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5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8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通过。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确保又好又快发展重大项目是全市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动力,更是投资工作的主要抓手。
2008 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的关键之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
从全市市情出发,集中力量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既是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的需要,也是发挥重点项目建设引擎作用,带动全社会投资增长,支撑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
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团结一心,鼓足干劲,围绕做好扩大开放、统筹城乡、移民致富、城市规划建设、改善民生 5 篇文章,切实组织好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二、明确目标,加大工作力度 2008 年市级重点项目,在往年“三个一百”的基础上,增加了“百项重大招商项目”,形成了“百项政府主导类重点建设项目”、“百项市场主导类重点建设项目”、“百项重大前期项目”和“百项重大招商项目”的“四个一百”重大项目体系。
其中,将八大市级政府投资主体项目在政府主导类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中单列,按项目平衡资金,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将利用外资项目在市场主导类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中单列,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的外资项目,引导各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2008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工作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2008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2•【字号】工作通报[2009]10号•【施行日期】200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2008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工作情况的通报(工作通报[2009]10号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按:自然村通电话工程是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原信息产业部、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的重要内容,也是2008年市级重点工程和民心工程之一。
2008年,市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精心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时间完成2008年工作目标,为2009年全面实现自然村通电话、开展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政府决定对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关于重庆市2008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工作情况的通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08年扎实推进村通工程发展农村信息服务的意见》(信部电〔2008〕4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渝办发〔2008〕59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力争于2009年年底、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实现自然村通电话全覆盖。
为此,2008年实现城口等25个区县(自治县)共计6400个自然村通电话,2009年将全面实现彭水等7个区县(自治县)共计2230个自然村通电话。
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共同推进下,我市通信业克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自然村通电话工程,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2008年10月底)时间全面完成全年任务。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06.14•【字号】渝规资规范〔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8号大足区、巴南区、南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相关处室:《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已经2023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6月14日重庆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行为,维护各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重庆市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的入市交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遵循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等原则。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当通过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交易平台负责发布入市交易信息、提供交易场所、组织交易活动等事项。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主体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所有权人。
入市前,土地所属村(组)集体应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并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组织实施入市,或由其委托的其他法人组织代理实施入市。
第六条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入市交易进行指导。
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入市方案、公开交易等实施监管。
第二章入市准备第七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宗地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标准要求;(二)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三)地上建(构)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和补偿已处理完毕,或经区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物管理等主管部门会审同意保留的,并经入市主体书面同意可随土地一同入市;(四)具备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等开发条件,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渝通信[2009]46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通信〔2009〕46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重庆市委三届四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的快速发展,经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将《关于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二○○九年三月三日关于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背景意义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是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促进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工作,对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民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重庆市委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及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通信行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重庆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我市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业的现状我市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初具规模,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农村信息服务在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初显成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9•【字号】渝办发[2007]274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8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渝办发〔2007〕27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7〕50号)精神,按照立足“加快”和“率先”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
