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施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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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及配套设施标准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是供灾民临时停留、疏散的场所,是保障灾民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以下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规范:
一、选址规范
1. 应急避难场所需远离易被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影响的区域,同时要避免选择河道、湖泊、水库等易发生水灾的地段。
2. 选址时要考虑交通便利性,临近主干道或有较好的交通网络,方便灾民疏散和救援物资的进出。
3. 应急避难场所选址应尽量避免选择工业区、污染源附近等有安全隐患的地段。
二、场所规模与布局
1. 应急避难场所的规模需根据周边居民数量、易受灾情况、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可容纳足够数量的灾民。
2. 场所布局要合理,包括设置通道、疏散出口、安全设施等。应保证场所内部的通道畅通无阻,避免拥堵。
3.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物应符合防火、防水、防震等基本安全
要求。
三、基础设施建设
1. 水源供应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重要保障,应设立供水设施,保证饮用水安全。
2. 电力供应也是必不可少的,应有配备发电机等备用发电设施,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卫生设施要完善,包括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等,保证环境卫生。
四、救灾物资储备
1.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时要考虑到灾民的基本物资需求,如食品、水、药品、毛毯、衣物等。
2. 物资储备要有相应的仓库或储物间进行存放,按照不同物资进行分类、标注,方便取用。
3. 物资储备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保证其有效性。
五、安全管理措施
1.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场所的管理与维护。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下,为民众
提供短期避难和生活保障的场所。合理配置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和物
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提高应对灾害能力的重要措施。以下是应急
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要求
1.灾害防范要求: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在地势较高、地质构造稳定、
防洪、防涝能力较强的地方,尽量远离山洪、滑坡、地震等灾害风险区域。
2.安全的电力供应:应急避难场所要有可靠的电力供应设备,包括常
规电力供应和备用发电机组,以保证正常使用电器设备、照明等。
3.安全的供水和排水系统: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安全可靠的供水和排水
系统,包括水源保障、水质检测、消毒设施、给排水管网等,以满足民众
日常生活需要。
5.卫生保健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完善的卫生保健设施,包括厕所、洗手间、照明、通风、垃圾处理、病患隔离等,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
健康的居住环境。
二、物资配置
1.食品和饮用水:应急避难场所要储备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以满足
民众在避难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食品应有足够的营养,易于储存和制作,且应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如老人、孕妇、儿童等。
2.医疗物资:应急避难场所要配备常用的医疗物资,包括医疗器械、
药品、急救设备等,以满足民众在避难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并建立医疗
队伍,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3.防寒物资:应急避难场所要储备充足的防寒物资,包括毛毯、棉被、棉衣等,以应对寒冷天气,保障居民的温暖和舒适。
4.灭火器材:应急避难场所要配备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发生时保持稳定,防止倒塌、坍塌等安全问题。
2. 空间要求:避难场所的建筑内部空间应能够容纳足够数量的人员,同时具备通风、排水等基本条件,以确保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3. 安全设施:避难场所应配备紧急照明、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4. 避难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应具备一定的生活设施,如安全饮用水、食品储备、医疗设备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5. 交通便捷性:避难场所应位于交通便利的区域,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的进行。
6. 可持续性:避难场所的建设应考虑可持续性,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水资源节约等方面,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可根据地震频发地区的特点、人口密度、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要求。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一种临时避难场所。以下是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
1.选址合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选择地势平坦、空旷、不易发生次生灾
害的区域,如远离山丘、河流、水库等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区域。
2.设施齐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帐篷、临时厕所、
水源、食品等。同时,还应根据场所规模和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医疗、卫生、食品、供水、供电等设施。
3.面积适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面积应根据场所规模和容纳人数来确定。
一般来说,场所的面积应该满足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考虑到
人员密度和安全因素。
4.标识明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确的标识,包括场所名称、位置、
规模、容纳人数等信息,以便受灾群众快速找到并进入避难场所。
5.管理有序: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有序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进出管
理、食品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等。场所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
6.信息畅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递系统,包括广播、
通讯设备等,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及时获得避难信息和相关指导。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是为了加强城市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展开救援和救助工作。以下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选址原则:
1. 离灾害源地距离较远,避免灾情扩大;
2. 地势高且稳定,避免地质灾害;
3. 靠近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方便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出;
4. 具备足够大的空间,可容纳大量的人员和物资。
二、场所规划与设计:
1. 根据人员数量和类型确定建筑面积,并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如接待区、休息区、医疗区、食品储存区等;
2. 配备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如通风系统、卫生间、洗浴设施、供水供电设备等;
