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10篇)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篇1一、学校必须建立健全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校长必须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学校应设1-2名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监督。
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二、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
加工、供应食品必须遵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
要按照要求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档案,档案应包括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与使用记录、餐具消毒自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持证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1次,并定期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和卫生知识、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经考核合格颁证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
四、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建立采购、进货台账,每日一记,全部食品一律入账,详细记录。
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
五、学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建立健全食品验收贮存制度。
食品入库前必须严格验收,设专人验收登记、设立台帐;食品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日常性查验应重点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包括霉变、腐败)、包装是否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流通企业、服务单位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配送等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中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依法行政、风险可控、全面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自主、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应注重全过程监管,实施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体系。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强化科学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加强法律监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强化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应推动科技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科技手段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者管理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和实施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记录制度,并保留相关记录,以便追溯食品来源、生产过程和配料等关键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并落实食品检验检测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做到可追溯到源头。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控风险。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管理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进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加强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审核,确保所供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货物流通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流通过程的可追溯性。
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____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合理消费,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
第三条食品安全的原则是保护公众健康、科学管理、预防为主、风险可控和法治保障。
第四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公众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监管和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依法采取措施,防范、消除、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六条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提供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污染和危害因素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从供货商到产品上市等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上市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章食品流通管理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各项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4篇)
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对于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的忽视,许多食品安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对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必须制定科学全面的管理办法,加强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
二、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要求1. 食品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将证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 食品供应商应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潜在传染病。
3. 食品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生产和加工设备,设施符合卫生标准,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
三、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1. 食品采购应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购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
2. 食品原材料应存放在干净、通风、干燥的环境中,防止受潮变质。
3. 食品储存区域应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不同食品交叉污染。
4. 食品储存设施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加工和烹饪操作1. 食品加工和烹饪人员应遵循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洗手、戴帽子、穿工作服等。
2. 食品加工和烹饪操作应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和烹饪过程中使用的厨具、餐具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五、餐桌摆放和食品分餐1. 餐桌应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避免餐具交叉污染。
2. 食品应按照不同的种类进行分餐,避免各种食品混在一起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六、用餐过程中的卫生管理1. 用餐场所应清洁整齐,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流通。
2. 用餐人员应遵守公共卫生要求,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
3. 用餐后,食品残渣应及时清理,餐桌、餐具等应及时清洗。
七、食品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1. 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食品供应商的资质,食品原材料的安全性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项)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条原料采购1. 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
3. 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原料储存1. 原料储存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
2. 按照原料的特性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定期检查原料,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原料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食品加工1.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
2. 食品加工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第七条食品销售1. 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经营不合格食品。
2. 销售食品时应提供购物凭证,方便消费者追溯。
3. 食品储存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新鲜、卫生。
第八条食品添加剂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2. 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便于追溯。
3. 食品添加剂应存放于专用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1. 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定期检查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应标识清晰,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十条食品运输1. 食品运输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持恒温、防潮、防震等。
2. 运输过程中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 运输食品的车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通用9篇)如何写好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看看吧。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办法(篇1)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
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
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
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____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以下是一个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一、食品安全目标公司的食品安全目标是确保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食品安全责任1. 管理层负有最终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有效运行。
2. 各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和执行。
3.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遵守相关食品安全规定,确保自己的工作不影响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公司将建立和维护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政策和目标的制定与实施。
2.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分配和明确。
3. 食品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
4.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制定。
5. 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控。
6.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
7. 食品安全事故的纪录和报告。
8.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严格监管,全程控制。
3. 企业自律,社会参与。
4. 应急处理,科学应对。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应指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挑选合格供应商,对原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原料安全。
2.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防止交叉污染,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成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安全。
4. 储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产品变质。
5. 运输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运输过程符合要求,防止产品受到污染。
6. 销售管理制度: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第五条从业人员管理1. 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工作。
3.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宣传与教育1. 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企业应定期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产品进行监测,确保产品安全。
第八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管理,确保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四、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测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检测能力。
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预防食品安全风险。
五、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1.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2.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全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简单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
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
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通用8篇)
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通用8篇)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篇1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市局的领导下,以“百县万村放心示范商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二、工作内容本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行职责:㈠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㈡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㈢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㈤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咨询、申诉和举报;㈥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食品安全信息;㈦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㈧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㈠加强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档案,运用计算机手段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监管。
