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掌印检验1例
浅析变异手印的检验分析
浅析变异手印的检验分析作者:张婷傅冬兴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6年第22期[摘 ;要]手印痕迹检验是刑侦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对犯罪现场嫌疑人留下的手印线索来锁定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可以提高案件侦破的速度,而变异手印痕迹检验技术也是目前刑事案件侦破中必不可少的一项侦查技术。
[关键词]公安 ;痕迹 ;手印中图分类号:DF7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2-0265-011 前言在许多犯罪现场上,嫌疑人既可能留下正常形态手印,也可能留下变形手印。
若在犯罪现场勘查发现和提取了嫌疑人留下的变形手印,在对其检验过程中,必须研究其形成的原因及其变化规律,有利于痕迹检验人员客观全面地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过程、心理活动和个体特征,而且有利于痕迹检验人员客观准确地认定和排除嫌疑人,对打击犯罪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 变异指纹的形成原因现场变形手印是指案犯作案时手掌接触承痕体部位的乳突纹线结构形态及其细节特征发生明显形变的手印。
它的形成虽然是多种因素决定的。
2.1 受力作用的影响主要是指手在接触物体时用力的方向和大小,这是形成手印变异最主要的原因。
它甚至可以使手印的纹型发生改变。
手的指、掌面皮下有较为发达的脂肪层,其皮肤具有较强的弹性和伸缩性,在力的作用下,很容易产生扭曲、移位现象,引起特征发生各种变化。
作用力的大小和方向的不同,造成特征变异的程度也不同。
在这种因素的作用下,当手触摸客体时遗留下的手印,往往会产生很大的变异,甚至会产生纹型的变异,如斗型纹会被误认为箕型纹,而箕型纹会被误认为斗型纹,一些细节特征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如起点会变分歧,同样分歧会变起点,有时由于移位会增加或减少一些细节特征。
2.2 手上附着的物质的影响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手上若粘有较多的汗液、血液等液态物质,或油垢等半固体物质,或粉末、灰尘等固体物质,由于它们的物理性状不同,影响手纹的正常形态在承痕体上的客观反映,且发生形变程度亦不一样,有的使手纹的细节特征发生一定的变化,有的形成新的假象特征,而真实特征却消失了。
2手印检验(1)
指纹学简史
• 手纹在契约中使用有三种方式: 1.指信、节信:以指节间的距离为信——画指为信; 2.指印:直接按指印为凭——按指为信; 3.手印:以整个手印来代表一个人。 (二)手印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 公元前217年 云梦秦简 《封珍式.穴盗》 • 宋代 手印已正式作为刑事诉讼的物证 (三)手印在婚约和休书方面的作用 • 元代 法律规定 仅凭手印不能作为婚书或休书的 凭证
指纹学简史
三、指纹学的兴起与发展 • 中国是世界上认识和应用指纹最早的国家,世界公 认中国是指纹学的发源地,但是指纹学兴起于欧洲。 (一)科学家对于指纹学的贡献 • 1684年 英国 植物学家和生理学家内赫米亚.格 鲁 “手指和手掌纹理形式” ——汗孔、乳突纹线 • 1788年 英国 J.C.梅耶 《解剖学及其适当解释》 ——手指脊纹的独一无二性
指纹学简史 长 颈 指 纹 彩 陶 罐
(长颈指纹彩陶罐)
螺 形 纹 彩 陶 壶
(螺形纹彩陶壶)
• 美国芝加哥的菲尔特博物馆 周朝或前汉时期 的泥印 ——世界上最古老的指印凭证
指纹学简史
• 德国人类学家罗伯特.海因德尔
• 1913年 罗伯特.海因德尔 板画 右手纹线 • 公元前2200年 亚述人和巴比伦人 正式文书——指甲印记(supur)
指纹学简史
•1823年 捷克 铂金杰 《触觉器官和皮肤 组织生理检查注解》将指纹分为九种并加以 命名 ——指纹科学正式建立 •1856年 英国 韦尔克(34—75岁) ——指纹终生不变 • 1877年 法国 奥伯特 硝酸银显现手印
指纹学简史
(二)赫谢尔与福尔茨 • 1858年 英国 拉行政首长 • 1877年 《论手之纹线》——19年 • 1873年 英国 亨利.福尔茨 日本教会 • 1880年 《自然》
手印鉴定技术PPT学习教案
单手拿取轻而薄的物体拇指印与其余四指印分别在物 体的两面。如纸张上的手印
大而重的物体平面上拇指印与四指印在一个平面,手 指高低的排列较正常。如桌面或保险柜上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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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体的体积、重量、形状对现场手印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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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接触客体时的机械动作对手 印变形的影响
手指重复接触客体表面可使手印 纹线发生重叠。
变化特点:
