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专题系列之三】银信合作模式深度解读

合集下载

我国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相关政策及其解读

我国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相关政策及其解读

主 导 地 位 , 才 能 实 现 “ 子 信 贷 ” 模 的 尽 可 能 的放 也 影 规
大 。所 谓 影 子 信 贷 , 指 在 银 信 合 作 业 务 中 , 于 银 行 是 由 理 财 计 划 产 品 由 银 行 负 责 设 计 , 因 此 商 业 银 行 可 以通 过信 托渠 道 给部分 急需贷 款 的老客 户继续 发放 贷款 ,
规 操 作 行 为 不 断 发 出警 示 和 约 束 。三 年 多 来 , 国 银 监 中 会直接针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的政策共出台了四项。 20 0 9年 年 底 以来 , 了 上 述 四份 文 件 外 , 国银 监 除 中
债 表 内 , 能 绕 过 监 管 部 门对 银 行 利 率 的 监 管 , 谓 一 并 可 举 两 得 。 另 一 方 面 , 银 行 主导 的 银 信 合 作 中 , 行 还 在 银 可 以 安 排 银 信 理 财 资 金 “ 买 ” 己 的 信 贷 资 产 , 但 购 自 不

直 处 于 主导 地 位 ,而 信 托 公 司则 沦 为 银 行 为 规 避 金
融 监 管 , 大 “ 子 信 贷 ” 通 道 。 这 是 因为 , 现 有 的 放 影 的 在
金 融 体 系 中 ,只 有 商 业 银 行 才 有 无 限 扩 大 信 贷 规 模 的
内在 冲 动 , 而且 , 只 有 商 业 银 行 在 银 信 合 作 中 占据 了 也
体 指 商 业 银 行 负 责 筹 集 理 财 资 金 ,然 后 以单 一 委 托 人
的 身 份 将 理 财 资 金 委 托 给 信 托 公 司管 理 和 经 营 。 这 种 信 托 计 划 称 之 为 单 一 资 金 信 托 计 划 ,因 为 资 金 的 委 托 人 只有 一个 ( 即商 业 银 行 ) 从 而 区 别 于 信 托 公 司 单 独 , 筹集 资金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从 20 0 6年 民 生 银 行 与 信 托 公 司 合 作 发 行 了 第 一 款 银 信 合 作 理 财 产 品 以来 ,银 信 合 作 理 财 业 务 便 在 我 国 蓬 勃 发 展 起 来 。相 关 统 计 表 明 , 国 银 信 理 财 产 品 发 行 我 数 量 占 整 个 信 托 产 品 发 行 数 量 的 比 例 在 20 0 7年 达 到

我国银信合作业务模式探析

我国银信合作业务模式探析
财 经 i 王 仑 云
模 式 主 要 是 通 过 满足 多种 需 求 ,如 规避 风 险 .合 理避 税 .降 低 成
我国银信合作业务模式探析
_ 吴慕 枫
[ 摘
本 .提 高 效 率 等 以 实现 价 值 的 增值 。 但 是 ,每 一 种 金融 创 新 都存 在 一 定 的风 险 ,在 实 践操 作 中 ,许 多银 信 合 作 产 品 出现 了风 险 和 相 关 的 问题 。 针对 我 国 市 场 上 存 在 的 纷 繁 复杂 的 银 信 合 作产 品 . 本 文 从 金 融 创 新需 求 的角 度 将我 国正 在 开 展 的银 信 合 作 的 业 务模 式 分 为 以下 几 类 : 1 为满 足 增加 流 行性 和 规避 风 险需 求而 开展 的 ()
复 旦大 学 经济 学院
要] 本 文从 金融 创 新 需求 的 角度 出发 ,对 近 年来 我 国出
现 的 一 些银 信 合 作 业 务模 式进 行 研 究 , 着重 分析 了信 贷 资 产证 券
改善 银 行资 产 结构 的 合作 : 2) ( 为满 足投 资 人 收益 需 求和 规避 金 融 化信 托 ,人 民 币理 财 挂 钩 信托 等银 信合 作 模 式 ,并 对 其 实 际 发展 管 制 需 求而 开 展 的人 民 币理 财 挂 钩信 托 业 务 。 并 根 据 以上 分 类 , 状 况 和 存 在 的 问题 进 行 了初 步探 讨 。 具 体 对 信 贷 资产 证 券 化 信 托 .人 民 币理 财 挂 钩 信 托等 银 信 合 作模
面原 因的 。 从 内 因来 说 . 行 业 和信 托 业 有 着加 深 合 作 的 需 求 和 银
的资 产 结 构 ,缓 解 流 动 性压 力 .有 利 于 商 业银 行 改 善 资本 管 理 ,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探析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探析

