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9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9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渝商务函〔2021〕176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09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商务函〔2021〕176号周少钢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主城中心区域商品交易市场外迁的建议》(第0949号)收悉。
感谢您对全市商务工作特别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言。
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就切实缓解主城中心区域交通拥堵、优化商品交易市场布局、提升城市品质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
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城市提升行动计划》(渝委发﹝2018﹞48号),将主城中心区域传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外迁工作纳入行动计划予以整体推进。
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协同推动了主城中心区域市场外迁工作。
一、切实加强规划引领。
主城中心区域市场外迁工作一直在重庆城市服务功能提升专项小组的领导下开展。
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快主城中心区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外迁的指导意见》(渝商务发〔2019〕12号),就市场外迁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外迁任务、承接任务和保障目标都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市场外迁工作,指导市场业态调整和转型升级。
近期,我委正在编制《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市场外迁作为一项重点任务纳入其中,明确“一区两群”商品交易市场功能布局,分类分区域提出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指导推进主城中心区域传统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外迁工作。
二、着力推进市场外迁。
以朝天门、重庆站、重庆西站等片区规划调整、市政道路修建为契机,按照“一场一案”“一企一策”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交通拥堵、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不符合城市发展整体规划且整治改造难度较大的盘溪蔬果市场、巨龙钢材市场、龙文钢材市场、马家岩大川建材市场、菜园坝干副市场等进行了整体搬迁;对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影响突出、受地域空间限制提升改造困难的朝天门、马家岩、上桥等市场集聚区周边的仓储库房和物流货运站场实行功能外迁;对符合城市发展定位但建设年限久远的恒鑫老顶坡汽配城、金科五金机电城等市场进行就地转型升级和业态调整,实现了老旧市场外迁或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15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市社科联: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指标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157号)收悉。
经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重庆立足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以加快培育建设富有巴渝特色、彰显中国风范、引领国际时尚、辐射西部、面向全球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围绕建设国际购物、美食、会展、旅游、文化“五大名城”,以统筹实施“十大工程”为重点,加强规划引领、示范带动、项目支撑、政策保障,培育建设工作起步良好、成效初显。
国际知名度持续提升,高标准举办智博会、西治会、中新金融峰会等国际性展会,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12家。
香港中外城市竞争力研究院等联合发布的《2021全球城市竞争力排行榜》,重庆排名第42位,较2020年提升2位。
2021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8000.6亿元,增长22.8%。
消费繁荣度持续提升,深入开展“巴渝新消费”八大行动,大力推动消费扩容提质,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67.7亿元,增长18.5%,高于全国6个百分点,增速列全国第3位。
商业活跃度加快回暖,持续推进商圈(步行街)提档升级,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夜间经济,重庆连续三年位列中国十大夜经济影响力城市榜首。
到达便利度不断改善,加快推进出市出海出境大通道建设,江北国际机场新开通5条国际货运航线,国际及地区航线达106条;陆海新通道辐射106个国家(地区)311个港口;中欧班列(渝新欧)累计开行超过9000列,开行量居全国第一。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为进一步促进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316号)精神,结合全市商贸流通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重要性的认识改革开放特别是直辖以来,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在推动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协调行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存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够、协会服务功能不充分、自身运作不规范、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行政职能的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将日益突出。
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民间性、服务性、自律性性质,按照“市场化取向、政会分开、强化服务、依法监管”的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功能,理顺体制,改进监管,加强自律,规范运作,进一步发挥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在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的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形成区域商贸会展中心,促进流通现代化工作格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明确市级商贸流通行业协会的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服务企业和行业自律,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体制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全面履行职责。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6.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2021年6月24日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效益,推动我市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渝府发〔2021〕6号),按照市级重点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管理,用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用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除财政部、商务部等国家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发展、商务区域协调发展等事项,依据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突出重点、示范引领、聚焦创新、绩效导向的原则,支持的项目应当经过研究和论证,符合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方向。
第四条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及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等按照《重庆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商务〔2020〕7号)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等工作。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渝商务函〔2022〕229 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35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赵光晓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充分拓展本地市场需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352号)收悉。
经与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充分拓展本地市场需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关情况近年来,我市加大政策支持、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培育扶持本地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一)创造条件,积极支持采购。