重叠手印纹线构成一定角度时,两次纹线交叉 部位形成网格状而无法确定细节特征点,出现假纹 形。此处特征点为不可确定特征不可以利用。
两次手印纹线方向基本相同时,手印变形不易分 辨,在手印的某个部位纹线的流向和衔接不自然易 产生并列的虚假特征点,致使真假特征难辨。严重 时手印失去检验条件第。34页/共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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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手印手别、指位、部位的分析
根据现场手印的大小和形状分析、判 断(一)
在现场手印中,指印的遗留面积较小,多为长圆和半圆 形,纹线排列整齐、弧度较大边沿纹线较实。
掌印的面积比较大,形状不规则,纹线的流程长、弧度 小,伴有屈肌纹或皱纹的出现,边沿的纹线有虚有实。
指节印多为长方形或长条状,纹线短而直,往往伴随着 屈肌纹或皱纹、指印或掌印一同出现,细节特征点密集。
(2)单手拿取轻而细 的客体时,左手拇指多留下左半边的指 印印痕; 右手拇指多留下右半边印痕。
(3)双手 握取笨重或较粗的物体时左手拇指多留下右半边的
指印印痕 ;
右手拇指多留下左半边指印印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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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手印的大小和形状分析、判断(三)
拇指指尖部位的斜线方向是: 右手拇指印由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 左手拇指印由右上方向左下方倾斜 。
手印变形的原理与分析
( 1 ) 造痕体——手的影响。 手指和手掌真皮结构呈乳突 和犁沟状 ,痕迹中,手作为造痕体 ,其皮下有较为发达的脂 肪层使其富有较强的弹性和伸缩性 ,深部又有肌 肉,在力的 作用下会发生皮肤花纹组织的“ 自由移位” 现象 ,出现皮纹被
拉长 、缩 短或 挤压 等状 况 ,引起 纹线 特 征 的各种 变化 。 ( 2 ) 手 与 物面 接触 时 , 作 用 力 的大小 、 方 式 、方 向不 同 而 引起手 印 的变形 。 由于 案犯 作案 时往 往 为达 到某种 目的 ,
必须适应现场客观环境和被接触客体形态结构的制约,手会 以适当的方式接触客体 ,从而决定了用力的大小 、方式、方 向, 使具有一定特性的手的接触部位发生不 同程度的“ 自由移
位” , 从 而影 响手 印纹 型 的变化及 其 细节 特征 的变 化 。
以上接触物面形成的印痕会出现纹线增减的情况 ,一般二次
丢 失 ,从 而产 生严 重 变形 。
形变的手印 ,与正常的平面捺印手印相 比,反映在手印的几
何 形 态 、乳 突纹线 的粗细 和密 度 以及 细节 特征等 ,都 产 生 了 较大 的差 别 。事 物本 身每 时每 刻都 是变 化 的 ,即使 同一 事物 在不 同条 件下 也会 有 不 同的表 现 。在实 际 工作 中 ,从 现 场所
形 成痕 迹 的物质 主要 有液 体 ( 汗液 、血 迹 、墨水 )、半 固体 ( 油垢 、泥 浆 、油漆 )、 固体 ( 灰 尘 等 )物质 等 。液 体 物质
提取的手印都有变形 ,只不过是变形的程度 、范围不 同。当 变形的程度不大 ,不足以改变纹线类 型和细节特征时,并不
影 响对其 特征 进行 检 验 、认定 ,但 当其 变形 较 大时 ,就会 给 检验 、鉴 定造 成 困难 。对 这类 手 印进行 检 验 ,我们认 为 首先
对变形指纹的探讨及在指纹识别系统查询中的相应措施 李英荣
刑事技术2006年第1期进行了仔细的观察和研究,最后确认该手印为陈旧性手印,其依据为:(1)该手印为灰汗混合手印,但手印纹线平淡,纹线边沿无棱角呈平溶状态。
(2)手印纹线上已有灰尘的覆盖,且纹线与周围玻璃面色差极弱;(3)该窗玻璃只有室内侧留有手印,而室外侧无手印;手印纹线达到了玻璃边沿,但现场上玻璃边沿镶嵌在窗户木框内的,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手印,因窗框的影响手印纹线不能达到玻璃边沿;该玻璃室内侧4个边缘都留有手印,若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留,则留痕动作很别扭,也很困难。
(4)用指纹胶粘取该手印,粘取后胶纸上纹线反映一般,但玻璃上原留手印部位纹线仍有一定反映,故应为陈旧性灰汗混合手印。
根据现场和调查的情况能确定该手印系后勤工人更换窗玻璃时所留,分析其能长时间较好地保存下来,原因是该工人在更换窗玻璃时拿取玻璃的动作留下汗液手印,这也是现场手印纹线达到玻璃边沿和玻璃4边均有手印分布的原因所在;该玻璃靠近排气扇,因排气扇转动引起灰尘运动加快,极易与手印汗液相结合形成灰汗混合手印;重庆9月份气温较高,灰汗混合手印极易干涸固定下来,且室内不受风吹和雨淋的破坏,故手印能清晰地保存半年之久。
而该窗玻璃室外侧受风吹和雨淋的破坏,故无手印遗留。
图1 窗玻璃上灰汗混合指印2 讨 论灰汗手印形成受多方面影响,在判断其新旧程度时,应考虑以下几点:(1)灰汗混合手印,一般都是立体或半立体的手印,观察纹线的自身状态,如果纹线清晰,有明显的立体感,凸起的纹线边缘有明显的芒状结构者,一般为新鲜手印;如果纹线平淡,纹线边缘无棱角呈平溶状态者为稍旧或陈旧手印。
(2)观察手印纹线与周围客体面色调的反差,如果纹线与周围客体面色调有鲜明的差别,其上没有飘落的灰尘覆盖者为新鲜手印;纹线上已有灰尘的覆盖,且纹线与周围客体面色差极弱或接近者为稍旧或陈旧手印。
(3)用指纹胶粘取检验,即用指纹胶粘取后对胶纸上粘取的手印和客体上原留手印的部位进行观察。
