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影响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稳定运作的几个因素及对策
一
机 知 识 。 目前 企 业 财 务 人 员 素 质 人 员 ; 是 不 能 长期 驻 点 , 月 只有 但 二 每 普 遍 偏低 , 计 算机 的人 了 了无 几 , 在 短 短 的 抄 税 期 间下 来 服务 。 时 懂 平
纳 税 人 中筛 选 出 来 的 1 户 企业 , 9 有 能 通过 打 电话 、 寻 呼 的方 式联 系 。 打
二 、 务 人员 因素 税
目前 , 于基 层 税 务 部 门计 算 业 干 脆 一 有 问题 就 找 国税 部 门 , 由 国 机 专 业 人 才 奇 缺 , 接 影 响 了 对 防 税部 门 由于技 术 力 量有 限和 受本 身 直
伪 税 控 系统 稳 定 运 行 的 技 术 支 持 , 工 作 量 的 限 制 , 难 以 为 企 业 提 供 也 再 加 上 部 分 一线 征 管 人 员对 政 策 规 满 意 的服务 。
维普资讯
何 开 票 、 何 抄 税 、 何 认 证 、 何 子 数 据 之 间 的 逻 辑 关 系 , 查 当期 如 如 如 检
报 税 、 何 管理 好税 控设 备 的 问题 。 发 票 的领 用 存 数 量 是 否 正 确 , 问 如 询 只有 企 业 办 税人 员 的 素 质水 平 提 高 企业 开 票 人 员 当期 开 票 过 程是 否 遇
四、 规范 服务 , 高服 务 质量 提 税 务 机 关 应 发 挥 企业 与 服 务 单 位 之 间 的 纽 带 作 用 , 助 企 业 聘 用 帮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流程
开票前的准备——丢失发票
•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
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 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 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 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 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 凭证;
开票前的准备——丢失发票
开票业务操作流程——退出系统
开票业务操作流程——退出
开票业务操作流程——关闭线程
第二部分:远程抄报系统操作
• 一、远程抄报控件下载说明 • 二、远程抄报运行环境及配置要求 • 三、远程抄报流程
远程抄报控件下载说明
• 登录辽宁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网站
,点击“下载中心”,在左 侧选择类型为“远程抄报软件控件”,输入本 企业税号后,点击登录,提示本企业名称,在 右侧点击控件下载,保存到桌面即可
开票业务操作流程——报税处理
• 每月月初进行抄税处理,
一般只进行一次抄税。 抄税后要及时去税务局 报税,超期申报系统会 锁死。 每下月初抄税后才能继 续开票。 当月没有开票也要进行 抄、报税。 正常抄税必须选“本期 资料” 更换IC卡、抄完税的重 新抄税选“上期资料”
•
• •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开票业务操作流程——报税处理
开票前的准备——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
• • •
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 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 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 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 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网上认证系统操作说明-黑龙江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网上认证系统操作说明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一、操作说明随着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防伪税控用户逐渐增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量急剧加大,仅依靠税务机关完成采集工作已不能满足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的需要。
为了解决抵扣联认证的瓶颈问题,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优质服务,为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工作效率,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开发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软件(又称网上认证系统)。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企业端)是由企业自行扫描、识别或人工录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七要素信息,生成电子数据,并通过网络传送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到企业端的数据采集系统。
企业通过该系统,能够方便、快捷地实现专用发票抵扣联的网上认证,从而由原来在税务局采集分散到各企业自己采集。
这样,企业可随时随地进行认证,从而大大提高税务机关数据采集工作效率。
哈尔滨工业大学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研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软件》在2003年3月通过国税总局软件评审(国税函[2003]327号)。
二、安装执行系统安装盘里Setup.exe程序。
用户将在安装程序的引导下,完成系统的全部安装。
用鼠标双击Setup图标或用光标键选择Setup图标后按键盘上的回车键。
出现如下界面:选择“浏览”可以更改目录或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
安装完成界面安装完成后,会在桌面上生成快捷方式图标。
三、登录以及初始化设置1、登录双击系统桌面上的抵扣联软件系统图标,即可启动系统。
当用户启动系统后,首先出现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在登录界面上显示公司名称和登录日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系统默认的用户是系统管理员,用户名为:dkl,密码为dkl,点击“确定”注:初次登录时公司名称为空,输入用户名、密码时区分字母大小写。
2、初始化设置点击“确定”后出现“系统时间提示”对话框,如下图注:每次登录时都进行提示,便于提醒系统时间是否正确。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建议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建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一种用于防止逃税和打击假发票的技术手段,它的最高开票限额是指一张发票所能开具的最大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最高开票限额是不一样的。
下面是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一些建议:1. 小规模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最高开票限额为10万元。
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每张发票的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
2. 一般纳税人最高开票限额: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的最高开票限额为100万元。
这意味着一般纳税人每张发票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3. 高技术企业最高开票限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的公告》,高技术企业可以享受最高开票限额提高到300万元的待遇。
这意味着高技术企业每张发票的金额可以达到300万元。
4. 跨境电商企业最高开票限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跨境电商企业可以享受最高开票限额提高到500万元的待遇。
这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每张发票的金额可以达到500万元。
5. 特殊行业最高开票限额:某些特殊行业,如铁路、航空等,由于业务特殊性,其最高开票限额可能会有所提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享受最高开票限额提高到500万元的待遇。
6. 小微企业最高开票限额:为了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推出了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将小微企业的最高开票限额提高到50万元。
