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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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南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A.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B.申请参加未获得准许的C.知道诉讼,但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D.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的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相关制度。

根据《民诉解释》第295条的规定,A、B、C项都属于不能归责于本人未参加诉讼的情形。

知识模块:当事人2.下列哪项属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权利:( )A.放弃诉讼请求B.变更诉讼请求C.撤回起诉D.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正确答案:D。

解析: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权利。

根据《民诉解释》第82条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不能撤诉,但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

知识模块:当事人3.小明因合同纠纷欲起诉大明,小明因工作繁忙无法参加诉讼欲委托诉讼代理人。

则下列人员中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是:( )A.大明的律师谢某B.基层法律工作者张某C.小明的哥哥小黄,但是小黄为文盲D.居委会推荐的法学博士曹某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2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入:(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同一诉讼中,同一代理人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因此A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诉讼代理人4.甲委托乙代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希望变更代理权限。

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需变更委托代理协议即可B.甲口头告知法院变更事宜即可C.甲应当将变更事宜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D.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甲的变更请求正确答案:C。

解析:考查诉讼代理人权限的变更。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3)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关于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甲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乙法院。

乙法院认为本案真正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丙法院,于是将案件移送到丙法院B、移送管辖移送的只是案件,不包括案件的管辖权C、管辖权转移的不仅是案件,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D、管辖权转移只会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5节>移送管辖【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故A项错误。

2.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

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

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二为被执行人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卷三45题,单选)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起诉。

《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2.唐某与A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唐某因为无法获得存放在A公司的档案材料而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唐某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B、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法院进行说明即可,不需要质证C、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视为唐某提供的证据,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D、法院调查所得的证据,因由法院、唐某、A公司共同进行质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4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5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留置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B.当事人之间对担保物权顺序的约定不影响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C.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D.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361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65条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66条的规定,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71条的规定,D项错误。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关于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案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符合法律规定的多个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的,列为共同申请人B.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凡知悉被申请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将其所知道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C.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作出判决前,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案件,但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加入程序要求继续审理的除外D.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正确答案:B解析:考察申请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案件的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46条、第348条与第349条的规定,可知选项ACD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47条的规定,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下列内容:(1)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受理法院申报其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试卷三第43题)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正确答案:D解析:《简易程序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由此可知,选项A中“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是民事诉讼所有程序都要求的内容,而不仅仅是简易程序的特点。

因此,选项A不应入选。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由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选项B中却写成“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所以选项B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因此。

选项B不应入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日。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

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

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

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5题)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50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合并前的两江公司与三合公司发生了民事纠纷,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因此,如果再审则应当由合并后的企业大江公司为当事人。

根据《审监程序解释》第41条的规定,民事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审案件的当事人。

原审案件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再审并参加再审诉讼。

本案中作为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的权利义务承受人,大江公司应当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而不是由合并前的两江公司或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更不是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且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

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ABD均为错误。

2.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

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48题)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正确答案:C解析:关于诉讼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3)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3)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2.何某因被田某打伤,向甲县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法院予以受理。

关于何某起诉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4题,单选)A、何某的诉讼时效中断B、田某的答辩期开始起算C、甲县法院取得排他的管辖权D、田某成为适格被告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起诉行为的法律后果。

A选项中,何某在起诉时即意味着向田某主张实体权利,此举可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A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曰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可见,被告答辩期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算,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从法院受理之日正式开启,受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法院产生审理权和审理职责;(2)法院的排他管辖权形成;(3)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确定;(4)审理期限开始计算。

可见,C选项属于受理的法律后果,而非起诉3.因突发洪水冲坏道路,被告王某无法参加诉讼,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

待道路修缮完毕,需恢复诉讼程序之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A、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恢复进行B、法院不必撤销中止诉讼的裁定,只要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C、法院应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诉讼程序即恢复进行D、法院既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的裁定,也不必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裁定,从法院通知或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4节>诉讼中止【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根据《民诉解释》第246条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人民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因向乙索要借款未果,而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甲向法院提交了乙跟他商量借钱事宜的亲笔信一封,这封信属于:( )A.原始的直接证据B.派生的间接证据C.派生的直接证据D.原始的间接证据正确答案:D解析:在本案中,乙向甲商量借钱的亲笔信单个证据并不能证明乙向甲借钱的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A、C两项是错误的。

