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诊所课程在高校的设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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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课程设置研究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课程设置研究
F I OL OW T l 注 WI H 关
诊 所 式 法 律 教 育 模 式 的课 程 设 置 研 究
文 /王 英 明
摘 要 : 所式法律教 育模式 , 诊 以法律诊 所 分 。此外 , 根据 法律诊所实 际需要 , 应当在 教育体制 、 教师评定方法与标准 、 以及教育
为实践教 学平 台, 将理论与 实践相结合 , 会见室 、 待室 、 能 接 资料 室的显 著位置 , 诊 部对 法学课 程 的设 计等 方面 因素 的制约 , 将 实验操作流程 图、 重要 的规 章制 度 是导致这一现象 的根本原因 。因为没有 合 够实现 法学人才所需要 的社 会经验和职业 所简介 、 道德 的养成 , 重点培 养 学生专业 、 业、 职 人 以及诊所的值班 人员 名单 、 值班 日期等进 理的评价机制 , 以维护 诊所教 师对法 律 难

法律诊所 实验课 程的 时间 与地点
求学生首先要学习和掌握 法学 的基本和一
般理论 , 只有打下坚实的理论基 础 , 学生 才 能有效地进行诊所 实验 , 做到 理论联 系实
践 。因此 , 法律诊 所实验课 程应该 要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
实验时间的安排与协调 , 师生之 作兼职诊所主 任 , 样可 以解决 许多诊 所 料的管理 , 这 财务状况管理 , 办公设备 面临 的如安排场所 、 保证学生学分 、 算教 间的沟通与联络 , 计 监 规 师工作量等实 际问题 , 也有 利于 巩固诊所 的维护 , 督 各种 制 度、 范 的贯彻 实 施 等, 均产生大量 的管理 和服 务工作 。除 了 在法学院 中的地位 。当然还有 的高校推选 诊所 中的一切 事务几 乎 指导教师作诊所 主任 , 这些 教师 因为熟悉 诊所教师 的教 学 , 因此 高效率 的行政 事务性 工 诊所 教学 、 参与指导 , 同样在诊所管理工作 都 与其相关 , 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 诊所指导教师 的聘任 二) 作 , 诊所 的运作 过程 中起 着极 其关键 的 在

浅议高职院校行业法规类课程“诊所式”教学模式的构建

浅议高职院校行业法规类课程“诊所式”教学模式的构建
蔡 斌
( 市广播 电视 人学 人文科学系 . 南通 江苏 南通 2 60 ) 202
[ 摘
要 ] 高职院校 行业 法规 类课程教 学中普遍存在教材缺乏 , 教学方法 陈旧, 学生厌 学情 绪严重 , 学效果 欠佳的尴尬 教
局 面。“ 诊所 式” 学模式的引进 可以很好的 弥补教材和教法的缺 陷, 教 有效提 升学生的 学习兴趣 。 [ 关键词 】 行业法规 类课程 ;“ 诊所式” 学模式;改革 教
过程 ,同时也 可以 i 学生从 实际个 案着 手探索 法律 的基本精 I : 神并培 养学生 的利= 会责任感 和正义感。 ・ ( 诊所式教 学模式能最 大程度的调动学 生的学 习热情 。 二) 高 职非法 律专业 的学生在学 习行业 法规之前 .很 少接触
分 析 ( 断 )并 捉 H 解 决 办 法 ( m 处 方 ) 在 外 , 多 知 名 诊 , { 开 。 很
容。
高职院 校 行业法 规类课程 引人 “ 诊所 式” 教学 模 式的意义


( 诊所 式教 学模式 符合 高职高 专院 校人 才培养 目标 的 一)
要求。
高职 高专 院校 人才培 养 目标 的定位是培 养 “ 术应用 型 技 人才 ” 注重对 学生 的实践操作 能力的培 养 , , 而这恰好 是“ 所 诊

【 y r s t P eu l us c n al ci o e ,  ̄ Ke d ] {J l i c r ; l i l a n m d: e r wo g at o e ic h g m e i fm
行 业 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类 课 程 , 被称 为 “ 术 法 规 类 ” 程 , 指 离 职 也 技 课 是
诊所式法 律教育,作为一种具 体的实践教 学模式. 最初是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构建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构建

论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构建【摘要】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自2007年9月成立以来逐步探索出集社会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大学法学教育平台和大学生社会实践社团三位于一体的“西南模式”。

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剖析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化构建,并尝试解答了诊所式法律教育面临的问题与困惑,希望可以帮助这一舶来品在中国更好地生根发芽。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本土化构建;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诊所一、概述(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起源和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起源于美国,19世纪20、30年代,教育家们开始对传统学院式法学教育模式进行反思与改革,以诊所课程为核心内容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应运而生。

