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移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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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

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和林发电厂工程部档案室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批准:审核:编制:和林发电厂工程部关于《竣工档案归档细则》的通知各参建单位:为了使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能顺利移交归档,保证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及《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201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参照北方电力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并以细则为准。

工程部档案室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和林发电厂工程部“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实施细则1 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要求1.1 竣工档案的表式及书写规定1.1.1 监理文件的表式采用监理现行《监理规范》中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1.1.2 火力发电厂基建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质量验评表的格式和内容、一般表式的格式和内容,均按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质量评定表必须使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01.5-2009-2013)》的现行表式,不足部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使用。

1.1.3竣工档案用纸统一为标准A4(210mm×297mm)幅面70克以上白色中性书写纸;施工技术记录、表格外框的标准格式白边上下左右分别为25mm、15mm、25mm、15mm,表格较大时,上边距和左边距误差必须保证3mm以内,下边距和右边距误差可在5mm左右。

例1表格中的以下空白例2表格中的空白栏用“/”1.1.4 确认标示中的“□”审查后在框内统一打√、不使用●▲。

1.1.5 竣工档案的书写要求:正文部分可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打印效果应清晰,不可使用复印件,质量评定表上的复(核)查意见,核定等级及签名、日期必须使用碳素墨水书写,书写字迹应清晰易辨认,签名应是亲笔签全名并带日期,不能用盖章或打印代替。

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实施细则

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实施细则

上虞专用风机有限公司船用机械设备厂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我厂科研生产项目技术文件资料归档内容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归档内容既要全面、系统、准确,又要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技术内容的归档。

第三条项目在立项、实施、验收、完工结算和售后服务等阶段形成的技术资料,由军品事业部负责按本实施细则组织验收、归档。

第四条鉴定成果材料在项目完工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到相关职能部门调出,随项目完工材料一并归档;报奖成果、专利成果及其他成果由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本实施细则组织验收、归档。

第二章产品项目归档内容第五条产品项目分别按下述三种不同等级的要求进行归档。

1、A类产品项目——系指(1)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批量产品的首制品;(2)年产量虽然不大,但在一定年限内要生产销售的产品首制品;(3)本厂作为技术储备研制的高新技术产品。

2、B类产品项目——系指高技术含量、高难度、高附加值的单件或少量生产的非标产品。

3、C类产品项目——其他产品或应用户要求,在我所原有产品基础上重复生产或经过改进重复生产的产品。

第六条上述产品项目的归档等级,分别由所计划经营处、交技公司经营开发部在立项时确定,并随项目任务下达书一并下达。

第七条 A类产品项目归档内容一立项阶段1、技术合同或供货合同;技术任务书或技术协议书;技术规格书(军品)2、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二方案设计阶段1、方案设计及方案说明;2、方案设计评审申请报告和评审报告;3、元器件大纲(含元器件控制大纲)、可靠性和可维性大纲、标准化综合要求(军品);4、如有原理样机或功能样机,应提供相应的研制总结。

三技术设计阶段1、技术设计说明书和图样。

图样主要包括:图纸目录、结构总图及零部件图、系统图、布置图、接线图、原理图、印制线路板图、关键零、部件结构计算书(军品)等;2、技术设计书;3、主要材料清单:部件、附件、通用件、标准件、外购件、外协件清单;4、产品装配技术条件和产品验收标准;5、标准化审查报告;6、可靠性和可维性大纲规定的相应文件(军品);7、技术设计总结;8、技术设计评审申请报告和评审报告(若进行设计验证应提供设计验证报告)。

电力行业(火电)档案实施细则

电力行业(火电)档案实施细则

附件:宁夏水洞沟发电厂2*660MW机组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宁夏水洞沟发电厂2*660MW机组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竣工资料能够齐全、完整、准确、及时的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及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职责、工程资料的编制范围及内容、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使工程竣工资料最终满足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1.2引用文件1.2.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 T 28-2002 )1.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 T11822-2000)1.2.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国电公司总文档[2002]29号)1.2.4《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1.2.5《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电建质督[2005]57号)1.2.6《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5]84号)1.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9《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1.2.10《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1.2.11《国家电力公司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年版)1.2.1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1.2.1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 T10609.3—1989)1.3术语1.3.1 工程文件:是指从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热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热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热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一、前言热电厂是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对于保障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热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热电厂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能源管理局牵头负责,由省级能源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执行。

