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前沿讲座
法学专业介绍课件(一)
法学专业介绍课件(一)
法学专业介绍课件
教学内容
•法学专业的定义和范畴
•法学专业的分支学科
•法学专业的学习内容与方法
•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与发展空间
教学准备
•电脑与投影仪
•PPT相关资料
•课堂讨论题目
•学生作业用书
教学目标
•了解并理解法学专业的定义和范畴
•掌握法学专业的分支学科及其重要性
•熟悉法学专业的学习内容与方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动力
•了解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与发展空间,帮助学生规划未来职业发展
设计说明
本课件旨在介绍法学专业,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法学专业的定义和
内容,并激发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通过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帮助学
生理解法学专业的学习方法和应用,并展示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发
展空间。
教学过程
1.热身引入
–引用一则法律相关的新闻来引起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并发表个人看法。
2.定义与范畴
–介绍法学专业的定义和范畴,强调法学的重要性和影响力。
–分享法学领域中的经典案例,引发学生对法律的兴趣。
3.分支学科
–介绍法学专业的分支学科,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并介绍其研究对象和重要性。
–以案例或图片的形式展示不同分支学科的典型研究内容。4.学习内容与方法
–探讨法学专业的学习内容,如法律条文、案例分析、法学论文等,并强调学习方法的重要性。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方法。
5.就业前景与发展空间
–分享法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包括从业机构和岗位。
–介绍法学专业的发展空间,如继续深造、投身法律事务等。
6.总结与展望
–总结法学专业介绍的内容,并回顾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
–鼓励学生针对所学内容提出问题和建议,进行反馈和讨论。课后反思
法学双学位前沿讲座(详细介绍“规定”共16张)
法律拟制的特点是将原本不符合某种规定的行为按照该规定处理。即“有意将明知为不同者,等同视之。”
例如,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 凶器抢夺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在事实上并不完全相同,或者说,携带凶器抢夺的行 为原本并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但立法者将该行为赋予与抢劫罪相同的法律效果。如 果没有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法律拟制,对于单纯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抢夺罪,而不能
选择罪名
选择性罪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是相对单一罪名而言的,是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具体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性质相 同或类似的犯罪行为,既可概括使用、又可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其包括这样的三种情形: (1)行为对象的选择; (2)行为方式的选择; (3)既有行为对象又有行为方式的选择。
概括罪名 分则条文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复杂,反映出多种具体行为类型,但只能概括使用不能分 解拆开使用的罪名形式。
下,应依照特别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 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单一,只能反映一个犯罪行为,不能分解拆开使用的罪名。
法定刑的概念——是指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所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
论处。 一、分则条文的构成分析
具体罪名是各种具体犯罪的名称,如“故意杀人罪”。 (2)行为方式的选择;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仅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度。 但宣告刑必须以法定刑为依据,即使从轻、从重、减轻处罚时,也要以法定刑为依据。 引证罪状表现为引用刑法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最新法学专业讲座的心得体会
法学专业讲座的心得体会(精选9篇)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法律经济学前沿问题研究讲座及讨论课程综述
法律经济学前沿问题研究讲座及讨论课程综述
08级经济法专业博士生0809年度第1学期第2次课程
[来源:厦门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主持人(主讲人):林秀芹教授,博士生导师
参与人:2008级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彭兴庭、林建章、许冬琳、岳振宇、杨荣展,2008经济学院财政系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傅咛
整理人:彭兴庭
时间:2008年10月24日下午、12月19日上午
地点:法学院B522、法学院B520
林秀芹教授于10月24日下午为2008级经济法专业博士生作了“法律经济学的前沿与热点问题研究”讲座,并向08博士生提出了相关问题,要求博士生认真阅读有关文献,2008级经济法专业博士生于12月19日上午在林秀芹教授的指导下进行了课堂讨论。内容摘要如下:
一、林秀芹教授讲座综述
首先,林秀芹教授以她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她在学习和使用经济分析法学过程中所碰到的一些问题,她说,在初学法律经济学的时候,觉得好像发现了一块新大陆,但是,一旦深入研究,就会认识到用经济分析法学,仍然存在许多局限性。接下来,林秀芹教授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历程,及其在中国的一些实践,林秀芹教授还就法律经济学的主要分析概念和工具做了一些解释和阐述,比如效率、交易成本等,并就成本和收入分析等。最后,林秀芹教授向同学们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1)法律经济学是一种研究方法?或是本身是一门学科?如果是一种方法,与其他法学研究方法有何不同?
