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之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内容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火灾和爆炸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员工,无论是办公人员还是生产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组织领导1.设立防火防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防火防爆工作。
2.企业领导成员要亲自带头,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防火防爆工作,确保每个岗位的责任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3.每个部门或车间要设立专门的防火防爆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防火防爆检查工作。
四、防火措施1.加强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2.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并做好防火处理。
3.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及时整改。
4.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5.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6.加强对禁火区的管理,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
五、防爆措施1.对易爆气体、易爆粉尘等危险品进行专门存放和处理。
2.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加强对爆炸等事故隐患的排查,及时整改。
4.安装爆炸防护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
5.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自救能力。
6.加强对爆炸危险区域的管理,严禁在危险区域内私自操作设备。
六、责任追究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未能履行防火防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或责任人员,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违约处理1.对不参加防火防爆培训的员工予以警告处理。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八、监督检查1.进行定期的防火防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演练,培训员工的应急能力。
以上就是本企业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各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希望每个人都能重视防火防爆工作,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2024年防火与防爆制度(二篇)
2024年防火与防爆制度(一)生产装置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以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试行)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气体爆炸下限的____%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
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设施,但不易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卸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之间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二)动火、用火管理制度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防火防爆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计划“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区),由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审批发证。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作业场所的防火、防毒、防爆管理工作,预防火灾、爆炸和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防火管理1. 成立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火职责,落实防火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计划,明确防火安全目标,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火源管理,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域,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火作业。
4.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5.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防止泄漏、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 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防毒管理1. 建立防毒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毒职责,落实防毒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毒安全计划,明确防毒安全目标,制定防毒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识别和管理,确保有毒有害物质的标识清晰、安全存放。
4. 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确保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 加强对员工的防毒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毒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定期组织防毒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防爆管理1. 成立防爆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防爆职责,落实防爆措施。
2. 制定详细的防爆安全计划,明确防爆安全目标,制定防爆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加强对易燃易爆区域的监控和管理,确保易燃易爆区域的通风良好、设备安全。
4. 定期检查易燃易爆区域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
5. 加强对员工的防爆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爆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 定期组织防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监督检查1. 定期组织防火、防毒、防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暴安全管理知识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暴安全管理知识为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安全有效地管理危险工作场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防爆(一)生产和储存设备1、根据生产、所用化学品的防火和防爆危险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工艺装置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联锁动作应在气体爆炸下限内50%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灭火管接头应安装在通风管的最低部分。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按国家有关防静电标准规范执行。
6、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储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在上述区域和水封井之间还应设置一个截止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爆炸性气体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现行电气安全规定。
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二)动火、消防管理1、生产厂区为无火区。
禁止用电炉、煤气炉取暖、热饭等。
建设工程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对人员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防火防爆工作,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等各个阶段。
三、组织管理1. 建设单位负责设置防火防爆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前后责任。
2.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建立防火防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培训。
3. 建设单位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协调会议,并加强信息交流和互通。
四、设计阶段1. 建设单位应选择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进行工程设计,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设计单位应认真研究建设工程的防火防爆问题,并提出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
3. 设计单位应将防火防爆要求纳入设计文件,明确建筑结构、设备、通道、疏散通道等的防火防爆设计要求。
五、施工阶段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合适的防火防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六、验收阶段1. 验收单位应审核建设工程的防火防爆设计文件,确保设计符合规范标准。
2. 验收单位应对建设工程的防火防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3. 验收单位应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检查能力。
4. 验收单位应及时报告防火防爆问题,对不符合规范的设施进行整改处理。
七、维护阶段1. 建设单位应建立建设工程维护责任制度,明确维护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建设工程设施的防火防爆情况,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3. 维护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目录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2)第一条目的 (2)第二条适用范围 (2)第三条管理要求 (2)第四条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第五条消防设施管理 (7)消防管理规定 (8)第一条目的 (8)第二条适用范围 (8)第三条职责 (8)第四条消防组织管理 (8)第五条消防宣传与培训教育 (12)第六条火灾预防 (13)第七条消防设施管理 (14)第八条灭火救援 (17)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做好公司防火防爆工作,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防火防爆管理。
