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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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

收方与签证、工程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

合同附件十一收方、签证、工作指令单管理相关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开发项目施工现场收方与现场签证管理,加强公司对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使公司成本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定义及适用范围1.收方是指图纸无法反映且必须通过现场实际收方计量的方式才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现状等进行核实、计量的部分。

2.签证是指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等无法在竣工图中反映的必须用签证的方式来认定工作内容及工作量的部分。

3.如合同约定结算方式为包干总价+变更,则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新增工作内容(以工程指令单形式下发)等均应以签证方式进行确认。

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土建、安装、市政园林、装饰装修、修缮等工程。

5.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中,除索赔签证以外,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职责1.事业部责任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现场收方,会同监理依据合同约定或现行测量规范制订收方方案并组织测量,对所采用的计量工具、测量方法、测量原始数据的准确性与所采用的技术路线正确性负责;2.专业造价工程师负责监视计量数据,作好现场收方及签证记录,并依据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工程量,对列项、数据记录、工程量计算和计价方式确认负责;3.监理公司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需收方的项目之原始(基准)状况及完工状况进行检查确认,验证测(计)量工具是否准确并在测量时报读测(计)量数据,见证现场施工及收方全过程;4.事业部资料员负责督促和跟进各环节审核进程,收集和分发过程中所有工程收方签证资料,对本项目工程签证资料收集和分发的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5.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现场工程量收方及各类现场签证实施过程管理,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维护公司利益。

四、收方与签证办理流程规定1. 现场收方作业程序a)需收方部位施工完毕,施工承包人自检合格,满足设计或规范的要求后向事业部和监理公司提出收方申请,现场责任监理工程师、事业部现场工程师对照施工文件检查合格后,提出收方方案,明确具体收方的时间,并至少在上一工作日下班前通知专业造价工程师进行现场收方计量。

现场收方管理办法

现场收方管理办法

现场收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签证及现场收方管理,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施工过程成本和预防结算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签证,现场收方和工程费用签证审核。

第三条、工程实施后无法在竣工图及其它相关资料真实反映工程数量的隐蔽工程,必须办理现场收方和工程签证,并按本管理办法中约定的业务流程审批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二章现场收方管理办法第一条、现场收方按实施的时间和必要性分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工程量签证收方,进度计价收方,完工结算收方和竣工结算收方。

现场工程量签证收方是指现场确认工程实施后在竣工图及其它相关资料无法真实反映、或完工后无法复核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实际完工数量,需要进行现场收方的工作;进度计价收方是指为了办理进度计价必须进行现场实地测量确定完工数量的工作;竣工结算收方是指虽有竣工图但竣工图表现不完整或有可能与实际不符,结算时必须进行现场实地测量确定完工数量的工作。

第二条、现场工程量签证收方工作流程:1、协作单位提前一天书面提交现场收方申请至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收方申请内注明收方部位,收方工程量,收方时间。

2、计划合同部审批收方申请,并组织质检部、材料部,工区长,现场施工员在约定时间收方。

3、约定时间内项目部及协作单位负责人参与收方,现场签认工程量。

4、现场工程量签证单有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负责人、质检部负责人、材料部负责人、工区长同时签字有效。

约定时间内协作方未参与收方,则按照项目部收方工程量为实际完成工程量。

完工后无法复核工程未经项目部收方签认,则工程量不予结算,协作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三条、进度计价收方工作流程:1、协作单位每月22日~25日提交计价收方申请至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收方申请内注明收方工程量。

2、计划合同部审批收方申请,下发收方通知,并组织质检部、材料部,工区长,现场施工员在约定时间收方。

3、约定时间内项目部及协作单位负责人参与收方,现场签认工程量。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

浅谈⼯程现场签证程序及流程现场签证办理程序及流程 效益最⼤化永远是企业的追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应“低中标、勤签证、⾼索赔”,有效的办理⼯程签证是施⼯企业赢利的有效途径。

⼀、⼯程签证的适⽤范围⼯程签证是按照施⼯承包合同的约定,由建设、监理、施⼯单位等就施⼯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相关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作、额外费⽤⽀出的补偿、⼯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等,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承包⼈应发包⼈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作或⾮承包⼈责任事件发⽣时,承包⼈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提出现场签证。

⼯程签证适⽤如下范围:1、适⽤于施⼯合同范围以外零星⼯程的确认;2、在⼯程施⼯过程中发⽣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程量;3、⾮施⼯单位原因导致的⼈⼯、设备窝⼯及有关损失;4、符合施⼯合同规定的⾮施⼯单位原因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5、确认修改施⼯⽅案引起的⼯程量或费⽤增减;6、⼯程变更导致的⼯程施⼯措施费增减等。