在中国金融日益走向混业,“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银行(指商业银行,下同)保险、证券都跃跃欲试的时候,信托公司却处于2007年“信托新政”实施以来的“第六次”清理整顿中,至今仍有不少信托公司为获取新的金融许可牌照而努力。

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

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

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业务手段上有互补⏹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但由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

银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源十分强大,但在业务模式和领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约。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业务边界十分严格,除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之外,开展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此外,服务手段短缺等均构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放格局下与境外金融机构竞争中的劣势。

虽然近年来不断探索,积极贴近市场,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银行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差异性,使得二者的业务手段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如果运用得当,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产业领域上有重合◆由于历史渊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场环境,信托公司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多数都选择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证券作为信托业务的重点领域,房地产和证券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而基建信托产品由于具有信誉好、风险低等诸多优点,它一直是信托业务中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巨大需求的产品。

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以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为例

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以银信合作理财产品为例

3、回购协议
回购协议是影子银行实现信用创造的重要工具之一。它是指交易双方按照约定 的价格和时间,将资产进行暂时性转移和交易,并在未来某一时间点按照约定 的价格和时间再将资产买回的协议。在这个过程中,回购协议为资金提供者提 供了相对安全的投资渠道,同时也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二、银信合作理财产品及其信用 创造机制
2、增加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出现,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投资者可以通过 购买理财产品获得高于存款利率的收益,同时也可以通过信托公司获得更多的 投资机会和更高的投资收益。这种投资渠道的增加,不仅提高了投资者的投资 积极性,也促进了资金的流通和经济的发展。
3、促进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出现,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创新和发展。商业银行和信托公 司的合作模式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了借鉴和启示,使得其他金融机构也开始探 索新的合作模式和创新金融产品。这种创新和发展不仅提高了金融市场的竞争 力和效率,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结论
影子银行的信用创造机制是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和创新的结果。通过融资性金融 机构、资产证券化机构及回购协议等工具和手段,影子银行创造了具有货币属 性的广义流动性金融产品,增强了传统信贷市场的货币创造能力,间接地增强 传统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影子银行的不断创新和发展也促进了金融市场 的创新和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2、资产证券化机构
资产证券化机构是影子银行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通过将资产转化为可 流通的证券,为企业或个人提供低成本的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机构通过回购 协议等交易方式,使这些证券在市场上得以流通。在这个过程中,资产证券化 机构不仅为资金提供者创造了投资机会,还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了低成本的融资 渠道。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

银信如何合作更合适《中国银监会信托投资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的出台为商业银行进军信托业打开了大门,近几年商业银行掀起了入股信托公司的风潮。

厘清银信合作的作用、商业银行通过何种方式进入信托业以及各种模式的利弊等问题对于促进银信合作的发展和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意义重大。

一、可见的好处自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合作以来,两者间的关系就不断拓宽和加深,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业务合作与创新,对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影响积极。

有利于拓展业务范围。

受诸多法律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的的主要业务仍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经营范围受到诸多制约。

如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能将所吸收的储蓄存款用于购买企业债券,不能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信托作为连通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产业市场的全能型金融投资平台,可以将债券、股票、贷款、股权、房地产投资、未来现金收益等多种资产进行串接和整合。

