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2013年修订)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六章 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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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第六章第三节笔记

思修第六章第三节笔记

思修第六章第三节笔记引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第六章第三节是关于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价值观教育在塑造个人思想意识、道德行为和社会风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概括地介绍思修第六章第三节内容,并简要讨论其意义和应用。

一、价值观教育的定义和意义价值观教育是指通过教育手段,使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一种教育。

价值观教育的意义在于引领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二、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和方法1.价值观教育的内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正确理解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树立可持续发展、互利共赢的世界观。

–建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人生的意义和目标,发展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人们树立道德、科学、民主、法治等正确的价值观念,构建健康的社会风气。

2.价值观教育的方法:–以德育为主线:通过课堂教学、素质拓展活动等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

–以法治为保障:通过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以宣传为手段:通过讲座、宣传片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

三、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价值观教育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个人层面上,价值观教育有助于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提高个人思想意识和道德修养水平,使其具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地面对人生的挑战。

在社会层面上,价值观教育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通过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促进社会成员形成正确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增强社会团结和凝聚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

四、价值观教育的现实意义和应用1.促进国家发展:–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建设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

2.提升个人素质:–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个人在面对挫折和困难时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第1-3节)课堂笔记及练习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六章 遵守社会公德 维护公共秩序(第1-3节)课堂笔记及练习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第1-3节)课堂笔记及练习题主题:第六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第1-3节)学习时间:2015年11月16日-11月22日内容:我们这周主要学习第六章,第1-3节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下面内容能使同学们对相关知识有一定了解。

一、学习要求1.掌握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2.掌握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3.掌握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

二、主要内容(一)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1.公共生活及其特点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是除家庭内部生活和个人生活以外的社会生活。

可以简单地认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社会生活就是公共生活。

与私人生活的封闭性和隐秘性相比,公共生活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

在当代,经济全球化趋势迅猛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往,公共生活的领域更为广阔,公共生活的重要性愈显突出。

当代社会公共生活主要表现出活动范围的广泛性、交往对象的复杂性和活动方式的多样性等特征。

2.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公共生活需要公共秩序,因为这是:(1)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2)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3)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4)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3.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原始社会主要以图腾、禁忌、风俗等形式作为共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规范。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民间风俗、礼仪、宗教教规、戒律和成文法等公共生活规范形式发挥维护公共秩序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逐渐成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两种基本手段。

(二)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1.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文明礼貌,是社会公共生活的一条重要的道德规范,是人与人在社会交往中所必须遵循的言语行为准则。

文明是相对愚昧、落后、野蛮、粗暴等行为而言的,礼貌是人们言语动作的表现,属于行为方面的修养,文明和礼貌不可分离,二者总是相伴而生,具体体现着一个人内外素质的完美统一。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倡导助人为乐的精神: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弘扬;是社会生活中每个成员都应有的社会公德,更是博爱的表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6章

陈毅的修养要则
(1943年3月18日)
一、加紧学习,抓住中心, 宁精勿杂,宁专勿多。
二、努力工作,要有计划, 有重点,有条理。
三、习作合一,要注意时间、 空间和条件,使之配合适当, 要注意检讨和整理,要有发 现和创造。
四、要与自己的、他人的一 切不正确的思想意识作原则 上坚决的斗争。
我的修养要则
知识性的、 职业性的、 个人应具备的专业和 开拓创新能力
(一)塑造创新品质
• 首先,要强化创新意识 • 其次,要重视创新实践 • 再次,培养创新品格
强化创新意识
重视创新实践
培养创新品格
(二)树立创新学习精神
• 不人云亦云 • 不拘泥于书本 • 敢为人先,敢于冒尖,敢于怀疑 • 勇于开拓,用于独辟蹊径
③锻炼意志。培养坚强的意志是高尚人格塑造的重要内容和 原则。意志的锻炼还将直接促进其他人格特征的培养。
④从小事做起。个人日常积淀成为习惯,就是人格。小事不 仅有塑造人格的丰富意义,而且无数良好的小事可“聚沙成塔”, 最终形成高尚的人格内容,诸如坚韧、毅力、细致、乐观等无一 不是长期锻炼的结果。
⑤融入集体中。高尚人格是在集体的土壤里塑造出来的,它 在集体中形成,在集体中才能得以展现。
(三)向先进人物学习
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世界观形成 时期,以先进人物作为楷模,就会 不断激励自己向更高的思想境界攀 登。
您的微笑就 是我精神最大的 鼓励!
——网友给海 迪的留言
(四)掌握批评的武器,发扬“慎独”精 神
要有勇于自我批评的精神,面对别 人对自己的批评,应虚怀若谷,认 真进行反省。
莫见乎隐,莫显乎威。故君子慎其独也
习 惯 , 而
陶 养 吾
消使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圣才出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六章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圣才出品】