⼆、依据标准合同⽂本需要办理签证的种类及对应的合同条款1.⼯期签证:11、12、13、142.质量签证:15条3.隐蔽、试运⾏签证:16、17、18条4.发包⼈(监理⼈)责任签证:8、24、25、26、27条5.合同价款的调整(包括停⽔、停电)签证:23、25条6.材料验收签证(包括质量、数量、规格、品牌):27、28条7.变更签证:29、30、31条8.竣⼯(包括⼯程、资料验收、结算)签证:32、33、36条9.违约签证:35条10.不可抗⼒签证:39条11.现场不利条件签证:43条12.其它签证:包括补充条款、专利技术、特殊⼯艺、合同解除等。

三、办理⼯程签证的程序⼯程签证由承包⼈的项⽬经理根据相关变更事项向项⽬监理部提出。

同时提交“⼯程变更签证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或“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记录”,返⼯重做的应有现场实体照⽚。

(⼀)、建设⼯程合同⽰范⽂本专⽤条款对⼯程变更的规定:1、施⼯中发包⼈需对原⼯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形式向承包⼈发出变更通知。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现场签证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秩序,保障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签证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临时签证、延期签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现场签证管理,确保签证程序规范、程序公开、程序公正。

第四条责任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签证管理程序第五条签证类型:现场签证分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两类。

第六条临时签证程序:(一)当施工现场需要进行紧急施工或临时变更时,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签证申请表》,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签证的执行人员和执行时间。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临时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进行。

第七条延期签证程序:(一)当施工单位需要延长施工时间或工程进度延期时,应填写《施工现场延期签证申请表》,说明延期原因、延期天数等,并由现场负责人签署。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延期签证的执行时间和执行程序。

(三)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将延期签证相关信息通知给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顺利进行。

第八条签证审核:(一)施工现场临时签证和延期签证需经现场负责人审核签署才能生效。

(二)现场管理员应监督审核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确保签证程序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签证记录:(一)施工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签证相关资料,包括签证申请表、签证审核表等文件资料。

