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案例讨论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概要
案例讨论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案例1:
【案情】
白某担任县公安局局长后仅仅过了3年,白某便显出与众不同了。他坐的是豪华小汽车,穿的是名牌服装,住的是豪华别墅,进出的是五星级宾馆。白某奢华的生活引起了县检察院的注意:一个县公安局长哪来这么多钱过着如此奢华的生活?县检察院责令白某说明其财产来源,白某便编造谎言。于是,县检察院自行调查,仍没有结果。后来,县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白某进行起诉。
【讨论】
本案证明责任如何分配?如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对白某进行起诉,则证明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2:
【案情】
某日晚8时,公民某甲擅自进入已闭园的乙风景区游玩,行至湖边,擅自解船游湖。当登上湖心岛时,被该岛动物园的猴子咬伤。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该甲承认上述事实,但认为乙风景区管理处管理有问题,要求其赔偿损失1.6万元。
本案争点有二:
(1)被告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否承担责任?
(2)原告作为受害人有无过错?
审理中,合议庭形成两种意见:
(1)原告在被告业已闭园的情况下进入景区,擅自解船游湖,过错在原告。被告不承担责任。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依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第5项的规定,该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被告主张原告有过错,却未能提出具体证据。依证据规则,被告应承担败诉后果。
【讨论】
你认为哪种意见可取?
解读刑事案件中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解读刑事案件中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在刑事案件中,证据是判决的关键因素之一。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是法官和律师必须了解和遵循的法律原则。本文将对刑事案件中的证
明责任与证明标准进行解读。
一、证明责任
在刑事案件中,证明责任由检察机关或原告方承担。根据我国法律
规定,检察机关或原告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而被告人无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是因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无罪推定的权利。
证明责任的承担者需要通过合法手段搜集证据,例如调查取证、询
问证人、收集物证等。同时,证据必须有效、合法,以确保判决的公
正性和准确性。
二、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是指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对证据的要求和评判标准。我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两种证明标准,即合理怀疑和无合理怀疑。
合理怀疑是指法院对证据提出质疑,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
罪行,或者有可能存在其他合理解释。在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法院不
能宣告被告人有罪,而应当判定被告人无罪。
无合理怀疑是指法院对证据提出相信,认为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的
罪行,且不存在其他合理解释。在无合理怀疑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宣
告被告人有罪,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理怀疑的标准比无合理怀疑的标准更为
严格。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必须遵循严格的证明标准,确保对被告人
的判决公正、准确。
三、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执行
在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或原告方承担证明责任,他们需要搜集、
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指控。这些证据可以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同时,他们还需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以防止证据
浅析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
浅析刑事被告人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包括证明有罪的责任和证明无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局部责任,这在许多诉讼制度和证据法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普遍认可的实践。我国对此应予以借鉴,它符合诉讼合理主义的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
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指證明被告人有罪、无罪或其他与犯罪有关的特定事项的责任如何在有关机关和个人之间进行配置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分配证明责任不仅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而且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诉讼证明任务的完成以及刑事政策的实现。一般认为,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远非民事证明责任那么复杂,其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也相对简单。
一、特定情况下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理论依据
将部分或局部的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方是基于以下原因:
(一)刑事政策的原因
一般由实体法作出特别规定,体现立法者严厉打击某种犯罪的意图,通过对证明规则的改变加大对该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从国际范围看,随着贪污、受贿、贩毒和有组织犯罪的猖獗,其社会危害越来越严重,各国政府深感头痛和忧虑,纷纷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该类犯罪。其中在成文法中将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方承担不失为一种有效办法,目的在于严厉惩治官员的经济犯罪和危害较大的有组织犯罪。
(二)证明的难易
