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车场(库)案例分析
物业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五
• 上海某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 会主任李某认为,本小区的物业面积不大, 如请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开销太大, 不如自行直接聘用退休工人任保洁,保安, 保修工作。
• 问: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是否就是自行管 理?
• 案例分析: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 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实行自治管理与委 托物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业主委员会应 当委托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所在小区的 物业。小区里,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业 主最关心的问题,因此保安工作十分重要。 退休工人毕竟没有经过特殊的训练,没有 正规保安人员专业,很难确保小区里的安 全。因此,本案中,保洁,保安,保修工 作,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请物业管理公司 进行管理更为合理。
物业停车场(库)案例分析
案例1 访客蛮横车辆乱停
【案例描述】
某大厦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辆武警牌照外来桥车要进小区停车场,护卫员见是外
来车,便告知这里是私家停车场,请他到其他地方停放。而车主自言是来找楼上业主
,以进去调头为借口驶入车场后,把车往道路中间一横,开场破口大骂。护卫员见他
堵塞交通,又如此蛮横不讲理,就争执起来。
[处理过程]
护卫班长小田赶到现场后,觉得护卫员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妥之处,但如果处理
不好,不仅给业主造成误解,也会打击护卫员工作积极性,就一定请车主解释清楚,
否那么不能离开。车主见情况不妙,急忙通知楼上业主诬告说护卫员不让停车也不让走,还
要打人。当业主某小姐来到停车场,听取小田把事情简要介绍后,心里已明白了八九分,
忙打圆场说:原来大家误会了!我代他给你们抱歉,部队上人脾气急,就别跟他计较
了,让他把车开走吧,
小田见某小姐很通情达理,自己根本目也已到达,不如见好就收,
便叫护卫员
开闸放行。当然,小田也没有忘记在事后专门找护卫员好好谈了一次话,从精神上给予
了抚慰与鼓励。
[案例点评]
这种事情我们工作中经常遇到,应该已习以为常,但这里必须要提提小田处理问题时
分寸,可以说掌握得恰到好处。如果不是什么原那么性问题,只要我们话讲到,基
本目到达,就没有必要跟业主或业主朋友较真,吃一点亏就非要找回来,或者一定
要分出谁是谁非不可。当有业主出头做与事佬,我们要会顺水推舟,不能纠缠不休,否
那么难以收场。我们从事物业管理行业,要牢记“与为贵〞原那么,不能到处树敌,否
那么寸步难行。
另外,事后跟进工作非常重要,一定要做通我们员工思想,帮他们放下包袱,
住宅小区停车位(库)所有权归属分析(正)
对住宅小区停车位(库)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分析
内容提要: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深入,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问题已成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其争议的根源在于我国对小区停车位库的产权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和置业者的合法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地发展,给社会经济生活和公共管理带来诸多的难题。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此问题加以明确规定,是当务之急,也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随着住房商品化的进一步深入和有车一族的不断涌现,住宅小区的停车位问题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争议的根源在于我国对小区停车位库的产权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和置业者的合法利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妨碍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地发展,给社会经济生活和公共管理带来诸多的难题。所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此问题加以明确规定,是当务之急,也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国去年已经颁布了《物权法》,但实施到位尚需时日。本文着重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围绕小区停车位、库的产权归属问题进行粗浅分析,唤起广大业主的维权意识。
一、建筑物所有权的构成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要弄清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库的归属问题,就必须了解建筑物所有权的构成成分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建筑物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两方面构成的,其权利的客体也包括两个方面,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专有部分主要是指根据
