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失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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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一、接合面合格与失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过之后,保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失爆标准是指在煤矿开采、运输、处理等过程中,防止煤矿爆炸发生的一套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煤矿开采前要进行充分的地质勘探和安全检查,确保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煤矿开采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理,确保采空区的氧气浓度不超过爆炸极限。

煤矿运输过程中,要采用防爆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查,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爆炸。

煤矿处理过程中,要加强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防止化学品泄漏引发爆炸。

总之,煤矿失爆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失爆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失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 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井下失爆判定标准
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距离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法律依据: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

国务院决定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煤矿实施安全监察。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

煤矿企业负责人(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下同)对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制,监督检查煤矿企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解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电气设备维护责任人要对岗位设备精心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设备外壳: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度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联锁作用。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4、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破坏、如隔爆开关或隔爆电动机内的接线绝缘座被去掉或破裂等。

5、用螺拴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拴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拴松动;螺拴或螺孔滑扣;弹簧垫圈的规格与螺栓不相适应。

6、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

7、隔爆外壳结合面上涂有油漆或存在其它机械性杂物。

8、防爆电动机接线盒盖上反的。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1、密封圈尺寸或内径不符合规定。

2、密封圈圈体部分破坏的。

3、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4、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密封圈和进线嘴之间有充填物的。

5、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嘴)没有密封挡板;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的或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

6、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7、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8、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拴或未压紧,用一只手能使引入装置明显晃动的。

9、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向旋进方向旋转超过半圈的。

10、螺旋式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或金属圈与进线嘴不匹配的。

11、在电缆引入装置处,用一只手能将电缆顺着进线方向推动的。

12、密封圈内圈刀削后出现锯齿状,且锯齿直径大于2mm及以上的。

13、进出线嘴采用电缆压线板但未压紧电缆的或电缆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10%的。

煤矿防失爆50条规定

煤矿防失爆50条规定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的外壳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者。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联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4、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破坏、如隔爆性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拴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拴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拴松动、螺拴或螺孔滑扣。

7、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⒍3um,操纵杆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⒊2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失爆。

8、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是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9、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10、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深度不超过1㎜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1、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2、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3、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

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煤矿防失爆50条规定

煤矿防失爆50条规定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的外壳失去耐爆性能或隔爆性能。

一、设备外壳: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者。

2、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联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3、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4、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破坏、如隔爆性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5、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6、用螺拴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拴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拴松动、螺拴或螺孔滑扣。

7、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⒍3um,操纵杆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a⒊2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失爆。

8、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蚀,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是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9、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10、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cm2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深度不超过1㎜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1、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2、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3、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

涂油应在结合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

“失爆”的判定标准第1条:“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

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煤安标志”为失爆,无“铭牌”为不完好。

第2条:隔爆外壳的壳体:1)凡是转轴穿过隔爆外壳壁的地方应有隔爆轴承盖,否则为失爆。

2)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 mm为失爆。

3)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4)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5)隔爆外壳上的观察窗内密封衬垫必须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金属或金属包覆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衬垫的厚度不能小于2mm。

当外壳净容积不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6mm,当外壳净容积大于100cm3时,衬垫宽度不得小于9.5mm。

否则为失爆。

观察窗玻璃表面伤痕深度小于1mm为不完好,否则为失爆。

第3条:防爆面:1)隔爆接合面间隙和宽度不得小于表1、表2的规定,快开式门或盖的隔爆接合面的最小有效宽度不小于25毫米,否则为失爆。

伤隔爆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表2规定值的2/3,为失爆。

3)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得小于25 mm,间隙不得大于0.5 mm,否则为失爆。

快开式门或盖因变形打不开,且隔爆面间隙大于或结合面有效宽度小于表1规定值为失爆,否则为不完好。

4)隔爆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6.3μm,操纵杆的粗糙度应不大于3.2μm,否则为失爆。

5)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有“云影”为不完好,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失爆。

(云影: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觉)。

6)隔爆面局部存在直径大于0.5mm,深度大于1mm的砂眼,在1cm2范围内超过5个为失爆。

7)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杂物,否则为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四)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于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一、外壳破损1.1 设备外壳应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掉落、缺失等现象。

1.2 外壳结构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存在可能导致失爆的缺陷。

二、零部件缺失2.1 设备零部件应齐全、完好,无损坏、缺失等现象。

2.2 对于关键部件,如接线端子、螺栓、螺母等,应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三、设备不完好3.1 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无严重锈蚀、腐蚀、损伤等现象。

3.2 设备内部应清洁、干燥,无灰尘、杂物等积聚。

四、电缆破损4.1 电缆应无破损、老化、短路等现象,护套应完好无损。

4.2 电缆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松动、脱落等现象。

五、保护失效5.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保护装置,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

5.2 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不得出现误动作或失效现象。

六、接线不良6.1 设备接线应规范、整洁,无裸露、松动、短路等现象。

6.2 接线端子应紧固,无氧化、松动等现象。

七、标志模糊7.1 设备应有清晰的铭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无模糊、缺失等现象。

7.2 设备操作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应清晰明了,易于理解。

八、运行异常8.1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等现象。

8.2 设备应能正常启动、停止和切换,操作应灵活可靠。

九、安全距离不足9.1 高压电气设备之间和高压设备与低压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标准要求。

9.2 安全距离内不得存在障碍物、金属导体等可能导致触电的物品。

十、防护不到位10.1 设备应配备有效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栏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10.2 防护装置应完好有效,不得出现损坏、缺失等现象。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30条失爆标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30条失爆标准