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商业银行除了能够开展代理销售信托产品、信托资金托管、为企业担保和融资等初级业务外,还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开展房贷资产证券化、人民币理财、信贷资产转让信托、企业年金、不良资产处置信托,甚至可以通过信托公司为中高端客户提供遗产处置、合理避税等综合服务,可以极大地拓宽业务范围。

有利于提升金融创新能力。

一方面,银行可借助信托这个平台,使银行产品满足法律监管的要求,实现制度创新,如近一年来商业银行推出的银信连接理财产品;另一方面,银行和信托公司在新的业务领域进行合作,实现了业务创新,如信贷资产证券化、应收账款信托等;当然,银行可以效仿信托原理,应用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和模式进行创新,如信用证、集合理财、高端客户服务等。

有利于扩大中间业务收入。

长期以来银行的利润主要来自于存贷利差,利润增长模式单一。

近两年来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直接融资比例快速上升,居民储蓄向股市分流;而利率市场化进程使银行存贷利差不断缩小,银行经营压力增大。

银信合作业务创新模式及风险管理

银信合作业务创新模式及风险管理

当前金 融监 管及 利 率 市场 化 趋 势 下 , 由于 业 务 中各 方 均 有 获 益 , 该 创 新 业 务得 到 了迅 速 发 展 。分 析 信 托 受 益 权 业 务 模 式 可知, 业 务 实质 为 银 行 信 贷 资 金 的 表 外 运行 , 但 风 险 却 仍 在 表 内。 由于银 行 以 同 业 业务 审批 替 代 授 信 审批 , 容 易 导致 操 作 风 险。 对该 业 务 的风 险 管理 , 须 将基 础 资 产 的 审批 纳入 一般 贷款 审批 框 架 , 制 定针 对该 业务 的制 度 框 架 , 严 控 操 作 风 险和
《 西部金 融) 2 0 1 3 年第 7 期
银信合作业 务创新模式及风险管理
梁雅 敏
( - 中国民生银行博士后工作站 , 北京

1 0 0 0 3 1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 北京
1 0 0 0 8 4 )
要: 信托 受 益权 业务 是 银 行 和 信 托 公 司合 作 的创 新形 式 。 业 务 主要 有 理 财 模 式 和 自营 资金 投 资模 式 两 大类 。在
Hale Waihona Puke 更重要的是 , 由于这种融资方式下的基础资产不受信贷政策管控 , 一些不为信贷政策允许 的投资领域 , 如两
( 一) 银 信 合作 业务 的 兴起
尽管还处在分业监管体制下 , 中国金融业的综合化经营趋势 已经 出现。 受监管体制所制 , 这种综合化经 营的模式并非体现为机构整合 的主导方式 , 而是体现在微观业务层面的跨界合作。由于信托公 司是一个实 质上 的全能性金融机构 , 而银行虽然受到严格 的分业监管 , 但 网点和客户数量众多 , 有终端优势 , 两者优势 互补 。由于可以为银行盘活存量资产 、 拓展中间业务 、 丰富创新型投资品种 、 满足客户理财需求等方面提供 支持 , 有助于商业银行实现综合经营运作 , 为商业银行模式转变提供途径 , 在银行监管约束 、 实体经济融资 需求和利率市场化下和金融脱媒趋势下 ,银信合作成为银行贷款之外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一种方式。 因此 。 银信合作业务一经诞生 , 就获得 了旺盛的生命力。在银信合作业务的推动下 , 到2 0 1 3 年一季度末 , 信 托业 已经从众多金融子行业中脱颖而出。 成为资产规模达 8 . 7 3 万亿元的中国金融业第二大子行业。

