室应有防尘和空调设施,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光线充足、没有振动和强磁场干扰,室温应保持20±5℃,相对湿度不大于85%(校验标准器的试验室,其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

第七章技术管理

第三十九条热控专业根据本细则和有关规定,制定和执行下列相应的规程制度:

(一)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

(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校验规程;

(三)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四)试验仪器仪表操作(使用)规程;

(五)岗位责任制度;

(六)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工作票制度和验收制度;

(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和清洁制度;

(八)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现场定期校验制度;

(九)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

(十)软件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清册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技术档案。

第八章热控技术监督技术指标

第四十一条热控技术监督指标为:

(一)主要仪表交验率 100%

(二)主要仪表调前合格率 98%

(三)自动设备投入率 96%

(四)自动设备投运率 99%

(五)主要保护投入率 100%

(六)主要保护正确动作率 100%

(七)主要设备消缺率 100%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策划部负责。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

不开口,没有人知道你想要什么;不去做,任何想法都只在脑海里游泳;不迈出脚步,永远找不到你前进的方向。其实你很强,只是懒惰帮了你倒忙。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号:LTHB-MZW-AQ-066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湄洲湾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一月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术语和定义 (2) 4.管理职责 (4) 5.监督内容与方法 (7) 6.附则 (10)

1.目的 为加强本项目部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可靠性,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两级技术监督网 由部门、项目部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

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脱硫脱硝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脱硫脱硝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循环泵叶轮、叶片、氧化风机、消音器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热电公司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电投抚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热工仪表抽检和强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解热电公司热工主要仪表的测量精度和准度,定期对主要仪表一次元件和DCS测量通道进行抽样检查;为确保电厂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由于表记测量错误而引发压力容器超压事件发生,对压力容器仪表在周期内进行强制检定。 2适用范围 适用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抽检和压力容器仪表强检管理。 3引用标准及关联制度 《热工专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DL/T1056-2007。 4专用术语定义 4.1主要仪表: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控仪表。 4.2强制检定仪表:压力容器的就地压力表、变送器、以及对应DCS通道或其他监视仪表为强检仪表。 5职责 5.1生产技术部职责:负责制定仪表强检计划和仪表抽检计划;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负责编制各机组的主要仪表清册和强检仪表清册;负责保存检定记录。 5.2热工专业部职责:负责强检和抽检计划的实施。班组技术员负责组织安排检定工作实施,分厂技术专工负责统筹协调并检查实施情况,分厂主任负责监督考核。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管理要求 6.1.1生产技术部热工专工每年12月25日前编制仪表抽检和压力容器仪表强检计划,经由生产部签发后下发给热工专业部执行。 6.1.2热工专业部按年度仪表抽检、强检计划,参考机组实际运行情况,每月按照抽检和强检计划组织进行检定,并填写检定记录,经审批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检定记录报送生产部备案。 6.1.3检定记录审批流程为检定人-班组技术员-分厂专工-生技处专工。 6.1.4抽检记录由生技部负责保管。 6.2技术要求 6.2.1抽检数量确定:热工主要仪表应抽检数量 = 主要仪表总数×5%;单台机组中主要仪表总数少于25块的机组,每月抽检1块。 6.2.2抽检率确定:热工主要仪表抽检率 = (热工主要仪表实际抽检数/热工主要应抽检仪表数)×100% 。 6.2.3抽检合格率确定:热工主要仪表抽检合格率 = (热工主要仪表抽检合格数/热工主要仪表实际抽检数)×100% 。 6.2.4强制检定仪表周期和要求:强制检定仪表的检定周期为1年,检定率和合格率应

