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
一种利用旁路架空线减少配网检修停电范围的方法
2020.33科学技术创新一种利用旁路架空线减少配网检修停电范围的方法焦阳宋克东周鹏郭长发徐胜(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肥供电公司,安徽合肥230022)随着城市配网的发展和负荷的增长,配网线路和设备数量逐年攀升,电力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需要也越来越高。
城市土地空间的紧张和对大量电源点需求的矛盾,使得城配网架空线路多采用同杆双回或多回线路方式架设。
同杆多回架设的架空线路占地少,空间利用率高,但存在其中一回线路停电检修,同杆其他线路需要配合停电的缺点,引发停电范围大,停电时户数长的弊端。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的规定,在我国A+、A 、B 、C 、D 五类供电区域划分中,架空线路标准网架为多分段、适度联络方式[1],但现状架空线路挂接用户多,多分段虽可以满足配网运行的灵活性,但停电时会引起不在检修范围内、却在同一线路分段内的用户同时停电,无法满足供电可靠性和停电检修时户数管控要求。
同时,单辐射线路、单辐射支线仍在城配网中存在,停电检修则造成该种线路全部停电,受影响用户众多。
为改变同杆多回、单辐射线路停电检修时停电范围广,时户数大,供电可靠性低的缺点,本文提出了同杆多回线路互为旁路,互相转带负荷减少停电用户数和停电时间的检修方案,可有效减少停电范围,缩减停电时间。
1配电网架空线路检修现状现有配网架空线路网架结构无论采用多分段适度联络方式还是单辐射式接线方式,出于对经济成本和供电可靠性等综合因素考虑,一般将线路分为3段、建立2-3个联络,并采用开环运行方式。
这样的分段方式导致一个分段范围内常闭分段点之间或常闭分段点与常开联络点之间有众多用户接入。
开展配网架空线路计划检修工作时,这样的分段方式会带来以下弊端:1.1如果采取常规停电施工方式,除正常检修施工停电之外,非检修范围内也会产生大量陪同停电用户,严重影响配网整体供电可靠性和用户用电满意度。
1.2如果采取传统的旁路电缆不停电作业施工的方法,理论上能够实现所有用户都不停电的理想效果,但实际生产过程中,则会由于无合适的旁路通道、多回路架空线路旁路作业安全性、旁路系统的载流能力、作业时气象的不确定性,同时,旁路系统作业中架设旁路系统的工作人员最少需要13人,因此受人员装备、环境、安全性问题的限制往往无法实施。
2国网规定《配网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装置和设备试验管理规范(试行)》
配网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装置和设备试验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配网不停电作业(以下简称“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装置和设备(以下简称工器具)试验工作,加强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过程管控,依据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包括职责分工、试验分类及要求、试验机构、试验计划与实施、资料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不停电作业试验工作由国网运检部归口管理,各级运检部门分级负责,中国电科院提供技术支撑,省电科院、市(县)公司运检部、带电作业室(班组)具体实施。
第五条国网运检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公司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相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制定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器具试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相关制度、标准宣贯。
第六条中国电科院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公司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相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二)协助国网运检部制定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三)协助国网运检部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其下属试验机构的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管理工作,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能力建设以及试验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四)协助国网运检部开展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宣贯工作。
(五)负责建设和运用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管控系统。
(六)负责不停电作业工器具的入网检测和重要装备的交接试验,以及省电科院不具备试验能力的试验工作。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运检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及公司不停电作业工器具试验相关标准、规程、制度、规定。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1992-07-01施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需要,促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500kV及以下新安装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它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1.0.3条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
第1.0.4条电气设备应按照本标准进行耐压试验,但对11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当本标准条款没有规定时,可不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交流耐压试验时加至试验标准电压后的持续时间,无特殊说明时,应为1min。
耐压试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的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试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时,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试验时,除制造厂装配的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的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试验。