乙向甲商量借钱的亲笔信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应该属于原始证据。

D项是正确答案。

知识模块:民事证据2.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

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

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B.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派生证据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原始证据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中,赵某对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和到期未履行承担举证责任,而王某则对借款债务因清偿而消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甲、乙证人所言皆为本证。

本案中甲证言为原始证据,而乙证言为传来证据。

故答案为D项。

知识模块:民事证据3.甲与乙公司买实合同纠纷,甲准备起诉乙公司。

下列是关于证据保全的说法,其中错误的是:( )A.如果甲准备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B.如果甲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15日内不起诉,则法院应当解除该保全措施C.如果甲在起诉后准备申请证据保全,他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伞证据,法院接受该申请D.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后,发现乙公司有转移证据的行为并使证据可能灭失时,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因此A项正确。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电子公司与乙电脑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一切纠纷均提交北京仲裁委解决。

随后后争议发生,在北京仲裁委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根据该和解协议制作了裁决书。

请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于该裁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B.对于该裁决书,当事人可以请求不予执行C.对该裁决书的执行,可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D.对该裁决的执行,可由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B解析:仲裁庭可以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A项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C、D项正确。

知识模块: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2.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错误的是:( )A.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主体都可以是应当承担实体义务的人B.申请的法院不同。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受理执行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C.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不同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相同,都是从执行程序开始后到执行程序完毕之前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仲裁法》第59条,中请撤销仲栽裁决的期限是6个月,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限是整个执行程序的时间。

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3.胜利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胜利公司认为仲裁裁决中关于货物单价的裁决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发现胜利公司的申请确有理由,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告知当事人就该部分争议另行起诉B.法院应裁定撤销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C.法院只能裁定不予执行关于货物单价部分的裁决,对仲裁裁决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D.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终结执行程序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277条.超过仲裁协议范围的仲裁事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1.春分公司和夏至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

春分公司付款后,夏至公司一直没有发货。

春分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请求夏至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李某作为春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诉讼,王某作为夏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诉讼。

在诉讼进行过程中,王某因为损害夏至公司利益的事情而被依法更换.孙某代替王某成为新的法定代表人,则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由孙某代替王某参加诉讼B.应当由王某继续参加诉讼C.由原告春分公司决定是否更换夏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D.如果决定更换法定代表人,则原法定代表人王某进行的诉讼行为全部无效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法定代表人的更换。

根据《民诉解释》第51条第1款的规定,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知识模块:当事人2.作家老王过世后给三个儿子王大、王二和王二三留有房屋三套,其中一套房屋长期被老张租用。

在继承遗产的过程中,王大要求老张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搬出房屋.老张拒绝搬出房屋并主张自己已经合法取得此房的所有权。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大将老张起诉至法院。

在案件一审审理期间,老张又编纂了老王作品为抄袭的谣言以泄私愤,让老王的名誉受损。

后王大追加诉讼请求.要求老张就侵害老王名誉权的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关于本案的当事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王二和王三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B.因为是王大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将王大列为单独原告C.如果人民法院通知了王二和王三,其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但是依旧表示房屋应当有自己的份额,那么就不应再将其列为共同原告D.对于王大提出的名誉权侵权赔偿的诉讼请求,主体资格不健全,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正确答案:A。

解析:考查遗产继承案件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当事人确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3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从民事诉讼法在国家法律体系的地位看,它属于程序法B.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它属于基本法C.民事诉讼、人民调解都是国家机关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D.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看,它属于程序法正确答案:D解析:A项中从民事诉讼法在国家法律体系的地位看应属于基本法;B项中从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看应当属于部门法,C项中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机关。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2.有关民事诉讼和人民调解的关系,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调解行为如有违法,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纠正B.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C.人民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D.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范围,人民法院均有权审理,调解不成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受理。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3.英国人麦克和中国人李铭在美国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应该怎样适用民事诉讼法?A.应当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B.应当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C.英、美、中三国法律均可适用,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D.应当适用英国的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所有在中国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皆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4.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A.当事人诉讼权利相同B.当事人诉讼义务相同C.诉讼权利的同等性和诉讼义务的对等性D.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正确答案:C解析:要注意诉讼地位平等不等于权利义务的相同,而是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4)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4)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何某依法院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甲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突发疾病猝死。

