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质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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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公报2011年第2期总第26期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Yellow River Basin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Bureau

发布单位: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编制单位:

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资料提供单位:

青海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甘肃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陕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山东省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宁蒙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中游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三门峡库区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山东水环境监测中心

黄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前言

一、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综述

二、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三、各省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四、重要水事

附表1 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一览表

附表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附表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附图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评价断面图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落实水利部《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流域内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使流域内有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决定自2005年开始正式发布《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发布频次为三个月一期,按季度发布。

《公报》根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和水文局制定的《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评价暂行规定》(试行)(资源保〔2004〕7号)和流域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需要,在黄委监测站网和流域八省(区)现有监测站网基础上,选择了170个重点水功能区(监测断面181个),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中国水功能区划(试行)》水质目标进行水质评价和达标分析。评价基本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铜、锌、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等(BOD

5

18项。饮用水源区增加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等5个评价项目。评价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每期《公报》发布的重点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状况为当期三个月实测资料平均值的评价结果。饮用水源区中基本项目评价达标,增加项目未达到GB3838-200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的,该功能区仍为不达标;没有水质目标的排污控制区只评价水质,不进行达标分析。

一、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综述

本期评价水质断面157个,代表145个重点水功能区,其中17个排污控制区仅作水质类别评价,不参与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分析,其余128个水功能区均进行达标统计。本期全流域达标水功能区51个,占39.8%;未达标水功能区77个,占60.2%。黄河干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5.3%,支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33.3%。本期评价水功能区河长9487.4km ,其中参加达标统计的河长9131km ,达标率为48.8%。

与上期比较,本期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上升5.1个百分点。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期全流域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下降2.5个百分点。 本期黄河流域重点水功能区达标与上期、去年同期对比情况见图1。

二、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保护区 评价保护区6个, 达标2个,达标率为33.3%。 保留区 评价保留区9个,达标3个,达标率为33.3%。 缓冲区 评价缓冲区24个,达标9个,达标率为37.5%。

饮用水源区 评价饮用水源区21个,达标10个,达标率为47.6%。

图1 本期与上期、去年同期重点水功能区达标情况比较图

达标率(%)

黄河流域

干流

支流

工业用水区评价工业用水区12个,达标4个,达标率为33.3%。

农业用水区评价农业用水区40个,达标18个,达标率为45.0%。

渔业用水区评价渔业用水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66.7%。

景观娱乐用水区评价景观娱乐用水区4个,达标1个,达标率为25.0%。

过渡区评价过渡区9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22.2%。

排污控制区评价排污控制区17个,水质满足Ⅱ类1个,Ⅲ类2个,Ⅳ类3个,劣于Ⅴ类11个。

本期水功能区分类达标统计结果显示:渔业用水区达标率最高,达标率为66.7%;饮用水源区和农业用水区达标率较高,达标率在40.0%~50.0%之间;过渡区达标率最低,达标率为22.2%。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详见表1。

表1 2011年4-6月份黄河流域各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统计表

备注:按面积统计的1个饮用水源区为水库。河长单位:km;面积单位:km2。

与上期比较,本期农业用水区达标率上升最大,上升13.3个百分点,过渡区、缓冲区达

标率上升较大,分别为11.1个百分点和7.1个百分点;保护区和保留区下降最大,均为9.6个百分点,其余水功能区达标率变化不大。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期农业用水区达标率上升最大,上升幅度为19.2个百分点;其余水功能区达标率均有所下降,其中,保护区达标率下降最大,为46.7个百分点;保留区及过渡区达标率下降较大,分别为16.7个百分点和15.3个百分点。

各类水功能区达标与上期、去年同期对比情况见图2。

20

40

60

80

100

达标率(%)

图2 本期与上期、去年同期全流域各类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比较图

三、各省区水功能区达标情况

青海省 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15个,其中参与达标统计14个,达标8个,达标率为

57.1%。其中保留区1个、缓冲区4个、饮用水源区1个,均达标;工业用水区2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过渡区1个,均未达标;农业用水区4个,达标2个,达标率为50.0%;排污控制区1个,水质为劣Ⅴ类。

甘肃省 评价各类水功能区共30个, 其中参与达标统计29个, 达标18个,达标率为

62.1%。其中保留区5个,达标2个,达标率40.0%;缓冲区9个,达标6个,达标率66.7%;饮用水源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66.7%;工业用水区3个,达标2个,达标率66.7%;农

饮 用 水源区

农 业 用水区

渔 业 用水区

保护区 保留区 缓冲区 工 业 用水区

景观娱乐 用 水 区

过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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