同一试验标准的设备可以连在一起试验。
为便于现场试验工作,已有出厂试验记录的同一电压等级不同试验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单独试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试验。
试验标准应采用连接的各种设备中的最低标准。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绝缘试验应在充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时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
静置时间按产品要求,当制造厂无规定时,对电压等级为500kV的,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的为48h以上;110kV及以下的为24h以上。
第1.0.5条进行电气绝缘的测量和试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时,则应根据全面的试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认为可以投入运行者,可以投入运行。
第1.0.6条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试验电压的标准: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的额定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二、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三、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要求时,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试验标准进行。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合肥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合肥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6.11
•【字号】合发改能源〔2019〕596号
•【施行日期】2019.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合肥供电公司
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合发改能源〔2019〕59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供电公司,市直相关部门,有关用电企业:
为加强有序用电管理,有效应对迎峰度夏(冬)期间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安徽电网2019年度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19〕22号)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电力供需实际,市发改委会同合肥供电公司编制了《合肥市2019年有序用电方案》(以下简称《有序用电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供电公司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序用电方案》部署要求,“点对点”将有序用电措施分解落实到用电企业,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四级错避峰指标任务。
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遵照本区域有序用电方案,积极参与,协同配合,确保在电力短缺情况下安全有序供电,推进我市有序用电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
2019年6月11日。
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技术规范
XXXX供电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配电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管理,进一步提升配电网设计质量,严格落实设计技术原则、标准化设计和设计深度规定,实现配电网建设精准投资,依据公司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导则。
第二条配电网工程设计应执行国家、行业、企业配电网设计相关规程规范,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以及《XXXX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中低压配电网规划建设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
第三条配电网工程设计应采用专业成套设计软件和概(预)算编制软件,从技术手段上来规范和提高设计质量及工作效率。
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中电联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四条项目立项应在网格化规划的基础上,依据项目需求,结合电网发展,运行以及用户报装需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
配电网项目分为7种类型:1.解决“低电压”项目。
主要解决运行中存在的用户低电压问题,对于成片低电压应分析10kV线路供电半径、负荷情况、电压降计算,优先采取缩短10kV线路供电半径或加装10kV线路调压器措施。
对于台区低电压应分析原因,供电半径过长导致低电压的优先采取调整变压器位置缩短低压供电半径方式解决,台区负荷大引起低电压的优先采取新增台区布点,分割供电、缩短供电半径方式解决;2.解决重(过)载项目。
主要解决台区及线路重过载问题,台区重过载优先采用新增台区布点方式解决,10千伏线路重过载应结合网格化规划,优化区域电网结构。
3.消除安全隐患项目。
主要解决电网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设计方案可采取绝缘化改造,更换线路路径,更换有安全隐患设备等。
4.解决供电卡口项目。
主要解决10kV线路及低压线路供电卡口等问题,主要采取增大导体线径,更换卡口设备等方式,特殊情况可采取新建线路,台区等方式。
5.满足新增负荷供电。
主要解决新增负荷接入问题,现有电网裕度充足的优先采用调整相关线路或台区负荷方式解决,现有电网裕度不足的可新增线路或台区。
1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办公会研讨后修改稿
