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案例分析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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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7月,我国某市居民李先生通过某知名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泰国普吉岛旅游团。

在行程中,李先生发现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住宿条件不达标、导游服务质量差、行程安排不合理等。

李先生与旅行社协商未果,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案件经过1. 投诉内容:李先生在投诉中提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实际入住的酒店设施陈旧,卫生条件差;导游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误导,如减少游览时间、强制购物等;此外,导游的服务态度恶劣,对游客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

2. 旅行社回应:旅行社在接到投诉后,对李先生的投诉进行了调查。

旅行社承认在住宿安排上存在失误,并表示愿意为李先生提供更好的住宿条件。

但对于导游的服务质量问题,旅行社认为导游已按照行程安排提供服务,且导游的行为并未违反旅行社的规定。

3. 调解过程: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旅行社同意退还李先生部分费用,并承诺改进导游服务质量。

三、案件分析1. 旅行社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住宿安排上存在误导,未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构成违约。

2. 导游服务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七条,导游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在本案中,导游的服务态度恶劣,未履行其服务职责,违反了法律规定。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李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件处理结果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旅行社同意退还李先生部分费用,并承诺对导游进行培训,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同时,旅行社表示将加强对旅游服务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

法律法规旅游案例分析(3篇)

法律法规旅游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年夏季,我国某知名景区因连续降雨导致山洪暴发,景区内道路被阻断,游客被困。

事发后,景区管理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导致被困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此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游客及其家属纷纷要求景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 景区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1)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景区管理部门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在暴雨天气下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导致游客被困,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

(2)救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发现他人处于危险状态,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景区管理部门在游客被困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导致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存在未尽救助义务的行为。

2. 游客的法律责任(1)游客自身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游客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规定,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本案中,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景区天气状况,关注景区管理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被困。

(2)游客对景区管理部门的投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九条,游客有权对旅游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本案中,游客被困后,应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三、案例处理结果1. 景区管理部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赔偿游客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景区管理部门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导致游客被困,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接受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六条,景区管理部门在旅游活动中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 游客合法权益得到保障(1)游客获得赔偿通过法律途径,游客获得了景区管理部门的赔偿,弥补了损失。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日益凸显,旅游纠纷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本案例以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为背景,通过分析案例,探讨旅游法律问题,以期为旅游行业提供有益的启示。

二、案例描述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公司组织20名员工于2019年7月1日至7月5日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五日游。

合同约定,旅游费用为每人5000元,包括住宿、交通、门票、导游服务、保险等费用。

合同签订后,甲旅行社按照约定为乙公司安排了旅游行程。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以下服务:1. 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实际住宿环境较差;2. 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能按照行程安排提供优质服务;3. 交通工具不符合合同约定,实际乘坐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

乙公司认为甲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遂要求甲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旅行社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旅游服务质量下降,不应承担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关系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案例分析1. 旅行社与游客之间的旅游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

本案中,甲旅行社与乙公司签订了旅游合同,明确了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事项,双方形成了旅游合同关系。

2. 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导游、交通工具等服务,构成违约行为。

3. 游客与旅游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旅游中法律问题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旅游活动在给人们带来欢乐的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旅游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案例一:旅游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旅行社与乙旅游者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约定乙旅游者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东南亚五国之旅。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乙旅游者遭受了经济损失。

乙旅游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1. 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旅游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范畴。

2. 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旅游合同应当包括旅游者、旅游服务提供者、旅游服务内容、旅游费用、违约责任等内容。

3. 旅游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 违约责任:若旅游服务提供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甲旅行社赔偿乙旅游者经济损失。

三、案例二:旅游安全事故【案情简介】丙旅游者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登山活动中,因景区安全管理不善,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其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丙旅游者要求甲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1. 旅游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旅游安全事故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因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原因而遭受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件。

2. 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3. 侵权责任:若旅游服务提供者因过错导致旅游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旅行社在组织登山活动时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丙旅游者遭受意外事故,构成侵权。

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真实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旅行社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权益受损等。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法律纠纷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旅游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情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组织了一次前往西藏的旅游团。