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监督能力。

三、技术监督管理职责1.制定和完善热电厂技术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包括热电厂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方面的要求;2.对热电厂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对热电厂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对热电厂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督促热电厂的运行单位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改进;5.对热电厂的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热电厂的安全运行;6.对热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防止热电厂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7.对热电厂的技术装备进行监督,确保热电厂的设备安全可靠;8.对热电厂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9.对热电厂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改造项目的技术合理性和安全性。

四、技术监督管理的程序1.设计阶段(1)热电厂在进行设计前,应向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提交设计方案审查申请;(2)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和纠正;(3)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才能进行热电厂的施工。

2.施工阶段(1)热电厂在进行施工前,应向技术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施工计划和相关文件;(2)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计划和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导和纠正;(3)施工过程中,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派员到现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4)施工完成后,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进行竣工验收,确保热电厂符合设计要求。

3.运行阶段(1)热电厂的运行单位应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热电厂的安全运行;(2)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运行单位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改进;(3)对热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进行定期检查,防止热电厂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4)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热电厂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运行单位进行纠正。

《风力发电场项目竣工文件移交细则》

《风力发电场项目竣工文件移交细则》

一.目的为确保xxxxxxxxxx公司各风场工程竣工后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真实性,保障生产(使用)、管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按照国家、行业及国电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移交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竣工文件移交细则规定了xxxxxxxxxx公司各风场竣工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全部过程和相关工作。

本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到但应归档的竣工文件一并归档。

三.规范性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2.《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3.《技术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 10609.3—2009)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05)6.《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7.《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 42—2009)8.《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ll821—2002)9.《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2002)1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00)1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 5191-2004)12.《风力发电企业科技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NB/T 31021—2012)13.《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 31022—2012)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公司成立风电场档案管理机构组长: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副组长:总监、设总、其他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成员:建设单位档案员、各参建单位档案员2.组长负责竣工文件整理移交工作的组织和总协调,负责对本细则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审,提出修改和补充。

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发电厂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发电厂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光伏发电⼚⼯程竣⼯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光伏发电⼚⼯程竣⼯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为做好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光伏发电⼚⼯程建设项⽬档案管理⼯作,确保建设项⽬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依据GB/T11822—200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般要求》、DA/T42—2009《企业档案⼯作规范》、《宁夏发电集团太阳能发电企业档案分类规定》,结合⼯程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组织管理(⼀)⼚主管领导负责建设项⽬档案归档等⼯作的组织管理,并负责监督实施本细则。

(⼆)⼚综合部(档案管理部门)是本细则监督实施的负责部门,负责建设项⽬全过程项⽬⽂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及归档质量的业务监督与指导。

建⽴项⽬档案管理⽹络,组织落实细则的实施⼯作。

确保项⽬⽂件材料的规范性、有效性及归档案卷的完整性、系统性。

(三)⼚专(兼)职档案⼈员是本细则监督实施的执⾏⼈,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应归档的项⽬⽂件,并对各参建单位项⽬档案进⾏业务监督与指导。

⼆、归档责任(⼀)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前期⽂件以及设备、⼯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件,竣⼯、试运⾏及验收⽂件,负责接收项⽬全部档案。

(⼆)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基础材料及设计形成的⽂件材料,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

(三)施⼯、调试单位负责收集、整理项⽬施⼯、调试⽂件,负责对形成⽂件材料的规范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归档案卷质量进⾏审查,并将整理合格的项⽬档案向建设单位移交。

(四)项⽬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项⽬全部监理⽂件材料;督促检查项⽬建设中⽂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负责竣⼯⽂件和竣⼯图的审核并签署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等⽂件材料。

三、归档份数按照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项⽬⽂件归档份数有以下⼏种情况:(⼀)项⽬前期⽂件的归档份数⼀般⼀式⼀份。

凡重要的、利⽤频繁的或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

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1。

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及《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为使今后电厂设备的维护、改建、扩建能有准确可靠的依据,特制订了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发电有限公司2×600MW超临界机组一期工程的建设。

要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业主共同做好竣工图、竣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与验收工作.3。

竣工图、竣工技术文件编制范围:3.1 凡设计院提供的施工阶段技术文件材料及图纸,包括:总平面布置、地形图、设计图总目录、总说明及各专业的施工图、加工图及设备清册等。