第三条管理要求1.禁止无阻火器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储罐区等。
2.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生产及施工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防爆工具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6.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7.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8.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9.危险物品仓库、罐区、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装置检测1次。
10.生产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1.各生产装置区域、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责任:明确施工现场各个相关方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人员等。
2. 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
3. 安全准备:确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火灾预防: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和预案,包括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等,设立明确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标识。
5. 防爆管理:针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处理,制定相应的防爆措施,如封堵气体管道、定期清理易燃物品等。
6.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7.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8. 应急预案: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等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9. 安全记录: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的记录工作,包括事故记录、检查记录、培训记录等,以备后续的安全评估和查询。
10. 整改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以上是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施工单位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保密级别:秘密分发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2017—06—01发布 2017—06-01实施有限公司发布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防火防爆工作基本原则,火灾危险分类、火源管理、工艺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管理、贮运设施防火防爆、危险物料的排放处理以及消防组织与设施,火灾爆炸事故的抢险救援等内容。
目的是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2职责2。
1安全部是公司防火防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建公司义务消防队组织和防火防爆工作日常监管.2。
2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岗位负责所辖区域防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并对其负直接责任。
3工作程序3。
1原则3.1。
1在防火防爆工作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业余消防组织。
3。
2对易燃、易爆物质及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设备和生产过程,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3。
3经常开展防火防爆宣传教育,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爆装置、设施、器材的管理.3。
4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采取预防、局限、消灭和疏散的对策,达到严格控制、管理各种火源及危险品,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局限于最小范围内,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和次生灾害,使作业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安全疏散。
4火灾危险性分类4.1公司生产和贮存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4。
2 属于甲类火灾危险区的有:纤维素醚一车间、纤维素醚二车间、淀粉综合车间、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以上涉及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区域和场所均列入本公司防火防爆严管区域。
5固定动火区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生活、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公司固定动火区为工程机修间区域内,在此区域内动火的,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证.在工程机修间外面厂区道路上动火的应办理动火作业证。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员工和来访的人员,包括临时员工、合同工和访客。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责任和义务2.1 企业领导企业领导应当重视防火与防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领导应当指派专人负责防火与防爆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企业领导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并确保其运行正常。
2.2 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当负责制定并执行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负责人应当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安全负责人应当组织定期的防火与防爆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
2.3 员工责任所有员工应当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参与相关培训和演练。
员工应当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卸或损坏器材。
员工应当及时上报隐患和安全问题,并配合安全检查和审核。
三、防火管理3.1 建筑物消防所有的建筑物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栓和消防控制室等设备。
消防设施应当保持通畅,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每层楼应当设置灭火器,并标明使用方法。
3.2 电气设备防火所有的电气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接地和绝缘。
电缆敷设应当合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老化的电缆。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3.3 作业区防火所有作业区域应当设置清晰可见的消防标志,包括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临时堆放易燃物品,必要时应当设置专门温度控制装置。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四、防爆管理4.1 危险品管理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使用和运输。
禁止擅自丢弃或排放危险物质,如发现泄漏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危险品储存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限制非相关人员进入。
4.2 设备与工艺防爆设备和工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一)防火、防爆制度一、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生产技术,动设备原理、构造、性能、工艺流程和操作、保养、排除故障,并掌握安全知识和防火、防爆技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安全动火制、安全检修制等,工作必须一丝不苟的执行。
三、由爆炸危险性的装置,均应设立在独立厂房内,周围应砌防火墙,与重要关键设备要保持一定距离,在有爆炸危险厂房内,不要设立办公室、休息室等辅助车间。
厂房内危险性大的部位和危险性小的部位要防火墙隔开。
四、生产中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上面必须装置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以及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并须经常保养、保持完好、灵敏、可靠。
五、生产时应选用防爆式电机,等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有保护装置。
六、防止产生静电危害,设备均应采取有效接地,并安装静电消除器,车间的地面应采用橡胶、木质地板等不发火材料构成。
操作工必须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手套、服装、鞋子等。
七、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杜绝生产设备和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不是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在有可燃气体的厂房内加强通风,不使可燃气体达到可燃浓度,控制动火、用火,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
八、因照明所装的灯具、开关、插座,一定要安全实用,不致因此发生危险。
九、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配置必要的防火门灭火器材,特别是配置合适化工企业扑灭火险的器材,并制定预案加强演练。
十、在设备检修中要制定检修方案,对检修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在排除危险因素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严禁冒险作业,严格执行动火规定,防止维修中发生事故。
十一、做好喜材料、产品的管理,包装要牢固密封,储存场地、库址必须选择适当,布局要合理,建筑要符合防火要求,运输、使用等均应按规定办事,不得违章。