“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

“银信合作”理财模式的发展及建议
乎很少有打新股产品发行 。
种渠道可以投资于证 券市场 ,从而 分享证券市场带来的高
收益 。信托公司天然具备的制 度优 势是可 以同时投资资本
实际上 ,融资类信托理财产 品的发展正呈现加速趋势 。 由于此类产品不受信贷规模 的限制 ,其已成为商业银行规避 从紧货币政策的一条 “ 暗渠” 无论是 “ 。 票据” 产品还是 “ 转 让贷款”产品 , 都是对贷款规模控制的变相突破。不管是打 新股产品的盛行还是融资类产品的火爆 , 银信合 5 0 2.7
1O 6 7 .8
3 18 3 .
资料 来源:中国人 民银行
择 。由于 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 ,商业银行 尚不能投资证券
市场。 在证券市场繁荣的背景 下, 银行理财产品必须找到一
场连续的下跌, 市场的新股发行量剧减。 最近几个月来, 几
银行因为有庞大的营业网点和客 户资源 ,加上商业银行本
“ 银信合作”逐渐发展成为国内理财产品的主要运作平台。
“ 银信合作” 理财产 品主要分为 “ 打新股 ” “ 和 融资 ” 两 大类。“ 打新股”是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 , 购买 信托 公司发行 的新股 申购信托计 划。融资类信托产品主要 是指银行 以单 一委托人 的身份 与信托公 司签订信 托协议 , 信托公司利用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给特定客户进行融资。 融资类信托产 品主要有 “ 转让贷款 ” “ 、 信托贷款”和 “ 购买 票据” 三类 。 转让贷款是商业银行将原有信贷资产通过协议 转让给信托公司 ,但仍负责对该信贷资产 的贷后管理 以及 收回 。 根据协议 , 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会对该信贷资产提 供担保 , 以授信 、 或 后续贷款支持的方式以确保信贷客户到 期还贷 。信贷资产的收益 由理财投资客户 、理财产 品发行 方、 信贷资产担保方 、 信托公司等分享 。 信托贷款是银行将 募集资金通过信托公司贷给 指定客户 。购买票据类信托计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房地产信托
风控偿债要求
房地产工程的担保措施一般采用工程土地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抵押率目前是控制在4折水平; 为了保证优先受偿权,要求工程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 在抵押担保缺乏时,也可引入第三方进行信用担保或第三方提供其它抵押物; 房地产工程一般还会考虑派驻董事或者财务人员的方式,管理企业的印鉴,对企业重大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防止企业进行违规经营操作,违规资金运用; 通过资金监管账户,监管工程的销售收入,一般还会对资金监管账户的余额进行限制管理,以保障企业顺利归还本息; 同时还会要求企业提前几个月进行资金的归集或者还款方案的安排,以防止在信托方案结束的时候出现问题; 企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出具决议,同意按照约定进行,如违反安排主债权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合伙人大会 (设立“执行事务机构” )
外部专家或专业机构
劣后受益人
拥有特殊表决权
投资工程合作
信托公司和担保公司业务合作
合作模式
研究交流互动,互利共赢,迈向辉煌
信托方案理财产品发行合作
1〕担保公司凭借其积累的相当数量的客户信息,将具有闲置资金或投资意愿的客户推荐购置信托方案理财产品。担保公司赚取信托推介费用。 如购置客户在信托方案存续期间出现资金短缺情况,一是信托公司或担保公司帮助其转让信托方案受益权;二是可通过信托方案受益权质押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进行新的融资补充企业运营资金。 2〕担保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息的担保。因国内信托金融牌照的稀缺性、信托公司对工程的严格审查和担保偿债保障措施的设定,根本上信托公司发出的产品平安性都是很高的,即使工程出现问题,信托公司也会自己解决以维护自己的信用和声誉。所以担保公司做这样的担保不会出现代偿情况,还给投资者吃了一个定心丸,担保公司同样赚取信托推介费。 3〕担保公司可以在银行授信范围内进行银行贷款和信托方案产品收益差价的套利。担保公司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可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向银行取得贷款,企业利用银行贷款进行正常经营,顶替出自有资金进行信托产品的投资,一般差价都在3-5%/年。担保公司赚取信托推介费和套利分成。