合肥供电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满足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的需求,提高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水平,规范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业扩报装流程,保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质量、进度和供配电设施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新建住宅供配电工程配套费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3】1557号)和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及工程费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13】5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现行业扩报装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本办法旨在明确公司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业扩报装全过程管理的部门职责分工和流程节点时限,以确保工程实施责任明确,流程通畅,衔接有序。
第三条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配套费工程)是指合肥市规划批准的新建住宅小区,包括住宅商品房(含城市综合体中居民住宅、住宅类公寓)、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用房,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小区内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建设工程,由供电企业代建代管。
第四条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按照合肥市总体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供电方式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定。
第五条建立配套费工程协调和监督机制。
实行月度例会和月度报表制,定期召开月度工作协调会,通报、督查业扩报装、工程施工、资金使用等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第六条名词解释。
配套费工程:指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
开发建设单位:拆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为政府部门;住宅商品房(含城市综合体中居民住宅、住宅类公寓)的开发建设单位为开发商。
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为公司基建部;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以外的配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为公司运维检修部。
安徽省电力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使用的有关规定
安徽省电力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使用的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1.1架空绝缘导线近几年在城网改造中大规模使用,但随着城市的改造、天气的影响,配电架空绝缘导线在配电运行中暴露出易遭雷击断线、绝缘老化等问题。
为了规范架空绝缘导线在配网中经济合理使用,确保配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与电力行业有关的法规、规程与制度等规范文件,并结合安徽省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实际情况制定。
如有与现有的国家与行业等标准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与行业等标准及规定为准。
1.3本规定适用于安徽省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架空绝缘配电线路的选用、设计与施工验收。
第二章引用标准1、关于下发《安徽省电力公司城市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电生技[2007]98号)2、DL/T5220-2005《10kV 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4、SD 292-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5、DL/T 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第三章架空配电绝缘线路选用原则一、一般规定1、城市一般主次干道应该以架空线路为主。
2、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可采用绝缘导线与裸导线。
二、不同类型的架空导线使用要求2.1下列情况可采用架空绝缘导线:2.1.1线路走廊狭窄,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能满足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要求的地区;2.1.2高层建筑邻近地段;2.1.3繁华街道或人口密集地区;2.1.4游览区与绿化区;2.1.5空气严重污秽地段;2.1.6建筑施工现场;2.1.7变电站出口配电线路。
2.2 下列情况宜采用架空裸导线2.2.1容易发生雷击的区段。
2.2.2线路走廊通畅,无明显树木与建筑物障碍,且安全距离满足安规要求。
2.2.3中压配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的。
2.3 对于2.1与2.2两种情况以外的地点,配电线路可根据情况选择,原则上宜采用裸导线架设。
第四章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与规定一、电杆、拉线与基础1.1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杆塔分为直线杆型、耐张杆型与混合杆型三类。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经信委、合肥市财政局等关于合肥市推进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经信委、合肥市财政局等关于合肥市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合发改能源[2017]1382号【发布部门】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肥市交通局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合肥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17【实施日期】2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合肥市经信委、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城乡建委、合肥市交通局、合肥市农委、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合肥市推进电能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发改能源〔2017〕1382号)各县(市)区发改委(发改局)、开发区经贸局、经信委、城乡建委、农委、财政局、交通局、环保局、商务局、物价局、市供电公司: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减少大气污染,提高电力消费层次,扩大电力消费量,稳步推进我市电能替代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05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安徽省电能替代的实施意见》(皖发改能源〔2017〕5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积极推进工业生产、建筑供暖供冷、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五大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形成清洁、安全、高效、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费方式。