它实际上是美国18世纪末以前实行的学徒制的律所法律教育的回归与革新,其特点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通过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应用,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对法律的深入理解,缩小学院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的距离,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观念”。

[1]1933年,著名法官杰罗姆·弗兰克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律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为什么不建立一所诊所式的法律学校》的文章,这篇文章强调并重塑了原有的法学实践教学理念,极大地推动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英美法系法系的推广与发展。

(二)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本土化构建的现状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侧重强调理论研究和知识灌输,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等法律实务职业的要求。

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优势恰好可以弥补传统法学教育的缺陷,二者可以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九所院校先后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诊所式法律教育正式被移植到中国,开启了在我国本土化构建的历程。

随后,法律诊所在中国高校中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截至2009年7月,全国已有109所院校开设了诊所课程。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中国开展的十年时间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它正在困惑中前进。

高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高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
生 的就业导向 ,探讨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职法律教育实践环 节 中的借鉴问题。

学生 以 “ 准律师”的身份代理真实 的案件法律诊所是诊 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场所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
服务 内容的不同 ,可建立起各种类型的诊所 。在诊所 中,学 生以 “ 准律师”的身份直接代理委托人 的案件 ,通过了解 事 实 、收集证 据、运用理论知识 ,全程参与整个案件 的处理 过
性。
6 5
特 色 ,完 善学 生 培 养 的实 践 环 节 。 1 、课 程 设 置 方 面 。课 程 设 置 应 根 据 高 职 法 律 专 业 学 生
二 、高职法律专业 学生的就 业导 向 随着 国家对法律从业人 员要求 的改变 ,高 职院校法律专
特定 的职业 岗位群 的实 际需要 ,以职业能力训练为基础 ,理
收 稿 日期 :2 0 —1 —1 09 0 2
作者 简介 :吴娜 ,九江职 业技术 学院经济管理 学院教师 。
21 . 001
九 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 吴娜 :高职 “ 所式 ”法律 教 育课 程 体 系的构建 ) 诊
能充 分意识 到 自身 的不 足 ,从 而提高 学 习 的主动 性 、 自党
九 江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un f i i gV ct n l T c nc o ee o ra o u a oai a & eh i C H g l Jjn o l a
2 0. 01 1
高职 所 式 " “ 诊 法律教 育课 程体 系的构 建
天 娜 吴 硼p
法与技能。这些技能在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下 ,即使是在模拟 法庭或案例分析这样 的课程 中,也是很 难得到有 效训练 的 , 因为在 这些课程 中,案例 的选 取都是为 了配合课堂 教学 的, 事实与证据都被 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会有突发事件或意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Legal Clinic课程编号:013E3400 学时:18+36(实训) 学分:3.0一、课程教学对象 本课程的教学对象为非法学专业学生。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法律诊所课程是面向全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公选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

法律诊所实践训练意在为同学提供较长时间稳定的实践方式,让同学直接与当事人交流甚至受理有关案件,并在适时下直接处理有关案件的法律问题,甚至作为代理人为保护弱者权益诉诸法庭,是典型的实战操作,对提高同学的法律应用能力大有帮助。

通过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法律实务的技能,如:司法文书写作、摘要和辩论、起草法律文书、诉讼技巧、法庭辩护、事实调查、为客户提供咨询的技巧、集团代表、谈判、调解和其他争议解决办法等。

三、对先修课的要求 学生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先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四、课程的教学方式、基本要求和学时分配建议(总学时数:18) 法律教育诊所的主要教学方式是从经验中学习、从实践中学习。

主要的教学方法分为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两类。

课堂教学:教师在课堂上采用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除了课堂的专题讲座外,主要是运用诉讼角色模拟训练、互动式个案指导、辩论式的提问与回答、讨论式集体头脑风暴和课堂游戏等是多种教学手段。

课外实践:把学生置于"律师"的角色定位,开展法律咨询,代理当事人办理真实的案件,在实践中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在法律实务过程中培养学生必要的技能,不仅是学习法律知识,而是掌握整个法律实务工作的过程。

为了便于诊所师生完成教学任务,学校为诊所课程安排专门的教室,设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接待室,开通热线咨询电话。