一是政策倾斜支持。
近年来,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秩序,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地企业发展。
在政府采购招标文本中明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在西部地区的,给予1分的加分”,促进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积极采购本地产品。
二是减免有关费用。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免收中小微企业采购文件工本费、代理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对其投标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再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给予中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从实际情况看,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大多数为本地企业。
三是支持信用融资。
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中标企业凭借政府机关采购项目合同即可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2016年以来,已累计为700多家中小企业(大部分为本地企业)提供超1500笔、总额达到33.42亿元的贷款,有效缓解了部分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优化政策,助力生产经营。
一是政策扶持发展。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为稳定市场主体,助力企业恢复发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2020年以来,先后出台《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40条)、《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措施》(45条)、《重庆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24条)等政策文件,动推企业加快恢复性发展。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2.07•【字号】渝商委发[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商委发〔2007〕21号)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运行分析工作,提高对商品市场的调控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将《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二月七日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市场运行分析工作,规范市场运行报告制度,提高对商品市场的调控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运行报告是我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市场运行情况,研究市场运行问题,判断经济运行状况,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做好市场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是衡量各地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各区县(市)商贸主管部门为市场运行报告上报单位。
第四条市场运行报告形式。
综合报告按季度分为第一季度报告、年中报告、前三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各单位务必于季后15日内报送市商委市场监测调控处。
专题报告请各单位视市场运行具体情况确定报告主题和报送时间。
第二章报告内容第五条综合报告着重总结本地区商品市场的运行状况,揭示反映市场运行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分析影响后一阶段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展望预测市场发展趋势。
主要内容包括:(一)市场商品销售状况、供求关系、价格水平、结构变化等基本情况;(二)市场运行的重要特点及成因分析;(三)市场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四)保障商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作用评估;(五)市场发展趋势展望;(六)保持商品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的措施及建议。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9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9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渝商务函〔2022〕248 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9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民盟市委会: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市电子商务提档升级的建议》(第0924号)收悉。
经与市委网信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招商投资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重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决策部署,先后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9]17号)、《重庆市电子商务扶贫提升行动计划》(渝扶组办发[2019]69号)等文件,坚持城乡并重、创新驱动,突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稳步发展。
据第三方平台监测,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1627.96亿元、同比增长20.54%,其中实物型零售额1063.38亿元、同比增长18.21%。
2022年—季度,全市网络零售额397.49亿元、同比增长6.62%,其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249亿元、同比增长6.99%,两个增幅均比全国高4.3个百分点。
一、重点工作及成效(一)市场主体不断发展。
先后与阿里巴巴、京东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重庆蚂蚁消费金融公司、京东健康医药西南总部等项目陆续落地。
截至目前,全市电商企业超1.3万家,其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9家(数量排名全国第7),数字商务企业2家。
推动打造多式联运物流大平台,加快发展垂直电子商务,推动产业上下游整合,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累计打造电商集聚区50余个(其中,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个、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3个)。
持之以恒培育壮大国家生猪市场以及欧菲斯、渝欧股份、猪八戒网、易宠科技等细分市场电商龙头企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8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8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渝商务函〔2022〕221•【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88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民进重庆市委会: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加快打造“世界美食之都”的建议》(第0884号)收悉。
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集聚”。
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培育打造一批国际美食集聚区。
抢抓长嘉汇大景区、生态广阳岛、西部科学城、寸滩国际游轮母港、礼嘉智慧公园、长江文化艺术湾区等示范工程建设机遇,依托重塑“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规划布局,利用相关区域内的高档写字楼、商用物业设施、酒店、高档社区等,积极引进世界和国内知名风味美食、特色餐饮,吸引国内外著名餐饮品牌设立首店、旗舰店、示范店、西部总店。
目前,已经涌现出渝中区莱福士、沙坪坝区金沙天街等国际美食集聚区。
二是培育打造一批业态网红美食地标。
积极推进美食与商旅文园区创新融合发展,将城市记忆、文化片段、生活场景、商业空间融入核心商圈、旅游景区、美食街区,实现“业态、形态、生态、文态”四态合一,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网红美食地标。
结合“公园经济、网红经济、数字经济”等新经济趋势,着力新改建一批公园式、景区式、沉漫式、体验式的特色美食商圈、美食街和美食主题乐园。
目前,寸滩国际新城丝路花街、观音桥商圈陶然居大观园等已经成为向市内外游客展现重庆美食的新窗口。
三是提档升级一批传统美食载体。
借助城市更新行动契机,对现有的特色美食商圈、美食街区、美食小店等进行功能完善和提档升级。
借势全市智慧商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传统美食商圈向公共服务智能化、政府管理数字化、产业发展联动化、企业营销精准化、消费服务智慧化的智慧美食商圈转型升级,打造场景化、智能化、国际化的美食新场景。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商务发〔2020〕14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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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商务主管部门,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对《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的通知》(渝商委发〔2014〕20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商业委员会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充装经营管理的通知(渝商委发〔2014〕20号)