(二)现场管理员应建立签证记录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整理。

第十条签证监督:(一)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签证管理程序合理、规范。

(二)现场管理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签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为加强各项目工程管理,规范现场收方签证,确保工程量收方数据的客观真实性,减少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的纠纷,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切实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凡是现场工程实施后在竣工图及相关资料无法准确反映、工程完工或隐蔽后无法进行复核的工程,均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或隐蔽前进行现场实际收方,完善收方记录.第二条工程现场收方必须依据合同条款和工程定额及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收方签证的必要性,签证原始凭证记录要求工程技术部驻场工程师现场核实并签字,否则无效.第三条工程现场收方工作由工程部经理组织,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技术部驻场工程师(1人)参加,与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第四条工程现场收方双方分别做好原始记录,现场收方完成后,双方及时核对数据并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参与收方人员对收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第五条现场收方单经签字完善后,由工程部资料员收集留存原件,并分发施工单位和驻地工程师,同时在24小时内传真一份复印件给工程技术部存档备查.第六条只有在规定时限内签字确认后的收方确认单才能作为办理签证和结算的依据,不得后补,收方不得超过设计、定额规定,超过部分为无效收方.第二章收方工作流程第七条施工现场实施过程收方工作流程:施工单位提前1天向工程部提交收方申请→工程部组织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收方→收方完成后原始记录及草图当场确认→施工单位以原始记录为依据整理成正式收方工程量确认单(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签字→工程部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资料员保存和分发.第三章现场收方细则第八条现场收方准备工作1、工程部应准备好收方用的钢卷尺、测量工具、记录数据用纸.2、不得使用施工单位提供的工具,严禁使用“收方尺”进行丈量收方.3、桩基土石方收方前应编制完成每个桩的编号、注明所在的轴线相交位置,避免重复收方.第九条勘探孔现场收方1、所有勘探孔钻孔深度均必须进行现场实测.2、勘探孔深度用钢卷尺丈量下钻钻杆总长度进行测量.3、检测钻孔直径是否与勘探方案一致.第十条基础土石方现场收方收方人员首先应对基准点标高进行准确性复核,土质成分应标明湿土、流砂、淤泥、回填土、软质岩、较硬岩(必须核查现场见证取样的岩石强度大于30mpa的报告)、混凝土基础等,应在核对图纸尺寸后严格控制土石方开挖工作面(实际开挖工作面不得超过定额规定,超过部分按照定额规定收方).1、挖孔桩收方:挖孔桩的总高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挖孔桩的总高度、护壁的高度、以及挖孔桩土石的高度分别以现场实收为准,如需扩大头的桩,其扩孔的高度按设计高度.挖孔桩收方原始记录必须标注分段岩样并附桩底照片.2、冲(钻)孔桩收方:冲(钻)孔桩的孔深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桩底的高度,断面尺寸按设计.孔深测量须用测绳、线锤、钢卷尺进行实际测量.(设备钻杆进尺作为参考,土质成分按照超前钻探报告)3、基坑收方:基坑的高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坑底的高度,基坑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和有关定额计算规则,现场只收基坑的深度以及土石高度.4、地梁、挡墙基础(带形基础):此部分收方长、宽按设计,深度以承包人接收场地时的地貌标高到设计的地梁、挡墙基础底面标高,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石的高度或比例.第十一条挡墙收方参照标准图集施工的重力式等挡墙完工后墙背回填之前,必须组织完工墙身尺寸收方,收方必须查对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处应注明,超过设计尺寸部分按设计尺寸收方.第十二条构造柱收方1、砌体构造柱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需测量每根构造柱的断面尺寸、高度.3、现场实际检查构造柱加密箍筋个数(设计有明确要求的).4、按照*公司构造柱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第十三条钢筋马凳收方1、现浇钢筋砼板面结构钢筋隐蔽前,工程部必须组织对每层楼板使用的钢筋马凳进行现场实际收方.2、现场收方首先查对是否符合已审批方案要求,不符合的不得收方,现场需准确反映马凳筋数量、规格、尺寸.3、按照*公司钢筋马凳签证管理办法做好原始凭证,附收方照片.第十四条管沟收方1、管沟的长度、宽度按设计,宽度应符合管道设计尺寸和定额工作面的相关要求;2、管沟深度以施工单位接地时的原始地貌标高到设计管沟底面标高的距离,现场收方只需确认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超挖部分方量不得收方.第十五条车库周边回填收方此部分原始地貌方量数据应与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数据一致,回填收方前应该检查坡度是否和三方场地移交方格网的坡度为一致,若不一致查明造成原因,测量时标明回填材料范围,是否已按设计要求施工,若回填材料不同时,应按不同材料分别收方.第十六条土方外运和借土运距收方1、外运或借土地点已得到领导批准和审批方案认可.2、运距必须量尺测量或打表计量,运距收方只是土方挖填平衡后的情况下对余土或差土部分进行运距确认,定额规定运距范围内不得收方.3、桩基础土石方场内二次倒运在100m范围内的不得收方.4、土石方属非天然密实状态的,应加以说明,第十七条塔吊基础及施工电梯基础收方1、只收方确认土石方量、土质成分及开挖方式.2、基础施工方案中明确的混凝土及钢筋不需进行收方,只核对是否按照已批准方案施工,如未按照方案施工如实进行扣减.第十八条边坡支护收方1、锚杆钻孔深度依据施工图纸及规范要求逐个检查、收方.2、锚杆长度依据施工图纸要求逐根检查、收方.3、喷射混凝土厚度按每百平方米抽查三点,然后取平均值作为实际支护厚度.第十九条挖孔桩孤石、淤泥、流砂收方每桩一收,只计量桩孔内嵌固在桩壁需要凿除部分的孤石,没有嵌固不得按凿除岩石收方,收方孤石应注明长宽高,并扣减相应桩土石方.第二十条合同规定按原材料(如水泥)耗量进行工程计量计价的工程收方1、参加收方人员必须认真熟悉合同中有关工程计量计价的条款.2、工程部工程师和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必须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清点统计,双方在统计记录上签字确认.3、工程部必须有效监控进场原材料的使用,不得挪为其它工程使用.第二十一条方案措施确认收方1、收方前应检查方案是否已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批.2、措施收方应附详图、标明具体收方量测尺寸,并附收方过程照片,不能简单的描述为按照方案施工,与方案一致等等.第二十二条安装开槽、开孔收方1、收方前核对设计变更前后图纸情况,以明确需要新开槽部分具体线路,是否必须重新开槽而不能预埋.2、只有竣工图不能反映的开槽、开孔及报废线管才能办理收方.3、开孔、开槽必须分清空洞大小长度、开槽深度宽度,并且要注明开孔开槽(孔)位于砖砌墙体或是砼墙体,是人工开槽(孔)还是机械开槽(孔).第二十三条拆除工程收方1、拆除工程无现有图纸反映工程量的需进行现场收方.2、所涉及的废旧物资如钢筋、角钢、槽钢、钢管、电线、电缆、配电箱、栏杆、弱电箱等,施工单位应移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及时会同采购部进行调拨移交或报废处理,收方单应附相关处理结果凭据;如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收方单上施工方应确认签字,预算部按100%扣除材料费用处理.3、因设计变更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拆除收方时,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率(按照*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处置利用),否则视为施工单位100%的回收利用,并在收方单注明施工单位已自行回收利用.第四章考核办法第二十四条工程现场收方管理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考核.第二十五条如有不按本规定进行现场收方,每项次扣罚责任人500元.第二十六条存在弄虚作假的给予降薪或开除处分.第二十七条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工程签证原始记录凭证(GC-1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证单编号: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原始记录凭证须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理工程师、技术部驻场工程师当天签署,原始记录上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必要时需附图及照片标注,以满足计量、计价要求.工程现场收方记录第一联 施工单位注: 1、此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施工单位,第二联工程部,第三联预决算部,第四联工程技术部 2、收方记录后附原始草签记录,必须注明工程内容的具体位置和部位,需附图及照片,收方记录仅作为对现场实际情况的确认,是否签证计费按照合同规定.第一联 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收方记录工程名称:编号:冲(钻)孔桩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岩土工程勘察施工收方记录项目名称:编号:。

