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正式)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是指第一次申请批准进入某一特定领域经营活动的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企业首次申请批准进入某一特定领域销售的产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资格审核:针对申请经营某一特定领域的企业,对其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一般需要提交企业的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租赁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核实和审查。
2. 产品品种审核:对企业首次销售的产品进行审核。
一般需要提交产品的制造商资格证明、产品质量认证等相关文件,并进行核实和审查。
3. 产品质量审核: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一般需要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实地考察,并审核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生产工艺流程。
4. 企业经营管理审核: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的销售渠道、售后服务、卫生安全措施等方面。
一般需要审核企业的经营许可证、质量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防止潜在的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的出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的规范经营和提升产品质量,促进行业的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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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严把进货质量关,防止假劣药品流入,维护医院的信誉。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医院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医院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3、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采购员要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质量保证协议书。
填写“首营企业审核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报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发生业务往来。
4、购进首营品种,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该品种的法定质量标准、生产批件、同一批次该品种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原件、标签、商标注册证书、GMP 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以上资料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外,检验报告书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采购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经质量管理组织审核,由药品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货。
5、必要时医院负责人XX质量管理负责人、采购员对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保证药品质量和经营的合法性。
6、建立“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
将审
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相关资料等一起作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为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和质量可靠的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包括医疗器械的新品种、新规格、新类型、新包装。
三、医疗器械采购员会同质管员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者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四、医疗器械采购员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管员。
规定材料如下:
(1)首营企业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③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
④质量保证协议书、购销协议。
(2)首营品种材料:
①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②产品质量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③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④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⑤物价批文;⑥其它有关材料。
(3)以上材料需加盖供货商公章的原印章。
五、质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进行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
务往来。
七、质管员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建立首营资料档案。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为维护企业的经营利益和质量信誉,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1. 首营企业的概念:采购药品时与我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的审核,包括生产、经营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库负责人核对无误后,由药学部主任审核,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做为合格供货方。
3. 首营企业审核应提供的材料:《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企业法人签署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国家规定必须通过GMP认证的车间(品种、剂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方公章。
4. 除审核有关材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1. 首营品种的概念:我院首次向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剂型、新规格、新包装等。
2. 通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的药品方可进行首营品种的审核。
审核工作由药品采购员具体负责,经药库负责人核对,科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3. 首营品种审核,厂方应提供以下材料:该品种的生产批文、该品种所适用的法定质量标准、该品种的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书、该品种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样本、进口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文或山东省物价局的价格登记表。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供货方的企业公章或质量检验机构的原印章。
三.审核材料的备案与保管1. 要求备案的审核材料必须完整、清晰、有效。
2. 对审核材料要及时整理、妥善保存、建档备查。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3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____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2)是指对首次进入市场销售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和准入的制度。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是指监管部门对新成立的企业进行审核和许可的制度。
医院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一、“首营企业”:指购进药品时,与本院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批发)企业。
二、本院药剂科要对着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GMP、GSP)证书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2、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3、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药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有关批准文件。
三、首营企业的审核由采购员会同质量负责人严格按照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购进。
四、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按企业供货单位档案的管理要求归档保存。
五、‘‘首营品种”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六、本院药剂科要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索取并审核加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质量标准、价格批文、所购进批号药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书和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有效性:2、了解药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3、审核药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严禁采购超生产范围的药品。
七、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八、首营品种审核方式:由采购员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经药品质量负责人审核,报药剂科主任,交由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购进。
九、首营药品中审核记录和有关资料应按药品质量档案管理标准要求归档保存。
十、对首营品种,采购员要充分做好市场需求调查,了解发展趋势,收集用户评价意见,做好查询记录:药品质量负责人应定期分析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一、目的:制定首营企业与品种审核管理制度,保证公司采购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的管理。
三、责任:质量副总、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四、内容:1、首营企业是指采购药品时,与本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首次采购的药品。
2、不得从未经审批的首营企业采购药品,不得购采未经首营审批的品种。
3、公司对首营企业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由采购部索取、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
由采购部按计算机系统权限要求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提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副总审批。
4、质量管理部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对供货单位发生过质量问题的,在国家药监局质量公告上被公告的,有信誉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发生大量业务往来的公司,注册资金太少,人员少的企业等,应会同采购部进行实地考察,评价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考察记录,经质量管理部和质量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从该供货单位采购药品。