建筑物的结构和功能而分割出来的,具有独立建筑构造和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共有部分则指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和附属设施等不具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部分。《物权法》第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建设单位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这里边有三层含义:一是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是会所、车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有约定的依照约定。三是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除了开发商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的以外,属于业主共有”。特别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小区车位、车库所有权归属问题,《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租,出售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归业主共有”。
热点:停车纠纷典型案例
近年来,市民⼈均居住⾯积越来越宽敞,但随着私家车拥有量不断上升,停车⾯积却越来越狭⼩。⼀项统计资料显⽰,本市旧⼩区停车每年的递增速度为10%⾄15%,停车库的建设速度远跟不上私家车上升量。由于供求不平衡,使得停车⽭盾⽇益突出,在物业管理纠纷中,停车纠纷居⾼不下,⼤多反映在权属争议、损坏纠纷、失窃赔偿、收益归属、泊位保管等⽅⾯。
权属争议篇拥有所有权才有收益权
⼏年前,某开发商在本市投资建造了⼀个中等规模的商品房住宅⼩区,同时还建造了⼀个地下车库。某物业公司接管这个⼩区后,发现业主拥有的私家车越来越多,为了规范管理,⽅便业主停车,便出资对这个地下车库做了修建,之后,有偿出租给了⼩区业主。有车的业主们很⾼兴,但开发商得知后怎么也⾼兴不起来,觉得⾃⼰成了“冤⼤头”,买了“炮仗”给⼈家放。开发商经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效,于是将其诉⾄法院,要求拆除车位、恢复地下车库原状。
法院经过审理后,对开发商状告物业公司的财产权属纠纷⼀案作出⼀审判决,认定被告的⾏为未构成侵权,驳回原告诉请。
■评析:上海市东⽅正义律师事务所黄可磊律师认为,开发商投资兴建了地下车库,享有收取利益的权利,但不等于就拥有了车库的所有权。根据本市有关民防⼯程使⽤的相关政策,地下车库作为民防⼯程的,投资者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其所有权,即开发商必须依法定程序取得车库的产权证,才能依法享有。但从本案来看,开发商并未按有关规定取得该车库的所有权。在法律上,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权利⼈可以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收益权从法律上⽽⾔仅属于限制物权,所以,开发商仅作为收益权⼈对物业公司修建地下车库的⾏为要求承担“侵权”责任,是不符合主体资格的,也缺乏法律依据。
车在小区停车场失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案例
车在小区停车场失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案例
案情简介
李女士(非小区业主)将一辆价值18. 7万元的小车停放在广州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营的停车场,并交付了5元停车费。当司机办完事后回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小车被偷了。李女士提起诉讼,要求该物业管理公司赔偿损失。
李女士认为,车子停放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并缴纳了停车费,就与物业公司之间订立了车辆保管合同,物业公司未履行保管职责,导致车辆被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则认为,它与车主之间仅仅达成车辆停放协议,停车费仅仅是车主缴纳的车位使用费,而不是车辆保管费,双方之间不存在车辆保管合同关系。因此,物业公司不存在保管车辆的义务,不应当对李女士的车子被盗损失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与车主之间仅构成车位租用关系,驳回了车主李女士诉求。
律师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停车场管理仅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是单纯的财产保管合同关系。保管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是寄托人必须将寄托的财物的排他占有和实际控制权交付与受寄托人即保管人。如果业主将车停泊在停车场,自己拿着钥匙并可以随时将车开走, 那么在停车场停放汽车的实际控制权就并没有转移,交付没有完成,自然该车的保管合同关系就不成立,双方之间存在的就应当是一个停车位的场地租赁合同。
本案中,李女士只是临时有事将自有的汽车停在小区内,自己随时可以把车开走,这就表明所停放的汽车并不在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控制之下,因此,李女士并不与物业公司成立保管合同,而是临时租赁关系。
律师建议
1 .物业公司对于临停的车辆管理,应当出具相应的临时租赁凭证,并在凭证中约定物业公司在法定范围之内应该承担相应的安全防范义务。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案例分析八则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案例分析八则