经市政府同意,将2008年度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性计划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解决2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改扩建乡镇供水100处,解决100万城镇人口饮水安全。
――完成500座病险水库整治销号;2009年底前完成全部病险水库整治销号。
――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烟田面积30万亩。
――加高加固堤防200公里,修复水毁工程10000处。
――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经营权改制面达到90%。
――全面完成74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
――全面完成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保障农田水利建设健康发展。
各区县(自治县)要深入贯彻落实渝委发〔2007〕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落实责任,增添统筹城乡水利发展的工作措施,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放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和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农田水利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早动员、早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实施文化城乡互动工程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实施文化城乡互动工程情况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实施文化城乡互动工程情况的通报(2009年2月23日)2008年文化城乡互动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城乡文化共建共享、加快新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举措。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联合主办了2008年“神州行”渝州大舞台文化城乡互动工程下农村基层演出和精品剧目展演活动。
该活动通过“城市文化下乡”和“农村文化进城”进行相互交流、促进,有效缩小了城乡文化差距,促进了城乡文化的统筹协调发展,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
该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有组织。
市委、市政府在大力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协调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始终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工作来抓,出资1000万元购买1000场文艺节目进行跨年度演出,是历来投入公益性惠民演出活动资金最多的一年。
市宣传文化部门积极探索从观念上、资源上、工作上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的新路径,把办好文化城乡互动工程作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构建和谐重庆的一项特色文化工程和有益文化载体,积极探索创新,采取基层签返演出场次(效果)回执表和跟踪暗访等一系列服务监督措施,确保了演出数量、质量和效果。
二是内容生动有规模。
2008年的文化城乡互动工程分“城市文化下乡”和“农村文化进城”两个部分。
共组织了18支专业文艺表演团队,行程8.8万余公里,分赴全市33个区县(自治县)的基层乡镇、社区、工地、学校等演出场地,进行了517场演出,观看演出群众达200多万人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2008年执行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2008年执行情况的通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2008年执行情况的通报(2009年2月23日)2008年,虽然国内外经济环境异常严峻,给“十一五”规划的执行带来了挑战,但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保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4项约束性指标均实现或基本实现年度目标任务。
具有三大亮点:一是3项约束性指标已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100万千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264万人,新农合试点区县参合率85%。
二是体现科学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有新突破,万元GDP能耗降低4.6%,主要污染物排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三是体现民生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完成较好,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控制范围内,儿童“四苗”接种率已接近“十一五”规划目标。
现将14项约束性指标执行情况通报如下:一、人口自然增长率:3.8‰,控制在4‰的目标范围内。
全年出生28.56万人,死亡17.77万人,净增10.79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出生一孩人数18.8万人,比上年增加2.15万人。
我市目前处于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加上双独生子女家庭照顾生育逐年增加,全市人口增长压力有所加大。
二、耕地保有量:223.59万公顷,完成年度控制目标。
全年减少耕地面积0.32万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面积0.51万公顷,生态退耕面积0.01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灾毁及其他原因减少0.52万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新增耕地面积0.72万公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约束性指标2008年度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8]4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约束性指标2008年度任务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十一五”约束性指标2008年度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8]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关于落实“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8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十一五”规划部分约束性指标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07]3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下达2008年“十一五”规划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订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相关约束性指标的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二、渝办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分解下达到各区县(自治县)的6项约束性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人口自然增长率、儿童“四苗”接种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由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把年度目标分别分解下达到各区县(自治县),并督促完成。
年度目标的具体分解方案同时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
三、加强对约束性指标的半年检查。
各牵头责任部门在2008年7月31日前对牵头负责的约束性指标的半年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将完成情况,包括分解到各区县(自治县)的指标完成情况抄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统计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0•【字号】渝办发[2008]59号•【施行日期】2008.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8〕5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密切配合,确保此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八年三月十日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市通信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促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建设,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意见》(信部电〔2007〕245号)和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精神,我市在2006年全面完成行政村通电话的基础上,于2007年启动了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以下简称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并力争在2009年底提前完成。