5、与首营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同时,对经审核合格的首营企业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6、公司对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由采购部在计算机系统上按权限要求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该品种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药品注册批件》、《再注册批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进口药材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供货方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该单位法人委托书(内容包括销售品种、地域、期限)等有关资料,交公司质量管理部归入药品质量档案。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审核制度1. 首营企业定义首营企业指购进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2. 首营企业审核内容(1) 审核供货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 审核证照中生产或经营范围是否与供应的品种范围相符。
(3) 对企业的销售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
看是否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4) 审核是否具备质量保证能力,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 首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有疑问时,设备科应会同使用部门进行实地考察。
三、首营品种审核制度1. 首营品种定义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包括新型号、新规格、新包装。
2. 首营品种审核内容(1)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3) 注册产品质量标准。
(4) 当批号的医疗器械检验报告单。
3. 首营品种的审核流程(1) 对首次经营企业和品种,使用部门应填报《首次经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并将所附规定资料报设备科初审,报分管院长对资质、价格审核审批。
(2) 设备科要求建立产品档案。
四、质量审核的实施和监督1.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
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
2. 质量管理部应建立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不定期查看产品的质量,定期分析。
3.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五、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进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经营的企业,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2. 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首营品种的审核资料和质量档案的,由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罚款。
2024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第一章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企业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确保市场秩序的合理运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
本章主要介绍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背景和意义,并概述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结构。
第二章当前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当前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审核标准不明确、审核流程繁琐、审核时间长、审核机构不独立等。
本章将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
第三章 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为了解决当前审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审核制度,本章将提出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其中包括明确审核标准、简化审核流程、加快审核进度、建立独立的审核机构等。
第四章 ____年首营企业审核制度的具体措施和步骤本章将结合____年首营企业审核制度的原则和基本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和步骤。
包括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制定审核时间表、建立独立的审核机构、加强对审核结果的监督等。
第五章 ____年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具体措施和步骤本章将结合____年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原则和基本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和步骤。
包括建立品种审核专家库、制定审核标准和流程、加强对审核结果的复核等。
第六章 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本章将介绍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措施。
包括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审核工作的监督、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
第七章结论本章将总结以上各章的内容,提出对____年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改革的建议,并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
第八章参考文献本章列出了本文所引用的相关文献和资料。
结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完善对于促进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国内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GSP文件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GSP文件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核准和许可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进口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护国家和市场的利益,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是指国家对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许可的一项制度。
首营企业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和要求,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生产能力、从业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进出口业务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审核机构会对企业进行多个环节的审核,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厂房设施、生产设备、质量检测仪器等方面的实地检查,以确保企业具备从事进口业务的资质和条件。
只有通过审核的企业才能获得进口许可,才能从事进口业务。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保证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要求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一系列的质量和安全要求,确保进口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这样可以减少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国内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展。
2.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对进口企业和产品实行准入许可制度,确保企业和产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这样可以防止不具备实力和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
3.提升国内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要求企业和产品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这有利于提升国内企业的发展能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4.完善质量监管机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质量监管机制,包括审核机构的设立和岗位职责的分工,审核流程的设计和实施,监督检查的开展和惩罚制度的建立等。
这有助于提高质量监管的效能,加强对进口企业和产品的监督管理。
总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对进口企业和产品进行资质审核和准入许可,保证了进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公平竞争,提升了国内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完善了质量监管机制。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审核的制度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审核的制度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质审核的制度一、定义:首营企业指采购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
首营品种指本企业首次采购的药品。
二、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
三、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
四、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的审核。
五、责任:质量管理部、采购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六、内容:1、公司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合法资质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1)首营企业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A、《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B、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C、《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D、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E、开户许可证复印件;F、《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公司应当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质进行质量审核,确保销售人员的合法身份。
审核销售人员的合法资质,应当查验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A、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B、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C、供货单位及供货品种相关资料。
(3)、首营品种的审核,应当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A、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生产厂家合法证照的复印件;B、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C、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D、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E、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F、物价批文等相关资料。
