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_自然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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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
第一章总则
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不同的环境要素和区域特点,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确保环境的优良状态,并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控制
设立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排放源进行监管和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
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生
态系统退化和环境恶化。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评估
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环境状况,评估环境影响,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章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恢
复工作,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七章许可和审批
对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活动进行许可和审批,确保其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章法律责任
规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

第九章监督与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构,推进环境保护法治化。

第十章附则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与本法相抵触的规定。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的简要内容概述。

注:本文档为根据个人理解提供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第五章_自然资源保护法2

第五章_自然资源保护法2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的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的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珍贵濒危野生动
物)
立法过渡强调野生动物的资源效益而忽视野生动物的生 态价值
法律在强调野生动物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同时并没有建立
一个有效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制。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野生植物保护及其立法
《草原法》的规定。由于野生植物保护也是生物多样性
条)
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条例》实施的问题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明确的物权保护制度以及自然保护区 建设的补偿机制,因此,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当地 居民的生存利益之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由于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法出多门”,造成各相关
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都依法有权建立不同性质的自然保
护区,这也是造成自然保护区管理混乱的一个根本原因。
226个,面积 8871.3 万公顷,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数
和总面积的10.3%、59.9%。
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设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
• 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 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区域; • 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草原和荒漠; • 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 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 经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 区域。
名胜区已达 16 处:泰山、黄山、峨眉山 — 乐山、武夷山、
自然遗产与风景名胜区
概述
按照我国现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规定,通常以人 文遗迹、自然遗迹以及“珍贵”景观的概念来表述自然 遗产与风景名胜区。
• 人文遗迹是指遗存在地面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文件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文件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文件自然资源保护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保护和维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以下是一份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文件的范例,以简体中文写成。

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文件。

第二条:本政策文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生态环境的先行,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自然资源保护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体系,包括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制定和完善自然资源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六条: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科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第三章: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第七条: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化自然资源保护,防止过度开发和滥用自然资源的行为。

第八条: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机制,恢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九条:优化自然资源配置,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第四章: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与监督第十条: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监督和处罚机制,对违反自然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第十一条: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自然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督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加强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自然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按照本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措施,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第五章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和管理计划一、教学目的二、时间分配三、教学

第五章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和管理计划一、教学目的二、时间分配三、教学

第五章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和管理计划一、教学目的1. 掌握确定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具体方法。

2. 了解自然资源调查对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确定的意义和作用。

3. 解管理计划的概念. 作用和内容。

4. 掌握管理计划具体的编制步骤和实施。

二、时间分配顺序教学内容时间安排1保护目标的确定 3 2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三、教学内容1. 保护目标的确定 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的作用和意义;综合调查和专项调查的概念.方法;本地资料的补充完善;确定重点保护目标的两条途径,一是通过确定保护优先序的三条标准:(1). 目标的独特性。

(2). 目标的濒危性。

(3). 目标的可利用性。

二是根据生态系统的代表性. 稀有性. 自然性. 多样性. 脆弱性等标准和物种的特有性. 稀有性. 濒危程度. 价值大小等标准,筛选出重要的优先保护地点和物种。

2. 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自然保护区管理计划的概念. 管理计划的核心;管理计划的目的和作用;管理计划的内容;管理计划的编写步骤;管理计划的审批和实施程序。

四、重点内容1. 自然保护区资源调查的意义。

2. 综合调查和专项调查的概念. 方法。

3. 重点保护目标的确定。

4. 管理计划的内容. 编写步骤以及审批和实施的程序。

五、难点内容1. 综合调查和专项调查的方法。

2. 管理计划的编写和审批. 实施程序。

六、教学方法1. 理论理解演示PPT课件,概念要准确,必要时要图示,且多举例,有时要反复讲。

2. 课堂提问少量. 见机. 灵活. 启发式。

3. 课外阅读提供参考读物目录,并布置复习思考题和新课预习。

七、教具PPT课件。

八、复习思考题1. 保护区综合调查. 专项调查. 本底调查的概念。

2. 管理计划的概念。

3. 保护区开展资源调查的意义?2. 综合调查和专项调查的区别?3. 阐述重要保护目标确定的两种途径。

4. 制定管理计划的意义?5. 管理计划的内容主要有哪些?6. 请为某保护区(选择你熟悉的保护区)制定一个管理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令第16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令第58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第三章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控告。

第八条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

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第九条对建设、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在有关的科学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第一章绪论环境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