7. 手机APP开票最高限额: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手机APP进行开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手机APP开票的最高限额与纸质发票的最高限额是一样的。
8. 电子发票开票最高限额:电子发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生成、传递和保存的发票。
增值税税控系统维护费
增值税税控系统维护费
通知并明确,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税控系统维护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设备包括⾦税卡、IC卡、读卡器或⾦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发票税控系统专⽤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财政部2⽉13⽇发布通知称,为减轻纳税⼈负担,决定⾃2018年12⽉1⽇起,增值税纳税⼈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设备⽀付的费⽤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通知指出,增值税纳税⼈2018年12⽉1⽇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设备⽀付的费⽤,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设备⽀付的费⽤,则由其⾃⾏负担。
同时,在2018年12⽉1⽇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作手册
02
系统概述
系统简介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是国家金税 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企业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防止伪造、变 造、虚开等功能。
该系统由硬件和软件组成,包括金税 卡、IC卡、读卡器、打印机等设备以 及防伪开票软件。
系统功能
发票开具
企业通过该系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打 印出纸质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
当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需先在系统中申请红字发票信息 表,审核通过后,在开票系统中选择“红字发票管理”进 行开具。
电子发票管理
电子发票的开具、查询、交付等操作均需在系统中完成, 需确保系统已正确配置电子发票模块。
发票查询与打印
发票查询
在系统中选择“发票查询”模块 ,根据需要输入查询条件,如发 票号码、开票日期等,即可查询 到相应的发票信息。
数据备份
定期备份系统数据,以防数据丢失。
04
用户权限管理
权限设置
权限分配
01
根据用户角色和职责,为其分配相应的系统操作权限,确保用
户只能访问其所需的同权限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操作限制,如数据查看、修改、
删除等,以保障系统数据的安全性。
权限审核
03
定期对用户权限进行审核,确保权限设置与实际需求相符合,
故障排查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同时,应记录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以便于 后续的维护和保养。
THANKS
感谢观看
及时调整不合理的权限配置。
用户管理
用户创建
根据企业组织架构,创建相应数量的用户账号,并分配唯一的用 户名和密码。
用户信息维护
记录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等基本信息,以便于联系 和管理。
防伪税控系统操作解释及流程
第一步:登录防伪开票系统,点击“进入系统”如下图示:
第二步:弹出“操作员登录界面”,以管理身份进入系统,如下以选择“张三(管理员)”,点击“确定”进入
第三步:进入系统操作界面,点击导航图“系统设置”功能模块,进入“系统设置”操作界面。
第四步:点击菜单栏“编码设置”—>“税目编码”—>“增值税”,进入增值税税目编码设置操作界面,如下图
第五步:进入增值税税目编码设置操作界面,点击“编辑”,激活“编辑”状态,现需增加企业增值税税目编码
出增加增值税税目编码列表。
第六步:输入企业由税务机关审核核定的增值税税目,如:某公司由税务机关审核的税目为:名称为:信息技术0.06、征收率:0.06;注意:编码不能输入已有的税目相同的编码,非核定标专设为:否;如下图示:
第七步:输入完税务机关审核核定的增值税税目后,点击菜单栏“”生效。
第八步:点击“退出”,弹出“保存确认”窗口,点击“是”完成税目增加税务机关审核核定的增值税税目。
第九步:可以通过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增加企业的相对应商品时,选择商品的税目,如下图示
第十步:选择中相对税目,成功完成商品税目如下。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正文:----------------------------------------------------------------------------------------------------------------------------------------------------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8月12日国税发〔1998〕126号文件印发,根据201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目录的决定》和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加强对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有住所,并有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的个人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各项应纳税所得(以下简称境外所得),应依照税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条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外,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转让中国境外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第五条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应按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确定应税项目,并分别计算其应纳税额。
第六条纳税人的境外所得按照有关规定交付给派出单位的部分,凡能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境外所得中扣除。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6.15版介绍
如果弹出此欢迎信息窗口, 则表示已与税务局认证服 务器成功建立连接
登陆服务器失败
如果弹出此提示,则表示 软件未成功连接税务局认 证服务器。请检查网络参 数设置是否设置正常。
实时认证步骤
【第一步】 点击“认证处理/实时认证处理/自动 扫描识别”菜单项,系统即开始从扫描仪中扫 描发票,并同时对扫入的发票识别和校验。
认证结果查询
通过设置认证结果时间、发票代码/号码和销 货方等查询条件,可以对特定的发票段进行 查询。 本地查询:本地数据。 远程查询:税局服务器。
认证结果清单打印
认证结果清单打印: 1、 在菜单栏中点击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清单打印选项,通过该选
项可以对增值税发票(含固定资产发票)进行认证结果查询 和打印。 2、 选择与服务器数据对比。
替代传统的大厅排队刷卡模式,节约办税时间, 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系统技术优势
➢ 无须额外增加任何的硬件设备。
➢ 集成在原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利用开票金税卡 来进行远程抄报税及清卡操作,操作简单。
➢ 本系统作为防伪税控系统衍生的核心技术产品, 能够充分地保持与防伪税控系统பைடு நூலகம்同步升级。
客户端操作方法
服
航信远程认证
不会出现重复认证的情况, 只要在认证系统里通过了认 证,该张发票不管是在局端 还是在企业端均会提示该张 发票已认证且无法进行再次 认证。
其它远程认证
很容易出现重复认证,一张经过 认证的发票可以在局端或企业端 进行再次认证。
甘肃兴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仅凭软件供应商的工作人员进行
具有多年为一般纳税人服务 维护,其工作量相当巨大,服务