第六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6.1 复习笔记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思维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及重要意义(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①法治的含义法治即“法的统治”,它是以民主为前提,以严格的依法办事为核心,以确保权力正当运行为重点的社会管理机制,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

②法治理念的含义法治理念,即理性化的法治观念,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之中,引导人们进行法治实践的相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思想认识的总称,也是一种有关通过法律制约权力和保障权利的理性化的法律意识。

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法治理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求、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基本问题的集中概括和系统认识。

b.它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指导,以新中国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的合理因素,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2)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标志着党和政府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了更为全面而系统的认识和把握,对执政规律、治国方略有了更为深刻而成熟的认识和把握。

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既是我国实行法治的必要步骤,也是我国法治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主地走上法治道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为人类法治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造了全新的法治意识形态,形成了人类法律思想领域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共存的总体格局,极大地丰富了人类法律思想和法治理论的内涵。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集中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1)依法治国①意义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而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养、财产的分割有异议。 — 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程序: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的程 序,诉讼中必须进行调解。
— 诉讼结果:和好、协议离婚、判决离婚、判决不准离
婚。
第六章 培育 职业精神 树立 家庭美德
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
(3)关于离婚的特别规定
※ 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是隔代直系血亲,包 括继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养孙子女外孙子女。
内容:(1)抚养、赡养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对父母
死亡或没有能力抚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孙子女 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或没有能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
养义务。 (2)继承权: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孙子女外孙子女
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祖父母外 祖父母的遗产。
弟姐妹。
内容:(1)扶养关系:成年的兄、姐对父母死亡或
没有能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义务;由兄、姐抚养长 大的弟、妹对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义务。 (2)继承权:兄弟姐妹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六章 培育 职业精神 树立 家庭美德
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
4、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
结 婚

1、 结 婚 的 特 征
— 主体为男女两性:同性之间不能为婚姻。
— 符合结婚的条件
— 履行了法定的程序:法律一般不承认事实婚。
第六章 培育 职业精神 树立 家庭美德
三、婚 姻 家 庭 法 律 规 范
2、结 婚 的 条 件
符合一夫一妻制
必 备 条 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男22周岁 女20周岁
第六章 培育 职业精神 树立 家庭美德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第六章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涵: (一)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 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 责的道德操守。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 求。 (二)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 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 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三)办事公道,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做 到公平、公正,不谋私利,不徇私情,不以权损公, 不以私害民,不假公济私。 (四)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的利 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高 质量的服务。 (五)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 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并通过兢兢业业的 工作,自觉为社会和他人作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 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
第六章
培育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才能来自对事业的热爱,甚至可以说, 才能实质上无非就是对事业的热爱,对工作 的热爱。 ——高尔基 培育高尚的职业精神,树立新时代的家 庭美德,都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锤炼人 的优秀道德品质的重要环节。
第一节
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职业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普遍、最基本的 活动。 职业道德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就是为了调节 和约束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而形成和制定的行 为规范。