3.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等;
4. 防止感染传播,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如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消毒等;
5. 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指引人员正确使用设施与设备。
三、场所建设标准:
1. 建筑结构要牢固,满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要求;
2. 材料选用环保耐用,并符合防火、防水等要求;
3. 室内布局灵活合理,便于分区管理和人员疏散;
4. 楼梯、电梯、走廊等通道宽敞顺畅,设有明确的出口指示标
识;
5. 燃气、电力等供应设备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四、场所管理与维护:
1.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流程;
3. 加强对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定期进行整治,保持环境的清洁与整洁;
5. 做好记录与档案管理,便于事后总结和改进。
五、应急资源准备:
1. 储备足够的食品、水源、医疗物资、应急药品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
亢山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周边地区地震应急疏散预案
亢山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周边地区地震应急疏散预案为适应昌平区建立全方位城市应急系统的需要,增强城市应急避险能力,保证地震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亢山广场应急避难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
亢山广场位于昌平府学路,被数个居民小区所环绕,是集休闲游憩、文化娱乐、各类灾害应急避难和防灾知识宣教等多面功能于一体的开放式绿化广场。亢山广场占地40850平方米,地势平坦,绿地和步行道相间呈环状分布。用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约为36765平方米,可疏散灾民18382人。应急设施主要包括应急棚宿区、应急医疗救护、应急监控、应急广播、应急指挥、应急停机坪。
按照亢山广场的地形特点,划分出三条应急疏散路线、三个应急宿区。地震灾害发生时,分别从北入口、西北入口、西入口进入到应急避难场所。
(二) 被疏散地区基本情况
亢山广场主要为其周边的住宅小区提供避难场所。共涉及楼房154栋,居民6556户,共21037人。其中东关社区的东关南里小区共有楼房42栋,居民2065户,10781人;京科苑小区共有楼房71栋,居民2927户,5728人;二街社区的亢山佳园小区共有楼房10栋,居民500户,1500人;松园社区的宁馨苑小区共有楼房24栋,居民933户,2656人;福地家园共有楼房7栋,居民131户,372人。
二、地震应急疏散指挥机构
在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疏散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街道地震应急疏散指挥部、社区地震应急预案指挥组。
GB1732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完整版式
GB1732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完整版式
1.6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
GB 21734 — 2008
前言
本标准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3.1条、第6.3.4条、第6.3.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山东省地震局
陕西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宾张敬军宋伟苗崇刚孙柏涛
黎益仕周长兴李洋都吉夔范增节
侯建盛。
本标准首次发布。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
Ⅰ引言
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
用、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Ⅱ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场址选择及设施配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城乡规划选定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建设或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建设地震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自然灾害,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
严重威胁。在地震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尤为重要,可
以有效提高人们在地震发生时的生存几率。本文将探讨地震应急避难
场所规划与建设的相关问题。
1.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是确保场所功能完善、便于人员疏散和安
全的关键。首先,应急避难场所应位于地势较高、稳定的地区,远离
潜在的灾害源,如河流、山体滑坡等。其次,场所应拥有充足的空间,能够容纳周围居民的疏散需求。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应当完备,包括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医疗设备、通讯工具等,以应对灾害发生后
的紧急情况。
2. 场所建设要求
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过程中,要注重场所的结构稳固性和安
全性。一般来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应符合抗震、防火等相关
标准,建筑结构要经过专业的认证和评估。同时,应设置易于人员疏
散的通道和紧急疏散指示标识,确保地震时人员能够迅速有序地撤离
现场。此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场所的气候适应性,保证在各种
自然灾害条件下都能提供必要的防护和救助。
3. 场所管理与维护
除了规划和建设阶段,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与维护同样至关重要。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演练,让居民熟悉应急程序,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同时,对场所设施和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正常使用。另外,场所管理者还应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联络机制,便于及时响应和调度资源。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是防范地震灾害、提高社区抗灾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标准化的建设和有效的管理,可以为居民在地震发生时提供有力的保护和救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方政府、社区组织和居民都应该高度重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工作,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地震安全的社区环境。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中华人民国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2008-05-07发布 200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3.1条、第6.3.4条、第6.3.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省地震局、省地震局。
本标准首次发布。
引言
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场址选择及设施配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城乡规划选定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建设或改造。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基本设施配套要求
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 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抗震、防火等基本要求,能够承受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的影响。
2. 应急避难场所应有充足的应急照明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3.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备有紧急通讯设备,如电话、对讲机等,以便实时联系外界获取帮助。
