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新旧)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的制定,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以下是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标准的主要内容:1.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工厂、矿山等劳动场所,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规范。
2.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
3. 发放标准和数量:3.1 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和作业环境的危险程度,确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3.2 发放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
3.3 发放数量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计算,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足够的保护。
4. 发放程序:4.1 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流程。
4.2 发放程序应包括申请、审批、发放和归还等环节。
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发放使用,并在使用完毕后按规定归还或废弃。
5. 使用要求:5.1 劳动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变、拆卸或损坏。
5.2 劳动者应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状况,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5.3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要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私自调整使用方式。
6. 管理与监督:6.1 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6.2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6.3 劳动者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对于违规使用或擅自拆卸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标准对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发放和使用,不得擅自减少或取消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必要的防护措施。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公司制定了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管理办法。
一、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岗位划分
本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护用品两大类。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员工工作服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本公司正式员工可以领用工作服,发放标准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管理人员每人发一套秋季工作服,项目部每人发放四套工作服,包括两套秋季和两套夏季。
三、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标准
员工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和范围: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员工防护用品,以确保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原则。
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每个月发放3双。
施工管理人员每人发放一双雨靴,项目全员配备安全帽,
并在夏季配备草帽以方便室外操作。
每位员工发放一条毛巾和一块香皂。
其他劳保用品和特定劳保用品需与安全部协商核定,并报公司批准后发放。
四、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公司统一制订工作服和其他劳保用品的标准,由综合服务部统筹管理和发放。
综合服务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采购。
员工在工作中要按公司要求着装整洁,妥善保管好工作服,遗失者自费购买。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起草,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发放范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由各单位免费发放给职工使用,发放范围仅限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在岗在册员工,连续休假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待遇。
第四条劳务派遣职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享受标准制式统一着装人员(如保安、厨师、医护人员等)不发放工作服、棉衣、工作鞋等,其统一着装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第六条工作服的发放(一)各单位新入职员工第一次可同时支领两套工作服以备洗换;(二)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人每年发放两套纯棉工作服;(三)其他职能部门员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纯棉工作服。
第七条棉短大衣、防寒服、安全帽、棉安全帽的发放(一)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三年发放一件棉短大衣、安全帽和棉安全帽;(二)非生产单位经常从事室外工作的员工,支领棉短大衣、安全帽和棉安全帽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批;(三)各单位员工每三年发放一件防寒服。
第八条多功能工作鞋的发放在生产现场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年发放一双多功能工作鞋;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借用,用完收回。
第九条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发放3-4付手套;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个月发放1-2付手套,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青石审批。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
一、引言
为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对于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车间、部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三、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根据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质量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确保安全、舒适和耐用。
时限要求:按照岗位需要和相关法规,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时限和使用寿命。
四、发放程序
申请:职工向所在部门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申请。
审核: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合理性。
领取:审核通过后,职工凭有效证明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登记: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确保用品的正常使用。
五、监督检查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公司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和实施细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门。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以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使用的精神,制定本标准。
【章名】(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一、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工人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原则发;否则不发。
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但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1)井下作业;(2)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作业;(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5)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特别肮脏的作业;其中需要全身防护的,发给全身防护服(以下简称工作服);只需部分防护的,分别发给背带裤、围裙、套袖等。
三、防寒服,应当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通常自备的棉衣又不足御寒的工种,以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四、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垫、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绝缘手套,应当供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胶手套,应当供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的工人备用。