该团共有50名游客,其中一名游客为王某。

王某在报名时,旅行社承诺提供全程五星级酒店住宿、专业导游服务以及丰富的旅游项目。

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王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酒店住宿条件与承诺不符,实际住宿的酒店并非五星级,且房间设施简陋;2. 导游服务不到位,讲解内容单一,且对游客提出的问题回答含糊其辞;3. 旅游项目缩水,部分景点未能按计划游览。

王某认为旅行社未履行合同义务,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遂向当地旅游投诉中心投诉。

三、案件审理旅游投诉中心受理了王某的投诉,并依法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旅行社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2. 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3. 导游服务不到位,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旅游投诉中心依法作出了以下处理决定:1. 责令旅行社退还王某的旅游费用;2. 责令旅行社赔偿王某因旅行社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3. 对旅行社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旅游行业不良记录。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材料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形成的旅游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五星级酒店住宿,构成合同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旅游法律知识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知识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的蓬勃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法律问题,影响了旅游市场的秩序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纠纷为切入点,分析旅游法律知识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

二、案例简介2019年8月,某旅行社接到游客李某的预订电话,李某表示希望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海南五日游。

旅行社工作人员向李某介绍了行程安排、费用及服务内容,李某表示满意,并签订了旅游合同。

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食宿、交通、导游等服务,行程中包含景点门票、导游讲解等。

在出发前,李某支付了全额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门票未包含在合同中,需另行付费;2. 导游服务质量不高,讲解内容单一,态度不热情;3. 部分餐厅菜品质量不佳,价格偏贵;4. 行程安排过于紧凑,导致李某体力不支。

李某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

双方协商未果,李某遂向当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例中,李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合法有效。

2. 旅行社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2)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3)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

在本案例中,旅行社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部分景点门票费用,导致李某额外支付费用;(2)导游服务质量不高,未履行导游讲解义务;(3)餐厅菜品质量不佳,价格偏贵;(4)行程安排过于紧凑,导致李某体力不支。

3. 游客权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了解旅游服务内容、价格、行程等信息;(2)选择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3)安全保障权:要求旅行社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4)公平交易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

旅游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暑假期间,张先生与家人一同参加了一次由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及其家人遭遇了强制消费的现象,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张先生在事后向旅行社提出投诉,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分析1. 案件事实张先生参加的旅游团为云南五日游,报名时旅行社承诺将游览云南的著名景点,包括大理、丽江、玉龙雪山等。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增加景点”、“提升服务质量”为由,强制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如骑马、坐热气球等,并收取高额费用。

张先生及其家人对此表示不满,但导游以不参加就无法游览其他景点相威胁。

最终,张先生及其家人无奈之下参加了自费项目,花费了数千元。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利用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不正当手段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信息,不得隐瞒或者虚构旅游服务的内容、价格、行程等。

”第六十一条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消费的行为。

”3. 旅行社违法行为分析(1)虚假宣传:旅行社在宣传中未明确告知游客将强制消费,导致游客产生误解。

(2)强制消费:导游以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游客参加自费项目,侵害了游客的自主选择权。

(3)服务不到位:旅行社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4. 张先生维权过程(1)与旅行社协商:张先生在旅游结束后,向旅行社提出退款要求,但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

(2)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张先生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提供了相关证据。

(3)旅游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张先生的投诉情况。

(4)旅行社整改:在旅游管理部门的介入下,旅行社对导游进行了处罚,并退还了张先生的部分费用。

三、案件总结本案中,旅行社的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经典的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经典的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女,30岁,某市居民。

2019年6月,张某通过某知名在线旅游平台预订了某旅行社推出的“海南三亚五日游”套餐。

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包括往返机票、住宿、景点门票、导游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旅游服务。

行程中,张某发现部分景点门票与合同约定不符,住宿条件也低于预期,且导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

行程结束后,张某要求旅行社退还部分费用,遭到拒绝。

张某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 旅行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3. 旅行社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 证据审查:法院审查了张某提供的旅游合同、行程安排、门票、住宿证明、导游服务记录等证据,以及旅行社提供的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程安排等证据。

2. 事实认定:法院认为,张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与合同约定存在不符之处,如部分景点门票与合同约定不符、住宿条件低于预期、导游服务质量存在瑕疵等。