运行部化学技术监督制度

化学监督制度

1.职责分工 1.1运行部化验班职责 1.1.1负责化学监督(水样等)的具体工作。 1.1.2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1.1.3负责化水设备和运行机组的汽、水的取样化验工作,保证试验质量;及时反映设备系统中水、汽、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状况,当出现异常时,要及时与值长联系,妥善处理,必要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1.1.4化验数据应及时登录到公司办公通讯系统上,数据齐全、准确,内容填写完整,通知相关部门调整的内容应写在备注中。 1.1.5若水质指标3天内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书面发出水质异常通知单,写明发生的时间、超标幅度、原因分析等,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1.1.6做好化学清洗及停、备用设备防腐保护中的监督化验工作。 1.1.7参加热力设备的大修检查及验收工作,做好检查后的详细记录和取样化验工作,并在大修10天后,向上级部门递交机组大小修化学检查报告。参加机、炉、主要监督设备的考核定级工作。 1.1.8严把化学材料、药品质量关,防止劣质药剂进厂。 1.1.9负责机组滑停期间水汽系统加停炉保护液过程中的水质的取样监督工作。 1.1.10 负责机组高低压疏水水质的监督分析工作。 1.1.11 负责机组启动阶段水汽品质铜、铁、硬度等检测项目的取样分析工作。 1.1.12 负责对机组水汽指标异常数据的跟踪实验分析工作。 1.2化学专业职责 1.2.1负责机组在运行、停用、启动时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及时调整机组运行工况,确保机组各项指标合格。 1.2.2负责运行设备的调整工作,严格按化学监督提出的要求,及时地调整运行工况,确保汽水品质合格。 1.2.3机组启、停时,及时通知化学实验室进行有关分析、测定等工作。 1.2.4机组运行时水、汽品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1.2.5配合化学实验室做好有关试验,发现与化学监督有关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化验人员共同研究处理。 1.2.6根据化学监督要求搞好停、备用锅炉防腐工作及锅炉排污工作。 1.2.7负责机组滑停期间保护液的搬运、加药工作。 1.2.8 负责锅炉化学清洗的操作。 1.2.9 负责在线化学仪表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2.10 参加热力设备大修的化学监督检查及修后验收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上报有关领导。 1.2.11 做好化学药品等大宗材料的计划工作。每月应根据化学大宗材料库存量、使用量的多少,按时提交物资计划申请。 1.2.12 负责各岗位化学药品的卸运、领用、溶解、配制、容器内的储备工作。 1.2.13 依据化学专工提供的剂量要求进行配制药品浓度,药剂不得混用。 1.2.14 发现药品异常或有沉淀物时,要及时通知化学专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1.2.15 配合做好机组停、备用阶段的防腐工作。 1.2.16 按照化验班的监督要求,做好循环水的加药量调整工作。 1.2.17 做好化水设备的运行监督工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汇报主管领导。 1.2.18 负责上报化水设备异常、故障、事故的分析报告。 2管理内容与方法 2.1机组运行阶段的化学监督

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 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 年版)《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 2000)《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 —2004)《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 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 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 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 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 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 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 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 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 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 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 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告警的。 4.1.3.9 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 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 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 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 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 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安排 根据自备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使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监督内容具体化,各级监督人员的工作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自备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现将热控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安排如下:1、建立热工技术监督三级网络; 厂级:陈文红安技部:姚远检修部:杨德金机控班:谢伟炉控班:谢元辅控班:胡伟2、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在本月完成对自备电厂IS系统中各项报表进行完善。 3、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组织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热控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并提出考核意见在给厂级技术监督负责人上报的报表中体现。 4、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要仪表校验数量统计、校验合格点数统计、校前合格率统计、校后合格率统计,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5、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自动设备投入情况,其中包括应投入套数、实际投入套数、自动投入率、自动设备投运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6、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专业要保护投入情况统计,其中包括保护投入率、保护正确动作率保护投运率,对保护动作的设备要作简单说明。

7、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对本专业该月消缺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发现缺陷次数、消缺次数、本月消缺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8、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月本专业出现的安全情况,并做简要说明。9、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DCS系统I/O 点的投入情况,未投入的做简要说明。10、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对本专业的培训情况,对技术讲课、规程考试、技术问答、考问讲解、短期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11、热控技术监督检修部及各班组负责人负责完善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12、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做好计量器具台帐及能源计量台帐,并制定定检计划,每月在热控技术监督月报中体现。 13、各班组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做好本班组的自动、保护投退记录。 14、月报要求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30日前报给自备电厂安技部部热工技术监督负责人。15、月报要求热控技术监督安技部负责人下个月2日前报给自备电厂厂级技术监督负责人 扩展阅读: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华能威海电厂管理制度HW/ZD01SC22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

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XXXX发电总厂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XXXX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热工监督体系。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热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为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厂的热工监督管理。 3 职责 3.1 生技部热工专职职责 3.1.1 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的热工技术监督网,执行有关计量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负责我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2 组织和实施我厂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定期对运行的在用计量仪表的系统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制定抽检计划下发维护分场执行。 3.1.3 按时填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统计报表及热工监督的季度和年度总结,报送省电力试验院热工所(中电投XXXX集团需要时也上报)。 3.1.4 协调维护分场热工专业与其他分场共同作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5 参加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1.6 制定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改造计划,审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计划,并负责大、小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3.1.7 研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