建设工程现场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现场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现场收方、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的管理及监督,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杜绝或减少因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而引起的工程造价纠纷,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加快工程结算速度,依据国家及重庆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控股公司、各在建项目部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技改、市政等建设项目的现场收方和现场签证的管理。

第二章现场收方第三条现场收方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结合施工合同约定,对不能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计量而进行验收的行为。

严禁以隐蔽资料代替收方资料。

第四条现场收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未在合同范围内的项目不收方,工程变更未经批准不收方,情况不明不收方。

第五条现场收方要求收方内容工程量计量准确,内容详实。

第六条现场收方程序:(一)项目承包单位提出收方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收方内容进行核实,具备收方条件的项目由监理单位通知项目管理单位安排收方(需设计、地勘、监督等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必需经验收合格);(二)项目管理单位对重大收方项目,通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等相关管理部门参加;(三)各方人员到齐后开始收方,收方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相关人员当场在原始单据上签字。

(四)承包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方数据录入表格并附原始记录送相关人员签字,以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五)现场收方不按程序进行,所签单据无效,不得作为结算依据,第三章现场签证第七条现场签证是指承包商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所必需的,在施工图或设计变更又无法描述的工程内容,所办理的签证,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八条现场签证必需注明签证项目所发生的原因、时间、部位、内容,签证项目的工程量必需计量准确。

第九条现场签证时,相关人员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定额,避免重复签证。

第十条现场签证原则上只签工程量,工程量定量困难时,按实确认。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7)金额小于等于50万(住宅类),小于等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 程表(包括。A审批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 )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金 额大于50万(住宅类),大于100万(公建类)的签证及洽商项目部收到资料后附加内部审批流程表(包括。A审批 单、现场签证/工程洽商会签表)1个工作日内转到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留存一份作为存档)应在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全部流程(包括经过确认的认价表、审定表)并返还到项目部,由项目部下发施工单位。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
2、术语和定义
2.1现场签证:现场签证是指发包方现场代表与施工单位现场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在材料、 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方面涉及签约合同价款(指发包方和施工单位在合同 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不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之外的责任事项以 及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不包含的“新增(减)工程”所作的签认证明,并作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 的依据。签证单通常由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生效。
等)和预估金额(需有预算合约部估算的单价、合价、清单)走公司。A审批流程。审批结论作为项目部执行 该签证的依据。
2)根据审批结论项目部向执行单位发出工程指令单,工程指令单中应明确执行单位具体执行的内容(含方案、 数量等)、期限等。
3)执行单位实施之前项目部应对原始状态进行拍照留存。

《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

《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

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件公司成本〔2014〕82号签发人:周玉山关于印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的通知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单位:现将《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从本通知印发后,各承包单位要立即按照本规定要求对前期已经进行现场收方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收方及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洽商)完工确认单》(简称《完工确认单》),办理完工工程量确认手续,同时要对前期安排的现场签证事项进行整理,按照本规定要求填报《现场签证单》。

二、除中铁二十局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外,其他各专业工程承包人必须在8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8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9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三、六公司同景国际城项目部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前期收方及签证资料填报并报送至监理单位,9月25日前未填报的,当月涉及到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从2014年10月份起正式按照《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执行,当月不完善《完工确认单》和《现场签证单》的,对应的工程量当月不予计量。

四、本通知印发前已经报送至公司山水时光项目部、山水屹城项目部的,可按照原格式继续办理审核审批,请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审核,确保8月25日前完成审批。