(二)防毒管理制度一、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和调拨1.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实验室设备处指定,并经主管保卫部门审查同意的专门采购人员担任,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
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要求1、禁止无阻火器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储罐区等。
2、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生产及施工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4、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5、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防爆工具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6、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7、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8、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9、危险物品仓库、罐区、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雷装置检测1次。
10、生产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1、各生产装置区域、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2、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
13、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4、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5、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6、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设备检维修规定”。
17、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生产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1 防爆泄压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1.2 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 米以上。
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 米以上。
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
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槽等,应装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2 控温、控压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
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
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3 防止氧含量超标3.1 在煤气柜前后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联锁装置完好、有效。
3.2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 防火措施4.1 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
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4.2 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3 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
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
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防火防爆一、厂房建筑、易燃、易爆仓库、生产工艺装置的区域规划、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电气设备选用,安装及有关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应基于工厂各组成部分的火灾风险类别,生产特点及生产流程和防火防爆的要求,做到安全合理,有利防火灭火。
三、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宜采取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或框架承重结构,应采用开放式或半开放式装置。
四、一般情况下,工厂的紧急出口不得小于2个,厂房的门向外开。
五、工厂防火防爆等级规定:第一类是气体或蒸汽爆炸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第二类是粉尘或纤维爆炸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第三类是火灾危险场所。
六、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零件,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其报警仪号值应定在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
七、所有自动控制系统,还应考虑手动控制系统。
八、爆炸物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的设备,应装爆破电板。
九、含有易燃易爆材料的设备和管道系统应更换为惰性气体。
十、甲、乙类生产的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由不可燃或耐火材料制成。
十一、生产、贮存、装卸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应采取接地等防静电措施,接电线的截面积不小于10平方毫米,防静电接地电阻值100欧姆以下。
十二、易燃易爆气体安全阀和排气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立于建筑物2米以上。
十三、凡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在排入下水道前,应采取回收措施,严禁直接混合排放几种可能因化学反应引起火灾爆炸的污水。
十四、甲、乙类生产场所其物料管线、电缆线辅设如需设管沟、电缆沟时,有必要防止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积聚、污水流渗沟内的措施。
十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取样管线、不适合直接引入实验室。
十六、生产设备和装置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符合国家和相关规定。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1、防火防爆工作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消防组织,严格控制火源,妥善管理易燃物品,加强对压力容器设备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2、车辆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装置区。
夜间值班人员进入有易燃气体的装置区,其照明工具必须防爆。
3、有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设备、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热管道必须保温,并在保温层外包上防雨材料,防止雨水冲坏和骤冷爆脱,打掉的保温层检修后补上,以防油品和易燃物接触而起火。
5、在生产贮存易燃气体和液体及其他易燃物品的区域,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6、所有电器设备(包括避雷等静电保护和电器保护装置)和电气线路不准超使用,并应定期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7、在易燃气体、液体装置区内施工,一律不得安装临时照明线路和临时动力线路,如确需要应事先征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开据《临时施工申请证》并按规定进行检测,修理和维护。
8、发现设备、容器和管线发生泄漏时,立即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9、凡使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地点(如食堂、加热炉),火嘴之后的管线上必须加装防火器和水封罐,以免回火。
10、禁止没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的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安全装置失灵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和调校。
11、禁止设备在超过设计的压力和温度下进行试验,必要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
12、高压气瓶禁止抛、摔、撞击,不得沾染油污和乱存放。
在储存和搬运时,应带好安全帽,没有安全帽和防护圈的气瓶禁止运输。
氧气瓶禁止肩扛和脚蹬滚动,不允许抓着气阀手柄拖着走,运输时要特别防止跌落。
13、高压气瓶只准盛装同一种气体,并禁止放在日光直射或热源附近的地方,以免发生爆炸。
14、盛装各种危险气体的气瓶,严禁混合储存和运输,禁止放在容易引起火灾的用火房内和建筑物内及设备下边。
15、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及其危险程度注意保管,凡混合在一起能产生爆炸性混合物的物品,应分开储存和运输。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厂区内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装置的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安全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厂区各装置动火等级的划定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
(二)负责对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负责厂区内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及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
(消防)第三条总管理部职责(一)负责对进入厂区的人员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厂区。
(二)负责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严禁未安装防火帽的车辆进入厂区。
第四条厂区内其他单位职责(一)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火、防爆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负责本辖区内动火作业时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监护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内静电跨接、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四)负责本辖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五)负责本辖区内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及消防演练相关工作。