(2)否定和责难法律经济学的理由有哪些,如何回应这些批评?
(3)法律经济学解释力的局限性何在?
(4)法律经济学诞生于美国,运用这种理论分析中国的问题会有那些变异?
法理学专题讲座PPT课件
2021/3/12
8
第二讲 自然法学派 (二)
二、神学自然法 (一)奥古斯丁的自然法学说 1、对法律的分类:神法与人法 2、对法律的分层:神法高于人法 (二)阿奎那的自然法学说 1、对法律的分类: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
人法; 2、对法律的分层:人法的最低效力。
2021/3/12
9
第二讲 自然法学派 (三)
2021/3/12
12
第二讲 自然法学派 (六)
三、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代表著作 1、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 2、霍布斯:《利维坦》 3、哈林顿:《大洋国》 4、洛克:《政府论(下)》 5、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6、卢梭:《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
源和基础》 7、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5、需要徐亚文著:《程序正义论》(山东人民出 版社2004年版,定价:22元)的同学请到登记交款后 统一向出版社订购。
2021/3/12
5
第一讲 西方的法律传统和法律哲学
一、什么是西方的法律传统? (一)法律传统:
1、法律传统的内涵 2、法律传统的外延 (二)西方法律传统: 1、西方法律传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从古希腊到后现代; 2、西方法律传统是一个比较的概念:东方与西方的划分; 3、西方法律传统是一个发展的概念:自由主义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 二、西方的法哲学流派 (一)法学流派的划分标准; (二)法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 思考:1、中国的法学流派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孔祥俊作客法学院“校庆论坛——名家法学前沿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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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高 人 民法 院知 识 产 权庭 庭 长 孑 祥 俊 L
作来自百度文库客 法 学 院 “ 庆 论 坛—— 名 家 法 学前 沿讲 座 " 校
参考 文献 :
[ ] D v arn a rai p r I[ ] hlsp yB o s20 1 ai JG r .P t nl m: atI J .P i o h ok ,0 7, d e e s o
48( ) 1.
求 个人 意愿 的方 式证成 政 府家长 式 干预行 为 的路径
1 8 : 2 9 6 1.
② 此 两 种 证 成 理 由引 自 G r n的文 章 P t nlm,pr I 详 见 D - ar e a ra s e i at1 . a
vdJ i .Ga r n Pae n l m .p r I .P i s p yBo k .Vo .48 No re tr ai s at I hl o h o s o 1 .1 J n a y 2 07 P 2。 a u r 0 . 5
第2 3卷 第 5期
刘 笑 言 :同 意 的 困 境 —— 基 于 以 同意 理 论 证 成 政 府 家 长 式 干 预 的 视 角
⑤ 出 自伊 索 寓 言中 的 “ 狸 与 葡 萄 ”的 故 事 。在 这 则 寓 言故 事 中 , 狐
精编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5篇
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5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5篇
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1
今天第三节课,学校组织我们去东2楼电教室去看讲座。讲座的内容为法律安全,从交通讲起讲双实线起到什么作用,怎么通过马路才会确保安全,通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再看交通信号灯,在绿灯情况下安全通过。又讲了校服为什么是黄色和红色,因为黄色和红色更醒目。这两种颜色更容易引起司机的注意,司机看到这两种颜色会减慢车速注意避让。还有一个是过马路时不要猛跑,一定注意是否有车辆通行,突如其来的物体会让司机反应不过来,容易发生危险,所以不要忽视交通安全。张警长不仅给我们讲了交通规则还举了很多例子。例如:一名校车司机从来不喝酒,又一次因为一个多年没有见面的战友来访。所以他们喝了很多酒。第二天,坐在前排的一名同学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就发短信给妈妈说,看校车的这个司机叔叔好像喝酒了。他的妈妈因为想到孩子们的安全就报警了,这名司机正好属于酒驾被交警吊销了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还要交罚款。所以司机不要酒后驾
车。通过张警长的讲解,我知道了交通法律安全等知识,我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法学学术前沿讲座心得2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律安全讲座心得}.
