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表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一、基础医学:
人体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组织胚胎学
医学遗传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免疫学
二、临床医学:
(一)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病学、消化病学、血液病学、肾脏病学、内分泌学、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感染性疾病学、神经病学)
(二)外科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胸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骨外科学、烧伤整形外科学、外科学其他学科)
(三)麻醉学
(四)妇产科学(妇科学、产科学、围产医学、助产学、胎儿学、妇产科手术学)
(五)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老年医学)
(六)理疗学
(七)儿科学
(八)眼科学
(九)耳鼻咽喉科学
(十)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十一)皮肤性病学
(十二)精神病学
(十三)急诊医学
(十四)核医学
(十五)肿瘤学
(十六)护理学
三、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营养学、毒理学、消毒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媒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地方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程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学、
四、药学: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职称评聘各类表格中学科(专业)请以此为规范
门类名称:医学门类代码:10
门类名称:医学门类代码:10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对申办单位的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可申报冠名本单位或本单位作为唯一/第一申办单位的项目,不得为其他单位申报项目。项目获批后要接受项目第一申办单位财务部门的监管。
多单位联合主办的项目由第一申办单位负责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最近一个周期校验结论为暂缓校验或被撤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最近一个周期年检不合格或被注销法人身份的机构,不得申报或备案202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一■、基础医学:
人体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组织胚胎学
医学遗传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免疫学
二、临床医学:
(一)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病学、消化病学、血液病学、肾脏病学、内分泌学、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感染性疾病学、神经病学)
(二)外科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胸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骨外科学、烧伤整形外科学、外科学其他学科)
(三)麻醉学
(四)妇产科学(妇科学、产科学、围产医学、助产学、胎儿学、妇产科手术学)
(五)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老年医学)
(六)理疗学
(七)儿科学
(八)眼科学
(九)耳鼻咽喉科学
(十)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十一)皮肤性病学
(十二)精神病学
(十三)急诊医学
(十四)核医学
(十五)肿瘤学
(十六)护理学
三、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营养学、毒理学、消毒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媒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地方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程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学、四、药学: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职称评聘各类表格中学科(专业)请以此为规范
门类名称:医学门类代码:10
国家级继续医教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1
申请代码:20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课
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2.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 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一、基础医学:
人体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组织胚胎学
医学遗传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免疫学
二、临床医学:
(一)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病学、消化病学、血液病学、肾脏病学、内分泌学、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感染性疾病学、神经病学)
(二)外科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胸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骨外科学、烧伤整形外科学、外科学其他学科)
(三)麻醉学
(四)妇产科学(妇科学、产科学、围产医学、助产学、胎儿学、妇产科手术学)
(五)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老年医学)
(六)理疗学
(七)儿科学
(八)眼科学
(九)耳鼻咽喉科学
(十)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十一)皮肤性病学
(十二)精神病学
(十三)急诊医学
(十四)核医学
(十五)肿瘤学
(十六)护理学
三、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营养学、毒理学、消毒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媒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地方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程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学、
四、药学: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职称评聘各类表格中学科(专业)请以此为规范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06- 儿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儿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06-02- 儿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06-03- 新生儿科学
01-04- 病理学06-04- 儿科学其他学科
01-05- 寄生虫学07- 眼、耳鼻喉学科
01-06- 微生物学07-01- 耳鼻喉科
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
02-01- 生理学08- 口腔医学学科
02-02- 生物化学08-01- 口腔内科学
02-03- 生物物理学08-02- 口腔外科学
02-04- 药理学08-03- 口腔正畸学
02-05- 细胞生物学08-04- 口腔修复学
02-06- 病生理学08-05- 口腔学其他学科
02-07- 免疫学09- 影像医学学科
02-08-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09-01- 放射诊断学
03- 临床内科学09-02- 超声诊断学
03-01- 心血管病学09-03- 放射肿瘤学
03-02- 呼吸病学09-04-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03-03- 胃肠病学10- 急诊学
03-04- 血液病学11- 医学检验
03-05- 肾脏病学12-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03-06- 内分泌学12-01-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07- 神经内科学12-02-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3-08- 传染病学12-03- 儿少卫生与妇幼卫生学
03-09- 精神卫生学12-04- 卫生毒理学
03-10- 内科学其他学科12-05- 统计流行病学
04- 临床外科学12-06- 卫生检验学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引
附件
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数不超过10学分。I类、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学分分类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科分类表
医药卫生类专业学科分类表
类别
专业学科
基础
医学类
医学生物化学、人体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生理学、人体组织胚胎学、医学遗传学、人体免疫学、医学寄生虫学、医学微生物学(包括医学病毒学等)、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实验动物学、医学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生物技术、医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其他学科
临床
医学类
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皮肤病学、性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理疗学、麻醉学、保健医学、临床放射学、急诊医学、核医学、肿瘤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其他学科
护理类
基础护理学、特殊护理学、护理心理学、护理伦理学、护理管理学、专科护理学、中医护理、护理学其他学科
口腔
医学类
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影象诊断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矫形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病预防学、口腔组织学与口腔病理学、口腔医学其他学科
