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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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教育思想的现代诠释
一、蔡元培的教育思想。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子民,浙江绍兴人,中国近代著名革命家、教育家,光绪年间进士,两度留学德国。清末曾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上海南洋公学教习,创办上海爱国学社和爱国女校,发起组织中国教育会并任会长。辛亥革命后,1912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主持制定《壬子-癸丑学制》;1915年在法国发起组织留法勤工俭学会及华法教育会,提倡留法勤工俭学。191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1927年后,任大学院院长和中央研究院院长。一生为中国的文化教育事业努力奋斗,对中国近现代教育的改革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下面择要介绍其教育思想。
(一)体、智、德、美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思想
1912年4月,蔡元培发表《对于教育方针的意见》一文,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等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他说:“五者,皆今日之教育所不可偏废者也。”[1]他认为,“军国民主义为体育;实利主主义为智育;公民道德及美育皆毗于德育;而世界观则统三者而一之。”[2]1920年他发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一文中,系统提出体、智、德、美四者和谐发展的主张。他认为:普通教育的目的在于“养成健全的人格”。这种教育内分四育:“(一)体育,(二)智育,(三)德育,(四)美育。”“这四育是一样重要,不可放松一项的。”
他详细解释论述了这几方面教育的内容。(1)军国民教育即体育,既是强兵富国的需要,也是养成健全人格所必须的。(2)实利主义教育即智育,包括各种普通文化科学知识,有历史、地理、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包括树艺、烹好、裁缝、金工、木工、土工等实用技术)、手工等。他认为不仅要传授知识技能,而且要训练学生思维细密、对事认真的科学态度。(3)公民道德教育即德育,他认为德育是完足人格之本。德育的内容就是法兰西革命所标揭的自由、平等、亲爱,反映了他要以资产阶级道德观念培养学生的愿望。(4)美育可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
[4]。
蔡元培提出的体、智、德、美和谐发展的方针符合当时历史的要求,在教育上是一种重大的进步,是对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教育宗旨的否定。从人才培养上,这几方面的教育,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规律,只是不同的阶段在各方面的要求不一而已。
(二)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高等教育思想
这是蔡元培提出的改革北京大学的原则,成为他发展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他任北京大学校长后的第一次演讲,就明确指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5]次年在《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中又强调:“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6]他认为,大学各种学术派别“常樊然并峙于其中,此思想自由之通则,而大学之所以为大也”[7]。直到晚年,他总结一生办教育的经验时还说:“我对于各家学说,依各国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兼容并包。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即使彼此相反,也听他们自由发展。”
他还对“学”与“术”作了严格区分。他说:“学与术可分为二个名词,学为学理,术为应用。各国大学中所有科目,如工商,如法律,如医学,非但研求学理,并且讲适用,都是术。纯粹的科学与哲学,就是学。学必借术以应用,术必以学为基础,两者并进始可。”
[9]对中国来讲,更重要的是需要研究学理,若一国内,练习技术的人很多,而研究科学的人却很少,那样的技术也是无源之水,发展是有限的。因此,他主张“以学为基本,术为支
干,不可不求其相应”[10]。根据“学术并进相应”思想,他主张学科沟通与融合,反对拘泥保守的课程与学习观。
蔡元培以上述思想为指导,对旧北京大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首先,聘请有学术造诣的各派人员到北大任教,到校不久就聘请了《新青年》杂志主编陈独秀到北大任文科学长,请在学术上有突出造诣的胡适、马叙伦、李仲接(四光)、任鸿隽、马寅初等到北大任教。以后,李大钊、鲁迅也在北大兼课。还留用了有业务专长但思想保守甚至反动的人,像积极拥护袁世凯但学术上与章太炎齐名的古文经学家刘师培、以复辟为己任蓄留长辫子但又精通英语把《四书》译成英文的辜鸿铭。其次,将工科调北洋大学,努力把北大办成以研究高深学问、培养高级综合型人才为中心的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再次,改革系科、专业、课程和教法。打破文、理、法三科界限,变科为系,取消学长制,改设系主任;改年级制为选科制;组织各种学术团体,开设各种学术讲座,鼓励学生专精与博涉相结合。
这是蔡元培针对封建传统教育无视学生特点,违反其身心发展的
(三)尚自然、展个性的教育思想
自然法则,束缚其个性发展而提出的教育主张。他说:“教育者,与其守成法,毋宁尚自然;与其求划一,毋宁展个性。”[11]他反对注入式教学,提倡发挥儿童个性,要学生自动、自学、自助,教师的责任只是在学生感到困难时,去帮助他们。按照尚自然、展个性原则的要求,他特别提倡要研究教育科学,尤其是要用实验方法研究儿童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以及学习欧美新教育思想等。
蔡元培的教育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与西方现代文明相结合的产物,对中国教育界、思想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她蕴含了现代教育思想的精髓:教育的目的就在于造就具有“自由之意志、独立之人格”的民主社会的建设者,崇尚有尊严的多样性、有理想的包容性和健康心态的批判性。
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理想人格的追求和西方现代文明对于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追求,在蔡元培那里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或者说,蔡元培给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理想人格的追求注入了新的、富于时代特征的内涵,这对于古老的中华文明向现代形态的转化,有着积极的意义和贡献。蔡元培的教育思想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提倡完全人格教育
教育的根本问题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因为它决定我们用什么去培养和怎么去培养。在这一问题上,蔡元培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造就具有完全人格的个人。
“人格”是一个内涵非常歧义的概念。不同的学术领域对人格的定义、人格的描述、人格的区分、人格的内涵以及人格的评判标准也就不同。例如:心理学的观察角度和侧重点是人们自然的生理活动和生命活动。所以,它总是从人的生存上或是人的发展上或是精神上来描述人格,把人格分成正常与异常,并试图纠正异常人格以归于正常人格;法学的观察角度的侧重点是人们的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所以,它常常从社会等级和财产隶属关系上描述人格,并将人格分为自由的不自由的,目的在于实现自由人格;而伦理学的观察角度和侧重点则是人们的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活动。所以,它常常从人性的规定和文明的发展上来描述人格,并将人格区分为道德和不道德的、高尚的与卑下的,其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改变卑下的人格,弘扬高尚的人格。各领域对人格的区分,虽然反映了各自领域对人格研究的特点,但又不是泾渭分明的,相互间的关系是交叉而又复杂的。
“人格”一词来自拉丁语“Persona”一词,是面具的意思,它是个体用来向社会显露自己。换句话说,向世界显示的就是我们的人格,是人的社会自我。美国学者B·R·赫根法指出:“人格这个术语来自拉丁词Persona,是面具的意思。把人格定义为面具等于把人格视为人的社会自我,正是人的这一方面被人用来向社会显露他自己。这个定义隐含着这样的意思:由于种种原因,人还有某种隐私的东西没有被显露出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