(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A、明确双方质量责任;B、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C、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D、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规定;E、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F、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简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现代药品监管体系的核心之一、这一制度重要针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初次上市审批,并通过对企业的企业资质、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多方面审核以及对药品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禁忌症、药物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掌控等多个方面进行审查,从而确保药品上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一、首营企业审核首营企业审核旨在确保企业具备正规、规范、安全的生产管理体系和药品质量掌控体系。
在此过程中,重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1.企业资质:对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财务情形等方面进行评估。
2.生产工艺: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选型、人员配备、生产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
3.质量管理体系:对企业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掌控方案等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企业试验室设备、检验方法、检验人员和检验记录进行审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达到批签发标准。
4.库存管理: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入库管理、库存管理、销售发货等环节进行审核,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库存管理规范,存在问题适时矫正。
二、首营品种审核首营品种审核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在此过程中,重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核:1.药理学:对药品的化学成分、药理学特性、药代动力学等进行评估。
2.临床试验:对药品的临床试验报告进行评估,确保讨论数据真实、牢靠、充分,经过人体安全性评价。
3.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对药品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进行评估,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4.药品质量掌控:对药品的制造工艺、质量掌控方法、质量检验体系等进行评估,并对药品质量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三、审核实施审核实施由原材料药审核、制剂审核、质量药品审核和药品生产企业年度评估四部分构成。
对于符合规定的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审核看法汇总,经审评部门进行评估,批准后颁发批文。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是指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特定行业的企业,首次从事相关业务时需要进行首次备案、审核和监管的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化妆品等特定行业中的特定产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设立的制度。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资质审核:审核企业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 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审核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 设备、设施审核:审核企业的生产设备、仪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人员资质审核:审核企业员工的专业背景、培训教育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首营品种审核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产品质量审核:审核产品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产品安全审核:审核产品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产品标签审核:审核产品的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 产品文档审核:审核产品的说明书、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文档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确保企业和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它也是监管部门对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管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1.目的为加强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确保购进医疗器械质量。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医疗器械的管理。
3.定义3.1首营企业:指购进产品时,与公司首次发生供需关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
3.2首营品种:指公司向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首次购进的产品。
4.职责4.1采购部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相关资料;4.2采购部负责对供货单位的资质、产品资料合法性进行初审;4.3采购部将初审后的供应商资质、产品资料和首营审批表交于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4.4质量负责人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
5.程序5.1签订采购合同时,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企业证照资料和产品相关资料:5.1.1当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时,供应商证照资料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1)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4)随货同行单(要原样票):内容有供货者、生产企业及生产企业许可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医疗器械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生产批号或者序列号、数量、储运条件、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者出库印章(5)印章印模(全部对外原红印章)(6)开票资料、开户许可证(7)质量保证体系调査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8)质量保证协议书/质量保证书(要有售后服务内容)(9)法人委托书(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5.1.2当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时,供应商证照资料除上述第(3)条改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其余与上述收集资料清单和要求一致。
5.1.3产品资料应至少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1)《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2)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与注册证相对应)(3)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第三方检验报告)(4)说明书、包装样盒的原件或复印件(5)该品种的生产厂家资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证或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6)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医疗器械品种需提供)5.2应审核供应商是否具有质量保证能力,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在供货协议中包含相应的质量条款。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企业和产品的合法合规运营,监管部门对企业(特别是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和产品进行审核和审批的制度。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注册登记: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文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 生产经营条件:企业需满足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如厂房设施、人员素质等。
3. 质量管理体系: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生产记录等。
4. 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企业需要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明企业具备经营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资质。
首营品种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材料:企业需要提供产品的注册申请材料,包括产品的基本信息、临床试验资料等。
2. 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药品或医疗器械需要进行注册申请,包括临床试验、技术评估、品质标准等环节。
3. 审核评估:相关部门会对申请的产品进行审核评估,评估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等。
4. 注册证书颁发:通过审核的产品将获得相应的注册证书,证明产品可以合法生产和销售。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和产品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文件名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编号: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人员:1目的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药品。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适用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管理。
4 责任企业负责人、药品购进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工作内容5.1定义:5.1.1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
5.2 企业从首营企业购进药品或购进首营品种前,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核和企业负责人批准。
5.3 企业应制定《首营企业审核程序》和《首营品种审核程序》,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过程进行管理。
5.4 首营企业所需的资料:5.4.1《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4.2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5.4.3 药品销售人员有法人代表签章或签字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4.4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4.5其他证明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文件及资料。