大学生学习职业道德知识,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对于今后从事职业活动具有重大意义。要从现 在做起,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会与他人合作。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力戒自由散漫,发扬团结 协作精神; 敢于坚持真理,大胆探索,力戒消极保守,发 扬开拓进取精神; 提倡艰苦朴素,勇挑重担,力戒贪图享受,发 扬艰苦奋斗精神; 养成执著认真、刻苦钻研的学习习惯,力戒浮 躁不专,发扬精益求精精神。 同时,大学生还应该自觉培养廉洁自律意识, 提升人格境界,为今后在职业活动中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打下坚实的 基础。

高教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修订)-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圣才出品】

高教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修订)-第六章 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圣才出品】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6.1 复习笔记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1.法律的词源与含义(1)法律的词源①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富含着公平如水、正义神圣的深刻意蕴,寄托着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价值追求。

②在古代文献中,“法”除与“刑”通用外,也往往与“律”通用。

据《尔雅·释诂》记载,在秦汉时期,“法”与“律”二字已同义,都有常规、均布、划一的意思。

(2)法律的广义与狭义①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②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③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指广义的法律。

(3)法律的含义根据我国法学界通说,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律的本质与特征(1)法律的本质①在阶级社会中,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

法律保护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所以统治阶级也必须遵守法律。

②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

它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还通过政策、道德等形式来体现。

③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其中,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2)法律的特征①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调整社会关系的。

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②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a.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或判例以法律效力;b.由国家保证实施,即具有国家强制性,这种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答案第六章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答案第六章

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答案第六章37、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问: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5)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第二问: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38、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是什么?特征:1)法律至上2)权利制度3)人权保障4)正当程序含义:法治思维就是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39、如何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培养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有哪些?(1)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自由与平等、实体与程序的关系。

(2)①学习法律知识②掌握法律方法③参与法律实践40、什么是法律权威?我们应该如何维护法律权威?(1)法律权威是指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意味着法律在众多社会规范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和习俗等社会规范代替法律;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

(2)①对于党和国家:(Ⅰ)推进依法执政(Ⅱ)提高立法质量(Ⅲ)严格规范公正执法(Ⅳ)提高司法公信力(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②对于大学生:(Ⅰ)树立法律权威(Ⅱ)引导他人尊重法律权威(Ⅲ)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41、我国民法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民事责任制度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①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修订版-课后习题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修订版-课后习题答案

大学生怎样才能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P2)大学生应该塑造怎样的崭新形象?(P6)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关系是什么?(P8)谈谈你对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内涵的理解(P9)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什么要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P11)结合实际谈谈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和方法(P12)谈谈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材的重要意义。

(P17)谈谈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P2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价值核心体系中的地位。

(P23)a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关系。

(P29)如何认识立志高远与始于足下的关系?联系历史与现实,谈谈对实现理想的长期性与曲折性的认识。

(P33)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与实现中国梦的关系。

(P29)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如何在实践中化理想为现实。

(P35)怎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P41)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P44)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有哪些主要内容?(P44)中国精神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弘扬中国精神?(P49)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出努力?(P55)在当今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许多人都十分讲求“实际”,思考人生目的这样的大问题有意义吗?为什么?(P66)人生态度与人生观是什么关系?如何端正人生态度?(P67)人生的自我价值、社会价值具有怎样的关系?如何理解当代大学生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P77)如何理解健康的含义?怎样协调自我身心关系?(P80)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P83)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解决当今世界面临的环境和资源问题?(P87)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是什么?(P91)怎样理解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P102)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表现在哪些方面?继承和弘扬这些优良传统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在什么重要意义?(P94)联系实际,谈一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P114)怎样认识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P108)谈谈大学生应怎样树立诚信品质(P109)如何认识法律的历史发展?(P121)如何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P12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P130)如何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137)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P144)法治与人治、法制、德治的区别:如何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P154)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如何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P165)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P173)举例说明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的作用(P175)面对当今的就业形势,大学生应该树立怎么样的就业观(P188)如何认识恋爱中的道德要求(P192)道德与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调整的特点与作用(P195)谈谈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与修养(P201)绪论:珍惜大学生活,开拓新的境界!1.大学生怎样才能尽快适应大学新生活?(P2)(1)认识大学生活特点,了解大学生活的变化。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第6章

