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 B
公司注册申请表
说明
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
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
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表3
财务负责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月日
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地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围。“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隶属企业(单位)
名称
营业场所/ 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登记机关
营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立登记不填写)
省(市 / 自治区)市(地区 / 盟 / 自治州)县(自治县 / 旗 / 自
治
旗/ 市/ 区)乡(民族乡 /镇/ 街道)村(路 / 社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设立(仅限设立登记填写)
负责人
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
经营范围
(根据《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
有关规定和企
业章程填写)
( 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资金数额
经营期限
万元
年
(分公司除外)
( 合伙企业分支□长期□币种□人民币□其他 _________
机构填写 )
□变更 / 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变更/ 备案/ 改制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 / 备案 / 改制后登记内容
注: 1、本申请书适用于分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
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 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注销 ( 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
注销原因
□隶属企业(单位)决定撤销。□被依法责令关闭。
【范本】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标准模板)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
文号/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
识别号
社保登记号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开业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注册资金万元经济性质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个
经营范围
□变更
附表1
变更项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分支机构
名称 性质 登记机关
登记类型
□法人□非法人
□增设□撤销
□备案
主管部门 (出资人)
名称
法人类型 登记机关 证照号码
章程
□章程 □章程修正案
其他
□财务负责人 □联络员
□其他信息
隶属关系
□中央 □省 □市、地区 □县(区)(□区 □县) □(□街道、镇、乡街道 □镇 □乡 ) □居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军队 □其他 从业人数
人,其中外籍人数 人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word完整版)0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附表1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完整版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 1 -
- 2 -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 3 -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 4 -
- 5 -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 6 -
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 7 -
附表5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8 -
- 9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变更□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10 -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 11 -
- 12 -
人、投资人)签名,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签名,分支机构由所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名。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各类企业、农民合作社同时还需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无论设立、变更(经营场所)均需同时加盖所属企业公章。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
书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附表1
联络员信息
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由经营者签字;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非企业单位企业法人按《企业法》改制变更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所需文件清单
说明: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适用本规范。
2、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非公司企业法人信息表
【3】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
号或注册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广州市区
生产经营地广州市区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开业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注册资金万元经济性质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分支机构名称性质登记机关登记类型
□法人□非法人□增设□撤销
□备案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主管部门(出资人)
名称法人类型登记机关
证照名称及号码
经营场所1 2 3
其他□章程□章程修正案□联络员□财务负责人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组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法人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联络员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分支机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隶属企业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经营场所的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的,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分支机构隶属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中签署确认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信息)。
负责人更改姓名的,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变更登记的,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备案适用本规范。
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
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
(2022年版)
目录
第一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规范
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3】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4】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5】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6】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8】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9】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1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其他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12】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13】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
【14】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
【15】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16】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第二部分市场主体登记审核类文书规范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核表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3】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
【4】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5】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审核表
【6】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7】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审核表
【8】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
【9】增、减、补、换发证照审核表
【10】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
【11】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审核表
【1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审核表
【1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1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
【1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
的企业(总1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
使用圆珠笔。
2、章程备案请在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前□中打√。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申请人盖章或签
字)
年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附表4
财务负责人信息
附表5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
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3、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
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印章刻制信息
备注:单位专用章为必填项且数量只能为1;
印章类型为非必填项;
单位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均只能申请一枚;
印章形状与印章材质均为非必填项,因各地印章的收费标准不一,申请人可在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刻章公司刻制印章时按需要再次选择。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事项登记表
注:1.该表由企业在设立或变更时将拟开展经营项目(含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
所涉及的备案(登记)事项进行勾选。
2.在企业进行勾选后,由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在业务系统进行录入。
3.该表随登记档案一起存档。
承诺书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公司名称)郑重承诺:1、本单位已收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指导告知书》,并阅知《广西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工商部门已告知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我单位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经营活动。2、我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积极履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义务。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文件清单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文件清单
说明: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适用本规范。
2、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 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对通过AA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AA)申请登记的:上报后经登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自行选择“电子签名”或“窗口办理”的方式进行登记。其中:(1)选择“电子签名”(即全程电子化方式)的,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
(2)选择“窗口办理”的,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按现场窗口申报规范要求完善该登记材料提交到登记窗口。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支机构(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及法律文件接收、内部文件保管、商事登记、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公示等工作。联络员可以为指定的人员或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勾选并填写对应栏目。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联络员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为指定机构的,该机构应委派专门人员以其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2、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指定机构作为联络员。
3、《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承诺书
(登记机关名称):
(商事主体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商事主体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商事主体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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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开业、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
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
主管部门(投资人)资格证明页
注:新设立或涉及主管部门(投资人)变更的,请将其资格证明复印件、影印件附于本页。附表2:
住所使用说明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住所填写。
附表3: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核发营业执照情况
一次性告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