刑事诉讼的目的是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二者应当并重。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通过证据来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按照司法正义的当然要求,公诉机关不仅要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各项事实,而且还应当证明对被告人有利的情况,但在很多情况下完全由公诉人证明对被告人有利的情况不仅非常困难,而且实际上使刑事诉讼无法有效地进行。由被告人对其有利的情况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是必要的,因为被告人为此所遇到的困难远远小于公诉人的困难,完全由公诉人承担一切举证责任对司法正义和司法效率都不利。在证明责任制度中,这就要求在无损于公正审判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由更易于举证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即当被告人证明自己无罪显然易于控方证明被告人有罪时,被告人并不能绝对地免除举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情况只有被告人本人了解,只有被告人易于接触证据来源。而检察官和侦查官是不可能办到或难以证明的,因而将这些问题的证明责任置于被告方是合理的。例如,占有毒品罪的指控,法律只要求起诉方证明被告人占有吗啡粉末,其指控即可成立。法律不要求起诉方提供被告人不具有他可占有毒品的有效处方,其理由是,检察官要到每个诊所了解每位有关大夫出具的全部处方,工作量太大,难以办到,而被告人证明他具有一张占有吗啡的有效处方,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法律将证明责任置于被告方。如果在被告人易于取得证据和证据在其控制或掌握之下时,仍要控方承担证明责任,不免强人所难,有失诉讼公平之理念。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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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法庭调查的过程中,⼈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九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法庭调查的过程中,⼈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民检察院可以提请⼈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员或者其他⼈员出庭说明情况;⼈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员或者其他⼈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员或者其他⼈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民法院通知,有关⼈员应当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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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责任分配是指在事故或纠纷发生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将责任划分给相关当事人的过程。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证明:
1. 过失原则:根据过失原则,责任应分配给过失方。过失可以是指故意或疏忽行为,导致损失或伤害的发生。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情况,可以证明某一方存在过失行为,并因此应负有相应责任。
2. 因果关系:责任分配还要考虑因果关系,即判断某一方的行为是否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果某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失或伤害的发生,那么该方应负有相应责任。
3. 侵权行为:在民事法律领域,责任分配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来确定。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侵权方应负有相应责任。
4. 合同约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范围和分配规则。合同约定的责任分配原则可以作为一般规则的依据。
5. 公平原则: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以上规则不能完全适用,可以根据公平原则来进行责任分配。公平原则是指根据社会伦理和公共道德原则,合理划分责任。
总之,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需要综合考虑过失原则、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合同约定和公平原则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可以综合应用这些规则来确定责任的分配。
刑事诉讼中各阶段的证明责任
刑事诉讼中各阶段的证明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各个阶段的证明责任可以简要概括如下:
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证明责任主要由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等)承担。侦查机关负责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在相关材料中体现证明该案件涉嫌犯罪的初步证据。
审查起诉阶段:在审查起诉阶段,证明责任仍然由执法机关承担。执法机关需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确保起诉的基础充足,提出起诉意见。
一审阶段:在一审阶段,证明责任由控辩双方共同承担。公诉机关需要使用合法、正当手段收集、保管并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及过错。同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利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驳斥公诉机关的指控。
二审阶段:在二审阶段,证明责任同样由控辩双方共同承担。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可以作为二审定案的基础,但任何一方都有权提供新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再审阶段:在再审阶段,证明责任同样由控辩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再审是由新的、证明原判错误的事实或证据引起的,那么申请再审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原判存在错误。
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一)