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及法律基础第6章

第三节
一、爱情与人生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爱情 是指男女双方基于一定的物质基础和共同的 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中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 倾心爱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种 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高尚感情。
古龙论爱情
▲一个男人若不爱他的老婆,就绝不会怕她 的,这就叫因爱而生畏。 ▲人生的初恋只有一次,就正如死亡也只有 一次一样。 ▲原来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吃苦,竟也是一种 快乐,只是世上又有几人能享受到这种快乐。 ▲人为什么总是对已得到的情感不加以珍惜, 却在失去后再追悔呢?而这种痛苦,本来就是人类 最古老、最深邃的痛苦。 ▲爱情不是占有的,而是供给与牺牲的。
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1、立足多渠道就业 2、不要一次就业定终身,立足多次就业 3、不单纯依靠家长、学校,要立足自主就业
创业需要有信心
创业需要有恒心
创业需要有耐心
创业需要有知识
互动教学
活动内容: 生命线
第一步: 下面一条线代表你的生命线,起 点是你的出生的时候,终点是你自己预测的 死亡年龄。
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 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和见习期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 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 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 的,不得设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 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 期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思考题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思考题答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思考题答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答题时需注意:1.如果是简答题,仅答要点,不要展开阐述。

2.如果是论述题,每个要点之下都要展开阐述;如果题目要求联系实际则必须联系。

3.部分课后思考题题目很大,可以拆分成若干道题,复习时注意自己总结。

4.老师总结的答案仅供参考!第一章人生的青春之问1.为什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答:人生观是人们关于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等人生问题的总观点和总看法。

人生观决定着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用社么样的方式对待实际生活。

每个人都会对“做什么人”和“怎样做人”的问题形成一定的认识,无论自觉与否,都会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实践自己的人生。

因此,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由于人们在现实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不同,经济利益和政治立场不同,生活经历、人生遭遇、认识水平不同,人们对人生的看法也不同。

不同的人生观往往意味着不同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并赋予人生以不同的意义。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理应认真严肃地思考人生,努力领悟人生的真谛,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树立崇高的人生追求,实现应有的人生价值。

2.如何理解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的关系?为什么说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答: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统一为一个有机整体,具体讲就是,人生目的决定着人们对待实际生活的基本态度和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人生态度影响着人们对人生目的的持守和人生价值的评判,人生价值制约着人生目的和人生态度的选择。

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在人生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

正确的人生目的使人做出正确的选择,始终朝着正确的人生发方向前进。

其次,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

正确的人生目的使人无所畏惧、顽强拼搏、积极进取、乐观向上,以昂扬乐观的人生态度正确对待人生道路上的顺逆曲直,错误的人生目的使人投机钻营、违法犯罪、或是虚度人生、放纵人生,或是悲观消沉、厌世轻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1、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谈谈“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答:(1)“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虽有一字之差,但内涵与外延却不相同。

法制是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范畴,常常与“民主”相对称,例如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的前提。

(3)“法治”就是在人民民主基础上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治理。

“法治”与“人治”相对称,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为什么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答:(1)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其深刻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执法为民,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利都来自于人民,执法者只有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保证人民赋于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此外,执法为民也是对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怕扬,只有从人民利益出发,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使执法活动和法律得到群众的认可,真正确立法律的权威,使执法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如何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答:如何处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正确理解与贯彻。

(1)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

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

(2)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范畴。

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点及习题(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要点及习题(第六章)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社会()基础之上。

A.物质生活条件B.文化生活条件C.政治权力D.统治阶级意志2.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仅仅是上升为()的那部分意志。

A.全民意志B.国家意志C.党的意志D.工人阶级意志3.关于社会主义法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B.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证C.有着与以往剥削阶级类型法律制度相同的经济基础与阶级本质D.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要求4.法律制定是指()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B.人民确定C.人民组成D.有立法权5.国务院有权根据()制定行政法规。