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
㈡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预警和处置的联系方法、信息传递、启动方式、处理程序、保障措施。
完成时间:九月底前,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2篇)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定义和范围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依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不具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特性和质量。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的制度、机制及措施,确保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安全和合规。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以下基本要求: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二、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三、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责任到岗;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检验和评估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的可控和可追溯;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六、保障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执法权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七、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第六条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和去向可查。
第三章食品生产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场所和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生产的卫生和安全;二、拥有合格的食品生产设备和工艺,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三、采购的原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证食品的原材料安全;四、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记录和档案,确保食品生产的可追溯性;五、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六、建立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并按规定妥善保存。
食品安全事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六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国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风险监测。
第十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第四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十一条国家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等。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科学、合理、安全,充分考虑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五章食品生产与经营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追溯制度,记录并保存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信息。
第六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间,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
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
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
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
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77令(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卫生部令第77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年十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规划、计划和立项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通用6篇)第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二)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三)索取和查验的文件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保管期限不少于2年。
(四)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选择账簿登记、单据粘贴、电子文档等其中一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二、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办法(11篇通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办法(11篇通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销售全过程实施内部自我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工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
校长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每月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6篇)最近出了很多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食品安全不容小觑。
俗话说的好食以安为先,食物要以安全为主,老百姓才能更幸福。
下面是由小编带来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6篇)“欢迎阅读和参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篇1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并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拟定并实施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探索和推行先进管理规范和手段。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食品安全自查和管理,并做好记录。
对违反法律规定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制止,严重者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坚持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上岗前必须先体检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内部考核。
4、定期组织开展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组织检查场所条件、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主动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的培训考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食品状况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建议单位领导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并及时向食药监部门报告。
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年度自查和巡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工作: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员工健康管理、进货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管理、加工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自查。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
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范本(2)一、概述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当务之急。
本文旨在全面阐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原则和具体措施。
二、重要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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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校区内从事食品生产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的校内各服务场所为师生提供的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以及食品的生产和经营场所、设施和相关环境。
第四条学校鼓励、保护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名举报。
对被举报的违规行为,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区内餐饮、商业网点、饮用水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劝戒、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缔。
第六条饮食服务中心是学生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配备专(兼)职监督管理人员,负责学生食堂、餐厅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管理办公室是校内商业网点、桶装饮用水、直饮水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单位,按照《辽宁工业大学校园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细则和责任制度,负责校内商业网点、开水房、桶装饮用水、直饮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水暖服务中心是校内二次供水设备、设施、水质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实施二次供水的设备设施养护、水质检验、净化消毒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后勤管理处成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校内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逐级上报。
第十条依据相关规定,后勤管理处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的要求
(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生产经营者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蚊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二)食堂的设备设施要布局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食品生产经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四)生产、贮存、运输、销售食品的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
(六)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贮存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应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洗涤、消毒剂应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第十二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及销售的要求
(一)禁止采购、生产加工、经营下列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来自疫区或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3.未按照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商家生产经营的,或未经检验检疫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及原材料;
4.已经死亡的黄鳝、甲鱼、河蟹、乌龟、海蟹、贝类等水产品,以及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5.含有致病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6.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原料及其制品;
7.未按规定索取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证件的食品;
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9.掺杂使假、伪造或混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质量的非食用物品的
食品;
10.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食、冷饮和使用香精、色素、糖精配制的“三精水”;
11.未经精炼的毛油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其他食用油;
12.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二)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用于存放食品的冷藏设备,应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植物性产品、动物性产品和水产品应分柜存放。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应标志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做到熟透,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
加工后的熟制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制作冷荤凉菜应在专间内进行,使用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备设施。
凉菜间应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专人加工操作,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凉菜间;加工凉菜的工用具,容器应专用,用
前应消毒,用后应清洗并保持清洁。
每餐的各种凉菜应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六)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食堂剩余食品应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应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八)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九)设置食品加工过程各环节的专间或区域。
食品处理区域,应设置专用的粗加工、烹调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场所,并应设置原料和半成品贮存、切配及备餐的场所。
(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后厨和前台售饭区。
第十三条食品从业人员的要求
(一)食品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含病源携
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
(五)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肥皂及流动的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未造成后果的,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拒不改正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取缔其生产经营资格。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造成后果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报政府行政管理
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拒绝、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所述食品,为广义食品,包括学校范围内的二次供水、学生开水房提供的开水、桶装饮用水、直饮水,学生食堂的主副食品、水果及饮品,校内商业网点提供的预包装食品等。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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