竣工图必须与施工图的卷册数相同.3。

2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安装图、材料表、说明书、合格证等.3.3竣工技术文件包括:变更单、联系单、技术记录、各级验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及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测量记录、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记录、会议记录及声像材料等.具体的内容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中“工程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及“附录C:工程档案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见附录GDFX—GZ19-01).4.竣工技术文件编制规定:4.1装帧要求:竣工技术文件装帧采用A4硬面夹,硬面上要有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本卷册名称及施工单位名称,所有名称应填写全称,其中的本卷册名称必须简明、准确揭示该卷册的文件材料内容。

4.2文件内容及编排程序第一页:卷册封面:其内容项目和填写要求必须符合科技档案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二页:卷内目录:其内容项目和填写要求必须符合科技档案国家标准的要求.卷册中的每一项具体内容都必须在目录中一一列出。

第三页:内封面,内容与外封面相同第四页:施工单位负责、编制人等审查签字以下的具体内容参考如下:1,工程概况2,重要文件3,施工技术记录及调试记录4,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5,焊接材料、钢材、混凝土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6,缺陷处理记录7,照片8,其它未列出项目,具体内容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中“工程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及“附录C:工程档案管理项目实施细则”。

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制度

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制度

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移交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力工程的移交生产管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电力工程移交生产应遵循合理、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确保移交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工程移交生产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所有参与电力工程移交生产的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力工程移交生产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电力工程移交准备阶段第八条电力工程移交前,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准备工作,包括项目评审、技术准备、材料采购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电力工程移交准备工作,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工程交底记录,保留好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充分沟通施工单位,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难题和疑问。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好设计调整和变更,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电力工程移交实施阶段第十四条电力工程移交实施前,项目经理应当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移交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条电力工程移交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移交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整理和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移交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技术支持。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电力工程移交实施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电力工程移交验收阶段第二十条电力工程移交后,项目经理应当组织召开相关验收会议,确定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竣工交接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类、设备安装类、设计类等各类项目。

1.3 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各项目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执行。

二、竣工交接流程2.1 工程竣工阶段(1)验收准备:工程完工后,项目部需及时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整理施工资料、清理现场、保养设备等工作。

(2)自检自验:项目部需进行自检自验工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

2.2 竣工验收阶段(1)项目部提交申请:项目部需向工程验收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提出竣工验收时间和地点。

(2)验收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和合规性。

(3)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说明工程的合格性和存在的问题。

2.3 交接阶段(1)整理交接资料:项目部需整理工程交接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设备清单等。

(2)召开交接会议:项目部需召开工程交接会议,参与方包括竣工验收单位、业主代表、设计单位等。

(3)签订竣工交接协议:项目部与业主代表需签订竣工交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4 竣工交接验收(1)业主验收: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合格后签字。

(2)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责任分工3.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验收合格。

3.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施工工作,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3 设计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3.4 工程验收单位: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5 业主代表:负责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竣工交接协议。

四、竣工管理要点4.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竣工交接的关键,项目部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和整改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模板一、验收准备1. 施工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竣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施工日志、检验记录等。

2. 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3. 编制竣工验收报告,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二、组织验收1. 成立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面的代表组成。

2.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通知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

3. 按照预定的验收程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功能测试等。

三、验收内容1. 结构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存在裂缝、倾斜等问题。

2. 功能性能:验证建筑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供水排水、电力照明、通风空调等系统的运行情况。

3. 装修质量:检查内外装修的完成情况,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等的装修质量。

4. 环境配套:确认周边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

四、问题整改1.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 整改完成后,应重新进行检查,确保所有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五、验收结论1. 根据验收结果,验收小组应出具竣工验收意见书,明确指出工程的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 如果工程符合所有要求,验收小组将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标志着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六、交接手续1. 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验收记录等。

2. 签署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顺利过渡到运维阶段。

七、后续服务1. 施工单位应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对于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维修。

2. 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目录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本规范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的建立、整理、审查、移交等过程,旨在保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项目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兴和热电厂2×350MW直接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建设的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移交的设计、施工、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及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3竣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3.1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项目施工及设计完成后,参建单位应依工程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对收集、积累的文件按照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3.1.1竣工文件的完整性要求凡是反映工程项目的各种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均应收集归档。

3.1.2竣工文件的准确性要求(1)竣工文件必须做到文实一致,图实相符,真实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