3. 法律适用: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第111条、第113条的规定,认为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院判决1. 旅行社退还张某门票费用差额;2. 旅行社退还张某住宿费用差额;3. 旅行社支付张某导游服务质量赔偿金。

五、案例分析1. 合同法原则: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旅行社存在违约行为,并判决其承担相应责任。

这体现了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

2. 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

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部分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侵犯了消费者张某的合法权益。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张某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表明,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积极维权,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律分析案例分享(3篇)

旅游法律分析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旅游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旅行社责任险纠纷为例,对旅游法律进行分析,旨在为旅游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例背景某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于2019年组织了一次国内旅游团,行程包括游览名胜古迹、品尝当地美食、参加娱乐活动等。

旅游团共有30人参加,其中张先生(以下简称“游客”)是其中一员。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张先生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腿部骨折。

事发后,游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认为,根据旅行社责任险条款,游客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故拒绝赔偿。

游客遂将旅行社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1.旅行社责任险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旅行社责任险是指旅行社为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对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一种保险。

根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旅行社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投保责任险。

2.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2)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3)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住院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4)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导致旅游者行李物品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案中旅行社责任险的适用性本案中,游客张先生在旅游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导致其腿部骨折。

根据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游客的赔偿责任。

然而,旅行社认为游客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拒绝赔偿。

以下是对本案的法律分析:(1)旅行社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前,应当向游客告知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情况。

如果旅行社未能履行告知义务,游客在遭受损失后,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旅游业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游业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在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种旅游纠纷也层出不穷。

本文将以某旅行社与游客纠纷案为例,分析旅游业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行社接到一群游客的预订,共计20人,计划于8月1日前往某热门旅游景点进行为期5天的旅游。

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等各项服务内容。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发现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合同约定不符,部分景点门票也存在误差,且导游在行程安排上存在违规操作。

游客与旅行社沟通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游客遂向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游客权益受损?2. 游客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法律分析(一)旅行社的法律责任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景点门票等服务,已构成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存在明显的消费侵权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应当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二)游客的法律责任1.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履行合同。

”在本案中,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明确知道旅游服务的具体内容,且自愿选择旅行社。

因此,游客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的行为。

2. 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社会公德,维护旅游市场的秩序。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旅游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也伴随着一系列法律纠纷的出现。

本案例以某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案为例,分析旅游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探讨如何依法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二、案情简介2019年7月,某旅行社接到游客张先生一家三口的旅游预订电话,要求预订8月1日至8月5日为期5天的云南旅游套餐。

旅行社工作人员在了解张先生一家的需求后,推荐了该套餐,并告知了旅游费用、行程安排、住宿标准等相关信息。

张先生一家对行程安排表示满意,遂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旅行社应提供全程导游服务,并确保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先生一家发现导游服务质量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导游对景点讲解不够详细,导致游客对景点文化内涵了解不足;2. 导游在行程安排上未能充分考虑到游客的个性化需求,导致行程过于紧张;3. 导游存在私自收受回扣、推荐购物点等行为,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张先生一家认为旅行社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遂向旅行社提出投诉。

旅行社在接到投诉后,表示愿意协商解决,但双方就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引发诉讼。

三、案件分析1. 旅行社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确保旅游行程的顺利进行;(2)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讲解景点文化、风俗习惯等;(3)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确需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4)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旅行社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游客权益受损。

2. 导游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导游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讲解景点文化、风俗习惯等;(2)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确需变更的,应当提前告知旅游者,并征得旅游者的同意;(3)不得收受旅游者的财物,不得为旅游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事实;(4)不得诱导旅游者购物、消费。

案例分析旅游法律法规(3篇)

案例分析旅游法律法规(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业的繁荣背后,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涉及旅游合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

旅游法律法规作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处理旅游纠纷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旅游法律法规在旅游纠纷中的应用。

二、案例背景2019年暑假,某旅行社推出了一款“云南双飞六日游”产品,吸引了众多游客报名参加。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小李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安排与宣传资料不符,实际行程比宣传的短了两天;2. 旅行社安排的住宿条件与承诺的星级标准不符,实际住宿条件较差;3. 旅行社导游在行程中强制推销商品,且未提前告知游客。