2.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级夜市街区验收和评审办法的通知(渝商委办发〔2014〕91号)
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商〔2015〕228号)
4.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7〕85号)
5.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18〕66号)
6.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补充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的通知(渝商务〔2019〕67号)
——结束——。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渝商委发[2013]50号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渝商委发[2013]5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b073bd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1c.png)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作用的意见(渝商委发〔2013〕50号)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市级商贸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行政职能转变,推进商贸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发挥商贸行业协会在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方面的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商贸行业协会是由商贸服务业企业、相关组织自愿组成的行业性、自律性非营利社团组织,是政府和企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加快推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促进商贸行业协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要求,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是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和制度的重要方面,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市场秩序和商贸行业利益;是加强行业管理、引导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助推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早日建成长江上游商贸物流中心。
过去几年,市商委把行业协会作为工作依靠之一,重视和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围绕协会工作“六个一”,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使商贸行业协会成为推动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商贸发展、协调行业利益、维护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商贸行业协会工作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作用发挥不够、协会服务功能不充分、自身运作不规范等方面,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商贸行业协会的作用将愈显突出和重要,切实营造商贸行业协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商贸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其积极作用势在必行。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1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1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29•【字号】渝商务函〔2022〕196 号•【施行日期】202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106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王济光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提高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水平的建议提案》(第1066号)收悉。
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金融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中对相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川渝两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重点改革举措和建设任务,多次在川渝党政联席会议上对示范区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列入两省市共同编制的规划方案和向上争取的重大事项,写入两省市“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
推动全国政协将“支持建设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确定为2021年重点提案,并在重庆举办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对进一步支持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分管市领导、市商务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赴商务部等国家部委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支持。
商务部明确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工作。
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提出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按照综保区维修产品目录开展保税维修业务、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等适用于川渝自贸试验区的系列支持政策措施。
11月,海关总署出台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12条措施,支持两地自贸试验区在提升通道效能、推动开放平台建设、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海关国际合作等方面协同开放。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商委发〔2015〕1号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商委发〔2015〕1号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商贸行业协会:《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已经市商委第4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2015年1月15日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要点2015年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继续坚持“一保二建三打造”工作思路,全面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改革,认真推进内贸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积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努力构建方便、快捷、安全的商贸流通网络,为建成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全市商贸流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左右,商品销售总额增长14%以上,商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4%,会展产业直接收入实现95亿元以上,网络零售额力争实现600亿元,粮油供需总量平衡。
一、继续深化商贸流通领域改革(一)推动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流通产业协调发展。
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建设长江经济带战略,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商贸流通发展分类指导,努力实现各区域商贸服务业错位布局、差异发展、特色发展。
支持都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现代高端商贸服务业。
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
支持城市发展新区重点加强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等领域的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商务函〔2021〕141号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0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李鹏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节日消费的建议》(第0608号)收悉。