本课程总学时为54学时,其中课堂教学18学时,实践教学36学时,计3学分。

课堂教学以专题进行,各专题学时分配如下: 第1专题 法律诊所教育课程导论和教学方法 (2学时) 1.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概念、背景及相关情况 (C) 2.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价值合同关系 (B) 3.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方法 (B) 第2专题 律师职业的基本价值及技巧 (2学时) 1.律师职业道德及责任 (C) 2.律师职业的基本技巧 (A) 3.对律师职业基本技巧与价值的分析 (B) 第3专题 会见当事人 (2学时) 1.律师与当事人的关系 (A) 2.当事人的期望与意图 (A) 3.会见当事人与提供法律咨询的技巧 (B) 第4专题 调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收集 (2学时)1.调查取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B)2.如何获取有效证据 (A)3.鉴别证据材料的方法 (A) 第5专题 非诉讼法律事务:谈判和调解 (2学时) 1.谈判的准备和谈判、调解方案的设定 (A) 2.谈判的策略与风格 (B) 3.冲突中调节的技巧 (A) 第6专题 诉讼法律事务:民事案件的代理 (2学时) 1.办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技巧 (A) 2.办案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A) 3.办理民事案件的案件策划与一般策略 (B) 第7专题 诉讼法律事务:刑事案件的辩护 (2学时) 1.接案与会见的注意事项 (A) 2.阅卷及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的技巧 (A) 3.刑事案件辩护的策略和技巧 (A) 第8专题 诉讼法律事务:行政案件的代理 (2学时) 1.如何确认和把握案件事实 (A) 2.如何取得和选择相关的证据 (A) 3.如何正确适用相关法律 (A) 第9专题 期终总结评估 (2学时) 1.办案情况汇报、总结 (A) 2.学生自评、互评,客户评价,教师评价 (A)五、实训内容和实训要求 1.实践教学安排 1.1观摩和模拟案例讨论教学(共18学时,分小组进行,根据选课情况每组10人左右) 1.2课外实践活动(共18学时) 实训一:咨询(6学时) 诊所学生通过电话、现场及书面方式,向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中华女子学院法律诊所课程的建设与实践

中华女子学院法律诊所课程的建设与实践
标准 。
方 法和教 学安 排 , 中华女 子学 院法 律系教 师和学 是 其次, 以为妇 女 、 童提 供 法律 服 务 作 为 服 务 生共 同探 索 和实践 的结果 , 映了诊所 教学 的基本 儿 反
汤轶 群
(f 女 子学 院 社 会 与 法 学 院 [华 1 摘 法 律 系 ,北 京 100 ) 0 11
要 :诊 所法 律 教 育 在我 国部 分 高校 的 引入 和 发 展 , 定 程 度 上 弥补 了传 统 法律 教 育 的 不 足 。 中华 一
女子学院法律诊所课程的建设与 实践 , 对培养学生, 尤其是女 大学生成为各具特 色的现代应用型法律人

制, 同时 为学 生巩 固加深法学 理论 知识和锻炼 积 累 实践 能力经 验提供 了很好 的平 台和机会 , 为悄 被认

在 中华女子学 院的实践
然 改变 了中国传统 的法学教 育理念 和教学模 式 , 是
“ 所 法律 教 育起 源 于美 国 2 世 纪 6 诊 0 o年代 , 对现 有法学 教育模式 的补充 和创新 , 具有强 大的生 它借鉴 了医学 院学生在 医疗诊所 临床实 习的做法 , 命力 和 良好 的发展前 景 。
校也 开设 了法 律 诊所 课程 , 取 得 了一 定 的成 效 。 律诊 所教 育将 法 律实 践 融入 学 生 的法 学知 识 理论 并
可 以说 , 探索 法学实践 教学 的路 径 、 方式 、 手段等 一 学 习之 中 , 不仅 突破 了传统 教学 的场所 和围墙 的限 直是 法学 院校法 学专业 教学改革 的重要 内容 。
பைடு நூலகம்
教师指 导下为处 于困境 中的受援人 提供法律 咨询 , 之机 , 中华 女 子学 院法 律 系 针对 学 院特 色 于 20 04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设想与实践——以湖南科技学院为例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引入“法律诊所教育”的设想与实践——以湖南科技学院为例
充分调动 学生学 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原则。f嗍 2 】
目前 我国的法 学教育还倾向于知识的传授而不是能力 的培 养 ,具体表现在 :第一 ,在课程设置上 ,主要以国家颁布 的
所高校开设 了法律诊所教育课程 , 目前在湘高校只有我校 但
核心课程为主 , 辅之以和本校联系密 切的特色法学课程而缺
律院系推行法律诊所教育要考虑本土化和创新性 问题。特别 是湖南科技学院,作 为地方新建本科院校 ,更应突 出其应有 的特点 ,发挥其资源优势,在引入诊所法律教育有所创新。
前在美 国政 府认可的法律院校均须开设此类课程。作为法律 教育 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种教育模式在美国法学院 中已占有