开票系统升级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2018版)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2018版)附件23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xx年6月15日最新修正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领导,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计算机技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认定登记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确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防伪税控企业),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附件1)。
第五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
第六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以下简称两卡)。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三章系统发行第七条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实行分级管理。
总局负责发行省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省局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地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地级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县级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发行县级所属征收单位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
第八条防伪税控企业办理认定登记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向其发行开票子系统。
第九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七条情形的,应同时办理变更发行。
第四章发放发售第条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延伸板及相关软件等。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会计实操经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申请人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材料:
(一)申请开票最大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二)申请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若干份合同复印件,合同中的销售金额与单价必须与申请版本相适应;
5、《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办结告知:
1、准予许可。
颁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核发《防伪税控企业最大开票限额变更审定表》,并公开许可决定。
批准临时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完成开票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恢复原来
批准核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2、不予许可。
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救济途径。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如何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何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期准备:1、购置和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将金税卡插入税控装置中。
2、安装[航天信息]里的[开票卫士],简称“航天防伪开票”。
3、要把买来的发票读入到开票系统里,然后才可以填开发票。
具体步骤:IC卡正确插入,点击安全开票按钮;将IC卡内插入读卡器,双击桌面上的防伪开票,启动系统进入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界面。
2、进入系统,开票员或者管理员身份进入;在系统界面上点击进入系统,系统弹出操作员登陆对话框,选择一个操作员确认进入开票主界面。
3、点击系统设置按钮,点击商品编码,进入商品编码库。
4、点击编辑按钮,处于编辑状态,加“+”生成按钮,输入商品编码,名称,税目;填写商品信息,方法只有一种,就是从商品编码库中选取,商品信息从编码库中调出后,其中的单价信息可以修改,只要填入数量,即可由系统自动算出金额、税额,单价可保留到小数点后十位,金额和税额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填完一栏商品点击工具条上的“√”以表示生效。
选择了第一栏商品后,便选择了本张发票的税率,一张发票只能开具同一种税率的商品,本系统目前能开具17%、13%、6%、4%四种税率的发票。
一张发票包括清单和折扣在内最多填写八栏。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名称。
“规格型号”栏,用于填写货物的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计量单位。
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数量”栏,填写货物或者劳务的数量,如果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栏可以不填写。
“单价”栏,填写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不含增值税的单价。
纳税人以含税单价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应换算出不含税单价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换算使单价、销售额和税额等项目发生尾数误差的,应按以下方法计算填开:①计算销售额,计算公式如下:销售额=含税总收入÷(1+税率或征收率);②计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税额=含税总收入-销售额;③计算不含税单价,计算公式如下:不含税单价=销售额÷数量;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票面“货物数量×不含税单价=销售额”这一逻辑关系存在少量尾数误差,可以作为购货方的扣税凭证。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2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1999年12月1日国税发〔1999〕221号文件印发,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领导,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计算机技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认定登记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确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防伪税控企业),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附件1)。
第五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
第六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以下简称两卡).(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三章系统发行第七条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实行分级管理。
总局负责发行省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省局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地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地级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县级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发行县级所属征收单位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
第八条防伪税控企业办理认定登记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向其发行开票子系统.第九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七条情形的,应同时办理变更发行。