五、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水或防腐蚀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鞋、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灼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六、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发辫绞辗、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的工人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女工帽、工作帽和草帽。
七、防护用的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和从事井下作业及炭黑生产的工种的工人使用。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模版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的安全性,本制度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司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职业防护用品的定义职业防护用品是指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具和装备。
第四条职业防护用品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具体的职业防护用品内容和标准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和工作环境而定,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五条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责任公司负责职业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员工的职业防护义务员工有义务按照公司制定的职业防护用品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不能私自改变或摘除防护用品。
第二章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第七条岗位评估公司在岗位招聘和安排时,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安全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发放职业防护用品。
第八条职业防护用品计划公司根据岗位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职业防护用品计划,包括用品种类、数量、发放时间等。
第九条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风险程度,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一)头部防护:如安全帽、头盔等;(二)眼部防护:如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三)面部防护:如口罩、面具等;(四)听力防护:如耳塞、耳罩等;(五)呼吸防护: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六)手部防护:如防护手套等;(七)足部防护:如安全鞋、防静电鞋等;(八)身体防护:如防护服、护目镜等;(九)其它防护:根据具体岗位的特殊需求确定。
第十条职业防护用品的补充发放当员工的职业防护用品损坏、丢失或过期时,公司将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补充发放。
第三章职业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职业防护用品管理责任公司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职业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制定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计划;(二)组织职业防护用品的购买和配送;(三)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的存档和领用记录;(四)定期检查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状况;(五)及时更新和更换过期、损坏的职业防护用品;(六)对员工进行职业防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度
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接受到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的健康和安全。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发放标准
* 班组员工:每人每月发放2个口罩和一瓶消毒洗手液。
特殊情况下也会根据工作需求适量发放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 值班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个口罩、一瓶消毒洗手液和一瓶抗菌喷雾。
特殊情况下也会根据工作需求适量发放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 特殊工种:根据其工作性质需要发放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重新评估其使用情况和需要发放的种类及数量。
管理要求
* 防疫专项督查组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纠正和整改。
* 各部门要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监督,对于虚报浪费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 本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责任
* 公司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修订。
*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或浪费。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规范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工作岗位上对员工的危害和伤害而配备的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使用要求、管理制度和违规处理等。
第五条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第六条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危险程度确定,并经过专业人士的评估确认。
第七条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危险程度,职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安全帽:高处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岗位应配备安全帽。
(二)防护眼镜:接触有害物质、辐射源等岗位应配备防护眼镜。
(三)防护手套:接触化学品、器具等岗位应配备防护手套。
(四)防护服:接触有害物质、高温等岗位应配备防护服。
(五)其他职业防护用品:根据实际需要,可根据岗位特点配备其他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章职业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第八条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了解对自身和他人的危害和伤害;(二)正确佩戴职业防护用品,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三)及时清洗、更换职业防护用品;(四)保管好个人的职业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转借。
第九条使用职业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
第十条如果发现职业防护用品损坏或失效,员工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停止使用并更换新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四章职业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职业防护用品的管理应当由专门部门或负责人负责,具体责任如下:(一)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做好职业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检查等工作;(二)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各岗位的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问题和不合格品;(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组织开展职业防护用品的培训;(四)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包括职业防护用品的购置记录、领用记录、检查记录等。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办法一、概述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是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增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本文档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业务部门及员工。
二、劳动防护用品分类1.头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耳罩、面罩等;2.眼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眼镜、护目镜等;3.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呼吸器等;4.手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臂袖等;5.肺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工作服等。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1.根据企业法定保障责任和员工实际需求,制定每个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在企业内部宣传。