第五条全体员工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在遵守本制度的同时都有对身边违反防火防爆现象进行监督的职责。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六条防火管理规定(一)生产厂区内严禁烟火,外来人员将烟火放于门岗寄存后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热切割用点火器可经领导批准后定点存放。
(二)生产厂区如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办理有效的动火作业手续,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进入生产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防火帽),严禁一切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严禁一切电动车辆在非指定区域内进行充电。
(四)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五)高温管道及相关管件必须做好保温,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
高温设备表面必须保持清洁,严禁油污等遇高温易燃物品的附着。
高温物体必须与易燃物品有效隔离。
(六)严禁在蒸汽等高温管道或设备表面烘烤衣物。
(七)易燃易爆物料禁止接近火源、热源和在阳光下曝晒,露天存放必须要有防晒、防雨措施。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建筑设计:建筑物的结构、布局、材料和设备应符合防火和防爆的要求,包括建筑物的防火分区、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的设置。
2. 火灾风险评估:对建筑物的火灾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火灾风险等级和相应的防火措施,包括建筑物的阻燃材料、防火隔离措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3. 消防设备:建筑物应配备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备应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
4. 火灾疏散:建筑物应设置合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5. 防爆设备:对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和场所进行专门的防爆设计和防爆措施,包括防爆材料、防爆工艺等。
6. 应急预案:建筑物应制定火灾和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方案。
7. 培训和演练:对建筑物的使用者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还需注意,具体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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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1)生产及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修订版)规定,生产的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修订版)中,同样以使用、生产或储存的物质的危险性进行火灾危险陛分类。
根据火灾危险陛的不同,可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容许层数、安全疏散、消防灭火设施等方面提出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要求和措施。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将建筑物分为4个耐火等级。
对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如承重墙、梁、柱、楼板等的耐火性能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建筑设计时对那些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使用大量可燃物质和贵重器材设备的建筑,在容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施工。
在确定耐火等级时,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全部达到要求。
3)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厂房的层数及面积、耐火等级应符合健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4)厂房建筑的防爆设计(1)合理布置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①除有特殊需要外,一般情况下,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
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③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的厂房,自然通风良好,因而能使设备系统中泄漏出来的可燃气、可燃液体蒸气及粉尘很快地扩散,使之不易达到爆炸极限,有效地排除形成爆炸的条件。
但对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的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注意气象条件对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健康的影响等,并妥善合理地处理夜间照明、雨天防滑、夏日防晒、冬季防寒和有关休息等方面的问题。
④对单层厂房来说,应将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配置在靠近一侧外墙门窗的地方。
工人操作位置在室内一侧,且在主导风向的上风位置。
配电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有火源及人员集中的用房,采用集中布置在厂房一端的方式,设防爆墙与生产车间分隔,以保安全。
有爆炸危险的多层厂房的平面设备布置,其原则基本上与单层厂房相同,但对多层厂房不应将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集中布置在底层或夹在中间层。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
以下是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重要内容:
1. 建筑物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各类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当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和规范,如建筑物必须设置防火墙、防火门等设施,合理布置防火通道和消防设备等。
2. 储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储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需遵守相应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定,确保合理储存,定期检查设施和进行安全培训。
3. 防火、防爆安全应急管理规定:企事业单位及住宅小区等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型灾害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并设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4. 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规定:对于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选择、安装、维护和保养,有关单位需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5. 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规定:对于各类建筑物和单位,需要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火灾隐患的消除和安全。
6.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的防火、防爆意识和应对能力。
总之,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人们应对灾害的意识和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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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
一、厂房建筑、易燃、易爆仓库、生产工艺装置的区域规划、平面布置、防火间距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电气设备选用,安装及有关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内各组成部位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生产特点及生产流程和防火防爆的要求,做到安全合理,有利防火灭火。
三、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房,宜采取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或框架承重结构,并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厂房。
四、厂房安全出口一般不能少于2个,厂房的门向外开。
五、厂房防火防爆等级规定:
第一类是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第二类是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第三类是火灾危险场所。
六、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其报警仪号值应定在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
七、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考虑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八、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电板。
九、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及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
十、甲、乙类生产的设备、管线的绝热层应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材料。
十一、生产、贮存、装卸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应采取接地等防静电措施,接电线的截面积不小于10平方毫米,防静电接地电阻值100欧姆以下。
十二、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立于建筑物2米以上。
十三、凡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在排入下水道前,应采取回收措施,严禁将几种能互相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火灾爆炸的污水直接混合排放。
十四、甲、乙类生产场所其物料管线、电缆线辅设如需设管沟、电缆沟时,要有防止可燃气体积沉和易燃液体、污水流渗沟内的措施。
十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取样管线、不宜直接引入化验室。
十六、生产装置设备及厂房的防雷和电气设备的防爆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规定。
十七、贮运设施:对易燃、可燃液体、贮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贮罐组成布置要求,防风堤、分隔堤的设置,都应执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