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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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实践课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实践课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实践课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刑法总论/Criminal Law二、课程编号:学时:30学分:3开课学时:30开课学期:1三、目的刑法是本科教学中的一门法学主干课程,它的突出特点在于它是以犯罪、刑事责任、刑罚为主要内容的,罪的认定与罚的适当是学生要掌握的重点和难点。

本实践环节正是针对这一要求而展开,其在本学科的人才培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通过本实践课程,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对所学刑法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能否将所学理论运用于社会实践中,让学生理解刑法的重要概念、原理与各项制度,使学生对刑法这一重要部门法很好地把握。

使学生直观地了解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学生进一步深入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奠定基础。

四、实践的基本内容和时间分配为科学、充分、有效地进行实践性教学,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根据《刑法学(一)》的特点和实践环节的具体要求,该实践教学拟采用典型案例讨论、学术争鸣研讨、模拟法庭训练等形式。

1.典型案例讨论。

案例的讨论,拟安排在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第八章犯罪的主观方面、第九章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第十一章共同犯罪进行,每次一个案例,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

该环节合计拟安排6学时。

2.学术争鸣研讨。

组织学生进行刑法热点理论探讨,拟讨论单位犯罪问题(第七章犯罪主体)与死刑存废问题(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与种类)。

该环节拟安排4学时。

3.模拟法庭训练。

根据教学进度,选择相关内容,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训练。

通过进行模拟法庭训练,使学生清晰地认识到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初步具备认识证据、参与庭审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实体法的理论及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摆脱传统法律学习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状,为学生毕业后直接参与司法实践奠定良好的基础。

该环节拟安排6学时。

4.法律援助和咨询。

法律援助主要为司法援助,具体分为老年人法律援助、残疾人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进城务工民工和贫困下岗职工法律援助等不同领域。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一、课程概述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是法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学总论是对刑法基本原理和制度的研究,包括刑法的性质、任务、原则、效力、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等内容。

本课程旨在帮助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二、教学目标1.理解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明确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掌握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理解犯罪的实质和危害。

3.理解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明确刑事责任的确定和追究原则。

4.掌握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理解刑罚的种类和适用。

5.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教学内容1.刑法的性质、任务和基本原则刑法的性质: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2.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分类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分类:犯罪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公共安全罪等。

3.刑事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概念: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和法律制裁。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刑罚、非刑罚处理方法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

4.刑罚的概念、目的和原则刑罚的概念:刑罚是指依法对犯罪行为所给予的法律制裁,是对犯罪行为的一种法律评价和惩罚。

山东大学2018年《刑法总论》考研大纲_山东大学考研网

山东大学2018年《刑法总论》考研大纲_山东大学考研网

山东大学2018年《刑法总论》考研大纲一、考试目的和要求明确刑法学的基本内容、刑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犯罪构成理论、犯罪形态、刑事责任理论和刑罚制度。

在系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科研能力,并能运用理论知识,准确地分析案例。

二、考试内容1.刑法概说1)刑法概述2)刑法的体系3)刑法的解释2.刑法的基本原则1)刑法的基本原则2)罪刑法定原则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3.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的效力范围2)刑法的空间效力3)刑法的时间效力4.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1)犯罪概念2)犯罪构成5.犯罪客体1)犯罪客体2)犯罪客体的分类3)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6.犯罪客观方面1)犯罪客观方面概述2)危害行为3)作为行为4)不作为行为5)持有型行为6)危害结果7)刑法中的因果关系8)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7.犯罪主体1)犯罪主体概述2)刑事责任能力3)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5)单位犯罪8.犯罪主观方面1)犯罪主观方面概述2)犯罪故意3)犯罪过失4)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5)刑法认识上的错误9.正当行为1)正当行为概述2)正当防卫3)紧急避险10.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1)故意犯罪停止形态2)犯罪既遂形态3)犯罪预备形态4)犯罪未遂形态5)犯罪中止形态11.共同犯罪1)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的形式3)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4)主犯及其刑事责任5)从犯及其刑事责任6)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7)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12.罪数形态1)罪数及其判断罪数的标准2)实质的一罪3)法定的一罪4)处断的一罪13.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概述2)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地位3)刑事责任与犯罪、与刑罚的关系4)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5)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14.刑罚概说1)刑罚概述2)刑罚功能3)刑罚的目15.刑罚的体系和种类1)刑罚的体系2)管制、拘役3)有期徒刑、无期徒刑4)死刑5)罚金刑6)剥夺政治权利7)没收财产16.刑罚裁量1)量刑概述2)量刑原则3)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4)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5)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区别17.刑罚裁量制度1)累犯2)自首制度3)立功4)数罪并罚5)缓刑制度18.刑罚执行制度1)刑罚执行概述2)减刑制度3)假释制度19.刑罚的消灭1)刑罚消灭及其法定原因2)时效制度文章来源:文彦考研。