摘要]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问题,是刑事证明制度的重要内容。证明责任的落实和依法履行证明义务,是确保刑事诉讼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关键环节。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机理进行了初步地辩解,刑事诉讼中的证明,除了包括证明责任以外,还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于人依法提供证据、运用证据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的活动。阐述了证明责任的落实是正确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前提,在我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部分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责任。其性质是法律义务与法律后果的统一。确定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自诉案件中证明的承担者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 条、第171条的规定,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陈述刑事诉讼证明瑕疵的责任承担和疑难案件证明原则,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刑事诉讼证明过程中由于过错,致使刑事案件在实体上或者在程序上出现瑕疵,被认定为错案,应当承担职务上的主观过错责任,而对于疑难案件应当采取从无的原则。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论证和分析。
关键词]证明责任;刑事诉讼;证据;司法机关
证明责任,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是刑事案件得以侦破、犯罪分之得到严惩。刑事责任得以确定的关键。因此,落实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问题,是正确办理刑事案件,实现刑事诉讼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任务,真正是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护无辜、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的价值追求。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法律原则。在刑事
案件中,当法院需要确定事实真相时,通常需要依靠各种证据来证明
被告的罪责。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理就是针对刑事证明责任的界定和
分配提供了一些指导原则。
一、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内涵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可以理解为,在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具体而言,原则上,公诉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即公诉机关需要提
供足够的证据支持其对被告的指控。而被告在辩护中有权利进行举证,提供反驳证据以否定公诉机关的指控。
二、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适用范围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是在刑事审判中普遍适用的,无论是在一般
案件还是在特殊类型的刑事案件中。无论是针对被告的事实指控,还
是针对被告的行为特征、动机等细节,都需要相应的证据支持,符合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
三、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具体操作
在具体操作中,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公诉机
关的举证责任和被告的举证权利。
1. 公诉机关的举证责任
公诉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对被告的指控,以确保起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诉机关应当积极收集证据,完善调查报告,确保案件有足够的证据基础。同时,公诉机关在审理过程中也应当及时提交相应的证据,以充分证明被告的罪责。
2. 被告的举证权利
被告在刑事审判中享有举证权利。被告可以根据自己的辩护需要,提供证据来反驳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可以通过出示证据,提供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无罪或从轻处罚的理由。此外,被告还可以要求法庭调取相关证据,以便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辩护权利。
起诉状中的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
起诉状中的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
一、引言
在诉讼中,证据是法官作出正确判决的关键因素之一。当原告向法院提起起诉时,起诉状中的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起诉状中的证据推理和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以帮助当事人在起诉状中合理、有力地陈述证据。
二、证据推理的方法
证据推理是指通过合理的推理方式来证明事实或建立观点的过程。在起诉状中,当事人需要利用证据推理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并使法官能够对其主张形成正确的认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证据推理方法:
1. 逻辑推理:利用逻辑规则进行推理,通过梅尔法则、排中律等方法从一般性的论述推导出特殊性的结论,从而支持自己的主张。
2. 类比推理:将所争议的事实与已经认定的事实进行类比,从而推断出某一结论的可能性,并在起诉状中引用相关案例或权威法律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3. 归谬法推理:通过反证法来证明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从而间接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4. 综合推理:利用多个证据的关联与比对,从不同角度综合运用多种推理方法,以使所陈述的证据更为全面、准确。
三、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
证明责任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在相应法律条件下所应承担的证明义务。在起诉状中,当事人需要清晰地表述证明责任的分配,以使法官能够正确判断证据并作出公正的裁决。以下是几种常见的证明责任的分配方法:
1. 原告证明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原则,原告通常承担举证责任。在起诉状中,原告需准确、具体地陈述所拥有的证据,并清楚地说明为什么这些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2. 被告证明责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被告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在起诉状中,如果原告能够证明某些事实,被告则需要负责驳斥这些证据或提供相反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以控辩平衡的视角谈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
( 山东 大 学 法 学 院 ,山东 济 南 2 0 O ) 5 10
摘 要 :证 明 责 任 被 称 为是 “ 讼 的 脊 梁 ” 诉 ,证 明 责 任 的 分 配 在 我 国刑 事 诉 讼 中 , 由 于 “ 罪推 无 定 ” 和 “ 主 张 ,谁 举 证 ” 原 则 被 简 单 处 理 , 谁 是 证 明 责 任 的 主 体 ,什 么 是 证 明 责 任 的 对 象 , 谁
第 3 4卷
第 3期
石 家 庄 经 济 学 院 学 报
J un l fS i ah a gUnv ri fE o o c o ra hj z u n iest o c n mis o i y
Vo. 4 NO 3 13 .