第四章发放发售第十条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延伸板及相关软件等。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的规定,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欢迎您再次咨询。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有关税收和会计处理主要如下。
购置设备应为初次购买按照规定,可以抵扣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防伪税控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本次实训旨在使我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掌握其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提高自身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
通过实训,我将能够熟练运用防伪税控系统进行发票开具、认证、报税等业务,为我国税收征管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实训内容1.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概述(1)系统背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我国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自2000年推广实施以来,在打击偷税、骗税、防止税收流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系统采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功能,实现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源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2)系统构成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由税务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和认证报税子系统构成。
2.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流程(1)税务发行子系统税务发行子系统负责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管理,包括发票的领购、发售、作废、停售等业务。
(2)企业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包括纳税人信息的录入、变更、注销等业务。
(3)防伪开票子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是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口,包括发票的填写、开具、打印等业务。
(4)认证报税子系统认证报税子系统负责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和报税,包括发票认证、稽核比对、协查等业务。
3.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业务规范(1)发票领购纳税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发票领购簿》,领取发票。
(2)发票开具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
(3)发票认证购货方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认证报税子系统进行真伪认证。
(4)发票报税企业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通过认证报税子系统进行报税。
三、实训心得1. 提高了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认识通过本次实训,我对税收征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认识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征管工作对于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提升了实际操作能力实训过程中,我熟练掌握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提高了自身在税收征管领域的实际操作能力。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2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1999年12月1日国税发…1999‟221号文件印发,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由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统一领导,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
第三条各级税务机关增值税业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应用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计算机技术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技术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章认定登记第四条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防伪税控系统推行计划确定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防伪税控企业),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附件1)。
第五条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认定登记手续。
第六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下列情形,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认定登记,同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收缴金税卡和IC卡(以下简称两卡)。
(一)依法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三)减少分开票机。
第三章系统发行第七条防伪税控系统发行实行分级管理。
总局负责发行省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省局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省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地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以及地级直属征收分局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负责发行县级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地级税务机关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发行县级所属征收单位认证报税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和发票发售子系统。
第八条防伪税控企业办理认定登记后,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向其发行开票子系统。
第九条防伪税控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七条情形的,应同时办理变更发行。
第四章发放发售第十条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下简称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延伸板及相关软件等。
航天信息_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教程
用于录入和修改本单位税务信息
客户编码
说明:
1、本功能用于编辑客户资料,在开具发票之前需要编辑好。
编码族管理器 工具条 状态条
数据表格
客户编码主界面 设臵客户编码库,维护客户信息数据。
商品编码
说明:
选择并双击
1、本功能用于编辑本单位销售商品资料,在开具发票之前必须编辑好。 2、其中编码、名称、商品税目必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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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了解)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的组成与安装
开票子系统组成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操作系统 开票软件
通用设备
• 计算机硬件 • 平推针式打印机
专用设备
金税卡