五、物资部负责将本规定要求传达给部门负责管理的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具体要求由物资部自行安排。

六、本规定由公司成本合约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与成本合约部主管造价工程师联系。

附件:《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8月16日附件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量现场收方及现场签证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完工收方及现场签证办理工作,便于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明确:一、工程量现场收方1.适用范围(1)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依据施工图纸(原设计图纸、变更图纸)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的;(2)依据合同约定合同清单内项目及变更新增项目确需按实计量的项目;(3)合同中未约定计量规则或计量规则不详细而导致无法计量工程量的项目;(4)发包人现场临时指令施工项目及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引起的承包人额外工作,估算金额超过1万元的。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  管理制度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管理工作。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对签证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工程部负责具体的签证管理工作,包括签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四章签证管理流程1. 签证申请(1)施工单位在需要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等情况下,应向工程部提交签证申请。

(2)签证申请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变更的影响等必要资料。

2. 签证审核(1)工程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合理性、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等。

3. 签证审批(1)经审核合格的签证申请,工程部应组织签证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2)审批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对签证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4. 签证执行(1)签证申请获得批准后,工程部应向施工单位下达签证通知书,明确变更内容和要求。

(2)施工单位应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应及时通知相关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部应建立签证管理档案,保留签证申请、审核、审批等全部资料。

2. 工程部负责签证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

第六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应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全体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2. 公司应定期组织签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签证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第七章签证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订1. 公司应定期对签证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出改进和完善。

2. 公司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签证管理制度,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

第八章附则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对之前发布的签证管理相关规定作废。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收方计量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签证管理程序,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真实、准确核实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星工程项目签证及隐蔽工程项目收方,同时明确施工内容、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规范中期计量管理,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计量管理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收方计量工作内容1.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

2.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的。

3.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收方、签证才予确认的。

4.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收方、签证的。

5.公路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要求必须收方、签证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收方、签证的。

二、现场收方计量要求现场收方主要针对合同范围内未进行变更但需要收方核实的施工内容,工程量签证主要针对合同外增加或变更项目。

(一)、现场收方1.现场收方必须严格按程序执行,现场收方要求收方内容工程量计量准确,内容详实。

2、隐蔽工程在隐必前必须进行收方。

隐蔽工程收方必须绘制示意图、明确具体桩号、部位、高程等重要结构信息,明确收方日期、参加人员。

3、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或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收方计量,涉及基础类换填、结构物基坑原则上采用坐标方格网或棱台发计算工程量,工程量较小或尺寸较规则可采用原始测量长度和高度计算工程量,但应分清断面或高程变化点,工程量计算采用平均断面法。

4、收方记录表后必须附施工和收方照片资料,真实反应出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后变化、重要结构尺寸、主要材料等。

5、现场收方记录作为计量最原始资料,现场收方人员必须现场签字确认,收方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照现场收方记录内容,分合同清单汇总收方记录,影像资料,并报经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确认,作为中间计量及结算必要依据。

(二)、工程量签证1、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线外工程签证,必须遵循“先洽商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才能按实签证,签证内容必须真实,计量准确,要有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联测、收方、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联测、收方、签证管理制度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联测、收方、签证管理制度(试行)(2018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联测、收方、签证行为,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所有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水运建设项目。

第三条定义工程联测、收方是指实行单价承包的工程,每一个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和完成后,为计算其完成的工程量所进行的测量、丈量等行为。

工程签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中又另有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

第四条管理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公司所承建的所有新建、改(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水运建设项目的联测、收方、签证工作均实行分级管理原则。

工程签证实行谁签证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部负责公司建设项目联测、收方、签证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公司联测、收方、签证的管理办法;(二)对业主代表上报的联测、收方、签证清单文件进行汇总整理;(三)监督、检查业主代表联测、收方、签证工作。

第六条公司业主代表职责:(一)对承包商上报的联测、收方、签证资料的审核、签认;(二)组织现场联测、收方、签证工作;(三)联测、收方、签证涉及工程造价调整审核工作;(四)每次联测、收方之前均应将工程名称、收方部位、收方日期、联系人员等相关信息填报通知工程部(五)相关资料档案整理归档。

第三章财政性资金项目联测、收方、签证管理内容第七条公司业主代表在每次联测、收方之前均应将工程名称、收方部位、收方日期、联系人员等相关信息在固定的表格中填报清楚,并电话通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参与监督、检查联测、收方执行情况。