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2、生态系统的功能:(1)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A、1/10定律:低位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级所利用。

B、生物放大: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

(2)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七、生态平衡: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 •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 实施。
• ②土地复垦规划。
• 有土地复垦任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
一规划的原则,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征求 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并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 有土地复垦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 务书应包括土地复垦内容;设计文件应有土地复垦章节; 工艺设计应当兼顾土地复垦的要求。否则,土地管理部门 不批准建设用地。
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 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 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 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 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水资源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水资源开发利用
• 开发、利用水资源,
• 应当坚持兴利与除害相结合,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有关地区之
间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并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 • 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 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 • 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 用水需要 • 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 入流域的用水需要,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境要素,还是作为自然资源,都不能用 其他物质来代替。 • 生产能力的永久性。土地生产力只要利 用合理,不仅不会会磨损、消耗、报废, 反而会不断提高;反之,就会导致肥力 下降、破坏土壤。要用地和养地。
二、保护土地的意义
• ⑴我国土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类型多,山地面积大,人

自然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自然资源规章管理制度

自然资源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渔业资源、海洋资源等。

第三条自然资源管理以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为辅,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条国家自然资源管理以统一规划、全面监管、科学开发、公平共享为原则。

第五条自然资源管理应遵循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六条国家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监管、保护和管理全国的自然资源。

第七条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统筹本地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类自然资源的获取、开发、利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审批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二章土地资源管理第九条关于土地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保护农田、节约用地、集约利用、加强生态保护的原则。

第十条农田土地的保护,应当采取限制城市建设、严格耕地保护、守住红线等措施。

第十一条城市用地规划,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节约用地、生态优先等原则。

第十二条城乡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的原则。

第十三条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交易和利用。

第十四条土地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应当履行土地出让、土地征收、土地整理等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三章水资源管理第十五条关于水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科学配置、加强生态保护的原则。

第十六条水资源的保护,应当采取严格控制排污、保护水源地、加强水土保持等措施。

第十七条水资源的利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水、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循环利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水资源的规划、管理、调度和保护。

第十九条水资源的获取和利用,应当履行水资源使用许可、水资源调度等程序,依法取得相应的权利和许可。

第四章矿产资源管理第二十条关于矿产资源的管理,需要遵循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采、科学开发的原则。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解读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解读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共7章63条解读第一章:总则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总则部分明确了该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该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包括青藏高原的所有土地、水域和空域,以及居住在该地区的人民和动植物。

基本原则包括依法管理、科学保护、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等。

第二章:生态系统保护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植被恢复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青藏高原的生态系统,维护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第三章:污染防治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青藏高原的污染防治的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固体废物、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以及对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和许可制度的规定。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对青藏高原的影响,维护其生态环境的纯净和健康。

第四章:自然资源保护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青藏高原的自然资源进行保护的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管理、对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等内容。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护青藏高原的自然资源,推动其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第五章:生态修复与恢复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青藏高原的生态修复和恢复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对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对植被的恢复和保护、对水资源的补充和修复等内容。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改善青藏高原的生态状况,恢复其生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

第六章:生态监测与评估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其中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制定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等内容。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及时了解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估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

第七章:法律责任该章节主要规定了对违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听课笔记(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听课笔记(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听课笔记(2)
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指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各种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
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制定或
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
和基本方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和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一、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
 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充分考虑和尊重自然资源和生态演变的规律,以地球生态系统平衡的基本原理
作为制定法律的理论基础。

 1、生态学的基本规律
 (1)物物相关律
 (2)相生相克律
 (3)能流物复律
 (4)负载定额律
 (5)协调稳定律。

环境法第五章-自然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法第五章-自然与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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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土地资源保护法
土地:地球陆地的表层 土地资源主要由耕地、林地、草地、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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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野生生物保护 5.2.1.1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在自然状态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 动物。
我国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指珍贵、濒危的 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或有和重要经济 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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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1)野生动物的权属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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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自然保护法
目标:保存既已形成的自然环境地域及珍稀濒危的 野生生物物种,涉及地域环境保护、野生生物保护、 河流湖泊海洋保护,以及自然文化遗迹和景观舒适 保护等内容。
《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海 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岛保护法》等。
C对于受伤、搁浅和因误入港湾、河汊而被困的水 生野生动物实行紧急救护措施;对于在捕捞作业中 误捕的水生野生动物,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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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D对因保护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 动物受到损失者,由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E在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主 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水生野生动 物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 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自然资源保护法:自然资源法中的自然保护规范,自然资源 法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 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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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自然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分类 保护对象 自然保护法:包括了各种环境要素。 自然资源法: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
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

