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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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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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婴儿禁用;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 不良反应 :同吗啡类似,包括眩晕、呕吐、恶心、便秘等,
但反应较轻;过量使用可引起呼吸中枢抑制;长期连续使 用可产生药物依赖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 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尽可能不使用其它中枢 抑制剂,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镇静催眠药物
六、镇静催眠药在精神科常见疾病中的应用 1、器质性精神障碍 2、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中毒所致精神障碍 4、精神分裂症 5、抑郁症 6、双向情感障碍 7、神经症中的各种形式的焦虑障碍
中枢兴奋药物
中枢兴奋剂在精神科使用适应证很有限, 最多用于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成年注 意缺陷多动障碍。此外可以用于发作性睡 病。
• 禁用: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未治疗的开角型青光
眼、对本药过敏、妊娠期妇女、6个月内的儿童。
毒品
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危害: “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 药物依赖性是由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
4、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 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 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医师的权力和责任
5、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 次数上应放宽。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6、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 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 解病人的剧痛。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应用
内容
• 不良反应 :同吗啡类似,包括眩晕、呕吐、恶心、便秘等,
但反应较轻;过量使用可引起呼吸中枢抑制;长期连续使 用可产生药物依赖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能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 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二类精神药品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尽可能不使用其它中枢 抑制剂,以免引起毒性反应。
镇静催眠药物
六、镇静催眠药在精神科常见疾病中的应用 1、器质性精神障碍 2、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3、中毒所致精神障碍 4、精神分裂症 5、抑郁症 6、双向情感障碍 7、神经症中的各种形式的焦虑障碍
中枢兴奋药物
中枢兴奋剂在精神科使用适应证很有限, 最多用于儿童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成年注 意缺陷多动障碍。此外可以用于发作性睡 病。
• 禁用: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未治疗的开角型青光
眼、对本药过敏、妊娠期妇女、6个月内的儿童。
毒品
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 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危害: “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
• 药物依赖性是由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
4、强阿片类药物用于慢性非癌性疼痛治疗, 如疼痛已缓解,应尽早转入二阶梯用药, 强阿片类药物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8周。
医师的权力和责任
5、对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在用药剂量和 次数上应放宽。但使用管理应严格。
6、住院或非住院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控(缓) 释制剂,可同时使用即释麻醉药品,以缓 解病人的剧痛。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临床应用
内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31e5bf6284ac850ac024235.png)
*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
行特殊管理
2001.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 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999.5.1
*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为保证处方书写的规范,医师必须熟悉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处方书写内容和 规则,并严格遵守
为保证正确行使检查处方合法性和规范性职责, 药师必须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 格式注意有关处方纸张的颜色、特别标记的要 求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处方标准(包括内容、颜色、特别标记) 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 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 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 “精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规范化管理
药剂科 邢月荣
*
麻醉、精神药品概念
麻醉药品
• 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品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依赖,一但断药就 会产生异常反应,即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 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 涕、流泪、出汗等
•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培 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
行特殊管理
2001.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 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9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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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为保证处方书写的规范,医师必须熟悉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处方书写内容和 规则,并严格遵守
为保证正确行使检查处方合法性和规范性职责, 药师必须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 格式注意有关处方纸张的颜色、特别标记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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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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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处方标准(包括内容、颜色、特别标记) 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 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 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 “精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规范化管理
药剂科 邢月荣
*
麻醉、精神药品概念
麻醉药品
• 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品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依赖,一但断药就 会产生异常反应,即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 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 涕、流泪、出汗等
•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培 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培训 PPT课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培训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86711cf8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b7.png)
2021/10/10
9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 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 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2021/10/10
10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 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 取银行转帐方式。
15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 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 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 结算。
2021/10/10
16
•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 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2021/10/10
32
• 2007年卫生部公布《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本指导原则包括治疗急性疼痛、慢性疼痛、 癌性疼痛时应遵循的原则,不包括临床麻醉的用 药原则。
• 一、疼痛治疗的基本原则
• 规范的疼痛处理(Good Pain Management , GPM)是目前倡导的镇痛治疗新观念,只有规范 化才能有效提高疼痛的诊疗水平,减少疼痛治疗 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2021/10/10
12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 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 位查询、处理。
2021/10/10
13