4.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供水设施,如储水设备、净化设备等,确保提供安全饮用水。
5.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医疗设施,如急救箱、简易医疗设备等,以便处理轻微伤势或紧急医疗情况。
6.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应急食品和生活用品,如储备食品、毛毯、卫生用品等,以便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7. 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有紧急逃生设备,如应急出口、疏散通道等,确保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8. 应急避难场所应设备有适当的应急安防设施,如监控摄像头、安全门锁等,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以上仅为一些基本的配套要求,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考虑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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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与疏散方案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与疏散方案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了最大限度
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和疏散方案的制定变得非常重要。本文将讨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原则、具体设置方案以及疏散方案的制定。
首先,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首要原则是选择位置相
对安全的地方。避免选择地势低洼、土质松软或者存在多层建筑物的地方。同时,尽量避免选择靠近河流、湖泊或者水库的地点,以防发生涌水等次生灾害。其次,要确保避难场所充足的空间和结构强度。避难场所的面积应能容纳居民的疏散需求,建筑物的结构应符合抗震要求,以确保人们在避难场所的安全。最后,避难场所应具备基本的生活保障设施。例如,配备足够的食物、水源和卫生设施,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长时间避难。
具体到避难场所的设置方案,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要根据社区人口
的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避难场所。避难场所应覆盖社区内的各个区域,以便居民可以及时到达。其次,避难场所的类型应多样化。除了建筑物内部的避难场所外,可以设置户外的露天避难场所,方便人们在紧急情况下寻找安全地点。此外,避难场所应尽量靠近居民的居住地,方便居民前往。最后,为了提高避难场所的可运营性,可以考虑与周边社区合作,将一些公共设施(如学校、体育馆等)作为避难场所。
与避难场所相对应的是疏散方案的制定。疏散方案是指在地震发生后,人们如
何有序、迅速地离开危险区域,前往避难场所的具体行动方案。疏散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要明确疏散地点和疏散路径。疏散地点应与避难场所相对应,疏散路径应清晰明确,方便人们快速疏散。其次,要根据人口密度和交通状况,制定不同的疏散方案。例如,在人口稠密的地区,可以设置多条疏散路径,以分散人流。最后,要加强疏散方案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定期演练和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疏散方案的认识和意识,以应对地震发生时的突发情况。
地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准
地震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地震,可能会造成建筑物倒塌、
道路损毁、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因此,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标准至关重要。下面将介绍地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
首先,地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位于相对安全的地理位置。远离悬崖、河流、
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带,同时要考虑到场所周边的基础设施,如水源、通讯设施等,以便在地震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支持和救援。
其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结构应具备一定的抗震能力。建筑物应采用钢
筋混凝土结构,以确保在地震发生时能够保持基本的完整性。此外,建筑物的屋顶应设计成防震的结构,防止瓦片等物品在地震中掉落伤人。
另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物资。这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设备、应急药品等。在地震发生后,这些物资将成为人们生存的基本保障,因此必须充分准备。
此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组织管理机制。在平时,应该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对能力。一旦地震发生,应急预案能够迅速启动,组织管理机制能够有效协调各项救援工作。
最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还应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老人、儿童、残
疾人等特殊群体在地震发生后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应急避难场所应该考虑到他们的特殊需求,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总之,地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标准应该是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建筑结构、生
活设施、应急预案和特殊人群需求的综合结果。只有这样,才能在地震发生后最大程度地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我国地震应对能力,减少地震灾害的损失。
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选址与建设的实用性研究
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选址与建设的实用性
研究
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地震发生后,应急避难场所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提供紧急救援至关重要。因此,选址和建设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具有重要的实用性。本文将
从选址和建设两个方面展开研究,旨在为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规
划和建设提供参考。
选址
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至关重要。首先,选址应远离潜在的
危险源,如地质断裂带、滑坡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其次,选址应
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位置应选择在市中心或人口密集区域周边,以
便快速到达和开展救援行动。另外,选址应考虑场所周边的基础设施
与交通情况,确保设施运行的便利性和高效性。最后,选址应充分考
虑场地的地形和土质特征,选取较为平整、土壤稳定的地段,以确保
场所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建设
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要求。首先,建
设场所应具备较强的抗震能力,建筑结构和材料应符合地震安全标准,以保障场所在地震发生时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其次,建设场所应配备
完善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紧急疏散通道、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应对地震灾害时的紧急需求。另外,建设场所应设置有效的灾
害预警系统和紧急救援设施,以提高应急响应的速度和有效性。最后,建设场所的管理与运营也应具备一定的实用性,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团
队和应急计划,以确保场所的正常运行和紧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实用性研究
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和建设实用性研究是一项复杂而重要