课程名称刑法总论

课程名称刑法总论

《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学时:54 学分:3分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课课程编码:12030201开设年级:大一撰写人:赵林虎审核人:XXX(宋体小四号)一、课程说明本课程主要研究犯罪和刑罚,内容主要有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构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种类、刑罚的裁量、刑法分论的基本内容,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定罪量刑的基本方法。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1)使学生能较为系统地掌握中国刑法中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基本原理,对两大法系的刑法原理发展也能有一定范围的了解;(2)在对中国刑法基本理论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能熟练掌握刑法总则的立法规定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立法规定所存在的问题也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3)使学生能对刑法原理及规定在案例分析中的运用规则较为熟悉,较为熟练地运用相关知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表格内容为五号楷体,可分节,与第七项教学内容相一致)四、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研究式教学方法等;使用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若有录像片,应注明录像片的名称和播放时间;是否双语教学等。

五、教材及参考资源:本课程使用教材为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扩充阅读资料包括:1、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3、赵秉志主编:《当代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版;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5、周光权,《刑法学读本》,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6、梁根林:《刑事一体化的本体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7、[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8、[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托马斯·魏根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9、[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10、[日]大谷实:《刑法总论》,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3版;11、[法]卡斯东·斯特法尼:《法国刑法总论精义》,罗结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总论》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一、课程说明课程编号:200301X10课程名称:刑法总论/Criminal Law (General Provisions)课程类别:学科教育课程学时/学分:48/3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适用专业:法学教材、教学参考书:《刑法学》(第七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刑法学》(第四版)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意义刑法学(总论)是高等院校法学教育重要的主干课程,为法学本科生必修内容。

作为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科学,本课程体系上包括刑法通论、犯罪总论、刑事责任、刑罚总论方面的基本刑法原理与刑法总则规范等内容。

本课程系统地展现了我国现行刑法理论的思想理念、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制度结构、立法概况,以及现行刑法典规范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旨在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刑法学基本观念、基础知识与一定的运用能力,也是一门教授学生将刑事法律知识运用于法律实践的应用专业课程。

因此本课程的教学宗旨在于让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学科的知识,了解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向,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以及运用刑法知识解决有关犯罪与刑罚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课程的基本要求1、系统掌握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理论、故意犯罪中的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罚体系、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等规范刑法中的重要制度;2、建立刑法学的基本观念与思维逻辑,具备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和犯罪有关的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3、培养运用法律语言阐释刑法问题的素养,以及一定的法学科研能力。

四、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及教学设计注:实践包括实验、上机等五、实践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本课程实践教学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从两个方案中选择:1、旁听刑事案件庭审,以深化本课程的学习效果。

基本要求如下:遵守法庭秩序,认真观摩,结合刑法理论对案件的事实认定与处理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

2、请实践经验丰富、理论素养突出的法律实践部门工作人员,与学生交流互动。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