小李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小李遂向当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三、案例分析1. 旅游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二条,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旅行社与游客小李签订了旅游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然而,旅行社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旅游服务、降低服务质量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八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旅游合同约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服务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对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住宿条件与承诺的星级标准不符,属于服务质量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条,旅游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强制消费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一条,旅游经营者不得强制旅游者消费。

在本案中,旅行社导游在行程中强制推销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

旅游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日益繁荣的同时,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

其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是旅游纠纷中较为常见的一种。

本文将以一起“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案例背景2019年7月,张先生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7天的海南三亚五日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承诺将按照行程安排,游览三亚、天涯海角、南山等著名景点。

然而,在实际旅行过程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将原定的天涯海角、南山等景点改为其他景点,导致张先生未能游览原定景点。

张先生认为旅行社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其旅游体验,遂向旅行社提出赔偿要求。

旅行社则辩称,由于天气原因,原定景点无法游览,因此改变了行程。

双方协商无果,张先生遂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三、法律分析1. 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54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提供旅游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由此可见,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 张先生的权利(1)知情权:张先生有权了解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并对行程提出疑问。

(2)选择权:张先生有权选择是否参加旅行社的行程。

(3)赔偿权:由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导致张先生未能游览原定景点,张先生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3. 旅行社的义务(1)诚信义务:旅行社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提供旅游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2)告知义务:旅行社应提前告知游客行程变更的原因,并征得游客同意。

(3)赔偿义务:由于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给游客造成损失,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张先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赔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旅游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旅游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旅游市场中也出现了诸多纠纷,其中旅游合同纠纷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旅游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简介2018年7月,某旅行社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国内旅游合同,约定张某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5日游。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景点、住宿、交通、餐饮、导游服务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张某支付了全部旅游费用。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张某发现旅行社存在以下问题: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导致行程安排被打乱;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

张某认为旅行社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损失。

(二)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导致行程安排被打乱;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旅行社退还张某旅游费用并赔偿损失。

三、案例分析(一)旅游合同的法律性质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就旅游活动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旅游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二)旅游合同的主要条款1. 行程安排: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的时间、地点、景点、住宿、交通、餐饮等;2. 旅游费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3. 导游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导游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4.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三)旅行社的违约行为1.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旅行社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游客行程安排被打乱,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2. 部分餐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旅行社提供的餐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3. 导游服务态度不佳,存在欺骗游客现象:导游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及分析(3篇)

旅游法律法规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得到了迅速崛起。

然而,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旅行社、导游等从业人员违反旅游法律法规,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本案例以某旅行社违反《旅游法》为例,对旅游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旅行社(以下简称“旅行社”)在组织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旅行社在招徕游客时,未如实告知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安排,也未征得游客同意。

2. 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购物场所为非正规场所,存在欺诈行为。

3. 旅行社在行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导致游客投诉。

4. 旅行社导游在行程中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

三、案例分析1.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游客,应当如实告知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安排,并征得游客同意。

”本案例中,旅行社在招徕游客时未如实告知购物安排,也未征得游客同意,违反了该规定。

2. 违反《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应当选择合法、正规的场所,并告知游客购物场所的性质、价格等信息。

”本案例中,旅行社在行程中安排游客购物,但购物场所为非正规场所,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该规定。

3. 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旅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本案例中,旅行社未按照约定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导致游客投诉,违反了该规定。

4. 违反《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导游在旅游行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

”本案例中,导游在行程中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游览时间,强迫游客购物,违反了该规定。

四、案例启示1. 旅行社应严格遵守《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2. 导游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按照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游客购物。

景区法律案例具体分析(3篇)

景区法律案例具体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景区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各地景区游客安全事故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以某地山岳景区游客坠崖事件为例,对景区法律案例进行具体分析,旨在为景区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某月,某地山岳景区发生一起游客坠崖事件,造成游客1人死亡,2人受伤。

事发当天,游客在景区游玩过程中,因擅自攀爬未开放区域,不慎坠崖。

事故发生后,游客家属向景区提起诉讼,要求景区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审理(一)景区是否存在过错1. 景区安全保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景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景区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本案中,景区作为提供旅游服务的主体,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 景区安全保障措施(1)警示标志:景区在未开放区域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游客仍擅自攀爬,说明警示标志的作用有限。