21 0 1年 6月
J n. 2 1 u 01
以控辩 平 衡 的视 角谈 我 国刑事 诉 讼证 明责任 的 分 配
证 明责任不是 我 国传 统法 制的产 物 ,而是 学 习
外 国 先 进 诉 讼 制 度 过 程 中 的 舶 来 品 , 由 于 翻 译 及 各 国制 度 理 论 的 差 异 ,造 成 概 念 上 没 有 统 一 的 说 辞 。
责任 的。
证 明责任 概 念 设 计 的 差 异 ,但 是 两 者 也 有 共 同之 处 。英 美法 系的说 服责任 和大陆 法系 的客观证 明责
我 国有 学 者认 为举 证 责 任 ( 明 责 任 ) 的概 证 念应 当包 括三层 含 义 :第一 ,就事实 主张提 供证据 的责 任 ,又称为举 证 的行 为责 任 ;第二 ,用充 分证 据说 明其 事 实 主 张 的责 任 ,又 称 为 举 证 的说 服 责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
则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也在不断地得到改进和完善。证明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庭判断案件是否成立的证据及有效性,由谁提供、由谁承担其真实性、完整性等责任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证明的责任
起诉人有提出事实和证据的义务,且必须将证据提交到法院。对于未能提供证据的,一般视为事实不存在。在不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前提下,如果起诉人未能直接提供证据,法院有权调查和收集证据,或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人员提供证据。如调查不能得出证据的,或者有关单位或者人员不能提供证据的,法院有权根据起诉书所述事实,对被告进行审理。
二、举证责任的规定
举证责任是指由哪一方主张所依据的证据,就由其承担证明责任。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或被害人承担。如果检方或被害人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犯罪
事实的成立,被告如果要否认或质疑这些证据,就需要提供相反证据予以驳斥,否则这些证据将成为既不能确认被告有罪,也不能确认被告无罪的无效证据。
三、法院调查的权利和职责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有权调查、收集、鉴定证据。对于可以通过调查和鉴定明确的事实,法院有责任主动发现、调查、收集证据。当然,同时也应该保障被告的权利,如调查必须公正、公开;应当保证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等等。
四、出庭作证的权利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证人的作证具有公平性和重要性。证人作证分为出庭作证和书证,出庭作证是指证人亲自出庭,在法庭提供口头证言;书证是指通过书面文件作为证据。被告和辩护人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并进行交叉询问和辩论。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与证明责任
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与证明责任在刑事案件中,辩护策略的选择以及证明责任的分配是非常重要的。辩护律师扮演着保护被告权益,为其提供有效的辩护的角色。本文将
探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策略和证明责任的问题。
一、辩护策略的选择
1. 辩解策略
辩解策略是一种常见的辩护策略,在被告面临指控时,辩护律师会
试图证明被告没有犯罪意图或者在犯罪行为中存在合理的解释。辩护
律师可能会调用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来支持辩解的观点。
2. 反驳证据策略
如果检方提出了大量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辩护律师可以选择反
驳证据策略。辩护律师会通过调查和分析证据,找出其中的漏洞或矛
盾之处,并且提出反驳的证据来否定检方的指控。
3. 否定证人证言策略
辩护律师可能会选择怀疑和质疑检方提出的证人证言。律师会通过
交叉审问、调查证人背景和寻找其他证据等方式来尝试推翻证人的证言,以削弱检方的指控。
4. 法律技术性策略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可能会通过挑战检方的证据的合法性、调查程序上的违规行为或其他法律技术性的策略来为被告进行辩护。
5. 证人证明策略
辩护律师可以选择寻找有利于被告的证人,并通过证人的证言来证明被告的无罪或减轻其罪行。律师需要利用合适的证据和强有力的逻辑来支持证人证言的可信度。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1. 公诉机关的证明责任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承担了举证责任,即公诉机关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的罪行。公诉机关需要调查取证,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庭审中进行陈述和举证。
2. 辩护律师的证明责任
虽然公诉机关承担了证明被告罪行的责任,但辩护律师也需要承担证明被告无罪或者减轻其罪行的责任。辩护律师需要调查证人,搜集证据,并在庭审过程中提出合适的证据和辩护观点,以支持被告的辩护。
略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与举证的责任分配及其完善
式 审判 方 式 转 型 为 强 调 控 辩 双 方举 证 和
辩 论 同时 保 留法 官 调 查 权 的 “ 控辩 式 ” .