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2)竣工文件的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竣工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整洁,手续完备。

3.1.3竣工文件的系统性要求竣工文件应遵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工程项目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和科技文件材料的成套性特点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

3.1.4竣工图的编制要求(1)无论是变更还是没有变更的施工图,都要重新编制竣工图,并且在图标中采用“竣工图阶段”标识,图号将其中设计阶段代字“S”改为“Z”,并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2)竣工图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要求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分册说明。

总说明编制内容应包括: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竣工图卷册目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编制情况;分册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对应图号、变更依据提供单位等。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

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要求一、验收及移交程序移交时间期限:竣工后六个月内验收及移交程序: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及移交,按项目验收及移交。

由建设单位先对各单位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及审查,满足档案归档要求后向档案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及移交申请。

二、城建档案归档和移交进馆范围(一)城建档案归档范围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工程声像档案等六个部分。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工程概预算等财务文件;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机构设置、资质及人员任命文件等。

2、监理文件主要包括: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文件;监理定期报告及专题报告等。

3、施工文件主要包括: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施工联系文件;工程事故处理记录;施工原始记录及汇总;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汇总;施工过程性观测记录;功能性试验记录;施工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检测报告;竣工测量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等。

4、竣工图:包括项目建设工程全套纸质竣工图及相应的CAD电子文件。

国标或部委发布的通用图集不归档。

经批准,部分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可提交PDF格式竣工图电子文件。

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工程竣工总结及评估报告、工程验收记录、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证书、决算和审计文件等。

6、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项目规划征地、勘探、设计、奠基、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带等音像材料。

(二)城建档案移交进馆范围1、房建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产生和形成的档案,移交进馆范围依据市档案局发布的《建筑工程A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建筑工程B类工程档案卷内目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卷内目录》执行。

2、对于行业工程和特种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初期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根据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标准规范,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归档细则,明确项目建设各阶段和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分项(单元)工程应形成的工程文件材料以及使用的施工用表。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

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流转、使用和保存,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交接工作。

三、主要内容1.文件管理责任主体1.1. 项目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向领导汇报。

1.2. 工程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和需要,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项目文件。

1.3. 保管员负责对工程项目文件的保管与安全工作,保证文件不丢失、不损坏。

2.文件管理流程2.1. 文件接收:工程部门接收文件后,应及时登记,并将文件整理归档。

2.2. 文件传递:当需要交接文件时,按照规定流程,填写交接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备查。

2.3. 文件归档:文件按照分类和编号进行归档,确保文件的整齐及时性。

2.4. 文件查询:任何单位成员需要查询文件时,应先向保管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3.文件管理制度3.1. 文件管理要求:文件应按照项目名称、日期进行分类存档,制作文件目录,并按照保密级别加以区分。

3.2. 文件保护要求:文件保管员要定期检查文件的存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文件进行备份,确保信息安全。

3.3. 文件交接制度:文件交接应填写交接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保证文件的安全流转。

4.文件保密和销毁4.1. 文件保密:文件保管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文件安全。

对于涉密文件要进行机密处理。

4.2. 文件销毁:文件达到保管期限后,应由领导审批,按照要求进行销毁,保证文件不外泄。

四、附则1.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3.本制度的释义权属于领导部门。

以上为工程建设文件管理交接制度,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文件的安全、完整性和真实性,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平鲁大山台风电场一期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移交的实施细则模板

平鲁大山台风电场一期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移交的实施细则模板

平鲁大山台风电场一期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与移交的实施细则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的目的竣工移交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直接产生的, 对工程建成后具有归档保存和使用价值, 按照国家法规和施工合同的规定, 在工程竣工后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的技术文件材料。

工程竣工资料编制执行依据1.国家档案局发[1988]4 号文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2.GB/T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3.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管理规范》4.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666 号文《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的通知》5.能源办( 1991) 231 号文件《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6.GB/T18894 —《电子文件档案归档整理与管理规范》7.GB/T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8.GB/T5032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9.GB/T10609.3---1989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0.DA/T15 —199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11.OSDJ69—8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12. DL/T5210 • 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一部分土建工程)》13. DL/T5161 • 1 —5161 • 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14.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15. GB50303—《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6. GB50173—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验收规范》17. 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8. 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厂商安装说明及有关资料三、竣工移交资料的编制原则1. 单位工程开工同时建立施工、安装文件数据包、标准表格数据库的原则。