手印鉴定技术
可使手印纹线被破坏、花纹形态改变,特征点变化等。
检验变形手印的一般方法
了解现场手印的种类、显现和提取方法及留有手印的客体 情况。
整体看,手印的上下、左右纹线粗细密度是否一致,显现 后纹线颜色的深浅是否一致,手印中是否有其他痕迹。
局部看,各部位纹线的衔接、流向是否自然,特征点的排 列是否有异常,纹线的弧度排列是否整齐,“中心部位纹 线与边缘部位纹线排列是否顺畅。
手印鉴定技术
同一认定的条件
任何客体或客体遗留的痕迹能够作同一认定的 条件必须满足以下两条:(基本条件)
1、 客体本身具有特定性 (能够区别其他任何客体的特性)
2、特定性具有相对稳定性
(在任何条件下能够保持一定的时间内或永久不变)
指纹鉴定的科学基础
人各不同各指不同 的特定性
终身不变的稳定性
任何人指纹的花纹结构及所有 细节特征点之间构成的关系作 为一个整体不可能重复出现他 人手指上
掌外侧易出现横箕,花纹面积大三角不明显。
掌内侧多由弧形线组成凸面向掌心并伴有斑块状花纹,个别人出现弓型纹、 箕型纹,斗型纹。
饮水机上经“四甲基联苯胺”显现血手 印
(a)
似掌印指根部
(b)
指印右侧及第二指节
墙壁上遗留的血掌印
左掌内侧血掌纹
右掌内侧血掌纹
“四甲基联苯胺”显现血手印
(a) 右掌外侧
变 形 手 印 (5)
“中心 ”3
“中心”2
“502”熏显塑料盒上指印
“中心”1
指印为多次动作形成
指印出现三个“中心 ”
纹线中的颜色深浅不 一 纹线弧度连接不正常
变 形 手 印(6)
”502“熏显塑料盒指印
法齿学检验侦破命案1例
法齿学检验侦破命案1例型重堇生筮塑性,两个不同的事物,无论多么相似,终是两个事物,终有差异存在.检验鉴定过程是人的一项认识活动,对现象认识不够就难以抓住事物的本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类自身素质的提高,其认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3)残缺,模糊,变形等疑难指印的检验鉴定工作应进一步加以规范.第一,检验鉴定人员要全面掌握现场指印的遗留环境,指印属性,提取和固定方法等要素,要掌握样本指印的采集,固定方式,同时还要重视侦查实验的验证作用.这样才能深入分析手印特征的影响因素,从而排除干扰,得出科学,客观,准确的结论.第二,对指印遗留面积,采用特征数量及质量等提出更高的鉴定标准和要求.通过提高检验鉴定标准和要求来降低风险,如:鉴定采用的现场指印面积不得少于指印整个面积的2./2;特征数量提高到12个以上(当前,国内通行的是8个特征[]);对于高分辨率的残缺指印可利用其汗孔特征进行检验鉴定[2;现场指印和样本指印必须清晰可辨,无明显变形并且来源合法等等.第三,疑难指印的检验鉴定对鉴定人员自身的经验,观察力和细心程度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对于疑难指印的鉴定,应组织多名技术人员从不同角度进行反复论证,同时,最终结果应由资深专家进行复核把关,以进一步确保鉴定质量.(4)建立证据链,加强各种证据的综合利用.指纹证据仅仅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法定证据中物证的一种,在实际侦查破案工作中,应综合利用各种刑事证据,使之形成互相印证的完整的证据链条,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种证据本身应有的证明效力.参考文献:[1]罗亚平.谈指纹鉴定特征数量标准[J].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6):3.[2]QijunZhao,DavidZhang,LeiZhang,etc.Highresolu—tionpartialfingerprintalignmentusingpore-valleyde—scriptorsEJ].PatternRecognition,2010(3):1050—1061. 收稿日期:2011-01—09法齿学检验侦破命案1例李礼仁,王祥东(江西省上犹县公安局,341200)关键词:法齿学;查找尸源;法医学检验中图分类号:DF795.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3650(2011)03—0067—021案件简介某年12月23日上午8时许,某村民发现在某水库中有一具女尸漂浮,遂电话报警.尸体高度腐败,头部有明显外伤,查找尸源成为侦破本案的关键.办案人员围绕死者衣着,牙齿等明显特征开展查找尸源工作,对本县及周边县市的所有牙科诊所,医院逐一排查,经过9天的走访,确认尸源系60余公里外的吴某.后围绕死者吴某展开调查,最终在3周后抓获嫌疑人陈某.经审查,陈某经常赌博并向吴某借过高利贷,因吴某逼债较紧而陈某却无力还钱,遂起杀心,于12月14日将吴某杀死后抛入水库.2法齿学分析尸体被发现时虽然高度腐败,面目全非,面貌无法辨认,但死者口腔内的牙齿很特别,共有1O颗牙齿进行过修复,修补处理,有较明显的个体特征.法医对死者所有牙齿在口腔内的分布状况,形态学特征及处于上下左右不同部位的特点和区别等,做了详细法齿学分析,特别是对10颗修补过的牙齿进行检查(见图1),对牙位,质地,制作装配等特点进行逐一分析:其中左下第7齿及右下第5,6,7齿均为钢牙,部分做成牙套;左上第5,6,7齿系烤瓷牙;左上第8齿已行根管根治术,且近中面做过圆洞缺损修补(经仔细询问专科医院牙科医生,分析系进口玻璃离子补,这一细目特征相当关键);右上第5齿系隐形义齿,有一根不锈钢丝固定;右上第7齿已行根管根治术.技术人员将修补整复的牙齿全部提取并按照原来牙位放置拍照,后制成彩照分发给各组侦查员用于对照走访,经过对附近4个地区180余家牙科诊所,牙科医院,义齿生产厂家及销售代理商的调查走访,9天后发现一名特征相似的失踪女子吴某.