主讲人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姜小川课件
(三)诉讼与源自文库序
1、我国历史上诉讼的含义。 2、国外关于程序的含义。 3、程序概念在我国的确定 。 4、诉讼与程序的关系:一个问题的两
个方面。
(四)诉讼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诉讼有不同的 分类:
1. 以国家的历史类型为标准,可以 将诉讼分为奴隶制国家的诉讼、封 建制国家的诉讼、资本主义国家的 诉讼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诉讼。
法院的审判人员;
独任庭;
合议庭;
审判委员会
(二)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 和职责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 各类检察院的产生; 检察院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检察院的关系
3、检察长和检察人员的产生
(三)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责 2、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 各类公安机关的产生; 我国公安机关的总体设置; 上下级公安机关的关系
解决因为争讼而形成案件的活动。
1、诉讼是一种特定的活动;
2、诉讼与其他活动的不同在于四个方 面。
(二)诉讼的特点
1. 诉讼是社会冲突的产物; 2. 诉讼作为特定的解决争执的机制,
是由追诉者和被追诉者,主持诉讼的 国家司法机关三方组成的; 3. 诉讼是个法定的运作过程; 4. 诉讼是一种“公力救济”(“公力 救济”是相对于“自力救济”和“社 会救济”而言的)。
法学专业讲座心得
法学专业讲座心得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下面是本文库带来的有关法学专业讲座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法学专业讲座心得1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2024年度全新法制讲座ppt课件
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培养专业 刑事辩护律师。
2024/2/2
完善律师辩护制度
保障律师辩护权利,规范律师 辩护行为。
强化律师职业培训
加强律师职业技能培训,提高 律师辩护能力。
扩大律师参与范围
鼓励律师参与刑事和解、附条 件不起诉等案件处理。
22
0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策略部署
Chapter
2024/2/2
法治国家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法治理论、法治制度和法治实践,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
公民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民权利是指国家通过宪法和 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益, 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 会权利等。
2024/2/2
公民义务是指公民应当履行的 法定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 律、维护国家安全、尊重社会 公德等。
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 安全事件,防范网络犯罪的发生。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网络安全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网络犯罪活动, 维护全球网络空间和平与安全。
31
信息化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推进政府信息化法治建设
将信息化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规划 ,推动政府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
介绍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及其特点,如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
2024/2/2
法律实务与律师技巧培训ppt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7
CONTENTS
目录
• 法律实务概述 • 律师实务技巧 • 法律实务案例分析 • 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 律师实务前沿问题与发展趋势 • 律师实务培训与继续教育
CHAPTER
01
法律实务概述
法律实务的定义与特点
法律实务定义
法律实务是指法律专业人员在法律实践中所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包括法律咨 询、法律代理、法律顾问、法律诉讼等。
国际法律实务的挑战与机遇- 国际法律实务概述
国际法律实务是指律师在国际领域中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国 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商事仲裁等方面。随着全球化进程的 加速,国际法律实务已成为律师实务的重要方向之一。- 国际 贸易法律问题:国际贸易的法律问题涉及关税、贸易壁垒、知 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律师需要了解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跨国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服务。- 国际投资法律问 题:国际投资的法律问题涉及投资保护、跨国并购、海外上市 等方面。律师需要了解国际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投资者提 供法律咨询和风险防范服务。- 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仲裁 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重要途径。律师需要了解国际商事仲裁 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解决方案。
案例二:知识产权的法律实务
总结词
知识产权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是现代商业竞争中的重要领域。
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演讲稿