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记录, 以保证工程施工、安装文件数据包中各类文件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追溯性。

最新-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精品

最新-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精品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篇一: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工业部关于颁发《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通知为了适应火电大机组及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加强火电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工作,进一步提高火电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我部将1980年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修订为《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现颁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告部建设协调司。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总则10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在每台机组投产前,必须及时进行启动验收,在本期工程全部竣工后,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投产机组以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设计、设备、施工、调试质量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经济、迅速、可靠、完整、文明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具备投产条件的机组,必须及时办理启动验收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竣工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机组效率、结束基本建设工程的最后步骤。

通过竣工验收,总结经验,改进基本建设工作。

102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的启动验收或竣工验收,应以上级的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供货合同和技术说明书、各种有关的标准与规程等为依据,在启动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委员会领导下进行验收。

国外引进项目,尚应按照与国外签订的供货合同和合同附件,以及有关文件(如设计联络会议纪要等)或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进行。

103机组整套启动移交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要根据不同阶段的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按设计的内容,按电力建设的各项验评标准做到达标和移交水平。

104启动验收工作的组织。

1041火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批准,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的代表参加,组织启动验收委员会。

工程移交制度

工程移交制度

工程移交制度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竣工工程交验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提高业主满意度,以良好的售后服务树立集团的品牌形象,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项目公司内部与业主的移交。

本制度适用于通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包含室外配套工程。

三、组织构成竣工工程交验工作由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协调,工程部经理主持,工程部工程师、招商部代表、业主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物业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四、职责分工项目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协调工作;工程部经理:负责主持及具体组织维修服务工作;招商部代表:明确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负责与业主预约联系,确定竣工工程的交验计划和时间,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物业公司代表:熟悉售房合同中交房标准,了解工程设备设施,熟悉水电暖通的铺设位置,无功能性质量问题时对工程项目进行接管,资料接收,负责售后服务,负责与业主履行房屋交接手续。

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按工程部转交的维修单要求进行维修。

五、竣工工程交验工作基本流程1. 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

项目公司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2. 维修服务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公司应列出需要维修的问题,责成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维修。

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并将维修情况报告项目公司。

3. 资料移交项目公司应收集整理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形成完整的工程档案。

在竣工工程交验时,将这些资料移交给业主。

4. 工程接管业主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后,与项目公司办理工程接管手续。

项目公司将工程移交给业主,并负责售后服务。

六、移交注意事项1. 竣工工程必须经过政府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进行移交。

电厂竣工验收制度内容范本

电厂竣工验收制度内容范本

电厂竣工验收制度一、目的竣工验收是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对保证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为了指导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三、竣工验收依据1.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2.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四、竣工决算的编制1. 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制竣工决算,分析概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审查。

2. 竣工项目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五、工程剩余物资处置1. 建设工程完工后,工程部应当对工程剩余物资进行清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工程部经理提出处置建议报总裁审批,收入记入当期其他收入。

六、验收程序1. 项目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验收。

2. 项目审批部门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 验收组应由项目审批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机构、使用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4. 验收组应按照本办法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向项目单位出具验收意见。

5. 项目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复验。

七、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 安全生产设施应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健全。

3. 环境保护设施应齐全有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应健全。

4. 工程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1.引言工程移交是建设工程项目结束时,将工程交由运营单位进行运营管理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对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设备、物资等进行核验、审批,以确保工程移交后的顺利运行。

为了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后续运营管理的有序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移交过程,包括工程资料的核验、工程设备和物资的验收、资料齐全性的审核等过程,涉及到的相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均应执行该制度。

3 .管理要求3.1 工程移交前的准备工作3.1.1 制定移交计划移交计划是移交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方针。

移交管理部门应在项目结束阶段尽早组织编制移交计划,明确移交的工作内容、标准要求和时间进度,并按照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移交工作。

3.1.2工程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移交单位应在移交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资料整理应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资料、施工图纸、施工计划、工程验收资料和质量验收资料等。

归档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2工程移交的程序和要求3.2.1工程资料的核验和验收移交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核验和评估验收。

资料核验包括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的审核,验收依据是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等规定。

资料审核和评估验收的结果应予以记录,以便后续管理和备案。

3.2.2工程设备和物资的验收移交管理部门应对移交的工程设备和物资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物资的品质、数量、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等方面。