专案组立即到该失踪人员家里调查,发现其失踪时间和死者死亡时间吻合,在吴某卧室内找到了有关牙科诊治病历,对照病历记载有6颗牙齿和死者的修复特征相同,特别是2005年1O月8日吴某的左上第8齿近中面做过进口玻补修复,细目特征完全吻合,当即准确认定死者就是失踪人员吴某(后经DNA检验予以证实).专案组基于法医判定结果,立即围绕吴某的所有关系人开展侦破工作,成功锁定重大嫌疑人陈某并顺利破案.右(左上5,6,7,8;左下7;右上5,7及右-F5;共1O颗牙均系被修复的牙齿)图1死者口腔内被修复的牙齿●767●,6本案中,法医技术工作通过法齿学分析对快速认定尸源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收稿日期:2010-08—24DNA分析技术检验罂粟种子1例徐小玉,裴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100038)关键词:DNA检验;罂粟;种属鉴定中图分类号:DF795.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3650(2011)03—0068—01罂粟是提取毒品鸦片,海洛因的毒品原植物,在我国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由于罂粟与其近缘种如虞美人,鬼罂粟等观赏花卉和药用植物具有很高的形态相似性,给公安机关缉毒取证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利用分子生物学检验方法快速准确地判定罂粟成为当前公安禁毒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罂粟种属鉴别系统是"十一五"课题《毒品原植物DNA检测技术和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基于DNA检测技术建立的罂粟种属鉴别系统能准确识别幼苗期罂粟,罂粟植株残渣,罂粟壳和罂粟的种子,弥补目前化学检验方法和植物形态学分析方法无法判定的不足,为禁毒取证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现将此技术在一起涉毒案件中的应用情况报告如下:1案例资料2008年4月,山西省某县公安局从当地某农户家中查获土制大烟及数包疑似罂粟籽的植物种子. 由于嫌疑人拒不承认,给案件的定性造成了困难.后将种子送至本实验室进行检验鉴定.笔者先用优化硅珠法提取可疑植物种子中DNA,用自行设计的罂粟种属特异性SSR荧光引物(P14)进行PCR扩增(引物序列见表1).IO/~L反应体系;95℃预变5min;94℃变性50s,56℃退火50s, 72℃延伸lmin,循环34次;72℃终延伸lOmin;4~C保温待检.使用ABI-3130xl遗传分析仪进行荧光检测,并与已知罂粟样本,罂粟近源植物,普通植物样本进行比对,结果检出罂粟特异性片段,确定所检可疑植物种子为罂粟籽,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了线索.DNA检68?型蔓董Q生筮塑验结果见图1.表1大麻性别特异性引物序列引物编号引物序列(5'一3')PI4(正向)FAM—CGTGGAAATTAGGGTTTAATCG (反向)TTCCTGACATGCCAAGTTGA¨f:I涉案检材,r5罂粟图1罂粟种属SSR检测结果2讨论图1中1号为本案样本,从图中可以看出,用罂粟种属特异性引物(PI4)扩增后,经电泳检测,获得约212bp及223bp大小的特异性条带,与2号已知罂粟样本(中科院武汉植物园提供)的特异性条带完全一致.3号的虞美人为罂粟近缘植物,在形态和遗传学上均较为接近,在206bp左右得到一条特异性条带, 从而与罂粟区分开来.作为阴性对照的另一毒品原植物大麻未检测到特异性条带.从而确定所检案件样本为罂粟.现有的判定罂粟种属的方法通常是根据植物形态学,通过观察所检植株是否符合罂粟所具有的某些外表特征来进行判断,通常需要提供较完整的植株, 且要求所检植株生长成熟到一定程度.本案中所查获的检材仅为植物种子,很难通过形态学确认是否为罂粟.而化学检验法主要用于罂粟制品的化学成分检测,也不能直接用于植物种子的种属检测.利用DNA检验技术进行罂粟分子遗传学检测可以不受检材部位,成长阶段的影响,进行准确,快速的检测,应用到实际涉毒案件的检验中是十分有价值的,对基层缉毒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的意义.收稿日期:2010—12—23。
刑事技术(手印检验)PPT课件
此系统的纹线数量通常在 二三十条之间
纹线的细密程度在中段与
内部系统相近,两侧由上至
下变粗、增疏、接近根基系
统区域其粗细密度与根基系
统相近
-
16
根基系统
位于中心花纹和两侧外 围之下,横向分布的纹 线组
主要由波浪线和横行线 上下层叠构成
根基线的数量多在十条 以下
与中心花纹相比纹线明
显粗疏。
-
17
B、三角
(1)、平弧型纹 中段主要由横行弧形线组成
-
42
(2)、倾斜型纹 中段主要由倾斜直线组成
-
43
(3)、混合型纹
中段由弧形线\倾斜线\弯折线\波浪线等混合而成
-
44
5、手掌乳突花纹的基本形态
指根区
(1)、手掌区域的划分
A、区间界限
横界 纵界
B、区域划分
指根区 内侧区 外侧区
内侧区
外侧区
-
45
A:每个指根部位都有一组凸向掌心的横行弧形线,
顺 时 旋
右 旋
左 旋
-
13
(2)、乳突纹线的组合形态
由几种不同系统的乳突纹线相组合所构成的花纹的整体形态
A、系统
概念:具有相同形态或流向的纹线组及位于某些特定部位(如花纹中心)
的某些纹线组称为“系统”。 中国人指头花纹中,约97.5%三个系统,2.5%两个系统。