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演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我要强调的是,“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不仅仅是学科自身的发展,它还必须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领域互动发展,为法治建设与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一、法学教育的创新与改革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法学教育必须跟上时代步伐,实行创新与改革。首要的是加强法律实务教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仅要培养基本的法理、法学知识,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应该减轻学生学习负担,降低专业门槛,加快学科交叉融合,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育质量。在法学教育领域,应该加强与其他学科学科的交叉融合,例如与商学、政治学、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合作研究和交流,培养高水平的法学人才。
二、加强法学专业素养的培养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法律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未来法学教育的重点是加强法学专业素养的培养。具体来说,从提高法律人才的素质开始,需要培养具备法学基本素养、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法律人才,使其具有法律解释和应用的基本能力,能够客观、公正、文明地处理各种争端和纠纷。
同时,要强化法律人才的思维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培养律师的创意、拓展能力和司法能力。要让法学专业的学生具备鲜明的法律专业素质,包括悟性、汲取能力、逻辑思维、判断能力、创新能力、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规制自觉等方面。
三、深入推进法学研究
法学教育的未来是法学研究的未来。未来法学研究的发展重点是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不断拓展,深度上在法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方面做出新的探索和贡献;广度上在涵盖国际法、法律哲学、工商法、经济法、环境法、医疗法、知识产权法、人权法等广泛领域做出新的探索和贡献。
车润海刑法法考2023讲义
车润海刑法法考2023讲义
2018年,车润海教授发布了他的刑法法考讲义,成为国内刑法学习
者的必备资料。经过5年的刑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车润海
教授于2023年推出了《车润海刑法法考2023讲义》。本讲义以系统、全面、深入的方式解读了刑法领域的各个重要知识点,供广大考生备
战2023年的刑法法考使用。
第一章概述
本章主要介绍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刑法的地位、目的以及刑法学的基
本研究方法。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刑法的定义和内容。刑法作为一门
法律学科,是规范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体系。其次,刑法的地位和
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预防犯罪和惩罚罪犯。最后,
我们将介绍刑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以便广大考生能够系统地
学习和掌握刑法知识。
第二章刑法基本原理
本章将介绍刑法基本原理,包括刑法的法律效力原理、刑法的法律
适用原理、刑法与社会保护的关系等。在学习本章节内容时,需要掌
握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其在具体案件中的运用。
统一刑法基本原则的遵循是刑法学习的重点,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
各种具体案例,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刑法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并在
考试中灵活运用。
第三章犯罪的构成
这一章节将讲解刑法中犯罪构成的要素,包括犯罪的主体和客体、
犯罪的对象、犯罪的行为和结果等。了解犯罪构成的要素非常重要,
考生需要能够准确判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便在考试中正确回
答相关问题。
在学习本章内容时,考生还需要掌握不同犯罪类型的构成要件,并
能够灵活运用刑法理论解决实际案例。
第四章刑事责任与刑罚
本章将介绍刑事责任与刑罚的相关内容,包括刑罚的种类、刑罚的
律师法讲座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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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事由
律师在面临民事诉讼时,可提出抗辩事由以 减轻或免除其民事责任。
律师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概述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如违反刑法规定,应承 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律师的行为构成 犯罪、主观上有过错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 龄等。
刑事责任的处罚措施
抗诉程序
刑事责任的处罚措施包括自由刑、罚金刑 等。
律师法讲座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律师法概述 • 律师的职责和权利 • 律师的资格和执业 • 律师的法律责任和保障 • 律师法的修改和展望
01
CATALOGUE
律师法概述
律师法的定义和性质
律师法的定义
律师法是规定律师的资格、执业 、权利和义务等内容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律师法的性质
律师法属于公法范畴,旨在规范 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的合 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律师在面临行政处罚时,可通过行政 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律师的权益保障
权益保障概述
为确保律师能够正常执业,国家和社会应为其提供必要的权益保障。
言论免责权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表的言论享有免责权,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人身安全保障
律师的人身安全应得到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威胁、恐吓、侮辱 、殴打律师。
上海交大侯兴政博士讲法律基本概念课件
(二)法的历史类型
1、 奴隶制;
2、 3、 4、 封建制; 资本主义制; 社会主义制。
掌握: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基本评价。
四、法的一般分类和法系 (一)法的一般分类 1、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 实体法和程序法
3、 根本法和普通法
4、 一般法和特别法 5、 国内法和国际法 掌握:不同的分类标准
(二)法系 1、 法系概述
2、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别
(1)历史渊源的差别; (2)法律渊源的差别; (3)立法技术的差别; (4)适用法律的技术的差别; (5)诉讼程序的差别; (6)法律结构的差别。
对中国法律类型的评价?