为确保此项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进展情况2007年,完成了3046个自然村通电话任务,全市64903个自然村(2006年底户数在20户以上的自然村)已通电话的达到56273个,自然村通电话率由82%提高到86.7%,增加了4.7个百分点。
为尽快改变农村通信落后的局面,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和“率先”的发展要求,我市决定调整“十一五”自然村通电话工程计划,加快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步伐,力争于2009年底、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实现自然村通电话全覆盖。
2008年“村村通”工程各地进展简表
|TV 安徽省:截至11月12日,舒城县已扩建县光发射标准机站,新建光放大标准机站5个,新架光缆243.3公里,新架同轴电缆454公里。
完成了西南山区10个乡镇干线联网任务,实现全县共用一个信号目标;广播电视村村通联网工程全部开工,已通过联网完成465个点,完成任务的93.6%。
11月,郎溪县今年工程建设任务为60个村,对其中的51个自然村采用光纤联网覆盖,对9个自然村采用直播卫星接收进行覆盖。
目前已完成40个盲点村的光纤联网覆盖,根据统一规划预计可在今年12月前全面完成年度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寿县年底将完成125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完成全县620个自然村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入户安装。
今年截止到10月初,淮北市杜集区累计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已经完成主干光电缆铺设260公里,行政村主干光电缆覆盖率87%,17266户农民安装了有线电视,新增有线电视用户16个村6100户,完成年度任务的89%。
有线电视用户均可收到至少34套清晰的电视节目。
9月19日上午11:00时,中央电视台七套落地项目在长丰县无线发射正式开通。
9月,泗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峻工。
全县已安装有线广播大喇叭2956只,已有10万多农户看上了50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初步实现了中央、省、市、县四级有线广播电视“组组通”。
芜湖县今年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完结率为40%;繁昌县15个自然村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南陵县完结率68%,剩余的也已全部开工;市区(新划入市区的乡镇)建设任务18个,已开工13个,剩余的已完成预案,即将开工。
今年芜湖市总计已完成41个建设任务,预计11月底可完成全年81个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建设任务。
北京市:6月30日,北京市广播电视转播站开播仪式在平谷区景台山转播站举行。
转播站开通后,北京第一套广播节目远郊区县覆盖人口将由远来的50%增加到90%,覆盖人口约286万人。
福建省:福建省1001个乡镇已全部建设有线电视网,其中实现县乡有线联网的乡镇有988个,联网率达98.7%,厦门、莆田、泉州、漳州、南平等5个设区市的乡镇已全部联网,尚有13个乡镇(福州市9个、三明市2个、宁德市1个、龙岩市1个)未实现县乡有线电视联网;全省有91.8%的行政村建设了有线电视网,实现县乡村三级联网的行政村有11078个,联网率达73.3%,尚有4035个行政村未联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互联网【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343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11.24【实施日期】2009.11.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第六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34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制订的《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重庆市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和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精神,推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实现自然村通电话的基础上,启动行政村通互联网宽带(以下简称行政村通宽带)工程。
现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08年年底,全市8655个行政村中有4250个已通宽带,行政村通宽带率为49.1%。
2009―2012年,按照未通宽带行政村总数的25%、35%、30%、10%分步实施行政村通宽带工程,到2012年,全市8655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通宽带,我市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
2009年目标:实现1108个未通宽带行政村的宽带接入,使我市已通宽带行政村达到5358个,行政村通宽带率达到61.9%,较2008年提高12.8个百分点。
二、实施标准和技术手段(一)实施标准:在该行政村地域范围内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上网速率不低于512Kbps的宽带接入服务。
(二)技术手段:各电信运营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且又经济适用的技术实现方式,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资源将宽带向行政村延伸的基础上,鼓励使用3G等新技术。
三、任务分解为确保2012年我市所有行政村通宽带的总体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中国电信重庆公司、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和中国联通重庆公司共同承担行政村通宽带任务。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文 件 号】渝办发[2005]105号【颁布部门】重庆市政府【颁布时间】2005-04-27【实施时间】2005-04-27【时 效 性】有效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重庆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总体方案 (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2005年4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和全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方案》。
一、建设任务和实施方式 2005年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给我市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以下简称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6099个,巩固以往村村通工作的成果,扩大自然村广播电视的覆盖率,逐步提高中央和重庆广播电视节目的有效入户率,解决广大边远农村地区群众收听不到广播、收看不到电视的突出问题。
鉴于我市地形复杂的特点,村村通工程建设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充分利用现有区县(自治县、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以及乡镇网络由行政村向自然村扩展和延伸,先易后难,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
同时,辅以小片网和无线差转以及个体接收多路微波等多种方式。
按照上述方式,全市6099个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中,采用有线联网建设方式4882个,占80%;采用小片网建设方式909个,占14.9%;采用MMDS数字多频道无线联网建设方式228个,占3.7%;采用无线发射建设方式80个,占1.3%。
二、建设资金预算及筹措办法 全市完成6099个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总投资13912.22万元。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电信【发文字号】渝办发[2006]292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12.29【实施日期】2006.12.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6〕292号)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村村通工作摆到农村文化建设一号工程位置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把社会效益摆在村村通建设的首位,把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以超常的力度、超常的措施抓紧做好村村通工作。
二、明确建设目标,全面落实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的无线覆盖水平,逐步消除“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立健全推进村村通工作的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发展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
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发展农村通信与信息服务
沈泳涛
【期刊名称】《现代电信科技》
【年(卷),期】2008(38)3
【摘要】@@ 1 村村通电话工程总体情况rn党的十六大以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部署,结合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针对城乡通信发展不平衡、偏远农村信息闭塞的现状,信息
产业部组织开展了以"村村通电话"工程为代表的一系列农村通信发展举措:一是以
全面实现行政村通电话为特点的行政村"村村通电话工程",二是以进一步提高农村
电话普及程度为特点的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三是推进农村信息化、积极推广
农村信息服务,四是立足自主创新、开发推广农村适用技术和服务手段.