2.对于特殊岗位(如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噪声超标等),应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方案。
3.不同类别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照安全专家的建议和员工实际需求进行,确保员工生产安全和健康。
4.对于不同批次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划分不同保管区域,确保使用前经过产品检测和质检并保证完好。
四、领用管理1.在员工入职时,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发放相关安全用品,并介绍其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技巧。
2.部门领导应定期组织对自己部门下所有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审核使用情况,并记录在册。
3.部门领导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的领用申请,采取相应的安排和措施确保用品的全部投入生产使用。
五、维护保养1.对于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部门领导应逐个协调工作区域的负责人确保定期清洗、更换、检查,以维护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2.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维护和保养方法,如面罩和防护服需常规使用专业清洗,并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六、管理流程七、不良记录处理在员工领用后,应立即进行记录,记录包括:领用时间、型号规格、领用数量、员工信息等。
对于违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情况,企业要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八、总结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管理是一项持续深入的过程,需要企业始终坚持从员工需求出发、从法律责任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防护用品规范,采取严密的发放、领用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防护标准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标准发放标准劳动防护标准发放标准是指企业或组织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下面是关于劳动防护标准发放标准的一些要点,总计约1000字。
劳动防护标准发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劳动防护标准发放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发放程序等方面。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工作内容,劳动防护标准发放的种类可以包括: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头盔)、眼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安全眼镜)、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手部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脚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鞋、防静电鞋)等。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企业或组织应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数量。
一般来说,每名员工至少应配备一套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需要提供备用或更换的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有关标准。
企业或组织应选择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购买标准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严格把关质量检验。
同时,企业或组织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跟踪、维护和更换制度,确保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程序企业或组织在制定劳动防护标准发放程序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安全风险,确保发放的效果最大化。
具体而言,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员工需向企业或组织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工作岗位、工作强度等;2. 企业或组织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岗位风险等因素,确定员工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3. 企业或组织组织专业人员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培训;4. 企业或组织定期对员工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补充、更新或更换;5. 员工需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6. 对于需要特殊定制或非常规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或组织应根据员工的特殊需求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劳动岗位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
根据劳动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合理配置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下面是一个关于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样例,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目的通过合理的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提高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减少劳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三、发放标准1. 头部防护:针对高空作业、机械作业等高风险的劳动岗位,应配置安全帽。
安全帽应具备防撞击、防刺伤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眼部防护:针对化学实验室、焊接工作、打磨工作等高风险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眼镜或面罩。
防护眼镜或面罩应具备防刺激性物质、高能光线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呼吸道防护:针对有毒气体、粉尘等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道防护设备。
呼吸道防护设备应具备过滤作用,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手部防护:针对接触有害物质、锋利物体等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手套。
防护手套应具备防刺伤、耐腐蚀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脚部防护:针对高温、电击等危害的劳动岗位,应配备防护鞋。
防护鞋应具备防滑、防热、防电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身体防护:根据工作环境的不同,配置适当的工作服、防护服等个人劳动防护装备。
个人劳动防护装备应具备防火、防雷、防水等功能,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发放程序1. 风险评估:根据劳动岗位的特性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需要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岗位。
2. 物品采购:根据发放标准,由企业负责采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采购的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发放登记:企业对已发放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包括领用人员、数量、型号、日期等。
4. 发放督导: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用品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正确合作和合理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原则如下:
一、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
二、发放劳动防护服装的范围:
1、工地施工人员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4、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防寒服装。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种,由公司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安全技术部门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
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五、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人,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六、防护服装的式样,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七、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劳动防护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各类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种,劳动防护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将从不同类型的劳动防护防护用品出发,对其发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是头部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用品可以分为安全帽和防护头盔两大类。
