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钳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装配钳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标准
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装配钳工。
1.2职业定义
操作机械设备或使用工装、工具,进行机械设备零件、组件或成品组合装配与调试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装配钳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具有常用机械设备、辅助加工设备及相应的工装、工具的实际操作场所。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职业技能鉴定无纸化考场的创建与应用(完整版)
职业技能鉴定无纸化考场的创建与应用
尚绪春1 李庆杰2
(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山东莱芜 271100;2.莱芜市钢城区人社局,山东莱芜 271100)
【摘要】强调职业技能鉴定无纸化考场的创建的意义和特点,并对无纸化考场的应用及注意问作做了阐述,对不断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提升考评质量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无纸化考评;应用
随着计算机辅助评价在教育培训评价过程中的广泛应用,引发了评价内容、方法和形式的深刻变革。开发、应用能够结合培训测评理论、方法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网上测评系统,为考生提供“灵活、方便、科学、公平”的测评服务,已成为教育培训战线广大工作者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几年,莱钢培训中心出资近60万元新建了100个考位的无纸化考场,在设备点检员、电工、钳工、电焊工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评中实行了无纸化考试,进一步规范了考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今后将在各类考试中逐步推开。
1 无纸化考场的创建意义与特点
传统考试组织流程周期比较长,从报名、命题、制卷、发题、保卷、考试、评卷、登分、公布成绩等环节来看流程比较复杂,而且任何一个环节安全保密出现问题,后果都将不堪设想。对监考教师要求也较高,其工作难度也很大,在正确操作的基础上,还要应对和处理各种
各样的考试作弊行为。而无纸化考试完全克服了以上缺点,大大缩短了以上周期,不但节约了成本,也使安全性得到提高,实现了公平公正。无纸化考试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通用性、可操作性强。无纸化网络考试系统运行在局域网络环境中。系统包括题库建设模块、考试服务器模块、考生客户端模块和试题抽取模块等主要子系统,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考核的功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通用性。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
1.3.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场规则
一、考试场地和设备要求:
1.考试场地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境要求,如考场要求光线明亮、
通风良好等;
2.考场设备必须符合考试要求,如电源稳定、设备完好、鉴定用具准
确等;
3.考场应设有监考员的席位,以确保监考员能够全面观察和监督考生
的考试过程。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1.考试时间必须明确规定,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任务;
2.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实操两种形式,在保证考试公正的前提下,考
试方式可以根据不同职业技能的特点而有所不同;
3.笔试考试的试卷要求准确、全面,实操考试的任务要求具体、实际。
三、考生报到和准考证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并携带准考证;
2.准考证必须是考生本人,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3.准考证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考试过程中随身携带。
四、考试秩序和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的纪律,遵守考场的秩序,禁止作弊、抄袭等违
规行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和指导,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交头接耳、交换试卷等;
3.如果考生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必须提前向监考员报备并经批准。
五、考试监督和违规处理:
1.考试过程必须全程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对于考生的违规行为,监考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记过、取消该科目成绩等;
3.对于严重的考试违规行为,监考员有权终止该考生的考试,并将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考试成绩的确认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必须进行确认和核实,确保无误;
2.考试成绩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和评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钳工高级技能试卷
高级钳工技能试卷
一、本试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钳工技术等级标准和《钳工职业技
能鉴定规范》命制。
二、本卷试题V型镶配件的加工本件涉及到识图、形位公差、加工
程序、方法等方面内容,目的在于提高钳工的划线、钻铰、研配、检测技能。
三、本试卷试题技术含量较高,有一定的难度,要求考生具有一定
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可适用于中级钳工技能考核需要。
四、本试卷操作时间适中,操作使用普通设备,可行性较强,便于
实施。
五、本试卷经专家审定认为能够测试高级钳工的技能水平。
高级钳工技能考试准备通知单
请各位考生在考试前认真阅读此单,并按要求逐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材料准备(见下备料图表)
1.以下所需材料由鉴定所准备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备注
1 蓝油若干
2 皂化液若干
3 45# 2
备料图
2、按实际鉴定人数准备。
二、设备准备
1.以下所需设备由个人准备
序号 设 备 名 称 规 格 数 量 备 注 1 划线平台 1500×2000 1 一级 2 分度头 FW160 4 3 三爪卡盘 φ 200 8 4 台式钻床 Z4112 8
5 钳台 2000×3000 4 六工位,中间设安全网
6 台虎钳 125 24
7 砂轮机 S3SL-250 3 白刚玉砂轮 2、划线平台、钻床、砂轮机、钳台及附件、配套齐全、布局合理。 三、工、量、刃具准备
1.以下所需工、量、刃具由鉴定所准备 精度(读数
值、分度值) 0.02mm 0.02mm 2' 0.01mm 0.01mm 三角锉 锯弓 锯条 锤子 錾子
φ 4mm
φ 5mm φ 9.8mm φ 12mm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
1.3.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解析
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解析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具钳工(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工具钳工。
1.2 职业定义
操作钳工工具、钻床等设备,进行模具、夹具、量具、刃具、索具、辅具等工具(统称工具,亦称工艺装备)进行零件加工和修整、组合装配、调试与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表达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知觉及较敏锐的色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和能同时安排至少40个工位的实操场地,实操场地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及必要的工具、量具,且采光、照明、安全等设施符合作业规范。
叉车司机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叉车司机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部发〔1993〕134号)及《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动部发〔1994〕98 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叉车司机国家职业标准(2010 年版)》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按30 人/ 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 中级(四级), 高级(三级), 技师(二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 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 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1. 办公室人员: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2. 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 3 人. 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3. 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 资格初审, 考场安排, 设备材料准备, 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 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布局要求
1. 考场整体要求
- 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面积要求:考场的面积应足够容纳所有考生,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 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通风和采光:考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确保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良好的空气质量和光线环境。
- 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安全设施:考场应恰当配备各项相关的消防设施和紧急疏散设备,以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
2. 考生座位布局
- 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考生座位要求:每个考生应有足够的个人考试空间,保证考生之间的隐私和安静。