第八条工程原地面及开挖后联测工程开挖前及开挖后,以及需要单独进行工程量丈量的拆除工程,由公司业主代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如涉及地基基础变更还需邀请勘察单位)对原地面及开挖后标高进行复测,对拆除工程进行丈量,公司工程部经理(或计量人员)参加,工程部经理根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不定期参加收方,业主代表、工程部经理(或计量人员)在联测表(收方单)建设单位栏内签字确认。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公司在施工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机构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

四、签证管理流程1. 提出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提出签证申请;2. 工程部门审核:工程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工程实际需要;3. 签证审批:经工程部门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4. 签证实施:施工单位根据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5. 签证验收:工程部门进行签证验收,确认签证效果。

五、签证管理要求1. 签证应当符合工程实际需要,确保工程施工质量;2.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签证申请,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内容;3.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审批签证申请,不得拖延工期;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签证内容实施工程调整,不得偷工减料;5. 工程部门应当及时验收签证效果,确保工程安全。

六、签证管理责任1. 工程部门负责签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2. 施工单位负责签证的具体申请、实施和监督工作;3.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共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签证管理监督1. 工程公司领导对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签证程序规范;2. 工程部门对施工单位签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签证效果。

八、签证管理改进1. 工程公司定期进行签证管理经验总结,不断改进管理制度;2. 工程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反馈签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

以上就是工程公司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员工们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为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数字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原则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应遵循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原则。

实行一事一签证的原则。

第二条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不能按照图纸计算的且需现场测量工程量、零星修补、非乙方原因的返工、拆除工程量、小型变更、合同范围以外的、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凡是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不能计取的情形,均属于签证的范畴。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书面指令通知以及相关的审批报告。

第四条现场签证的报审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3日内,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工程部进行现场确认。

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

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编制预算。

然后将现场签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

签证资料必须齐全才能上报,签证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联系单、书面指令、图纸、设计变更单、收方记录、照片、计算书、预算书等资料(有电子文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

所有资料应有相关人员签字、部门或单位盖章及签字日期。

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

第五条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公司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现场签证之日起3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应对签证资料完整性、签证内容、造价、质量进行审核,在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审核。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主管工程师对监理审核过的签证内容的真实性、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并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复核签字盖章后移交成本预算部审核。

工程管理部应在接到监理移交的签证资料3日内审核完毕。

第七条预算审核工程预算部接到工程管理部审核完毕签证后,对签证格式、内容、资料、签署的完整性、工程量、造价等进行全面审核。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进度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现场的签证管理工作。

三、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签证需求,并填写《工程现场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签证审批:签证申请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提交给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初审后,由工程部领导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批准签证申请。

3.签证实施:批准签证申请后,工程管理部领导将签证信息通知相关施工单位,并确保施工单位充分了解相关设计、施工要求、安全预防措施等。

四、签证分类1.设计变更类签证: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构造等方面的变更,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等。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变更的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变更的图纸以及施工时需要加强的安全措施等。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包括因施工进度需要而调整的签证,申请人需提供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等。

五、签证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或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签证的申请和落实工作,并确保签证信息传达到施工单位相关人员。

2.工程管理部负责签证的审批和监督工作,并督促签证信息的实施。

3.施工单位各岗位人员负责签证实施的具体工作,并遵守相关的设计和安全要求。

六、签证变更管理1.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设计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设计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2.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条件变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3.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有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或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施工进度调整类签证变更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再提交给工程管理部处理。

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1.现场收方签证申请单由施工单位向监审组报送。

2.专业工程师负责签收监审组传送的收方计量和现场签证申请单,根据要求、相关规定以及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审查申请收方的依据和监审组的审核意见。

二天内完成。

若符合收方要求则于当天报请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批准后,通知监审组予明确收方时间,地点。

若不符合则当天回复监审组,书面明确不符合的原因或需补充完善的收方签证依据。

3.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组织收方签证小组成员参加现场收方计量,并做好原始记录。

小组成员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必须包括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审组人员。

4.在收方工作结束后三天内由参加收方的专业工程师把收方结果报送总工审核签认。

5.审核签认后的现场收方记录,由专业工程师当天送交行政登记备案。

工作流程:
收方计量申请
施工单位
收方依据审查否专业工程师
结果
现场收方
收方小组成员
收方结果审核
部门经理
备案登记
文员
.。

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与收方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开发项目施工期间现场签证及收方签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

三签证分为现场签证和收方签证。

签证范围:凡需要通过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才能计算出实际工程量(或工作量、材料量、人工量、机械量等)的工程内容。

二现场签证的申报及工作流程四现场签证的评估工作:一、合同范围外、非设计(含变更)所反映的现场工作,由工程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经公司成本部及其它相关部门和总经理内审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实施。