授课老师:侯兴政 博士、律师
ຫໍສະໝຸດ Baidu
第一章、法的基础知识 一、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订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决定于社会物质生产条件的行为规范的 总和。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三)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四)法的实现有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
二、法的本质 1、 阶级意志性;(对于马克思:“法是统治阶级统治 被统治阶级的工具”的评判) 2、 国家意志性;
3、 物质制约性。
三、法的产生、发展和法的历史类型 (一)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 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分化,阶级和国家的产生 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了解原始社会时期行为规范的类型及特征,了解中国法 产生的历史)
2024版探索法学研究的热点与前沿
03
国际环境法实践
国际环境法实践主要包括国际环境条约的缔结、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各
国应积极履行国际环境条约义务,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环境
问题。
生态文明理念下环境法治创新
生态文明理念概述
生态文明理念是人类对自然规律 的认识和把握,强调人与自然和 谐共生,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
环境法治创新
在生态文明理念指导下,环境法 治创新主要包括完善环境法律制 度、加强环境执法和司法保障等 方面。通过创新环境法治,推动
探索法学研究的热点与 前沿
目录
• 法学研究现状及趋势分析 • 热点领域探讨:人工智能与法律 • 前沿话题: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法律制
度 • 社会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法治建设 • 科技创新引领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 总结与展望:推动法学研究不断深入发展
法学研究现状及趋势
01
分析
国内外法学研究现状对比
推动国际规则制定与完善
02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与完善,推动建立更加公
正、合理的国际知识产权秩序。
强化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03
我国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为企业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
纠纷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06
总结与展望:推动法
学研究不断深入发展
回顾本次项目成果和收获
深入研究法学领域多个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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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称性构成的判断:
通说认为,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 任何一种行为,如果不侵害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就不 可能构成犯罪 通说也认为,在很多情况下,犯罪客 体并未受到侵害,法益侵害的结果或者危险并未发生, 也可以定罪处罚 通说“骨子里”并不重视法益保护 的观念 赵某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未遂。
B.正当理由(justification)
a.被迫行为(duress)
b.紧急避险(necessity) c.正当防卫:自身防卫(self-defense)、防卫他人
(defense of another)、防卫财产(defense of property)、执法防卫(defense for law enforcement) d.被害人同意(consent of the victim) e.警察圈套(entrapment) f.安乐死(euthanasia)
(2)对称性构成易形式化地解释刑法
A.以拐骗儿童罪为例
案例:
2005年7月,陈某(外地来京务工人员,男,31岁) 与向某妇女(向某父亲也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共同 租住在一间民房里。向某(10岁)的父亲因为向某学 习成绩不好,对其有多次打骂行为,陈某为向某说好 话,带向某看病,给向某买好吃的。向某逐渐对陈某 产生依赖感。陈某要搬离共同租住地时,向某因害怕 父亲的打骂,想与陈某一起离开。陈某将向某带离北 京四年。陈某事后供述:其开始想把向某当女儿养, 后来想将向某养大后当媳妇。 问: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3、中俄对称性犯罪构成
(1)犯罪构成的要件:
犯罪 客体 犯罪 主体
犯罪客 观方面 犯罪主 观方面
(2)对称性犯罪构成的逻辑顺序:
A.侦查逻辑顺序:
客体 客观 主体 主观
B.审判逻辑顺序:
主体
客观
客体
主观
(3)对称性犯罪构成的文化特点 A.形象性——源于对刑事案件场境中的实际形象(生
(1)构成要件符合性:
构成要件是刑罚法规所规定的犯罪类型,它本身是 抽象性、挂念性的存在。它包括以下要素: A.实行行为 B.结果与危险 C.因果关系 D.构成要件的故意与过失
(2)违法性:
违法性是指行为从法律方面看具有不能容许的性质。 由于构成要件是关于禁止行为的一般的、抽象的规定, 因而构成要件所规定的行为并不是在任何场合中,或 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禁止的。对具体的特定行为的具体 价值判断是采取有无违法阻却事由的方式进行的。因 而,违法性有无的判断,实际上就是违法性阻却事由 是否存在的判断。它包括以下内容: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正当行为
活意义上的刑事案件原型)的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直观 抽象 B.对称性: a.我国传统文化中充满着对称性的文辞表达方式。 b.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质 与量、对立与统一、表象与实质、具体与抽象等对称 性的基本哲学范畴对我国学术思维表达范式的影响。
二、对对称性犯罪构成模式的批判
犯罪行为是指有意识的行为。包含行为(act)和意 识(voluntariness)两个要素。行为又可具体分为作 为(action)、不作为(omission)和持有 (possession)三种形式。 B.因果关系(causation) 行为犯(conduct crime)不要求结果;结果犯 (result crime)要求结果,因此进而要求存在因果关 系。关于因果关系公认的理论是“法定原因”(legal cause)学说,该说认为行为人所实施的导致法律保护 的他人利益受到侵害,法律认为行为人应当负责的行 为就是法律原因。
(2)三层次构成的判断:
须在实质的违法性判断阶段考虑法益侵害性,而违 法性又以法益侵害性及结果无价值性为基础,认为没 有法益侵害就没有犯罪 由于客观上不存在被害人, 拐卖妇女罪中刑法所要保护的妇女的人身自由法益也 不存在,法益侵害客观上绝对不可能发生,对赵某进 行处罚对于保护法益没有实际意义 赵某属无罪。
(1)对称性构成的判断:
在从事具体判断时,犯罪构成要件之间没有先后之 分,由此导致常常在未进行客观要件的判断时,先做 主观判断,不以行为而以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为处罚根 据→导致可罚的不能犯未遂的范围过于广泛,使行为 概念丧失了内在的意义,而仅仅在“征表”行为人主 观恶性的意义上被加以理解 A、C构成诈骗罪。
4、过于重视行为人的意思:
【日】小野清一郎:“在刑法中,首先评价的是行为对客观 的外部秩序的意义,其次才要去考虑主观方面的意志或者情 操方面的态度问题。”
案例:
犯罪人A、C故意将钱包丢在陌生人B的后面,叫B回 来拾取,在B发现有外币之后,A、C声称要与B平分财 物。B提出愿意要外币,但身上所带的现金不够,但 有银行卡。A、C就欺骗B将3人的钱包都放入C事先带 来的保险箱中,待B从银行取出现金后再分配捡拾的 财物。3人约定,由B、C在现场监管保险箱,由A持B 的银行卡去取款。实际上,A只是为了借机脱身,并 未去取款;1小时后,C以寻找A为借口,也逃离了现 场。B此时方知有诈,将保险箱砸开,发现里面只有3 个空空如也的小包。事实上,在B将其钱包按照A、C 的意思放入C带来的保险箱之际,A已经以极快的速度 将B的钱包掉包。 问:对A、C应当如何处理?
(3)有责性:
违法性一般被认为wenku.baidu.com对行为的客观的、具体的判断, 责任判断则是考虑到行为人的意思与主观能力,对行 为所作出的主观的、具体的判断。它包含以下要素: A.责任能力 B.责任故意 C.责任过失 D.期待可能性
2、英美双层次犯罪构成: (1)犯罪本体要件: A.犯罪行为(actus reus)
a.对称性构成的判断: “拐骗”是指“采用威胁、欺骗或者利诱等不法手段
弄走儿童” 陈某无罪。 b.三层次构成的判断: 不论采用哪种拐骗手段,只要使儿童脱离了家庭或 者监护人,就构成拐骗儿童罪;另外,以收养为目的, 偷盗、抢夺、甚至抢劫他人婴幼儿的,即使用有形力 或者有相当暴力程度的方法将儿童加以控制的,司法 实践中也一般按照拐骗儿童罪处理 陈某构成拐骗儿 童罪。
乏对行为评价的追问机制和反复推敲机制
形式判断,只能对定罪的四个要件进行罗列,对定 罪的推理过程无法进行揭示,对何以定罪说理不充分、 不透彻。
B.三阶层构成:在构成要件阶段,对行为进行类型性
的检验;在违法性阶段,对行为进行性质上的界定; 在责任阶段,对能否将行为算在特定的人身上进行最 后的推敲
(2)责任充足条件:
责任充足条件也即是排除合法辩护(legal defense),合法辩护所研究的基本问题就是行为具有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本体要件的外在特征为什么 不负刑事责任的理由。具体可分为两类: A.可得宽恕(excuse) a.未成年(infancy) b.错误(ignorance或mistake) c.精神病(insanity) d.非自愿醉态(involuntary intoxication)
3、不重视法益保护的观念:
案例:
被告人张某于1997年5月伙同女青年王某(26岁)准 备外出“放飞鸽”的名义骗钱。到A省某县后,张某、 王某发现老光棍胡某可能好骗,便准备对其下手。但 二人苦于不认识胡某,便由张某出面找到人贩子赵某, 对其谎称自己欲将王某卖出,要赵某帮忙,并答应事 成之后,给赵1000元报酬。赵某第二天便带着张、王 二人,顺利将王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胡某。张某 得款并付给赵某报酬后,立即逃离现场。王某当晚跑 出胡某所在村庄200米后被发现,很快被抓回。 问:赵某构成何罪?