银信合作新规的影响及两行业新型合作模式研究

银信合作新规的影响及两行业新型合作模式研究

银信合作新规的影响及两行业新型合作模式研究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成为商业银行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流.给宏观调控造成了一定的漏出效应。

影响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中国银监会针对上述情况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

新规的出台给两行业带来了不同程度影响.同时迫使双方在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出发的信托精神”基础上寻求新的合作模式和领域。

一、银监会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一)银信合作新规的具体规定2010年8月11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做出进一步规范。

《通知》叫停了开放式信托产品.重申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风险较高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限制,并就《通知》颁布前商业银行表外的存量业务提出了在近两年内转入表内计提相应拨备和资本的要求。

(二)银信合作新规出台的背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比普遍达到上限,商业银行或者极力吸收存款,或者通过银信合作变相放贷,以规避存贷比约束,而后者的操作更加容易。

2010年4月开始,银信合作数量、规模的飙升更是为上述判断提供了佐证。

目前,还没有准确数字反映银信合作中到底有多少变相放贷。

监管层也正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此类数据,保守估计至少超过一半,这一现象磐然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

监管层注意到,银信合作业务如不加以监管,其规模全年或可达几万亿元,其中的隐性信贷游离在7.5万亿元信贷额度之外,势必影响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对管理层出台后续政策的准确性也将大打折扣。

事实上。

2009年年末。

银监会已对银行信贷资产的表外转移进行限制。

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将银行理财对接的信托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自身信贷资产。

但银行在信贷规模被严控的情况下,仍有很强的信贷投放冲动,信托公司随即也配合通过其他手法和形式实现信贷腾挪,监管层只好全面叫停。

银信合作模式一

银信合作模式一

一、操作模式:
1、T日,A银行以其非理财资金作为单一委托人委托厦门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
2、T-N日厦门信托与融资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质押合同,落实担保措施。

T日,厦门信托在担保措施办理完毕后向融资方划拨信托资金;
3、信托期间,厦门信托自主管理信托产品,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本息、完成信托财产管理报告等;
4、厦门信托在收到信托收益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分配信托收益。

二、费率分配
厦门信托收取的信托报酬视具体项目情况各有不同,但原则上信托报酬率不低于0.3%/年(不含税)。

三、操作要求
1、A银行、厦门信托共同完成融资方的尽调;
2、借款人、担保人应向厦门信托提供全套加盖有效印鉴的材料清单复印件;
3、龙江银行划拨信托资金、厦门信托向融资方划拨信托资金须在同一天完成。

对当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的思考

对当前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的思考
究。
2 0 、2 1 0 9 0 0年银信合作 市场 概况 ( ) 9年债权 型运 用居主导地位 , 0 0年组合投 资类 一 0 21 产 品居主导地位 近两年银信合 作产品基本仍靠传统 业务支撑 , 中信贷 其 类 产品和组合运用类 产品位居前列 , 根据用益信托 工作 室网 站统计 ( www y n l . m) . age c ,信贷类产 品在 2 0 持续 占 eo 0 9年 据 银信产 品 6 %以上 的份 额 , 0 成为市场主要力量 ;组合 运用 类 产品包括 以信贷 资产投资 、 托贷 款等方式优化 而成 的组 信 合类产 品占比不 断攀升 ,8 月更是 达到 2 . %的年 内最高 12 1 值 。两类产品 占信托产 品的近 8 %。 原因在于 ,由于金融 0 其 监管 的允许 ,随着银行 需求的增大 ,在艰难 的业 务中 ,信托 公司必然选择容 易上手、操作简便 、流程简单 、见 效迅 速的 业务 门类 。但此类业 务多数技术含量不 高、附加 值不高、信 托公司 自身 的核 心竞争能力不 高, 与其他金融理财机 构的主 流业务具有 强烈 的同质性 , 致使信 托公司在主导地位 、话语 权 、利益分配格 局方面处于弱势 。 20 0 9年银行信贷 资产类理财产 品的发行量节 节高升 , 全年合计 17 5 2款 ,再考 虑到信托贷款产 品 1 3 款 ,可见商 31 业银行使用 理财产品变相贷款 的普 遍程度 。 由此 导致了银行 信贷资产风 险被 隐藏 。 旦信贷 资产违约率超过预 期,整个 一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银行体系 内部可能产生严重 的流动性不足 , 而对 金融体系 从 的稳定性造 成威胁 。 而 从 21 0 0年 l 2月份 的银信 合作产品数据来看 , 组合投