Ma 2 1 L00
地 方新 建本 科 院校 引入 “ 法律 诊 所 教 I 育 "的 月 = I 设 想 与实践
以湖 南科技 学院为例
1 百 日 J q
( 湖南科技学院 法律系 ,湖南 永州从 案例教 学法发展 出来并借鉴 医学院临床 教学方法的一种全新 法律教 学 式,在 2 世 模 O 纪 6 年代兴起 于美国各法学院。目前 ,我国 已 几十所 高校法学专业将起源于美国的 “ o 有 法律诊所教 育” 引进教学,并取得 了良好的效果。湖 南科技 学院在顺应新 形势前提 下,既应积极推进法律诊所教育 ,又应结合本校优 势形成 自 身特点,因此 ,
要且可行 的。
办案、动手能力较差 , 只会 书本上的法律 , 不知道灵活运用
法律 ,达不到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要求 ,不能适 用社会的需
求。
( )开展 法律诊所教育有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 我 国自 20 以来 ,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 下, 00年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 国内几十所高校 的法学院先后引

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高校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探索与思考

国外已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从 20 9 究资助。20 00年 09年法律诊所课题组以《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实
月开始, 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 国北京大学、 我 清华大 践探索》 为题, 获得重庆三峡学院校级教改项 目 立项。诊所式 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等7 所高校法学院尝试开设 法律教育课题组还得到香港大学法学院内地项 目的支持进行 诊所式法律教育选修课程 , 此后很多院校陆续开设诊所式法 法律咨询援助服务以及社会调研活动。这些方面在一定程度 律教育课程, 至今已有上 10所高校成为中国法学会法学教 上表明重庆三峡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得到了社会的初步认 0 育研究会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开办的诊 可。
所式法律教育形式较为丰富, 主要为诉讼类法律诊所, 如农民 工维权诊所 、 消费者维权诊所、 公益诉讼法律诊所、 老人维权
( 二)法律诊所课程的开设
重庆三峡学院法律诊所于 20 年 5 08 月正式启动。而《 法
诊所 、 妇女维权诊所 、 刑事法律诊所、 民事法律诊所等, 也有少 律诊所》 课程于 20 9月开始开课 , 08年 每学期开设一次。开 数为立法诊所 、 综合性法律诊所等类型。诊所式法律教育在 设对象是本科法学专业学生 , 其性质为选修课。于 2 1 3 00年 我国呈现出良 好的发展势头。 月开始调为必修课。学生完成既定教学计划 , 可以获得 3个
而案源少也是实践中一个困扰我国诊所式法律教育发展 采取互动式教学方法, 以角色扮演、 实案练习、 讨论交流、 及课 技能, 的关键问题之一。因为作为当事人很难放心地将 自己的财产 后作业、 汇报晚会等训练方式。在实践教学设计上的做法 : 将
教学班分成 8 个小组 , 7 每组 人左右 , 指定 1 名协调能力较强 的同学任组长。每周二安排一个小组轮流到农民工维权 中心 进行法律援助服务 , 其他小组在课堂学习, 另外每周六安排 1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校法学专业的应用与实践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校法学专业的应用与实践

Legal S ys t em A n d Soci et yi太帮I占缸会诊所式法律教育枉离校法学专业的应用与实践何铁军吕智操摘要本文在分析了高校传统法学教育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特点,提出在教学中运用角色模拟教学法的设计,以求达到让学生们像法律人一样思考的目的,培养出具有扎实法学实践能力和高度法律职业道德的国际性法律人才。

关键词诊所式法律教育法学专业角色模拟教学法中图分类号:G633.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230—02一、我国高校传统法学教育专业现状的分析中国的法学教育确实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法学教学方式在中国高校的改革,意味着学生的学习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被动式到主动式;也意味着老师的教学同样不能再固守陈规,而应当从单向灌输式和封闭式到多向互动式转化。

我国本科法学教育一直被视为法学教育中的基础教育。

其基本定位是法学通识教育,亦即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为目标。

大学本科法学教育与其他高等教育一样,从总体来说是一种以教为本的应试教育,往往以大班上课的形式(往往超过百人乃至数百人),这样的模式和目标定位自上一世纪七十年代末恢复高等法学教育后的三十多年中一直被保持着,但如今已面临越来越多的困境和挑战。

1.以教为本,教师教学难以克眼单向性和封闭性。

虽然,教师上课的受众是学生,但教师在准备乃至上课的整个过程中,基本上不考虑与学生的互动,而是着重于将自己已经准备好的知识点和知识单向性地灌输给学生。

老师的教学封闭在教的体系内,而几乎不考虑学生学的因素推动。

2.以教为本,学生学习难以克服被动性、消极性和应付性。

学生普遍认为,教师单向性和封闭性的教学形式,虽然可以使细心倾听的学生更多地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利内容和老师对课程的诠释,但却难以使学生们真正投身和参与到课堂中,认真学习的学生们忙于记下老师所讲的每一句话,以作为日后复习考试的重要依据,但却无暇对老师的讲授做出积极的思考和分析。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016003课程名称:法律诊所英文名称: Legal Clinic课程类别:选修课学时:48学分:3适用对象:法学卓法考核方式:分散先修课程: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二、课程简介诊所式法律教育发端于美国,又称“临床法律教育”。