5.5 首营品种所需的资料:5.5.1 该品种生产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5.5.2该品种的法定质量标准复印件。
5.5.3 首批购进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5.4 药品说明书及药品销售最小包装、标签、样品、物价批文等资料。
5.5.5其他证明药品合法和质量保证的资料。
5.5.6如首营品种为特殊管理药品,增加《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要求的内容.5.5.7供货单位所提供的复印资料应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
5.5.8购进部门应在购进前按要求向供货单位索取相关的资料,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或《首营品种审批表》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在审核期间,购进部门应配合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如需重新或补充提供相关审核资料,应向供货单位索取。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系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企业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3)与首营企业发生业务关系时,要索取加盖了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证照复印件等有关证件。
由业务部门人员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
(4)购进首营药品,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文号、同一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价格批文,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
由业务部门人员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并将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一并报质管部门审核。
(5)药品推销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药品推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质量管理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质量标准对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进行审核。
(7)首营品种的审核,首先由质管部门进行资料审定,签署审核意见,交物价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再交企业主管领导审批,批准后,经营部门方可安排进货试销。
(8)质量管理部接到首次经营品种后,原则上应在6天内完成审批工作。
(9)质量管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产品资料、使用说明书、标签等一起作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药品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药品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摘要药品经营企业在引入新的合作伙伴(首营企业)和新的药品品种(首营品种)时,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以确保合规性和药品质量。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药品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包括审核流程、标准和记录管理。
1. 引言1.1 审核制度的重要性1.2 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 组织结构与职责2.1 审核管理机构2.1.1 组织架构2.1.2 管理职责2.2 审核执行团队2.2.1 团队组成2.2.2 团队职责3. 首营企业审核制度3.1 审核流程3.1.1 初步资质审核3.1.2 现场考察3.1.3 综合评估3.2 审核标准3.2.1 资质合法性3.2.2 生产能力3.2.3 质量管理体系3.3 审核记录3.3.1 审核文件管理3.3.2 审核结果记录4. 首营品种审核制度4.1 审核流程4.1.1 品种资料审核4.1.2 样品检验4.1.3 风险评估4.2 审核标准4.2.1 药品注册文件4.2.2 药品质量标准4.2.3 药品市场准入4.3 审核记录4.3.1 审核文件归档4.3.2 审核结果反馈5. 审核流程的详细规定5.1 资料收集与初步审核5.1.1 收集资料清单5.1.2 初步审核要点5.2 现场审核与评估5.2.1 现场审核计划5.2.2 评估方法与标准5.3 审核决策5.3.1 决策流程5.3.2 决策依据6. 审核结果的应用6.1 合格企业的合作6.1.1 合作协议签订6.1.2 合作过程管理6.2 不合格企业的处理6.2.1 改进建议6.2.2 终止合作流程6.3 新品种的引进6.3.1 引进决策6.3.2 品种管理7. 法规遵守与监督7.1 遵守药品管理法规7.1.1 国家药品管理法规7.1.2 地方药品管理规定7.2 监督与检查7.2.1 内部监督机制7.2.2 外部监督检查8. 培训与考核8.1 审核团队培训8.1.1 定期培训计划8.1.2 培训内容与方法8.2 审核团队考核8.2.1 考核标准8.2.2 考核结果应用9. 附录9.1 相关法规与指导原则9.2 审核流程图9.3 审核表格与模板10. 结论药品经营企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是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的重要手段。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营企业是指购进药品时与本企业首次发生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首营企业的审核内容:1、对该企业进行验“证”(即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考察其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2、考察该企业的生产或经营环境,对药品生产企业要考察该企业其生产条件,对经营企业要考察其经营、仓储条件。
3、考察该企业的质量信誉、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首营品种是指本公司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它包括新产品、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首营品种的审核内容:1、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该药品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
2、该品种法定的质量标准。
3、价格批准文件。
4、注册商标批件。
5、该品种厂检报告单或省、市药检所检验报告书(近期)。
6、该品种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样张或样品。
7、GMP证书。
8、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9、药品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验证(包括加盖供货方原印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和被委托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条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采购部必须认真填写“首次供货企业审批表”或“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附上相关资料,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验证,报质量总监审批同意后方可购进。
第五条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时,采购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第六条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签定合同并购进药品,同时质量管理部对首营品种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首次来货批次的检验报告书或者送检。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为加强对药品质量监督管理,把好业务经营第一关,防止假冒伪劣药品进入本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系指与本院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系指本院向某一药品配送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必备的资料:
购进首营药品,必须要求厂家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合法证照、药品质量标准、药品批准生产的批件(即批准文号)、同一批次的药品检验报告单、挂网价格、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资料。
对首营企业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其合法证照复印件并加盖红印章,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经销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及经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入我院,必须将上述规定的资料报药剂科,经院药事管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5、药剂科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企业资料、药品资料、使用说明书、标签等一起作为药品质量档案保存备查。
6、质量验收员接到首次经营品种后,应认真进行质量验收,并审查厂方所附检验报告书,经检定外观质量合格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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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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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7349-75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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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经
营企业。
首营品种,是指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药品,包括药品的新品种、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药店应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
位和所经营药品的合法性。
4购进首次经营药品或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业务部门
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5.1首营企业应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5.2与本药店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首营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5.3购进首营品种,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药品质量标准、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以及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及批文等资料。
6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
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质量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批。
7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作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批。
8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
务往来,购进药品。
9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1天内完成。
10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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