法院询问甲的继承人是否继承遗产,甲的继承人乙表示继承,其他继承人均表示放弃继承。

关于该案执行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49题,单选)A、应裁定延期执行B、应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甲的遗产C、应裁定变更乙为被执行人D、应裁定变更甲的全部继承人为被执行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执行承担。

《民诉解释》第475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在本案中,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应当由乙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因此,只有C项正确。

2.下列选项中,不适用于裁定的是:()A、保全和先予执行B、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的处理C、撤销仲裁裁决D、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0章>第3节>民事裁定的概念【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裁定的类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ACD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

3.兰馨诉鑫河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甲市A区法院受理后,鑫河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当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经过审查,A区法院裁定驳回鑫河公司的异议,但鑫河公司对该裁定不服,提出上诉。

结合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本案是专利纠纷,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A区法院驳回鑫河公司管辖权异议的做法错误B、鑫河公司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C、如果鑫河公司提出上诉后,兰馨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不应准许D、如果鑫河公司提出上诉后,兰馨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获准许,则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6节>管辖权异议的条件【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0)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50)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住所在A市B区的两江公司与住所在M市N区的百向公司,在两江公司的分公司所在地H市J 县签订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并约定如发生合同纠纷可向设在W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W 市有两个仲裁委员会)。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两江公司向W市的一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百向公司拟向法院申请认定仲裁协议无效。

百向公司应向下列哪一法院提出申请?(2017年卷三50题,单选)A、可向W市中级法院申请B、只能向M市中级法院申请C、只能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D、可向H市中级法院申请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5章>第4节>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及程序【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确认仲裁协议无效案件的管辖。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7]22号)第2条:“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专门人民法院管辖。

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仲裁法解释》第12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2.甲申请依法宣告乙失踪,法院经特别程序审理后宣告乙失踪,甲被指定为乙的财产代管人。

后因为甲恶意处分乙的财产,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本案审理期间,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甲的请求清理乙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甲为财产管理人B、若甲申请更换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C、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D、乙的父亲丙申请变更代管人甲,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来灵活确定适用的程序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6章>第3节>审理与判决【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财产代管人规定。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0)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20)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霍某诉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霍某始知邢某与本案的书记员蒋某是夫妻,于是提出回避申请。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霍某应当在开庭时提出回避申请B、应当由院长决定蒋某是否回避,在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之前,蒋某应当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C、若蒋某被决定回避,则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诉讼程序重新进行D、若法院驳回了霍某的回避申请,霍某有权申请法院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蒋某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2节>回避制度【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本案中蒋某为书记员,故对蒋某的回避申请应当由审判长决定,且在回避申请作出决定之前,蒋某应当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若蒋某被决定回避,合议庭仅需替换蒋某,诉讼程序重新进行。

因此C2.以下有关管辖制度的说法中,哪一项是符合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A、王苗与何鑫在协议离婚后,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发生争议,二人合意约定由A区法院来管辖案件。

由于超出了协议管辖的法定适用范围,因此其约定无效B、王某诉赵某人身侵权损害赔偿一案,赵某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若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应属于本院管辖,应当裁定驳回起诉C、法院发回重审或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可以审查D、案件受理后,受诉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政区域变更的影响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3章>第2节>管辖恒定【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是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此外,依据《民诉解释》第34条的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的,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因此选项A中的情形符合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选项A的说法错误。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45篇)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4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依据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内涵,下列哪一做法符合该项基本原则?A、被执行人范某与其女友虚构债务纠纷,借助虚假的借款合同诉讼来逃避执行义务B、在庭审过程中,专家辅助人王晓蕊故意向法庭提交了不符合专业规范的专家意见C、王星与赵铭因人身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为了提升自己的胜诉几率,王星故意逾期提交了一份重要证据D、在某起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邹强自认的事实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对邹强的自认不予确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答案】:D【解析】:①选项A属于借助虚假诉讼或恶意诉讼逃避执行义务的行为,属于故意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不符合诉讼诚信原则的基本要求。

②诚信原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包括专家辅助人,因此选项B中专家辅助人故意提交不合规意见的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的要求。

③选项C中王星为了实现"证据突袭"而故意迟交证据,显然不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