《刑法学》教学大纲第一讲刑法概论(上)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渊源二、刑法的特点(重点掌握)(一)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二)刑法的保障性(三)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范围广泛性(四)刑法的谦抑性、最后手段性、补充性三、刑法的机能(重点掌握)(一)法益保护机能(简称为保护机能)(二)行为规制机能(三)自由保障机能(简称为保障机能)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关系?2、如何理解刑法的特点?3、如何理解刑法的机能及其之间的关系?第二讲刑法概论(下)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二、罪刑法定原则(重点掌握)(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二)罪刑法定原则的提出(三)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四)罪刑法定的法治价值(五)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规定和体现三、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一)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及发展(三)我国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重点掌握)(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二)由罪刑相适应原则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我国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确立及其体现五、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空间效力(二)刑法的时间效力思考题:1、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法治价值?2、如何理解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确立的三个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5、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第三讲犯罪及其构成(上)一、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三)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重点掌握)(四)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概念二、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二)犯罪构成之立法设计(重点掌握)(三)犯罪构成之解读(重点掌握)三、犯罪客体(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分类(三)犯罪客体在刑法中的意义(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3、如何分析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4、研究犯罪客体有何意义?第四讲犯罪及其构成(下)一、犯罪客观方面(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不作为(重点掌握)二、犯罪主体(一)刑事责任能力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二)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重点掌握)(三)特殊主体(四)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三、犯罪主观方面(一)犯罪故意(重点掌握)(二)犯罪过失(三)犯罪的目的和动机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作为犯罪?2、如何理解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3、如何理解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4、如何理解犯罪故意?第五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上)一、故意犯罪形态概念(重点掌握)二、犯罪既遂形态问题(一)犯罪既遂概念(二)犯罪既遂的分类(三)犯罪既遂的处罚三、犯罪预备形态问题(一)犯罪预备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处罚四、犯罪未遂形态问题(重点掌握)(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二)犯罪未遂形态的成立条件(三)犯罪未遂的分类(四)未遂犯的刑事责任五、犯罪中止形态问题(一)犯罪中止的概念(二)成立条件(三)中止犯的处罚原则六、罪数形态问题(一)想象竞合犯(二)牵连犯(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2、什么是预备行为、什么是实行行为、什么是着手?3、什么是犯罪完成、什么是犯罪未得逞?4、什么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何理解自动放弃犯罪?5、如何理解犯未遂的特征?6、如何理解罪数形态概念?7、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特征?8、如何理解牵连犯特征?第六讲犯罪形态问题研究(下)一、共同犯罪的概念二、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一)共同犯罪的主体(二)共同的犯罪行为(三)共同故意三、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重点掌握)(一)主体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二)主观方面不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的四、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一)以分工分类(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二)以作用分类(主犯、从犯)(三)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五、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一)主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二)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三)胁从犯从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四)教唆犯的概念及其刑事责任(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整体性?3、如何理解共同犯罪的分类?4、如何理解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教唆犯?5、如何理解主犯、从犯?6、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第七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上)一、刑罚的概念(一)主刑的种类和适用(二)附加刑的种类和适用(三)刑罚权的性质(重点掌握)二、刑罚的功能(重点掌握)(一)刑罚的功能(二)客观地认识刑罚的功能三、刑罚的目的(一)报应目的(二)预防目的(三)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目的(四)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之间的关系(重点掌握)四、死刑问题(一)死刑的演进(二)死刑的存废之争(三)美、日、俄、中国死刑状况(四)我国的死刑政策(重点掌握)思考题:1、如何理解刑罚权的性质?2、如何理解刑罚的功能?3、如何理解刑罚功能与刑罚目的关系?4、如何理解我国的死刑政策?第八讲刑罚论问题研究(下)一、量刑情节的概念和分类(重点掌握)(一)量刑情节的概念(二)量刑情节分类1、从宽情节与从严情节2、命令性量刑情节与授权性量刑情节3、单功能量刑情节与多功能量刑情节4、罪中情节、罪前情节与罪后情节5、法定量刑情节与酌定量刑情节二、自首制度(一)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三)自首的法律后果三、立功制度(一)立功的概念和特征(二)立功的法律后果四、累犯制度(一)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重点掌握)(二)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三)累犯的刑事责任五、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原则(二)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适用(重点掌握)(三)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数罪并罚六、减刑和假释制度(一)减刑和假释的概念(二)减刑和假释的条件七、追诉时效(重点掌握)(一)追诉时效的期限(二)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思考题:1、如何理解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立功制度?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制度?4、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5、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时效制度?第九讲职务犯罪问题研究一、职务犯罪(一)职务犯罪概念(二)职务犯罪特征(重点掌握)二、贪污罪问题(一)贪污罪的概念(二)贪污罪的构成特征三、挪用公款罪问题(重点掌握)(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二)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四、受贿罪(一)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重点掌握)(二)受贿罪的类型(重点掌握)(三)刑法规定的其他贿赂犯罪(受贿型犯罪、行贿型犯罪、介绍型犯罪)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重点掌握)(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念(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特征六、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一)职务犯罪的危害(二)职务犯罪的预防思考题:1、如何理解职务犯罪的特征?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3、如何理解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4、如何理解受贿罪的构成特征?5、如何理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征?6、从哪些方面对职务犯罪进行预防?第十讲刑法前沿问题研究一、犯罪的不同概念(重点掌握)(一)犯罪的政治学概念(二)犯罪的犯罪学概念(三)犯罪的刑法学概念(四)犯罪的司法概念二、犯罪原因与控制(一)犯罪的原因(二)犯罪的控制(三)社会转型与犯罪预防(重点掌握)三、刑事政策问题研究(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二)我国主要刑事政策(三)我国刑事政策完善四、刑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重点掌握)(一)越权司法解释问题(二)司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问题(三)权力对刑事司法的不正当影响问题五、刑法与和谐社会构建(重点掌握)(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刑事和解制度思考题:1、如何理解不同犯罪概念之间的关系?2、犯罪的原因有哪些?3、如何看待越权司法解释问题?。