系指仿效医学院学生在医疗诊所临床实习的做法,原则上在有律师执业资格的教师指导之下,将法学专业学生置于“法律诊所”中,为处于生活困境而又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法律咨询,“诊断”其法律问题,开出“处方”。

以此促进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入理解。

其优点在于培养法学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意识,特别是律师职业技能,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统一。

Legal Clinic origin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lso known as the “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It refers to the way by that medical students practice in medical clinic. In principle, under the guidance of qualified lawyer, the students provide legal service to the people who need legal help. The students must find out legal issues and give out prescriptions. Its advantage lies in the cultivation of law students' occupation skill and occupation moral consciousness, especially the lawyer occupation skill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unity of legal theory and legal practice.三、教学的总体目的和要求(一)教学的总体目的:1、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仅系统地掌握各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亲身参与法治实践,深入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现状;2、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接触并实际处理真实的各种类型案件,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3、从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法律执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实践能力、方法和技巧等基本技能和素质;4、在办理实际案件过程中体会并培养法律职业人的良好法律职业道德、事业心、公益心和使命感;5、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学会与当事人、法官、同事和各种诉讼参与人沟通或合作的能力。

法律教育中“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引入与对策分析

法律教育中“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引入与对策分析

曼 篆 昱
比 诊 式律 育 式 ‘ 式教模的 、 法教 模 经 ”学 式 所 院
大多数 学者 将 我 国现有 的法 律教 育模式 定位为 “ 院 经
法律课程 , 并于 20 年成立 中国诊所 法律教育 专业委员 会。 03
收稿 日期 :00—0 2 1 6—2 3
作者简 介 : 杨琳( 9 2一)女 , 18 , 河南南 阳人 , 助教 , 民商法学硕士 , 从事 民商法学研究 。
“ 将学生安排在直接 面向社 会从事 法律服 务 的法律诊所 中 , 通过让学生承办真实案件 , 面对 真实的客户和真实 的对方 当 事人 , 以及教师在学生 办案过 程 中的具 体指导 , 学生掌 握 使 办理法律案件 的技 巧和技 能 , 了解什 么是法律的责任 心和敬 业精神 , 从而为培养高水平 的法律人才 打下基 础的一种 教学
模式 。“ 诊所 式法 学教育经常又被称作 “ ” 通过实践学 习” 。
二、 法律教育的定性与诊所式法律教 育开展
法律职业实践技能培养不足的困境, 必须对传统法律教育教 学模式进行改革 , 开展诊所式法教育具有必要性 。

北京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法学 院等七所法学 院开设 了诊所
的思路 。结合我 国现 已开展 的诊所式 法律教 育存在 的难 点, 针对诊 所式法律教 育的开展 与法 学教 育课 程的改革 中
存在的问题 , 出相应对策 以资借鉴 。 提
关键词 : 所式法律教 育; 诊 法学教育 ; 法律 实践 中图分类号 : 6 2 4 G 4 .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0 1— 8 6 2 1 )9— 0 5— 2 10 7 3 (0 0 0 0 6 0
得相对 比较缓慢 。现 有法学 院系在法 律职业实 践教育上