【总页数】2页(P17-18)
【作者】沈泳涛
【作者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N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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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农村通信“村村通电话”风光无限 [J],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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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见的通知 [J], ;
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村村通电话工程”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通信发展的通知 [J], ;
5.四川省深入推进农村通信建设年内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目标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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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村村通电话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村村通电话工程中作出突
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6.06
•【字号】渝府发[2007]79号
•【施行日期】2007.06.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村村通电话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单位的通报
(渝府发〔2007〕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村村通电话”工程是落实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也是200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2003年我市启动“村村通电话”工程以来,市通信管理局带领重庆移动公司和市电信公司累计投入10亿元的自筹资金,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地理环境恶劣,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差,工程建设难度大等困难,全面完成1034个未通电话行政村的通电话任务。
到2006年10月底,全市9986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村通电话,行政村通电话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同时,全市1055个乡镇全部实现通互联网宽带,提前实现了重庆市“十一五”规划中制定的“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的目标。
为表彰他们在“村村通电话”工程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对市通信管理局、重庆移动公司和市电信公司予以通报
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电信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农村信息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六月六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渝府发[2008]30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3.06【实施日期】2008.03.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3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现将《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进度,力争开好局、起好步。
市政府督查室要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责任单位在工作推进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责任领导和市政府,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八年三月六日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一、2008―2012年主要工作目标(一)加快建设西部地区重要增长极要力争经济规模“六个翻番”。
在2007年基础上,到2012年,全市生产总值翻一番,超过8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翻一番,超过150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达到65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以上,达到3500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翻两番以上,达到300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内资均翻两番以上,分别达到50亿美元和1600亿元。
责任领导:王鸿举、黄奇帆、童小平、周慕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委、市外经贸委(二)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要实现“六大功能”领先西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告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6.02•【字号】万盛经开拟征公〔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拟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将实施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范围及现状拟征收关坝镇双坝村老房子社集体土地3.8459公顷,其中农用地3.0394公顷(耕地2.6158公顷、其他土地0.4236公顷),建设用地0.8065公顷;关坝镇双坝村鱼塘湾社集体土地1.7558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1.498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355公顷、其他土地0.2215公顷。
二、土地征收目的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
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征地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13〕58号)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3〕6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见附件1)。
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16
【摘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在我市自然村开展"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情况的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密切配合,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七年八月七日
【总页数】2页(P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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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重庆市2008—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J], ;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 [J], ;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委关于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通过交通工具传入我市的紧急报告的通知 [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降低我市工业企业亏损面的调研报告的通知 [J], ;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省电信公司关于实施我省村村通电话工程意见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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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
产重点任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2.16