一般来说,要求从事高空作业、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劳动者必须配备安全帽。
而从事油气、化工、冶金等行业的劳动者则需要配备抗冲击能力较强的防护头盔。
另外,要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确定是否需要配备其他额外的头部防护用品。
其次是呼吸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主要是为了防止空气中有害物质对劳动者肺部造成伤害。
根据工作环境中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浓度,可以选择合适的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呼吸防护用品。
对于潜水员、水下工作者等特殊工种,还需要配备专用的水下呼吸器材。
接下来是眼部防护用品。
眼部防护用品主要是为了避免眼部受到外界物体的伤害。
一般来说,从事焊接、切割等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需要配备防焊眼镜、防焊面具等特殊的眼部防护用品。
而在其他工作场所,一般需要劳动者配备防护眼镜或者护目镜,确保眼部安全。
另外,还有耳朵防护用品。
耳朵防护用品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听力。
根据工作环境中的噪音情况,可以选择耳塞或者耳罩等防噪声防护用品。
特别是在噪音环境超过85分贝的工作场所,使用耳塞等防护用品是必须的。
最后是手部和脚部防护用品。
手部和脚部防护用品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手部和脚部免受机械、化学和热力等因素的伤害。
根据具体的工种和工作环境,可以选择合适的手套、工装鞋、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总之,劳动防护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工种、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来确定的。
在合理的发放标准下,能够有效地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发放标准的制定也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此外,还应该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意识,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持久性。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公司的类别、行业性质、劳动环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
一般而言,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 头部防护:根据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帽或头盔。
2. 眼部防护:对于有眼部伤害风险的工作岗位,发放符合标准的防护眼镜或面罩。
3. 呼吸道防护:对于有粉尘、有毒气体或呼吸道传染病风险的工作岗位,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口罩、呼吸阀等。
4. 手部防护:根据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配备符合标准的手套,如防化手套、耐酸碱手套等。
5. 身体防护:对于有机械伤害、高温、电离辐射等风险的工作岗位,发放符合标准的防护服、护腿、护膝等。
6. 脚部防护:根据工作环境的危险因素,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鞋、防滑鞋等。
此外,还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用品,以维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般性的建议,具体的标准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
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根据2006年12月20日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暂行)办法》及劳动部《国营企业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发放标准细则。
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职工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违反有关规定,要根据公司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集体防护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用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种专用辅助物品,不是职工生活福利待遇,所领用的防护用品不准出售(或换物)转让。
第四条新入厂的职工(含调入)须人事部将分配的单位和工种通知综合管理部,作为领取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
第五条离厂职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原则上做收回处理。
第六条凡工种规定享受防护镜的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视力不正常可凭验光证明。
近视50度、远视200度、花150度、验光费自理,在不领取一般防护镜的前提下,可自配一副校正镜,凭正式发票报销,报销金额为30-50元,原则上报销一次,若使用超过四年者,可酌情再发。
第七条标准以外的防护用品,确因生产工作需要由需用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综合管理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
集体使用的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要爱护着装。
公司将配备洗衣设备,工装要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第九条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岗时必须穿戴本公司所发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
对违反本规定者,给予分厂(单位)200元,分厂主管领导100元,个人50元的处罚。
第十条本办法由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通过后实施。
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随着工作环境的改善和劳动保护意识的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针对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讨论,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首先,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应考虑工作环境的特殊性。
不同行业、不同工种的工作环境存在差异,因此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和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应提供耐高温手套、防护面罩等;在有粉尘、化学物质等危险因素存在的环境中,应提供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其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还应充分考虑劳动者的人体工学需求。
人体工学是研究人体和工作环境之间关系的学科,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上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例如,在长时间站立作业的工作岗位上,应提供符合人体工学原理的防护鞋,以减轻劳动者的足部疲劳和腰部压力;在搬运重物的工作岗位上,应提供符合人体工学原理的护腰带,以保护劳动者的腰椎健康。
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还应考虑使用寿命和性能。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应根据其性能和使用频率进行合理的确定。
例如,防护手套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弹性降低、破损等,就需要及时更换。
而防护眼镜则需要定期检查镜片是否有划痕、变形等问题。
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以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防护效果。
同时,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还应考虑劳动者的培训和意识提高。
只有劳动者掌握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方法,并具备一定的安全防护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
因此,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最后,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还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当与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并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
总之,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工作环境特殊性、人体工学需求、使用寿命和性能、培训和意识提高以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因素。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避免或减少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或疾病。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指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向劳动者提供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和规定。
下面将针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一、头部防护头部防护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免受外力碰撞所导致的伤害。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头部防护可以包括安全帽、头巾等。