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诊所法律教育

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诊所法律教育
不 同 。 传 统 的法 学 教 育 方 法 , 往 采 用老 师在 讲 台 上 讲 , 生 坐 在 下 面 听 往 学 的 讲 座 方 式 , 师和 同学 很 少 展 开 讨 论 或 者 任 何 形 式 的 交 流 , 且 随 着 学 老 而
作为个体的独立意 志。二是受大陆法系及前苏联模式 的影响 。 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拥 有悠久历 史的教学 方法 , 兴起于 2 0世纪 6 0 年代的美国。诊所式 , 即学徒 制, 是一种 让未来 的律 师在 执业律 师 的办 公
已 达 14个 , 中 8 3 其 2个 院 系设 了法 律 诊 所 课 程 , 计 开 设 不 同 主 题 讼、 行政诉讼 、 谈判和调解 、 公益 诉讼、 消费者 保
护 、 者 权益 保 护 、 民工 法 律 服 务 、 村 法 律 服 务 、 女 权 益 保 护 、 成 年 弱 农 农 妇 未
教 师 预 先 拟 定 的思 维方 向和 教 学 模 式 进 行 , 生 的 任 务 就 是 理 解 和记 忆 老 学 师讲 授 的 内 容 , 不 强调 学 生 自我 的 表 现 , 至 在 潜 移 默 化 中 泯 灭 着 学 生 并 甚
诊所 教育给我们耳 目一新的感觉 , 与我们 以前 接受的法学教育有很 大
于 社 区 的 法学 实 践 教 学 形 式 。
1法律诊所学生的准律师身份 的问题 . 诊所式课程在学生能力 、 技术和道德方面的培 养( 下转第 8 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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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课外 , 以真正做到“ 可 优化课 内、 强化课外” 。当然 , 高等数学课程 的教学 教 师 开 设 观 摩 课 , 组织 全 体 教 师参 加 听课 、 课 ; 刚 进 校 的 新 教 师 实 行 导 评 对 与其 它学 科 不 一 样 , 师 在 教 学 过 程 中要 力 求 暴 露 其 思 维 过 程 , 书 演 示 师 制 , 人 安排 一位 骨干 教 师帮 带 , 写 教 案 到 上 课 均 由 骨干 教 师 指 导 ; 教 板 每 从 坚 与讲解相结合 , 以带动学生思考 , 过分依 赖多媒体这个现 代教育手段 , 势必 持集体备课 制度, 每次安排一位 骨干教 师主备 , 在大家广 泛讨 论、 修改后形 影响高等数学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 量。因此 , 教师不应该 过分依赖现代 教 成 教 学 指 导 意见 ; 时 与学 校 督 导 部 门沟 通 , 督 导 的 意 见 反 馈 给 教 师 , 及 把 以

试论中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试论中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提 供法 律 咨 询 , “ 诊断 ”他 们 的法律 问 题 ,开 出 “ 处方 ” ,为他 们 提 供 解 决 法 律 问 题 的 方 法 ,并 亲 自为他 们 提 供 无 偿 的 法 律 援 助 服 务。 三 、关于 中 国的诊所 式 法学教 育 的思 考 前 文 曾 提到 ,法 学 源 于社 会又 服务 丁社 会 , 诊 所式 法 学教 育
唯 一日 的 。
而 不懂 学 以致 用 的 书呆 子 。第 三从社 会 效 益上 来 讲 ,利用 法 学诊 所 这 个平 台可 以给 需要 法 律援 助 的社 会 弱势 群 体提 供帮 助 ,闲为 一个
看 似 渺小 的 学生 后 面可 能站 着 …群 具 有高 深 法学 理 论和 实践 经验 的 教 授 。这 样 会 比 当前 社 会 司法 系统 的 法律 援 助更 有效 ,一方 面更 促 进 社 会 和谐 ,另一 方 面使 学生 学 习 了知识 ,增加 了实践 经 验 ,达 到 双赢 。当代 高校 的三 大职 能是 教 学 、科研 、暇务 礼 会 ,这些 诊所

科教前言 ・
试论中国的诊所式法学教育
李 光 军
【 摘 要 】 本 文 阐 述 了诊 所式 法 学教 育的 基 本概 况和 中国的 现状 ,并针 对 我 国诊 所 式法 学教 育的 具体 情 况提 出了具 有 我 国特
有 的发展 思路 。
【关键词 】 诊所式法学教育;送法下基层 ;选修课程
诊 所 式法 学 教 育之 所 以能 够受 到世 界 各 国法 学 界 普遍 认 同 ,
国 祸特 基金 会 的 支持 下 ,中 国7 所 高 校开 设 了 “ 法 律 诊 所 教育 ”课
程 。 巾 法 学 会 法 学 教 育 研 究 会 诊 所 法 律 教 育 专 业 委 员 会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

《法律诊所》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法律诊所课程类别:实践教学课程学分:X学分总学时:X学时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一)课程性质法律诊所是一门将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课程,通过模拟真实的法律案件处理过程,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课程目的1、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包括案件的接待、调查、分析、法律文书的撰写、谈判、诉讼等各个环节。

2、增强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和社会责任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4、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课程任务1、让学生了解法律实务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规范。

2、指导学生掌握法律实务中常用的技能和方法。

3、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能够对法律问题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

4、锻炼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其能够在实践中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一)知识要求1、学生应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

2、了解法律实务中的常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熟悉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司法实践。

(二)能力要求1、具备较强的法律文书撰写能力,能够准确、规范地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书。

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谈判技巧,能够与当事人、证人、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3、具备较强的调查取证能力,能够运用合法的手段收集、整理和分析案件相关的证据。

4、具备较强的案件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素质要求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守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能够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3、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合作意识,能够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案件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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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诊所课程在高校的设置作者:邹丽梅王丽华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10年第13期[摘要]高校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可以寻求自己的特色生存发展空间,解决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困境,适应职业教育的特点。