(2)安全措施:景区在事发区域设置了防护栏,但防护栏高度不足,未能有效防止游客攀爬。

综上所述,景区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过错。

(二)游客是否存在过错1. 游客攀爬未开放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游客应当遵守景区规定,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本案中,游客擅自攀爬未开放区域,违反了景区规定,存在过错。

2. 游客安全意识淡薄事发时,游客未充分了解景区的安全规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游客在事故中也存在过错。

四、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景区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过错,游客擅自攀爬未开放区域也存在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景区和游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景区赔偿游客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XX万元。

五、案例分析(一)景区安全保障责任本案中,景区未能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游客坠崖事故的发生。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景区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景区应加大警示标志的设置力度,提高警示标志的可见性和警示性。

旅游法律实事案例分析(3篇)

旅游法律实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市场日益繁荣。

然而,随之而来的一些旅游纠纷也日益增多,尤其是游客强制购物事件,严重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游客强制购物事件为例,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二、案件事实2019年8月,我国某旅游团队在某旅游景点的导游带领下,参加了为期五天的旅游活动。

在行程中,导游多次组织游客参观购物店,强迫游客购买商品。

部分游客因不满导游的行为,拒绝购物,遭到导游的辱骂和威胁。

事后,游客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三、法律分析(一)导游强制购物行为的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提供者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导游强制游客购物,违反了该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二)导游行为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97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强制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本案中,导游强制游客购物,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在本案中,游客因导游的强制购物行为遭受经济损失,导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游客维权途径1.与旅行社协商游客可首先与旅行社协商解决,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游客可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3.提起民事诉讼游客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导游和旅行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法律建议(一)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旅游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导游强制购物等违法行为,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二)提高导游素质旅行社应加强对导游的培训,提高导游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避免因导游行为引发旅游纠纷。

旅游法律案件分析(3篇)

旅游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旅游市场中,旅游合同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游客的权益,也损害了旅游企业的形象。

本文以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对旅游法律案件进行分析,旨在为我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7月,某游客张先生通过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国内五日游。

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张先生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公平条款,如行程安排不合理、景点门票自理等。

张先生认为旅行社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案件审理过程1. 法院受理案件法院收到张先生的起诉状后,依法受理了此案。

2. 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调查取证,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

旅行社辩称,合同中的条款均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欺诈行为。

张先生则认为,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部分信息,构成欺诈。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旅行社退还张先生旅游费用,并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案件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 案件分析(1)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

旅行社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游客景点门票自理,也未说明行程安排不合理,导致游客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全面了解旅游产品。

(2)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隐瞒重要信息,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3)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向游客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

旅行社未履行此义务,违反了法律法规。

五、启示与建议1.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旅行社的欺诈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行法律案件分析(3篇)

旅行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由于旅游合同纠纷导致的法律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为例,对旅行法律案件进行分析。

案件简介:2019年7月,张先生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为期五天的国内旅游合同,约定由旅行社负责提供全程导游、住宿、餐饮、交通等服务。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行程安排、费用明细、违约责任等内容。

然而,在旅行过程中,张先生发现旅行社提供的部分服务与合同约定不符,遂与旅行社产生纠纷。

二、案件经过1. 合同签订阶段:张先生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合同中明确了旅游行程、费用、服务内容等。

2. 旅行阶段:张先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发,但在旅行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部分景点未按合同约定开放;- 餐饮质量低于合同约定标准;- 导游服务不到位,讲解内容不完整。

3. 纠纷产生:张先生与旅行社沟通,要求退还部分费用或提供相应补偿。

然而,旅行社以各种理由拒绝,双方产生纠纷。

4. 法律途径:张先生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旅行社承认部分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拒绝全额退款。

5. 诉讼阶段:张先生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部分费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案件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旅游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旅游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张先生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部分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3. 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国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中国旅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

然而,在旅游过程中,旅游纠纷和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中国旅游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背景2019年7月,某旅行社推出了一款“海南五日游”产品,行程包括三亚、海口、文昌等地。