《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LA2062、课程名称(中文):刑法总论课程名称(英文):Criminal Law(1)3、学时/学分:72学时/4学分4、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法史学5、面向对象: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刑法学学科7、推荐教学参考书:《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刑法学》,苏惠渔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本体刑法学》,陈兴良,商务印书馆,2001。

《犯罪通论》,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刑罚通论》,马克昌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刑法专论》,高铭暄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刑法总论》是以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与刑罚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本课程属于《刑法学》这门课程的总论部分,也是刑法学的基础理论部分,主要研究有关刑法、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和制度,它与《刑法2》(刑法学分论54学时/3学分)共同构成完整的《刑法学》体系。

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十分重要的部门法,它既是国家用以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公民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犯的重要手段。

本课程就是运用法学基本原理,对我国刑法进行系统的理论概括和分析,从中阐明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等一般原理,研究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分析犯罪构成的各个共同要件,辨别各种不同的特殊犯罪形态,认识我国刑罚的性质、体系和种类,研究刑法裁量适用及其执行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各种刑罚制度。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刑法学基本原理,正确理解我国刑法总则部分所规定的有关犯罪和刑罚的基本规范,初步学会正确适用刑法解决刑事案件的基本方法,既为进一步学好《刑法学分论》奠定基础,也为学生毕业生顺利开展刑事司法工作或者继续对刑法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

三、教学内容和要求《刑法总论》的教学内容分为二十部分,对不同的内容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