④自认的适用范围有限制,依据《民诉解释》第92条第三款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

"因此选项D中法院的做法符合法律的规定,亦不违背诚信原则,选项D正确2.耿军与王峰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峰向原告耿军支付欠款及利息共计42万元,王峰不服提出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峰在30日内返还欠款40万元,耿军放弃2万元利息,后王峰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并获法院准许。

但在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王峰只返还了20万元。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一个?A、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二审程序B、此时耿军可以重新提起上诉C、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D、此时耿军可以向法院申请对二审中的诉讼和解协议进行执行>>>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答案】:C【解析】:①二审撤回上诉后不得申请恢复二审程序。

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历年试题及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历年试题及解析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历年试题及解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来被认为是“第一考”,有关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出题较多,现将历年试题整理并附上答案解析,供参考。

1. 对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民事调解书?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1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在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贷款利息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人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同意在2个月内赔付C.赡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愿意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200元,原告申请撤诉D.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答案及解析:C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的规定,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有:①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②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③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④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故选C、D项。

2.关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诉前保全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方可作出保全裁定B.财产保全申请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C.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D.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答案及解析:ABCD 。

A正确,诉前保全的程序条件是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

B正确,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而采取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受损失的,申请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C正确,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本案的标的物,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D正确,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3.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

下列哪些主体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D.为保护死者名誉权而提起诉讼的死者的近亲属答案及解析:ABCD 在民事诉讼中,实体权利义务主体均可以作为诉讼中的当事人,但是,为了诉讼得便利,特殊的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包括: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为保护死者名誉权等提起诉讼的死者近亲属、其他组织。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6)

最新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含答案解析(共70套)第(36)

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张兴诉周政合同违约一案由A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政不服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给二审法院之前,张兴发现周政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下列有关本案保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B、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保全申请报送给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C、张兴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D、张兴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自己裁定财产保全,也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1章>第1节>保全的申请和裁定【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161条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

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因此A选项的说法正确。

②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1条规定,张兴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应当由一审法院裁定保全,保全裁定作出后及时报送第二审法院。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错误。

综2.母亲王某带领儿子李某去北京动物园参观,因职员张某的疏忽没有锁好笼子,致使动物园的猴子逃出咬伤李某。

现李某欲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请问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规范范围的事项是:()A、应当向哪一法院起诉B、应当起诉北京动物园还是员工张某C、李某的起诉应以违约损害赔偿为由还是以侵权损害赔偿为由D、王某是否可以参加诉讼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2节>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A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B项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确定问题;D项属于民事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问题:C项的诉讼请求确定属于当事人实体权利问题,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制范畴。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民事诉讼法复习题(附答案)一.名词解释:(每个3分,共15分)1.反诉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本诉的被靠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2.合议制度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具体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制度。

3.协议管辖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合意方式约定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4.留置送达指受达人拒绝收向其送达的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履行相应手续即视为完成送达的送达方式。

5.执行回转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执行机关对已被执行的财产重新采取执行措施,恢复到执行前开始前的状况的一种救济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所有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请将其选出并将它的标号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由()。

A.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几个有管辖权的法院的上级法院管辖D.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2.因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的诉讼,属于()。

A.指定管辖B.专属管辖C.一般地域管辖D.特殊地域管辖3.基于当事人授权而享有诉讼代理权的人是()。

A.法定代表人B.法定代理人C.委托代理人D.指定代理人4.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起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A.必须B.应当C.可以D.不可以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D.未成年人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A.裁定申请人提供担保B.责令申请人立即提起诉讼C.解除财产保全D.中止财产保全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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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兰兰和丽丽是好姐妹,她们俩在美容院护肤的时候,由于美容院使用了过期的护肤产品,导致两人面部出现红斑。

兰兰向美容院提起诉讼,请求美容院进行赔偿。

法院在受理后,丽丽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损害赔偿。

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将两个案件合并审理。

在本案中兰兰的诉讼地位是什么:()A、必要共同诉讼原告B、普通共同诉讼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3节>普通共同诉讼【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本案中有两个同类的诉讼标的,因此丽丽和兰兰是普通共同诉讼原告。

2.关于自认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自认的事实允许用相反的证据加以推翻B、身份关系诉讼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事实可以适用自认C、调解中的让步不构成诉讼上的自认D、当事人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进行自认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8章>第1节>免于证明的事实【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自认属于免证事实的一种。