经与市公安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0年以来重庆节日消费情况2020年以来,市商务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经济发展,发挥“政策+活动”杠杆作用,组织开展“春暖花开·美好生活”“爱尚重庆·约惠夏天”“爱尚重庆·金秋消费节”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重点开展汽车消费、家电以旧换新、美食文化等消费促进活动,有力带动重庆节日经济持续回暖。
2020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重庆主要商圈和重点监测商贸企业实现零售额275.2亿元,同比增长8.3%,中心城区六大核心商圈销售额同比增长10.4%,重点监测的商贸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8.5%。
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各区县主要商圈和重点监测商贸企业实现零售额274.1亿元,同比增长49.9%,节日消费稳步增长。
一是节日商圈消费加速回升。
2020年,各大商圈、购物中心、夜市街区围绕提振“节日经济”,开展购潮品、游山水、惠生活、赏夜色、享美食、汇双城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消费氛围,激发消费活力。
随着系列促销活动的深入开展,从“五一”开始,全市主要商圈和重点监测商贸企业零售额实现转负为正,“五一”期间同比增长5.3%,端午期间同比增长7.5%,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同比增长8.3%。
2021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核心商圈人流量1205万人次,较疫情前一年的2019年增长4%;销售额增长91.7%,茂业百货、远东百货、国美电器销售额同比增长192.%、68.4%、56.4%。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7.01•【字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重庆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我委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7月7日前反馈意见至邮箱****************。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2022年7月1日重庆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重庆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内需潜力,扩能外贸动力,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促进重庆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聚集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统筹协调、规划布局、制度保障、政策供给、公共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渝商务函〔2021〕145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商务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渝商务函〔2021〕145号杨李代表:感谢您对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培养的关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商贸流通企业人才培养的建议》(第0120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重庆商务经济发展持续向好。
2020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11787.2亿元,增长1.3%,增速高于全国个5.2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国第4位。
商务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商贸流通企业人才支撑,为此我们围绕商贸流通领域人才队伍壮大、结构优化、素质提升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围绕餐饮、康养、旅游等产业,开设了一批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及专业,建立了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工院校实训基地,大力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企业培养符合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例如,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商务职业学院依托郭小曦、邱澄、刘雄、杨际祥四个大师工作室,创新由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具体负责的相对自主的管理模式,面向社会提供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攻关创新、技术研讨交流等服务项目,有效发挥行业技能专家引领作用。
二是开展大规模技能提升培训。
支持将商贸流通类职业工种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计划。
目前全市开展政府补贴类培训的350个工种中,商贸流通相关培训人数占据全市前五,其中中式烹调师培训4.1万人次、占10.8%,母婴护理培训2.33万人次、占6.2%,养老护理培训2.07万人次、占5.5%,家政服务培训1.66万人次、占4.4%,重庆火锅调味培训1.49万人次、占3.9%。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渝商务函〔2022〕271•【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商务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赵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外卖行业管理的建议》(第0521号)收悉。
感谢您对我市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经与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外卖行业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1627.96亿元,同比增长20.54%,其中实物型、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分别达1063.38亿元、564.58亿元,同比增长18.21%、25.2%。
从外卖行业群体来看,网约送餐员群体是依托平台经济产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一般存在三种用工模式:一是由供应商向平台提供网约送餐员业务服务,平台与网约送餐员不直接产生劳务关系;二是平台与网约送餐员直接产生劳务关系;三是平台独立商家与网约送餐员直接产生劳务关系。
其中很大一部分网约送餐员是兼职,属于典型的灵活用工模式,不受任何组织或者第三方的管束,自由上下线,自由接单。
重庆区域最大的两家网约送餐平台(美团和饿了么)注册送餐员3.5万人(存在多平台注册人员的情况),活跃率40%,且大部分为第一种用工模式,即平台与网约送餐员不直接产生劳务关系。
在互联网的推动下,餐饮外卖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为人民生活提供便利服务的同时,也暴露出食品原料不合格、卫生环境脏乱差、外卖餐具不合格和二次污染较严重等问题。
我委高度重视,联合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强外卖行业管理,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一)多方联动强化外卖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国市监网监发[2021]38号),促进网络餐饮健康发展,维护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渝商务函〔2022〕323 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政协重庆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第052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廖红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促进重庆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外贸新业态转型升级的建议》(第0525号)收悉。
感谢您对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我委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经与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海关、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重点开放平台通力合作,紧紧围绕“调结构、搭平台、育主体、强服务、抓创新”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
市政府办公厅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通知》《重庆市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大对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支持力度。
市级相关部门围绕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仓储智能化改造、公共海外仓建设、平台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示范区建设、独立站国际营销推广等领域,出台跨境电商专项扶持政策。
紧盯跨境电商行业龙头企业,加大电商、支付、物流仓储等跨境电商主体招商引资,先后引进了天猫国际、京东国际、唯品会、考拉海购、小红书、抖音国际和一达通、菜鸟、蚂蚁金服、敦煌网等200余家国内跨境电商龙头企业,业务辐射贵州、四川等周边地区。
加大本地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大力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模式,支持制造企业、传统外贸企业通过入驻国际跨境电商平台或自建平台等方式“触网”,拓市场、创品牌,实现外贸转型升级。