刑法学总论课程教学大纲word资料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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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总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主任:吴丙新执笔人:吴丙新开课单位:刑法教研室编写日期:2019年课程编码:6400511 课程中文名称:刑法学课程英文名称: criminal jurisprudence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开课对象:法学本科开课学期:第2学期学分:4学分总学时:72 理论课学时:72 考试方式:笔试基本教材:谢望原:《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参考书:【1】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大、高教联合出版2000版【2】赵秉志吴振兴《刑法通论》高教出版2019【3】谢望远《刑法学》北大2019出版【4】马克昌《犯罪通论》《刑罚通论》武大99版【5】赵秉志《新刑法教程》人大99版【6】陈兴良《刑法哲学》《刑法的价值构造》【7】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99版【8】储槐植《美国刑法》北大96版第一讲刑法概说(4学时)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性质和功能一、刑法的概念二、刑法的性质三、刑法的功能第二节刑法的创制和完善一、刑法典二、单行刑法三、附属刑法第三节刑法的根据和任务一、刑法的根据二、刑法的任务第三节刑法的体系和解释一、刑法的体系二、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三、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四、刑法解释的其他问题第二讲刑法的基本原则(4学时)第一节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历史发展二、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功能四、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五、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第三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概念和历史发展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理论基础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第三讲刑法的效力范围(4学时)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一般原则二、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二、刑法的溯及力问题第四讲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4学时)第一节犯罪概念一、犯罪的形式定义二、犯罪的实质定义三、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定义四、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性第二节犯罪构成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的关系三、犯罪构成的分类第五讲犯罪客体(8学时)第一节犯罪客体概述一、犯罪客体的概念二、犯罪客体的特征第二节犯罪客体的分类第三节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一、犯罪对象的概念二、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关系第六讲犯罪的客观方面(4学时)第一节犯罪的客观方面概述一、犯罪的客观方面的概念二、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特征第二节危害行为一、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第三节危害结果一、危害结果的概念二、危害结果的分类第四节因果关系一、因果关系的概念二、因果关系的特征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性质四、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形式第五节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一、犯罪时间二、犯罪地点三、犯罪方法第七讲犯罪主体(4学时)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一、犯罪主体的概念二、犯罪主体的特征第二节刑事责任能力一、概念二、程度和分类第三节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第四节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一、概念二、作用第五节单位犯罪一、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二、单位犯罪的处罚第八讲犯罪的主观方面(4学时)第一节犯罪的主观方面概述一、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定义二、犯罪的主观方面的特征第二节犯罪故意一、犯罪故意的概念二、犯罪故意的类型第三节犯罪过失一、犯罪过失概述二、疏忽大意的过失三、过于自信的过失第四节意外事件第五节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第六节认识错误一、认识错误的概念二、法律错误三、事实错误第九讲正当行为(4学时)第一节正当行为概述一、正当行为的概念二、正当行为的种类第二节正当防卫一、正当防卫的概念二、正当防卫的条件三、无限防卫权第三节紧急避险一、紧急避险的概念二、紧急避险的条件三、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第十讲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4学时)第一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一、犯罪阶段二、犯罪形态第二节犯罪既遂形态一、犯罪既遂的概念和特征二、犯罪既遂的类型第三节预备形态一、预备犯的概念和特征二、预备犯和犯意表示三、预备犯的刑事责任第四节未遂形态一、未遂犯的概念和特征二、未遂犯的种类三、未遂犯的刑事责任第五节中止形态一、中止犯的概念和特征二、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定性三、中止犯的刑事责任第十一讲共同犯罪(4学时)第一节共同犯罪概述一、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二、几个特殊的问题第二节共同犯罪的形式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一、主犯二、从犯三、胁从犯四、教唆犯第十二讲罪数形态(4学时)第一节罪数判断标准一、罪数的概念和意义二、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第二节一罪的类型一、理论上的一罪1、继续犯2、想象竞合犯3、结果加重犯二、法定的一罪1、、结合犯2、集合犯三、处断的一罪1、连续犯2、吸收犯3、牵连犯第三节数罪的类型第四节(补充)法条竞合一、法条竞合的概念、特征二、法条竞合的形式三、法规竞合和想象竞合犯四、法条竞合的法律适用原则第十三讲刑事责任(2学时)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第十四讲刑罚概说(2学时)第一节刑罚的概念一、概念二、刑罚和其他制裁手段的区别第二节刑罚的功能一、对犯罪人的功能二、对被害人的功能三、对社会的功能第三节刑罚的目的一、特殊预防二、一般预防三、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关系第四节刑罚权(补充)第十五讲刑罚的体系和种类(4学时)第一节刑法的体系第一节主刑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节附加刑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第四节非刑罚处理方法第十六讲刑罚裁量(4学时)第一节量刑概述第二节量刑的原则第三节量刑情节一、量刑情节概述二、量刑情节的分类三、法定情节四、酌定情节第十七讲刑罚裁量制度(4学时)第一节累犯一、累犯的概念二、累犯的条件第二节自首与立功一、自首二、立功第三节数罪并罚一、数罪并罚概述二、数罪并罚的原则三、适用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第四节缓刑一、缓刑的概念和意义二、一般缓刑三、战时缓刑第十八讲刑罚的执行和消灭(4学时)第一节刑罚的执行一、刑罚执行概述二、减刑三、假释第二节刑罚的消灭一、刑罚消灭概述二、时效三、赦免刑法分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主讲:王瑞君执笔人:王瑞君开课单位:刑法学教研室编写日期:2019年6月课程编码:6400611 课程中文名称:刑法分论课程英文名称:Specific Provisions of the Criminal Law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开课对象:法学本科开课学期:第3学期学分:4学分总学时:72 理论课学时:72考试方式:闭卷基本教材:谢望原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版。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

刑法学(总论)教案梅胜第一章刑法概述本章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本章的难点在于: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主体的不同导致解释效果的不同。