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可以促进师生间对学习内容的交流,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改进对学生及教师的考核方式。

法律诊所课程应设置为选修课,保障开设诊所课程的教师质量、工作热情及学生的质量与数量,同时课程体系设置要保障学习质量。

[关键词]高校法律诊所课程设置[作者简介]邹丽梅(1977-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环境法;王丽华(1962-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法学教育。

(黑龙江哈尔滨150040)[课题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实践教学与法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XGGH08012)和东北林业大学教研课题“诊所式教学在林业院校法学教育中运用的研究”(项目编号:DGY2009-030)的研究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20-0135-03法律诊所课程是在吸取案例教学法精髓的基础上,借鉴医学院培养实习医生的诊所形式,倡导在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和律师的执业技能,把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

这门课程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运用,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其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从事实际工作的能力与素质。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18 所高校参加并成为中国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并且已经开设了七十多个法律诊所。

虽然如此,诊所课程在全国高校法学教育中仍然属于边缘课程,并没有大规模地开展起来。

如何让更多的高校参与诊所式教学,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如何面对法律诊所课程设置的目的、设置的作用、师生的选择等问题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探讨以期为法律诊所课程在更多高校的设置提供理论参考。

一、高校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目的(一)寻求高校法学专业办学特色当前,我国开办法学专业的高校有六百多所,在一些传统的综合性大学和专门的政法院校法学专业还比较强势。

虽然如此,法学本科教育仍然普遍存在小而全、专而不精等情况,而且对于普通法学院校而言,面对如此众多拥有法学专业的高校和法学强势院校,如何寻求自己的特色生存发展空间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

诊所法律教育能为这种特色办学思路提供教学方式上的配合与教学内容上灵活调整的可能。

如林科高校可以开展林业纠纷类法律诊所,环境保护类法律诊所;农科高校可以侧重“三农”方面的法律问题;地方高校可以偏重于地方法制建设、社区法律诊所;中央高校可以多开展与政府打交道多的行政法律诊所,知识产权诊所;地质类、海洋类、经济类、工程类都可以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创办环境保护类、经济纠纷类法律诊所,以此树立一种全新的法学特色教育观。

(二)解决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困境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及其他形式。

当前各校法学专业的实习都面临困境。

首先,实习基本处于大四阶段,由于学生大多着手准备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找工作等事情,往往选择分散实习,学校也迫于学生众多难于安排实习的原因,常常允许这种选择。

而分散实习的真实情况往往就是学生自己选择一个实习单位,写个实习鉴定,填个实习报告,再由学校负责给报销一些无关实习的车票。

这些实际上没有实习的学生,也能得到学分和成绩。

根据笔者的观察,如果把实习变成放任学生自选的分散实习,而不是由学校组织起来集中实习的话,那么有85%~95%的学生并没有真正的实习。

实习的实践教育意义被大打折扣。

其次,模拟法庭更加注重程序法的模拟,案件大多选择简单案件,只是走完程序步骤,把在法庭上看到的程序演练一遍。

对法庭开庭的内容、目标认识不足,使得模拟法庭并没有真实地反映出现实法庭中的对抗与辩护,也缺少对学生思维的训练。

再次,法学专业学生在寒假和暑假期间的社会调查,也很少能真正地使学生得到锻炼。

一般来讲,教师也会大致规定一个调查的范围,但由于学生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独自调查一个社会现象的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又有多少学生是真正地认真做过社会调查也值得思考,很多学生只是敷衍了事地交上一份亦真亦假的模式化报告。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社会调查严重形式化。

最后,实践活动随意性过大也导致实践学习效果不好。

义务法律咨询是学校的一项法律教学实践活动,但它不是作为一个常规的教学活动展开的,因而也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咨询时学生有回答不了的问题而没有教师参与,导致学生并没有真正的受益。

其他的实践活动如参观监狱和看守所、邀请专家讲学、去法院旁听庭审都不属于常规性的教学活动,也没有成绩和学分,专业课教师也很少参与,学生一般会写篇观后感,获得的只是一些感性认识,而少有实践和理论专业知识上的提高。

因此,通过何种途径加强实践学习的效果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三)适应高校法学专业职业教育的特点目前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有三种鲜明的观点:第一种是“精英说”,即将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第二种是“职业教育说”,即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合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第三种是“通识说”,认为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

作为很多普通大学开办的法学专业,应该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为目标之一。

原因在于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对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进行严格的职业训练,使他们掌握法律的实践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够娴熟地处理社会当中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

而其余的模式过分注重对法律规范内容的理论讲授,忽视了学生批判性法律思维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

