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12.20•【字号】鄂教师[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教师〔2013〕22号)黄石、襄阳、黄冈、恩施、咸宁、潜江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在宜昌市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首次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促进教师专业化为导向,严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着力提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的总体目标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坚持教师专业化导向,体现教师职业特点,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教。
通过试点,完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注册条件,凸显业绩和能力导向,将教师素质和职业规范纳入考核条件,建立科学的教师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建立教师资格考试及定期注册登记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省、市、县、学校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教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时间安排2013年9--11月,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试点方案,吸收宜昌市试点工作的经验,完善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
2013年12月,召开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
2012年湖北省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确认
考区名称考区⽤户现场确认点咨询电话武汉市武昌(⽯牌岭⾼级职业中学)蔡艳萍武汉市⽯牌岭⾼级职业中学(洪⼭⽯牌岭13号)87344287武汉市武昌(华中师范⼤学传媒学院)华中师范⼤学传媒学院(江夏区藏龙岛凤凰⼤道特⼀号)81979072武汉市汉⼝武汉市第⼀职教育中⼼(武汉市?⼝区利济北路136号)85864249武汉市汉阳武汉市商业服务学院(汉阳校区)(汉阳墨⽔湖48号)84827244黄⽯市孙成⽴湖北师范学院教务处1116室************⼗堰市秦鸣⼗堰市招⽣考试院附⼀楼招⽣考试服务部************宜昌市邓华宜昌市教育局⼤楼2楼203室(体育场路27号)************襄阳市周虹襄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襄城环城西路57号)************鄂州市余滔滔鄂州市教育局办公楼⼀楼报名⼤厅(滨湖南路60号)************荆门市彭林荆门市招⽣考试局206(室)(掇⼑区虎⽛关⼤道56号)************孝感市余⼩平孝感市教育局装备站(交通西路266号)************荆州市赵友⼭长江⼤学继续教育学院(荆州市荆沙路28号)************黄冈市钟雄华黄冈市教育局⼀楼⼤厅(黄冈市⾚壁⼤道83号)************咸宁市龚伟咸宁市教育招⽣考试院2楼************随州市刘钊随州市教育考试中⼼************恩施州周⽂忠恩施州招⽣办公室(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仙桃市⽑伟仙桃市教育招⽣考试院⼆楼⼤厅(仙桃市仙桃⼤道中段58号进贤楼)************潜江市曾杨柳潜江市招⽣办公室⼀楼报名⼤厅************天门市刘洋天门市招⽣考试院(钟惺⼤道35号教育局⼀楼)************江汉⼤学华雄江汉⼤学教育学院J04A106(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湖路8号)84227061-2武昌理⼯学院张素雅武昌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办公室81652184武汉⼤学考试中⼼薛建华武汉⼤学考试中⼼(武汉⼤学校内梅园2路)68756114华中师范⼤学陈德均华师⼈才交流中⼼(西区⼋号教学楼旁)67868051湖北第⼆师范学院何强⾏政楼⼆楼224(从⾏政楼西侧门进)87943560湖北⼯业⼤学崔锋泽湖北⼯业⼤学教务处(科技楼104)88016305湖北⼤学樊宝⽣湖北⼤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88662667武汉体育学院雷海林武汉体育学院就业办公室(⾏政楼119)87191565汉⼝学院赵惠汉⼝分校继教楼101办公室。
2012年湖北省招录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做好2012年新录用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 2012】30号)提出的“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从2012年起,我省将按照新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实施力度,统筹全省农村义务学校教师选派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任教(称为“新录用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录条件全国普通高校应、往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获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应届生能按时获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身心健康,能适应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5、能按时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二、优惠政策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
每人每年 3万元,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
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增。
所需经费全部由省财政负担。
新录用教师使用事业编制,由省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然减员等因素空编的情况统筹安排。
三、招录办法从 2012年起,各地中小学新进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用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2012年招录公告,将于近期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信息网( /)面向社会进行发布。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来源:/hbwzweb/html/xwzx/ztpd/zcpd/zcwj/55812.shtml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精神,以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统一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更好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服务,促进我省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一)我省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2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
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一)今年全省事业单位仍实行申报总量控制。
按照《关于2012年度事业单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15号)文件规定办理。
申报中级职称的职数控制,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此原则执行。
(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继续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文件执行。
各专业高、中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相应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2010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今年评审有效。
已实行量化评审的专业,从今年起,水平能力测试必须合格方可参加评审。
水平能力测试要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专业能力,测试根据专业特点一般采用面试或笔试形式,同时鼓励和倡导各评委会探索新的方式。
对高校教师、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教评学的结果可以作为水平能力测试的依据。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一2020年)》精神,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以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从根本上全面加强和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需要的教师补充新机制(一)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
从2012 年起,各地中小学新进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月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二)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
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从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新机制”建立之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仍按原有政策进行管理,工资由各地发放,人员只出不进。
(三)按新机制招录教师的对象和数量。
按新机制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下简称“新录用教师”) ,应志愿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招录对象包括: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012 年根据各地需求情况,公开招录2万名左右新录用教师。