的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地震灾害的特点和应急需求。选址和建设的合
理性与实用性直接关系到场所的应急效果和人员安全。因此,在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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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
GB 21734 — 2008
前言
本标准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3.1条、第6.3.4条、第6.3.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山东省地震局
陕西省地震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宾张敬军宋伟苗崇刚孙柏涛
黎益仕周长兴李洋都吉夔范增节
侯建盛。
本标准首次发布。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计
Ⅰ引言
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
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Ⅱ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场址选择及设施配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城乡规划选定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建设或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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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中华人民国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GB21734-2008)
2008-05-07发布 2008-12-01实施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标准第5.1条、第5.2条、第5.3条、第6.1条、第6.2.1条、第6.2.2条、第6.3.1条、第6.3.4条、第6.3.5条和第7.2条的技术容为强制性,其余的为推荐性。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省地震局、省地震局。
本标准首次发布。
引言
为了应对地震突发事件,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科学合理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险空间,快速有序地疏散安置居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所作的各项规定,是建立在“统一规划、平震结合、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原则的基础上。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分类、场址选择及设施配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经城乡规划选定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建设或改造。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208.2—2001 地震现场工作第2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
GB 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JGJ 50—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震应急避难场所emergency shelter for earthquake disasters
为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3.2基本设施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而应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3.3一般设施general facilities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3.4综合设施comprehensive facilities
为提高避难人员的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应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
4 分类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为以下三类:
——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 d以上;
——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一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 d~30 d;
——I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基本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10 d以。
5 场址要求
5.1 场址选择
下列场址可选作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公园(不包括动物园和公园的文物古迹保护区域);
——绿地;
——广场;
——体育场;
——室公共的场、馆、所。
5.2 安全性要求
5.2.1 应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
5.2.2 应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
5.2.3 应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围之外。
5.2.4 应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围距离之外。
5.2.5 选择室公共场所的场、馆、所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或作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用房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并在地震发生后依照GB 18208.2-2001进行建筑物的安全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启用。
5.3 可通达性要求
应急避难场所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5.4 面积要求
场址有效面积宜大于2000 m2。
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 m2。
6 设施配置
6.1 基本设施配置
6.1.1 应急篷宿区设施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求的帐篷、活动简易房等临时用房。
6.1.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应设有临时或固定的用于紧急处置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设施。
6.1.3 应急供水设施
可选择设置供水管网,供水车、蓄水池、水井、机井等两种以上供水设施,并根据所选设施和当地水质配置用于净化自然水体成为直接饮用水的净化设备。
每100人应至少设一个水龙头,每250人应至少设一处饮水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 5749-2006规定的要求。
6.1.4 应急供电设施
应设置保障照明、医疗、通讯用电的具有多路电网供电系统或太阳能供电系统,或配置可移动发电机应急供电设施。
供、发电设施应具备防触电、防雷击保护措施。
6.1.5 应急排污系统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排放管线、简易污水处理设施。
应急排污系统应与市政管道相连接或设立独立排污系统。
6.1.6 应急厕所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暗坑式厕所或移动式厕所。
应急厕所之间距离小于100 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距离篷宿区30 m~50 m。
暗坑式厕所应具备水冲能力,并附设或单独设置化粪池。
6.1.7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
应设置满足应急生活需要的可移动的垃圾、废弃物分类储运设施。
应急垃圾储运设施距离应急篷宿区应大于5 m,且位于应急避难场所下风向设置。
6.1.8 应急通道
篷宿区周边和场所要按照防火、卫生防疫要求设置通道。
6.1.9 应急标志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周边应设置避难场所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应急避难功能分区标志。
6.2 一般设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