法律诊所课程通过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如谈判,计划,咨询,事实调查,法律文书写作,会见当事人、证人或质问证人,出庭代理等活动,帮助学生学习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技巧,培养学生独立、正确地处理案件的能力,使学生在司法实践中学习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专业案件的处理经验和综合处理疑难问题的技能。

二、高校设置法律诊所课程的作用(一)促进师生间对学习内容的交流在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模式下,诊所课程由课堂教学与业务实践两部分内容组成,课堂教学以讲授和实际案例模拟为主,业务实践主要包括接待咨询、代写文书、接受委托、进行调解、调查取证、实际出庭等。

在这其中,教师会根据每位学生遇到的不同案件进行分析和讨论,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交流和积极发言的机会,教师是平等的讨论参与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提出法律意见,参与到法律案件的处理中。

在教学方法运用上,有时教师在说、学生在听,有时学生在说、教师在听。

师生的认识、思想、意见、知识,都在交流中相互传递。

校园内、宿舍里、办公室、接待室都是学生与教师交流的地点;电话、电子邮件都是学生与教师沟通的工具。

学生通过和教师共同分析探讨案情,从而主动吸收、内化教育内容,在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交流中实现法学知识的充实和适用法律能力的提高。

(二)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下,学生的学习过程虽有教师对课堂学习内容的组织,但学生成为法律实践的主体,他们要面对真实的案情,自己接触真实的当事人,要对自己承接的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和筛选,选择符合自己需要的内容作为学习的客体。

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往往需要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实体法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等程序法的知识,做到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的有机结合,也因此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在面对作为学习内容的案件时,学生必须要自己找出问题的解决方法,而且要意识到自己的解决方法是否正确、恰当,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就决定了他们必须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不允许有丝毫的懈怠与马虎,从而提升其自主学习能力。

(三)改进对学生和教师的考核方式诊所法律课程对学生成绩的评定可以不通过考试,而根据教学目标创造出一套全新的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的方法。

要根据学生是否通过诊所课程得到了他们所想要得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技能和知识,而不以学生所承办的案件的成与败、得与失为判定的依据。

同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也是通过同样的方式进行,考察教师是否及时答复学生的预约,是否对学生提出的计划、证据提案及相关文件,在正式使用前予以阅读并加以评价,在开庭前举行模拟演练等进行评价。

因此,双方的互评凭借师生相互间的认同和能力的提高,而不是凭借单纯的一纸考试分数和单纯的课堂教学,从而改进对学生和教师的考核方式。

三、高校法律诊所课程的设置分析(一)法律诊所课程性质应设置为选修课作为一门课程,法律诊所性质定位为必修、选修、实习,还是第二课堂关系到诊所的运行能否顺利进行。

根据现在开设法律诊所课程学校的经验,有的学校将其与学生社团结合起来,原因是有学校团委部门的支持以解决办公地点、运行经费和学生管理等问题;有的学校将其定位为实习课,原因是二者在课程性质上都具有实践性的特点,故而将其归为一类,也有的学校规定诊所课程可以代替实习,即如果学过诊所课程的学生可以不用进行实习。

也有的学校在积极申请将诊所课程设置为专业必修课,原因是学生选修诊所课程的积极性高涨,选修课不能满足学生的选课热情。

对绝大部分拥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来说,法学专业教师数量有限、精力有限,且学生选课主要以选够学分为主,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只有一少部分学生根据必要性在大三下学期选课。

因此,普通高校设置法律诊所课程的性质要考虑到如何保障讲课教师的积极性,如何保障学生选课的积极性,如何保障课程的管理顺利进行几个方面。

我认为将其设置为选修课是合适的。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作为一门选修课,必然会有学校教务部门财政的支持,这样就能保证教师的工作量和学生的学习经费。

其次,作为一门选修课,可以有稳定数量的学生在进行诉讼业务活动,防止社团活动的不固定性和随意性而导致学生数量不固定。

再次,作为一门选修课,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诊所管理规章等,这对于诊所课程的规范性管理和健康发展是有益的。

(二)保障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教师质量和工作热情1.如何保障教师的质量。

由于诊所课程需要对学生进行个案指导,所以必须有充足的教师数量。

根据普通院校的实际情况,以三名教师为宜。

这三名教师要求有律师执业经验,这样才能够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真实案例的指导。

其次,要求教师具有足够的热心和耐心,因为诊所工作量大,要不断地回应学生的提问,要跟进对案件的处理,要解决随时遇到的问题,要与学生进行案件的讨论,所以没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耐心的工作态度是无法胜任诊所教师的工作的。

2.如何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对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可以参照其他学校的做法,在课时费上乘上系数,有的学校乘1.5,有的学校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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