力争2017-2020年完成电能替代电量10亿千瓦时以上。
二、重点任务(一)工业领域1.燃煤锅炉、燃煤(油)窑炉替代。
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
合肥市市区、各县县城、巢湖市市区,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及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且不得新改扩建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锅炉(集中供热、火电厂锅炉除外);其他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
在环境敏感区,新上20蒸吨以上的锅炉项目应优先采用电锅炉等鼓励替代能源设备;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以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
供电局关于配网电子化移交存在问题及提升措施
供电局关于配网电子化移交存在问题及提升措施摘要:配网电子化移交流程是将中低压配电网工程数据变成系统基础数据的关键流程,能够确保系统间的配网基础数据实时、准确和一致。
电子化移交过程中,移交工单及时率以及闭环率是影响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针对上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提升配网电子化移交数据质量和管控水平。
关键词:配网;电子化移交;问题;提升措施;供电局前言配网电子化移交是对配网工程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提高配网生产经营及管理有积极意义。
如果,配网电子化移交管控水平不高,降低了流程的运转效率、图形绘制、数据录入的质量以及系统间的数据同步速度。
因此,必须对其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出流程的问题环节,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改善,提高闭环完成率。
一、配网电子化移交环节考核方式(一)指标内容配网电子化移交工单闭环率从属于模块实用化指标,该指标只对区局层面进行考核,主要分为业扩工程类、工程类、迁改类、技改类。
(二)问题数据的获取配网电子化移交工单问题数据取数时间大约在每月月初、20、26日取数,月初的问题数据作为上月问题数据进行考核。
当问题数据下发后,由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各供电所开展问题数据的整改。
(二)数据分析1.电子化移交及时率2018年电子化移交及时率问题数据27条,2019年2月份1条。
占电子化移交工单问题数据1%。
问题数据成因有:(1)系统故障,数据异常。
(2)佛山配调结束不了同一条10kV线路涉及到两张及以上的工单,需要退单,供电所合拼工单再上报,导致超期。
(3)佛山配调未能在复电24小时内结束工单。
2.电子化移交闭环率2018年电子化移交闭环率问题数据2037条,2019年2月份53条。
占电子化移交工单问题数据99%。
(1)业扩工程电子化移交工单问题数据有1478条,占电子化移交工单问题数据的71%。
业扩电子化移交工单闭环率问题数据主要原因有:①市局2018年7月份制定了生产域实用化及数据质量考核评价方案,但取数时间从5月份开始,因此5-7月份存在大量工单未闭环,从8月开始大幅减少,到10月份未闭环工单数较7月已减少了99%。
技能认证配电运检专业考试(习题卷35)
技能认证配电运检专业考试(习题卷35)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46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各单位应明确配网设备带电检测工作负责人, 工作结束后( )小时内完成PMS2.0 中带电检测数据录入工作。
红外热成像检测应录入每一个被检测设备的红外测温数据及红外图谱,局部放电检测应录入每一面环网柜或开关柜的检测数据。
A)12B)24C)362.[单选题]隧道内应建设低压电源系统,并具备漏电保护功能,电源线应选用()。
A)阻燃电缆B)裸电线C)绕组线3.[单选题](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A)工作人员B)管理人员C)作业人员D)任何人4.[单选题]参考点也叫做零电位点,它是()。
A)人为规定的B)由参考方向决定的C)由电位的实际方向决定的D)大地5.[单选题]程控手利用()以增稳或全自主模式控制无人机巡检系统。
A)地面控制站B)遥控器C)机载任务设备D)操作手6.[单选题]保供电管理指为( )提供电力供应保障或支援,落实保电部署,提供应急电源支持等。
A)重要活动B)一般活动C)重要聚会D)家庭活动7.[单选题]操作票应每()统计一次,统计结果与操作票一起装订成册,保存一年。
A)年B)月C)周D)日8.[单选题]无人机应以()接近杆塔,必要时可在杆塔附近悬停,使传感器在稳定状态下采集数据,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A)低速B)匀速C)中速D)高速9.[单选题]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 ),并在距梯顶( )处设限高标志。
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 )左右。
A)40cm、1m、60°B)30cm、1m、60°C)40cm、1.5m、50°D)30cm、1.5m、50°10.[单选题]起重机作业时禁止作业人员利用( )来上升或下降。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流程和要求,确保设备顺利交接并满足安全和质量要求。
在交接过程中,交接方和接收方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和检验,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试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照明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各种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
3.1 设备清单在交接试验开始之前,交接方和接收方应共同编制设备清单,明确要交接的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详细信息。
3.2 试验方案交接方应编制交接试验方案,包括试验内容、试验流程、试验步骤、试验仪器设备等,并与接收方协商确认。