2013 年及以后公开招录的数量,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然减员数量和学生数变化情况,由省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四)新录用教师的待遇。
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
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 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
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
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布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5.04
【实施日期】2012.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直属中小学,市、州人社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大型厂矿企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 34号)精神,现将2012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职数控制和水平测试工作
1. 按照《关于2012年度事业单位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2]15号)精神,今年继续实行申报职数控制。
申报人员必须持有
省职改办统一印制的《评审单》,无《评审单》人员不予受理。
其中,省属高校申报职数由省职改办审核下发,省直部门所属学校和地方所属学校由省直部门和市州职改办集中报省职改办审核下。
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官方设定的教师资格考试。
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
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
主要针对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信息,建议您查询相关网站或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2012年湖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各市县人数分布情况一览表
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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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
1924名(公安县188人,洪湖市206人,监利县500人,江陵县90人,荆州区328人,沙市区17人,石首市377人,松滋市2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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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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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
50名(钟祥市联社12人,京山县联社12人,沙洋县联社16人,东宝区联社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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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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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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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
1108名(通山县79人,赤壁市144人,崇阳县263人,嘉鱼县184人,咸安区1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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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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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
874名(曾都区58人,大洪山风景区20人,广水市269人,随县513人,随州经济开发区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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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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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
1813名(巴东县201人,恩施市360人,鹤峰县126人,建始县238人,来凤县152人,利川市395人,咸丰县184人,宣恩县157人)
孝感
1557名(孝南区102人,汉川市346人,应城市120人,云梦县300人,安陆市36人,大悟县359人,孝昌县2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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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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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
3020名(红安县246人,黄梅县319人,黄州区152人,罗田县147人,麻城市400人,蕲春县558人,团风县142人,武穴市351人,浠水县500人,英山县205人)
2012年湖北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招聘各市县人数分布情况一览表
地市名称
招录人数
职位
报名时间
课程
襄阳
1274名(保康县50人,樊城区130人,谷城县176人,老河口市196人,南漳县336人,襄城区36人,襄州区134人,宜城市138人,枣阳市78人)
关于组织2012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24号)
关于组织2012届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通知院教(2012)24 号各院(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2】3号)、《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2010】1号)精神,2012届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工作于4月全面展开。
武汉地区高校应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当地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并按教育局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申报工作,现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我校2012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1.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或者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①师范教育专业界定,以《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的有关规定为准。
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只有两种形式有效:一是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二是同时提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教学能力、职业技能等条件。
具体包括:①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专科学历②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③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④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院(系)鉴定盖章。
三、申报方式及申请流程:(一)申报方式:教师任教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2012年1月4日
国家教师资格证认定改革公告
根据教育部〔2011〕6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全面推行全国统考,今年在浙江省、湖北省开展试点,明后年推广到全国,实现常态化。
改革内容包括:
一、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考试实行机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小学教师笔试考三科、中学教师考四科,包括《综合素质》、《教育基础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试讲》等,考试科目增加,考试范围和内容更广,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难度大大增加。
二、报考条件显著提高
高校在校生只有毕业年级学生方能报考,且幼儿园和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认证程序更加严格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且笔试各科成绩合格,才能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双合格方能参加教师资格申报,部分学科还需要教学实习见习经历。
四、考试费用大幅增加
笔试和面试分别收费,收费标准在现在基础上大幅增加。
因无参考教材,考生参加培训的费用必将增加。
★改革过度时期,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2011
年11月左右报考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按原报考程序申报。
温馨提示:最后一次省报机会,请需要考证的同学放假前(1月5号)
速到技能培训学院2104办公室报名,我们将专门进行补报名。
川科技能培训学院2012年1月4日。
2012上半年湖北教师资格证现场报名地址