银行、券商、信托共同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案例解析

银行、券商、信托共同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案例解析

银行、券商、信托共同合作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融资案例解析一、引言在监管政策对信贷资产转让、同业代付相继收紧之后,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新热点。

银信、银证、银保之间的资产管理合作越来越深入,跨机构、跨市场、跨境交易更加频繁,资金在市场间的横向流动大大提高了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难度。

有效整合被分割的数据和信息、压缩监管套利空间、加快资产证券化进程、建立完善以整个金融体系稳定为目标的宏观审慎管理,应成为应对商业银行资管业务不断变换的必由之路。

二、信托受益权转让的相关研究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信托受益人将其所享有的信托受益权通过协议或其他形式转让给受让人持有。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转让人不再享有受益权,受让人享有该受益权并成为新的信托受益人。

《信托法》第48 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在我国经济领域的实践早已存在,如2003 年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就曾在国内以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但其快速发展却是因为2010—2012年银行资金的大量介入。

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中间业务的创新,其产生和发展均可以在约束诱导、规避管制以及制度改革等金融创新理论中得到解释。

三、信托受益权转让:某商业银行地矿集团融资案例(一)业务流程某地矿集团为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简称A 银行)的授信客户,2012 年12 月向该行申请28 亿元人民币贷款用于投资和开采煤矿资源。

该企业为省国资委下属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较强,属于A 银行的高端客户,A 银行决定满足其资金需求。

但A银行对该笔信贷投放存在种种顾虑,一是A 银行贷款总量不足300 亿元,28 亿元的信贷投放将会触及银监会关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不超过10%的监管红线;二是贷款资产的风险权重高,直接发放贷款将大幅降低资本充足率。

A 银行要稳固客户资源和追求资金收益,就必须绕过上述制约。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

我国信托行业深度专题研究(附68家信托公司最全信息汇总)文丨任涛来源丨博瞻智库【正文】信托公司虽然号称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之一,但在我国金融业中地位曾经是那么不显眼,当年信托规模超过保险业还引起市场一片惊呼。

从发展过程来看,它曾经历六次大整顿,现在可能正面临第七次整顿,信托乱象伴随着金融乱象,信托公司的发展历程中也印着金融业的发展痕迹,繁华抑或是遗梦。

一、信托的基本内涵及发展历程(一)基本内涵信托行业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并称为中国的四大金融行业,也是经营范围最广的一个领域,我们目前所熟知的受益权、收益权等等均来源于信托行业。

信托最早起源于英国,但美国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最初由保险公司经营,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1822年)。

发展模式上看,英美国家的信托主要以私人财产传承和税收规划、公益信托、财富管理(包括私人银行和家族信托等)、资产证券化(天然的SPV载体)等四个业务为主(即个人事务和证券投资信托)。

日本的信托模式主要以资金信托为主,业务范围上和银行相互补充,经营长期融资业务。

谈到信托主要涉及三个概念,即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务。

1、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简而言之即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定义来源于《信托法》。

2、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3、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定义来源于《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

信托的投资起点均是100万,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则不受限制,其中我们常常听到的信托受益权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二)信托业的发展历程:近40年经历六次整顿1、我国信托业始于上海(1921年成立中国通商信托公司),在1949-1978年期间由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而没有发展信托业务。