环保法第五章练习题

环保法第五章练习题

第五章练习题汇总一、单选题1.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以下做法正确的是A.市民甲发现有人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金丝猴,遂向野生动物部门举报B.某高校野生动物研究专家乙,为了研究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C.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象毁坏了丙村村民种植的农作物,后该村村民决定人力驱逐,并打伤大象D.某个体运输户为获得免费收入,为偷猎者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藏羚羊的皮2.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接待单位应当报经A.省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B.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C.省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批准D.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3.根据我国2009年12月制定的《海岛保护法》,国家对海岛实行科学规划A.开发优先、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B.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C.利用优先、适度保、永续开发的原则D.开发优先、适度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4.我国地方政府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30%上缴中央财政。

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A.房地产开发B.耕地保护C.补贴财政开支的不足D.耕地保护5.根据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石油、天然气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A.1年B.3年C.5年D.7年6.我国《水土保护法》规定,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A.土地性质部门责令限期治理B.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C.水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D.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治理7.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缓冲区可以开展旅游活动B.实验区面积不少于三分之一C.核心区可以自由开展科学研究观测活动D.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政府,可以在必要时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面积的外围地带8.我国对特殊用途岛实行特别保护,特殊用途岛不包括A.领海基点所在海岛B.无居民海岛C.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海岛D.国防用途海岛9.我国《草原法》规定,临时草原的期限不得超过A.1年B.2年C.3年D.5年10.以下做法中符合《水法》规定的是A.甲县与乙县发生水事纠纷,协商不成后,乙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周某和郑某因利用河水灌溉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后请当地水行政部门调解,郑某对调解不服,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C.王某和村委会就水库水资源利用出现争议王某直接向法院起诉D.在张三和李四的水事纠纷解决前,张三将原来的拦水坝擅自挖开,直接取水11.根据《渔业法》我国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是A.捕捞为主,捕捞、养殖、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B.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C.捕捞为主,捕捞、养殖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D.养殖为主,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12.我国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主要用途是A.矿产资源保护B.矿产资源利用C.矿产资源勘查D.矿产资源开采13.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普查应当A.每三年进行一次B.每五年进行一次C.每八年进行一次D.每十年进行一次14.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风景名胜区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B.可以在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C.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国务院组织编制D.新设立的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不得重合或者交叉15.某省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面积为6000万亩,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其划定的基本农田至少应当是A.3000亩B.3600亩C.4200亩D.4800亩16.下列关于自然资源保护法与自然保护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与自然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存在部分重合B.自然保护法在保护各种环境要素时侧重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分配、储备和利用C.自然资源保护法侧重于对各种环境要素的环境效能的保护D.自然资源保护法侧重于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直接保护17.根据《海岛保护法》规定,可以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的活动是A.采石B. 挖海砂C.采伐林木D.气象观测18.根据《森林法》规定,可以转让的森林资源不包括A.用材林B. 经济林C.防护林D.薪炭林19.我国通过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进行水资源管理,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分为A.流域规划、与区域规划B.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C. 区域综合规划和流域综合规划D.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20.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的部门是A.当地政府B.当地环保部门C.当地林业部门D.当地渔业部门21.王某为某农业大学教授,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那么王某必须履行的手续是A.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B.经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批准C.经省级任命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D.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22.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A.20%B.60%C.80%D.90%23.A、B两镇分别位于龙潭溪上下游,A镇通过引水渠将溪水引入本镇,解决了用水问题,由于龙潭溪水量有限,A镇的饮水行为导致处在下游的B镇的用水受到影响。