•【字号】渝办发[2009]45号
•【施行日期】2009.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
任务》的通知
(渝办发〔2009〕4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要求和2009年1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1.09•【字号】渝发改规范〔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1月9日重庆市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以工代赈计划管理第三章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管理第四章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第五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第六章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第七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以工代赈管理,确保“赈”出实效,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57号令)和《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有关规定,以及我市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等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现阶段,以工代赈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等,主要目的是向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第三条实施以工代赈应坚守“赈”的初心,坚持扶志扶智、多劳多得、勤劳致富,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坚决防止出现“重建设、轻赈济”现象,严禁滥用以工代赈政策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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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通信…2008‟11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联通重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网通重庆分公司、铁通重庆分公司、卫通重庆分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重庆市人民政府联合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并按照信息产业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意见》(信部电[2007]245号)要求,我局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市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各企业按本方案组织实施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
二○○八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通信村通方案通知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月8日印发
重庆市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
通电话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和重庆新时期、新阶段“314”发展总体部署的要求,促进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建设,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实施意见》(信部电[2007]245号)精神,在2007年自然村通取得一定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现状
截止2007年底,重庆市自然村总数为64903个(2006年底20户以上的摸底调查数据),已通电话自然村总数为56273个,未通电话自然村为8630个,自然村通电话率为86.7%。
二、推进自然村通电话工程的原则和目标
为了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重庆市人民政府三方联合签署的《关于共建统筹城乡信息化实验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合作协议》精神,充分发挥电信业搭建信息化基础平台的主力军作用,自然村通电话工程要加速进行,以适应当前的形势。
经与承担村通任务的企业协商,继续沿用07年企业“分片包干”区县自然村的原则组织实施自然村通工程,力争在2009年前全面解决我市所有自然村通电话。
2008年目标为:全面解决城口等29个区县共计6400个自然村通电话,使我市已通电话自然村达到62673个,自然村通电话率达到96.5%,提高9.8个百分点。
2009年目标为:全面解决彭水、巫山、忠县、巫溪、武隆、黔江、南川7个区县共计2230个自然村通电话,使我市所有自
然村实现通电话,自然村通电话率达到100%。
三、自然村通电话的标准
至少有一部电话在该自然村地域内可以长期使用。
该部电话可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无线通信终端、有线通信终端、固定式终端、移动式终端以及其他公共通信终端。
四、技术手段
企业应采用各种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标准、经济适用的技术实施村通工程。
鼓励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线接入系统在农村通信中的应用与推广。
如需采用许可范围以外的技术手段,须向市通信管理局申报,申报材料包含该技术手段所涉及的具体未通村及其组网方式,经市通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市通信管理局报信息产业部备案。
五、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实施的工作安排
(一)为了保证我市自然村通电话总体目标的实现,指定电信公司2008年负责全面解决渝北区、巴南区、梁平、铜梁、城口6区县共计2175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指定移动公司2008年负责全面解决沙坪坝区、南岸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永川、壁山、荣昌、垫江、酉阳、万盛、奉节、秀山、长寿、江津、合川、双桥、大足、潼南19个区县共计4225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指定移动公司2009年负责全面解决彭水、巫山、忠县、巫溪、武隆、黔江、南川7县共计2230个自然村通电话问题。
具体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一“2008年及2009年自然村通电话任务分配表”。
(二)村通工程任务量完成的核实
承担自然村村通任务的公司请于2008年、2009年的6月至11月期间,每月10日前向通信管理局报送自然村通电话工程完成情况,并提供新开通自然村的“自然村开通电话证明”(附件
二)。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各企业报送的资料,完成我市自然村通电话工程总任务量的核实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信息产业部。
承担村通任务的公司在全面完成该区县自然村任务后,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以取得当地政府对全面解决该区县所有自然村通电话任务的核实或认可。
相关核实文件等书面材料与“自然村开通电话证明”在11月底以前一并上报我局。
六、相关要求
1、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已纳入市级重点工程,承担自然村任务的各企业分公司要借鉴07年自然村通所取得的经验,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以保证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顺利实施。
2、各企业应保证所建成的村通项目的正常运营,保障通信畅通。
为防止倒退为无电话村,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对已建成的农村通信设施进行拆除、关闭。
3、各企业无论是否承担当地的村通工程,均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村通工程项目与现有电信网的接入和互通。
4、各企业要在通信网已通达的农村地区,积极开展“农村放号”活动,采取灵活的资费政策和有效措施,激励农民装电话、用电话,提高农村电话普及率,扩大村通工程成果。
5、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村通工程网络已覆盖地区,扩大互联网对农村地区的覆盖,同时积极开发为农村提供经济实惠、有实用价值的各类信息服务。
6、各企业要紧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通信和信息化建设的主题,组织策划好村通工程的宣传活动。
发挥各类媒体的优势,做好相关工作的追踪报道和大事件的重点报道;做好村通工程简报的编写和印制,充分发挥简报的重要作用;定期将相关简报、宣传图像和文字资料提供给我局,以便
行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