银行信托企业三方合作模式

银行信托企业三方合作模式

银行信托企业三方合作模式一、银行信托合作模式模式1:资金池投资信托产品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有着庞大金额的、运用于各类市场的资金池,在资金池运用组合中通过购买信托产品的模式,将理财资金、自有营运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向可以是银行推荐的项目,也可以是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或委托专业的投资顾问管理的项目,信托形式的灵活多样可以充分满足资金池运用需求。

借助信托公司以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私人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业务,可以较好地规避现有政策限制,丰富银行理财产品品种,推动银行进行综合化经营试点,应对全方位的业务竞争。

在银行流动性过剩,但受贷款规模、行业、利率等因素,以及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超比例等指标限制时,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向优质客户提供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简易结构图模式2: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转让根据银行调控相关资产规模的需求,银行将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中的资产转让给信托产品,该信托产品所持有的资产可委托银行管理。

帮助银行优化存贷比、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

模式3:代理发行信托产品由银行代为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合作双方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银行既可以增加存款规模,又可以通过收取信托计划保管费用、销售发行费用和账户管理费用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模式4: 银信联合为私人银行高端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银行现有的产品可能无法全部满足高端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为更好服务于私人银行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银信联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可以设计形式灵活的信托产品,紧密结合金融市场热点领域,能够及时推出符合银行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需求的产品。

二、信托企业合作模式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图1 交易结构图方案设计说明1)委托人认购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2)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A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介绍课件

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介绍课件
银证合作
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银行提供客户资源和资金 支持,证券公司则提供证券交易、融资融券等资本市场服务 ,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解决方案。
业务内容的对比分析
银信合作业务内容
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发行、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以信托计划为载体,为客户提供财富增值、资产保值等多元化 投资选择。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内部 合规制度,防范合规风险。
强化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定期风险评估与监控
银证合作应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业务 透明度,增强市场信心。
双方应定期对银证合作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与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银信合作与银证合
04
作的对比
合作模式的对比分析
银信合作
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理 财产品,信托公司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 供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
风险管理
通过合作,各方可以共同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业务风险,保障金融 体系的稳定运行。
创新驱动
深化合作能够激发各方的创新活力,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推 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深化合作的策略与建议
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拓展合作领域 创新合作模式 培养专业人才
各方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合作进展情况,解决合 作中的问题,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客户需求驱动
客户对于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银信合作与银证 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
资本市场发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银信合作与银证合作将在 资本市场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托业和证券业各自拥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通过深化 合作,可以实现资源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

论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法律地位的异化

论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中法律地位的异化
个管 道 和平 台 。无任 何 科技 含量 而 言 ,产 品附加 值 极 低. 主 动权 始 终掌 握 在银 行 一 方 。 [ s ] 信 托 公 司 只能 获 得
外, 根据 信 托法 法理 。 信 托公 司为受 托 人 , 有义 务 管 理 、
处分 信 托财 产 , 为受 益 人创 造信 托 收益 。 而在 银信 合 作


“ 银 强信 弱 ” : 银信 合 作 的现 状分 析
放 贷 款 。信托 贷款 类 银信 合作 业 务是 典 型 的通 道类 业
务。 通 常认 为 , 通 道 类 业 务 有 以 下 三个 特 点 : 一是 客 户 和项 目均 由银 行 指定 :二 是 客户 的信 用 评 级和 项 目的
背 离 了信托 公 司应 有 的功 能 。
( -) 信 托 公 司缺乏 自主创 新 能力 和 自身 资产 管 理
能 力
信 托 公 司 具 有 财产 管 理 和融 资 的 两 大 基本 功 能 。 在 商业 信托 中 .委托 人通 过信 托 将信 托 财 产转 移 给信 托公司 . 信 托 公 司 有权 对 信 托 财 产 进 行 管 理 、 处分 , 为
面。
低廉 的管理 费 。 但却 增 加 了法律 风 险 。 目前 的银信 合 作
模式 . 已使信 托公 司演 变 成 为 “ 受人之托 , 代人融资 ” ,
( 一) 信 托公 司高度 依赖 银 行 在我国. 信 托 公 司较银 行 缺乏众 多 的客 户资 源 , 筹 集 资金 能力 有 限 。并且 我 国 明确 限制 信 托公 司 不得 随 意 在地 方 开设 分公 司 .这 也使 信 托公 司 难 以大 规模 地 发 展 客户 。而 银行 在 紧缩 的信 贷 政策 下 ,贷 款 额 度受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是目前金融行业中普遍采用的方式之一,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 委托贷款风险:信托公司在进行委托贷款时,需要考虑到资金安全性和风险把控,如果银行方面信用风险较高,信托公司可能会面临赔款风险。