3.3 试验环境交接试验应在干燥、通风良好的试验环境中进行,并配备必要的试验仪器和设备。
4.1 外观检查交接试验开始之前,应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没有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
4.2 电气性能试验4.2.1 电气参数测量交接方应使用专业的测试仪器对交接设备的电压、电流、频率等电气参数进行测量,确保设备满足技术要求。
4.2.2 负载试验交接方应进行负载试验,检验设备在额定负载下是否正常工作,并记录相关数据。
交接方应对交接设备的保护动作进行试验,包括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确保设备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动作并保护系统安全。
4.4 绝缘试验交接方应对交接设备进行绝缘试验,测量绝缘电阻,检查设备绝缘状况,确保设备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
5. 试验记录和报告5.1 试验记录交接试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试验数据、试验结果和试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备后续分析和处理。
5.2 试验报告交接方应在试验结束后撰写试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设备清单、试验方案、试验结果、出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并交接给接收方。
接收方应根据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对交接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以上是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概要内容,通过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交接试验,可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任何单位在进行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满足项目的特殊要求和技术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本文档旨在规定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标准和要求,以确保交接过程中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试验标准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变压器、配电设备等。
1. 试验目的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目的是验证设备是否在交接过程中正常运行、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并排除设备可能存在的隐藏故障和缺陷。
通过试验,可以评估设备的性能和质量,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试验范围本试验标准适用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包括以下方面:•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外观是否完好、接地是否良好等。
•设备性能试验:验证设备的工作性能,如电流、电压、频率等。
•设备保护试验:测试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如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
•设备运行特性试验:验证设备在不同负载条件下的运行特性,如电压调节、负载变化等。
•设备操作试验:测试设备操作是否便捷、准确,如按钮、开关等操作。
3. 试验准备3.1 试验设备和工具准备:准备好进行试验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包括测试仪器、电缆接头、测量装置等。
3.2 试验环境准备:确保试验现场的环境符合要求,如温度、湿度等。
3.3 试验文件准备:准备好试验所需的文件,包括试验计划、测试报告等。
4. 试验步骤4.1 设备运行状态检查4.1.1 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损坏或腐蚀等情况。
4.1.2 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1.3 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是否有异常噪音、振动等。
4.2 设备性能试验4.2.1 根据设备的类型和规格,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和参数。
4.2.2 连接测试仪器,准确测量设备的电流、电压、频率等参数。
4.2.3 对设备进行持续运行,观察并记录设备的性能指标。
4.3 设备保护试验4.3.1 根据设备的保护要求,选择相应的试验方法和参数。
4.3.2 对设备进行过载、短路等故障模拟,验证设备的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4.3.3 记录试验结果,评估设备的保护性能。
合肥供电公司移交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合肥供电公司移交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第一章总则1.1为了统一本公司移交建筑工程的验收标准,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
1.2建筑工程验收是土建工作和电气设备安装工作的中间工序交接,只有验收合格,才能开展电气设备安装工作。
在建筑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验收工序要求主动提出和接受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具体验收工序包括:1.2.1 建筑工程实施过程的中间验收,特别是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材料抽检。
1.2.2 建筑工程实施完毕后,电气设备安装前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1.2.3 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的竣工验收。
1.3电气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1.3.1建筑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内外装饰全部结束,屋顶、楼板应无渗漏,门窗及照明安装完毕。
1.3.2结束室内地面工作,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1.3.3基础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1.3.4埋入基础的电缆排管、导管和电气设备进、出线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1.3.5室内于外部接口电缆沟、排管、工井及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