李某(以下简称“游客”)报名参加了该行程。

在旅行过程中,游客发现旅行社提供的行程与宣传不符,旅游服务存在诸多问题,遂向旅行社提出投诉。

三、案例分析1. 旅行社宣传与实际行程不符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依法向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旅游服务信息,不得有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旅行社在宣传过程中未如实告知游客行程安排,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旅游服务瑕疵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旅游合同,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不得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存在瑕疵,如景点安排不合理、导游服务质量不高、住宿条件不符合约定等。

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旅游者权益受损的法律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旅游经营者提出投诉,也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旅游者的投诉。

”在本案中,游客李某在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可以向旅行社提出投诉,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游客还可以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四、案例分析总结1. 旅行社在宣传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确保旅游者了解真实、准确的旅游服务信息。

2. 旅行社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保证旅游服务质量,避免旅游服务瑕疵,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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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违反第三十三条, 对旅行社,由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由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 证或者领队证:
12
法理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扣除8分,全行业通报。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二)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案件处理
1
旅行社
3
赔偿违约所造成原告马某父子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减少2个景点 :600元、 增加购物次数 :480元
6
Chapter 2
案件处理
案件处理
导 人
1
游 员
3
向游客赔礼致歉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 指导
2
处二千元至二万元罚款并暂扣导游证3-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 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 (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 办法》
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扣除8分: (二) 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 项目的; 第二十四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14
法理点评
3.
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5
案件综述
Travell Agency says
“补游”不可能,赔偿按规定
旅行社称,与马先生父子签订旅游合同属实,但该合同在 2007年5月7日马先生父子结束 旅游返沪时已经履行完毕, 不存在继续履行的问题 。马先生父子所说的有两个合同约定的 景点没有游览也属实 ,但当时他们对此并没有提出异议。回沪以后,马先生却要求旅行社 继续履行合同,并提出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 补游”而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 的主张 ,这明显不合理,也缺乏法律依据。旅行社愿意退还马先生父子 未游览景点的门票及导游 费用并赔偿同等金额 共计600元。
2
处三万元至三十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一百条(一)在旅游行程 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不用继续履行的承担违约责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案件处理
马 父
1
某 子
自己承担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4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目录CLeabharlann NTENTChapter 1 Chapter 2 Chapter 3 Chapter 4
案例综述
>
案件处理
>
法理点评
>
涉及法条
>
Chapter 1
案件综述
案件综述
2007年4月23日,马先生父子与上海春秋黄浦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参加旅行社组织的 “五一”黄金周(5月3日至7日)“阳光价格”2400元/位的云台山/洛阳/郑州/开封千年古都之旅。 期间,导游擅自减少合同中约定的香山寺和白居易墓园两个景点,而增加了一处购物点。
法理点评
法理点评
1.
导游人员&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旅行社条例》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 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 行程; (三)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 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13
法理点评
2.
导游人员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 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 ;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 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 的;
第四十九条
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服 务的经营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 求,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条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 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 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 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 责令停业整顿;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 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 游证、领队证:
5月8日,马先生至旅行社及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要求旅行社就合同中未履行部分 继续履行并赔偿违约金。
经多次沟通,因双方在合同继续履行的时间、方式上存在分歧,致协商不成。马先生遂一纸 诉状与旅行社对簿公堂。
案件综述
Mr.Ma says
“补游”没商量,时间、方式有说法
旅行社擅自减少合同约定景点,已经构成违约,所以他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的规定要求旅行社继续履行,安排其 “补游”两个景点。若旅行社无法继续履行,则 应支付其通过其他旅行社进行 “补游”而发生的费用5890元。此外,旅行社还要承担其为本 案诉讼支出的 律师费4000元。他还明确提出, “补游”需安排在国家法定长假期间( “五一” 、“十一”、春节),往返的飞机时间不得早于上午 8 时或迟于下午 10 时,进入景点时间不 得早于上午9 时或迟于下午 3 时,并在景点中保证有合理时间的逗留。
2
不予支持向旅行社索要“补游”5890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3
获得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80元。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 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示范文本)第十六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减少2个景点 :600元、 增加购物次数 :480元(总计 1080元)
Chapter 3
1.
第九条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 品和服务。
导游人员&旅行社
导游擅自减少合 同中约定的香山 寺和白居易墓园 两个景点,而增 加了一处购物点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 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 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 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 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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