(1)对称性构成易形式化地判断行为 A.对称性构成的判断
形式判断 四个要件是否“齐备”? 乙成立强制 猥亵妇女罪的教唆犯。 B.三阶层构成的判断 Roxin“客观归责理论” 在行为降低了法益风险 的情况下,不能进行客观归责。虽然降低法益风险的 行为,也可能对受保护的行为客体造成损害,但该损 害不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损害,同时,正是由于该较小 的损害发生,才避免了较大损害的发生 乙不构成犯 罪。
制造法所不允许的风险
判断行为是否具有对法益的侵害性,允许由果 溯因 降低风险与没有制造风险的情形下均排除客观 归责
实现法所不允许的风险
包括未实现风险、未实现不被容许的风险和结果不在注意规范保护范围之内三种情形
结果没有超出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
所发生的结果不包括在构成要件的保护范围或 者保护目的之内的,不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人 参与他人故意的自危、同意他人造成危险及第 三人责任范围情形下行为人均不可归责
刑法的解释
犯罪的本质 罪刑法定原则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期待可能性理论
共同犯罪 犯罪的构成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刑法的因果关系 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 《刑法修正案(七)》 交通肇事罪 原因自由行为
一、犯罪构成理论的比较:
1、德日三阶层犯罪构成:
(1)对犯罪成立与否进行判断的要求:
A.对事实、证据进行梳理:(找法——构成要件该当
性的判断) B.对行为定性:(定性——违法性的判断) C.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归责——有责性评价)
(2)对称性构成与三阶层构成的比对:
A.对称性构成:只强调构成要件的简单“堆砌”,缺
B.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为例: a.对称性构成对“毁坏”的解释:
“实体破坏说” 对财物的实体进行砸毁、撕毁、 压毁等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 b.三层次构成对“毁坏”的解释: “功能妨害说” 即便没有破坏实物,但对于财物的 正常功能发挥有影响的,也是毁坏 放走他人的笼中 鸟、对汽车轮胎放气、对汽车喷漆、在他人的字画上 题字等都是故意毁坏财物。
1、可能丧失从不同侧面检验行为的机会
案例:
在某冰天雪地的郊外偏僻路段,发现一具衣不蔽体 的女尸C,身上有汽车碾压的痕迹,经鉴定,C已死亡 很久。 假定条件:自杀?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意伤害 (致死)?交通肇事罪?
条件一:被害人C身上只有一次碾压的痕迹,且没 有遭受性侵害 交通肇事罪 条件二:事后被抓获的行为人A供述,其系基于强 奸的故意对被害人C使用暴力,在被害人反抗并高声 呼救时,行为人驾车故意撞向被害人,将其碾压致死 故意杀人罪 条件三:嫌疑人A为了躲避卡车驾驶者B的追杀,高 速驾车慌不择路,在经过某路口时,虽未撞向被害人 C,但将其吓得倒在地上,后面紧紧追赶A的B躲避不 及将C撞死。B在进一步追杀A的过程中,大卡车撞向 大树,B死亡 A属紧急避险
C.犯罪心态(mens rea、culpability、guilty mind、
culpable mental state) 犯罪心态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社会危害行为时的应受 社会谴责的心理状态。其包含两层含义:第一,规范 内容——应受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谴责与否定;第 二,心理内容——具有知和意的心理要素,即认识行 为性质以及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关系,并且表明对行 为和结果的意向。具体说来,犯罪心态模式有四种, 即蓄意(purpose或intention)、明知(knowledge)、 轻率(recklessness)和疏忽(negligence)。
因为存在阶层的判断,不同的阶层所使用的理论范 畴本身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使得犯罪论体系的发展始 终有余地。
2、容易根据形式判断得出结论
案例:
甲最近连续观看淫秽光盘,并在事后多次告诉共同 租住一室的乙,其已经下定决心,要强奸深夜下班后 从某偏僻巷道通过的女工丙。无论乙如何规劝甲,甲 都执意要实施强奸计划。眼见甲不听劝,且明确告知 乙,其马上就要出门实施强奸犯罪,乙试图拖住甲, 但难以成功。乙灵机一动,对甲说:“你最多摸摸她 的乳房,过一下瘾就算了,别太过分!”甲后来一想, 觉得乙说得有道理,果真在现场只猥亵了丙,然后逃 跑。后甲被抓获。 问:对乙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