物业公司停车场管理案例分析八则
近年来,小区内丢车的案件时有发生,相当多的案例中物业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
丢车赔偿动辄数十万,是物业公司较大的经营风险。规避的方法,一是管理层面上,提升业务水平,避免丢车;二是法律层面上,完善法务操作,避免败诉。笔者通过对几年来全国大量丢车案例的分析,将提出法律层面的操作建议。
本文无意对相关法律漏洞做出立法建议,也不想对法院判决公正与否做学理上的评价,只希望通过分析法院判决结果的“市场行情”,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下,设计物业公司规避赔偿风险的切实可行的法务操作方法。作为几家物业公司的法律顾问,笔者在立场上的倾向性,望读者谅解。
一、保管还是场地使用要明确
小区丢车诉讼中经常出现争议的是,双方到底成立了保管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下是具有代表性的几个案例,笔者着重引述了法院的判决理由,这并不代表笔者认同其判决结果,但研究他们的现实意义在于:她代表着一种极大的可能性,相似的纠纷极有可能作出相似的判决,她就象是一个市场行情,让我们可以判断类似纠纷的一个大致结果,通过把握法院的判决思路,来指导我们的行为。
案例一
某小区业主谢某按规定将车停放小区停车场内,并每月交纳停车费。某日凌晨该车在停车场丢失,谢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物业公司提出,被告每天只收2元费用,如承担10多万元赔偿,显失公平。
天津市某区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停车场管理制度明确要求车辆进停车场关闭报警器,管理人员应对车辆出入登记,看管好车辆,因此,停车场就应对场内的车辆负有保管义务。事发当晚,管理人员对进入停车场的原告车辆进行了登记,足以表明停车场作为保管人接受了该车,并由其实际控制,但被告在保管过程中,未完全履行保管义务,造成原告车辆损失,应予以赔偿”。
业主地下车位的权属案例分析
业主地下车位的权属案例探析
案例一、南京
2003年12月1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该市首例业主与开发商对簿公堂争要地下车位归属权一案: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地下车位判归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开发商对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属于“重复销售”;被告江苏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星汉城市花园地下停车库移交给原告星汉城市花园业主委员会管理,并由星汉城市花园全体业主享有该地下停车库的权益。
法院的判决理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第一,小区车位作为公建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已经包含在全体业主的购房款中(开发商不能提供成本未计入房价的证据),不可以二次出卖,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小区车位所有权当属全体业主;第二,从土地使用权的角度看,业主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书上载明了业主的分摊土地面积,因此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地表、地上和地下)归业主所有,故车位所有权也应当属于业主。
案例二、青岛
青岛太平洋中心工程地下有两层车库,约189个车位,业主们原本每月向物业交400元便可停车。2003年底,开发商竟突然开始“外卖”车位,6平方米售价8万元!原来,开发商青岛四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月拿到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为
地下车库核发的产权证。
●第一战业主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产权证。2004年8月,一审判决:因核发的产权证没有车库的具体位置,造成产权证有重大瑕疵而撤销该证。当年10月28日,开发商对车库重新登记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为其发证。
●第二战2005年3月,9名业主以“地下车库不是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该发证”为由,联名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开发商为第三人) 2005年 8月,市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申请发证的地下车库也是“土地上”的建筑物,驳回业主请求
物业管理案例分析6则
创新管理模式设计与实践过程
创新管理模式设计
针对传统模式的弊端,设计了一种“业 主自治+专业服务”的创新物业管理模式 。该模式强调业主的参与和决策权,同 时引入专业的物业服务团队提供高品质 的服务。
VS
实践过程
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制定业主公约等方式,实现了业主的自 治管理。同时,与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 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 服务质量。
03
应急处理措施及时有效 ,被困人员得到迅速解 救,大厦内秩序恢复正
常。
05
紧急联系电梯维保公司 ,要求迅速派员进行抢 修,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
பைடு நூலகம்
02
通过广播、公告等方式 向大厦内人员发布故障 信息及应急处理进展。
04