“十三五”期间,全市跨境电商进出口年均增速达5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渝府办发〔2017〕7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营造更为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深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在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按照能合尽合、能简尽简、该减则减的原则,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
首批将《印章备案通知书》《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等证(表)予以整合,并分步实施。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对相同信息进行“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采取成熟一批、整合一批的方式,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分批次扩大“多证合一”的覆盖范围,实现“一照走天下、一码管终身”,大幅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
(二)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依托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开通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企业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各类型企业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环节均可通过互联网办理。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渝商务函〔2021〕133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王俊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在鱼复片区规划汽车及零部件交易市场和大宗粮油仓储交易市场的建议》(第0715号)收悉。
感谢您对全市商务工作特别是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建言。
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是商贸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的科学合理布局,对提升城市品质、完善产业功能、引导商业发展、增加消费供给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市十分重视商品交易市场的规划布局,结合实际编制五年期规划,引领全市商品市场科学合理布局发展。
鱼复片区发展至今,产业基础日益雄厚,平台及通道优势明显,保税口岸功能叠加,已逐步成为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承载地。
我委在当前正在编制的《重庆市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拟将该片区作为中心城区“五大”市场集群之一予以规划布局,引领该片区市场集聚发展。
关于规划汽车及零部件交易市场事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场发展规划的引领下,当前鱼复片区正积极打造“汽车后服务贸易集群”,以果园港多式联运为场景,以现代互联物联技术为支撑,以供应链金融数字化为运行手段,聚集多家规上商家和著名整车及配件品牌商,建设基于汽车全产业链的“两江国际汽车智慧贸易产业园”。
该产业园位于鱼嘴镇双溪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约2000亩,拟以鱼复汽车产业基础为依托,以果园港多式联运国际枢纽为通道,创建重庆国际汽车供应链采购平台,建设汽车4S店集群、二手车市场、平行进口车市场、汽车配件市场等,推动该片区汽车专业市场集聚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区县(自治县、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区县(自治县、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佚名【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06(000)010【摘要】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完成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任务,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区县(自治县、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推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近年来,各区县(自治县、市)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推进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
到2005年底,全市1007户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已完成改革863户,占86%。
到去年底,全市还有144户企业尚未完成改革任务,债务没有得到有效化解,职工没有得到妥善安置,集访群访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当地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推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总页数】2页(P15-1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721【相关文献】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区县(自治县、市)外经贸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J], ;2.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J],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发展的意见 [J], ;4.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地税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文物局关于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J],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文物局;5.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统计局关于促进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J], 重庆市民政局;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统计局;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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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
体活力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商委发[2014]1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商业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03.27
【实施日期】2014.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意见
(渝商委发〔2014〕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商贸行业协会,有关商贸企业:重庆直辖以来,全市推进了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有商贸企业改革,逐步形成以民营商贸企业为主体、国有商贸企业集团为骨干、外资商贸企业为补充的商贸流通主体新格局。
但是,部分商贸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商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委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新一轮的深化商贸企业改革,有利于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商贸企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促进商贸企业做强做大,增加商贸流通总量,增强我市商品及服务的集聚辐射能力;有利于促进商贸企业转型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流通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和扩大就业,带动城乡和五大功能区域商贸统筹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委会部署,以转变商贸流通发展方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商贸企业改革,逐步推进商贸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完善商贸企业现代管理体制机制,改善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引领商贸企业可持续发展,助推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和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加快建成。
到2017年,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达到6000家,其中销售额10亿元以上企业200家,100亿元以上企业15家,1000亿元以上企业1家。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