据 , 供 证 据 证 明案 件 事 实 的 责任 。 统 提 传
略论刑事诉讼中证 明责任与举证 的责任分 配及其 完善
白云 杰 徐 凯
( 尔滨 市松 北 区人 民检 察 院 , 尔 滨 1 0 0 ) 哈 哈 5 00
【 关键词] 证明责任与举证的责任 ; 分配 : 完善
一
、
我国 刑 事 诉 讼 证 明 责 任 和 举 证
面 : 一 , 任 主 体是 司 法 机关 还 是 当事 第 责 人 。 二 , 任 客 体是 实 体 法 所 规定 的法 第 责 律 要 件 事 实 还 是 当 事人 所 主张 的争 议 事
体 指 向带 有 局 部 性 、暂 时 性 的辩 护 主 张
责 任 的 立 法背 景 和 理论 纷 争
和带 有 全 局 性 、法 定 性 的 控 诉 主 张 。第 二 ,在 审 判 阶 段 辩 控 平 等 对 抗 、法官 居 中 . 映诉 讼 “ 反 三方 组 合 ” 的基 本 结 构 。 通
实 。 三 , 任 行 为是 以职 权 主 义 因素 为 第 责 背 景 还 是 以 当事 人 主 义 因 素为 基 点 。
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如何理解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要确定一个人是否负刑事责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确定这个人是否有犯罪事实。要证明这个人有犯罪事实,就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那么,由谁来提供证据呢?这就涉及到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了。笔者认为,要正确理解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主要由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缉私部门、军队内部保卫部门等机关来承担。刑事证明责任与这些机关的职责与义务紧密相连。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因为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就是原告,依照法理和法律,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当然负有证明责任,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如实的回答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的提问,不得作虚假陈述。四、在涉嫌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明责任。在此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负有说明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的责任,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1页共1页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认定与证明责任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认定与证明责任
在刑事法律领域,犯罪事实认定与证明责任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准确、确凿的犯罪事实认定是确保刑事司法公正有效的基础。本文将探
讨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认定与证明责任,并从不同角度剖析该问题。
一、犯罪事实认定的意义
犯罪事实认定是刑事审判的核心环节,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犯罪事实认定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司法效力。
只有通过准确的犯罪事实认定,才能确保对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公正判
断和定罪量刑。
二、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明责任
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明责任由刑事诉讼法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机关承担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责任。公诉机关必须举证并
提供确凿的证据,以证明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事实。
三、证据的种类及其证明力
在刑事案件中,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重要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刑事案件中可以使用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
够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犯罪现场的物证等。间
接证据则是没有直接证明事实的证据,但能推断出事实的存在,如证
人证言的转述、行为证据等。
在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法庭根据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据链的完整程度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越高,对于认定犯罪事实越具有说服力。
四、辩护、适用法律与犯罪事实认定
在刑事案件审理中,辩护律师的角色是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有责任对公诉机关提出的证据进行反驳和质疑,并提供合法、有力的证据来为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律师的存在,有助于确保犯罪事实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对于犯罪事实认定的准确与否,适用法律也起到关键作用。法律的适用应当基于对事实的准确认定,只有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才能适用相关法律条款,对被告人进行公正的判断和量刑。
刑事诉讼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完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 (一)明确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定性; • (二)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下,基于公诉 方与被告方的力量对比和攻防设置,适用 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时,法律对被告方的 举证要求可以低于对公诉方的举证要求; • (三)加强举证责任倒置的规范性; • (四)实践中应注意把握举证责任倒置的 适用范围,不能因为讲究举证责任倒置的 规则,而使其形成一种普遍性的倾向,并 因此而减轻甚至否认控方的举证责任。
T
hird
大陆法中的结果责任与行为责任
结果责任:又称为客观的证明,就是指法官在审理 后无法确定待证事实或者对事实存在疑问的情况下, 确定由何方承担败诉后果的责任。 行为责任:当事人为避免败诉后果,负有提出证据 证明待证事实的责任。
F
ourth
中国刑事证据法中的证明责任
一般原则
特殊
一般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 《刑事诉讼法》 NO.49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 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
•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机关证明差 额巨大,犯罪嫌疑人证明来源合法。 • 不过,我国刑事诉讼法有规定犯罪嫌疑人 有如实供述的义务 • 正确理解如实供述:非自证其罪(相对于 被告,原则上仍属无无罪推定的延伸)