但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可以撤回自认而失去免证效力。

换言之,自认属于相对免证事实,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或推翻的,或者自认被依法撤回,则不免除主张方的举证责任,选项A的说法正确。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以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除外。

因此,自认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虽然涉及身份关3.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44题,单选)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二审对一审裁判的处理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在A选项中,驳回4.面对当事人的下列做法,法院应当不予准许的是:()A、李某起诉谢某要求对其进行赔礼道歉,开庭前李某又要求谢某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B、王某起诉张某要求解除合同,开庭中王某要求张某再给付带来的可得利益损失10万元C、蒋某起诉钱某按照合同交付房屋,法庭辩论终结前蒋某又要求钱某支付自身因延迟交付房屋而需支付的三个月房屋租金2万元D、卢大因继承纠纷一案到法院起诉卢二,法庭辩论过程中,双方言词激烈,卢大心有不服,转而要求卢二赔偿一个月前其将自己打伤人院所支出的医疗费和误工费共计5万元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诉的变更、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分。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法院裁判的对象。

而诉讼标的物则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

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随意变更,因为变更诉讼标的实际上要求法院对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裁判,对被告的防御和法院的审理带来困难。

《民诉解释》第232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本题中ABC选项的情形均为诉讼请求的增加与变更5.李娜将刘鑫诉至法院,要求刘鑫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清偿债务,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李娜将对刘鑫因该借款合同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自己的客户王明。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债权转让完成后李娜不再享有原告的主体资格,法院应当裁定变更当事人B、如果刘鑫同意,李娜可以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王明有拘束力C、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应当准许并裁定变更王明为原告D、如果法院裁定变更当事人,李娜退出诉讼前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王明具有拘束力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1节>当事人的变更【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民诉法解释》第249条规定:"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李娜是否继续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无需刘鑫同意。

因此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如果王明申请替代李娜承担诉讼,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非应6.以下有关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个?A、田某与张某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结案,该市市民范某向法院申请查阅生效的调解书,被法院告知不予查阅,法院的做法违反了公开审判制度B、证人马某在庭审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C、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处分原则的具体要求D、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体现了民事检察监督原则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章>第1节>诚实信用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生效调解书本身不属于公众可申请查阅的法律文书范围,故法院告知不予查阅的做法未违反公开审判制度。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包括证人,故证人马某故意提供虚假证言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

因此B选项的说法正确。

③双方当事人均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体现了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而非处分原则。

因此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检察监督原则的对象仅限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审判行为与执行行为,检察监督的方式为抗诉或检察建议,某市检察机关针对三家大型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属于检察机7.张丽因与王旭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向王旭送达应诉通知书,发现王旭已于张丽起诉前因意外事故死亡。

关于本案,法院应作出下列哪一裁判?(2015年卷三48题,单选)A、诉讼终结的裁定B、驳回起诉的裁定C、不予受理的裁定D、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13章>第2节>起诉、立案登记【参考答案】:B【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起诉与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在起诉之前,被告王旭已经死亡,说明已经没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起诉的条件。

《民诉解释》第208条第3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说明已经立案,此时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8.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44题,单选)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27章>第3节>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参考答案】:D【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项B正确。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选9.甲为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甲在经营活动过程中与丙企业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后甲分支机构在运输货物的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大量货物毁损,给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现丙企业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获得相应赔偿,则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应当以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B、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C、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以乙为被告提起诉讼D、若甲为乙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则应当直接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5章>第2节>原告与被告的类别【参考答案】:C【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考查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民诉解释》第53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故C项正确。

10.以下有关诉的分类的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花和小草均为九零后,二人在一次假面舞会上一见钟情并"闪婚",婚后两个月,小花因不满小草整日迷恋网络游戏而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B、某娱乐杂志上刊登的一篇自由撰稿人小六所写的文章中,称某位明星在十六岁时就到韩国进行了大整容,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小六诉至法院,要求小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50万元,属于确认之诉和给付之诉的合并C、某工厂退休职工老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子小李将抚养费从每月800元增加为每月1500元,属于给付之诉D、王某与刘某因使用小区的公共晒台发生争执,王某将刘某推倒,导致刘本题答案与相关知识点解析【知识点】:第4章>第3节>变更之诉【参考答案】:A【本题答案与知识点解析】:①选项A为离婚诉讼,属于变更之诉,说法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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