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修理的各项防爆技术要求遵循《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气失爆:(1)外壳严重变形,凸凹超出规定10mm及有裂纹开焊的;(2)隔爆面有油漆、杂物及锈蚀严重的;(3)隔爆面有机械伤痕或沙眼,且程度超过完好标准规定的;(4)隔爆面紧固螺栓或螺孔滑扣、缺弹簧垫圈、弹簧垫圈缺损1/3以上、弹簧垫圈失去弹性或松动的;(5)密封圈有破裂、缺口及割开套在电缆上使用的;(6)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7)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金属抗圈放在挡板里边或金属抗圈放在密封圈里边的;(8)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9)螺旋式喇叭嘴用手向上紧方向能拧动半圈以上的;(10)电缆编号进入密封圈的;(11)空闲喇叭嘴没有挡板者或挡板不合格的;(12)进线装置出现松动的;(13)观察孔透明板松动、用普通玻璃或有裂纹破损的;(14)隔爆面间隙超过《标准》规定的;(15)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16)接线柱、绝缘座管烧坏,使两个空腔连通的;(1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18)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的;(19)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20)压叠式进线嘴用手晃动的;(21)螺旋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22)进线嘴缺少金属抗圈的;(23)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24)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叉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的;(25)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护套损坏裸露芯线的;(26)磁力起动器控制喇叭嘴引出动力线的;(27)煤电钻电源接插销,负荷接插座的;(28)使用电缆、电气设备、小电,电压等级超过规定的;(29)电缆护套(铅皮)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30)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31)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规定执行。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四)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于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煤矿井下31条失爆标准

煤矿井下31条失爆标准

托克逊县雨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设备检查失爆标准防爆电气设备运行、维护和修理的各项防爆技术要求遵循《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气失爆:1、外壳严重变形,凹凸超出规定10mm及有裂纹开焊的;2、隔爆面有油漆、杂物及锈蚀严重的;3、隔爆面有机械伤痕或沙眼,且程度超过完好标准规定的;4、隔爆面紧固螺栓或螺孔滑扣、缺弹簧垫圈、弹簧垫圈缺损1/3以上、弹簧垫圈失去弹性或松动的(规定:螺栓螺纹部分必须伸出2-3扣,且弹垫必须压平,否则为失爆);不管哪个部位,只要是螺栓必须有弹簧垫,否则为失爆;5、密封圈有破裂、缺口及割开套在电缆上使用的;6、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7、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金属抗圈放在挡板里边或金属抗圈放在密封圈里边的;8、电缆护套与密封圈结合部位经刀削或包扎加工处理;9、螺旋式喇叭嘴用手向上紧方向能拧动半圈以上的(规定:正反都用手拧不动,能拧动者为失爆);10、电缆编号进入密封圈的;11、空闲喇叭嘴没有挡板者或挡板不合格的;12、进线装置出现松动者(规定:压线板必须将电缆压死,手晃不动电缆,电缆在压线板下不松动,否则为失爆);13、观察孔透明板松动、用普通玻璃或有裂纹破损的;14、隔爆面间隙超过《标准》规定的;15、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16、接线柱、绝缘座管烧坏,使两个空腔连通的;1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18、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的;19、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的;20、压叠式进线嘴用手晃动的;21、螺旋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的;22、进线嘴缺少金属抗圈的,靖煤规定:金属抗圈断裂者为失爆;23、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24、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三岔口以上,绝缘胶有裂纹的;25、接线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和电缆护套损坏裸露芯线的;26、磁力启动器控制喇叭嘴引出动力线的;27、煤电钻电源接插销,负荷接插座的;28、使用电缆、电气设备、小电,电压等级超过规定的;29、电缆铅皮(护套)伸入器壁长度小于5mm,大于15mm的;30、使用密封圈较薄,导致喇叭嘴与喇叭座靠死的;31、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32、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规定执行。

失爆判定标准

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时间:2011-02-23 12:14:12 来源:简介: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摘要)失爆:就是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

(四)设备的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尽缘座被往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间隔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绣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间隔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答应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进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即是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 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 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 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 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D(mm ) D≤20
20<D≤60 D>60
D 0-D (mm )
备注
≤1
D 0表示进线装 置内径
(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 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 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
(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 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 灌至三叉口以上。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 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 则为失爆。
三、隔爆型插接装置: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
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 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邵氏硬度45º55º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 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 封作用。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 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 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 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 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 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 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 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 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 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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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º-55º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D(mm ) D 0-D (mm ) 备注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20<D≤60 ≤1.5 D 表示密封圈外径D>60 ≤2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

(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失爆:就是使用中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缆线)失去耐爆性能和不传爆性能一、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

(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

(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

(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

(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

(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

(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

(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

(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

(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

(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

二、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

(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

(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

(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

(五)、密封圈部分破坏。

(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氏硬度45º-55º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

(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咀)内用多个密封圈。

(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咀)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

(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

(十二)、进线咀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咀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

(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

(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

(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咀)有亲嘴现象。

(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

A、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D(mm )D 0-D (mm ) 备注D≤20 ≤1 D 0表示进线装置内径20<D≤60 ≤1.5 D 表示密封圈外径D>60 ≤2B、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

C、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

(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

(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

(二十三)、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

否则判定为失爆。

(二十四)、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为失爆。

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

(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

(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

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三、隔爆型插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

(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四、电缆: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一)、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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