据所在位置和 形态不同分为
1内部系统
1、手纹的特点:
➢ (1)、人各不同 ➢ (2)、终身基本不变 ➢ (3)、触物留痕 ➢ (4)、认定个人
-
5
(1)、人各不同
是指乳突花纹的结构,形态,细节特征的种类,数量,位置 ,距离,相隔线数和角度关系等在总体上构成的特定性,亦 即独特性,不可重复性。
两起指印案件的检验与体会
两起指印案件的检验与体会作者:夏仁杰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15期关键词疑难指印检验鉴定作者简介:夏仁杰,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中图分类号:D918.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5.265在日常工作中,笔者遇到两起较为典型的案件,在对这两起案件的检验过程中,笔者获益颇丰。
XX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鉴定的杨XX指印一案,被告杨XX声称借条上的指印不是他本人捺印,系原告郭XX伪造形成,于是送往我中心进行检验鉴定。
送检检材指印系一枚残缺指印,通过其纹线流向及指印纹线上方留下的指甲印痕(蓝色圈内),初步判断其为指尖部位,进一步检验,发现该枚指印虽然清晰的纹线不多,但特征点数量比较充分,满足鉴定条件(见图一)。
在对法院提交的杨XX十指指印样本的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法院提供的样本反映较好的部位系指纹中心部位及中上部位,而指尖部位的纹线及特征虽有所反映,但反映不够完整(见图二),但由于不能判断样本指印是否完整地反映出了检材指印的捺印部位,于是我们将检材与样本指印进行了一一比对,发现检材与样本十指指印的特征均不相符,但为了慎重起见,我们联系法院,告知样本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让当事人杨XX本人亲自来我们中心提取指印,后杨XX来中心提取指印样本,我们着重采集了其指尖部位的纹线特征(见图三),进行了第二次比对,最后在杨XX的右手食指指印的指尖部位检出了与检材指印相符的特征,且特征点的数量及相互位置关系均反映相符,满足认定同一的条件,最终出具认定同一的鉴定意见(见图四)。
在指印检验鉴定中,在提取指印样本时,尤其是这种残缺指印,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因此不会根据检材指印的状况灵活提取,故会导致捺印不全或重点部位缺失,所以我们在检验时,一定要先对检材先有充分的认识,然后在审核样本,判断样本是否满足比对的要求,如不满足,要及时与委托方充分沟通,防止出现错误的鉴定意见。
第二节 手印检验
指印
指节印
掌印
(二)手 印
2.手印的分类
客体表面形态的变化—平面手印,立体手印 附着物的变化状态——加层手印,减层手印 手印物质的色调———有色手印,无色手印 手印物质的成分—汗液手印,油质手印,灰尘手印等
二、手纹的形态结构特征
(一)乳突纹线
1.乳突纹线的基本形态结构
外边
内侧区 外侧区
下边
内斜边
1.手纹的概念
(2)手纹的组成
手纹是由指纹(指头纹)、指节纹和 掌纹三部分组成。
指纹
指节纹
掌纹
2.手纹的特点
人各不同(各人各指不同)
终身基本不变
触物留痕 鉴别人身
一、手印检验概述
(二)手 印
1.手印的概念
人的手指、手掌正面皮肤表面 接触一定客体时所留下的痕迹。 它能反映手的外形结构和手掌 面皮肤花纹的形态特征。
第二节 手印检验
一、手印检验概述
(一)手纹
1.手纹的概念
是指全手掌面上的皮肤花纹。 包括手指、手掌面的乳突纹线 花纹、屈肌褶纹、皱纹、伤痕、 脱皮、汗孔等。 其中特征反映性最好、特定性 最强的是乳突纹线。
1.手纹的概念
(1)手的外型结构
环指 中指 小指 上边 第二指节 内边 拇指 食指
第三指节 指根区
(二)显现潜手印的基本方法
物理显现法 化学显现法 理化显现法
三、现场手印的勘查与提取
(三)分析确定犯罪手印 (四)分析确定手印的遗留部位 (五)人身特点分析
三、现场手印的勘查与提取
(六)记录、提取现场手印 1.现场手印的记录 照相 文字记载 绘示意图 录像
三、现场手印的勘查与提取
变形指纹查询失误1例
犯 罪嫌疑 人捺 印 足 迹 , 能把 这 些 足 迹 发 送 到 省 、 并 市 级 足迹库 中进行 查询 比对 。 目前 , 内的 足迹 查询 系 国
十指指 纹 为标 准 的正确方 向 , 即允 许 左右 偏 差角 度 为 ±1。 5。但通 过 抽 样 发 现 , 论 是 活体 采 集 的 十 指 指 无 纹还是 通 过捺 印扫 描建库 的十指 指纹 , 指纹 入库 时均
二 者花纹 形态 特征 一致进 行案 件 串并 ( 串并 后 人工 可 进 行 同一 认定 ) 案 件 串并 效 果 除 与 足迹 查 询 软 硬 件 , 设 备有关 外 , 还有 一个重要 因素是 技术 人员 的业务 水 平, 主要 是对 足迹查 询 串并 操作 方 法灵 活应 用 的熟 练
文 章 编 号 : 0 83 5 ( 0 20 —070 1 0 —6 0 2 1 ) 10 5 —3
近年来 , 利用 足迹 破案 的主要 工作 平 台—— 足迹
旦缺 省标 注 , 系统 将默认 方 向作 为 指纹 方 向入 库参
查询 系统 已在全 国各 地公 安机关 广 泛应 用 , 迹查 询 足
心和三角范 围的大小 , 仅影 响候选 结果 的名次 , 仅 不会 影响 比对 的准确 度 。 中心 和 三角 范 围较 小 , 候 选名 其 次靠 前 ; 反之 , 和三角 范 围较 大 , 候选名 次靠后 。 中心 其 在操 作 中 , 现场指纹 中心夹角应尽可 能取小角度 。
2 4 准 确标注 细 节比对特 征 .