验收应按照验收规程和标准,验收结果应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

3.2.3工程移交资料的审核移交管理部门应开展工程移交资料审核工作。

资料审核的内容包括移交资料的制作、内容、总量和格式标准等方面,审核结果应予以备案和记录。

3.3工程移交的意义和目的3.3.1工程移交的意义工程移交是工程项目建设和运营周期中重要的过程。

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移交实施细则

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技术文件移交实施细则

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整理移交实施细则编号: KDKG/PK-106版本: A/0目录1目的 (1)1目的为组织和协调各参建单位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生产水平,依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及火电建设行业标准要求,编制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各电厂负责下发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引用文件2.1 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2.2 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2.3 GB/T 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4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2.5 GB/T 10609.3—1989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2.6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总文档[2002]29号文《关于印发〈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的通知》3定义3.1 竣工档案又称工程档案,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直接形成的、经鉴定具有保存价值并整理归档的工程文件。

3.2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信息记录。

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含勘察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全套竣工图等。

3.3 工程前期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4 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3.5 项目施工文件工程项目在土建和水工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6 项目竣工图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能够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3.7 项目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其中包括在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等过程中履行监理职能所形成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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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整理移交实施细则编号: KDKG/PK-106版本: A/0目录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为组织和协调各参建单位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生产水平,依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及火电建设行业标准要求,编制本实施细则,本细则由各电厂负责下发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引用文件GB/T 50328—200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1822—2000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GB/T —1989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总文档[2002]29号文《关于印发〈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的通知》3定义竣工档案又称工程档案,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直接形成的、经鉴定具有保存价值并整理归档的工程文件。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信息记录。

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含勘察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设备文件和全套竣工图等。

工程前期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

项目施工文件工程项目在土建和水工施工、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图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能够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项目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其中包括在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等过程中履行监理职能所形成的文件。

项目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设备文件工程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在订货、出厂、到货、开箱和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文件。

4 职责项目公司/电厂:4.1.1各项目公司(电厂)作为本工程业主方管理代表,是工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档案的管理。

4.1.2落实领导责任制,组建由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参加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统一业务标准和规范;构建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对建设项目的文件形成,档案编制、验收与移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指导和检查。

4.1.3 组织贯彻执行本细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标段及参建单位情况确定各参建单位移交责任主体,提供编制工程竣工文件所需各种档案表式的标准格式。

4.1.4组织档案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贯彻与工程建设同步开始、同步进行、同步验收的要求。

4.1.5组织竣工档案预审及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4.1.6负责工程管理性文件(包括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征地文件、往来文件、会议纪要)、工程未完项目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1.7负责接收工程全部档案,汇总、整理后进行编目、上架,具备检索、借阅的条件。

总承包方:4.2.1负责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各分包单位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4.2.2负责初步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及其归档工作。

4.2.3负责设计文件、设备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的统一接收、登记、整理和发放,负责总承包范围内设备、主材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

4.2.4负责工程验收交接文件收集、整理及其归档。

4.2.4负责组织各施工单位竣工资料整理、归档,重点做好工程项目范围交叉单位的竣工资料整理监督检查工作。

4.2.5负责组织整体资料竣工资料验收移交工作。

4.2.6负责整体竣工资料验收、移交。

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总结和工程技术总结,负责搜集、整理反映工程重大进度和事项的照片档案(每个单位工程不低于5张),同时负责搜集相关照片档案电子版,负责提交工程大事记。

施工单位:4.3.1建立单位工程总清册,并按照要求编制单位工程竣工档案,按合同规定向总承包单位提交相关资料。

4.3.2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负责按照业主方和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对所承担项目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工作。

4.3.3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通知业主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档案检查、验收工作,做到工程文件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

4.3.4机组移交前,及时整理完整、准确的设计变更单和与设计变更有关的工程联系单等有关编制竣工图的依据,在机组移交试生产后一个月内提交总承包方,配合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

4.3.5负责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工程总结和工程技术总结,并提交能够反映工程施工、安装过程的声像资料。

设计单位:4.4.1负责按工程建设要求,及时提供工程设计文件并编制施工图总清册。

4.4.2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和工程设计总结。

4.4.3负责对汇总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最终审核,保证其完整、准确,制作出最终竣工图。