预防措施与改进建议
加强电梯日常维护和保养 工作,确保电梯处于良好 状态。
提高电梯维护人员的专业 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和智能 化应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
的安防体系。
设备选型
选用高品质、技术先进的安防 设备,如高清摄像头、智能门
禁系统等。
系统集成
实现各个子系统之间的有效集 成,构建统一的管理平台,提
高管理效率。
实施步骤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阶段 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工
作。
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
小区物业经典案例分析
小区物业管理是指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
和服务的一种社会管理形式。好的物业管理可以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不良的物业管理则可能导致居民的不满和投诉。下面我们将通过分析一些小区物业管理的经典案例,来探讨如何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质量。
案例一,小区绿化维护不善。
某小区的绿化带长期得不到维护,草木杂生,杂草丛生,给小区居民的生活造
成了很大的不便。居民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最终,居民们自发组织起来,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自愿清理活动,才得以解决这一问题。
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了物业公司对小区绿化维护的不善管理。物业公司应当
加强对绿化带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修剪草木,清理杂草,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同时,物业公司应当更加重视居民的反馈意见,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不能让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案例二,小区安全隐患频发。
某小区的停车场出现了频繁的车辆被破坏、盗窃等安全事件,居民的车辆和财
产安全受到了威胁。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要求加强安保措施,但物业公司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分析,这个案例反映出了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管理的不足。物业公司应当加强
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管理,增加安保人员的巡逻频次,加强对停车场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居民的车辆和财产安全。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及时了解居民的安全需求,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案例三,小区环境卫生问题。
某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做得不够到位,导致小区环境卫生一直得不到有效改善。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地下车库设计要点及案例
增加了较为大量的侧墙,拐角, 不利于视线的可达,还有几乎不 可避免的高差问题,从而降低客
户的心理感受。
地库和主楼完全脱开,结合 景观出地面楼梯回家
有效地降低成本,顾客的景 观感受度强,心理舒适程度
高。
不易给客户以整体建筑的感觉, 容易形成从一个建筑到另一个建 筑的印象,路途给人的距离感强, 人为把车库与建筑分割开来,车
h6=h4+h5 消防水池面积S=储水量(体积)/h4
主楼正负零
h1 h2 h3
h6
h4
h5
人防相关:
·主要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地库人防面积的确定:
《皖政〔201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
人防相关: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库的销售难度有所增加。
主楼包在地库内:
东至经纬左岸
全椒经纬壹品
主楼包在地库内:
皖新翡翠庄园
地下机动车库和主楼通道联通:
·主楼脱开结构上减少主楼基础埋深,且有利于室外管
网布置;
·X影响因素:
1、地库基坑周边卸土;
X
2、结构上主楼基础底面边缘距基坑坡底边的水平距离
一般不小于2倍的高差,才可认为对主楼基础及地基无
地下机动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距离:
地下停车场评估案例2
地下车库作为建筑物的附属建筑,已成为建筑物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地下车库造价较高,但受市场的影响,售价并不高,一般情况下均为亏本销售。但若不做或少做,则又满足不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要求。于是,怎样在满足车位数量及停车位尺寸的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地下车库的面积,或者在相同地下面积的情况下尽量多排车位,是每一个开发商所追求的目标。
地下停车库的面积大小,还直接影响到人防面积的大小,故尽量减少其面积,对控制成本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般来说,高层住宅的结构设计采用剪力墙直接落地的方式处理,由于高层住宅各房间的尺寸限制,在上部落地剪力墙间做停车位不是一种经济的做法。通常,上部落地剪力墙间的空间作为设备用房、人防、自行车库房、物业管理用房等,汽车库一般采用独立车库方式来解决。