型皇垫
生箜 塑 候选结 果 。
由于该 指纹 未标 注 左 三角 和 右三 角缺 失 , 而 导 致候 从 选结果 未在 1 ~3名 出现 , 错失 比中破案机会 ( 表 1 。 见 )
浅谈对变形指印鉴定中特征的认识及检验方法
浅谈对变形指印鉴定中特征的认识及检验方法作者:孙微来源:《卷宗》2016年第02期摘要:本文通过对鉴定中变形指印特征的阐述以及检验方法的描述,对于变形指印的鉴定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变形指印;特征的认识;检验方法指印的纹线特征是辨别现场指印和嫌疑样本指印异同的根据,某些细节特征可能是认定是否同一的关键。
但由于现场指印多数不完整,以及一些主客观因素导致指印纹线及特征的变化变形,难以清晰地反映出固有的纹线特征。
因此,应该重视对鉴定中变形指印特征及检验方法的探讨。
现场遗留的指印由于其形成的物质条件、机械作用、承痕客体以及时间、气候等因素的影响,遗留的指印易发生变化变形。
但是认定指印是否同一,主要是对多数特征的综合利用,以及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对个别特征和特征之间相互关系的认定。
那么笔者认为对与鉴定中变形指印特征的认识应从其形式、位置、距离和方向四个方面进行研究。
1 特征的形式是辨认指印是否同一的基础根据我国十指指纹指纹法规定,指印特征的形式分为九种即:小钩、小眼、小桥、小棒、小点、纹线的起点、终点、分歧、结合。
指纹法虽然规定了特征的形式,但是由于构成特征形象的物质条件、机械作用、承痕客体和显现方法等因素的不同,使特征容易发生变化。
如在特征分歧处出现空白,就变成一条纹线和另一条纹线的端点,还会出现错线。
这种情况在汗液手印中较常见。
又如特征的端点,可因乳突纹线上沾附物质过多而与相邻纹线合并,形成分歧。
这种情况在血手印中容易出现。
特征形式发生变化的明显原因是因为乳突纹线上排列的汗孔。
汗孔在汗液指印中反映的形象由于显现方法的不同,使细微特征形式发生变化,如用硝酸银溶液显现汗液指印,纹线显现出斑点状线迹;而用宁西特林溶液显现,则显现出线条状线迹。
特征的形式是比对检验的出发点。
根据以上所述,特征的形式既然容易发生变化,在鉴定过程中就应灵活分析变形指印中出现的特征。
2 特征的位置是进一步说明特征存在的根据人的手指具有弹性,在形成指印的瞬间,手指可向任何一方移动,使其形成的指印变形(缩短、拉长、移位等),主观上可以使现场指印特征的位置发生变化。
指印形成方式鉴定1例
指印形成方式鉴定1例作者:孙年峰,梁彦林,施少培,等来源:《中国司法鉴定》 2019年第5期孙年峰1,梁彦林2,施少培1,杨旭1(1.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司法鉴定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 200063;2.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现场物证重点实验室,上海 200080)关键词:指印;形成方式;非常规方式;直接捺印中图分类号: DF794.1 文献标志码: B doi: 10.3969/j.issn.1671-2072.2019.05.021文章编号: 1671-2072-(2019)05-0104-041 案例1.1 简要案情本中心接受某法院委托,对一起案件所涉文件上可见指印的形成方式进行鉴定。
需检材料为三张《收条》(图1),落款日期分别是“2015年10月12日”为检材1(图1A)、“2016年6月22日”为检材2(图1B)、“2016年7月10日”为检材3(图1C),每张落款处均有被告“杨某”的签名及指印,被告对上述签名及指印不认可。
第一次鉴定在其省内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意见为手写体签名为打印形成,指印为被告右手拇指所留。
法院据此对指印的形成方式产生疑问,遂依被告申请委托本院进行鉴定。
委托要求为:对需检指印是否为复制或指膜等技术手段形成进行鉴定。
2 检验过程及评断2.1 检验前相关鉴定的内容对检材上落款“杨某”签名进行显微检验,其中检材1(图1A)、检材2(图1B)上“杨某”签名为彩色静电印刷后用黑色墨水笔临描形成,检材3(图1C)“杨某”签名为黑白静电印刷形成,三处“杨某”签名与样本上杨某签名的外形相似。
签名形成方式的检验图片见图2。
检材1(图1A)、检材2(图1B)上分别留有3枚指印,检材3(图1C)上留有4枚指印(其中2枚指印部分重合),对上述10枚指印与杨某样本指印进行同一性检验发现,10枚检材指印均与杨某右手拇指指印的纹线流向及指印细节特征相符。
2.2 单独指印检验对检材指印进行单独检验发现:(1)检材指印均为红色色料形成,检验未发现打印或复印的墨迹分布形态。
常见疑难指印的检验
常见疑难指印的检验摘要:手印的细节特征在指纹的同一认定中有重要意义。
根据手印细节特征的种类、稳定性和差异性来对指纹进行同一认定,来为案件的侦查提供方向,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和证据。
利用手印的细节特征对模糊、变形、残缺手印的检验与分析。
把现场提取到的模糊、变形、残缺手印与样本进行比对鉴定,确定或否定同一。
很多现场提取到的指纹都是模糊、变形、残缺的,要想使手印的证据潜力最大化,就必须对模糊、变形、残缺手印进行分析与鉴定。
关键词:模糊、变形、残缺手印;细节特征;分析检验1、引言指印在案件的侦破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却因为很多现场遗留的指印是模糊、变形和残缺的,使很多检验人员都束手无策,让很多在现场提取到的指印发挥不了它该发挥的作用。
在很多的犯罪现场,因为不同原因的影响,技术人员提取到的现场指印大多数都不是完整的。
要提高指纹破案的效率,就必须加强对疑难指印的检验与分析,完善指印的鉴定。
为了使现场提取的指印发挥它的作用,挖掘指印的证据潜力,在此讨论模糊、变形、残缺指印的一些认定技巧和方法。
因为疑难指印的形成原因很多,所以在案件中疑难指印非常的常见。
研究疑难指印的检验与分析也就变得十分有意义。
研究疑难指印能够帮助我们了解更多的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为破案提供帮助,使指印的证据潜力最大化。
1.指印的鉴定意义指印是指指纹遗留在被触物体上的印痕。
由于手指表面经常附有汗液等物质,在接触物体时由于物体之间的吸附性和渗透性的作用,使手掌表明的附着物遗留在物体上而形成指印。
因为手纹具有人各不同、终身基本不变、触物留痕、认定个人的特点,而在犯罪现场或多或少都会遗留一定的指印,并且指印的认定价值极高,所以指印在现在的案件侦查中应用非常的广泛。