2. 利益分配问题:由于银行和信托公司的业务特性不同,两者在利益分配上很容易出现问题,如何合理分配利益,成为银信合作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3. 合作失衡问题:一些银行可能更加倾向于合作较小规模的信托公司,而信托公司可能更加倾向于合作规模较大的银行,这就造成了银信合作上的失衡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严格风险控制:信托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中需要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把控,对于银行风险较高的委托贷款,可以采取分散投资的策略,降低单一委托项目所带来的风险。

2. 合理利益分配:银行和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协商,根据各自的贡献比例,合理分配合作利益,避免利益分配问题引发矛盾。

3. 加强信息沟通: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合作中保持平衡,合理选择合作伙伴,规避银信合作存在的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银信合作模式深度解读引自《混业经营报告》2015年4月刊
【文章正文】
(一)银行信托合作模式
模式1:资金池投资信托产品
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有着庞大金额的、运用于各类市场的资金池,在资金池运用组合中通过购买信托产品的模式,将理财资金、自有营运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向可以是银行推荐的项目,也可以是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或委托专业的投资顾问管理的项目,信托形式的灵活多样可以充分满足资金池运用需求。

借助信托公司以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私人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业务,可以较好地规避现有政策限制,丰富银行理财产品品种,推动银行进行综合化经营试点,应对全方位的业务竞争.
在银行流动性过剩,但受贷款规模、行业、利率等因素,以及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超比例等指标限制时,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向优质客户提供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图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金池投资信托模式
资料来源:银联信
模式2: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转让
根据银行调控相关资产规模的需求,银行将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中的资
产转让给信托产品,该信托产品所持有的资产可委托银行管理。

帮助银行优化存贷比、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
模式3:代理发行信托产品
由银行代为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合作双方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银行既可以增加存款规模,又可以通过收取信托计划保管费用、销售发行费用和账户管理费用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模式4:银信联合为私人银行高端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
银行现有的产品可能无法全部满足高端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为更好服务于私人银行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银信联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可以设计形式灵活的信托产品,紧密结合金融市场热点领域,能够及时推出符合银行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需求的产品。

(二)银行信托企业合作模式
1、信托产品向社会投资者发售,社会投资者也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银行可以自有营运资金购买指定的专门投向公司的信托产品,以此方式支持目标企业.
图表2:信托产品贷款模式
资料来源:银联信
2、过桥公司购买信托公司发售的银行指定的专门投向公司的信托产品,信托项目完成。

银行以理财资金受让过桥公司持有的该信托产品的受益权获取收益,及支持目标企业.
图表 3:过桥贷款模式
资料来源:银联信
注:虚线部分信托受益权转让步骤在信托产品发行后执行.
信托公司可以根据银行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个性化需要,设计出不同的产品,满足银行的投资需求和企业的融资需求。

《混业经营研究报告》将以每次研究的实际领域进行书写,内容框架将涵盖:证券、信托、租赁、保险、P2P、小贷公司、保理公司、担保、典当行和互联网金融等多个领域。

以后每次选取一个细分板块,进行深度解读。

具体分为三部分:市场动态监测、业务模式梳理、相应混业趋势的数据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