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 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 (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 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 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 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 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 物、批号相符。
麻醉药品管理ppt课件
![麻醉药品管理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5df9f2d183d049649a665839.png)
13
回收药品与破损药品处理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 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药房),药房登记病人无偿退回 麻醉药品登记表报药剂科储存。 见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明细表
麻药销毁:对回收、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进行销毁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 况进行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申请后,应 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见附件表8-销毁 登记表.doc
46
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 门诊除痛病历号、代办人姓名、身 份证名编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 专科要求的项目
47
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40
培训和考核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 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 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作出规定
41
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当 将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学 员名单等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 政部门,将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报设区的市 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病区病人医嘱\处方\使用登记一致性。
20
各门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
制度 基数管理 窗口标志 长期用药管理专册登记、 药品、空安瓶回收手续 处方编号管理
回收药品与破损药品处理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 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药房),药房登记病人无偿退回 麻醉药品登记表报药剂科储存。 见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明细表
麻药销毁:对回收、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进行销毁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 况进行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申请后,应 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见附件表8-销毁 登记表.doc
46
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 门诊除痛病历号、代办人姓名、身 份证名编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 专科要求的项目
47
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40
培训和考核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 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 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作出规定
41
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当 将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学 员名单等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 政部门,将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报设区的市 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病区病人医嘱\处方\使用登记一致性。
20
各门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
制度 基数管理 窗口标志 长期用药管理专册登记、 药品、空安瓶回收手续 处方编号管理
麻醉药品培训ppt课件
![麻醉药品培训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f898facd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8b.png)
– 必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应根据医疗、预防、 保健需要,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诊疗规范、药品说 明书开具处方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和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品的处方
28
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与医师的责任 (小结)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 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1994.2.26
–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11.1
–《处方管理办法》2007.5.1
7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管理规定》(卫医[2005]421号)
▪ 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
备案后 ▪ 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
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处方权 ▪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 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6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反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
理
200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疗外,
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发射
性药品“
1999.5.1
麻 醉 药 品:121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 52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 72种
5
麻醉、精神药品概念的复习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和麻 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药品的处方
28
麻醉、精神药品的处方开具与医师的责任 (小结)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 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1994.2.26
–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11.1
–《处方管理办法》2007.5.1
7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管理规定》(卫医[2005]421号)
▪ 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 医师应当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者专用签章
备案后 ▪ 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
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处方权 ▪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 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6
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反射性药品,实行特殊管
理
2001.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疗外,
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发射
性药品“
1999.5.1
麻 醉 药 品:121种 第一类精神药品: 52种 第二类精神药品: 72种
5
麻醉、精神药品概念的复习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ab557d2a650e52ea5518984f.png)
药师怎么办?应该做些什么? 怎样去做?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三阶梯止痛方案的疗效
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2.选择给药途径
3.制定适当的给药时间
4.调整药物剂量
4.调整药物剂量
⒌ 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处理
⒌ 阿片类药物的副作用处理
处理 1、立即给氧;
2、静脉注射纳络酮:0.4mg溶 于10ml盐水,1-2分钟起效,可持续作 用15-90分钟;如果20分钟内呼吸仍无 改善,可能是由于0.4 mg的纳络酮不 足以逆转摄入体内的阿片类,此时应 继续注射纳络酮,直至呼吸改善;
停药后需观察
2020/9/30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③ 按时给药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按时给药原理
PRN给药方案 持续预防疼痛疗法
过量 镇痛 疼痛
时间
时间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④个体化给药
SUCCESS
THANK YOU
2020/9/30
阿片类药物用药个体化
1.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⑤注意具体细节
我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现状
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8 年颁布了《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对这两类药品的生产 、供应、使用、运输和进出口管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 定。
2005年8月,国务院重新修订并颁布了《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管理条例》,于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1月《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 《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药 物 半衰 期(h)
常用有效 作用持续 给药 剂量 mg 时间 (h) 途径
美施康定 4.5 10-30mg/q12h 12 口服
主要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