A.宪法和法律B.宪法C.法律D.党的决定6.我国立法贯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表达()的共同意志和诉求。

A.各政党B.人民C.各阶级D.全体社会成员7.我国现行宪法于()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A.1954B.1975C.1982D.20188.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我国现行宪法经过()次修改,共有()个修正案。

B.4;31C.5;31D.5;529.“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指的是()。

A.科学立法B.严格执法C.公正司法D.全民守法10.“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指的是()。

A.科学立法B.严格执法C.公正司法D.全民守法11.“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

”指的是()。

A.科学立法B.严格执法C.公正司法D.全民守法12.“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

”指的是()。

A.科学立法B.严格执法C.公正司法D.全民守法13.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关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下列说法不准确的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笔记和课后习题(含典型题)详解-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圣才出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笔记和课后习题(含典型题)详解-第六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圣才出品】

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6.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考点难点归纳】考点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1.法律及其历史发展(1)法律的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①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③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律的历史发展(见表6-1)表6-1 法律的历史发展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从本质上说,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

(1)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有权制定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领导地位。

②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且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最本质特征的具体表现。

(2)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规律是一致的。

②我国法律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并指导人们在法律实践中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③我国法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改革创新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3)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我国法律的社会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1)法律制定(见表6-2)表6-2 法律制定(2)法律执行(见表6-3)表6-3 法律执行(3)法律适用(见表6-4)表6-4 法律适用(4)法律遵守①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②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

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
自由。
要 求可 他以 人做 做、 、可 要以 求不 他做 人、 不 做

法律义务:指
须 做
法律所规定的

法律关系的主
必 须
体所承担的必
不 须履行的责任。

第三、从范围看:权利和义务是有界限的。
首先,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和范围受限于社会物 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等因素。例如现在我国 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权利只有城市居民才 享有,而农村居民基本上不享有,这就是由于我国 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保证所 有人都能享受到社会保证权。
平等更强调实质上的平等
如在联合国的会费交纳中,各国交纳的费用不同。其 中每年交纳一亿美元以上的有美国、德国与日本三个国家, 中国为2000多万美元,排在第13位。
尽管各个国家交纳的费用不一样,但就各个国家就 其本身的能力上是否已经“尽力”而言,各国在会费的承 担上是平等的。
人人平等具有理想因素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具有理想因素,其最终实现有 待于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的关系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第二节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一、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
法律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理念、原则 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 式
其特征:法律之上、权力制约
人权保障、正当程序
二、正确理解法治思维方式
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是否真正 享有最高权威则是一个国家是否实现法治的关键。
2、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
二、保障法律之上的地位 1、推进依法行政 2、提高立法质量 3、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4、提升司法公信力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后习题答案(第六章)P173※题目1.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职业成为体现人际平等、人格尊严和人的价值的重要舞台;职业的分工尽管还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但由于各种职业利益同社会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说具有一致性,因而从业者之间以及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矛盾,职业和岗位的不同,只是分工的差别,而不是地位高低贵贱的差别。

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继承了传统职业道德的优秀成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的基本特征,具有崭新的内涵。

(一)爱岗敬业。

爱岗敬业,反映的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敬重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勤奋努力,尽职尽责的道德操守。

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自己工作岗位的爱,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敬,既是社会的需要,也是从业者应该自觉遵守的道德要求。

职业不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也是从业者不断完成自身社会化的重要条件,是个人实现自我、完善自我不可或缺的舞台。

个人的发展和完善不能仅停留在愿望和决心上,而应付诸现实的行动,没有行动,一切都会流于空谈。

因此,爱岗敬业所表达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就应当是: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益求精,尽职尽责,“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这是社会对每个从业者的要求,更应当是每个从业者对自己的自觉约束。

(二)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对从业者的道德要求,即从业者在职业活动中应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信守承诺,讲求信誉。

诚实守信是人类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优良道德传统,在社会主义社会应该继承并使之发扬光大。