本章的基本要求:了解刑法的基本属性、创制及完善过程;全面掌握刑法的体系和各种解释方法。

本章的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节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一、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具体而言,掌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持其政治和经济统治,根据自己的意愿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和刑事责任,以及对罪犯的惩罚,这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有广、狭之分,广义的刑法一一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狭义刑法一一是指刑法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此外,刑法又分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一一指具有普遍效力的刑法,如刑法。

特别刑法是指仅适用于特定的人、时间、地点和事件的刑法,包括单独的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刑法的性质刑法的性质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刑法的阶级性;二是刑法的合法性。

1、刑法的阶级性。

它是指刑法的阶级属性,即是哪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为哪个阶级利益服务。

我国刑法是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保卫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保护广大公民利益,惩罚犯罪,确保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

2 .刑法的法律性质。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它呈现出刑法的独特性。

首先,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第二,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第三,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重。

第二节刑法的创制一、刑法的创设刑法的创制,就是刑法的制定过程。

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经历了漫长的创制过程。

表现为:1、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中国就先后制定了《反革命条例》和《惩治腐败条例》等单独的刑法,为制定刑法奠定了基础。

2、1950年一一1954年9月,法制委员会起草了两个草案: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纲草案》,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指导原则草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教学课件 总论部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教学课件 总论部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学》教学大纲总论部分编写说明一、《刑法学》是法律系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程、法学各专业本科生的基础必修课程。

通过本门课程的教学活动,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本课程教学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课堂讲授突出基础理念的教育,并辅以案例分析,重点放在廓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常见罪、公安机关多用罪的解析方面,以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增强教学效果。

三、本课程法律系本科生讲授两学期,共106课时。

四、本教学大纲经法律系刑法教研室全体老师讨论,由杨忠民、李文燕编写,并由李文燕、杨忠民、黄华平、莫开勤最后审定。

课程编号:012107(刑法学Ⅰ)、012207(刑法学Ⅱ)授课对象:法学专业学时:106学时教学内容:总论篇第一章刑法概述教学目的和要求:明确刑法的定义、分类、,了解刑法的性质、目的和任务,掌握刑法的体系、解释。

第一节刑法的定义和分类一、刑法的定义刑法,是指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一)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三)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四)国内刑法和国际刑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目的和任务一、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二)刑法的法律性质二、刑法的目的刑法的目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通过制定刑法和实施刑法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者实现的价值。

我国刑法的目的是通过惩罚犯罪来保护人民。

三、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是指刑法所担负的职能和应发挥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学教学大纲-China-EUSchoolofLaw,CUPL

刑法学教学大纲-China-EUSchoolofLaw,CUPL

刑法学教学大纲-China-EUSchoolofLaw,CUPL刑法学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一)课程性质和目的本课程是针对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以及选修本课程的其他专业的研究生开设的,是以专题的方式,结合案例进行教授和讨论的课程。

课程的内容是以我国刑法总则为基础、以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类型为研究对象,主要研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犯罪罪名和代表类型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围绕犯罪的构成和司法认定两个层面,对典型的罪名进行探讨。

目的是在本科学习刑法理论的基础上,培养研究生对于具体罪名的理论背景和实务争议更加深入了解,并能够从中发现刑事立法的规律和完善路径。

(二)课程范围本课程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主要内容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构成体系、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共同犯罪、刑罚种类、刑罚裁量、刑罚执行、罪名、公共安全犯罪、经济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内容。

(三)教学目标刑法总论是刑法的基础理论部分,通过课程讲授,达到使学生明确刑法总论中的基本理论问题及学说争鸣的目的。

要求学生能对总论中的基本理论问题作分析,并运用理论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刑法分论是刑法总论内容的具体延伸和运用,是关切实践的重要内容。

在大致了解刑法罪名的设置和分布的情况下,重点掌握有争议的、常见多发、有学术、实践争议的罪名。

不仅学会判断该罪的构成条件和基本理论,而且学会从具体案例、具体罪名的细致分析和阐述中使刑法理论得到升华。

(四)教学方法1.课件教学。

打破传统黑板粉笔的教学方式,《刑法学》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

2.辩论式的案例讨论。

讨论案例是刑法学教学不可或缺的环节,能够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

3.角色转换教学法。

角色转换教学法是为了打破教学中教师占据主导地位,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传统模式,即由教师选择课程内容在课前布置给学员进行预习准备并提出授课时准备讨论的问题,然后上课时由学员相互讨论,最后教师进行点评、总结。