自然资源保护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

a
11
1.部门性资源法。
自然资源管理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 立的法律部门。如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森 林法》、《矿产资源法》、《草原法》、《水 法》、《渔业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是作为部门资源法的《森林法》中的基本法,它 与《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等配套法规组成森林资源法群。
另外,可以从自然资源管理、利用、保护方面 分为自 土地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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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一、土地资源的概念
土地是指地球陆地的表层。它是人类赖以生 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环境条件,是社会生产活 动中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土地也是地球上的植物 生长发育和动物栖息以及繁衍后代的场所。
人类共同生活的地球表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
系统。环境问题的解决是超越国家界线的。有些资 源的开发利用也不是一国所能完成的。因此,对自 然资源的保护,人类负有共同的国际义务。
a
10
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就是由许多相互联系、 相互协调的部门资源法所组成的统一体。例如,土 地、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江河、海洋等生态 系统之间客观地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统 一的自然综合体。即调整人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可 划分为如下两类:
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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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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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概念
▪ 1. 自然资源的概念和特点 自然资源是指客观存在于自然界中一切能够为人类所利 用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来源的自然因素。它包括土 地资源、矿藏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海 洋资源和野生生物(包括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等 自然因素,但是不包括经过人工改造的那一部分自然因 素,如被人们加工制作的各种产品等物质。

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练习题05

自考0022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练习题05

第五章自然保护与资源保护法一、单项选择题1、《可再生能源法》中所称可再生能源不包括()。

A、风能B、太阳能C、生物质能D、化石能源2、海域使用权的最高期限中养殖用海为()。

A、15年B、20年C、25年D、30年3、不同类型的捕捞许可证有不同的取得方式。

下列关于捕捞许可证说法错误的是()。

A、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我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可以责令其离开B、内陆水域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C、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但可以出租D、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4、《草原法》还规定了合理进行草原牧野利用的方式,下列不包括的是()。

A、划区轮牧B、以草定蓄C、牲畜圈养D、轮割轮采5、集体所有的草原,由()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确认草原所有权。

A、县级人民政府B、省级人民政府C、乡镇人民政府D、国务院6、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每()核定一次。

A、3年B、5年C、10年D、15年7、水源涵养林属于()。

A、防护林B、水土保持林C、用材林D、经济林8、根据《森林法》规定,可以转让的森林资源不包括()。

A、用材林B、经济林C、防护林D、薪炭林9、关于森林资源权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B、农村居民自留地上的林木归村集体所有C、集体所有的森林资源,任何单位不得占有D、公民只能是林木的所有人和林地的使用人10、()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的摇篮,资源的宝库。

A、森林B、湿地C、动物D、植物11、禁止在()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A、15B、20C、25D、301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公顷的和其他土地超过()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A、30,50B、30,70C、35,70D、35,10013、关于耕地保护法律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B、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C、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县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14、经批准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的,应当依法缴纳使用金的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内容第一章绪论1、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为主体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也称为“生境”。

2、按照环境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大类。

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人工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上的环境,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4、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

有限资源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可更新资源,另一类是不可更新资源。

5、人类同环境的关系可以概括为:第一,人类是环境的产物;第二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

为了维持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6、生态系统,是反映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每一种物质在生态系统中的循环都有各自的循环途径和特点,构成一个复杂的循环体系。