2012年湖北教师资格证现场报名及信息确认地址,请在“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网”查询考试大纲下载:幼儿园(两门):《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小学(两门):《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中学(两三门):《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以下任选一门)《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点击链接《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点击链接《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点击链接《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点击链接《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点击链接《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点击链接《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点击链接《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第四节教育与文化1、教育是一种____的文化现象。
(特殊)2、教育与文化是____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制约)3、学校文化是指________。
湖北省拟招教师8000名 4月10日开始报名
QQ交流群:298378876 中公教师考试网湖北省拟招教师8000名4月10日开始报名2012年,湖北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新录用教师(以下称新录用教师)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新机制,今年继续面向社会招录8000人。
记者了解到,2013年的招录对教师资格证的限制有所放宽,旨在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报考。
网上报名将于4月10日开始。
据介绍,新录用教师招录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并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应在三年聘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按照政策,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在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
在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使用事业单位编制。
据悉,3万元年薪的水平高出大多数乡镇公务员的年收入。
今年,湖北省特别强调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现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报名参与本次公开招聘,以保证在职教师总数持续增加。
去年湖北省招聘新录用教师达1.7万人,报名人数达5万人。
网上报名:4月10日起开始据介绍,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
笔试阶段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4月24日,网报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7日至5月10日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专业、综合知识七三开今年的笔试时间定在5月11日进行。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查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鄂政发〔2012〕3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一2020年)》精神,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以改革创新的要求建立新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从根本上全面加强和发展农村基础教育,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建立适应农村义务教育需要的教师补充新机制(一)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
从 2012 年起,各地中小学新进教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经省编办核准招录数量后,在省人社部门指导下,由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各县(市、区)负责面试、聘月和日常管理,学校负责使用。
(二)建立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新机制。
进一步实施和完善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
从 201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下同)新进教师,实行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农村学校使用的补充新机制。
“新机制”建立之前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仍按原有政策进行管理,工资由各地发放,人员只出不进。
(三)按新机制招录教师的对象和数量。
按新机制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下简称“新录用教师”) ,应志愿在农村乡镇及以下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其招录对象包括:资教生(含中央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2012 年根据各地需求情况,公开招录2万名左右新录用教师。
2013 年及以后公开招录的数量,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自然减员数量和学生数变化情况,由省级机构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提出意见,报省政府批准。
(四)新录用教师的待遇。
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
到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方义务教育学校任教的,每人每年3. 5万元;到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
年薪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
关于2012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关于年上半年全国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试点报名通知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年上半年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号)》精神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湖北大学学生由各学院统一制表填写名单并盖章)。
二、收费标准:此次试点仍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考试费元,面试费元人,笔试考试材料费元人。
三、笔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先考笔试):. 笔试报名方式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流程如下: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
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不大于;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中职《教育知识与能力》). 报名审核()考生报名时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关于2012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d)
关于2012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将我校2012届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网上报名及材料收集工作安排如下:一、相关政策1、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授权我校组织本次2012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凡我校2012年6月能够正常毕业的师范类学生和符合申办条件的非师范类学生(见附件5)可以申办,其它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一律不能申办。
2、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是荆门市教育局(高中)、荆门市东宝区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学校只承担组织工作,无审核修改权限。
参与申办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材料组织、网上报名等事项。
3、申办教师资格证的材料包括: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合格证、学生成绩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另按附件五的要求提供材料。
所有材料缺一不可。
4、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未通过的原因,审核合格的学生材料由教育局存档,审核未通过的材料作废,一律不发还。
二、相关材料1、体检表:经教育局授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的指定医院是县(市)级以上的人民医院,学校今年为了方便学生不再统一安排体检工作,由学生自行在实习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2、思想品德鉴定表:师范类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院统一组织填写加盖学院学生党支部章,非师范类学生从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查询后下载打印(附件四),由所属学院确认盖章。
3、普通话合格证:申办教师资格证的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它学科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4、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按照附件五的要求提供材料。