在机组移交试生产后按合同要求配合总承包方向业主方办理移交。

调试单位:负责对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及系统调试文件等的收集整理,在机组试生产后按合同要求配合总承包方向业主方办理移交。

监理单位:4.7.1负责监理依据性文件(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文件(监理工作联系单、(专题)会议纪要、停、复工令、监理月报、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通知单,监理审核质量文件的补充性意见文件、监理总结等)的收集整理,按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方移交。

4.7.2配合业主对各承包商提交归档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项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按时整改,确保竣工资料整体质量。

5 质量要求通用要求5.1.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建设部、相关行业的标准和规定,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规范的要求,以保证工程建设、生产、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a) 档案完整性,指按国家、行业及本项目工程范围档所确定的内容,确保工程应归档保存的竣工文件材料原件齐全完整。

b) 档案准确性,指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建设全过程,保证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c) 档案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d) 档案规范性,指档案卷盒、卷皮、表格、分类、编目、装订、用纸规格、图纸折叠、书写格式等,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细则有关规定。

5.1.2 竣工图应符合GB/T —1989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及电力行业有关竣工图编制要求,确保图样清晰,图表整洁。

5.1.3工程技术记录表式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要求。

5.1.4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GB/—1989《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

5.1.5工程档案案卷的分类、组卷、编目、卷皮规格及制作材料的质量应符合GB/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和《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的规定。

5.1.6移交的电子文档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的规定,采用标准格式,载体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5.1.7移交的照片档案应符合国家标准GB/T 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规定,采用标准格式,符合规定要求。

竣工文字资料的质量要求5.2.1对原件的归档要求a) 招标书、投标书、合同、协议及往来重要技术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均须原件归档,项目部签发的文件及原稿必须同时归档。

b) 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施工记录、质量验评等,签字人员亲笔签字件即为原件,移交资料中必须有2套原件。

c) 材质证件、试验报告、联系单、设备缺陷处理单、洽商纪要、索赔文件、咨询单、材料代用单等,签发单位均应原件归档。

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文件中如是复印件,应在备考表中注明原件所在案卷编号。

d) 热敏传真件不得作为原件归档,应由接收部门复印后,签字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或档案专用章可作为原件。

e) 计算机打印件加盖签发部门公章或档案专用章亦可作为原件。

5.2.2对纸质、幅面等规格的要求:a) 竣工资料的纸质应采用70克及以上白纸(一般为A4规格)。

b)页面设置,左边距为不少于25mm,右边距为15mm,上边距为20mm,下边距为15mm,标题为黑体,小二;正文为宋体,小四,倍行距,装订线位置居左。

c)竣工资料幅面的规格,统一规定为297×210mm,即复印纸A4规格幅面大于规定幅面的资料应折叠,小于规定幅面的资料,要粘贴在A4规格的白纸上,一张A4纸可以粘贴两张或以上的小幅面资料。

d) 卷皮一般采用卷盒、卷夹两种,其外表规格为310×220mm,案卷厚度可为20、30、40mm三种规格,装订厚度超过装订厚度超过40mm (350页左右),应分成2册或3册组卷。

竣工图/竣工草图的质量要求5.3.1 图纸采用蓝晒图,制作竣工图/竣工草图应使用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5.3.2 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竣工草图a) 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竣工草图。

b) 施工图有局部变更的,在原施工图上用碳素墨水进行修改。

对于少量文字和数字的修改,可采用杠改法;对于少量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叉改法;对较多图形的修改,可采用圈改法,用波浪线把修改区域圈出来;改图要工整、清晰,修改部位狭小,可引至空白处绘制;应在修改部位旁加盖“修改依据”章,标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最终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竣工草图。

c) 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以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时应用波浪线圈出原施工图变更范围并注明变更依据;最终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竣工草图。

施工图内,整张作废的图纸,应注记“作废”及变更依据后,作为竣工草图。

5.3.3应编制竣工图总说明,阐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各专业亦应编制本专业竣工图说明:对每册有修改的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及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5.3.4所有竣工图/竣工草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应加盖在原图标题栏正上方空白处,或折叠后外翻图标上方,盖印材料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色印泥。

5.3.5 竣工图的档案案卷分类编号,国家电力公司[2002]29号文《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81~89分专业归类编号。

设备图纸资料质量要求5.3.8 设备图纸资料的档案案卷分类编号,应按国家电力公司[2002]29号文《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分专业归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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