防伪税控系统的核心, 智能式PC卡,安装到计 算机内的PCI槽内 用于读写税控IC卡中的 信息,连接在金税卡上 进入防伪税控系统的 “钥匙”,插入IC卡读 卡器内
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构成 专用设备:金税卡、读卡器、IC卡。 通用设备:税控电脑、防伪税控票据 打印机。 辅助设备:不间电源UPS、税控扫描仪等 。
3、加强安全管理
A:使用单位一定要重视税控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无 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不得随意拆卸金税卡。 B:无上岗证人不能进行操作; C:加强系统的安全管理,严防丢失。一旦丢失请查 看 《专用设备卡丢失补办流程》 D:提高数据管理的安全性,常做备份,严防计算机感 染病毒,必须使用正版软件。 E:税控机尽量要专机专用,防止其它应用软件与系统发 生冲突而影响使用。
注意 • 发票开具时,一张发票只能输入同一种税率的商品。
• 所填开的发票一经保存即记入金税卡,无法修改。 因此在填开之初应仔细比对系统给出的发票类别与 号码与打印机上安装的实际发票是否完全一致;在 填写数据时应尽量避免错误。若出现问题,只能将 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
(完整word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引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办理指南一、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规定: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
区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请的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要严格审核,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既要控制发票数量以利于加强管理,又要保证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内容。
二、核定标准(一)申请企业资格申请企业应为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核定标准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以下简称最高开票限额)依据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进行核定,要求做到实地核实、严格审批。
1、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标准核定:(1)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亿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50亿元;(2)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5亿元;(3)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4)核定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的,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原则上不得低于300万元;确需放宽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度的,可由各市结合实际酌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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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1994年由国家税务总局与航天工业总公司等部门,组织力量,联合攻关,集计算机、微电子、光电技术和数据加密等技术于一体开发研制的。
该系统采用复合式加密认证算法,采用理论上不可破译的一机一密,一次一密的密码体制,具有很强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税务部门和企业利用该系统能独立实现发票的防伪认证,不需联网即可随时随地稽查假发票。
同时,从该系统的报税子系统取得的存根联数据和认证子系统取得的抵扣联数据将直接进入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通过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进行全面的交叉比对,及时掌握税源情况和发现增值税税收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遏制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由四个子系统构成:税务发行子系统、企业发行子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和认证报税子系统(认证和报税为二套软件,但必须装在同一台计算机中)。
税务发行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对下级税务发行子系统、下级企业发行子系统及下级认证报税子系统进行发行;企业发行子系统的功能是对企业开票子系统进行初始发行和向企业发售专用发票;认证报税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接收企业的抄税数据并对发票的真伪进行辨别,以上三个子系统是分别用于各级税务机关。
防伪开票子系统则是专门用于企业开具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必须通过其主管防伪税控税务机关对其所持有的“税控IC 卡和金税卡”进行发行后才能使用。
自2000年1月1日起,手写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凡一次开票其销售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销售业务,均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电脑版发票。
一次开票销售额达不到十万元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也可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由插有企业开票金税卡和微机安全保护卡的普通PC计算机、税控IC卡、打印机和运行在DOS环境下的开票软件共同构成。
企业开票金税卡是防伪税控系统的核心部件,它具有三个功能部件:加密功能部件、税控黑匣子、IC卡读写接口。
税控黑匣子具有大容量的存贮功能,企业开具的发票数据被逐票存储于其中。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防伪开票子系统
税控IC卡是企业与税务机关传递信息的介质。
税控IC卡上的信息不易人工修改,可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所以它充当了企业与税务机关信息传递的介质,除此以外税控IC卡还具有以下几个作用:
1、企业购买发票的凭证之一;
2、传递企业所购发票的发票号码和张数;
3、抄取企业纳税信息;
4、进入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钥匙。
微机安全保护卡是用于保护开票软件的安全,使开票软件免受病毒侵蚀和非许可的修改。
防伪税控企业在利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具发票时,该系统将利用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经数据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码(也称密文)打印在专用发票上,同时也将用于加密的所有信息逐票登录在金税卡的黑匣子中。
如需识别一张发票的真伪,可通过数据扫描器或键盘将发票上的密文输入认证系统,经解密恢复出六项关键数据,再与发票上相应内容对比,若不相等即为假票。
由于每次交易的很重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都被记录在金税卡的黑匣子中,而黑匣子中的信息只能读出不能修改,企业用税控IC卡抄取黑匣子中的信息再持IC卡到主管税务机关报税,税务机关通过报税子系统读取该IC卡中数据,同时与企业提交的纳税申报表及记录有每笔交易数据文件的软盘中的数据对比,两卡记录的金额与税额和累计值应一致。
这样税务机关便得到企业所有交易的真实信息,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就有效地控制了税源,即达到“税控”的目的。
防伪开票子系统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1、开具带有防伪电子密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红字发票);
2、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情况的自动抄报;
3、各种含税价与不含税价的自动换算,不必使用计算器;
4、方便灵活的客户信息库和商品库操作,最大限度减轻开票人员填写发票的麻烦,缩短开票时间;
5、各种发票库和资料库的统计查询;
6、各种报表的统计、打印;
7、自动形成存根联报表和抵扣联报表及软盘数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