5、学生成绩单:必须从教务系统自行打印并在所属学院教学办盖章。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将按照2012年5月的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和财务处收费数据审核毕业资格并制作毕业证。
学生必须除实习环节外的所有成绩合格并缴清学费,否则不能申办教师资格证。
2012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2012年度湖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1人)
黄石市(7人)
黄石市第三中学:马洪
黄石有色小学:王艳玲
大冶市一中:刘合奎
阳新县一中:焦龙河
黄石市二中:瞿佳廷
黄石市一中:方和平
黄石市八中:郭茂荣
襄阳市(14人)
保康县一中:孟庆焕
南漳县教研室:卢家芩
襄阳市九中:张波
襄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刘从华
襄阳市一中:陈宗豪
襄阳市四中:李均邦
谷城县一中:丁罕冬
襄阳市五中:王静
枣阳市五中:沈豪博
枣阳市二中:王星元
老河口市一中:林德宽
襄阳市樊城区职教中心:李杰宜城市一中:王传平
谷城县茨河镇中心学校:苗明。
2012崇阳县资教生教师资格认定名单
162 何翠萍 女 20124200142003667 崇阳县铜钟乡佛岭小学
163 刘旭 女 20124200142003668 湖北省崇阳县青山镇西冲小学
124 吴小玲 女 20124200142003629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中心小学
125 李倩倩 女 20124200142003630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铜钟乡寨下小学
126 刘红丽 女 20124200142003631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港口中学
127 任帅 男 20124200141003632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鹿门铺小学
136 周鳌 女 20124200142003641 湖北省崇阳县石城镇杨林小学
137 吴昊 男 2012420014Biblioteka 003642 崇阳县白霓镇中心小学
138 程仕邦 男 20124200141003643 崇阳县路口中学
139 程钊 男 20124200141003644 湖北省崇阳县天城镇龙背小学
140 但丽平 女 20124200142003645 湖北省崇阳县港口中学
141 黄彬 男 20124200141003646 湖北省崇阳县沙坪中学
142 程聪 女 20124200142003647 崇阳县青山中学
143 吴娇 女 20124200142003648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新塘岭小学
152 孙燕 女 20124200142003657 崇阳县路口镇棠棣小学
153 张燕 女 20124200142003658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肖岭乡肖岭小学
154 胡兵郎 男 20124200141003659 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中心小学
关于印发《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的通知
附件: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根据国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改革试点的实际,现就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如下:1、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执行。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仍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的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普通话免试范围。
凡1954年1月1日前出生或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免试普通话。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条件。
从事语文教学的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学历今年上半年仍然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由认定机构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其学历要求,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任何专业技术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不能作为降低学历标准的依据。
今年起,申请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将作适当提升。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1)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人员学历确定问题,按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1993]4号)执行,原则上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一致。
但入学时就读学校为非本科院校的,不得认定为本科学历。
(2)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合格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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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国申请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面试)试点报名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12‟8号)》精神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2年上半年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此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 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湖北大学学生由各学院统一制表填写名单并盖章)。
二、收费标准:
此次试点仍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7]8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考试费25元,面试费100元/人,笔试考试材料费10元/人。
三、笔试报名和考试时间(先考笔试):
1. 笔试报名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
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1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报名,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者,可免试科目二(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中学和中职《教育知识与能力》)
2. 报名审核
(1)考生报名时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
(2)报名结束后,考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审核,审核通过后,照相、缴费后完成报名工作。
(3)审核结束后,市州考试机构(或高等学校)采用教师资格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考前一周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
3. 日程安排
笔试科目中幼儿园、小学所有科目采用机考,其余科目采用纸笔考试。
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4. 成绩查询
评卷结束后,国家确定并公布笔试各科成绩合格线。
考生在2012年7月15日,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
五、面试要求和报名考试时间(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
1. 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 参考资料
试点期间,小学、中学面试考生备课使用教材暂定为人教版。
3. 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4. 面试报名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
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原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成绩均合格者,可直接报名参加面试。
考生于2012年8月23日-27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后,考生需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5. 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类别面试与高中类别面试一致,其中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时,需加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6. 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
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8日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六、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
考试违规者,五年之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八、合格证明:
教育部考试中心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九、信息查询:
笔试(或面试)结束一个月后,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
()查询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成绩评价报告。
十、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已与高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6月9日至10日在华中师范大学报名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科目的考试。
继续教育学院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