通过运用手印学的理论和方法,结合现代科学技术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与案件有关的指印进行勘验、检查及鉴别,为侦查破案、起诉和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在公安机关以及司法部门的工作中有重要意义。
对残缺掌印检验鉴定的几点体会
对残缺掌印检验鉴定的几点体会
钱其钢
【期刊名称】《刑事技术》
【年(卷),期】2006(000)003
【摘要】在痕迹检验中,常遇到一些残缺的手掌印或足掌印,它们多属掌纹的某
一小块,纹线不多、特征较少,既无花纹中心,又无花纹三角。
因此,这类掌纹定位不易,检验鉴定难度较大。
笔者通过对3起杀人案件现场残缺掌印的检验鉴定,有以下几点体会。
【总页数】2页(P35-36)
【作者】钱其钢
【作者单位】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242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F794.1
【相关文献】
1.残缺、模糊指纹的检验鉴定
2.残缺变形指纹检验鉴定1例
3.借助手掌面皱纹检
验疑难血掌印1例4.利用残缺掌印破案1例5.变形掌印检验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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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变形指印的检验
论变形指印的检验李瑞福刑事侦查学院 401120[内容摘要]指纹作为法庭科学中认定人身同一的证据,在刑事科学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变形指印在刑事现场的出现率高,其形成原因复杂,特征表现不一,给检验鉴定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如果不能对变形指纹正确做出判断,极易在检验鉴定工作中做出否定结论,也易使侦查工作陷入僵局。
影响变形指印形成的因素很多,主要有造型客体,承受客体,作用力;此外还有形成手印的物质,显现、提取、运送、保管等。
本文通过对变形指印形成原因分析,来思考检验的方法。
[关键词] 变形指印形成原因检验一.变形指印的界定在人的手掌面上布满着细小的凹凸纹路,而且呈有规则分布的线条状。
凸起的线称摩擦脊线,凹下的称犁沟,位于肢体远端的手指末节的乳突花纹称为指纹。
指纹的花纹结构较手掌面上的其他花纹复杂、典型,具有很高的应用价值,体现在其固有的属性:第一,各人各指不同。
每个人每个手指的乳突花纹结构形态,特征数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反映出来的指纹的一般结构和细节特点的总和具有特定性。
即指纹在形态、细节的形状、数量、距离、位置、相距线数和角度关系上总体所构成的特定性。
第二,终身不变。
指纹的各人各指不同的特性,在相对条件下,从胚胎发育的第六个月形成开始,经出生、成长、衰老、死亡至真皮乳突层腐烂时止,其特性保持稳定。
第三,触物留痕。
根据物质转移的理论,当手指接触某一客体时,必然发生物质交换,指纹上的汗垢,有机物无机物等必然在客体上留下痕迹,是人身同一认定的基础和前提。
变形指纹是指同一只手的同一部位,在接触客体时,由于用力的大小、方向等各种不同条件的影响使纹线特征发生变化而形成的一种手印,表现为:1.整个印痕和纹线伸长或缩短,整体或局部纹线变形,纹线有不正常的直变或弯变。
2.花纹中心畸形或三角与中心的位置搭配不协调,三角上移或下移。
3.花纹流向混乱,形态不规则,有不正常的衔接。
4.各种指纹型态特征的变化,特征数量的增减,特征位置及相互关系的变化。
指印形成方式鉴定1例
被告“杨某”的签名及指印,被告对上述签名及指印
不认可。第一次鉴定在其省内某司法鉴定中心进
行,鉴定意见为手写体签名为打印形成,指印为被
告右手拇指所留。法院据此对指印的形成方式产
生疑问,遂依被告申请委托本院进行鉴定。委托要
求为:对需检指印是为
指
手段
形成进行鉴定。
收条 D. 00元).
此就领取后.M201S年9月17日肃龍犠美・带门外法厂与克專 华、■萍夫義的合作建房合同与杨谢股有任何关果.诙合同的 权利、风务由刘远英与u家华、養禅夫妻a•自享有
指印 成的指印章或指膜
鉴定意见:检材1 ~检材3 (图1A〜1C)上的需检 指印不是使用复制或指膜等技术手段形成 ,而是采 用非常规方式用手指直接捺印形成%
3讨论
对于指印形成方式的鉴定应结合单独检验与
整体检验,对发现的疑点进行深入分析与模拟实
验,使检验发现与疑点解释之间能够相互印证%
3.1指印形成方式的检验 当鉴定中手写体签名为复制等方式形成,而其
手指
纹线(类三 捺
印),见图3G〜31有四处指印的指印朝向下方有红色
色料 迹,
处指印与对 的 处红色色料
迹的相对位
分别 本一致, 处指印纹线
均为中心花纹偏上部位(图4)* (3)检材1 (图1A)、检
材2 (图1B)上的枚指印的捺印方向均为指
上方90
,但检材3 (图1C)上四枚指印指
向 ,其中有枚指印指
•104 -
C C•检材3
中"司$鉴& 2019年第5期(总第106期)
2检验过程及评断
2.1检验前相关鉴定的内容 对检材上落款“杨某”签名进行显微检验,其中
检材1 (图1A )、检材2 (图1B)上“杨某”签名为彩色静 电印刷后用黑色墨水笔临描形成,检材3 (图1C)“杨 某”签名为黑白静电印刷形成,三处“杨某”签名与 样本上杨某签名的外形相似。签名形成方式的检验 图片见图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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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变形 手 印检验关 键在 于确定 现 场手 印 “ 中心” 和细节 特征 点 的寻 找 。“ 中心 ” 在 现 场 手 印 纹 线 清 应 晰部位 , 中心” 以是 一 条 乳 突 线 , 可 以是 细 节 特 “ 可 也 征点 , 中心 ” 在 现 场 手 印 的最 明显 处 。寻 找 、 定 “ 要 确 现场手 印 中细节特 征点 的一 般方法 是 , “ 从 中心 ” 向外
图 2 犯 罪 嫌 疑 人 掌 纹样 本
根 据 现 场 勘 查 认 为 , 疑 人 表 现 为熟 知 现 场 情 嫌 况 , 由盗 窃转化 为抢 劫杀 人 的可 能性 较 大 。侦查 中 在 发现 本村 赵某 ( , 4岁 ) 重 大作 案 嫌 疑 , 男 2 有 于是 捺 印
2 讨
论
() 1 在进 行变 形手 印检验 鉴定 时 首先 要认 真分 析
[ ] 郭 景 元 .实 用 法 医 学 [ .上 海 : 学 技 术 出版 社 , 1 M] 科
1 80: 10 11 . 9 1 — 5
E 7 闵建雄 .法 医损 伤学 .北 京 : e 中国人 民公安 大学 出版
社 ,0 1 192 2 2 0 :9—0 .