临床
检验类
寄生虫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微生物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检验基础、生物化学检验、临床检验其他学科
药学类
药物化学、微生物药物学、放射性药物学、药剂学、药效学、药物管理学
药物统计学、生物药物学、药学其他学科
公共
卫生类
食品卫生学、营养学、流行病学、劳动卫生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媒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地方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检验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毒理学、消毒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程学、优生学、健康教育学、公共卫生学其他学科
中西医结合类
中西医结合医学
中医类
中医基础理论(包括经络学等)、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眼科学、中医口腔科学、中医老年病学、针灸学(包括针刺镇痛与麻醉等)、按摩推拿学、中医养生康复学(包括气功研究等)、中医护理学、中医食疗学、方剂学、中医文献学(包括难经、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腧穴学等)、中医耳鼻咽喉科学、中医学其他学科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5
•【文号】全继委办发〔2020〕24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全继委办发〔202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全继委发﹝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专业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项目作为2021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共计12225项(附件1)。项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中华医学会网站()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发布。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有关直属联系单位及相关学协会等加强对申办单位及项目实施的监管,有效防范、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按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按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及时对报送内容予以审核。
项目申办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定位和要求,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项目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项目申办单位对项目负主体责任,须严格遵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的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项目申办单位请于举办项目前登录“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医学专业三级学科分类表
一、基础医学:
人体解剖学医学细胞生物学人体组织胚胎学
医学遗传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人体免疫学
二、临床医学:
(一)内科学(心血管病学、呼吸病学、消化病学、血液病学、肾脏病学、内分泌学、
风湿病学与自体免疫病学、感染性疾病学、神经病学)
(二)外科学(普通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胸外科学、心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
骨外科学、烧伤整形外科学、外科学其他学科)
(三)麻醉学
(四)妇产科学(妇科学、产科学、围产医学、助产学、胎儿学、妇产科手术学)
(五)保健医学(康复医学、运动医学、老年医学)
(六)理疗学
(七)儿科学
(八)眼科学
(九)耳鼻咽喉科学
(十)口腔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
(十一)皮肤性病学
(十二)精神病学
(十三)急诊医学
(十四)核医学
(十五)肿瘤学
(十六)护理学
三、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营养学、毒理学、消毒学、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媒介生物控制学、环境医学、职业病学、地方病学、社会医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学、妇幼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放射卫生学、卫生工程学、卫生经济学、健康教育学、卫生管理学、
四、药学:
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全国一级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
职称评聘各类表格中学科(专业)请以此为规范门类名称:医学门类代码:10
门类名称:医学门类代码:10
北京夜场招聘92MZt46ifRD5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附件1
申请代码: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申报表
项目名称
所在学科
(二、三级学科)
申报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日期
填表说明
一、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申报时自动生成。
二、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授
课教师需在纸表的授课教师签字栏签字),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
三、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必填项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2.填写思路:
⑴体现本申报项目在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上的新颖性;
⑵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⑶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3.项目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4.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5.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6.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7.学分计算方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请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最多不超过6期。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名称代码名称
01 北京市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申报指南
附件1:
申请代码:
2020年河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
申报表
项⽬名称
所在学科
申办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申报⽇期
填表说明
⼀、申报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不要漏填,表达要简单、明确。
⼆、申报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所在学科(代码)请按照所附“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学科分类与代
码”填写。
2、项⽬内容⼀栏要求写出讲授题⽬。
3、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要求。
4、项⽬举办⽅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学习班
等。
5、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关的时间。
6、学分计算⽅法: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每
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7学分。
三、申报表在⽹上平台填报后,点击项⽬的申请代码,显⽰所申报的项⽬可
打印出纸质申报表。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学科分类与代码
代码学科名称代码学科名称
01- 基础形态06- ⼉科学
01-01- 组织胚胎学06-01- ⼉科内科学
01-02- 解剖学06-02- ⼉科外科学
01-03- 遗传学06-03- 新⽣⼉科学
01-04- 病理学06-04- ⼉科学其他学科
01-05- 寄⽣⾍学07- 眼、⽿⿐喉学科
01-06- 微⽣物学07-01- ⽿⿐喉科
02- 基础机能07-02- 眼科学
02-01- ⽣理学08- ⼝腔医学学科
02-02- ⽣物化学08-01- ⼝腔内科学
02-03- ⽣物物理学08-02- ⼝腔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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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
二级学科 三级学科 组织胚胎学
解剖学
二级学科
基础形态
遗传学 病理学 寄生虫学 微生物学
生理学 生物化学 生物物理学 药理学 细胞生物学 病生理学 免疫学 基础医学其他学科 儿科内科学 儿科外科学 新生儿科学 儿科学其他学科 耳鼻喉科 眼科学 口腔内科学 口腔外科学 口腔正畸学 口腔修复学 口腔学其他学科 放射诊断学 超声诊断学 放射肿瘤学 影像医学其他学科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中医内科 中医外科 中医妇科 中医儿科 中医针灸科 中医骨伤科 中医推拿科 中医耳鼻喉科 中医眼科 中医肛肠科 中医皮肤科 中医其它学科 医学教育 卫生管理
临床内科学
基础机能
儿科学
临床wk.baidu.com科学
眼、耳鼻喉学科
口腔医学学科
妇产科学
影像医学学科 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中医
护理学
医学检验
药学
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急诊学
急诊学
科分类
三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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