术攻关。 3.1.8 负责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3.1.9 参加我厂新建和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与验收工作。 3.2 维护分场热工专职及副主任职责 3.2.1 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或文件,管理热工标准室。 3.2.2 负责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期校验及试验制度按期执行。 3.2.3 组织建立我厂的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配套设施,根据周期检定计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准确。 3.2.4 组织我厂热工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参加上级计量检定人员统一考核。 3.2.5 建立和健全热工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3.2.6 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工作,不断提高“三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3.3 热工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 3.3.1 负责热工标准室标准设备的管理工作。 3.3.2 负责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外借登记和回收工作。3.3.3 负责制定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送检计划。 3.3.4 定期统计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合格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标准设备补充计划,并报维护分场及生技部备案。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修订)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公司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并结合公司生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范围、主要内容。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3.术语和定义 3.1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电力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 三级技术监督网 由班组、部门、公司专业组等三级组成。 3.3 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如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高压电机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3.4 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如: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3.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高压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包括PSS)及所属二次回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 页脚内容1

投入率、动作正确率、故障录波完好率。 3.6 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和运行可靠性。 3.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的效率、能耗(燃料、水)、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 3.8 环保监督: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排放、烟气的处理设施及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效率、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 3.9 金属监督:锅炉、压力容器、高温或承压管道及部件、燃机燃烧室部件、高速旋转部件(燃机、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发电机大轴、护环,压气机部件),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3.10 化学监督:水、汽、电力设备用油(气)、燃料品质,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停备保护,化学仪器仪表等。 3.11 热工监督: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燃机MARK Ⅵ控制系统、厂级监控系统(SIS)与分散控制系统(DCS)等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 3.12 电能质量监督:电压、电流、功率、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频率和电压质量。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3.13 水工监督:海水冷却水系统的引排水设施、护岸设施等。 3.14 汽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系统、油系统、真空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3.15 燃机监督:燃机本体及附属管件、进排气系统、水洗系统、CO2系统、通风系统、天然气控制阀组等。 4.管理职责 4.1 公司设立由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任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设备管理部是技术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设立技术监督管理专责人,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各个技术监督 页脚内容2

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金源口电业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源口电业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是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管理,第二级级管理为安全生产部。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管理并支持、服从其履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的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部为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建工程及已投产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生产部设技术监督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 —1 —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三)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参与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对公司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 (七)每季度督促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公司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上报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和分析,并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检查和督促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对于特别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项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八)每半年对监督报表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分析报告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九)每年1月15日前将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告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十)负责协调、指导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技术监督合同的 —2 —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监督规定 第3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保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注:发布此部令时,国家对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辆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 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督。 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运输经营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从事营业性客运、货运的车辆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本规定所称运输管理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等运输管理机构。 第三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营运车辆维修、检测的技术支持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实施车辆维护和检测工作,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营运车辆维护质量和检测结论的真实性。 第五条国家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节能降耗达标 车型;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使用厢式货车、多轴重型车以及采用集装箱、甩挂运输方式的货车。 第六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履行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营运车辆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营运车辆的监督工作,应当采取信息化、网络化手段,提高行政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执行国家和交通行业有关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 第八条非个体经营的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或 指定专人负责,对所属车辆实施技术管理工作。 企业等级为三级以上(含三级,下同)的客运经营者和企业等级为四级以上(含四级,下同)的货运经营者,必须设置车辆技术管理机构,车辆技术管理专职人员应不少于5人。其它运输企业及三级以上客运企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系统实施研究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及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程》,贯彻《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等若干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加强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全厂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华能威海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热工监督围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以下简称热控装置)运行维护,热控装置检修及更新改造质量验收,量值传递及热工监督技术管理。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任务是:对热控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监督完成热控装置检修或更新改造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督检查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以及热控装置的运行维护。通过完成上述任务,使热控装置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满足生产要求。 第四条热工专业作为本细则的具体落实执行部门,应将其纳入相应管理制度及检修规程中。本细则涉及相关部门亦应配合实施。 第二章热工监督的围及容