[ ] 赵 子 琴 .法 医 病 理 学 [ .北 京 : 民卫 生 出版 社 , 3 M] 人
刑事技术 2 1 0 2年第 l期
本例 自持电钻钻击头部 自杀实属罕见 。死者头
部 4处创 口造成 颅 脑 损 伤 由浅 人 深 、 后 有 序 , 度 先 程 逐渐 加重 , 且 未损 伤 到运 动 中枢 等 重 要 部 位 , 有 并 具 行 为能力 和 一定 的存 活时 间 , 故可 以 自行 完成 。另外
也考 虑 到 了机体 的代偿 、 神心 理 因素 及个 体 差 异等 精
对损 伤后 行 为能力 也起 到重 要作 用 , 自杀 者在 绝 望心 理状 态 下常会 发生 异 乎寻 常 的行 为 。
参考文献 :
出现任 何差 异点 , 而且 l 细 节 特 征 间 的纹 线 数 和 9个
之 间的关 系及 特征 点之 间 的距 离 均相 吻合 , 同时在 其
20 04: 91 19 . 1 - 5
匕首将 蔡杀 害 , 在逃 跑 的过 程 中, 某 随 手用 竹 棍 将 赵
收 稿 日期 :0 10 — 3 2 1-80
前 门反 撑好 防止外 人进 入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变 形 掌 印检 验 1例
李文辉 陈 林 。 (. , 1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警支
实物 , 反复研 究 现场 竹 棍 上 形 成 的 痕迹 , 果 在 现 场 结 掌 印的对侧 部位 出现 6 指 头 印痕 , 个 充分说 明现 场掌 印不是 一 次形成 的痕迹 , 由于多 次作 用使 纹线 与纹 线
之 间巧合构 成 了倒 箕 , 同时 在 1 吻 合 点 的基 础 上 2个 又寻 找到稳 定特 征 7个 , 1 细 节 特 征之 间没 有 在 9个
特征点 的下 方 由 明显 可见 的 第 一 屈 肌 褶 纹 所 支 撑 。
综 上所 述 , 笔者认 定现 场掌 印是 赵某 所 留 。据 此结 论 迅速将 赵某 抓 获 。赵 某 交代 : 日凌 晨 , 一 人 单 独 某 他 翻到死 者蔡 家盗窃 , 料动作 太大 , 蔡惊 醒 , 不 将 由于受 害人蔡认 识 赵某 , 害怕 事 情 暴 露 , 是 用 随身 携 带 的 于
1 案件 简 介
某 日, 镇 发 生 一 起 杀 人 案 , 者 蔡 某 ( , 7 某 死 女 5
岁 ) 人 杀死 在 自家 卧 室 的 地 面 上 。经 现 场 勘 查 , 被 从 案犯 反撑 前 门 的竹 棍 上 用 胺基 黑 现显 提 取 潜 血 手 掌
印一 枚 , 分析 为右 手指 根部 所 留 。
队 ,0 1 0 2 4 12 ; .湖北省 阳新县公安局刑侦大 队,3 2 0 450)
关 键 词 :变 形 掌 印 ; 纹提 取 ;指 纹 检 验 指
中图 分 类 号 :D 74 1 F 9 . 文 献 标 识 码 : B 图 1 现 场 提 取 血 掌纹 文 章 编 号 :1 0—6 0 2 1 ) 10 6 —2 0 83 5 (0 2 O —0 90
叠 , 变形 的大 小 , 动或重 叠 的次 数 ; 以及 挪 同时 要 了解
现场手 印 的提取方 法是 否最佳 方 法 , 对现 场手 印有 何
影响 。
现 场掌 印相 同 , 二 者 出现 的倒 箕 差 异 明显 , 场 掌 但 现
印 3号特 征 点 已靠近倒 箕箕 头 , 而样 本 掌 印 3号 特征 却 与倒箕 箕 头相距 1 5m , . c 缺少 4 0根乳 突纹 线 ( 图 见 1 图 2 , 检 结果 不 能确 定 现场 掌 印 就是 赵 某 所 留。 、 )初 检材 送往 上 级检验 机 构检验 , 者在 检 验 中发 现 现场 笔
现场手 印形 成 的条 件 , 究 现 场 手 印有 无 变 异 变 形 、 研 挪动 等 。变 形手 印 的 检验 首 先 要 分 析 和研 究 现 场 手
印在现 场 何 部 位 所 留 , 案 犯 作 案 动 作 有 何 内在 联 与 系, 是一 次形 成 的手 印 , 还是二 次 或多 次形 成 的 , 承受 客体对 现场 手 印有 何影 响 ; 根据 乳 突纹线 等 其 它手 并 印 的基 本规 律分析 判 断现场手 印有 无 变形 、 动 或重 挪
其右 手掌 纹样 本 。技术 人员 在初 检 中将 其 否定 , 依 其 据是 现场 掌 印 的中指根 部有 一倒 箕 , 嫌 疑人 的 右手 而
掌纹 样本 出现 的倒 箕却 在环 小指 根 部 , 它们 之 间位 置 不 同 , 倒箕 部位 出现 的细 节 特 征 也 完 全 不 同, 侦 且 使 破工 作一 度形 成 僵 局 。案发 2个 多 月后 再 次 比对 其 右手 掌 印 , 现食 指 和 中指 根 部 有 1 发 2个 细 节 特 征 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