1.3.6验收人员应依据施工设计图纸及本标准,对是否可以安装电气设备作出判断。
1.4本标准适用于110kV、35kV工井、排管以及配网所有建筑移交工程的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1.5本标准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的法规、规程和制度等规范文件,并结合设备管理的实际而制定。
1.6本标准仅作为建筑工程最基本要求,设计、施工单位应在不低于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章开闭所建筑要求2.1开闭所原则上不得设置于地下,必须设置于地下时,必须满足合肥供电公司《开闭所设置于地下的技术规定》。
2.2开闭所宜独立设置,不得与住宅共建,开闭所与住宅相邻时,必须采取降噪措施,满足环境评价要求。
2.3开闭所不宜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
2.2独立(外附)式开闭所室内外高差应大于0.3m以上;屋面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0。
合肥市供电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
临时用电接电费
电压等级
元/千伏安
按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皖价服[2004]223号、皖价商函[2011]131号
申请临时用电用户,供电企业与用户以合同方式预订临时用电期限,按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收取临时接电费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结束临时用电的,预交的临时接电费用全部退还用户;超出合同约定期限的,双方另行约定处置。
1、高可靠性.22千伏:260;
②10千伏:210;③20千伏:190;
④35千伏:160;⑤63千伏:110;
⑥110千伏:80
2、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
电压等级
元/千伏安
①0.38/0.22千伏:210;
②10千伏:160;③20千伏:128;
三、
互感器检定费
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171号、[2009]115号
1、电压互感器检定费
0.1级以下0-35KV
元
72(基本量限),
每增加一个量限加收50
2、电流互感器检定费
0.1-0.5级5KV以下
元
208(基本量限),
每增加一个量限加收80
合肥市供电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规格
单位
收费标准
文件依据
备注
一、
高可靠性供电费
省物价局皖价服[2004]223号、皖价商函[2011]131号
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的其余供电回路,供电企业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详见附件)。地下电缆线路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1.5倍收取。
配电线缆运检安规题库(已审核)
配电线缆运检专业习题集一、单选(62题)1、配电线路系指()kV及以下配电网中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等。
A.6B.10C.20D.35答案:C 配电《安规》1.62、柱上断路器应有分、合位置的()指示。
A.机械B.电气C.仪表D.带电答案:A 配电《安规》2.2.93、凡装有攀登装置的杆、塔,攀登装置上应设置()标示牌。
A.“止步,高压危险!”B.“禁止攀登,高压危险!”C.“从此上下!”D.“有电危险!”答案:B 配电《安规》2.3.114、10kV及以下高压线路、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为()m。
A.0.35B.0.6C.0.7D.1.0答案:C 配电《安规》3.3.35、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上的不停电工作,可使用一张配电第二种工作票。
A.不同配电线路或不同工作地点B.不同配电线路C.不同工作地点D.相邻配电线路答案:A 配电《安规》3.3.9.26、一回线路检修(施工),邻近或交叉的其他电力线路需配合停电和接地时,应在工作票中列入()。
A.安全措施B.相应的安全措施C.技术措施D.相应的技术措施答案:B 配电《安规》3.3.9.107、需要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时,应增填工作票份数(按许可单位确定数量),分别经()许可,并留存。
A.变电站或发电厂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的工作许可人B.调度C.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负责人D.变电站或发电厂负责人答案:A 配电《安规》3.3.9.118、接地线拆除后,( )不得再登杆工作或在设备上工作。
A.工作班成员B.任何人C.运行人员D.作业人员答案:B 配电《安规》3.7.19、工作许可人在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包括用户)的终结报告,并确认所有工作已完毕,所有( )已撤离,所有接地线已拆除,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并做好记录后,方可下令拆除各侧安全措施。
A.工作许可人B.小组负责人C.工作票签发人D.工作人员答案:D 配电《安规》3.7.610、作业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10kV高压线路、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为()米A.0.35B.0.6C.0.7D.1.0答案:A 配电《安规》4.2.1.311、禁止作业人员越过( )的线路对上层线路、远侧进行验电。
电力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电力设备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标准(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扩、改)建和检修的机组或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全过程管理,实现机组及设备的正常验收交接,确保满足安全、健康、环保、高效等方面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下辖限公司及所属新能源公司新(扩、改)建和检修的机组或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一)全面组织、协调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工作。
(二)审核批准试运方案、新(扩、改)建后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
(三)主持设备交接验收签证会。
第四条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主管部门:(一)组织设备试运和交接验收的签证。