住宅区的地下车库一般都是按停微型车(微型客车、微型货车、超微型轿车)、小型车(小轿车、6400系列以下的轻型客车、1040系列以下的轻型货车来设计,故本文只对独立地下微型及小型车停车库进行分析。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98,设计规范要求的小型车不同停车方式所占用的单车位及通车道所需尺寸,不难看出垂直式后退停车所占用的停车面积最小。故一般情况下,独立地下车库都采用该种停车方式。
以每停车单元停车6部计算,一般的设计柱距为
8.1米x
8.1米,柱断面按600毫米x600毫米计算,每停车单元停车6部,每车位所占停车面积为(4.05+
8.1+
4.05)平方米(包括停车位之间的车道面积)。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表
案例分析:交了停车管理费 车辆被划后物业公司被判无责
车主交纳了车位管理费,将汽车停在物业公司管理的停车场里,结果汽车被刮划,造成了经济损失。车主将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修车费,那么,物业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保时捷惨遭刮划]
杨女士拥有一辆白色保时捷轿车,平时对这辆车爱护有加。2007年8月起,杨女士向他人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77-87号地下室第68号车位,每月向厦门市银鼎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银鼎岩物业公司或被告)交纳车位的管理费80元。
2008年3月8日晚上8点左右,杨女士将保时捷轿车停放在第68号车位,第二天下午4点左右,杨女士发现保时捷车身被锐器刮划,立即向银鼎岩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反映,并通过管理人员向厦门市公安局梧村派出所报警。2008年3月21日,杨女士将保时捷送去维修,花费了维修费28,482元。
[诉辩之争]
2008年3月28日,杨女士(下文简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将银鼎岩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被告管理的车库是封闭式的,她每月交了80元的车辆管理费,就与被告形成了事实上的车辆保管关系,被告负有为原告保管车辆的义务。但是被告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车辆被人恶意刮划,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被告应承担保管不善造成的财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车辆修理费28,482元。
被告辩称,公司经营的是房地产管理,并没有机动车保管项目。物业公司的职责就是物业管理的职责,如对小区内部的车辆行驶、进出秩序、停泊卫生负有管理的义务,车主没有将车辆交给物业公司进行保管,实际上,车辆也没有在他们的控制范围之内。相应地,向车位租户收取的是车位的管理费,而不是保管费;被告开具给原告的收费发票上虽注明是“车辆管理费”,但《停车须知》已经明确:“停车场所收费用为场地维护费,不负车辆及车内财物的保管责任。”因此,原、被告双方之间,是关于车辆项下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而不是保管法律关系。他们对原告的车辆不负有保管义务,对原告车辆的受损不存在过错。他们已经对停车场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车辆受损与他们的管理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方案范文9篇
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方案范文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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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典型案例剖析方面存在的问题
停车场典型案例剖析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停车场管理中,可能存在一些典型案例,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问题:
1. 停车位分配不均:一些大型停车场的停车位可能存在分配不均的情况。某些区域的停车位供不应求,导致车辆无法及时停放,而其他区域的停车位却空闲无人使用,造成资源浪费。
2. 停车费用问题: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可能不明确或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一些停车场可能会存在乱收费或收费不透明的情况,导致车主对停车费用存在质疑。
3. 停车场的设施不完善:一些停车场的设施可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例如,照明不足、标识不清、通风不良等,这些都会影响车主的停车体验。
4. 停车场的安防措施不到位:停车场的安防措施至关重要,然而一些停车场在这方面可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例如,监控摄像头损坏、没有设置专门的车辆安检区、出入口控制措施不完善等,这些都会给停车场带来安全隐患。