第五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围 (一)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二)模拟量控制系统。 (三)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系统。 (四)顺序控制系统。 (五)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六)汽轮机控制系统。 (七)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八)工业电视系统。 第六条热控装置技术监督的容 (一)检测元件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 (二)热控测量取样管为: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三)二次线路包括: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四)二次仪表包括:指示仪表、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M/A手操器、操作开关或按钮等。 (五)保护联锁及热工信号设备包括:热控保护或联锁回路设备、信号灯及光字牌、信号音响装置等。 (六)热控系统电源、仪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 (七)热控系统驱动装置包括:电磁阀、气动执行机构(阀门)、电动执行机构、液压执行机构等。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

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中电国际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仪控部的热工计量管理工作,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芜湖发电公司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热工计量管理及相关人员。 3规定和程序 3.1组织机构 3.1.1在部门主任负责,由热工专工、部门兼职计量员,负责本部门的热工计量管理工作,解决计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接受公司计量监督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3.1.2本部门计量管理由计量兼职员负责计量管理日常工作。 3.2工作程序 3.2.1部门按生技部批准后的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3.2.3热工专工负责本部门季度计量技术监督数据,于次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报生技部。 3.2.4部门兼职计量员参加生产技术部组织的计量监督网网会,讨论和反映计量监督运转中存在的问题。 3.2.5部门兼职计量员每年末对本年度计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编制年度工作总结,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生技部。 3.3计量器具管理 3.3.1计量器具实行A、B、C分级管理,各部门建立明确的计量器具A、B、C分级管理台帐,编制本单位计器具目录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 2 页共 5 页

并适时更新。 3.3.2对外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执行强检。生产技术部定期公布公司强检工器具目录。 3.3.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计量器具都应进行周期检定。在用工作计量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大于95%,计量标准器具的周检合格率必须为100%。 3.3计量标准 3.3.1.仪控部所属热工标准计量室计量标准器具是本公司最高计量标准,负责本公司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周期检定工作,接受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的监督、业务管理与指导。 3.3.2热工最高计量标准须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经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主持考核合格后,取得计量标准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 3.3.3热工标准计量室建立完整的计量标准技术档案,计量标准技术档案包括装置使用说明书、标准装置履历书、检定规程、建标报告、考核申请表等。 3.3.4标准计量室应具备检定规程所要求的温度、防尘、防震、防腐等环境条件,并对环境温度、湿度进行记录。 3.3.5热工标准计量室的管理按照《仪控部标准计量室六项管理管理制度》(附件)要求实施。 3.4计量单位的使用 3.4.1仪器仪表和计量设备的铭牌、刻度标称以及标志牌都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 3 页共 5 页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3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A版定稿版

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 管理规定A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上市公司和有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节能、电测、电能质量、励磁、汽(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内容

(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对轮螺栓;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高温紧固件。水力发电机组重要转动部件及重要承重部件、重要水工金属部件。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燃料;设备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 (四)环保监督:废水、烟气、灰渣;环保设施;噪声。 (五)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量值传递系统及各系统所属热工设备。 (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 (七)节能监督: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厂用电率、供电煤耗、油耗、水耗、重要辅机单耗及节能降耗的措施等。 (八)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 (九)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 (十)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运行可靠性。 (十一)汽(水)轮机监督:振动;叶片频率;调速保安系统;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特性;汽轮机真空系统;其他汽机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十二)水工监督: 火电厂:主厂房;输煤栈桥;烟囱;冷却塔;灰坝;引排水设施。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采用适应电力生产发展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先进的检测手段,准确地对机组运行状况和设备状态进行监督判断,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通过对水、汽、气(氢气、六氟化硫)、油及燃料等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设备腐蚀、结垢、积集沉积物及油质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等充油(气)电气设备潜伏性故障,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 第四条建立健全化学技术监督体系,实行专业管理和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明确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各有关专业都必须协调工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 第二章化学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开展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

产、节能减排、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发电企业化学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化学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优化运行指导意见和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日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审核化学专业设备技术改造方案、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项目实施绩效。 (四)负责开展化学专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五)负责组织召开化学专业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年度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六)负责定期编制化学技术监督报告,总结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七)参与在建电厂的化学专业设计审查、安装调试以及试运行阶段的质量检查;监督指导工程建设过程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化学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化学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化学技术监督责任制,组织管辖区发电企业完成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发电企业的化学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本辖区生产的重要化学专业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化学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化学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化学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化学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 式版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目的 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 3.1 总则 3.1.1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 3.1.1.1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

行技术责任制。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 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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