(二)检查施工作业是否已全部结束,确认设备达到验收标准。
组织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对设备交接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
(三)检查有关记录、资料、数据等是否齐全且整理组卷完毕,并向发电部移交所需相关资料。
(四)编制新(扩、改)建设备的检修规程、点检标准及给油脂标准等,并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单位:(一)保证施工作业已全部结束,具备验收条件,编制试运方案,并经我公司审批。
(二)收集有关记录、资料、数据等,保证齐全且整理归档。
第六条发电部:(一)根据设备新(扩、改)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系统图,明确设备名称及编号。
(二)检查移交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设备标牌是否齐全,并悬挂正确。
第七条EHS部:(一)监督检查本标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条件。
(二)检查新(扩、改)建设备所需办理的“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
(三)检查新(扩、改)建和检修后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章执行程序与管理规范第八条设备移交验收前,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和《DL/T 5294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完成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及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并办理相应的质量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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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文件合供电营销[2007]225号━━━━━━━━━━━━关于印发《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供电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合肥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加强对客户投资建设无偿移交供电部门的中低压配网设备的规范管理,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标准,现予印发,本标准自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试行)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主题词: 配网设备管理通知━━━━━━━━━━━━━━━━━━━━━━━━━━━━━━━━━━━━━━━合肥供电公司电力营销部 2007年5月31日印发共印6份附件:合肥供电公司配网移交设备技术标准(试行)1 范围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合肥市由客户投资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供电部门运行管理的中低压配网资产。
中压配网资产包括10kV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开闭所、箱式变电站、配电室、杆上配变、高压电缆分支箱、户外式环网柜等配电设施,低压配网资产包括380V/220V架空线路、电缆线路、低压电缆分支箱以及其他低压配电装置。
2 引用标准能源电[1993]第228号《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DL/T 599-1996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电力工业部令[1996]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GB 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程》GB 50054-19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SDJ 206-1987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601-1996 《架空绝缘配但线路设计技术规程》GB 50217-19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实用供配电技术手册》《安徽省电力公司中低压城网技术导则》《安徽省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讨论稿)《合肥地区中低压网技术原则》(修订稿)3 总则3.l 为适应合肥地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增长的需要,规范由客户投资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供电部门运行管理的中低压配网资产技术标准,促进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配电网现状,本着安全、经济、实用、适度超前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3.2 供配电设施的选型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采用运行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维护方便(免维护或少维护)、操作简单、节能环保型的设备,且选用的设备必须有国家权威检测中心提供的全系列的型式试验报告。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3.3 合肥市区由客户投资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供电部门运行管理的中低压配网资产设备选型必须执行本技术标准,现有运行的配网设备达不到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应分期分批逐步加以改造。
4 高压设备4.1 配电变压器4.1.1 配变应采用节能环保型、低损耗、低噪音变压器(如非晶合金变压器、卷铁芯),接线组别为Dyn11。
配变根据环境的需要采用干变或油变,开闭所必须采用SC(B)10、SG(B)10型及以上干变。
4.1.2 油变应采用免维护、全密封的11型及以上节能型变压器或非晶合金变压器,干变应带有外壳、温控、风机。
4.1.3 特殊地段选用的地埋式变压器应采用低损耗变压器,防尘、防水性能应达到IP68要求,如选用YDSB9-H(Z)型及以上产品。
4.1.4 箱式变电站适用于繁华地区及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开闭所/配电站,而又不允许安装柱上变压器的场所。
住宅小区的建筑规划面积累计小于20000平方米,且现场不具备建设开闭所/配电站的条件下,可考虑采用箱式变电站。