诚实守信不仅是从业者步入职业殿堂的“通行证”,体现着从业者的道德操守和人格力量,也是具体行业立足的基础。

在职业活动中,缺失了诚信就会失去人们的信任,失去社会的支持,失去成长和发展的机遇。

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完善,职业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的现象,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一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的缺失,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扰乱了市场秩序,也败坏了一些企业的名声。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版),第6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3版),第6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答案:ACD • 命题考点:第六章-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 【真题真解】本题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这是高 教出版社教材 2010 年修订新增加的内容。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 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这五个方面,是相辅相 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 理论体系。要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的区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包含“民主法治、自由平等、 公平正义、权利义务相一致”四个观念。B 选项属于社会 主义法治观念的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公平正义
• 基本要求: • 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 • 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坚持立法公正与执法公正并重
• 立法公正表现: • 立法机关按照民主的程序制定法律,充分听取和 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 • 法律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充分体现社会 的公正原则和标准。 • 执法公正主要表现: • 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 • 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 • 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制与法治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是主 张严格依照法律治理国家的原则;是一种与“人 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 法。 2、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 物层面;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 3、前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 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后 者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 和权变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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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6.1 复习笔记
一、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是我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充分的开放性四个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形势下大学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对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促进正确法治观念的形成
在高校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首要目标和任务就是要帮助大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确立了大学生应当树立的法治观念,有利于培育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和护法精神。

(2)有利于理解法律的内在精神
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都从不同的方面追求和体现着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理念。

因此,大学生通过学习和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把握法律的内在精神。

(3)有利于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①大学生在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会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形成自觉依法办事的意识;
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具有很强的行为指引功能,有助于大学生依法参与公共生活、实施法律行为。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
①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②依法治国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③依法治国,主要包括四项基本要求:
a.科学立法,就是立法机关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规定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提高立法的民主性、可行性、有效性。

b.严格执法,就是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权必由法出,不得法外执法、执法不作为和滥用执法权力,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公正司法,就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

d.全民守法,就是所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自觉以法律为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2)执法为民
①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

②执法为民,包括三项基本要求:
a.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的法律主体地位,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b.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利。

c.文明执法,执法的过程和方式符合法定要求,多运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手段,做到仪容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克服执法的简单化、粗糙化、暴力化倾向,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

(3)公平正义
①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价值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立法是公平正义的起点,执法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②公平正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a.坚持立法公正和执法公正并重;
b.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4)服务大局
①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②社会主义法治要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要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要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

(5)党的领导
①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
②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主要是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3.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大学生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应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关系
①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土壤,又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思想元素和文化资源。

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不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直接延续,而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批判吸收。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关系
①从根本上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服务于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建设的,其根本目的在于维系有利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和政治秩序。

②在借鉴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某些合理因素的同时,要清醒地认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根本区别,认清资本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质,有力抵御其中错误思想观点的侵蚀。

(3)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关系:
①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
②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4)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服务大局与依法治国是统一的关系,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是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服务大局的基本要求:
①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服务大局,不能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割裂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与党和国家大局的关系,脱离目标方向孤立地看待、推进法治工作;
②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去服务大局,脱离法定职权职能乱作为,滥用权力,影响妨碍大局。

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1)法治思维方式的基本含义
法治思维方式是指人们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

(2)法治思维方式的特征:
①法律至上
法律的至上性,具体表现为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优先适用性和不可违抗性。

a.法律的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在本国主权范围内对所有人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b.法律的优先适用性是指当同一项社会关系同时受到多类社会规范的调整时,法律规范的适用要优先于其他社会规范。

c.法律的不可违抗性是指任何人都不允许违反法律,违反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②权力制约
权力制约原则可以概括为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

a.职权由法定,指国家机关的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明确的授予。

b.有权必有责,指国家机关在获得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和责任。

c.用权受监督,指国家权力的运行和行使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d.违法受追究,指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③人权保障
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救济。

a.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b.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
c.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
d.司法救济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④正当程序
正当程序具有中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基本特征。

a.程序的中立性,是指程序的制度设计和运行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于或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中立性是正当程序的底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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