• 2、非法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 • 如果辩方不能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持有该物 品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法官就可以推定被 告人行为属于非法持有并判罪。 • 例:英美法系国家“持有最近被窃财物” 3、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 • 在犯罪侦查过程中,警察是否有刑讯逼供 行为的问题上,适用证明责任倒置,即由 控方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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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摘要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是刑事诉讼法制度的脊梁,也是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点。为了完善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切实贯彻《刑事诉讼法》限制公权、保障人权的理念,有必要建立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关键词刑事诉讼证明责任无罪推定责任分配
中图分类号:df730 文献标识码:a
一、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概念界定
“应将结果证明责任与行为证明责任在术语上明确区分为‘证明责任’和‘提供证据责任’,并从学术领域开始逐步放弃常引人误解的‘举证责任’术语”。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即刑事诉讼中相关主体在结果意义上或行为意义上应负有的承担不利的举证
责任或向法庭提交证据的责任。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为例,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在结果意义上和行为意义上并非非此即彼的
问题,而是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同时包含了结果意义上的和行为意义上的两个层面的含义,不管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同时承担着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和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二、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存在的问题
(一)证明责任分配体系缺乏科学性。
1、争点形成责任范围与标准不明确。
争点形成责任,是指检察官为行使司法追诉权,请求启动诉讼,
提出被告有罪争点的证明责任。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和人权保障理念,一般情况下被告人举证并非其义务,虽然法律也不限制甚至保障被告人提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但是实践中尤其是在法庭辩论过程中争点形成责任有时会被推脱给被告人。证明责任的引进本身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因而正常的、理想的状态是双方根据证明责任规则有条不紊地在法庭上问答、辩论,问答和辩论又将止于证明责任规则,最终由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疑点排除责任范围与标准不明确。
疑点排除责任是指“控方在履行争点形成责任启动诉讼后,为使指控罪状成立,排除一切合理疑点存在的责任。若控方不能履行疑点排除责任,将导致败诉的不利结果。”疑点排除责任的作用是明确证明责任分配的后果。疑点排除责任的范围应是争议事项,没有争议的事项自然无需证明。在疑点排除责任的标准上,应确立“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遗憾的是我国当前刑事诉讼中是否能够遵循如此之高的令人生疑。以佘祥林案、赵作海案、聂树斌案为典型的刑事冤假错案来看,这些案件中普遍存在证据链缺失、证据不扎实等现象,根本没有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标准。
(二)无罪推定原则没有得到有效贯彻。
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对于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无罪推定原则与证明责任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刑事证明责任的本质在于,控辩两造于口头辩论终结
后,某一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而由某一方承担不利益后果的危险”,必然需要通过无罪推定原则最终确定责任归属。
无罪推定原则进一步衍生出以下几点: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沉默权,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三是控方负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方面,可以律师权利为窗口进行审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案例表明,被告人反而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会陷入冤狱。这方面最典型的就是赵作海案等冤假错案。
三、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完善
(一)科学构建证明责任分配体系。
首先,争点形成责任和疑点排除责任原则上均由控方承担,在公诉中就是由公诉方承担,这是刑事证明责任与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和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区别,也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其次,争点形成责任的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以增强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的责任心,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疑点排除责任的标准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这是证明标准中的最高标准,体现了立法者对刑事诉讼中人权保护理念的关注;最后,只有在少数情形下才由被告人承担疑点排除责任,即适用刑事推定的场合。
(二)落实无罪推定原则。
鉴于无罪推定原则与刑事证明责任之间的密切联系,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应充分体现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当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无罪推定的表示在本质上是“禁止有罪推定”,不能完全等同于“无
罪推定”。鉴于此,建议我国《刑事诉讼法》将无罪推定原则表述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应假定无罪,并赋予其接受公正审判的各项权利”。笔者之所以提出这一立法修订意见,理由是:第一,进一步在立法上明确无罪推定原则,同时照顾以往的立法传统,吸收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表述;第二,仅仅规定无罪推定缺乏系统性,应在无罪推定原则中加上“并赋予其接受公正审判的各项权利”的表述,以充分揭示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
四、结语
总之,我国当前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并没有很好地遵循无罪推定原则与人权保障理念,由此导致了很多冤假错案。为了改变这一弊端,建议从落实无罪推定原则出发,强调人权保障理念,且需要在刑事推定问题上保持谨慎态度,避免刑事证明责任分配体系受到刑事推定规则的冲击。□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
注释:
霍海红.证明责任概念的分立论——基于中国语境的考察.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第95-190页.
黄维智.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重构.天府新论.2008年第4期,第69-73页.
程德文,程远.无罪推定与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金陵法律评论.2007年第1期,第26-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