二、对确定实施的现场签证工作,由工程部将工作联系函发施工单位、成本部、监理单位.三、现场签证原则上都应符合上述程序才能实施,但在紧急情况下,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

然后按以上正常程序补办手续.五现场签证单的报送与审核工作:一、合同中规定需要重新组价并经发包人核定的现场签证,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工作联系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详细列明价格组成及依据的报价明细表或报价单,报送发包人工程部。

否则发包人保留对该部分价格进行独立审定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对此审定有任何异议。

二、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部相关人员现场草签的具体内容,完成现场草签后施工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正式签证报送发包人工程部。

否则发包人保留对该部分签证进行独立审定的权利,承包人不得对此审定有任何异议。

三、《现场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报并应注明如下内容:1、导致签证发生的文件名称、编号及签发时间。

2、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工程指令、草签单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

3、已经或将要发生的签证事实。

对于需实测实量的工程量须及时通知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成本控制部现场收方,应如实记录并留有影像资料,以防移除或掩埋后无法进行确认,现场收方的记录表原件留存成本部,复印件留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工程部。

4、施工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

5、所有现场签证均需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表格填报,签证单中应能如实反映工程量、工程概况和工作内容说明并有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必要时应附CAD图纸。

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各项目公司工程管理,规范现场签证,及时处理施工中产生的工程量变更问题,减少甲乙双方的现场纠纷,保证工期的进度及有用的控制工程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凡钱塘集团下属项目公司所开发工程,涉及施工现场工程量变更签证的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或由于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变更,且造成工程量变更情况发生的,由各有关单位提出收方要求,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1、变更工程量在5000元以内的现场收方签证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和项目成本部负责人确认后实施。

2、工程量在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现场收方签证由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和项目成本部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工程副总批准后实施;3、工程量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收方签证还需报集团总师办,集团成本部,集团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工程现场收方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参加外,项目工程部及项目成本部需共同派人参加,项目工程部及项目成本部的参加收方人数必须为二人或以上,收方单经相应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认可。

若达不到此要求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

第四条现场收方单经签字完善后,由我方收集留存原件,并分发各相关单位。

第五条紧急情况下施工现场口头认可的变更,事后必须在2日内补齐有关手续。

第六条所有签证,必须是在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允许实施的前提下发生的,并且必须按规定经参与各方签字齐全后,现场签证方可生效,非参与人员签字或签字不全的签证均为失效签证。

第七条未经现场收方擅自发生变更的,责任由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第八条收方签证必须在三日内办理完毕,未办理的一律作为失效签证。

第十二条所有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各类收方签证,否则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行政及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实行。

本制度由集团成本管理部负责解释与组织修订。

附:工程现场收方单表格工程现场收方单工程名称收方部位签证原因:签证内容编号:合同号收方日期参与会签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项目成本部:。

见证签证(收方)管理流程及作业指引(2019版)

见证签证(收方)管理流程及作业指引(2019版)

1、目的1.1 规范对合同范围内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即见证签证)进行的现场记录、确认、审核,统一记录的表格,为办理工程补充预算、工程付款、工程结算提供有效依据。

1.2规范工程量收方(见证签证)原则及流程,保证收方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公司工程项目所有现场工程量收方(见证签证)工作。

3、术语及定义见证签证:对合同范围内的须现场确认工程量的工作内容所做的签认证明(即:工程量签证);主要包含:①基础深度确认;②基础土石方成分界定;③管网土石方石质成分界定;④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后的余土外运距离;⑤现场需按实确认相关工程量(如:抽水机械台班、发电机台班;达到文明施工所发生的施工场地硬化处理等)⑥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合同范围内需现场实际收测工程量的工作内容。

4、职责(按重庆公司签证变更管理实施细则)4.1项目成本组造价工程师:①组织对工程师进行工程量收方培训,明确收方原则、范围;②组织并参与第一次收方;③选择参与后续收方,并对未参与收方的记录数据在48小时以内进行现场复核。

4.2 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①组织后续的收方,并形成现场签证草签记录;②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书面正式记录;③负责现场见证签证工作的检查验收并形成记录。

4.3 工程项目部经理负责现场见证签证工作的核实、审批并签字认可签发。

4.4工程项目部内业工程师负责对见证签证单进行编号、盖章、存档及下发。

5见证签证管理原则①量价分离原则:收方记录只确认发生的工程量,不能在收方记录上进行价格的确认。

②时间限制原则:现场签证工作完工后,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共同对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收方及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进行收方及签字确认,严禁过后补办。