例如,在建筑工地、机械制造业等高风险行业,应当发放带有抗震抗压功能的安全帽,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避免受到坠落物、冲击等外力的伤害。
二、眼部防护眼部防护主要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暴露在有害物质或有害光线中,造成眼部受伤。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眼部防护可以包括护目镜、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等。
例如,在化工生产企业、电焊工作等高风险行业,应当发放能够有效阻挡有害光线和化学物质的眼部防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的眼部免受伤害。
三、呼吸道防护呼吸道防护主要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吸入有害粉尘、气体、蒸汽等有害气体而引发呼吸道疾病。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呼吸道防护可以包括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例如,在有害气体较多的化工、油漆等行业,应当发放能够有效阻挡有害气体的呼吸道防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的呼吸道健康。
四、手部防护手部防护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手部不受伤害,防止对手部进行化学腐蚀、机械刺伤等。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手部防护可以包括防护手套、防护护腕等。
例如,在化工、医疗卫生等行业,应当发放能够起到保护作用的手部防护用品,以避免劳动者手部受伤。
五、脚部防护脚部防护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脚部免受外力碰撞、刺伤等伤害。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脚部防护可以包括安全鞋、防刺鞋、防滑鞋等。
例如,在建筑工地、机械制造业等行业,应当发放能够起到保护作用的脚部防护用品,以保护劳动者的脚部安全。
综上所述,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进行确定。
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
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员工的劳动防护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的重要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每个企业都应该制定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以保障员工的劳动防护需求。
下面是一个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的范例,供参考。
1. 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每位员工需要根据其实际工作需求,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常见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根据工作需要,工作环境以及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
2. 定期换新企业应当根据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以及磨损程度,在一定时期内定期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通常情况下,安全帽、防护服等耐用品的更换时间为2年,一次性用品如口罩、手套等应当每次使用后进行更换。
3. 岗前培训企业应当为每位员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对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使用说明、实物示范和操作规程等。
4. 识别和评估风险企业应当对每个岗位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5. 定期检查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6. 技术支持企业应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帮助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可以组织培训、发放使用说明书、提供技术服务热线等方式,帮助员工解决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困惑。
7. 员工参与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员工参与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并且倾听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员工可以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
总之,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求、风险评估和员工意见等因素,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员工劳动防护发放标准,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只有确保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有效性,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审核:批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五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第十六条建筑、桥梁、船舶、工业安装等高处作业场所必须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合理选用和佩带相应种类的安全带.第十七条考虑到一个工种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作业环境、不同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不同的劳动强度,以及各省市气候环境、经济条件的差异,本标准对各工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种类是最低配备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未作具体规定,公司各使用单位在执行本标准时应结合所在地主管理部门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增发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定使用期限.第十八条对未列入标准的工种,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制定的配备标准,配备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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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编“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标准”的通知
各生产厂、公司、部室、站、所、中心: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根据广东省劳动厅粤劳〔1998〕24号文《关于颁发执行新编<广东省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我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现予颁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为了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而采取的一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护品由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使用,均须实物发给,不准折发现金。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护品的发放、领取、保管回收、修补等各项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
二、各单位应经常检查,试验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绝缘用品、安全带、绳、网以及特殊护品的质量,并妥善保管,保证安全有效。
三、发给职工使用的护品,必须是经国家或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护品生产单位和取得省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护品定点经营单位销售的安全合格产品,严禁采购、发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四、按照统一发放标准,分类进行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护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和建帐管理。
工作服、布帽、皮鞋、绝缘鞋、水鞋、袖套、雨衣、肥皂等护品由企管部统一管理,做好计划、采购和发放工作。
手套、毛巾等护品,由各单位依据发放标准做好计划、采购和发放,并及时报企管部备案。
特殊生产工作岗位的护品,如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
防护面罩等,由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自行采购发放。
属发放到个人使用的,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
属单位共用的,由本单位仓库保管员负责发放、回收并妥善保管,并建立台帐。
五、本标准从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执行标准同时废止。
六、本标准由企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附: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表一、表二是全厂通用岗位发放标准,表三、表四是特殊岗位发放标准。
XXX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表一
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广东广垦机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