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2018

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2018

刑法学总论教学大纲2018《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制定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制定人(执笔人):肖秀娟审核人:制定(或修订)时间:2018年1月16日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总述课程名称刑法总论课程代码课程性质主干课程先修课程无总学时数48周学时数3开课院系文法系任课教师肖秀娟编写人肖秀娟编写时间2018/1/16课程负责人大纲主审人使用教材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教学参考资料1.[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2.[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基与哲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3.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4.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7.[德]李斯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6年8.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9.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10.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13年课程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中的基本理论及重点罪名的认定标准与处罚原则。

培养学生运用刑法总则及相关理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适应将来的工作打好基础。

使学生建立控制犯罪与人权保障的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提高专业素养。

课程教学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刑法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和制度,并牢固掌握我国刑法的各项具体规定,使其能够正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准确适用刑罚,为学生今后从事刑事司法实务、理论教学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更好地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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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制定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制定人(执笔人):肖秀娟审核人:制定(或修订)时间:2018年1月16日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文法系《刑法总论》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总述课程名称刑法总论课程代码课程性质主干课程先修课程无总学时数48周学时数3开课院系文法系任课教师肖秀娟编写人肖秀娟编写时间2018/1/16课程负责人大纲主审人使用教材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教学参考资料1.[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2.[日]西原春夫著,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基与哲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3.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4.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7.[德]李斯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法律出版社,2006年8.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9.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10.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13年课程教学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中的基本理论及重点罪名的认定标准与处罚原则。

培养学生运用刑法总则及相关理论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与刑事责任的关系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适应将来的工作打好基础。

使学生建立控制犯罪与人权保障的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提高专业素养。

课程教学要求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刑法的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和制度,并牢固掌握我国刑法的各项具体规定,使其能够正确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准确适用刑罚,为学生今后从事刑事司法实务、理论教学研究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更好地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服务。

课程任务通过讲授刑法总论的基本问题,包括刑法的概念与调整范围、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与刑法、刑法的适用范围等,使学生较为熟练地掌握刑法理论的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了解并掌握我国现行刑法的相关基本规定,提高学生刑法理论素养,培养并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课程考试1、本课程为必修课,实行闭卷考试。

2、考试成绩为:平时成绩 考试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占20%,考试卷面成绩占80%。

3、题型为:(1)选择题;(2)名词解释;(3)简答题;(4)论述题;(5)案例题二、教学时数分配章目教学内容教学时数分配课堂讲授实验(上机)第一章刑法概说2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3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2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2第五章犯罪客体3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3第七章犯罪主体2第八章犯罪主观方面3第九章正当行为3第十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4第十一章共同犯罪3第十二章罪数形态4第十三章刑事责任1第十四章刑罚概说1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3第十六章刑罚的裁量1第十七章刑罚裁量制度3第十八章刑罚执行制度2第十九章刑罚的消灭2合计48三、单元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和内容设置第一章刑法概说(2学时)一、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刑法的概念和性质,了解制定刑法的目的和刑法的任务,理解和把握刑法的体系、刑法解释的概念与分类。

二、教学要点1.刑法的概念和性质1-1刑法的概念1-2刑法的性质2.刑法的创制和发展2-1刑法的创制2-2刑法的发展3.刑法的根据和任务3-1刑法的根据3-2刑法的任务4.刑法的体系和解释4-1刑法的体系4-2刑法的解释三、重点、难点重点:刑法的概念、性质(尤其是法律性质)、任务、体系和解释。

难点: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的外延;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刑法解释的主体不同导致的解释效力的不同。

思考题1、怎样理解“保护人民”这一刑法基本价值与"惩罚犯罪"等刑法功能的关系?2、怎样看待刑法解释论中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关系?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3学时)一、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三大原则的含义、价值、立法、司法体现;了解其他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教学要点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1-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1-2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2.罪刑法定原则2-1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2-2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2-3罪刑法定的司法适用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3-1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3-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4-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4-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4-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三、重点、难点重点:本原则的概念、三大基本原则及其理论根据。