③权力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6、见证签证流程及审批流程:7 相关支持性文件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投标文件②经审核的施工方案③施工图纸④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⑤各类现场指令:会议记录、工程联系单等⑥《重庆公司变更、签证管理实施细则》(2009年版)8 附件1)培训文件 见证签证培训资料(新).ppt2)现场收方记录表(通用)收方单(填表指南).xls3)基础工程收方记录表(通用)4)基础现场收方原始记录表C:\Documents andSettings\longhu\桌面C:\Documents andSettings\longhu\桌面5)基础收方正式表格C:\Documents and Settings\longhu\桌面6)景观苗木收方记录表 苗木(收方)统计表.xls景观工程乔木收方表.xls景观工程灌木、地被、景观工程灌木地被栽植密度确认表.xls有限公司2019年4月25日。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人员、设计单位人员等。

三、签证管理原则1.签证管理以安全生产为核心,以质量为导向,以规范为准则,以事实为依据,确保签证的真实、准确、及时。

2.签证管理要突出责任与义务分明原则,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签证考核评价制度。

3.签证管理要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现场施工秩序。

四、签证管理流程1.签证申请: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明确签证条件和用途。

2.签证审批:监理单位对签证申请进行审批,并向施工单位发放签证通知书。

3.签证执行:施工单位按照签证通知书的规定,进行签证操作,并做好记录。

4.签证验收:监理单位对签证操作进行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签证归档:签证记录归档保存,作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签证管理要求1.签证制度应当得到工程领导部门的认可,相关人员要全面了解签证相关规定,并确保按照规定执行。

2.签证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知识,熟悉使用签证工具和设备,确保签证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签证操作应当按照程序进行,相关记录要清晰、完整,便于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验收。

4.签证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及时处理。

5.签证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和资料存储要保密,严禁私自泄露,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归档。

六、签证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应当设立签证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关人员负责签证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签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签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签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4.相关人员因签证管理工作不到位或者出现问题,应当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处理。

工程收方签证管理办法V10(20100420发布)

工程收方签证管理办法V10(20100420发布)

工程收方签证管理办法V1.0(20100420发布)工程收方签证管理办法V1.01 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签证管理程序,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真实、准确核实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星工程项目签证及隐蔽工程项目收方,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项目的现场收方签证管理。

因设计变更返工造成工程量增减、合同外工作内容中部分无法按照图纸定额实施准确计量、计价的零星项目,或按施工合同及定额约定可办理现场签证的项目。

3 参与单位及部门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和合同造价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指派专人组成。

4 职责划分4.1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收方签证,对签证事件的真实性及签证范围的准确性负责;4.2合同造价部参与工程收方签证,对签证项目和数量的准确性负责;4.3一般性收方计量工作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重大收方计量工作由项目部经理负责组织。

5 签证依据5.1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 5.2施工合同约定使用定额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5.3建设单位按管理流程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技术方案;5.4施工图说明、设计变更及技术洽商单;5.5建设单位增加的合同外零星项目向施工单位所签发的《工程施工委托单》;5.6三方联签的《原始收方记录》。

6 岗位职责与流程说明及时效7 收方签证管理7.1合同外零星项目签证7.1.1合同外产生的零星项目,在该项工作安排前,由项目部以“工程施工委托单”的书面形式委托与该项目相关的施工单位实施。

“工程施工委托单” 表单详见:表单1;7.1.2“工程施工委托单”由项目部现场专业工程师填写、项目部经理及合同造价部经理审核、相关授权领导审核签字后为有效委托;7.1.3造价工程师在审核“工程施工委托单”中,应填写该项委托的归属合同编号,并对该项委托是否属合同外增加工作予以核实、确认;7.1.4施工单位按“工程施工委托单”的要求完成施工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或经理)组织监理、施工、合同造价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收方;7.1.5“工程施工委托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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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收方签证制度及工作流程:
1.现场收方签证申请单由施工单位向监审组报送。

2.专业工程师负责签收监审组传送的收方计量和现场签证申请单根据要求、相关规定以及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审查申请收方的依据和监审组的审核意见。

二天内完成。

若符合收方要求则于当天报请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批准后,通知监审组予明确收方时间,地点。

若不符合则当天回复监审组,书面明确不符合的原因或需补充完善的收方签证依据。

3.收方签证小组负责人组织收方签证小组成员参加现场收方计量,并做好原始记录。

小组成员必须两人以上,其中必须包括现场专业工程师和监审组人员。

4.在收方工作结束后三天内由参加收方的专业工程师把收方结果报送总工审核签认。

5.审核签认后的现场收方记录,由专业工程师当天送交行政登记备案。

工作流程:
收方计量申请
施工单位
收方依据审查否专业工程师结果
现场收方
收方小组成员
收方结果审核
部门经理
备案登记
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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