- 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座位标识:每个考生座位应有明确的编号,并在可见位置标注出来。
- 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合理间距:考生座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考生活动和监考人员巡视。
3. 监考人员位置
- 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监考人员位置:考场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监考人员位置,确保监考人员能够全方位地监管考试过程。
- 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清晰视野:监考人员位置应设置在考场的合适位置,以便于监考人员观察到整个考场的情况。
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机修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09年修订)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机修钳工。
1.2 职业定义
从事设备机械部分维护和修理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4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以及面积80㎡以上,且能安排8个以上工位,有相应的设备及必要的工具、量具,采光、照明、安全等设施符合作业规范的场地。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
1.3.1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1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
上,经本职
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1(4 基础知识
工具钳工模具技能鉴定考试机加工考生需知及评分表
6
2
−
φ
8H
7
(φ
8+0.012 0
)
IT
6 超差 0.01 扣 1 分
孔径
7
20 −0.2
IT 4 超差不得分
高度
8
80 −0.15
IT 4 超差不得分
9
IT 4 降 1 级扣 1 分
10
2 − 72 ± 0.1
IT 4 超差不得分
高度
粗糙 度 外形
11
580+0.2
IT 2 超差不得分
外形
12 13 14 件② 15
(二)有下列各项之一,经监考人员一致认定后,视为技能鉴定不及格。 1、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冲制; 2、不能合模; 3、有挤打现象; 4、工件毛刺超过料片厚度; 5、料片及条料未全数缴交。 (三)其他有关监评未尽事宜,有监考人员商定之。 三、本须知未尽事宜,按照《技能鉴定考试场地注意事项》规定处理。
技能鉴定工作安全与态度等扣分标准表
六角扳手
公制
组
22
钢丝刷或铜刷
锉刀用
把
23
红丹
红色
瓶
24
护目眼镜
副
25
车刀
依试题准备(含车刀 组
垫片)
数量 1 1 1 1 1
1 1 1 1 各1 各1 各1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钳工国家职业标准
1 概述。
1(1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2 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3 申报条件(初级和高级技师略)
1.3.1中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1.3.2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
1
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1.3.3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
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职业(专业)毕业生和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取
国家职业资格考场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考场要求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考试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和认定个人在特定职业领域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职业素质和提升就业能力。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试场地:考试场地应满足安全、稳定、安静的要求,通常是由专门的考场或考试中心提供。
2. 试卷保密:考场要求保证试卷的保密性,确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外泄题目内容。
3. 考试监考:考试中需要有专门的监考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4. 考试设备:考场要求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软件、仪器设备等,以满足考试的需要。
5. 环境要求:考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包括充足的光线、舒适的温度和通风。
6. 安全要求:考场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考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以上是国家职业资格考场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职业资格考试
可能还有其他特定的要求,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各职业考试的官方规定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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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具钳工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设置标准
一、编制说明
为使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认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原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职业技能证书规定》(劳部发[1994]9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工具钳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年修订)等制定本标准。(以下配置情况按20人/批的鉴定能力设置)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认定本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场)。
三、人员配置
(一)所长
负责鉴定所(考场)的全面管理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二)副所长
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工作。具有本专业中等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培训考核工作。
(三)工作人员
⒈办公室人员:协助所长管理鉴定所(考场)的日常事务,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考场的具体工作。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
⒉考评人员:自有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考评人员资格证卡。
⒊考务人员: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负责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考场安排、设备材料准备、辅助考评员和监考员工作、考务档案管理和办证等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本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⒋设备维修、材料管理人员:负责技能鉴定所的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及材料管理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设备原理及使用,并持有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⒌财务管理人员:按财务管理规定配备。负责鉴定收费和日常账务管理工作。必须持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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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管理制度
(二)鉴定工作规程(报名、收费、鉴定、办证)
(三)岗位职责
(四)档案管理制度
(五)各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六)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
(七)安全、保卫制度
(八)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九)其它
五、鉴定资料
(一)国家职业标准
(二)考核大纲
(三)鉴定规程
(四)相关管理文件和资料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简况、经费来源、固定资产、规模)
七、场地
(一)办公用房不少于30平方米,桌椅、文件档案柜、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齐全。
(二)理论鉴定场地:理论鉴定场地应选用标准教室,每间试室都应具备30个非阶梯考试座位。若出现较大的试室,考试座位最多不得超过60个。每个标准课室的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教室内讲台、黑板等设施齐备,并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条件。智能化考试的理论试室内应配置至少30台考试用机和3台备用考试机。
(三)实操鉴定场地:有满足操作技能鉴定需要的场地,符合环境保护、劳保安全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其中初级、中级、高级工技能实训和鉴定场地须同时满足20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班;技师、高级技师操作技能实训和鉴定场地须同时满足10人/班考核需要,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班。
八、设备、检测仪器的基本配置要求
评分规则:
1.高级别的鉴定所须满足低级别鉴定的要求,即:认定高级工鉴定所时须进行初级工、中级工鉴定所的审核,其余类推。
2.每个鉴定级别的标准为100分,各级别的基本达标总分为70分,表格中每个设备的基本达标分(最低标准)为该设备配分的60%。
3.表内所列出的栏目中,注有“必配”和“选配”要求,如果“必配”的部分未达到最低标准,则该级别的配置要求未能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