对于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一律不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的方案;对于12层及以下的小高层建筑,原则上不采用箱式变电站供电的方案。
箱式变电站的单台容量不得超过630千伏安,正常应使用单台容量500千伏安及以下的箱式变压器。
根据电力设备安全性、先进性、适用性和通用性原则及合肥电网运行实际情况,箱式变电站应尽量采用美式整体预制式箱变(欧变应采用CSS-W型的同类产品或以上型号),且应具备以下功能:(1)高压应有两工位开关;(2)低压出线间隔应为单列水平排列方式布置;(3)具有计量装置功能;(4)低压电容器应单列一室;(5)低损耗、低噪音,满足国家标准要求;(6)安装位置应与居民住宅保持足够距离。
4.2 高压电缆4.2.1 高压电缆应采用YJV22型三芯统包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并根据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型。
4.2.2 附件要求:电缆终端应选用使用寿命长、安全可靠性高、安装方便的冷缩、预制式。
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电缆中间头可采用热缩式,户外电缆头不得采用绕包式。
4.2.3 电缆载流量正常按额定电流的50%考虑,截面选择由设计选定,敷设电缆应有效地采取防火、防腐、防脏污措施。
4.2.4 住宅小区内高压电缆的敷设方式应采用沟道敷设、排管敷设方式,电缆排管和电缆工井应做好防水措施,并按规定留有裕度,以确保电缆日常运行条件和方便维护检修。
4.3 高压分支箱4.3.1 高压分支箱应采用小容量插拔式或大容量固定连接式馈出结构的产品。
4.3.2 高压分支箱宜采用4单元,母线及馈出均应绝缘封闭,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
4.3.3 为缩小电缆网故障停电范围,缩短故障查找时间,高压分支箱进线宜加装负荷开关,进出线应加装电缆型故障寻址器。
4.4 户外式环网柜4.4.1 户外式环网柜主要用于商业中心、住宅小区群、工业园区等建设用地紧张或建筑整体布局要求不宜单独建设开闭所的场所,可以减少电源电缆数量,提高负荷互带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4.4.2 户外式环网柜的接线一般应为2路进线,3~5路出线,若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则其单元所供变压器容量不得超过1250kVA,若超过此容量应采用断路器。
4.4.3 户外式环网柜的选用原则:全绝缘、全密封、全充气【无油化】、免维护、运行可靠性高的产品,如选用SAFE、8DA/B、FB/A、RM6、GAE或同类产品。
4.4.4 开关柜内的母线、断路器、互感器等电气设备的选择,应充分考虑10千伏系统的短路容量,在设计选型时要认真校验。
4.4.5 户外式环网柜进出线均应配备带电显示器,核相仪、并加装电缆型故障寻址器和凝露除湿监控装置。
4.5 高压柜4.5.1 高压开关设备选型按开闭所的重要性分类,对于一类开闭所(指重要地区和枢纽地区的开闭所,担任重要用户的供电和转供负荷较大或变压器总容量在4000 kVA及以上的开闭所),选用KYN28、ZS1、AMS、8BK20、PIX、ZSG型中置式开关柜或以上型号(配置VEP、VD4、HVX、VB1、3AH3断路器),并配置相应的数字式(保护和自动化综合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对于二类开闭所(指转供负荷不大,用户类型多为二类用户或变压器总容量在2000 kVA及以上小于4000 kVA的开闭所),选用国内知名品牌、信誉度高、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的国内厂家的设备【正泰、VB2、VY4A、VS1(常州森源)等型号断路器】,并配置相应的数字式(保护和自动化综合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对于三类开闭所(指终端开闭所或变压器总容量在2000 kVA及以下的开闭所),可选用负荷开关环网柜。
在公用线上T接的开闭所进线总开关及环网联络开关应设有保护装置,由变电所直供的开闭所,开闭所总开关不宜采用环网柜及负荷开关。
4.5.2 户内式高压环网柜应选用小型化负荷开关,一般应采用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单元,但其单元所供变压器容量不得超过1250kVA,若超过此容量应采用断路器。
4.5.3 开关柜内的母线、断路器、互感器等电气设备的选择,应充分考虑10千伏系统的短路容量,在设计选型时要认真校验。
4.5.4 开关柜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通用性和安全性强的定型标准产品。
开关柜必须具有机械五防功能,禁止使用注油开关。
4.5.5 双T接入系统且采用断路器作为开关设备的开闭所,可视需要配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4.5.6 高压10千伏开关柜“三取二”闭锁应加设解锁压板,便于双电源切换倒电操作。
4.5.7 高压开关柜内的断路器都应选择有带有485接口的智能型开关,以备远控。
5 低压设备5.1 低压电缆5.1.1 低压电缆应采用VV22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并视使用环境采用防水外护套、阻燃型。
5.1.2 对于12层以上的高层建筑表位电气连接,宜使用电缆穿刺线夹,低压电缆应使用ZR-VV22等阻燃型电缆。
5.1.3低压电缆终端头应采用冷缩式电缆附件。
5.2 低压分支箱5.2.1 低压分支箱应采用元件模块拼装、框架组装结构,母线及馈出均绝缘封闭。
5.2.2 低压分支箱应采用不锈钢材质箱体或纤维增强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箱体,刀开关型号宜选择HD13BX-1000/31。
5.3 低压柜5.3.1 低压开关柜应采用分立元件拼装框架式产品,并绝缘封闭,一般应选用GCK、GCS型抽屉式开关柜。
5.3.2 低压断路器和低压空气开关,应选择默勒、西门子、ABB、Schneider型或国产品牌同类产品。
5.3.3 低压无功补偿箱应根据无功功率的需量及电能质量要求装配无功补偿装置,应采用智能型免维护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具备自动过零投切、分相补偿等功能。
5 计量表箱5.1 各类计量表箱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制造,并经供电部门确认后使用。
5.2 多层住宅楼房的电度表应集中装设在一层、二层走道内墙上的表箱内。
高层住宅的计量原则:12层及以下的高层住宅且每层4户以下的采用底层集中装表,对于12层以上高层住宅,每6层设置一个独立计量间,采用分段集中装表方式。
计量间不小于4平方米且具备自然采光条件。
5.3 计量表计集中安装时,应采用多户表箱,除满足该处居民用电计量需求外,应预留一只远程自动抄表装置表位。
多户表箱不宜安装在户外。
5.4 单户住宅(含别墅)用电,应采用单户表箱。
表箱宜安装在户外,便于抄表和维护,应具有防雨和防阳光直射计量表计等防护措施。
6 与各类智能系统的接口6.1 配电自动化部分6.1.1 在配网自动化规划区域内居住区的高压配电网,应预埋配网自动化通讯管孔,预留配网自动化设备装设位置及通讯线路位置。
6.1.2 有条件的居住区应实现配网自动化功能。
6.2 远程自动化抄表系统应包括具有通讯接口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主台管理系统等。
7 附则7.1 本技术标准自正式批准之日起执行。
7.2 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本技术标准所列产品型号将根据发展需要进行不断调整。
7.3 本技术标准的解释权属合肥供电公司,归口单位为电力营销部。