5. 停车场的经营管理问题:停车场的经营管理也是重要的环节之一。一些停车场可能存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员工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车主的停车体验和满意度。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问题,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停车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针对这些问题,停车场管理者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停车场的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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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访客蛮横车辆乱停
【案例描述】
某大厦发生了这么一件事:一辆武警牌照的外来桥车要进小区停车场,护卫员见是外来车,便告知这里是私家停车场,请他到其他的地方停放。而车主自言是来找楼上业主的,以进去调头为借口驶入车场后,把车往道路中间一横,开始破口大骂。护卫员见他堵塞交通,又如此蛮横不讲理,就争执起来。
[处理过程]
护卫班长小田赶到现场后,觉得护卫员认真履行职责,并无不妥之处,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给业主造成误解,也会打击护卫员的工作积极性,就一定请车主解释清楚,
否则不能离开。车主见情况不妙,急忙通知楼上业主诬告说护卫员不让停车也不让走,还要打人。当业主某小姐来到停车场,听取小田把事情简要介绍后,心里已明白了八九分,忙打圆场说:原来大家误会了!我代他给你们道歉,部队上的人脾气急,就别跟他计较了,让他把车开走吧,
小田见某小姐很通情达理,自己的基本目的也已达到,不如见好就收,便叫护卫员
开闸放行。当然,小田也没有忘记在事后专门找护卫员好好谈了一次话,从精神上给予
了安慰和鼓励。
[案例点评]
这种事情我们工作中经常遇到,应该已习以为常,但这里必须要提提小田处理问题时的分寸,可以说掌握得恰到好处。如果不是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只要我们的话讲到,基
本目的达到,就没有必要跟业主或业主的朋友较真,吃一点亏就非要找回来,或者一定
要分出谁是谁非不可。当有业主出头做和事佬,我们要会顺水推舟,不能纠缠不休,否
则难以收场。我们从事物业管理行业,要牢记“和为贵”的原则,不能到处树敌,否
则寸步难行。
另外,事后的跟进工作非常重要,一定要做通我们员工的思想,帮他们放下包袱,
轻装前进,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案例2 停车管理业主误解
【案例描述】
某小区因先天规划不足,车位严重缺乏,为避免堵塞消防通道,护卫员引导业主停车,引起了业主误解。某日晚8时左右,护卫员小肖正在小区里值班,这时,从入口
处一前一后驶入两辆业主的车,迅速向五、六栋之间的停车位开去。因为那里已无车位,小肖想跑步上前去劝队车主,但稍慢一拍,只拦住第二辆车。先向后一辆车做了个停车
手势,并趋前向业主说明那里已没有停车位……没等把话说完,那位车主就很不客气地说,是不是故意和他过不去,为什么前面的车不档,反而档后面的,话说的很难听,并
且越说越起劲,引来部分业主的围观。
[处理过程]
为避免事态的扩大,根据“可散不可聚”的原则,尽管护卫员心里很不是滋味,但
仍然心平气和地向这位车主解释道歉,同时指挥第一辆车转停到别的车位,并报告班长马上赶到现场,这位车主看到第一辆车确实退回来停到了另1J处,火气也就消了下来,护卫员和班长随即劝走围观的人群,并向大家道歉,然后又一直把那位车主送到家门口。最
后那位车主不但不生气了,反而为刚才的粗鲁向小肖表示歉意,同时还针对小区停车秩序提了几点中肯的建议,一路上大家聊得很开心,气氛友好而融治。
[案例点评]
难怪该业主会发火,都是小区住户,凭什么让他进不让我进?其实这是很多人的思想,待遇不对等,有人搞特殊化,也是社会的通病。在接下来的处理方法上,所采取
的步骤要清晰,符合公司护卫管理工作标准,才不至于把事情弄得更糟。
案例3 业主丢失IC卡多云转阴变了脸
【案例描述】
一部小车开到某某花园的出口道闸前,车主主动向当值护卫员说:“你好,我的is
卡丢了,请照顾把道闸开一下,我要赶时间去上班。”
护卫员小张一看,是一位非常熟悉的业主,就想开闸放行,但转念一想,管理处已
多次开会强调:is卡丢失,一定要请业主简单写一份说明,并签字后才能放行,否则当
班人承担相关责任。所以小张马上给业主敬了个礼,向业主解释道:“先生,您好,
您的is卡丢失,要立即通知管理处并抓紧时间补办一张。现在请您简单写一份说明并签
字后才能放行,请您谅解。”
不料业主一听,瞪着眼大声说道:“都这么熟了,通融一下,仅此一次,我赶着
上班!”小张依然坚持要按规定办,不予放行。这一下惹恼了业主,马上变了脸,破
口大骂管理处和小张。
[处理过程]
小张遭此侮辱,心里也非常生气,但仍然面带微笑,细声细语地耐心向业主解释必须签字放行的原因,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恳请业主给予谅解和配合。在小张的耐心解释下,业主才明白了这一切都是为了他好,脸上露出了笑容,愉快的写了说明并签上自己的名字。
[案例点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经过反复论证才实行的,无论对方是谁,是制度就要执行。我们工作的原则是:对事不对人,否则执行的尺度不一,我这
样做,你那样做,制度遭到了破坏,就会出现工作上的漏洞,给人以可乘之机,同时
也给业主留下我们管理混乱、无章无法的坏印象。
另一方面,管理公司对一些可能发生的事件,应有预见能力,并尽量提前预作准备。如本案例中,管理公司可预制IC卡证明单,方便填写,这样既可为服务对象节省时间,提高服务质量,又可省却不必要的口实,免发纠纷。
案例4 亲属驾车要外出灵活处理受称赞
【案例描述】
某某大厦有位业主,他们夫妇俩与管理处护卫员都相当熟,由于开车懒得每次进出换证,因此与护卫员有一个口头约定:只要是他们俩夫妇开车,打个招呼即可,不用换证,其他人则一概不予放行,并立据为证。
某日上午,护卫员小刘正在道口当值,见该业主的凌志小桥车车窗紧闭向出口驶来。小刘心存疑虑,因为按惯例车窗应该是打开的,便于业主与护卫员确认。所以,就没有
打开道闸,快步跑到车前敬礼示意。车窗摇下后一看,开车的果然是一位陌生的先生。[处理过程]
小刘礼貌地说:“先生,请把车往右边靠一下。”对方配合地将车停在路边,急
匆匆地说:“我有急事,有什么事快说!
小刘解释道:“此车车主规定是专车、专位、专人开,除非业主本人同意或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