难点: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原则及其发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思考题1、怎样认识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中的扩张解释、限制解释和类推解释的关系?2、怎样认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与刑罚个别化的关系?3、怎样认识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2学时)一、教学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了解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及其基本理论,掌握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的具体规定。

、二、教学要点1.刑法的空间效力1-1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1-2刑法空间效力的学说(一)属地主义(二)属人主义(三)保护主义(四)世界主义(五)折衷主义1-3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1-4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1-5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1-6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2刑法的时间效力2-1刑法的生效时间2-2刑法的失效时间2-2刑法的溯及力三、重点、难点1、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的具体规定。

2、犯罪地与犯罪时间的确定。

3、刑法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理解与适用思考题1、试比较国际法与刑法理论中有关国家领域范围,船舶、航空器以及使领馆法律地位论述的异同。

2、试比较1979年刑法与1997年刑法关于我国公民在我国境外犯罪规定的异同。

3、为什么我国只在我国所承担的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4、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宣布“废除”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与《刑法》第452条规定的“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中的“废止”有何区别?5、如何运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连续状态跨越了数个刑法效力时间段的犯罪行为?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2学时)一、教学要求了解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全面掌握犯罪构成的特征及一般要件。

二、教学要点1.犯罪概念1-1犯罪概念的类型1-2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2.犯罪构成2-1犯罪构成的历史沿革2-2犯罪构成的概念2-3研究犯罪构成的意义三、重点、难点重点:犯罪概念的三种类型;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

难点:理解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明确犯罪构成的特征及一般要件。

思考题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关于犯罪本质的论述?2、什么是犯罪的定义?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定义是什么?3、我国犯罪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如何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4、什么是犯罪的分类?我国刑法对犯罪是如何分类的?5、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6、犯罪构成的意义有哪些?7、什么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有哪些?8、对犯罪构成要件应当如何排列更为科学?第五章犯罪客体(3学时)一、教学要求明确犯罪客体的分类,特别是直接客体的分类,理解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二、教学要点1.犯罪客体概述1-1犯罪客体的概念1-2我国刑法都犯罪客体的规定方式1-3研究犯罪客体的意义2.犯罪客体的分类2-1犯罪的一般客体2-2犯罪的同类客体2-3犯罪的直接客体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3-1犯罪对象的概念3-2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联系与区别三、重点、难点重点:犯罪客体的概念;犯罪的一般客体,犯罪的同类客体,犯罪的直接客体;犯罪对象的概念,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难点:明确犯罪客体的分类,特别是直接客体的分类,理解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

思考题1、为什么要研究犯罪客体?2、如何理解犯罪客体的三个不同层次?3、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第六章犯罪客观方面(3学时)一、教学要求明确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概念,掌握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态和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

二、教学要点1.概述1-1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1-2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1-3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2.危害行为2-1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2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3.危害结果3-1危害结果的概念和特征3-2危害结果的种类3-3危害结果的地位4.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4-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4-2因果关系的客观性4-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4-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4-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4-6因果关系的必然联系与偶然联系问题4-7不作为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4-8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联系和区别5.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5-1时间、地点和方法对定罪的意义5-2时间、地点和方法对量刑的意义三、重点、难点重点: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与特征;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危害行为的基本形态;危害结果的含义,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的不同规定方式;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的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

难点:明确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概念,理解危害行为的两种基本形态和刑法因果关系的基本观点和基本问题。

思考题1、为什么要研究犯罪客观方面?2、危害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3、如何理解危害结果的基本形态?4、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有哪些不同的规定方式?5、研究刑法因果关系应注意哪些基本观点与基本问题?6、如何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其他要件?第七章犯罪主体(2学时)一、教学要求了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和刑事责任能力诸影响因素,明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二、教学要点1.概述1-1犯罪主体的概念1-2犯罪主体的意义2.刑事责任能力2-1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2-2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2-3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3.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3-1刑事责任年龄3-2精神障碍3-3生理功能丧失3-4生理醉酒4.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4-1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4-2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类型4-3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意义4-4特殊身份群体的刑事处遇5.单位犯罪5-1单位犯罪的概念5-2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三、重点、难点重点: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刑事责任能力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刑事责任年龄等刑事责任能力诸影响因素,主体特殊身份的概念、分类与意义;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等。

难点:明确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和刑事责任能力诸影响因素,理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原则和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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