在一个正常的生态系统中,它的结构和功能包括生物种类的组成和各种种群的比例以及不断进行着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都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生态学上把这种相对稳定状态称为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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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水资源开发利用者在保护水资源方 面应尽的义务
①节约用水义务
②防止生态破坏义务
③进行工程建设时遵守规划和申请批准义务
④不损害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义务
⑤申请取水许可和缴纳水资源费义务
森林资源保护法
一、森林资源保护概述 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森林资源保护概述
1、森林资源的概念 2、森林资源保护
目的:是为了规范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 行为,防止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改 善与增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基础, 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 持续发展。
第二节 土地资源保护法
一、土地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土地资源保护及其立法
1、土地资源及其特征 2、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状况
我国的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特点:
土地资源复杂多样,土地资源条件优越;
山地多,平地少,耕地比重小;
绝对数量大,人均数量少;
薄地多,好地少;
开发利用早,后备耕地少。
3、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导致土地荒漠化和水土 流失严重; 不合理的灌溉导致土地的盐渍化(盐碱化) 和潜育化(灰粘化);
3、森林资源保护立法
1、森林资源的概念
森林:指存在于一定区域内的以树林或其他 木本植物为主体的植物群落。 分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特种用途林等。 森林资源: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林地面积、树 种及木材蓄积量等的总称。
在我国,森林资源包括林地以及林区内野生 的植物和动物。
2、森林资源保护
环境污染和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和酸化; 生产和城镇建设大量毁坏和占用耕地。
4、土地资源保护立法
《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 复垦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 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违法案件处 理暂行办法》等。
退耕还林的管理体制 退耕还林的目标责任制 退耕还林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退耕还林合同
退耕还林的保障措施
草原资源保护法
一、草原资源保护概述 二、草原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草原资源保护概述
1、草原资源的概念
2、草原资源保护立法
1、草原资源的概念
草原:是在温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由旱生 或半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组成的植被类型。 我国《草原法》所称的草原包括草山、草地 (包括天然、改良、人工草地)。
《决定》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
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 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水资源保护法
一、水资源保护概述
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一、水资源保护概述
1、水资源的概念
水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 类利用并能逐年恢复的淡水的总称。它具有形 态多样性、有限性、可恢复性、不可替代性和 不稳定性等特征。 我国《水法》所说的水资源,仅指陆地水资源 中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而不包括土壤中的水。 此外,海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另行 规定。
第一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1、自然资源的特征 2、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1、自然资源的特征
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
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 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 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 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2、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概念:是指调整人们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保 护和利用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农田保护区: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 殊保护而依照法定程序划定的区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 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4、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避免乱占 和浪费土地的规定
建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
严格征地审批程序
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严格控制乡(镇)村建设用地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
2008.10.19,《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 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 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 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关于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2、关于水资源保护的主要管理制度
3、关于保护水资源的综合措施的规定
4、禁止一些严重破坏、浪费、污染水资源的行为
5、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的规定 6、各级人民政府在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职责 7、水资源开发利用者在保护水资源方面应尽的义务
1、关于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5、关于森林保护措施的规定
①建立林业基金制度
②建立封山育林制度
③建立群众护林制度
④建立森林防火制度,防治森林火灾 ⑤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制度
⑥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⑦珍贵树木及其制品、衍生物的出口管制制度
⑧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⑨实行退耕还林制度
⑨实行退耕还林制度
退耕还林的对象
退耕还林的原则
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五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土地资源保护法 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 森林资源保护法 草原资源保护法 水土保持的法律规定 矿产资源保护法 渔业资源保护法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问题:
(1)张某与村民组签订的用地协议是否合法? (2)指出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决定存在的问 题。
第八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
分析:
(1)张某与村民组和村民签订的用地协议是非法的,也是 无效的。因为:《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 建窑、建坟、或者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 土等。村委会和村民组都无权批准使用耕地用于企业取土 烧砖。农民个人更无权转让其承包的耕地的使用权用于非 农业生产。 (2)县土地管理局对案件的处理存在下列问题: 只处罚了张某,未处罚同样是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村委会和私下转让耕地使用权的 村民。 对非法转让耕地使用的,没有给予没收非法所得这种行 政处罚。 责令加倍赔偿损失的行政决定无法律根据。
草原资源:是指由草和其着生的土地构成的 自然综合体。它是一种可更新资源,是发展 畜牧业的基础。
2、草原资源保护立法
1985年6月18日颁布了《草原法》,该法 于2002年12月修订。 1993年10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草原防火 条例》。
一些省、自治区还制定了地方性的草原保 护条例。
二、草原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 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多效益兼顾原则 节约用水原则 居民生活用水优先原则
2、关于水资源保护的主要管理制度
①水资源规划制度 ②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度 ③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 ④水功能区划制度 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⑥取水许可制度 ⑦征收水资源费制度 ⑧用水收费制度
3、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①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②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③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④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⑤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⑥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 高耕地质量。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 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 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
2、水资源保护立法
我国保护水资源的基本法律是1988年1月24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2002年8月修订),此外与保护水 资源有关的主要立法还有:《河道管理条 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 管理规定》、《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制 度实施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 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关于林权的规定
2、关于林业建设方针的规定 3、关于植树造林和绿化的规定 4、关于控制森林采伐量和采伐更新的规定 5、关于森林保护律关系 的主体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林权有关规定: 我国森林法把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 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 部分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可转让。 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二、土地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1、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 2、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的规定 3、关于保护耕地的规定
4、关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避免乱占和浪费 土地的规定 5、关于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的规定
6、关于土地管理监督检查的规定
1、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规定
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 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对不同种类的用地实行分类管理。严格 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 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1、关于草原立法目的的规定 2、关于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 3、关于草原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4、关于草原规划制度的规定 5、关于草原调查和统计制度的规定 6、关于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规定 7、关于草原建设的规定 8、关于合理利用草原的规定 9、保护草原的其他措施 10、关于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处理的规定 11、关于执法监督的规定
2、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的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情况,对 土地的使用所进行的总体安排。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限制性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批准机构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的关 系
渔业资源保护法
一、渔业资源保护概述 二、渔业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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